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示范协议)
金融合同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范本8篇
金融合同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范本8篇篇1甲方(证券持有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提供者):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证券交由乙方进行登记及提供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证券登记服务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证券登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账户管理、证券登记、存管、清算和结算等。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以便乙方完成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
3. 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证券登记工作,并保证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金融信息服务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实时的金融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市场行情、交易数据、公告信息等。
2. 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使用乙方提供的金融信息服务,并应对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信息予以保密。
四、交易服务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证券交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是接受甲方的交易委托,进行证券买卖。
2. 甲方提交交易委托时,应确保委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进行交易,并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合规性。
五、保证金及结算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缴纳保证金,以确保交易的履行。
2.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结算服务,确保交易资金的及时到账和划转。
3. 双方应遵守结算规则,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以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以及保密信息。
七、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因违约导致本协议解除或终止,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4篇
有关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4篇篇1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一、总则甲方为证券登记机构,乙方为股东或其代理人。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相关证券登记及服务,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证券登记服务内容1. 证券登记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有效证券持有证明,对乙方持有的证券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乙方的证券持有状态。
2. 股东大会代理如果乙方无法亲自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甲方可代表乙方行使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并且按照乙方的委托执行相关权利。
3. 分红代理如果乙方持有的证券有分红权利,甲方将代表乙方领取分红,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资金结算。
4. 其他证券服务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可提供相关证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售申购、股息红利计算、配股认购等服务。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准确、及时的证券持有信息,并有权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其股东权利。
2. 乙方有义务保证提供的证券持有证明真实有效,并对因提供虚假证券持有证明导致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3.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证券登记相关手续,并保持证券账户中资金充足用于购买相关证券。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乙方的委托进行相关证券登记及服务,包括代表乙方行使相关权利、领取分红等。
2.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证券进行保密管理,不得在未经乙方许可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相关证券信息。
3. 甲方有义务保证提供的证券登记服务具有高质量、高效率,并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相关业务。
五、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决所有相关争议。
六、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双方如需续签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日期:年月日以上为《有关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正文,请双方认真阅读并签署。
证券登记与交易结算
越高,提高了效率和准确性。
集中化
02
为了提高市场效率和降低风险,多个国家和地区正在推动证券
登记与交易结算的集中化。
国际化
03
随着跨境证券交易的增加,证券登记与交易结算的国际化程度
也在提高,对跨境监管合作的需求增加。
04
证券登记与交易结
算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证券公司的证券登记案例
背景介绍
某证券公司是国内知名的证券登记服务提供商,为投资者提供证券登 记服务。
案例内容
该证券公司为某上市公司提供证券登记服务,包括股东名册的建立、 维护和更新,以及证券持有情况的统计和分析。
案例分析
该证券公司通过提供专业的证券登记服务,确保了上市公司股东权益 的合法性和准确性,提高了证券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案例结论
该证券公司的证券登记服务为投资者提供了安全、可靠、高效的投资 环境投资者提 供了稳定、可靠、高效的交易环境,促进 了证券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案例三
背景介绍
某跨国证券公司是全球知名的证券服务提供商,为投资者 提供全球范围内的证券登记与交易结算服务。
案例分析
该跨国证券公司通过提供全球化的证券登记与交易结算服 务,满足了跨国上市公司的需求,提高了其证券市场的参 与度和融资效率。
证券登记的法律责任与监管
法律责任
如果证券公司在登记过程中违反法律 法规或相关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监管
证券登记的监管机构是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负责对 证券公司的登记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确保其合法合规。
02
证券交易结算
证券交易结算的概念与重要性
概念
证券交易结算是指在证券交易中,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后,通过特定的机构或系 统进行资金和证券的交收过程。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甲方(持卡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e-mail 地址: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
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
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8.10•【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二〇〇八年十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 Clearing Corp. Ltd. Shanghai Branch目录总述股份发行登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证券退登记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登记代发股票、基金现金红利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公司债等其它债券业务证券发行人查询业务证券发行人业务收费标准附录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总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所)上市证券办理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并提供相关服务。
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包括在交易所上市和已发行拟上市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初始登记、退出登记、送股(或转增股本)登记、代理发放现金红利、债券兑付兑息、持有人名册查询等。
证券登记实行证券发行人申报制,本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和数据进行证券登记。
本公司对证券发行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和数据进行形式审核,证券发行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和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证券登记数据由证券发行人送达本公司,此外,本公司从交易所获取的通过交易系统发行的证券数据或者从交易所获取的通过交易系统以外的途径发行的证券数据或者证券发行主承销商发送本公司的证券数据为证券发行人有效送达数据。
证券发行人办理证券登记业务前应先与本公司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证券发行人应向本公司提供指定联络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为其与本公司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全权办理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
证券投资基金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由基金管理人或托管银行办理。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书6篇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书6篇篇1甲方(证券登记服务机构):__________乙方(证券持有人/相关当事人):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证券登记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为乙方提供证券登记服务,保障证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二、证券登记服务内容1. 证券账户开立:为乙方开立证券账户,记录乙方持有的证券及变动情况。
2. 证券登记:根据乙方的申请,对乙方持有的证券进行登记,确保证券权属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 证券存管:对乙方持有的证券进行存管,保障证券的安全和完整。
4. 证券变更:根据乙方的申请,办理证券的变更登记,包括但不限于证券过户、非交易过户等。
5. 派发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向乙方派发证券相关的权益,如股息、红利等。
6. 提供查询服务:为乙方提供证券持有情况的查询服务,保障乙方的知情权。
三、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证券登记服务费用。
2.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高效、准确的证券登记服务,保障乙方合法权益。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证券登记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4. 乙方有义务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配合甲方完成证券登记工作。
5. 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支付证券登记服务费用。
2. 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具体的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五、保密条款1. 甲方应对乙方的个人信息及证券持有情况等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
2.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及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证券登记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或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解除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通用版范本6篇
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通用版范本6篇篇1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通用版范本甲方(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代理人):证券公司名称:证券公司营业执照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进行证券交易代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仲裁规则,如有争议,应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进行仲裁。
一、委托内容1、甲方授权乙方代为进行证券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稳定。
3、委托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委托方式1、委托方式:电话委托、网上委托、柜台委托等,请甲方自行选择。
2、委托时间: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委托交易的具体时间,并按时执行。
3、委托指令:甲乙双方应明确委托的证券种类、数量、价格、买卖方向等具体内容。
三、费用结算1、乙方按照规定收取相应的证券交易费用,并应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及时向甲方进行明细报告。
2、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佣金、印花税、过户费等费用。
3、费用结算方式:甲方应按照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四、风险提示1、证券市场是高风险市场,投资有风险,申请人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投资。
2、乙方提供的投资建议仅供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在证券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因市场波动等原因导致亏损,甲乙双方应有清醒的认识,自行承担风险。
五、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应对因交易委托所涉及的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如因信息泄露导致的损失,应由泄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协议变更:本协议若有需要变更的,应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2、协议解除:甲、乙双方若需解除本协议,应提前____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确认后解除协议。
企业债券承销业务流程
企业债券承销业务流程
流程说明:
1、签订企业债承销协议之前,项目组需完成立项程序,由项目组指定人员起草立项报告,发给立项委员会委员,并负责传签。
立项委员会对立项申请进行审批。
行政助理负责将签字后的立项材料交由长江承销存档。
2、与长江承销指定人员进行业务衔接统一由行政助理办理。
项目组将需要盖章的相关协议及文件交行政助理,行政助理负责办理纸质用印手续,并将用印审批表、相关协议及文件发给长江承销指定人员(舒明月),由舒明月办理盖章。
3、在企业债发行承销过程中,各部门分工情况大体如下:
Ÿ 项目组负责材料的制作、申报及与相关主管部门保持沟通直至获得批文;企业债在银行间发行上市事宜;组团及与承销团成员沟通;起草立项和发行申请报告,并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Ÿ 销售交易部负责企业债前期推介、销售及落实客户缴款事宜;牵头负责制定企业债定价区间,研究咨询部提供协助。
Ÿ 研究咨询部牵头负责企业债在交易所发行上市事宜,项目组需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4、企业债发行之前,由项目组指定人员起草发行申请文件,发给行政助理,行政助理负责发给发行委员会委员并协助安排召开发行委员会会议。
发行委员会对企业债发行定价事宜进行审议通过。
研究咨询部负责整理发行委员会会议纪要,并负责各位委员签字确认后交给长江承销存档。
4、项目组负责承销团相关协议的回收,销售交易部负责分销协议的回收。
资产管理产品登记结算服务协议(公司版)
××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登记结算服务协议甲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法定代表人:周明为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资产管理产品登记结算业务运作,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其旗下资产管理类产品(以下简称“资管产品”)登记结算业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担任受托注册登记人,通过乙方基金登记结算系统代为办理投资者账户管理、资管产品持有人名册登记以及资管产品参与、退出、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解冻、权益分派等资管产品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双方须遵守乙方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乙方公司网站就登记结算业务事宜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规则、细则、规定、办法、指南、指引、业务协议、通知等各类规则)。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享有乙方提供的资管产品登记结算服务,有权使用乙方基金登记结算系统办理投资者账户管理、资管产品持有人名册登记以及资管产品参与、退出、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解冻、权益分派等资管产品登记结算相关业务;2、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资管产品合同的规定,在乙方发送的资管产品交易待确认数据基础上对相关资管产品业务数据进行交易确认处理;3、甲方有权从乙方获得必要的业务资料及业务支持;4、甲方在与乙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乙方配合开展资管产品业务创新和系统升级工作;5、甲方有权按照乙方的业务规定通知乙方按甲方要求设置资管产品相关业务参数;6、甲方有权从乙方获得相关投资者账户资料、资管产品份额余额等资管产品注册登记相关业务数据;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乙方相关业务规定按时、足额完成资管产品业务相关资金结算;8、甲方有权在乙方系统允许条件下,要求乙方配合进行相关业务纠错处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电子合同业务指引及相关协议文本的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电子合同业务指引及相关协议文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日期】2013.05.10•【文号】中国结算发字[2013]49号•【施行日期】2013.05.1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电子合同业务指引及相关协议文本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13]49号)各集合计划业务参与人:为了进一步规范对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财富管理产品电子签名合同(以下简称“电子合同”)的管理,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业务规定,制订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电子合同业务指引(见附件一)及相关协议文本(见附件二至附件五),现正式对外发布,请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电子合同业务指引》附件二:《电子合同业务服务协议(集合计划管理人适用)》附件三:《电子合同业务服务协议(其他财富管理产品管理人适用)》附件四:《电子合同业务服务协议(托管人适用)》附件五:《电子合同业务服务协议(推广机构适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三年五月十日附件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电子合同业务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受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管理人委托,本公司为集合计划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及推广机构提供集合计划电子合同的流转、保管及查询服务,为规范集合计划电子合同业务运作,保护投资者及各方系统参与人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业务规定,制定本指引。
服务咨询合同范文(6篇)
服务咨询合同范文甲方:_____法人代表:_____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编号:_____地址: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乙方:_____(个人)身份证号码:_____ 电话:_____地址:_____ 邮编:_____ 乙方:_____(机构)法人注册登记号码:_____法人代表:_____地址: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和《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称协会)的有关自律规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双方申明第一条甲方系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专业机构;具备提供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必要条件和专业能力。
第二条乙方系证券市场合法投资者;知晓证券市场有风险,对甲方告知的“风险提示”业己清楚;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
第三条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利用本合同的关系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服务内容及方式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证券投资信息、分析、预测或咨询意见,个股研究成果及操作建议。
服务范围包括:_____(如:深、沪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交易品种、基金……)。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采用如下方式:_____(如:手机短信或传真、电话、电子邮件、软件、现场指导等),不通过其它方式提供服务。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甲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为乙方提供专业、有偿服务。
第七条甲方有权根据提供的服务和合同约定收取咨询服务费,并享有所提供的研究分析结果的知识产权。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证券买入、卖出建议,仅供乙方参考,不承担乙方的投资损失。
第九条甲方不得代理乙方直接从事证券投资,不得与乙方约定分享乙方证券投资的收益或分担损失。
账户监管协议书(通用4篇)
账户监管协议书(通用4篇)账户监管协议书(通用4篇)账户监管协议书篇1账户监管协议书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依据甲方_________与客户_________签订的托付理财协议(编号:_________),本着友好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托付乙方作为甲方与客户_________签订的托付理财协议的第三方--证券的监管方,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
二、甲方将客户的资金(或股票)在乙方开户,须向乙方供应的文本协议1.甲方与客户签定的托付理财协议书;2.客户向甲方出据同意在乙方处资金账户的监管书;3.客户同意资金划转结算书。
三、将甲方确定的客户帐号资金、证券在电脑上建立专户档案、进行专人监管。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对客户的交易资料及帐号负有保密义务;(2)甲方有直接对客户在乙方帐上的资金、证券的理财操作权利;(3)在确认达到理财目标后,甲方有托付会计结算人员从客户帐上划转资金的权利;(4)甲方将指定专员为甲方唯一授权人。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有对甲方供应给乙方的相关文件资料保密的义务;(2)在监管期内,乙方不得受理所监管账户内证券进行再融资、押贷款等操作。
客户资金账户发生特别状况,乙方有告知甲方的义务;(3)在资金监管期内,未经甲方授权人签字盖章,乙方不得为客户办理资金支取、转帐、消帐及_________证券交易所的撤消指定交易业务和_________账户的转托管业务。
若擅自授权须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受害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4)乙方有责任随时应甲方的要求供应资金及证券变化的状况以确保甲方对客户资料的操作权;(5)乙方有向甲方供应询问账户号、对帐和交易密码的义务。
五、登记结算乙方依据甲方供应的文本协议,确认达到理财标准后,允许甲方书面托付的会计结算人员将客户的资金按已定的比例、金额划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六、双方因协议书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
有关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三)8篇
有关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三)8篇篇1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与乙方合作进行证券交易,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证券市场交易秩序。
二、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行证券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的买卖交易。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的交易指令,在证券市场进行交易。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交易服务,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交易指令真实、准确、完整。
(3)甲方应自行承担交易风险,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券市场交易规则及乙方的相关规定。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交易指令,在证券市场进行交易,并保证交易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建议,帮助甲方了解证券市场行情及相关信息。
(4)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券市场交易规则及甲方的相关规定。
四、交易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关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佣金、印花税等。
具体费用标准以乙方公告为准。
2. 甲方应在每次交易完成后,按照乙方的结算通知支付相关费用。
五、协议期限及终止方式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2. 协议到期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可续签本协议。
3. 在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指南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正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目录第一章账户管理一、证券账户管理二、交收账户管理第二章基金份额认购一、基金认购方式二、现金认购三、组合证券认购四、ETF发售失败的协助工作第三章登记托管一、基金管理人发售前的准备工作二、ETF份额的初始登记三、ETF份额的变更登记四、代理发放红利五、持有人名册服务第四章清算交收一、结算原则二、ETF份额交易、申购、赎回的清算三、ETF份额交易、申购、赎回的交收第五章风险管理一、结算资格管理二、证券待交收管理三、其他风险管理措施第六章数据接口本指南所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ETF),是指经依法募集备案,投资特定证券指数所对应组合证券的开放式基金,其基金份额用组合证券进行申购、赎回,并在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指南适用于ETF网上现金发售资金结算,组合证券发售的证券冻结和过户,ETF份额初始登记和基金份额转换以及ETF份额交易、申购、赎回的登记、托管及结算业务。
ETF结算参与人、基金管理人、发行协调人可参照本指南办理相关业务。
第一章账户管理一、证券账户管理投资者须使用在本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办理ETF份额的认购、交易、申购、赎回。
境内投资者证券账户的开立、注销、合并及证券账户资料变更业务的办理,参照本公司《证券账户管理业务指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账户的开立、注销及账户资料变更业务的办理,参照本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证券账户是指基金账户和A股账户,基金账户可以用于ETF份额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A股账户除可以用于ETF份额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外,还可以用于ETF份额申购、赎回和股票认购。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登记存管服务指南
(九)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十)上市公司确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书(附件七);
(^一)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四条
上述材料经本公司审核无误后,本公司正式受理上市公司的股份登记申请,打印 《申报股份登记确认通知》(含持有人持股明细等内容)交上市公司盖章确认。
第一条
境外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应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向本公司申请办理非 境外上市股份的初始登记手续。办理初始登记手续前,上市公司可与本公司联系, 咨询初始登记事宜。
第二条
上市公司首次办理非境外上市股份的初始登记业务时,应与本公司签订《证券登记 及服务协议》,一式四份。
第三条
上市公司向本公司申请办理非境外上市股份初始登记,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000元;股东人数201-2000名,每年收费20
000元;股东人数2001名(含)以上,每年收费30
000元。上市公司应根据本公司出具的付款通知支付款项。首次办理登记手续时, 上市公司应当缴纳当年的年度服务费;其他年度的年度服务费于次年一月三十一日 之前缴纳。
第七条
上市公司因增发或配股申请办理初始登记,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补登记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按初始登记的相关程序
办理股份补登记手续。
第九条
上市公司申请办理初始登记时,其申报的非境外上市股份持有明细涉及质押、司法 冻结、有限制转让期限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该公司非境外上 市股份(以下简称高管持股)的,需提供质押登记、协助执法、限制转让或高管持 股等相关申请材料,并按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范本7篇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范本7篇篇1甲方(证券登记机构):__________乙方(服务对象):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专业的证券登记服务能力和经验,乙方需要甲方提供优质的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 证券登记: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证券登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的登记。
2. 信息查询:乙方有权查询其名下证券的登记信息,甲方应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
3. 账户管理:甲方为乙方提供证券账户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开立、销户、变更等。
4. 代理服务:在乙方授权下,甲方可代理乙方进行相关证券交易操作。
第二条服务期限本协议的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服务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协议。
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收费标准支付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详见附件《服务费用明细表》。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如乙方未按时支付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与责任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证券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2. 乙方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和信息,以便甲方完成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工作。
3. 乙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账户密码等相关信息,确保账户安全。
4. 双方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擅自泄露或向第三方提供。
第五条违约责任1. 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如因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导致甲方无法提供服务或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1.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2. 本协议的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终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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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46667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示范协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示范协议)
甲方: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乙方: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第一章总则
甲方是依法发行证券的证券发行人,或依法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的基金托管人,乙方是根据《证券法》成立的法定登记机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业务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包括:股份登记、基金登记、债券登记、持有人名册服务、高管人员及关联企业买卖甲方上市流通证券查询、发放现金红利、兑付债券本息、退出登记等。
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授权代表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全权办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所有证券登记业务
及其他相关事宜;在未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前,甲方应临时指定人选代行指定联络人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临时指定人选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甲方应在变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有关指定联络人变更情况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按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
甲方在申请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时,应遵守乙方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并按乙方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相关费用(见附件)。
如遇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甲方保证送达乙方登记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合法,并为此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确认乙方从证券交易所获取的甲方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行、增发、配售的证券数据为甲方有效送达的数据。
除此之外,甲方向乙方有效送达证券数据的方式为经甲方确认的书面和电子文件。
乙方有权对业务规则、业务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或补充,并毋须一一知会甲方;有权在办理证券登记或提供服务时向甲方收取费用;有权在甲方违反本协议时不予提供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
乙方应按规定根据甲方有效送达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证券登记和提
供相关服务,并保证甲方在乙方证券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
除司法机关、证券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权部门依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乙方业务规则要求查询外,乙方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有关甲方的登记数据资料。
甲方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乙方提供的登记数据资料,并承担因不当使用上述资料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引起的经济纠纷及损失,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甲方未按乙方规定使用乙方通信系统接收和发送相关数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可以依次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提请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调解;
(3)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4)向法院提起诉讼;
(5)其他合法的方式。
争议的仲裁机构为乙方所在地仲裁机构。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第四章协议生效及其他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信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乙方可以公证送达甲方在乙方的登记数据资料,并视同甲方退出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办理退出登记手续后终止。
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地点:_____ 签署地点:_____
附件
附件:
_____证券市场存管登记业务收费一览表
向发行人收取: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新股始发和增发登记费
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免费
社会法人股面值1‰
内部职工股面值1‰
流通股面值3‰
配股和权益分派登记费配股登记费国家股、国有法人股、
社会法人股免费
内部职工股、高管股面值3‰
流通股面值3‰
红股(含转增股份)、派息登记费非流通股(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内部职工股、高管股)(红股面值总额+现金股利总额)x1‰流通股(红股面值总额现金股利总额)‰
股东服务月费月费:流通股面值1亿元以下(含)0.2‰,每超过1000万元流通股本加收1500元
说明:如遇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执行。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甲方名称:_____
乙方名称:_____
根据《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执行的补充规定》等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股份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的有关股份登记托管事宜达成以下补充条款,作为《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
第一条如果甲方股份在证券交易所被依法终止上市,甲方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其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的登记托管事宜。
甲方应在股份暂停上市期间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份登记服务协议书》,委托其办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登记托管事宜。
第二条甲方未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份登记服务协议书》的,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托管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有关代办股份转让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南等规定办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代办股份转让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南等没有规定的,比照有关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登记托管业务规则、业务指南等规定办理。
第三条甲方股份在证券交易所被依法终止上市后,其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事宜应由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以下简称“代办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申请办理。
第四条甲方同意由其代办机构为甲方申请办理已确认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初始登记以及未确认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第五条本补充协议与《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六条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
签署日期:_____ 签署日期:_____
关于终止为___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服务的公告(样本)因_____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终止为其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
我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已将相应的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_____股份有限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xx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代办机构”),包括持有
人名册、我公司办理的股份冻结清单、质押登记股份清单、未领现金红利清单、该股票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清单等。
原由证券公司受理的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司法协助冻结、流通股质押登记等,证券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代办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原受理的证券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_____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终止为___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服务的通知
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因贵公司已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终止为贵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贵公司之间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
贵公司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继续为贵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服务。
我公司根据与贵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已将包括持有人名册、我公司办理股份冻结清单、质押登记股份清单、未领现金红利清单、该股票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清单等有关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贵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_____证券公司。
由该代办机构办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确认手续,以及代为申请办理已确认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初始登记和未确认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贵公司尚欠我公司股东服务月费_____元,请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清(关于催欠费的内容仅适用于_____分公司)。
特此通知。
_____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YumBo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