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保证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
二、责任与义务(一)建设单位1.建设单位应遵守电力工程建设及质量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2.建设单位应对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有法定责任,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质量。
3.对于施工方提出或认为存在的工程不合格或缺陷,建设单位应及时整改。
(二)施工单位1.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图纸施工。
2.施工单位应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加强控制和监督工程施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缺陷和不合格。
(三)监理单位1.监理单位应依法依规开展监理活动,对工程施工和材料质量实施全过程监理。
2.监理单位应及时发现和提示施工中存在的缺陷和不合格,并监督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四)设备、材料和构件制造单位1.设备、材料和构件制造单位应按照相关的制造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其制造的产品质量。
2.设备、材料和构件制造单位应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不得出现不合格品。
三、工程质量管理措施(一)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工作内容,并进行有效的协调和沟通。
(二)质量验收建设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工程竣工资料,由监理单位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三)工程监督检验国家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电力工程进行检验和监督检验。
(四)质量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应采取质量保证金制度,以确保工程质量。
四、质量问题的处理与追责(一)质量问题处理流程1.发现质量问题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2.确认质量问题后,应立即采取有效的纠正和整改措施。
3.对于造成重大损失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启动追责程序。
(二)追责程序1.决定责任人。
2.对责任人进行责任划分和追责。
3.纪律处分并做好相关材料的记录工作。
五、附则1.本规定所述的电力工程包括输电工程、变电工程、配电工程、电力生产工程及电力供应工程。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背景介绍: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对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供电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保证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有效预防和控制质量安全风险,制定并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一、总则为规范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现制定本办法。
二、质量监督责任与机构1. 质量监督责任:a. 电力建设工程一级监督单位对所辖区域内的电力工程质量负责,并组织实施质量监督工作。
b. 电力建设工程二级监督单位对所辖区域内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责任进行具体细化,并定期向一级监督单位报告。
c. 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承担起电力工程的质量监督责任,并积极配合监督单位的工作。
2. 质量监督机构:a. 电力建设工程一级监督单位设置质量监督部门或委派专门的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相关工作。
b. 电力建设工程二级监督单位充实质量监督人员并建立质量监督分部,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质量监督工作流程1. 前期阶段:a. 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阶段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并出具相应设计文件和技术要求。
b. 施工单位在进场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报送质量监督单位进行审核。
2. 施工阶段:a. 质量监督单位根据施工方案进行现场监督,对施工过程、工艺流程、设备材料等进行抽查、检测和验收。
b. 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质量监督单位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进行整改,直到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3. 竣工验收阶段:a. 完成施工工程后,施工单位应向质量监督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应的竣工验收资料。
b. 质量监督单位对电力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性能等方面。
四、质量监督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确保电力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质量监督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档案,记录监督过程中的重要信息,便于查阅和追溯。
3. 加强对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和专业技能。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电力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基础,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关系到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为了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可靠性和整体水平,提高电力供应的质量和效率,必须进行有效的质量监督管理。
本文将就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二、质量监督管理的目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障工程质量,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和故障,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三、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1. 监管部门负责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确定监管的职责和权限,并且定期对电力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2.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负责电力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并且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3.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的施工计划和相关要求,组织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4.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独立、客观地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的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得到有效实施,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五、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1. 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专业设计机构进行设计,并且要求设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确保设计方案合理、安全、可行。
2. 施工阶段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落实各项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3. 验收阶段在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验收工作,并且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
监理单位应当参与验收工作,并提供专业的技术评估意见。
六、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1. 监督检查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电力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求其整改措施。
2. 抽查抽验监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查电力建设工程,并对样本进行抽样检测,以确保整体工程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有效控制电力工程的质量,保证建设项目的安全、持久、可靠和经济合理,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试运行、调试和验收等所有阶段的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
三、工程质量管理职责1.施工单位1.1.有责任制定科学的工程质量管理计划,按计划严格执行。
1.2.负责安排配合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完成有关质量工作。
1.3.负责安排人员认真地开展工作,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1.4.协调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1.5.负责随时检查调整现场的质量保障措施。
2.设计单位2.1.按照合同要求,制定合适的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并说明要求的达成条件和验收标准。
2.2.在设计中注重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避免设计缺陷和质量问题。
2.3.定期对设计过程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进行必要的纠正和改进。
3.监理单位3.1.按照合同要求,组织相关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3.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根据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并指出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隐患。
3.3.定期对监管过程进行评估,并进行纠正和完善工作。
3.4.及时对整个工程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建立质量监管文件。
四、工程质量管理流程1.工程质量管理计划1.1.根据工程图纸、技术要求等材料,制定详细的工程质量管理计划,明确各阶段的质量目标、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
1.2.行业标准的规范要求,可以作为工程质量管理计划的依据。
1.3.编制的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应该包括以下内容:质量控制要求、验收标准、实施的技术要求、能力要求、保证质量的时间表、配置资源的计划、行动计划、质量控制文件和记录。
2.质量控制2.1.施工单位应按工程质量管理计划的要求,实施控制措施,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的产品和服务的合格性,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材料控制:掌握全部建筑材料、设备和工具的存储、配送和使用。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一、总则随着电力行业的发展和电力需求的增加,电力建设工程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为确保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二、质量监督管理的原则1. 及早介入:质量监督管理应尽早介入电力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包括前期设计、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
2. 全面覆盖:质量监督管理应包括从电力工程设备选型、施工方案制定、材料采购、施工现场监督等各个环节。
3. 风险预控:应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和风险点,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预控,确保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
4. 合理公正:质量监督管理应遵循公正、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5. 提高效率:通过科学管理和信息化手段,提高质量监督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三、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1. 预验阶段措施在电力建设工程开始前,应进行一系列的预验工作,包括招投标过程中的资格审查、设计文件的评审、工程预算的审核等。
对于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评估,并在评审建议书中明确质量要求。
2. 施工阶段措施(1)施工方案备案: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备案,包括技术措施、施工步骤、质量要求等内容,确保施工工序的合理性和质量的可控性。
(2)材料采购管理:材料采购应按照招标文件和规范要求,明确合格供应商和品牌,进行采购,并进行质量验收。
(3)现场质量监督:监理单位应加强现场巡查和监督,确保施工方案和质量要求的合规执行,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和纠纷。
3. 竣工验收措施(1)质量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明确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和要求。
(2)竣工验收程序:监理单位应按照验收程序,对电力建设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包括电气设备、供电系统、线路等方面的检测和测试。
(3)质量验收报告:监理单位应出具质量验收报告,对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四、责任与监督1. 相关责任方(1)项目业主:负责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结果,承担最终责任。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建设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更直接影响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
为了确保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保障公众利益和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一、质量监督管理的目标与原则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首要目标是确保工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满足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全过程监督原则从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都得到有效控制。
2、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加强前期的规划、设计审查,提前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将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严格标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不符合标准的行为和工程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4、公正公平原则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依法依规进行监督管理。
二、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与职责1、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对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质量监督机构具体承担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日常工作,包括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出具质量监督报告等。
3、建设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的首要责任人,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符合质量要求。
4、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准确、完整的勘察设计文件,保证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5、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负责。
6、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监督(1)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办理了工程建设手续,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量管理职责。
(2)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经过审查,是否存在违规变更设计等行为。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管理,保证电力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的质量管理。
第三条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过程控制、公正合法、诚信履约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电力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第五条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当包括质量计划、质量控制、质量验收、质量监督和质量改进等内容。
第六条电力工程质量控制应当包括施工过程控制和工程验收控制。
施工过程控制主要包括材料、设备、工艺、环境等方面的控制,工程验收控制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和评价。
第七条电力工程质量验收应当包括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和评价。
工程质量的检查主要包括材料、设备、工艺、环境等方面的检查,工程验收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的验收和评价。
第八条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应当包括对电力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对电力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第九条电力工程质量改进应当包括对电力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评价和改进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第三章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十条电力工程质量责任分为质量法律责任和质量合同责任。
第十一条电力工程质量法律责任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依法实施。
第十二条电力工程质量合同责任由电力工程合同当事人依法承担。
第十三条电力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应当根据电力工程质量问题的性质、情节和责任原因确定。
第四章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措施第十四条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当制定质量计划,明确质量目标、措施和责任。
第十五条电力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应当包括材料控制、设备控制、工艺控制和环境控制等方面。
第十六条电力工程质量验收措施应当包括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评价等方面。
第十七条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措施应当包括对电力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对电力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第十八条电力工程质量改进措施应当包括对电力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评价和改进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电力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一、为规范电力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工程。
三、本管理制度中涉及的工程质量管理包括工程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二部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一、电力公司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执行和监督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项目部门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二、各项目部门设立工程质量管理岗位,负责具体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管理岗位的职责包括制定工程质量管理计划,监督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工作。
第三部分:质量管理要求一、工程质量管理计划1.各项目部门在工程开工前应制定详细的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包括质量目标、工程质量检查计划、质量控制措施等。
2.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二、工程质量检查1.各项目部门应根据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定期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2.质量检查结果应及时整理和报告,并按规定对不合格部分进行整改。
三、工程质量控制1.各项目部门应根据质量管理计划,加强对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的监督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2.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形成质量管理报告。
四、工程验收1.各项目部门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过程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
2.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及时整改,并进行重新验收。
五、质量管理文件1.各项目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文件,包括工程施工记录、质量检查记录、整改记录等。
2.质量管理文件的保存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四部分:责任和监督一、各项目部门负有对本部门工程质量的全面监督和管理责任,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汇报。
二、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各项目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导并要求整改。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国家电力安全和利益,保障用户用电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监督管理机构和职责(一)国家能源监管机构负责制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政策及相关标准,组织监督检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指导。
(二)地方能源监管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地区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工程验收、质量抽检等。
(三)电力企业负责组织和实施本企业范围内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流程(一)前期准备1. 项目立项审批:电力建设项目需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并通过评估和审查,确定项目可行性。
2. 设计阶段:完成工程设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等,按照相关规范执行。
3. 资金筹措:制定工程投资计划,筹措资金。
4. 招投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工程承包商的招投标,确保选择资质、信誉良好的企业。
(二)施工阶段1. 施工组织: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期计划、质量管理措施等。
2. 施工监督:监督工程施工过程,包括现场巡视、抽样检测、记录等。
3. 施工验收:完成工程施工后的全面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
(三)竣工验收1. 竣工验收报告: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质量档案、验收资料等。
2. 竣工验收审查:相关机构进行竣工验收审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 验收合格:经审查确认无质量问题后,颁发工程质量合格证,竣工验收手续完毕。
四、质量监督抽检为确保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机构将对工程项目进行抽检。
抽检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材料选用、施工质量等方面,同时抽检结果将作为企业评价的重要依据,并对抽检不合格的工程项目进行整改。
五、法律责任对于违反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敷衍塞责等行为,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整改、吊销执照等。
六、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之前已开展的电力建设工程也适用。
电力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最新版)
电力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最新版)电力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最新版)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电力工程建设的项目。
2. 项目验收责任和流程2.1 项目责任- 项目业主应派遣专业人员负责项目的验收工作。
-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电力工程知识和经验。
2.2 验收流程- 项目验收分为前期准备、实地考察和验收报告三个阶段。
- 前期准备阶段:项目业主准备相关文件和资料,确定验收标准和要求。
- 实地考察阶段:验收人员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检查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情况。
- 验收报告阶段:验收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编写验收报告,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3. 验收标准和要求3.1 工程质量要求- 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 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3.2 安全要求- 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 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标识,保障工人和公众的安全。
3.3 环境保护要求- 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 施工现场应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 验收结果和管理4.1 验收结果- 验收报告中,验收人员应详细描述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
- 如果项目符合验收标准和要求,则验收结论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2 验收管理- 项目业主应根据验收报告,及时整改不合格项,确保项目达到要求。
-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提升验收的效果和质量。
5. 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是我们最新版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希望能为项目的验收提供指导和规范。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文件规定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文件规定质量及安全管理文件规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建企”的方针,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控”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编制依据1、《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电工程施工规范》。
3、施工图纸、设计规定,业主的技术要求。
4、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第三条质量创优目标1、以工程整体创优为目标,坚持精心组织、精心施工、规范操作、粗活细作、细活精做、工序监控一次成优,单位工程出精品,标段工程创优质,配合各电站争创省部优的质量目标。
使整体工程质量达到新水平。
2、各项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优良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交合格率100%,优良率站前工程95%以上。
第四条质量承诺承诺在施工中消灭一般质量事故,杜绝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第二章质量监督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为加强对工程质量的领导,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指挥部成立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以指挥长李兰勤为组长、以总工程师陈孟喆、副总工程师付学堂为副组长、指挥部各相关部门部长为成员,安质施技部负责日常具体业务工作。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指导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质量领导小组有关人员的责任1、指挥长的质量责任:(1)、指挥长对本指挥部工程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带领全体参建人员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质量政策法规和业主的技术质量要求。
(2)、组织制定本指挥部的质量管理办法,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制定各阶段和各单项工程规划。
(3)、组织质量检查,开展创优活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开展QC 小组活动。
(4)、组织均衡生产,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
2、总工程师(副组长)的质量责任(1)、协助指挥长制定本指挥部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工作规划和组织开展贯标工作,对本指挥部工程负技术领导责任。
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企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网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公司法人代表向永华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坚强电网的战略目标,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明确建设管理单位、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管理责任,规范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程序,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ﻫ第二条工程建设必须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把质量放在首位。
第三条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资本金制。
第四条工程建设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建设管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制造单位、试验调试单位等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负责.第五条工程建设应严格过程质量管理,全面实现工程达标投产,投产后不发生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电力生产事故;通过加强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工程质量,努力实现“零缺陷”验收,逐步提高优质工程比率。
ﻫ第六条提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ﻫ第七条工程建设依法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
ﻫ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投资的电力工程项目(含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质量管理,用户投资的接入系统工程应参考执行。
第二章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第九条基建部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归口管理,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第十条公司基建部职责:ﻫ1、贯彻国家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条例、法规、规定及标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管理规定,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办法及实施规定.ﻫ2、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等工作.3、监督实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ﻫ4、负责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等工作的监督、指导.5、组织工程项目的优质工程申报工作,对申报“优质工程"的项目进行现场质量检查。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保障电力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质量,确保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稳定和持久运行,提高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建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制定、解释并监督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
2.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质量监督、质量检测、质量验收等。
3.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共同推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质量管理流程1.设计阶段:设计单位要编制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设计方案,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严格执行,确保设计合理、安全。
2.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要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施工进度和质量,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验收阶段:由质量部门对电力建设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达到设计要求。
四、质量管理措施1. 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推动质量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质量要求。
3.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确保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
4.加强监督检查,对各个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五、质量管理监督1.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
2.建立质量管理档案,记录电力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的质量情况,做到一事一档,便于监督和追溯。
3.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评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提高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水平。
六、质量管理成果评价1. 制定质量管理年度考核计划,对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和提出改进建议。
2. 结果评价出炉后,将考核结果公示,对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正。
电建工程质量三级管理制度
电建工程质量三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建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包括工程质量控制、监督检验、质量奖惩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实施贯彻“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科学管理,诚信建设”的方针。
第四条电建工程质量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促进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二章质量控制第五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职责,细化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工程质量计划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工程质量目标和要求,编制质量检查计划和控制方案。
第七条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计划和质量控制方案,定期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第八条工程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项目部应建立完善的材料审查制度,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可控。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工艺和方法的控制,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施工图纸和工程规范要求。
第十条工程竣工验收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建设标准。
第三章监督检验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建立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维护工程质量利益。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测机构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测结果,及时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监督检验机构应及时向项目部上报工程质量检测结果,并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质量奖惩第十五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奖惩制度,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行为给予奖励或惩罚。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严格质量管理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七条对于其他质量问题,项目部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以保障工程质量。
第五章总结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修改,应重新进行审查,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后方可施行。
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一、前言电力工程是现代社会的基础设施之一,其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为确保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的可控性和高水平,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和施工后验收等多个方面,对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做出规范。
二、施工前准备1.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前需根据电力需求和工程特点,制定详细的规划设计方案,明确施工内容、工期要求和质量标准等。
2.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有针对性地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队伍安排、设备材料供应和施工流程等。
3.材料设备采购: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符合质量标准的电气材料和施工设备,并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关资质和合法经营证件。
三、施工过程1.施工人员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资质审核,确保其熟练掌握施工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2.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整洁,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围挡,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灭火器材。
3.施工质量检查:按照预定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定期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4.施工记录及时记录施工过程、质量情况和关键节点,编制工程档案和施工台账,保留相关证据材料。
四、施工后验收1.质量验收标准:依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制定质量验收标准,并制作相关验收表格和报告,明确验收程序和要求。
2.质量验收方法:采用可靠的检测方法和设备,对电力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质量验收记录:对验收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并将验收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办理验收手续。
4.质量整改措施:如发现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应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五、质量管理体系1.质量目标:确定合理的质量目标和指标,与施工单位签署质量目标责任书,并定期评估和修订目标。
2.质量流程控制:建立质量流程控制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实现全流程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3.关键环节控制:重点关注施工中的关键环节,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技术要求,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企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网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公司法人代表向永华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坚强电网的战略目标,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明确建设管理单位、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管理责任,规范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程序,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建设必须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把质量放在首位。
第三条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资本金制。
第四条工程建设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
建设管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制造单位、试验调试单位等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五条工程建设应严格过程质量管理,全面实现工程达标投产,投产后不发生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电力生产事故;通过加强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工程质量,努力实现“零缺陷”验收,逐步提高优质工程比率。
第六条提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第七条工程建设依法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投资的电力工程项目(含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质量管理,用户投资的接入系统工程应参考执行。
第二章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第九条基建部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归口管理,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条公司基建部职责:1、贯彻国家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条例、法规、规定及标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管理规定,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办法及实施规定。
2、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等工作。
3、监督实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4、负责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5、组织工程项目的优质工程申报工作,对申报“优质工程”的项目进行现场质量检查。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在当今社会,电力作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要能源,其建设工程的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一、总则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目的在于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电力建设工程,包括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等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准确、严格规范的原则,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
二、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设立专门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全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这些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完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对电力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受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教育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等。
三、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责任建设单位是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首要责任人,应当依法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勘察、设计单位要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施工单位要建立质量责任制,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对施工质量负责。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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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网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公司法人代表向永华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坚强电网的战略目标,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明确建设管理单位、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管理责任,规范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程序,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建设必须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把质量放在首位。
第三条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资本金制。
第四条工程建设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
建设管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制造单位、试验调试单位等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五条工程建设应严格过程质量管理,全面实现工程达标投产,投产后不发生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电力生产事故;通过加强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工程质量,努力实现“零缺陷”验收,逐步提高优质工程比率。
第六条提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第七条工程建设依法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投资的电力工程项目(含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质量管理,用户投资的接入系统工程应参考执行。
第二章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第九条基建部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归口管理,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条公司基建部职责:1、贯彻国家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条例、法规、规定及标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管理规定,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办法及实施规定。
2、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等工作。
3、监督实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4、负责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5、组织工程项目的优质工程申报工作,对申报“优质工程”的项目进行现场质量检查。
6、组织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组织质量管理、质量检验(检查)人员培训班,提高质量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质量意识和技术素质。
8、实施质量管理跟踪,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开展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工程实体、档案资料质量抽查及点评活动。
第十一条工程各参建方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
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规范质量管理行为,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质量第一责任人的各级质量责任制,各级行政副职及总工程师等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十二条工程各参建单位在工程项目现场的行政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单位的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总工程师)对质量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三条各单位的行政正职和项目现场行政负责人,应保证其质量的检测、控制和管理部门能独立行使职能。
第十四条参建各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记录,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并确保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第三章工程建设各方质量管理职责第十五条建设管理单位职责: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
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2、工程招标前完成《工程建设管理纲要》、《工程创优规划》的编制,明确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必要时制定适合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在《工程建设管理纲要》中明确规定本工程项目的名称,并向参建各方交底,确保在本工程建设周期中,工程参建各方的往来文件、施工记录、原材料检验及试验报告等过程记录中工程名称的唯一性,并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必要时应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3、组织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明确加工、制造质量要求。
4、在合同文件中,明确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制度。
5、工程建设过程中,核实并监督落实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在合同文件中承诺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人力等资源。
6、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重要设备(材料)的监造、出厂验收和设备运输监督管理。
7、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检查、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考核奖惩等质量活动。
8、组织好资金供应,保证工程款按合同规定及时到位,不得因资金原因而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9、每个合同项目和整体工程完成后,按规定及时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10、依法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工程开工前向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按规定向质量监督部门报告工程质量工作。
11、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与工程质量事故档案,实施质量事故责任追溯制度。
12、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施工图审查,并签发会议纪要。
13、审核设计变更,并按规定的权限履行签发或报批手续,并核实变更实施情况。
第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职责:1、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其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2、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按规定履行设计文件的校审和核签制度,确保设计成果的正确性。
3、按合同要求,保证图纸供应进度和质量,负责按经过审查批准的图纸进行设计交底。
4、向现场派驻合格工地代表,检查现场地质、施工成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向监理或建设管理单位反馈。
对于与设计相关的问题及时提出设计意见,为施工提供技术支持。
5、支持和配合质量监督工作,按合同和有关规定,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6、建立健全设计文件和图纸档案,负责编制竣工图。
7、从专业角度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或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设计变更,做好变更费用测算,出具变更文件,报监理单位、建设管理单位批准,并核实变更实施情况。
第十七条我公司职责:1、我公司对合同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
按照合同约定确定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员,提供满足工程质量目标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保障。
2、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责任制,主要是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批程序、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制度,质量奖惩制度,质量例会制度及质量问题处理制度等。
3、我公司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我公司拟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图纸或设备材料有差错的,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进行反映。
4、我公司在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等施工纲领性文件中,必须安排专门章节阐述本工程的质量策划,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工程主要特点(含工程本体、气象、水文、地质、环境等)、单位、分步、分项工程的划分、施工及试验工艺需求分析、检测及计量器具需求、施工及质量检验人力资源需求、特殊工种需求、质量通病及薄弱点的预防控制措施、本工程检试验计划(含主要原材料的工程用量及进场检验批安排、混凝土代表试块制作规划、检试验单位安排、项目*及时间安排等)。
必要时应将检试验计划单独报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500千伏工程还应上报基建部备案。
(项目*指二级验收、三级验收、中间验收、转序验收、竣工验收等)。
5、对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国家法律及公司有关规定,并征得同意。
通过相应制度(技术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检试验计划等)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并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6、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按规定组织内部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7、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在每月召开的施工调度会汇报材料中,编制施工质量专题。
8、按规定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9、完善施工质量档案管理,施工档案随工程进度同步形成,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10、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职责:1、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监理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督与控制责任。
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2、建立健全监理质量控制保证体系,制定见证、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监理工作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
3、审批我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工程检试验计划,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负审核责任。
4、负责组织设计交底,参加施工措施交底。
5、审核设计变更,并按合同规定的权限履行签发手续。
并核实变更实施情况。
6、负责组织对进入工程现场的材料和设备物资的验收,并对其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7、严格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定期编写工程质量报告。
每月的监理月报中有质量专题,变电按单位工程、线路按分部工程编写质量报告,并报建设管理单位。
8、按规定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质量监督工作。
9、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
监理档案和监理控制工作同步形成,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十九条设备、材料供应商职责必须严格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规定提供合格产品,供货进度满足合同要求,随产品提供全套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按合同规定提供技术培训和现场安装试验技术指导和相关服务。
第二十条参建各方应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总结,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总结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质量情况,主要质量问题及处理,质量管理方面的主要经验等。
工程结束后,参建各方应提交完整的工程总结并归档。
第四章工程质量管理第一节设计质量管理第二十一条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签定的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设计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
第二十二条我公司负责及时提出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负责组织(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图审查,审查报告对涉及设计质量和工程安全的重大问题应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并对审查意见负责。
相关设计审查不能免除设计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类勘察设计文件,包括勘察设计大纲、勘察试验任务书、设计计算书、各阶段设计报告、技术说明书、科研试验报告、图纸和设计变更等,必须经过严格的校审和核签,各级核签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并负核签责任。
第二十四条我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设计变更审批手续,明确造成设计变更的原因和责任。
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变化和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附技经人员审核的相应费用清单。
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国网公司关于典型设计有关规定,设计优化及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型结构等必须以保证工程质量为前提,进行技术论证和必要的试验,并充分考虑当前的施工水平对工程安全质量的影响,确保技术危害的可控、能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