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布(最全名单).doc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布(最全名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共计59项。其中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
序号职业资格名称实施部门
(单位)资格
类别设定依据备注
1 教师资格教育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2000年第10号)
2 注册消防工程师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
3 法律职业资格司法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4 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澳门)司法部准入类《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5 注册会计师财政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6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环境保护部准入类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
7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8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9 注册建筑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
《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10 监理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47号)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
11 房地产估价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
12 造价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
13 注册城乡规划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规〔2017〕6号)
14 建造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53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
15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设〔1997〕222号)注册土木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35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
58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7号)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8号)
注册化工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6号)
注册电气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5号)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4号)注册环保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6号)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4号)
15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5号)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6号)
注册机械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7号)16 注册验船师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