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古罗马帝国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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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古罗马帝国的政治制度
公元前753年,传说中的罗慕路斯始建罗马城。
公元476年,最后一个皇帝罗慕洛・奥古斯都被废,西罗马帝国覆灭。
在这延续千年的历史长卷中,罗马,从最初意大利中部的小小城邦,继而征服整个意大利,并最终建立了雄跨欧、亚、非的伟大帝国,创造了古罗马帝国的不朽传奇。它所依*的不仅仅是骁勇善战的罗马将士,古罗马的政治制度也功不可没。首先让我们来听一听史学家们对古罗马政治制度的评价:
“罗马政府是个集贵族政治、寡头政治和民主成分于一体的奇特混合物。”――威廉・麦克尼尔
“它超越了城邦制狭隘的政治框架,创立了一个将地中海世界的不同国家合为一体的世界国家。”――马文・佩里
在漫长的历史中,古罗马的政治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帝国扩张的现实需要政体改革,而不断革新的政体也巩固和促进了帝国的发展。一般来说,古罗马的历史分为王政时代、共和时代和帝国时代,这三个阶段的政治制度亦各有千秋。
王政时代的罗马实行的是“军事民主制”:
1)勒克斯(王,rex),他是军事首领、最高审判官和最高祭司,要注意的是王没有行政方面的权力;
2)库里亚大会(民众大会),由全体氏族成年男子参加,有权决定本氏族的一切重大问题。
3)元老院(长老议事会),相当于库里亚大会的预决机构;
可见,王政朝代的罗马政体非常简单,是一种原始的共和体制,类似于我国黄帝时代的部落联盟制。实事上,部落联盟的确是当时罗马社会的真实写照。虽然罗马城已经建立,但是罗马仍处于父系氏族社会,版图也只局限有第伯河下游的小小区域。因此这种简单而扁平化的政体完全可以满足那时的社会需要。
然而,随着阶级社会的产生和发展,罗马的奴隶主贵族们不再满足于相对平等的民主制,进而想要获取特权,寡头政治应运而生。在共和时代,执政官不但拥有最高军事,而且有最高行政权力,虽然执政官司由选举产生,但多数被贵族把持。区分阶级的森都利亚民众大会取代了原来的库里亚大会,大会的实权由贵族掌握。由此可见,所谓的共和制实质上是少数贵族专政的寡头政体。寡头政体既满足了贵族获取特权的野心,又进一步刺激他们想要在更大的范围内拥有特权,获得更多的物质利益,最好的方法便是扩大版图。另一方面,贵族集权的专政也为军事扩张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罗马军队根据寡头的意志东征西讨,不断扩展疆域,最终建立了雄霸地中海的罗马帝国。
罗马帝国建立后,相应的问题也接踵而来。一方面,罗马被卷入长达百年的内战,在内战中获胜的奥古斯都野心膨胀,企图确立个人的军事独裁。另一方面,帝国广阔的版图使共和时代的体制鞭长末及,迫切需要中央集权的管理。于是在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罗马的政体从共和制转变为军事独裁的君主制。罗马的君主制分为两种,帝国时代前期实行普林斯制,后期实行多米那特制。
普林斯制(Principatus)一般称为元首制,它表面上依然保留共和时代的民众大会和元老院,但这些国家机构的职能被大大削弱,而帝国元首集军事、行政和宗教大权于一身,并且可以不断连任,成为实质上的皇帝。可以说,普林斯制是从共和制向君主的过渡阶段,它以共和制之名,行君主制之实。普林斯制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君主的个人权力,使元首能有效控制内战初定而又疆域广阔的罗马帝国。实事证明这样的政体是行之有效的,它确保了罗马帝国两百多年的和平,为帝国前期的社会发展创造条件,也使帝国境内的各个行省逐渐罗马化。
公元3世纪左右,罗马帝国的局势再度混乱,迫使军事专制的不断加强,帝国的政体从普林斯制转变为多米那特制。多米那特制(Dominatus)意为君主制,从字面意思不难看出,后期的罗马帝国政体终于除去了表面共和制的伪装,实现了公开的君主专制。皇帝自称为多米那斯,宣扬君权神授,其命令有法律效力,掌握民众的生杀大权,并且采用东方的君臣之礼,所有官员都必须效忠皇帝。皇帝不但采用分封同姓王的方法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而且还利用基督教巩固统治。
从军事民主制到共和制,再到君主制,罗马的政治制度一直不断革新,正是这种政体革新为罗马帝国的扩张创造了有利条件,它每一次前进的脚步都适应了国家的发展,同时又促进了国家的发展。反观一水之隔的希腊,虽然希腊人把城邦文明发展到了极致,可祟尚自由的希腊却一直没能出现君临四方的君主,无法形成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有灿烂的文化,却没有强大的国家。而罗马如果一直局限于同城邦社会相适应的共和政体,那么也无法成为雄霸欧、亚、非三大洲的伟大帝国。当我们回首古罗马帝国的传奇时,除了气势磅礴的战争外,可以关注的还有许多许多,比如政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