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考博辅导班:2019浙大光华法学院考博难度解析及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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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考博辅导班:2019浙大光华法学院考博难度解析及经验分享浙江大学前身求是书院成立于1897年,是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府之一。经过一百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居于国内一流水平,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研究型、综合型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建设的若干所重点大学之一,可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授予学术性学位,并有可授予博士专业学位类别4个,可授予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7个,是全国重要的研究生培养基地。
下面是启道考博辅导班整理的关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考博相关内容。
一、院系简介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45年的浙江大学法学院,著名法学家李浩培教授出任首任院长。当时海内外许多著名法学大家前来任教或讲学,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社会法学派的代表罗斯科•庞德教授就曾在法学院授业传道。
1952年院系调整时,原国立浙江大学成为单一的理工科大学。1980年,原杭州大学重建法律系,原浙江大学在1995年设立国际经济法系。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四所同根同源的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医科大学与浙江农业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浙江大学。随即组建成立了新的浙江大学法学院。
2006年9月,香港光华教育基金会向浙江大学捐赠,支持建设“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于2007年4月20日成立,是年秋天,迁址于百年老校园----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光华法学院秉承“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训,坚持“专业典范,社会公义”的法科教育理想,守候“返回法的形而下”的学术旨趣,营造“以学生为本,师生互动”的学院氛围。围绕浙江大学2020年基本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总体发展目标,努力与学校2020年左右基本建成世界一流大学同步跻身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
二、招生信息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招生专业有9个:
法学理论030101
研究方向:法理学、法哲学、法律社会学、人权法、法本体论、法律方法、地方法制原理、比较法律史、法律文化、法律社会学、法律方法论、司法理论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
研究方向:行政法基础理论、比较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学、政府管制研究、行政审判原理与实务、行政法基础理论、新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立法学、宪法司法适用与宪法制度变迁、公法理论与法学方法、行政法学、福利法、公法与政策研究、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家赔偿法学
民商法学030105
研究方向:民法学、法律社会学、民法学、民法学、法学方法论、民法学、商法学、民法学、社会保障法、法社会学、民商法学、民法学、法学方法论
诉讼法学030106
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刑事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030107
研究方向:投资融资法、基金和证券法、金融犯罪、公司金融法、资本市场法(含证券法)、金融刑法巩固环境资源法、知识产权法、科技法、娱乐法、知识产权法、金融法、法律经济学、国际经济法
国际法学030109
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法、比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商事仲裁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贸易与竞争、区域经济一体化等)、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争端解决、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
海洋法学0301Z2
研究方向海洋法学、国际法学、海洋法学
刑法学030104
研究方向:刑法解释学、刑事政策学、经济刑法学
司法文明0301Z3
研究方向:司法文明基础理论、法理学、法哲学
三、报考条件
1.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浙江大学的相关规定。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教育部统一招生考试入学(不包括港澳台和境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5)学校招生的其他要求。
2.学术能力要求
对于司法文明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热情,体现出一定学术潜力及学术创新能力,原则上已取得相关研究成果。相关研究成果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或参编的学术著作,主持或参与的省部级以上课题等。
3.外语要求
外语水平原则上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
①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60分及以上;
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④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证书;
⑤入学前的五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四、选拨程序
(一)报名
1.请于规定时间内在浙江大学博士生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具体时间见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并打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报考信息登记表。
3.申请人在网报前应认真阅读每年的浙江大学博士报考说明、招生目录及本办法等相关文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在报考前与导师联系,咨询招生名额等相关事宜,征得所报考导
师的意见后,再决定是否提交申请。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以下申请材料特快专递(仅限EMS)达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同时发送对应材料的电子版至下列邮箱。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浙江大学主楼112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联系人:孙晓红老师、李冬雪老师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如下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入学资格。
1.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报考信息登记表;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出具的推荐信(点击下载);
4.申请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人,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格式要求:
1.纸质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2.电子材料要求扫描成PDF格式,按顺序编码存于文件夹压缩为一个附件发送至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孙晓红老师邮箱。电子材料文件夹名称及发送邮件标题的格式均为“网上报名编号+姓名+报考导师+硕士毕业院校”。
五、考核内容
由浙江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成立由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专业老师、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组”,负责考核评价考生的培养潜力与学术创新能力。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每位学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针对考生的外语、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打分,打分按百分制计算。
所有考核内容保留考核记录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