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厅2006年第二次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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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2006年第二次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
情况通报
【法规类别】基本建设
【发文字号】苏建质[2006]31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6.07.24
【实施日期】2006.07.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建设厅2006年第二次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情况通报
(苏建质[2006]312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局: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若干规定》(苏建质[2004]318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建质[2004]309号)要求,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于2006年6月26日至6月30日组织了2006年第二次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
本次飞行检查随机抽查了51家检测机构,重点检查检测机构是否有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和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检查表明,自建设部第141号令颁布实施以及《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规程》的正式实施以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引导检测机构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大部分检测机构能认真贯彻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在核定资质范围内开展检测业务,加强内部建设和管理,提高内部质量管理水平,使检测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比较好的单位有:徐州市宏达土木工程实验室、新沂市盛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苏州方正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常州市华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部分检测机构仍存在制度不落实、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公正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主要表现为:少数检测机构未获得检测项目资质就开展检测工作;部分检测机构有样品缺失、无原始记录出具检测报告现象;部分检测机构依然存在样品管理混乱,配合比试验未按规定进行试配等现象。
根据建设部建质[2003]113号《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及有关要求,经研究对靖江市建筑材料结构检测站等7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记录(具体见附表);对阜宁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徐州淮海建设工程试验研究所有限公司、镇江特密斯混凝土外加剂检测中心、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中心试验室、金湖县建源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煤炭工业部大屯煤电公司工程材料研究所6家单位存在检测程序不规范,管理制度不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检测质量等问题,予以通报批评。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本地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管的力度,对本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要认真督促整改,并将有关情况于2006年8月10日前报省质监总站。2006年7月1日《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已正式实施,省建设厅将严格按该细则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大处罚力度。
附表:2006年第二次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不良记录检测机构名单
江苏省建设厅
二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