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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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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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内容包括:(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内容包括:(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卫生部令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卫生部令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卫生部令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6 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已于2003年8月1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吴仪二○○三年十月十五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内容包括:(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复习题一、单选题1.《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由何部门制定发布的?(B)A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B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C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D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何时发布实施?(C)A 2003年6月16日;B 2003年8月5日;C 2003年10月15日;D 2003年12月1日。

3.卫生部根据以下哪部法律法规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C)A《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C《医疗废物管理条例》;D 《消毒管理办法》。

4.以下哪个部门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A)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B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C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5.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谁?(B)A 法定代理人;B 法定代表人;C 分管废物处理的主要负责人;D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

6.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什么?(D)A 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B 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C 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不造成医护人员感染;D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7.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C)A 12小时;B 24小时;C 48小时;D 72小时。

8.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何部门报告?(A)A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B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C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所在地的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9.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调查处理结果,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需多长时间汇总报卫生部?(A)A 每半年;B 每三个月;C 每个月;D 每半个月。

(2021年整理)【200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

(2021年整理)【200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

【200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200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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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内容包括:(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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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内容包括:(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2017年修订版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全文

2017年修订版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全文

2017年修订版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全文导语: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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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内容包括:(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臵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四) 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臵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臵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臵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 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 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 2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
专(兼)职人员的;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 (二) 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 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三) 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四)未对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 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 (五) 未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的; (六) 自行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未定期对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 效果存档、报告的。

Hale Waihona Puke 第二十二条 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 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第二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 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 单。 第二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 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 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 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 存3年。
*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 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 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 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 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 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 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 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 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 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 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8-08-30 来源:卫生部令第36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已于2003年8月1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吴仪二00三年十月十五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内容包括:(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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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精品文档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XXX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内容包括: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址、暂时贮存地址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址运送至暂时贮存地址的工作要求;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代、登记的规定;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平安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二)负责指点、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平安防护工作;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六)负责及时阐发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200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

【200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内容包括:(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本合同或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订立,并于签署日期生效。

甲方:[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地址:[医疗卫生机构地址]电话:[医疗卫生机构联系电话]联系人:[医疗卫生机构联系人]邮编:[医疗卫生机构邮编]乙方:[废物处理公司名称]地址:[废物处理公司地址]电话:[废物处理公司联系电话]联系人:[废物处理公司联系人]邮编:[废物处理公司邮编]1.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卫生部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的规定,甲方有义务对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妥善处理,以维护公共卫生和环境安全;2.乙方为专业的废物处理公司,具备处理医疗废物的资质和能力;基于以上前提,各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环保处理。

二、废物管理职责划分1.甲方职责:–协调安排医疗废物的收集、打包、标识等工作;–提供准确的废物产生量统计和预估数据;–不得随意改变废物管理操作流程;–定期对废物处理流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供相应资料和记录。

2.乙方职责:–根据甲方提供的废物产生统计和预估数据,制定合理的废物收集、运输、处置计划;–安全、环保地收集、运输和处理医疗废物;–配备专业人员和设备,确保废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废物处理的机密性,不得泄露甲方的废物信息。

三、废物收集和运输1.废物收集:–甲方负责将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分类、打包和标识;–打包和标识需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部要求;–乙方可根据废物特性要求甲方按时提供废物收集容器和包材。

2.废物运输:–乙方负责安排专业车辆和司机,按照相关法规将医疗废物运输到指定处置场所;–乙方应确保废物运输的安全和机密性。

四、废物处置1.废物处置:–乙方负责将医疗废物进行安全、环保的处理,包括焚烧、消毒、无害化处置等;–处置过程中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卫生部要求。

2.处置报告:–乙方应按照卫生部要求,向甲方提供废物处置的月度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废物产生量、收集运输情况以及处置方式等。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为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配套规章、文件的各项规定,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在原有《南平市第一医院医疗污物管理办法》上进行修改、完善,特制订本办法。

一、废物的分类(一)、生活废物:1、我院医疗区域内所产生活废物(隔离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除外),如:剩余饭菜、果皮、果核、罐头盒、饮料瓶、手纸、各种包装纸等病人生活废物。

2、我院医疗区域内产生的建筑、各种维修废物。

(二)、医疗废物:(按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1、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废物。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菌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2、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3、损伤性废物:能够刺激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4、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氨、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丁、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剂。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1.3 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

二、医疗废弃物的分类与标识2.1 医疗废弃物分为感染性废弃物、损伤性废弃物、药物性废弃物、化学性废弃物和放射性废弃物等五大类。

2.2 感染性废弃物包括: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病理切片、培养基等。

2.3 损伤性废弃物包括:锐器、玻璃制品、针头等。

2.4 药物性废弃物包括:过期药品、废弃药品、废液等。

2.5 化学性废弃物包括:消毒剂、防腐剂、化学试剂等。

2.6 放射性废弃物包括:放射性药品、放射性废物等。

2.7 各类医疗废弃物应使用专用包装袋或容器,并按照类别进行标识。

三、医疗废弃物的收集与运送3.1 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弃物收集点,由专人负责收集。

3.2 医疗废弃物收集时,应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收集,不得混放。

3.3 医疗废弃物收集后,应立即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粘贴明显标识。

3.4 医疗废弃物的运送应使用专用车辆,由专人负责,确保运输安全。

3.5 运送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医疗废弃物不受污染。

四、医疗废弃物的贮存与处置4.1 医疗废弃物应贮存在专用贮存设施内,不得露天存放。

4.2 贮存设施应符合防渗、防漏、防鼠、防虫、防盗等要求。

4.3 贮存设施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4.4 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应采用无害化处理方式,如焚烧、填埋等。

4.5 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五、监督管理5.1 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

5.2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复习题一、单选题1.《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由何部门制定发布的?(B)A国家环境保护总局;B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C国家中医药管理局;D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何时发布实施?(C)A 2003年6月16日;B 2003年8月5日;C 2003 年10 月15 日;D 2003 年12 月1 日。

3.卫生部根据以下哪部法律法规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C)A《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C《医疗废物管理条例》;D《消毒管理办法》。

4.以下哪个部门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A)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B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C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5.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谁?(B)A法定代理人;B法定代表人;C分管废物处理的主要负责人;D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

6.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什么?(D)A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B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C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不造成医护人员感染;D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7.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C)A 12小时;B 24小时;C 48小时;D 72小时。

8.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何部门报告?(A)A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B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C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所在地的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9.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调查处理结果,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需多长时间汇总报卫生部?(A)A每半年;B每三个月;C每个月;D每半个月。

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废物管理【】
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方法是用医疗废物专用的黄色包装袋盛装
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 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损伤性废物的处置方法是放入医疗废物专用的利器盒中。
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包括胎盘)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
1、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各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负责监督管理。 2、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处理由后勤处负责监督管理。 3、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技术指导。
谢谢!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暂时贮存:指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将运达的医疗废物存放于本单位内符合特定要求的专门场所或设施内的过程 交接:指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将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移交给废物运送者
医疗废物处理原则:
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不属于医疗废物。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包装袋:用于盛装除操作性废物之外的医疗废物的初级包装,并符合一定防渗和撕裂强度性能要求的软质口袋。包装袋的颜色为黄色 ,并有盛装医疗废物类型的文字说明。
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医疗废物暂存点的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复习题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复习题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复习题一、单选题1.《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由何部门制定发布的?(B)A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B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C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D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何时发布实施?(C)A 2003年6月16日;B 2003年8月5日;C 2003年10月15日;D 2003年12月1日。

3.卫生部根据以下哪部法律法规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C)A《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C《医疗废物管理条例》;D 《消毒管理办法》。

4.以下哪个部门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A)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B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C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5.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谁?(B)A 法定代理人;B 法定代表人;C 分管废物处理的主要负责人;D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

6.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什么?(D)A 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B 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C 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不造成医护人员感染;D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7.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C)A 12小时;B 24小时;C 48小时;D 72小时。

8.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何部门报告?(A)A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B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C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所在地的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9.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调查处理结果,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需多长时间汇总报卫生部?(A)A 每半年;B 每三个月;C 每个月;D 每半个月。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复习题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复习题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复习题一、单选题1。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由何部门制定发布的?(B)A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B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C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D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何时发布实施?(C)A 2003年6月16日;B 2003年8月5日;C 2003年10月15日;D 2003年12月1日。

3。

卫生部根据以下哪部法律法规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C)A《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C《医疗废物管理条例》;D 《消毒管理办法》。

4.以下哪个部门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A)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B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C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5.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谁?(B)A 法定代理人;B 法定代表人;C 分管废物处理的主要负责人;D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

6。

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什么?(D)A 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B 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C 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不造成医护人员感染;D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7。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C)A 12小时;B 24小时;C 48小时;D 72小时.8。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何部门报告?(A)A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B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C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所在地的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9。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调查处理结果,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需多长时间汇总报卫生部?(A)A 每半年;B 每三个月;C 每个月;D 每半个月.10.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重大事故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D)A 4小时;B 6小时;C 12小时;D 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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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容包括:(一)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在48小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月逐级上报至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汇总后报卫生部。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向卫生部报告。

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四)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第十三条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四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五条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第十六条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七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八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第十九条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一)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二)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三)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四)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五)易于清洁和消毒;(六)避免直射;(七)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第二十二条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第二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第二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二十五条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第二十六条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二十七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

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第二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围及严重程度;(二)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第二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条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一)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二)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三)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四)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机构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三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的相关部门。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三十四条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和抽查的主要容是:(一)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处置的工作状况;(三)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四)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五)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及调查处理情况;(六)进行现场卫生学监测。

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或者抽查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存在隐患时,应当责令立即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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