2019专利导航组织申报通知附件271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山东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的通知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山东省专利导航服务
基地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12.15
•【字号】
•【施行日期】2021.1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
正文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山东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的
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现将《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山东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知发字〔2021〕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1、济南市范围内参与首批山东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申报的单位应于2021年12月16日16:00前,将盖章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六份)送至市市场监管局(龙奥北路1311号)8F04-1房间,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推荐,择优推荐至省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刘远
联系电话:82569520
电子邮箱:*****************.cn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山东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申请表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9.28•【字号】粤市监规字〔2021〕6号•【施行日期】2021.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1〕6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2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支持范围第四章分配程序和分配方式第五章保留省级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第六章保留省级项目的管理第七章下放市县审批权限专项资金管理第八章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进一步规范我省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立项审批、使用和监督管理,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能,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包括“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及“专利奖励”两个政策任务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我省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总体规划,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作为项目立项审批的主要依据。
关于受理全区2019年度下半年专利创造省级资助申报的通知
关于受理全区2019年度下半年专利创造省级资助申报的通知根据省市场监管局通知,现开始统计2019年度下半年专利创造资助申报,请各专利申请(权)人,按照要求提报申请资料。
资料请于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1月17日期间报送至市场监管局综合处,报送地址:济宁高新区产学研基地T2楼705办公室。
电话***。
一、山东省2019年度下半年专利资助,是指专利授权日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国外发明专利授权、专利申请日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的PCT申请进行的资助。
二、专利创造资助,是指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PCT申请不包括港、澳、台专利(申请)。
三、专利创造的资助标准(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2000元/件(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职务20000元/件、非职务10000元/件,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
(三)PCT国际申请:职务发明10000元/件、非职务发明4000元/件。
五、申报应当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1份;2.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1份;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职务发明);4.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职务发明);(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1份;2.发明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及公示专利说明书扉页各1份;3.专利证书译文1份;4.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职务发明);5.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职务发明)。
(三)PCT国际申请资助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1份;2.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复印件各1份;3.缴纳规定费用的通知书复印件1份;4.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PCT国际检索报告1份;5.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职务发明);6.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职务发明)。
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8.12.07•【字号】济财教【2018】52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教【2018】52号各区县财政局、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我们对《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济财教〔2017〕32号)进行了修订完善。
现将修订后的《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知识产权局2018年12月7日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专利条例》、《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管理办法》、《济南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政策法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发挥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加强我市专利工作发展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经常居所的个人。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按照“公开透明、科学管理、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第五条鼓励各区县根据当地实际设立相应专项资金,形成上下配套联动机制,共同推动我市专利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第六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专利创造、运用、保护、服务和管理等方面。
专利导航服务流程研究及实践建议——基于《专利导航指南》系列标准
现代营销上旬刊引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明确提出,积极发挥专利导航在区域发展、政府投资的重大经济科技项目中的作用,大力推动专利导航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中的应用。
专利导航是以专利数据为基础,融合产业、科技、教育、经济、法律等信息数据资源,以信息检索、数据处理、统计分析为手段,面向产业、企业、区域引导创新决策的新型专利信息应用的探索性工作。
2012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首次提出,2013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的通知》,部署开展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
经过5年试点探索,专利导航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方法应用愈加广泛,工具手段愈加完善。
2021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加强专利导航工程的通知》,提出加强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将专利导航工作推向深入,助力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一、专利导航标准服务流程《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提供了实施专利导航项目的服务流程和典型应用方法,旨在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专利导航工作。
该标准将实施过程的流程分解成专利导航基础、项目启动、项目实施、成果产出、成果运用和绩效评价六个步骤,具体如图1所示。
按照标准的规范要求,在具备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基础的前提下,开展专利导航项目启动、项目实施业务,产出专利导航成果,并通过建立成果运用机制、开展绩效评价等手段,能够确保专利导航成果的有效运用,实现为创新发展决策提供有效支撑的目标。
图1专利导航标准服务流程图(一)专利导航基础条件该标准明确了服务机构在信息资源基础条件和人力资源基础条件的相关要求,从而保障了服务质量。
首先,服务机构利用的信息资源,不仅包括专利文献数据库,也需要具备相关产业、科技、教育、经济、法律等信息资源。
其次,该国家标准在人力资源基础条件中,列出了相关人员如项目管理人员、信息采集人员、数据处理人员等人员的条件要求。
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验收申请表
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验收申请表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单位名称)申请日期:(填写申请日期)联系人:(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填写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填写联系地址)目的:为了规范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的建设和运营,特向相关部门申请验收。
一、基本情况1.1 申请基地名称:(填写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的名称)1.2 基地所在地:(填写基地所在地)1.3 基地负责人:(填写基地负责人姓名)1.4 基地负责人联系方式:(填写基地负责人联系方式)二、基地介绍2.1 基地背景:简要介绍基地成立的背景和目的。
2.2 基地功能:概述基地的主要功能和服务内容。
2.3 基地规模:描述基地的面积、人员配备等。
2.4 基地设施:列举基地内的设施和硬件设备。
三、实施计划3.1 项目计划:详细描述基地的建设和运营计划,包括时间安排、预算等。
3.2 人员培训:说明对基地人员进行的培训计划和措施。
四、评估指标4.1 服务水平:列出评估基地服务水平的指标和标准。
4.2 运营效益:描述评估基地运营效益的指标和标准。
4.3 用户满意度:说明评估用户满意度的指标和标准。
五、评估方法5.1 数据收集:说明收集评估数据的方法和工具。
5.2 评估流程:描述评估流程和具体步骤。
六、保密措施6.1 数据保护:说明对评估数据的保护措施。
6.2 安全管理:描述基地的安全管理机制和措施。
七、申请材料清单请按照以下清单准备申请材料,并附在本表格之后。
- 基地规划图纸- 基地设施清单- 实施计划和预算报告- 人员培训计划与证明文件- 评估指标和方法说明- 数据保护和安全管理方案- 其他相关材料八、申请单位声明本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申请人签字)日期:(填写日期)审批部门意见:审批部门签字:日期:(填写日期)注意:此为示例模板,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关于申报2020年度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0年度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为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与“六大赋能行动”、“十二大攻坚行动”、“四强产业攀登计划”等重大任务协同发展,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育 15 个以上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8〕21号文件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淄政发〔2018〕33号),决定开展2020年度专利导航项目的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条件1.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
2.产业属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技术领先,具有形成国际竞争力高价值专利组合的潜力。
3.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强,拥有较多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管理基础良好。
4.企业领导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知识产权制度比较完善,设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
5.企业能够为开展企业专利导航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物质和专业人员保障。
6.企业近三年来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7. 获得国家专利奖和山东省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专利)群项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和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先支持。
8.申报单位需与有关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承担过国家、省、市专利导航和分析评议项目)联合申报,共同推进导航项目实施。
二、申报材料1.《淄博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2.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基本情况。
3. 项目申报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三、申报时间即日起截止至6月1日。
四、申报程序1.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区县初审。
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区(县)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电子版)报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信息科。
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审,择优选出15项在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予以立项,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要求,安排项目进度,原则上10月底完成,通过专家验收的项目(验收时需提交专利导航报告和项目资金决算表等材料),根据市级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年度安排计划给予导航项目实际发生费用一定比例的补助经费,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行补足。
贵州省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附件2申请年度:2020年度项目受理号:贵州省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项目申报书(专利导航项目)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单位地址:申报技术领域:所属产业:项目负责人:电话:项目联系人:电话:合作单位:主管部门:贵州省知识产权局二〇二〇年五月信用承诺书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1.我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2.申报项目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无任何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严格按照《贵州省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及运用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并为项目实施提供承诺的条件,按任务要求推进项目实施;4.如违背以上承诺,我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填写说明一、填写申报书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要求,并查阅《贵州省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及运用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事求是,如实填写。
二、申报单位对本申请材料及所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申报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请以word格式填写):(一)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基本信息;(二)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情况表;(三)项目实施方案;(四)经费预算;(五)项目经费分配(六)经费支出预算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检测及加工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及加工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贯标认证、文献检索、专用软件购置、专业通信、外文翻译、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制定、知识产权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河南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申报书
河南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
申报书
申报单位:(加章)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推荐单位:(加章)填报日期:
二O二三年八月
填报说明
一、申报书填报内容及佐证材料须实事求是、准确严
谨、层次清晰。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书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无”。
各
栏不够填写时,请自行加页。
三、申报书中“近两年”是指2023年7月至2023年7月。
四、申报书与佐证材料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三、实施方案
附件2
佐证材料参考目录
1.本单位已购或已建数据库的主界面、主要功能截图(非自有数据库的,还应提供相应数据使用合同)
2.本单位过去两年的专利导航项目合同及结项证明
3.本单位专利导航成果应用的证明材料(参考导航成果的区域产业规划、政策措施,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领导批示等)本单位发布或分享专利导航成果的证明材料
4.2023-2023年度本单位专利导航经费投入的证明材料
5.其他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注:该目录作为参考,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佐证材料应按目录顺序编印页码,与申报书一并装订成册。
)。
关于申报2019年山东省下半年专利资助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9年山东省下半年专利资助的通知一、山东省2019年度下半年专利资助,是指专利授权日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国外发明专利授权;专利申请日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的PCT申请进行的资助。
二、专利创造资助,是指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PCT申请不包括港、澳、台专利(申请)。
三、专利创造的资助标准。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2000元/件。
(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职务20000元/件、非职务10000元/件,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
(三)PCT国际申请:职务发明10000元/件、非职务发明4000元/件。
四、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权(申请)人均可在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12窗口申报山东省2019年度下半年专利创造资助。
五、山东省2019年度下半年专利创造资助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
六、申报应当提交的纸质材料。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1份;2.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1份;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职务发明);4.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非职务发明)。
(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1份;2. 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公示专利说明书扉页复印件及专利证书的中文译文各1份;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职务发明);4.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非职务发明)。
(三)PCT国际申请资助。
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1份;2.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复印件各1份;3.缴纳规定费用的通知书复印件1份;4.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出具的PCT国际申请日、申请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PCT国际检索报告的书面意见;5.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职务发明);6..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非职务发明)。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专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专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12.30•【字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专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专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与省市场监管局联系。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3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专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专利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等法规政策,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发挥省本级知识产权(专利)资金在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中的引导支撑作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知识产权(专利)资金,是指省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促进我省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资金”)。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省本级财政支持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有经常居所的个人。
第四条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按照“公开透明、科学管理、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第五条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服务、奖励、创造和知识产权军民融合等方面。
第六条知识产权保护主要用于:(一)执法专项行动的组织与实施。
(二)执法队伍和基础条件建设。
(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及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维权援助组织建设及运行。
(四)专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导航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导航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滨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9.28•【字号】滨政字〔2019〕131号•【施行日期】2019.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导航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滨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导航实施细则(试行)》已经2019年9月6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9月28日滨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导航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了鼓励企业绘制专利地图、开展知识产权专利导航,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据《山东省专利条例》《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专利导航是指以专利技术信息分析为基础,把专利运用嵌入行业(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之中,明确行业(产业)技术发展现状、专利布局及发展趋势、技术空白等,引导企业科学选择技术发展方向、创新发展思路,避免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项综合分析研判工作。
第三条专利导航项目遵循“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注重实效、择优支持”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知识产权专利导航基础的企业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项目承担单位”)均可申报。
第五条申报导航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稳定的研发队伍,建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工程实验室或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拥有主导产品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二)具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单位建立知识产权规章制度且政策落实到位;(三)能够为开展专利导航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等保障条件;(四)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属于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点支持领域或属于地方重大支柱产业领域项目;(五)同等条件下,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通过贯标认证的单位优先获得支持;(六)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七)其他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应具备的条件。
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条件
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条件
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申报主体要求:申报主体需要是在本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产业)园区、行业(产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级及以上专利导航服务载体(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龙头企业等。
2. 产业要求:申报的产业需要属于本省的“十强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产业领域有一定数量的科研平台和发明专利。
3. 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申报主体需要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具备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的实施条件,包括专利数量及质量、相关产业领域专业人才等。
4. 经营规范:申报主体近三年经营规范,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其他要求:申报主体需要与省内有关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和高校科研机构深化合作,共同推进导航项目实施。
此外,本次省专利导航项目重点倾斜数字经济产业、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省重点产业、未来产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报条件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项目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申报主体在申报前仔细阅读相关通知或公告,了解具体的申报条件和要求。
大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9年大连市专利导航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9年大连市专利导航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9.04.25•【字号】•【施行日期】2019.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大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9年大连市专利导航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和推广力度,提升专利综合运用效益,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
按照《大连市专利导航补助暂行办法》(大知发〔2018〕8号)文件精神,鼓励引导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助推产业提质增效升级,提升有效运用专利制度和创新发展能力,决定继续开展专利导航项目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次专利导航备案工作包括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以下简称“产业导航”)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以下简称“企业导航”),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应提交完整的专利导航分析报告、项目成果(如依据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出台的政策性文件等)等;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在保持基本框架的前提下,提交精简版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和有关项目成果等。
对申报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的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重点支持产业目录(2018年本)》、大连市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指南领域的产业化专利技术项目、和《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的专利技术项目将优先支持。
对我市企业在“一带一路”开展专利布局的专利导航项目将重点支持。
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专利导航备案申请表,并向辖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申报同意后,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备案。
区(市)县知识产权局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6月28日;市知识产权局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
特此通知。
附件1:大连市专利导航备案申请表(略)附件2:大连市专利导航补助暂行办法(略)联系人:白爱菊联系电话:84312999-1722受理邮箱:*****************大连市知识产权局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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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苏州市2019年企业专利导航计划
项目申报指南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提升企业有效运用专利制度促进创新发展的能力,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发布本指南。
本指南指导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和有关企业做好2019年的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报和培育工作。
一、支持重点
项目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新兴企业、传统优势企业等。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本项目申报范围包括:苏州市(包括各县级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型企业。
申报条件如下:
(一)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
(二)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苏州市姑苏人才创新创优类企业,企业知识产权制度比较完善,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件以上(创新创业人才企业5件以上);
(三)企业领导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业设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2名以上,2018年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经费达50万以上(创新创业人才企业20万以上);
(四)企业能够为开展企业专利导航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物质和专业人员保障;
(五)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尊重知识产权,重视社会责任,建立了良好的知识产权和社会诚信管理机制,近三年没有出现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正当理由没有完成有关政府支持项目、污染环境、拖欠员工工资和发生生产安全严重责任事故等的不良现象,社会资信较好。
三、申报材料
本项目申报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同时开展。
网络申报请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网址:http://58.210.114.17),《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报书》电子件请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网址:)“通知公告”中查询和下载。
申报单位认真填写《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书纸件一式三份(A4纸打印,纸质封面装订),同时提交申报书和统计信息表电子文档。
材料包括如下:(一)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请表;
(二)企业简介和经营状况等企业基本情况,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三)项目所涉及技术领域情况,企业现有技术和成果优势,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对企业发展推动作用和意义等。
项目实施计划,内容包括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企业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情况,企业专利导航新产品开发、技术攻关等的实施计划;
(四)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告和纳税等证明企业资质、经营情况,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状况证明材料,与专业服务机构签订的专利导航合作意向等材料的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项目逐级上报,网络申报须经所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纸件及电子件由所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送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其他事项
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要做好相关的组织申报和相关辅导工作。
每个市区限报10项。
本年度企业专利导航项目只包括一般项目的立项实施。
申报人直接向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申报,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遴选和签署意见后于7月31日前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2
项目编号:
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一般项目
技术领域:
申报单位:
单位地址:邮编:
项目负责人:电话:
电子邮箱:
服务机构:
主管部门: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一九年
填报说明
一、申报书要求用A4纸张,计算机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禁用塑料封面,不得活页装订。
二、申报书“二”填写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简介和经营状况,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创造情况,专利信息分析工作情况,知识产权工作投入和管理等基本情况,项目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三、申报书“三”填写项目所涉及技术领域现状、发展趋势,产品的市场前景。
企业研发基础,现有技术和专利成果优势,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对企业发展推动作用和意义等。
四、申报书“四”主要填写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主要任务应当包括:深入开展专利分析,形成具有企业特色的专利导航分析报告;结合企业经营实际,灵活运用专利导航报告,制定企业产品技术研发的专利策略和实施方案;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体系建设;加强专利信息分析利用的队伍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实战能力。
五、申报书“五”的计划进度是指自申报立项时间起的工作计划进度。
本计划的任务应当在两年内完成。
一、项目申报实施承诺书
申报本项目单位的法人承诺严格遵守《苏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的有关规定,为项目实施提供承诺的条件,严格执行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
承诺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承诺所提供申报资料真实可靠,项目组成员身份真实有效,无编报虚假预算、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
本项目法人承诺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愿意根据相关规定,承担以下责任:
1.被取消项目评审资格;
2.被撤销项目立项,并缴回市拨经费;
3.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接受相应处理;
4.其它相关法律责任等。
项目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签章):
二、项目申报表
二、企业简介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
(主要填报企业简介和经营状况,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创造情况,专利信息
分析工作情况,知识产权工作投入和管理等基本情况。
)
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意义
(项目所涉及技术领域现状、发展趋势,产品的市场前景。
企业研发基础,现有技术和专利成果优势,实施项目对企业发展推动作用和意义等。
)
四、计划内容
(主要填报本单位实施计划项目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
五、计划进度
(主要填写完成计划内容的实施步骤、时间进度和预期成果。
)
六、经费来源及支出预算
(本计划项目经费苏州市经费与企业经费比例不小于1:2。
)
项目实施预计总经费万元,其中向苏州市申请万元,区匹配万元,承担单位自筹万元。
经费支出预算:
七、项目合作单位简介
(主要填写有能力辅导企业开展专利分析和导航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的简介)
八、主要负责和参与人员
注:本单位研发人员、知识产权工作者和服务机构相关人员应为本计划的主要参与人员。
九、申报单位意见(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十、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审查意见
(明确是否对该项目进行区级财政配套支持,支持比例和金额)
(盖章)
年月日十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盖章)
(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