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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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明细表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明细表
注:本类材料排序按材料的主次,如批复、结论、报告主要证明材料、检举材料、本人检查交待或主要申诉材料。
•特别注意:“三龄一历”材料(年龄、党龄、工龄和学历学位)
–党籍、党龄、国籍、确定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审查材料
–更改民族、出生年月、家庭出身、本人成份的审查材料
–更改姓名、籍贯的材料
–有关工龄的认定材料
1.以鉴定材料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的登记表;
2.干部、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
3.毕业、结业、出国、出境、调动、疗养、劳动鉴定及其他一些鉴定性的材料;
4.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
5.பைடு நூலகம்问题的离任审计材料;
6.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7.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其他材料;
8.后备干部登记表、公务员登记表;
9.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10、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审批表)。
例:知青上山下乡登记表(审批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应征青年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军队人员转业审批表、职务变动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调整级别登记表、授予预备役军衔登记表、警衔晋升表、职员晋升职级审批表、录用工人登记表(花名册)、职员首次套定审批表、辞职信、人员调动审批表、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合同书、“以工代干”人员转干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提拔干部登记表、后备干部登记表等。
2.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登记表等相关的博士后材料;
3.被评为名誉教授、院士等相关材料。
例: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审批表、拔尖人才审批表、论文成果奖、论文(著作)目录、当选为院士通知书、被聘为名誉教授的聘书、学术理事会聘书、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计划国家级人选通知书以及各项与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相关材料;

进一步做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工作的意见

进一步做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工作的意见

进一步做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工作的意见关键字:工作意见来自优秀作文进一步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以下简称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社会地位,为他们创造更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是当前我国经济、科技等各项事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贯彻党的知识分子工作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

来源:免费.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选拔范围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工作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进行。

选拔对象是在科学研究、高等教育、医疗卫生、工农业生产、科技管理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被选拔人员的年龄严格控制在55周岁(含55岁)以下。

二、选拔条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自然科学方面的研究成果有创造性,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并达到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或是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其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有创见性、开拓性,对发展新兴学科、发展专业基础有突出贡献,并获得重大社会效益。

2、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经过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是获得国家发明二等奖以上、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3、获得前述1、2两款中规定的三种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但获奖等级低于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者,等级每降低一档,获奖次数应增加一次。

4、在完成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表

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表
初 选 工 作 专 家 组 意 见
(专家组主任)签字: 年月日
初选部门推荐意见表
(字数限 1000 字以内)
初 选 部 门 意 见
(初选部门)盖 章 年月日
附件 3
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推荐表
初选部门(盖章)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隶属 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要求, 由单位、专家组及初选部门填写; 2.初选部门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及国家中医 药管理局直属单位; 3.可添加纸张填写更多本表要求范围内的内容。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表
(字数限 1000 字以内)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所在单位)盖 章 年月日
单位主管部门意见表
(字数限 1000 字以内)
单 位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单位主管部门)盖 章 年月日
专家组推荐意见表
由初选工作专家组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价(包括主要贡献、成果及 科学道德评价,字数限 1000 字以内)

干部档案材料分类及排列顺序一览表

干部档案材料分类及排列顺序一览表

干部档案材料分类及排列顺序一览表————————————————————————————————作者: ————————————————————————————————日期:干部档案材料分类及排列顺序一览表类别材料分类排列顺序目录填写备注目录职务变动表的前面有圆珠笔的材料不要求复印,但1995年后不得使用。

干部职务变动登记表排在目录后面第一类1、学生登记表、学员登记表、研究生登记表、社教工作队员登记表、知青、教师、军人登记表、职工简历表、职工登记表、工作人员简历表、工作人员登记表登记表、干部履历表(书)、干部登记表;2、党员干部简历表;3、更改姓名材料;4、简历。

目录按材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填写。

按每份材料逐件填写。

要写明年、月、日及页数、份数,XXX年不能省略。

贴像片、盖公章。

第二类1、凡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属自传性质的材料。

2、以自传为主要内容的履历式简历表等。

目录按材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填写。

按每份材料逐件填写。

要写明年、月、日及页数、份数,XXX年不能省略。

第三类1、鉴定材料:学生、学员、实习、劳动、自我鉴定,毕业生鉴定、高校毕业生鉴定、结业鉴定、学生操行评语、政治操行鉴定表、工作鉴定、团员、党员、干部鉴定、后备干部登记表、退役军人鉴定、转业干部鉴定、飞行员鉴定、工作调动鉴定、下派干部鉴定、社教运动鉴定表;2、干部考核表、干部考察材料、对本人的考察意见、思想品德考察表、公务员考核表、审计考核材料、出国人员鉴定表、外国工作期间鉴定;研究生学习期间总结表、党性锻炼小结;3、离任审计(如有问题放第8类).目录按材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填写。

按每份材料逐件填写。

要写明年、月、日及页数、份数,XXX年不能省略。

各单位现职和科级以上干部民主评议材料归档;干部的任免必须有任免考察材料,并加盖公章。

第四类1、中学、高中、中专毕业登记表、报考大专院校登记表、报考高校志愿表与高考成绩单、选拔学生登记表;2、各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学员毕业鉴定表(含成绩单)、学习情况登记表,高校学籍登记表);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证明、肄业、毕业证明,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等;3、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硕士研究生学籍登记表、学业成绩登记表、硕士毕业生登记表;4、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博士课程学习成绩表、博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学籍登记表、博士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推荐表;硕士学位审批材料、博士学位审批材料;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套改、晋升、解聘专业职务(职称)的审批表、登记表;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的评价材料及目录;干部本人写的技术业务自传;反映干部业务能力方面的其它材料;6、干部进修登记表、岗位培训登记表、党校培训登记表;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提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审批表、卫生人员技术职称晋升呈报表;7、教师过渡审批表、公务员过渡培训表。

济宁市评审高中级教师赋分标准

济宁市评审高中级教师赋分标准

《市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参照标准》〔教育系统专用,2010年修订,此赋分方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一〕根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2、学历与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赋分〔最高计15分〕;4、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5项,最高计105分6、专业工作奖励赋分〔最高计35分〕;7、荣誉称号赋分〔最高计30分〕;8、教改实验和科研成果赋分〔最高计10分〕;9、论文、著〔译〕作〔最高计10分〕;10、专项加分〔最高计20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赋分;〔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缺乏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4〕最高计35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根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分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考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以市人事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

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到达20学分以上。

注:①优质课二、三等奖、教学根本功二、三等奖的,依次降2分计分。

②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③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中专教师获市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优质课一、二、三等奖赋分。

专家情况登记表

专家情况登记表

专家情况登记表姓名:单位:部门: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用表须知1.本表由人事部统一印制提供。

2.本表可作为各类专家选拔、考核、管理用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事(干部)部门,有关部委人事司(局)及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管理、下发和汇总。

3.本表作为专家数据库信息源,并作为各地区、各部门各类专家选拔、管理、考核的存档材料。

4.申报政府特殊津贴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须由组织或本人如实认真填写此表。

5.1990,1991,1992年已被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须补填此表或补填其中某些项。

6.1984,1986,1988,1990,1992年被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须补填此表或补填其中某些项。

7.上述范围已去世或出国未归的人员一自律由组织填写本表。

8.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臵空;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端正、清晰。

9.表中各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字数填写,不得超长(详见填写说明)。

10.本表中所有标记,代码部分由人事(科技干部管理)部门授权专家统一译码、填写。

11.部门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国务院直属机构及解放军系统。

12.单位指专家的具体工作单位。

13.类别指申报专家的类别。

如享受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部)级专家、拔尖人才等等。

14.填表前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后),有问题可向上级发表部门咨询。

专家库主库基本信息:自然科学奖获奖情况:国家发明奖获奖情况:科技进步奖获奖情况:国家星火奖获奖情况:省部级获奖情况:专家数据库子库信息:专家考核情况:专家变动情况:填表说明1.姓名:用字要固定、规范,长度在3—10个汉字之间,姓名超过10个汉字的,应做压缩处理。

2.生日:表内的日期一律用公历,用“.”分隔年、月、日,各写两个数字,如86.03.01。

3.出生地:只填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生在国外的,填出生国家名称。

4.文化程度:系指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人事档案分类整理

人事档案分类整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套改、晋升、解聘专业职务(职称)的审批表、登记表;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教师过渡审批表、提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审批表、卫生人员技术职称晋升呈报表等。
(三)放映个人科研学术的材料
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的评价材料及目录;干部本人写的技术业务自传;反映干部业务能力方面的其它材料。
1、学历学位材料
1-1
1-2
2、职业(任职)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
2-1
2-2
3、反映个人科研学术的材料
3-1
3-2
4、培训材料
4-1
4-2
1、毕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都不能存档。如需存档,复印单位加盖公章。
2、职称单科考试成绩不存档。


材料分类
排列顺序
目录填写
备注



1、入团志愿书、申请书、退团材料;
入团志愿书;
入团申请书;
团员登记表;
离退团材料;
开除团籍材料;
入党志愿书;
入党申请书;
转正申请书;
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按每份材料逐件填写。要写明年、月、日及页数,XXX年不能省略。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不存档。



1、各级组织正式命名授予的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和本单位年度性奖励的授奖决定(审批表)先进事迹及荣誉称号材料、通报表扬材料;创造发明奖励材料;
贴像片、盖公章。



1、凡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属自传性质的材料;
2、以自传为主要内容的履历式简历表等。
目录按材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填写。

总政治部、人事部关于在军队开展选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工作的通知

总政治部、人事部关于在军队开展选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工作的通知

总政治部、人事部关于在军队开展选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1.01.05•【文号】[1991]政联字第1号•【施行日期】1991.01.05•【效力等级】军事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防科技正文总政治部、人事部关于在军队开展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工作的通知(〔1991〕政联字第1号)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知识分子工作,调动军队专业技术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国防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决定在军队开展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以下简称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范围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主要从从事科学研究(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军事科学)、技术(包括工程、医疗、农业)、高等和中专教育、科技管理等工作并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中选拔。

二、选拔条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必须是:坚决拥护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献身国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军队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一)在科学研究(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军事科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上有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对国防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有重大意义,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在专业技术(包括工程、医疗、农业)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经过实践证明,具有显著效益。

(三)在科技管理中,结合实际运用现代化科学管理理论,作出重大科学技术决策,提出并实行一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成效显著,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被国家或军队认可并推广。

(四)在列入选拔范围的其它专业工作中,做出特别优异的成绩,对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促进军队建设有重大贡献,成绩卓著,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5.02.07•【文号】•【施行日期】1995.0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995年2月7日)1984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优先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生活待遇的通知》精神,积极创造条件,在改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工作、生活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地区、各部门的人事(科技干部)部门也通过选拔、推荐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工作,掌握了一批高水平、贡献突出的专家队伍和人才信息,在为经济建设和科技事业发展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并优先提高他们的生活、工作待遇,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知识分子方针,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明显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在当前各项改革深入发展的形势下,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继续提高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社会地位,为他们创造更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仍然是各级人事(科技干部)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总结十年来的工作实践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做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以下简称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社会地位,为他们创造更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是当前我国经济、科技等各项事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贯彻党的知识分子工作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李忠等150名同志为2010年度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李忠等150名同志为2010年度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李忠等150名同志为2010年度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13•【字号】冀政函[2010]132号•【施行日期】2010.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李忠等150名同志为2010年度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通知(冀政函〔2010〕132号2010年10月13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高层次人才在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各条战线上都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管优秀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办法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1994〕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授予李忠等150名同志为2010年度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以下简称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自2010年11月1日起列入省统一管理的专家序列。

希望获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同志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以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为榜样,学习他们胸怀远大理想、忠诚党和人民事业的坚定信念;不畏艰苦、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忘我工作、奋发有为的敬业精神;持之以恒、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开拓进取、争创佳绩。

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先进事迹和突出业绩,弘扬他们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要加强对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待遇,努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要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为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认真做好专家、学者享受干部保健医疗待遇的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认真做好专家、学者享受干部保健医疗待遇的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认真做好专家、学者享受干部保健医疗待遇的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事局•【公布日期】1995.08.31•【字号】•【施行日期】1995.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上海市人事局关于认真做好专家、学者享受干部保健医疗待遇的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各部、委、办、区、局人事(干部)部门: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政策,进一步改善部分有突出贡献专家、学者的保健医疗待遇,根据市保健委员会《关于扩大干部保健医疗照顾范围的通知》(市健委[95]字第2号)精神,拟对本市部分专家、学者实行干部保健医疗待遇。

现将有关B位报审核办法通知如下,请各单应人事(干部)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规定,认真组织做好本系统本单位人员的申报审核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必备材料1.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经国家科委、中国工程院批准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审核时需携带国家科委或中国工程院的批文。

2.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经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审核时需携带国家人事部的批文、人事部颁发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证书及《中青年专家呈报表》。

3.经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早期回国定居专家(已经享受干部保健医疗照顾的早期回国定居专家不必重新办理医疗证)。

审核时需携带《早期回国定居工作专家生活津贴呈报表》。

4.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中聘任为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含已离、退休人员)。

市属单位审核时需携带经上海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建立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批文和资格证书;部属单位审核时需携带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组建具有正高级职务评审权的高评委的批文、正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批文和资格证书。

二、申报、审核手续1.各单位将上述各类人员的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盖章(部属单位须加盖本市代管委办公章)。

泰州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呈报表(被推荐专家用)

泰州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呈报表(被推荐专家用)

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呈报表
呈报部门
姓名
工作单位
专业名称
职业(工种)
呈报年份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说明
1.必须如实、认真填写,按规定的程序上报。

2.封面:“呈报部门”指市(区)政府或市直主管部门(单位)。

“工作单位”指被选拔推荐的专家所在的工作单位。

“专业名称”由专业技术人才填写,“职业(工种)”由高技能人才填写。

3.“主要业绩”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4.表格填好后,需对WORD文档进行排版,用A4纸正反打印装订,一式三份。

基本情况: 1
家庭情况: 2
学历: 3
主要工作经历: 4
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晋升情况: 5
近5年承担专业技术或技能攻关工作情况: 6
任务来源由级别和类别组合:级别包括国家、部委、省、市、企业;类别包括国际合作、国内产学研合作、自主研发、其他。

代表性论文、专著与专利情况:7
项目获奖情况:(只填本人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的项目)8
类别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行业综合奖
级别包括:国家级、部委级、省级、地市级
等级包括: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
角色包括:主持、主要参加、一般参加
各级别奖项请写明全称,不要笼统地写“国家级”或者“省部级”、“市厅级”,以明确区分是政府、主管厅(局)颁发的还是行业、协会、学会等颁发的奖项。

获荣誉奖励情况:9
主要业绩:10。

国家科委关于一九八八年选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通知-[87]国科发干字0934号

国家科委关于一九八八年选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通知-[87]国科发干字0934号

国家科委关于一九八八年选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通知正文:---------------------------------------------------------------------------------------------------------------------------------------------------- 国家科委关于一九八八年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通知(〔87〕国科发干字0934号)经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同意,中央组织部等四部于1984年1月27日联合发出了《优先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生活待遇的通知》。

现根据该通知的精神,决定在1988年继续开展第三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选拔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的范围、条件和程序有关问题,已作了进一步说明(附后),请按“说明”认真进行选拔。

二、选拔、审批工作务必于1988年6月份结束。

各地区、各部门批准后报送每人一份《呈报表》给国家科委科技干部局备案。

在这之前,请根据摸底情况,同国家科委科技干部局商定选拔指标标数。

三、被选拔的有突出贡献专家,可在现有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的基础上,提高2-3个档次。

四、为了加强对有突出贡献专家的管理,特制定《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管理试行办法》,现发给你们试行。

五、全国选拔工作分期分批进行,今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选拔工作。

部委的选拔工作何时进行,另行通知。

附件:一、《关于一九八八年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选拔工作的几点说明》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管理试行办法》三、《关于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效果的调查》(略)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附件一:关于一九八八年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选拔工作的几点说明为了做好一九八八年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选拔工作,现对有关问题特作如下说明。

干部档案材料分类详细介绍

干部档案材料分类详细介绍

.\干部档案资料分类细则为了更好地执行中央组织部拟订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规范干部档案资料的归类,特拟订《干部档案资料分类细则》。

第一类简历资料1.凡是反响干部自己自然情况、个人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的表格资料均应归入此类。

主要包括:(1)干部、工人、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种人员的简历表 ( 书) 、登记表、简历表;(2)更正姓名的报告及批件;(3)以简历为主,兼有判断等其他内容的简历表、简历表及登记表;(4)其他由自己填写反响个人简历方面情况的各种表格资料。

2.在鉴别此类资料时应注意的问题:(1)对个人填写的简历表应比较档案中原始记录进行审查,并加盖主管干部单位的公章。

经审查凡填写内容不真实,不正确的,应要求干部自己更正或重新填写;(2)为使干部档案不断补充新资料,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后和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后,应马上填写中组部新制发的 1999 年版《干部简历表》。

3.属于人事保卫部门管理工作的卡片、组织上摘抄自己档案内的表格资料等是承办人作为工作参照使用的资料,不属于干部档案归档内容,不应归入干部档案。

4.本类资料按资料形成的时间先后序次进行排列。

第二类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资料1.凡由自己撰写的表达自己经历、参加重要政治历史活动、思想变化过程、家庭和社会关系等情况的资料归入本类。

主要包括干部历史自传、干部自传、思想自传、反省自传、小史、小传及有自传内容的“历史反省”等资料。

2.有的同志在申请入团、入党时写了拥有自传内容的申请书,如该人档案中没有自传资料,可将此资料归入第二类。

3.组织上对干部自己交待的相关自己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资料,凡有专题检查报告、检查资料或结论性建议的资料,应合并一起归入第五类。

4.本类资料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序次排列。

第三类判断、察看、核查资料1.凡各年度、阶段、时期或参加临时性工作、学习、劳动以及工作调动对干部个人的优缺点和德能勤绩表现情况进行察看认识形成的谈论性资料,均应归入第三类。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彭立增等99名同志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的通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彭立增等99名同志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的通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彭立增等99名同志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17•【字号】鲁政字[2013]75号•【施行日期】2013.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彭立增等99名同志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的通报(鲁政字〔2013〕7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大力实施科教兴鲁、人才强省战略,努力推进创新型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氛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全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刻苦钻研,扎实工作,勇于创新,无私奉献,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年富力强的中青年专家。

根据《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1〕62号),经逐级推荐、选拔,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考察,省政府决定,授予彭立增等99名同志“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表彰的专家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攀登科学高峰,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把人才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抓好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才的培养、使用和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各类优秀人才施展才干、建功立业创造条件。

全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以受表彰的专家为榜样,立足本职,拼搏创新,为实现经济文化强省新跨越、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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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呈报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请申报单位在此处加盖公章)
部门: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二○一年月
基本信息:
学历学位情况
主要工作经历
自然科学奖获奖情况:
国家发明奖获奖情况:
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情况:
国家星火奖获奖情况:
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获奖情况:
市(省厅、局)级奖获奖情况:
县(市局)级奖获奖情况:
其他获奖情况:
代表性论文与论著情况:
获荣誉称号奖情况
重要社会、学术团体任职兼职情况:
现承担课题情况
专家考核情况:
专家变动情况:
填表说明
1、本表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提供。

2、本表作为市级专家选拔、考核、管理用表,并作为各地区、各部门各类专家选拔、管理、考核的存档材料。

3、申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须由组织或本人如实认真填写此表。

4、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置空;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端正、清晰,或用电脑打印,统一使用简体汉字。

5、表中各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字数填写,不得超长。

6、单位指专家的具体工作单位。

7、部门指市辖县(市、区)或市委、市政府直属机构。

8、专业指申报专家的专业。

分工业、农业、教育、卫生、其他。

9、表内的日期、时间一律使用“1986.03.01”、“1986.03”格式。

10、单位性质:国有独资、股份制、集体、民营、个体、合资、外资、事业、机关、其他
11、联系电话:填写本人单位、家庭、小灵通、手机等。

12、获奖等级和排名应按获奖证书的等级和排名填写。

有排名的,填排名,无排名的,按骨干或(主体、一般)填写。

13、突出贡献:专家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学术(论文、论著)水平及本人主要获奖情况。

突出技能:指处于国内省内领先、具有个人独创性、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能力。

14、所在单位意见:应简要说明申报人在本单位公示情况。

15、同行专家或学术团体意见:指由两名在职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人作出学术评介;或者由与申报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团体对申报人作出学术评介。

此栏目由同行专家或学术团体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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