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买卖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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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设备买卖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买受人):
乙方(出卖人):
根据 项目电梯购置及安装调试工程招标结果,甲方拟向乙方订购 电梯 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买卖电梯事项充分协商一致后,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乙方投标书及投标补充文件(函)。
2.本合同所有条款。
3.本项目的《 电梯安装合同书》及其附件。
4.其他合同附件(含双方往来有效函件)。
一、商品名称、数量、型号和价格:
此价格为总包价即交钥匙工程,含:设备费、包装费、电梯安装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若有)费用、运输费(另签连带责任的安装合同)、保险费、保修期内年检费及所有进口件或整机的海关关税证明(若有进口件)。
二、商品规格
(一)详细规格及参数等见附件一《电梯主要配置与功能表》。
(二)如经甲方同意电梯规格变更,费用和交货期另议。
三、制造者和部件原产国家
(一)本合同所指的全部电梯的制造商为 。
(二)电梯主要部件产地见附件一《电梯主要部件清单》。
四、包装
(一)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电梯设备均由木箱包装,具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防腐蚀的能力,使用长项目
楼号
品牌型号
电梯规格 层站 数量 (台) 设备单价 (万元) 单项合计 (万元) 备注
以上总价为:
途公路或铁路运输等长途运输;电梯设备的导轨为可以妥善保护的软包装。因包装不妥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二)在每个包装箱表面,应印明有关订货合同号、装箱号、商品名称、体积、毛重、净重和“勿倒放”、“小心轻放”、“避免潮湿”的字样。若单个的木箱重量为2吨或2吨以上,箱面上须标明重心和起重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五、电梯设备的交货、货物保管
(一)交货方式以及地点:乙方按相关规范进行包装,用合适的运输方式将合同项内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项目工地现场。电梯设备的运输、装卸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二)交货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并在甲方支付至设备款总额的65%之日起日内,该电梯必须全部到货;若项目要求甲方分期分批,则甲方支付该批设备款总额的65%之日起日内,该批电梯必须到货。
(三)货物保管:
1.电梯运抵安装现场30日内,甲方提供的安装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到货后及安装期间的货物保管及货物损毁风险由乙方承担。
具备安装条件为:井道双方现场书面交接,距该楼栋一层井道30米有380V 安装专用电源,甲方保证电梯井道底坑深度、顶层高度尺寸、混凝土圈梁位置、井道垂直度(垂直度偏差在10公分以内由乙方负责整改,10公分以上由甲方负责整改)。
2.到货后30日甲方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的,从到货后第31天起乙方将获得有偿保管,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货物保管费100元/日,直至具备安装条件日止。
3.本合同项内所有设备运输途中、保管期间、安装阶段的保险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六、电梯设备的货到验收、安装、安装验收
(一)货到验收:乙方(需会同安装单位参加)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交货期限内到货,设备到达交付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自检后,再书面通知甲方、监理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数量、规格),没有书面验收通知单则视为未到货。乙方必须保证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一致,若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符合时,按合同相应条款处理;在交货日期以后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乙方对此的保证责任
【乙方的产品中轿厢、门套等不锈钢厚度特指不锈钢板厚(注明板厚),若乙方不锈钢钢板为其他非不锈钢包板则甲方有权拒付款】。
(二)乙方应提供进口部件的相关海关证明文件,若整梯进口须提供整梯进口相关海关证明文件。
(三)安装:货物经开箱验收合格后,由乙方依据该项目《电梯安装合同书》进行安装,并负责监督安装、调试。
(四)安装验收:在电梯安装完毕后20 日内乙方必须报请设备安装地的电梯质检部门验收。乙方应按照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若安装验收没有通过的,乙方有义务在该结论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整改并报请第二次特检所验收且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安装验收没有通过而给甲方造成交房延误等责任的,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电梯经验收合格并发放使用合格证后,甲乙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移交时间不得超过30天)。电梯保修期从电梯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算。
七、本合同总价款(不含安装费)的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并支付合同设备总款的20%作为定金后生效(乙方必须附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甲方确认)。
(二)甲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要,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发货的批次、数量,甲方按需发货批次电梯货物总款的45%(即支付至设备总款的65%)即支付至支付乙方(甲方视自身项目进度要求分批付款发货或全部付款发货),甲方支付该批次货款后日内乙方负责将电梯运到甲方工地。
(三)货物送达现场,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进场批次设备合同总款的15%设备款(即支付至设备总款的80%)(若乙方货物不齐或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不作支付,按未到货处理)。
(四)电梯安装调试合格(拿到相关质检管理部门验收使用合格证,并经甲方相关部门进行内部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设备总款的15%设备款(即支付至设备总款的95%);
(五)电梯合同设备总款的5%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免息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