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完善版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完善版1. 引言本文档为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的完善版,旨在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的程序和要求,提高编审的质量和效率。
本规程适用于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的各个环节。
2. 定义2.1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指对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核、评审、确认的过程。
2.2 工程结算文件:指建设项目发起单位或承包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报告、结算单、结算依据等相关材料。
3. 编审程序3.1 提交工程结算文件建设项目发起单位或承包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提交工程结算文件至编审机构。
3.2 编审机构受理编审机构应对收到的工程结算文件进行受理,并开展初审工作。
初审内容包括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初步评估。
3.3 编审方案制定编审机构应根据工程结算文件的内容和复杂程度,制定相应的编审方案。
编审方案应包括编审的目标、范围、方法和时间要求等内容。
3.4 编审过程编审机构根据编审方案,对工程结算文件进行仔细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工程价格计算的合理性、资料的真实性等。
3.5 结果确认编审机构应根据编审结果,对工程结算文件进行确认。
确认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项目发起单位或承包单位。
4. 编审要求4.1 保密性编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受审工程结算文件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其他目的。
4.2 独立性编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保持独立的状态,不受外界干扰,确保编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3 准确性编审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工程结算文件进行准确评审,确保数据和计算的正确性。
4.4 操作规范编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标准化的操作,确保编审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5. 编审结果编审结果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同意结算:认可工程结算文件的内容和计算结果。
- 有条件同意结算:对工程结算文件中的某些问题提出条件或改进要求。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电子版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电子版1. 背景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是指对建设项目工程的施工过程、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核算、审核、验收,并最终确定项目工程的实际成本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编审过程,CECA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了本规程。
2. 规程内容2.1 编审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编审工作,包括施工单位向业主提交的结算文件和业主对结算文件的审核。
2.2 编审要求2.2.1 结算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施工单位名称和资质证明- 工程合同的基本信息和签订情况- 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情况的说明- 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及应对措施- 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变更清单- 人工、材料、设备等费用的核算和计算方法- 监理单位的工作记录和评价- 相关项目资料的附件2.2.2 结算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建设项目的相应规范和法律法规要求。
2.3 编审程序2.3.1 业主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文件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2.3.2 业主组织专家对结算文件进行细致审查,包括核实施工单位的费用计算、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等。
2.3.3 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评估,审查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和应对措施的合理性。
2.3.4 完成编审后,业主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反馈审核结果,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出相应修改或说明。
2.4 编审结果2.4.1 编审结果应包括结算文件的合规性和实际成本的确认。
2.4.2 如果结算文件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要求,业主应与施工单位协商解决,确保结算文件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 结论本规程为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编审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要求,旨在确保结算文件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从而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费用控制。
各方应遵守本规程的要求,并相互合作,共同推进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前言为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成果的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2007 年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07,2008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为了适应这些新的变化,我协会对 2007 年版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进行了系统修订,形成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10(以下简称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结算的编制、工程结算的审查、质量和档案管理及有关附件。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参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各地方工程造价协会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可以参照本规程对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咨询成果进行质量检查。
在《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07 制订过程中,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了编制任务,形成了本规程基本架构,在此对他们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本规程难免会有蔬漏和不足之处,欢迎各有关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今后修订时补充与完善。
本规程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核人:主编单位:北京中建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华瑞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参编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达华集团北京建标诚和咨询有限公司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1 总则 (8)2 术语 (9)3 基本规定 (11)3.1 一般原则 (11)3.2 结算编制文件组成 (12)3.3 结算审查文件组成 (13)4 工程结算的编制 (15)4.1 编制程序 (15)4.2 编制依据 (17)4.3 编制原则 (17)4.4 编制方法 (19)4.5 编制的成果文件形式 (20)5 工程结算的审查 (22)5.1 审查程序 (22)5.2 审查依据 (24)5.3 审查原则 (24)5.4 审查方法 (27)5.5 审查的成果文件形式 (29)6 质量和档案管理 (30)6.1 质量管理 (30)6.2 档案管理 (30)附件 A 工程结算编制参考格式 (32)附件 B 工程结算审查书参考格式 (42)本规程用词说明 (52)附:条文说明 (54)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文件的编制和审查,提高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成果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完整版)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前言为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成果的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2007 年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07,2008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为了适应这些新的变化,我协会对 2007 年版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进行了系统修订,形成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10(以下简称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结算的编制、工程结算的审查、质量和档案管理及有关附件。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参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各地方工程造价协会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可以参照本规程对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咨询成果进行质量检查。
在《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07 制订过程中,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了编制任务,形成了本规程基本架构,在此对他们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本规程难免会有蔬漏和不足之处,欢迎各有关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今后修订时补充与完善。
本规程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核人:主编单位:北京中建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华瑞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参编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达华集团北京建标诚和咨询有限公司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1 总则 (8)2 术语 (9)3 基本规定 (11)3.1 一般原则 (11)3.2 结算编制文件组成 (12)3.3 结算审查文件组成 (13)4 工程结算的编制 (15)4.1 编制程序 (15)4.2 编制依据 (17)4.3 编制原则 (17)4.4 编制方法 (19)4.5 编制的成果文件形式 (20)5 工程结算的审查 (22)5.1 审查程序 (22)5.2 审查依据 (24)5.3 审查原则 (24)5.4 审查方法 (27)5.5 审查的成果文件形式 (29)6 质量和档案管理 (30)6.1 质量管理 (30)6.2 档案管理 (30)附件 A 工程结算编制参考格式 (32)附件 B 工程结算审查书参考格式 (42)本规程用词说明 (52)附:条文说明 (54)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文件的编制和审查,提高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成果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完整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前言为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成果的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2007 年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07,2008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为了适应这些新的变化,我协会对2007 年版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进行了系统修订,形成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10(以下简称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结算的编制、工程结算的审查、质量和档案管理及有关附件。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参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各地方工程造价协会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可以参照本规程对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咨询成果进行质量检查。
在《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07 制订过程中,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了编制任务,形成了本规程基本架构,在此对他们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本规程难免会有蔬漏和不足之处,欢迎各有关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今后修订时补充与完善。
本规程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核人:主编单位:北京中建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华瑞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参编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达华集团北京建标诚和咨询有限公司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1 总则 (8)2 术语 (9)3 基本规定 (11)3.1 一般原则 (11)3.2 结算编制文件组成 (12)3.3 结算审查文件组成 (13)4 工程结算的编制 (15)4.1 编制程序 (15)4.2 编制依据 (17)4.3 编制原则 (17)4.4 编制方法 (19)4.5 编制的成果文件形式 (20)5 工程结算的审查 (22)5.1 审查程序 (22)5.2 审查依据 (24)5.3 审查原则 (24)5.4 审查方法 (27)5.5 审查的成果文件形式 (29)6 质量和档案管理 (30)6.1 质量管理 (30)6.2 档案管理 (30)附件A 工程结算编制参考格式 (32)附件B 工程结算审查书参考格式 (42)本规程用词说明 (52)附:条文说明 (54)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文件的编制和审查,提高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成果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建设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

4.2 编制依据
•4.2.2 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 面:
•3 与工程结算编制相关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发 布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方法、计价 定额、价格信息、相关规定等计价依据;
•4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4.2 编制依据
•4.2.2 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 面:
•4.3.9 工程结算的编制时,采用单价合同的,工 程结算的工程量应按照经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 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并依据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方法对合同价款进行 调整。
4.3 编制原则
•4.3.10 工程结算的编制时,采用成本加酬金合 同的,应依据合同约定方法计算各个分部分项 工程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措施等内 容的工程成本,并计算酬金及有关税费。
4.2 编制依据
•4.2.1 工程结算编制依据是指编制工程结算时 需要工程计量、价格确定、工程计价有关参数、 率值确定的基础资料。
4.2 编制依据
•4.2.2 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 面:
• 1建设期内影响合同价格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
•2 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 资料、设备采购合同;
•5 工程施工图或竣工图、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 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索赔与现场签证, 以及相关的会议纪要;
•6 工程材料及设备中标价、认价单;
4.2 编制依据
•4.2.2 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 面: •7 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 •8 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9 影响工程造价的其他相关资料。
4.4 编制方法
•1 与分部分项实体消耗相关的措施项目,应随 该分部分项工程的实体工程量的变化,依据双 方确定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进行结 算;
CECA/GC3-2010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

CECA/GC3-2010建设项⽬⼯程结算编审规程附:条⽂说明
1.0.5本条规定指⼯程造价咨询单位不能就同⼀⼯程标的,既接受承包
⼈编制结算的委托,⼜接受发包⼈审查结算的委托。
2.0.2本条“竣⼯结算”包括建设项⽬竣⼯结算、单项⼯程竣⼯结算和
单位⼯程竣⼯结算。
2.0.7本条“有关专业⼈员”是指除具有注册造价⼯程师、造价员资格
外从事造价咨询服务的其他专业从业⼈员,且必须与编制或审查单位签订
劳动合同。
3.1.4本条规定旨在原预算价格基础上,对发⽣变化的内容进⾏调整。
3.1.8本条⾮常原因指委托⽅、结算编制⼈中任何⼀⽅不配合、不发表
意见以及⽆正当理由的拒不签署等情况。
4.2.4多个单位⼯程结算可汇总为⼀个单项⼯程;多个单项⼯程结算可
汇总为⼀个建设项⽬。
应按照约定的结算⽅法分别形成不同的结算。
4.1.3本条规定指结算⼀般应以竣⼯图为依据,如遇竣⼯图尚未完成,
也可按原合同约定的施⼯图及各类有效的变更资料进⾏编制。
5.2.10本条“结算审查受托⼈”指审查机构或具体当事⼈与发承包双⽅
有利害关系的,该机构或当事⼈应予回避。
(完整版)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前言为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成果的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2007 年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07,2008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为了适应这些新的变化,我协会对 2007 年版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进行了系统修订,形成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10(以下简称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结算的编制、工程结算的审查、质量和档案管理及有关附件。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参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各地方工程造价协会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可以参照本规程对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咨询成果进行质量检查。
在《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07 制订过程中,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了编制任务,形成了本规程基本架构,在此对他们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本规程难免会有蔬漏和不足之处,欢迎各有关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今后修订时补充与完善。
本规程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核人:主编单位:北京中建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华瑞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参编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达华集团北京建标诚和咨询有限公司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1 总则 (8)2 术语 (9)3 基本规定 (11)3.1 一般原则 (11)3.2 结算编制文件组成 (12)3.3 结算审查文件组成 (13)4 工程结算的编制 (15)4.1 编制程序 (15)4.2 编制依据 (17)4.3 编制原则 (17)4.4 编制方法 (19)4.5 编制的成果文件形式 (20)5 工程结算的审查 (22)5.1 审查程序 (22)5.2 审查依据 (24)5.3 审查原则 (24)5.4 审查方法 (27)5.5 审查的成果文件形式 (29)6 质量和档案管理 (30)6.1 质量管理 (30)6.2 档案管理 (30)附件 A 工程结算编制参考格式 (32)附件 B 工程结算审查书参考格式 (42)本规程用词说明 (52)附:条文说明 (54)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文件的编制和审查,提高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成果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建设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 (术语) 术语)
2.0.9 结算审核人 接受发包人或具有委托资格的其他单 位委托审查工程结算文件的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 2.0.10 结算审查对比表 工程结算审查文件中与报审工程结算 文件对应的汇总、明细等各类反映工 程数量、单价、合价、总价等内容增 减变化的对比表格。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 (2术语) 术语)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承担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 承担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 工程结算编制与审查的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进行工程造 价咨询成果的质量监督检查时应 遵循本规程。 本规程面向工程结算编制与审查 本规程面向工程结算编制与审查 人员。
本规程主要内容划分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工程结算的编制 5 工程结算的审查 6 质量和档案管理 附件A 附件A 工程结算编制参考格式 附件B 附件B 工程结算审查书参考格式
出台背景
2007年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 2007年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 关单位编制了《 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 编号CECA/GC3— 程,编号CECA/GC3—2007 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版的 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版的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08 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 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标准施工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为了适应这些新的变化, 为了适应这些新的变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 管理协会对CECA/GC3-2007进行了修订形 管理协会对CECA/GC3-2007进行了修订形 成了本规程CECA/GC3-2010。 成了本规程CECA/GC3-2010。
完整CECAGC3-2010建设项目工程决算考核规程

完整CECAGC3-2010建设项目工程决算
考核规程
简介
本文档旨在介绍完整的CECAGC3-2010建设项目工程决算考
核规程。
目的
该规程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以保障各方利益。
考核对象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工程的决算考核。
考核内容
1. 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
1.1 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编制项目工程量清单。
1.2 工程量清单应明确包括各项工程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和单价等信息。
2. 工程费用评估
2.1 根据工程量清单,评估每项工程的费用。
2.2 费用评估应考虑工程材料、设备、劳务和其他相关费用。
3. 测量与计算
3.1 对工程量进行实地测量,确保准确性。
3.2 根据测量结果,计算工程的总量和费用。
4. 决算编制与审核
4.1 根据测量和计算结果,编制工程决算。
4.2 工程决算应包括各项工程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金额等
信息。
4.3 决算编制后,需进行审核,确保准确性和合法性。
5. 决算审批与归档
5.1 决算经审核后,提交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5.2 审批通过后,决算文件需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查阅。
结论
本文档简要介绍了完整CECAGC3-2010建设项目工程决算考
核规程,包括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以及决算审批与归档等重要步骤。
通过遵循该规程,可以确保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维护各方利益。
CECAGC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

CECAGC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序言本编审规程是为了规范CECAGC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编审程序,确保结算结果准确可靠,并保障工程款项的合理支付。
本规程旨在维护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推动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一、编审范围1.1 经济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工程造价款项结算;1.2 合同款项的支付申请和核准;1.3 经济合同变更对结算的影响;1.4 工程工期的进度款结算;1.5 工程竣工验收结算;1.6 其他与工程款项结算相关的事项。
二、编审程序2.1 结算资料准备在开始编审前,甲方需准备如下资料:- 合同文件;- 工程设计文件;- 工程变更通知书;- 工程进度款申请和核准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2 编审要求2.2.1 核实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编审人员应核对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施工情况是否一致,并保证数量计算的准确性。
2.2.2 检查费率计算的合理性编审人员需检查费率计算表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并确保费率的设置合理、合法。
2.2.3 核对结算金额的准确性编审人员应核对工程款项计算公式的正确性,确保结算金额的准确性。
2.3 编审结果通知编审人员应将编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注明编审意见和建议。
三、编审责任3.1 甲方责任甲方应按时、足额提供工程结算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结算结果承担最终审核责任。
3.2 乙方责任乙方应按照编审程序提交结算申请,并按约定时间提供甲方需查验的资料,如实回答编审人员的询问。
3.3 编审机构责任编审机构应保证编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对编审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四、编审结果处理4.1 同意结算如果经编审,结算结果正确并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4.2 编审意见和建议如果编审发现结算结果存在问题,编审人员应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交修订后的结算申请。
4.3 争议解决如在编审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无果,可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完整版)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前言为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成果的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2007 年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07,2008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为了适应这些新的变化,我协会对 2007 年版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进行了系统修订,形成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10(以下简称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结算的编制、工程结算的审查、质量和档案管理及有关附件。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参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各地方工程造价协会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可以参照本规程对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咨询成果进行质量检查。
在《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07 制订过程中,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了编制任务,形成了本规程基本架构,在此对他们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本规程难免会有蔬漏和不足之处,欢迎各有关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今后修订时补充与完善。
本规程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核人:主编单位:北京中建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华瑞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参编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达华集团北京建标诚和咨询有限公司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1 总则 (8)2 术语 (9)3 基本规定 (11)3.1 一般原则 (11)3.2 结算编制文件组成 (12)3.3 结算审查文件组成 (13)4 工程结算的编制 (15)4.1 编制程序 (15)4.2 编制依据 (17)4.3 编制原则 (17)4.4 编制方法 (19)4.5 编制的成果文件形式 (20)5 工程结算的审查 (22)5.1 审查程序 (22)5.2 审查依据 (24)5.3 审查原则 (24)5.4 审查方法 (27)5.5 审查的成果文件形式 (29)6 质量和档案管理 (30)6.1 质量管理 (30)6.2 档案管理 (30)附件 A 工程结算编制参考格式 (32)附件 B 工程结算审查书参考格式 (42)本规程用词说明 (52)附:条文说明 (54)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文件的编制和审查,提高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成果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完整CECAGC3_2010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完整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2010]02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为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编审办法和深度要求,我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编号为CECA/GC3-2010,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07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二○一○年八月三十日目录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3.1 一般原则3.2 结算编制文件组成3.3 结算审查文件组成4 工程结算的编制4.1 编制程序4.2 编制依据4.3 编制原则4.4 编制方法4.5 编制的成果文件形式5 工程结算的审查5.1 审查程序5.2 审查依据5.3 审查原则5.4 审查方法5.5 审查的成果文件形式6 质量和档案管理6.1 质量管理6.2 档案管理附件A 工程结算编制参考格式附件B 工程结算审查书参考格式本规程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TOP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文件的编制和审查,提高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成果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的编制和审查的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监督检查时应遵循本规范。
1.0.3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当工程结算的编制和审查业务应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成果文件或需确认的相关文件上签章,对成果质量或出具的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应在各自完成的成果文件上签署执业(从业)印章,并承担相应责任。
1.0.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查服务,应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咨询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委托标的、时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条款。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07)2009-02-02 16:51目录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3.1 一般原则3.2 结算编制文件组成3.3 结算审查文件组成4 工程结算的编制4.1 编制依据4.2 编制要求4.3 编制程序4.4 编制方法4.5 编制内容4.6 编制时效4.7 编制的成果文件形式5 工程结算的审查5.1 审查依据5.2 审查要求5.3 审查程序5.4 审查方法5.5 审查内容5.6 审查时效5.7 审查的成果文件形式6 质量和档案管理6.1 质量管理6.2 档案管理附件A 工程结算编制参考格式附件B 工程结算审查书参考格式本规程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文件的编制和审查,提高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成果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的编制和审查。
1.0.3 从事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实行造价员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署负责制。
1.0.4 承担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查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必须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咨询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委托标的、时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条款。
1.0.5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专业人员不得接受同一项目工程结算编制与结算审查的委托。
1.0.6 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查应以工程发承包合同为依据,并遵循合法、独立、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0.7 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规范的要求。
2 术语2.0.1 工程结算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施工已完工、结束、中止,经发包人或有关机构验收合格且点交后,按照施工发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在原合同价格基础上编制调整价格并提交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的过程价格。
它是表达该工程最终工程造价和结算工程价款依据的经济文件,包括:竣工结算、分阶段结算、专业分包结算和合同中止结算。
完整CECAGC3-2010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查规程

完整CECAGC3-2010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查规程1. 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和说明CECAGC3-2010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查规程的完整内容。
2. 规程概述CECAGC3-2010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查规程旨在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查的程序和要求,确保结算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3. 结算审查单位3.1 结算审查单位应为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或人员,独立履行结算审查职责。
3.2 结算审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结算审查工作。
4. 结算审查程序4.1 结算审查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4.1.1 结算文件的编制: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结算文件,并提交给结算审查单位。
4.1.2 结算文件的登记和审核:结算审查单位应按照规程对结算文件进行登记和审核。
4.1.3 结算文件的审查和核实:结算审查单位应对结算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和核实,核对结算金额和材料清单的准确性。
4.1.4 结算文件的备案和归档:结算审查单位应对审查通过的结算文件进行备案和归档,并出具结算审查意见。
4.1.5 结算审查意见的反馈:结算审查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反馈结算审查意见,并指导结算文件的后续处理。
5. 结算审查要求5.1 结算文件应包括施工单位的基本信息、结算金额、材料清单等内容。
5.2 结算文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确保结算信息的完整和准确性。
5.3 结算文件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核和审查。
5.4 结算审查结果应准确、清晰地表达对结算文件的审核意见,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
6. 其他要求6.1 结算审查单位应保护结算文件的机密性,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6.2 结算审查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结算审查工作的进展情况。
6.3 结算审查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非法活动。
7. 总结CECAGC3-2010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查规程是保障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效果的重要依据,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遵守并履行规程的要求,以促进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性。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前言为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成果的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2007 年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07,2008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为了适应这些新的变化,我协会对 2007 年版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进行了系统修订,形成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10(以下简称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结算的编制、工程结算的审查、质量和档案管理及有关附件。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参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各地方工程造价协会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可以参照本规程对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咨询成果进行质量检查。
在《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07 制订过程中,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了编制任务,形成了本规程基本架构,在此对他们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本规程难免会有蔬漏和不足之处,欢迎各有关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今后修订时补充与完善。
本规程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核人:主编单位:北京中建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华瑞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参编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达华集团北京建标诚和咨询有限公司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1 总则 (8)2 术语 (9)3 基本规定 (11)3.1 一般原则 (11)3.2 结算编制文件组成 (12)3.3 结算审查文件组成 (13)4 工程结算的编制 (15)4.1 编制程序 (15)4.2 编制依据 (17)4.3 编制原则 (17)4.4 编制方法 (19)4.5 编制的成果文件形式 (20)5 工程结算的审查 (22)5.1 审查程序 (22)5.2 审查依据 (24)5.3 审查原则 (24)5.4 审查方法 (27)5.5 审查的成果文件形式 (29)6 质量和档案管理 (30)6.1 质量管理 (30)6.2 档案管理 (30)附件 A 工程结算编制参考格式 (32)附件 B 工程结算审查书参考格式 (42)本规程用词说明 (52)附:条文说明 (54)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文件的编制和审查,提高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成果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07)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07) (2011-05-03 13:36:57)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文件的编制和审查,提高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成果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的编制和审查。
1.0.3 从事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实行造价员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署负责制。
1.0.4 承担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查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必须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咨询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委托标的、时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条款。
1.0.5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专业人员不得接受同一项目工程结算编制与结算审查的委托。
1.0.6 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查应以工程发承包合同为依据,并遵循合法、独立、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0.7 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规范的要求。
2 术语2.0.1 工程结算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施工已完工、结束、中止,经发包人或有关机构验收合格且点交后,按照施工发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在原合同价格基础上编制调整价格并提交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的过程价格。
它是表达该工程最终工程造价和结算工程价款依据的经济文件,包括:竣工结算、分阶段结算、专业分包结算和合同中止结算。
2.0.2 竣工结算建设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对所完成的建设项目进行的全面的工程结算。
2.0.3 分阶段结算在签订的施工发承包合同中,按工程特征划分为不同阶段实施和结算。
该阶段合同工作内容已完成,经发包人或有关机构中间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在原合同分阶段的价格基础上编制调整价格并提交发包人审核签认的工程价格,它是表达该工程不同阶段造价和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工程中间结算文件。
2.0.4 专业分包结算在签订的施工发承包合同或由发包人直接签订的分包工程合同中,按工程专业特征分类实施分包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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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A/GC 3-2010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中国计划出版社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10主编部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批准部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施行日期:2010年10月1日(试行)中国计划出版社2010 北京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10☆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编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4层)(邮政编码:100038 电话:63906433 63906381)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世界知识印刷厂印刷850×1168豪米 1/32 1.5印张 59千字2010年9月第1版 2010年9月第1次印刷印数1—10100册☆统一书号:1580177·454定价:15.00元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2010]02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为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我协会组织有关单位修订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编号为CECA/GC 3-2010,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试行。
原《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07同时废止。
本工程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二○一○年八月三十日前言为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成果的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2007年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07,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为了适应这些新的变化,我协会对2007年版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进行了系统修订,形成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10(以下简称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结算的编制、工程结算的审查、质量和档案管理及有关附件。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参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各地方工程造价协会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可以参照本规程对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咨询成果进行质量检查。
在《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07制订过程中,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了编制任务,形成了本规程基本架构,在此对他们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本规程难免会有蔬漏和不足之处,欢迎各有关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今后修订时补充与完善。
本规程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核人:主编单位:北京中建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华瑞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参编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达华集团北京建标诚和咨询有限公司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吴佐民王国明陈东吕虹李兆荣金铁英邱岩邵荣星张毅审核人:马桂芝陈光云目录1 总则 (8)2 术语 (9)3 基本规定 (11)3.1 一般原则 (11)3.2 结算编制文件组成 (12)3.3 结算审查文件组成 (13)4 工程结算的编制 (15)4.1 编制程序 (15)4.2 编制依据 (17)4.3 编制原则 (17)4.4 编制方法 (19)4.5 编制的成果文件形式 (21)5 工程结算的审查 (23)5.1 审查程序 (23)5.2 审查依据 (25)5.3 审查原则 (26)5.4 审查方法 (28)5.5 审查的成果文件形式 (31)6 质量和档案管理 (31)6.1 质量管理 (31)6.2 档案管理 (32)附件A 工程结算编制参考格式 (33)附件B 工程结算审查书参考格式 (45)本规程用词说明 (57)附:条文说明 (59)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文件的编制和审查,提高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成果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造价咨询企业承担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结算编制与审查的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监督检查适应遵循本规程。
1.0.3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工程结算的编制和审查业务应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成果文件或需确认的相关文件上签章,对成果质量或出具的的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应在各自完成的成果文件上签署执业(从业)印章,并承担相应责任。
1.0.4承担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查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必须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咨询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委托标的、时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条款。
1.0.5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专业人员不得接受同一项目工程结算编制与结算审查的委托。
1.0.6除接受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建设单位上级管理机构的委托进行工程结算的审核或行政审计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工程结算的再审查业务。
1.0.7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查,应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依据,并应遵循合法、独立‘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0.8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查活动处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工程结算发承包双方依据约定的合同价款的确定和调整以及索赔等事项,对合同范围内部分完成. 中止.竣工工程项目进行计算和确定工程价款的文件2.0.2 竣工结算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全部工作,经发包人或有关机构验收合格后,发承包双发依据约定的合同价款的确定和调整以及索赔等事项,最终计算和确定竣工项目工程价款的文件2.0.3分包工程结算总包人与分包人依据约定的合同价款的确定和调整以及索赔等事项,对完成.中止.竣工分包工程项目进行计算和确定工程价款的文件2.0.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
2.0.5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从事工程造价活动,并取得注册证书的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2.0.6 造价工程师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7 造价员取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分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8结算编制和审查委托人委托他人编制工程结算的总包人或分包人;委托他人审查工程结算的发包人或投资人。
2.0.9结算编制和审查受委托人接受结算编制人或结算审查人的委托,承担结算编制或结算审查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2.0.10 结算审查对比表工程结算审查文件中与报审工程结算文件相对应的汇总,明细等各类反应工程量。
单价,合价,总价等内容增减变化的对比表格2.0.11 工程结算审定结果签署表由审查工程结算文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并由审查单位,承包单位和委托单位以及建设单位共同认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格,并签字,盖章的成果文件。
3 基本规定3.1 一般原则3.1.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以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3.1.2在结算编制和结算审查中,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工程造价咨询专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和客观公正的原则。
拒绝任何一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德、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要求。
3.1.3 结算编制应当遵循承发包双方在建设活动中平等和责、权、利对等原则;结算审查应当遵循维护国家利益、发包人和承包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造价咨询单位和造价咨询专业人员应以遵守职业道德为准则,不受干扰,公正、独立的开展咨询服务工作。
3.1.4工程结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进行结算编制和结算审查时,应依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台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开展工作,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做好工作计划和工作组织,掌握工程建设期间政策和价款调整的有关因素,认真开展现场调研,全面、准确、客观地反应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确定和调整的各项因素3.1.5工程结算编制严禁巧立名目、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工程结算审查严禁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或提供虚假结算审查报告。
3.1.6承担工程结算编制或工程结算审查咨询服务的受托人,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完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工作。
3.1.7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担工程结算编制,其成果文件一般应得到委托人的认可。
3.1.8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单位承担工程结算审查,其成果文件一般应得到审查委托人、结算编制人和结算审查受托人以及建设单位共同认可,并签署“结算审定签署表”。
确因非常原因不能共同签署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单独出具成果文件,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9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进行工程结算审查时,应独立的开展工作,有权拒绝其他人的修改和其他要求,并保留其意见。
3.1.10工程结算编制应采用书面的形式,有电子文本要求的应一并报送与书面形式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本。
3.1.11工程结算应严格按工程结算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做到程序化、规范化,结算资料必须完整。
3.1.12结算编制或审核委托人应与委托人在咨询服务委托合同内约定结算编制工作的所需时间,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结算编制工作。
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结算编制或审核受托人应以财务部、原建设部联合分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四十条有关结算期限规定为依据,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结算编制或审查工作。
结算编制或审查委托人未在合同约定活规定期限内完成,且无正当理由延期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2 结算编制文件组成3.2.1工程结算文件一般由工程结算汇总表、单项工程结算汇总表、单位工程结算汇总表和分部分项(措施、其他、零星)工程结算表及结算编制说明等组成。
3.2.2工程结算汇总表、单项工程结算汇总表、单位工程结算汇总表应当按表格所规定的内容详细编制。
3.2.3工程结算编制说明可根据委托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或建设项目为对象进行编制,并应说明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编制范围;3编制依据;4编制方法;5有关材料、设备、参数和费用说明;6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
3.2.4 工程结算文件提交时,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供与工程结算相关的附件,包括所依据的发承包合同调整条款、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及设备定价单、调价后的单价分析表等与工程结算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