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和内地财务报表用语对比
香港会计准则与国内的区别分析.
香港会计准则与国内的区别分析香港会计准则与国内的区别分析香港会计准则与国内的区别分析香港会计准则与国内的区别分析 2007年12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联合签署了《关于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HKFRS)等效的联合声明》。
这是继2006年5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就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情况发表联合声明后,两地会计准则接轨的又一项实质性进展。
内地与香港签订会计等效协议后,将会有利于今后与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开展会计等效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强做大,有利于贯彻“走出去”战略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一一一、、、、新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体现新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体现新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体现新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体现新准则体系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的精神,在框架结构上也与国际会计准则类似,其与香港准则趋同变化表现在以下方面:(一)会计要素的计量新会计准则按国际惯例将“公允价值”概念引入会计体系,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
(二)坏账准备香港准则规定的坏账准备计提范围比内地广,不仅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还包括应收债券等一切应收债权。
而新会计准则在应用指南中对坏账准备的规定是核算企业所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的坏账准备。
(三)存货内地准则原来规定发出存货计价可采取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
香港准则不接受后进先出法,其余方法则与内地准则相同。
新的存货准则中,取消了原先采用的存货准则中的“后进先出”法,从而实现了与香港准则的趋同。
香港公司会计准则与内陆公司会计准则的差异有哪些?
香港公司会计准则与内陆公司会计准则的差异有哪些?由于香港和内陆实行“一国两制”,因此内陆和香港在会计市场环境、会计监管等宏观方面以及税收等微观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这造成了内陆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存在不同。
在这里我们一起来系统分析与探讨,香港会计准则与内陆会计准则到底有什么不同?1、香港会计准则强调公允价值的运用,而内陆会计准则更强调账面价值香港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一样,在资产计价,尤其是资产交易方面,强调了公允价值的运用。
而依据内陆现行会计制度和已颁布的会计准则,基本上以账面价值作为资产计价的基础,这种差别突出表现在对投资和非货币性交易的处理上。
2、在资产减值的计提方面,尽管两地的会计准则都规定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但具体规定有所不同内陆的规定更具体,例如对存货不能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均作了规定。
而香港的规定相对而言更为原则,判断资产减值中的个别认定法的运用更为普遍,更强调公司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
3、都将关联方交易作为处理的重点,但侧重各有不同内陆更重视防止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操纵利润,因此对关联方间出售资产等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较严。
而香港会计准则更强调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充分披露。
总的说来,大陆与香港会计准则差别不是太大。
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两者法律体系不同内陆偏向内陆法系,香港偏向英美法系。
内陆把会计纳入法律体系内加以规范,而成文法的特点之一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就是内陆会计准则与制度并行,各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规定得较为详细的重要原因。
香港认为“会计不是法律而是艺术与科学的混合体”,并未将会计纳入法律体系,而是用会计准则和公认会计原则来规范,更重视会计信息的公允和真实,因此更强调依靠公司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
2、两者税法的影响程度不同由于内陆偏向成文法系,其会计原则,会计制度受法律影响深远,政府对企业施加较多的干预,企业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结合在一起,税法对会计的影响颇大,制定会计准则时必须考虑对国家税收的影响。
香港公司会计政策与境内公司的区别
香港公司会计政策与境内公司的区别
香港公司和内地(中国大陆)公司的会计政策可能存在一些差异,主要受到两地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商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区别:
1.会计准则:香港和内地可能采用不同的会计准则。
香港通常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而内地公司可能遵循中国会计准则(CAS)或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选项:在一些具体会计政策的选项上,香港和内地公司可能存在差异。
例如,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减值准备等方面的具体会计政策可能有所不同。
3.税务因素:香港和内地公司的税务政策和税率可能不同,会影响到会计处理。
例如,所得税的计算和处理可能会因地区不同而有差异。
4.报告要求:不同地区对于财务报告的要求和披露事项可能有所不同。
香港可能对于财务报表的披露要求相对较高,涉及更多的信息披露。
5.货币:香港和内地的货币政策和外汇管制可能存在差异,可能影响到外币交易和外币报表的处理。
6.监管环境:香港和内地的监管环境和审计要求可能有所不同,这也可能影响到公司会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差异可能会因具体的公司类型、行业、业务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制定和执行会计政策时,公司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遵循当地的法规和准则,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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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准则与香港会计准则的差异
中国会计准则与香港会计准则的差异中国会计准则与香港会计准则的差异及趋同李亚东香港从2005年开始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即香港会计准则。
2007年以来,中国财政部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就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等效问题进行了若干次技术会谈。
双方一致认为,实现会计准则等效,有助于降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成本,促进两地企业、证券市场和会计行业的长远发展,同时能够增强中国在国际舞台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经过一年时间的共同努力,除长期资产减值转回和关联方披露两项准则差异,确认了两地会计准则实现了等效,并于2007年12月6日签署了两地会计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
一、资产减值准则差异1、资产减值的理论基础比较国际会计准则认为资产减值的目的是“规范企业确保其资产以不超过可收回金额进行计量”,资产的概念规定了资产的帐面价值不能以高于预期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计价,这正是资产减值会计存在的理论基础。
而我国会计准则明确指出“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的确认比较(1)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主要有三种,即永久性标准、可能性标准和经济性标准。
永久性标准是指只有永久性(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的资产减值损失才予以确认。
可能性标准是指对可能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确认,其特点在于确认和计量的基础不同,确认采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量采用公允价值。
经济性标准是指只要发生减值就予以确认,确认和计量的基础相同,其可以减少确认时的主观判断和人为操纵,在实务中更具可操作性,国际准则就采用这一标准,我国也基本倾向于这一标准。
(2)关于资产减值的恢复。
我国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这一点与国际会计准则不同。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可以在在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
3、确认资产减值的时间及条件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
如果存在这种迹象,企业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当可收回价值低于其帐面价值时,应对减值损失加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
大陆与香港、台湾地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比较研究
香港、台湾的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是在每个营业年度结束后由董事 会负责进行编制,将财务报告的具体责任落实到董事会头上,而中 国大陆则规定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报告,并且具体由上 市公司具体负责编制,并未对具体的编制人作出明确规定,因而不 便于当发生纠纷时落实具体的责任。关于财务报告的编报频率,香 港规定有中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和半年报告)和会计周年账,台 湾地区则规定为每一季度编报一次,而中国大陆则规定每半年应编 报一次财务报告,而且必要时还得编制临时报告。 大陆、香港、台湾三地对于财务报告的具体内容的相同部分为:资 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三大报表披露(香港虽未明确指明 现金流量表,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非常重视现金流量表)。不同之 处在于,香港地区,上市公司还特别注重于编制董事会年报、特殊 法人的公司账目等,而台湾则还要求上市公司编制营业报告书、主 要财产之财产目录、股东权益变动表等,中国大陆则还要发布一些 附表如:财务状况说明书等,并且在年终报告中所涵盖的内容非常 广泛。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完毕以后,都是由有关专业人事或权威部 门进行 审核。审核的内容则仅限于财务报告本身以及编制财务报告所依据 的原始赁证及相关资料、数据。不同之处为三者审核人员的不同, 审核方式有所不同,但是审核目的都是一致的。
大陆与香港、台湾地区上市公
项目 中国大陆 香港 台湾 《证券法》、《股票发行 与交 易管理暂行条例》、《上 法律渊源 市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等
《公司条例》、《香港联合证券 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等
《台湾公司法》、《商业 会计法》等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 份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 主体资格 权证券管理部门(中国证 认定 监会)批准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分为会计周年 上市公司应编制年度报告 账(即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包 、半年度报告、季财务报 括半年报告和季度报告) 告。
浅析国内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的差异及两地准则趋同建议
会计研究ACCOUNTING RESEARCH100浅析国内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的差异及两地准则趋同建议文/王聪摘要:由于国内和香港在会计市场环境、会计监管等宏观方面以及税收等微观方面存在一定的出入,所以国内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存在很多差异。
基于此,本文对这种差异进行了系统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 国内; 香港; 会计准则; 差异财政部在2008年发布相关文件声明国内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具有同等效力。
在大多数会计核算情况下两者在财务报告中应采用相同的会计估计以及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一系列的会计确认、计量、核算工作。
但是关联方披露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两项例外。
虽然从理论上讲国内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并无很大差异,但是在实际的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两者存在着很多细微的差异。
本文简单分析国内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的不同之处,并提出相关趋同策略,以期对国内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的未来趋同化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一、国内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的不同之处(一)关联方的认定长期以来,受国家控制的企业在香港的会计准则中始终都被视作为“关联方”,而在其中所发生的交易则为关联方交易,这种交易在财务报表中得到了重要的披露。
较之于我国内地的实际情况,这样的规定俨然不够适应,因为内地的国有企业以及国有资本占据主导地位的企业基本上都为“独立法人”,长期处于自负盈亏的模式,倘若没有投资等纽带关系,则不足以构成关联企业。
基于此,就我国内地相关于关联方披露的准则规定来说,如果仅受到国家控制,但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的企业,那么即不足以构成关联方。
毫无疑问,这样的规定限定了国家控制企业关联方的整体范围,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披露成本[1]。
(二)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后续计量针对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这一问题,国内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只能采用成本模式来进行。
相反,香港会计准则则要求:进行后续计量的只能是厂房、不动产以及设备项目。
内地与香港会计实务核算比较
内地与香港会计实务核算比较外币核算香港关于外币核算处理的规定较为详细。
香港《会计实务准则》第11号规定:a.企业因外币交易而产生的每项资产、负债、收入、成本均按当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编表货币单位,也可按实际的外币记账。
b.规定了外汇期货合同及外国子公司报表合并的外币处理方法。
中国内地在《企业财务通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及行业会计制度中对外币业务核算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a.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按当时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记账汇率或按业务发生的当月月初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记账汇率进行折算。
b.企业各种外币项目(应指货币性项目)的期末余额,须按照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成记账本位币金额,与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财务费用――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c.企业发生的汇兑损益,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发生的,计入清算损益;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该资产完工入账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d.以外币收支为主的企业,,可以某种外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报表时应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中国内地还是外汇管制,外汇不能自由兑换,官方公布外汇牌价与市场真实汇率有一定的差价,不能真实反映外币业务情况。
目前仍没有规定外币期货合同和国外子公司报表折合成人民币的处理方法,而只作理论探讨。
存货核算1、存货在中国内地的分类有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归类为固定资产外,其余均为库存,但归类为产成品、在产品和原材料。
2、在中国内地,存货按先进先出、加权平均、移动平均、后进先出和分批实际法进行实际成本核算;香港则不接受后进先出和分批实际法,其余方法相同。
3、中国内地,存货按实际成本入账;香港则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
商业企业的进货费用在中国内地计入当期损益,而香港则不用冲销损益。
4、香港参照年末行业资料或最近购进存货的进价和成本进行比较,对总成本大于市价的计提存货削价准备,中国内地新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对这一点有规定,其它行业会计制度则没有,说明内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将更易被外国投资者理解。
大陆与香港会计准则差异及原因
大陆与香港会计准则差异及原因目前,我国有不少企业赴香港上市必须披露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信息。
本文拟比较大陆与香港两地会计准则的差异及其原因,以期对发行或拟发行H 股的公司有所裨益。
一、大陆与香港会计准则的不同之处总的说来,大陆与香港会计准则差别不大,其主要差别体现在:1.香港会计准则强调公允价值的运用,而大陆会计准则更强调账面价值。
香港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一样,在资产计价,尤其是资产交易方面,强调了公允价值的运用。
而依据大陆现行会计制度和已颁布的会计准则,基本上以账面价值作为资产计价的基础,这种差别突出表现在对投资和非货币性交易的处理上。
2.在资产减值的计提方面,尽管两地的会计准则都规定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但具体规定有所不同。
总体说来,大陆的规定更具体,例如对存货不能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均作了规定。
而香港的规定相对而言更为原则,判断资产减值中的个别认定法的运用更为普遍,更强调公司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
3.都将关联方交易作为处理的重点,但侧重各有不同。
大陆更重视防止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操纵利润,因此对关联方间出售资产等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较严。
而香港会计准则更强调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充分披露。
就具体的会计事项而言,两者也有一定差异,主要列举如下:1.应收款项:香港准则规定的坏账准备计提范围比大陆广,不仅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还包括应收债券等一切应收债权。
2.存货:大陆准则规定发出存货计价可采取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
而香港准则不接受后进先出法和个别计价法,其余方法相同。
3.固定资产:大陆准则一般以资产历史成本或净值计价,而香港准则允许资产重估并考虑折旧的影响;同时大陆准则对折旧方法的变更认为是会计政策变更,而香港准则认为这是会计估计变更。
4.借款费用资本化:大陆准则只允许为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专门借款的费用在符合条件时可以资本化,而香港规定凡为购建符合条件的资产(不一定是固定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在一定条件下均可资本化;大陆计算资本化金额=累计加权平均支出*资本化率,香港规定计算资本化金额=所有借款费用;大陆规定暂时投资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得冲减资产成本,香港规定暂时投资收入必须冲减资产成本。
香港会计准则与大陆会计准则的差异
香港会计准则与大陆会计准则的差异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香港会计准则与大陆会计准则的差异1、内地会计准则更加偏重历史成本即强调账面价值,而香港会计准则强调公允价值的使用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香港会计准则在涉及资产计价,特别是资产交易的情况下,强调资产公允价值的运用,而内地新《企业会计准则》适度引用公允价值,表现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均采用公允价值对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为防止公允价值被滥用而出现利润操纵,准则严格规范了运用公允价值的前提条件,即公允价值应当能够可靠计量。
对每一项会计要素,基本准则都无例外地强调只有在能够可靠计量条件下才可确认。
2、资产减值计提差异在资产减值计提方面,同内地会计准则相比,香港会计准则更强调专业判断和个别认定。
尽管两地会计准则均规定应当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减值准备,但具体规定有所不同。
内地准则规定更为具体注册香港公司,如对于应收账款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进行了具体规定,而香港会计准则就此规定得较为原则,资产减值中个别认定法应用的较为普遍,反映出准则本身更加强调公司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
此外,香港会计准则规定,对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允许转回,并计人当期损益。
但内地准则认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价值较大的非流动资产发生减值后香港公司做账报税,价值恢复的可能性极小或不存在,所以规定此类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3、关联方交易披露侧重点不同香港准则认为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均视为关联方,所发生的交易作为关联方交易,在财务报表中要求充分披露。
而内地认为这一规定不符合中国实际,因为中国内地的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较多,但企业均为独立法人,如果没有投资等纽带关系,就不应构成关联企业。
内地会计准则为防止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操纵利润,对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交易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而香港会计准则更强调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充分披露。
中美香港财务报表区别
区 别 原 因
4
政治体制
3
经济基础
证券市场的完善程度
时代在发展, 我们需要……
不断地学习与合作
青春, 奋斗
我们在路上……
谢谢观看
2.注重于编制董事会年报、
特殊法人的公司账目等
3.香港会计准则或者国际
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会计报表
4.每个营业年度结束后由
董事会负责进行编制
4.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
财务报告,并且具体由上市公 司具体负责编制,并未对具 的编制人作出明确规定
中美香港
1
法律环境 2
随着世界快速的发 展,全球化围绕在 我们的身边,学习 全面的知识,刻不 容缓……
账户式 报表式
账户式
美 中 国 国
多元化
术语标准化 不易理解
投资收益 属于利润类
投资收益 属于非利润类
美 中 国 国
除计算项目外 其余 一 一对应
多样灵活
香港
1.重点集中在一年一度编
制周年会计账
大陆
1.非 2.非
中国、国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比较
中国会计规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比较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各界正积极就新机遇和挑战作出准备。
会计﹐有必要不断的更新以配合国内经济发展的步伐﹐但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又不可与国际惯例有重大偏离。
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不断就此方向作出努力﹐并取得了重大成果。
在1993年﹐财政部以世界银行的拨款﹐开始发展约30项适用于中国发展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会计准则﹐旨在使中国的会计及财务编报实务能与国际接轨。
在1994年至1996年3年间﹐相关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已分批发出。
在2000年发展约17项会计准则﹐当中主要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在处理的项目及一些特殊行业的会计准则。
直至现时为止﹐共有16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具体准则”) 已经发出﹐而其它准则仍在制订中。
除了制定具体准则有长足进展外﹐在2000年底﹐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并自2001年1月1日起应用在所有股份有限公司上。
新制度的施行使中国会计与国际惯例更具可比性﹐当中较为重要的是全面要求对发生减值的资产确认减值损失。
于2002年1月1日起﹐新制度扩展至适用于所有外商投资企业。
于2003年3月﹐财政部进一步扩展《企业会计制度》的涵盖范围﹐要求所有于2003年1月1日或以后成立的企业(小企业及金融机构除外)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长远而言﹐财政部拟将新制度应用于所有大、中型企业﹐将以往不同行业或不同类型企业各自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统一起来﹐以加强报表的可比性。
此外﹐财政部亦就金融企业及小企业的特点和需要﹐分别制定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小企业会计制度》。
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于所有上市及外商投资金融企业施行﹐并自2004年1月1日起扩展到非上市的非外商投资证券公司。
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将于2005年1月1日对指定的小企业生效。
一般而言(不包括金融企业及小企业)﹐《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的会计公告(一般名为“财会”的通知)构成现时中国会计的基础规定。
中国大陆与香港、台湾地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比较研究_1
中国大陆与香港、台湾地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比较研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是广大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会计信息需求者据以决策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上市公司自身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以及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形式。
长期以来,有关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比较研究一直是会计理论界和会计实务界普遍关心和重视的核心问题,中外会计界在这一领域的研究已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研究成果。
但是,细研读这些成果后,我们不难发现以往的研究成果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第一,过分注重法律条文的简单罗列,而比较的实质性内容过少;第二,只重视比较差异,未对差异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分析;第三,专门注重于中国大陆与港、台地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比较研究,仍很零散,缺乏系统性的总结。
有鉴于此,本文将对中国大陆与香港、台湾这三个地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详细而系统地比较分析,从深层次剖析这些差异产生的原因,并对如何完善大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体系以及大陆证券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作了理性的预期和展望。
一、引言由于中国大陆、香港、台湾三个地区的政治体制、经济基础及社会经济环境上的差异,造成了这三个地区上市公司对外公布的财务报告存在很大的差别。
从法律渊源上来看,台湾的法律制度受大陆法系的影响较大,其有关上市公司的具体法令、法规具有浓厚的大陆法系的特点,如,《台湾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一些具体细节较大程度的借鉴了大陆法系国家的有关做法,台湾的《商业会计法》的法律体系归属应划入到大陆法系之内,它基本上是法典型的成文法。
香港由于历史因素和政治因素,受英美法系的影响较大,尤其是英国人的习俗、商例、政策等广泛的渗透于香港《公司条例》和《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之中,因而香港的法律较多的强调惯例在会计实务中的地位和作用。
中国大陆的法律体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属于大陆法系,但其具体的立法上市公司主体资格的认定,是研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关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主体的确认问题。
香港和内地财务报表用语对比完整版
香港和内地财务报表用语对比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香港用语国内用语综合现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一、经营活动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除所得税开之前溢利利润总额就以下各调整:就以下各调整:存货减值存货减值物业、机器及设备折旧固定资产折旧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摊销土地使用权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摊销应收贸易账款呆账额外拨备应收账款坏账额外准备商誉减值商誉减值股本结算股份付款股本结算股份付款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保证订金之隐含利息收入保证订金之隐含利息收入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收益出售固定资产收益投资物业公平价值收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证券买卖公平价值亏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银行借款之利息开支银行借款之利息支出人民币债券之隐含利息人民币债券之隐含利息可换股债券之隐含利息可换股债券之隐含利息取消注册一家附属公司之收益注销附属公司之收益营运资金变动前的经营现金流量营运资金变动前的经营现金流量存货增加存货增加应收贸易账款增加应收账款增加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增加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增加应收关联公司款项增加应收关联方款增加应付贸易账款增加/(减少)应付账款增加/(减少)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减少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已付所得税已付所得税已付利息已付利息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二、投资活动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购置其他无形资产购置其他无形资产购置物业、机器及设备购置固定资产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所得款项出售固定资产所得款项收购土地使用权、物业、机器及设备的预付款收购土地使用权及固定资产的预付款项项收购附属公司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收购附属公司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已抵押定期存款减少/(增加)保证金存款减少/(增加)已收利息已收利息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三、融资活动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一家附属公司非控制拥有人注资一家附属公司少数股东增资发行人民币债券所得款项发行人民币债券所得款项人民币债券之发行成本人民币债券之发行成本新筹集银行贷款所得款项新筹集银行贷款所得款项一名关联人士之垫款一名关联人士之垫款购回股份购回股份收购一家附属公司的额外权益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收购一家附属公司的额外权益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出售一家附属公司部分股本权益所得款项净额出售一家附属公司部分股本权益所得款项净额已付一家附属公司非控制拥有人股息已付一家附属公司少数股东股息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四、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增加/(减少)净额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减少)年初之现金及现金等值物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汇率变动之影响汇率变动影响五、年末之现金及现金等值物五、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现金及现金等值物结余分析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分析银行存款及现金银行存款及现金银行透支银行透支。
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的差异
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的差异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的差异财务信息披露历来都是发行上市中的重点和难点。
这是因为,一方面,财务信息是创业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外在体现,是投资者最关心的信息披露内容之一;另一方面,财务信息披露是整个信息披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是证券监管机构信息披露监管的重点内容。
因此,除企业本身的素质外,能否按照上市地,即香港会计准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披露财务会计信息,也是决定赴香港创业板上市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总体上讲,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差别不大。
这一方面是因为二者的会计准则基础相同,均以会计原则为基础(PrincipleBase),另一方面是因为内地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广泛借鉴了包括香港会计准则在内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以求最大限度的国际接轨。
从大的方面看,二者的差别主要体现在:香港会计准则强调公允价值的使用,而内地会计准则更加偏重历史成本,即强调账面价值。
同国际会计准则相一致,香港会计准则在涉及资产计价,特别是资产交易的情况下,强调了资产公允价值的运用,而内地修改后的《企业会计制度》基本上以账面价值为资产计价的基础,这种差别突出表现在对投资的核算和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处理上。
在资产减值的计提方面,同内地会计准则相比,香港会计准则更为强调专业判断和个别认定。
尽管两地的会计准则均规定了应当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减值准备,但具体的规定上有所不同。
总体上看,内地的规定更为具体,例如对于应收账款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都进行了具体规定,而香港会计准则就此规定得较为原则,资产减值中个别认定法应用的较为普遍,反映出准则本身更加强调公司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
都将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处理作为重点,但各有侧重。
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是会计准则的重点内容之一。
相比之下,内地会计准则为防止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操纵利润,对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交易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而香港会计准则似乎更为强调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充分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与大陆会计准则的差异 (2)
香港会计准则与大陆会计准则的差异1、内地会计准则更加偏重历史成本即强调账面价值,而香港会计准则强调公允价值的使用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香港会计准则在涉及资产计价,特别就是资产交易的情况下,强调资产公允价值的运用,而内地新《企业会计准则》适度引用公允价值,表现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均采用公允价值对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为防止公允价值被滥用而出现利润操纵,准则严格规范了运用公允价值的前提条件,即公允价值应当能够可靠计量。
对每一项会计要素,基本准则都无例外地强调只有在能够可靠计量条件下才可确认。
2、资产减值计提差异在资产减值计提方面,同内地会计准则相比,香港会计准则更强调专业判断与个别认定。
尽管两地会计准则均规定应当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减值准备,但具体规定有所不同。
内地准则规定更为具体注册香港公司,如对于应收账款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进行了具体规定,而香港会计准则就此规定得较为原则,资产减值中个别认定法应用的较为普遍,反映出准则本身更加强调公司与会计师的专业判断。
此外,香港会计准则规定,对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允许转回,并计人当期损益。
但内地准则认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价值较大的非流动资产发生减值后香港公司做账报税,价值恢复的可能性极小或不存在,所以规定此类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3、关联方交易披露侧重点不同香港准则认为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均视为关联方,所发生的交易作为关联方交易,在财务报表中要求充分披露。
而内地认为这一规定不符合中国实际,因为中国内地的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较多,但企业均为独立法人,如果没有投资等纽带关系,就不应构成关联企业。
内地会计准则为防止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操纵利润,对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交易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而香港会计准则更强调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充分披露。
目前,香港注册公司中国内地会计准则委员会已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映这一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采纳了中方意见,公布准则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并计划在年内完成,届时将可消除此项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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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用语国内用语
综合现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
一、经营活动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除所得税开之前溢利利润总额
就以下各调整:就以下各调整:
存货减值存货减值
物业、机器及设备折旧固定资产折旧
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摊销土地使用权摊销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摊销
应收贸易账款呆账额外拨备应收账款坏账额外准备
商誉减值商誉减值
股本结算股份付款股本结算股份付款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保证订金之隐含利息收入保证订金之隐含利息收入
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收益出售固定资产收益
投资物业公平价值收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证券买卖公平价值亏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银行借款之利息开支银行借款之利息支出
人民币债券之隐含利息人民币债券之隐含利息
可换股债券之隐含利息可换股债券之隐含利息
取消注册一家附属公司之收益注销附属公司之收益
营运资金变动前的经营现金流量营运资金变动前的经营现金流量
存货增加存货增加
应收贸易账款增加应收账款增加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增加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增加
应收关联公司款项增加应收关联方款增加
应付贸易账款增加/(减少)应付账款增加/(减少)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减少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已付所得税已付所得税
已付利息已付利息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
二、投资活动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购置其他无形资产购置其他无形资产
购置物业、机器及设备购置固定资产
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所得款项出售固定资产所得款项
收购土地使用权、物业、机器及设备的预付款项收购土地使用权及固定资产的预付款项收购附属公司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收购附属公司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
已抵押定期存款减少/(增加)保证金存款减少/(增加)
已收利息已收利息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
三、融资活动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人民币债券之发行成本人民币债券之发行成本新筹集银行贷款所得款项新筹集银行贷款所得款项一名关联人士之垫款一名关联人士之垫款
购回股份购回股份
收购一家附属公司的额外权益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收购一家附属公司的额外权益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
出售一家附属公司部分股本权益所得款项净额出售一家附属公司部分股本权益所得款项净额已付一家附属公司非控制拥有人股息已付一家附属公司少数股东股息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
四、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增加/(减少)净额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减少)
年初之现金及现金等值物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汇率变动之影响汇率变动影响
五、年末之现金及现金等值物五、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结余分析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分析
银行存款及现金银行存款及现金
银行透支银行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