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压成套设备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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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二零五厂新区建设项目
高低压配电柜
招标书
招标项目名称:
二0一一年月
招标书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书
第二部分须知
第三部分设备技术规范及要求
第四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二零五厂新区建设项目项目高低压配电柜及母线槽设备采购邀请招标,请贵公司前来投标。
1.招标内容:高低压配电柜的工厂设计、制造、工厂检验、包装、运输和现场技术服务。2.标书发售时间、地点:
发售时间:2011年月日。
发售地点:
3.标书发售费用及押金:
标书费用:
4、投标地点:
5、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月日时。
6、开标时间:2011年月日。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二0一一年月日
1、招标范围
高低压配电柜及密集型母线槽相应的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2、投标方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
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3参与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具备完备资质的高低压设备生产集成商,并必须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低压配电设备必须具备国家强制性“3C”认证。
3.4、业绩
3.4.1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设备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
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
3.5、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资质文件:
3.5.1、与招标设备相同的产品型号使用证书。
3.5.2、与招标设备相同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国家法定机构出具)。
3.5.3、与招标设备相同的省级或以上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
5、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的组成
5.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投标书
第二部分:报价书
第三部分:投标方资质证明文件
第四部分:投标设备技术及资质文件
第五部分:投标方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5.1.1.1投标书包括:
(1)、投标书;
(2)、投标方承诺函。
5.1. 1.2、报价文件包括: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表(包括价格分项表)
5.1. 1.3、投标方资质证明文件包括:
(1)、投标方法人授权书;
(2)、关于投标方资格的声明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制造厂资格声明(陈述);
(5)、制造厂生产许可证;
(6)、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7)、银行资信证明;
(8)、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9)、、其它文件和资料。
5.1.1.4、投标设备技术及资质文件包括:
(1)、投标设备技术规范书;
(2)、供货范围;
(3)、交货进度;
(4)、差异表;
(5)、投标方服务计划;
(6)、投标设备资质材料(包括型式试验、鉴定材料、抗震试验报告等)。
5.1.1.5、投标方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5.2、投标文件的编制
5.2.1、一般要求
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本卷5.1条所规定的格式和第三、第四部分的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响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和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附件9(差异表)的格式统一汇总。
5.2.2、投标文件用中文编写。
5.2.3、投标的有效期
5.2.3.1、自开标之日起30日之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
绝。
5.2.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方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
以信函、电报、电传的形式进行,
5.2.4、投标文件的正本的每一面均应由投标方代表签字。报价表均应由投标方代表签名并加
盖公章。
5.3、投标报价
5.3.1、投标方应严格按附件3(价格表)的格式填写价格表和各种分项价格表。
5.3.2、投标方的中标报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5.3.3、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数量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
间有差异,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
5.3.4、投标报价为招标方指定交货地点落地价。
5.4、投标文件的递交
5.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5.4.1.1、投标文件分一份正本,一本副本。如果出现正、副本和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5.4.1.2、投标文件的每份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
“正本”、“副本”字样及加盖投标方公章。
5.4.2、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二0一一年月日时前送达指定地点,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
5.4.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5.4.3.1、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方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对业已以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
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密封时,由投标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5.4.3.2、投标方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
5.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