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基础设计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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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基础设计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1.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估算值要注意与地质报告比较,设计中注意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一般都需要修正。
2.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底板混凝土垫层应按《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1)要求不应小于C15,厚度不应小于100mm,在软弱土层中的厚度不应小于150mm.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
3.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要求不应小于50mm.并应进行裂缝宽度的计算,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设计中许多设计人将地下室防水结构构件的计算弯距调幅、有的下端按铰接、有的未考虑荷载分项系数、多层时未按多跨连续计算等,也不进行裂缝计算,导致违背强条。HiStruct注,由于钢筋保护层厚度较大,荷载稍大的情况下,裂缝宽度计算一般控制配筋量,这时就需要对钢筋应力进行更精确的计算和对裂缝宽度限值进行重新评估来进行设计,而不是忽略此问题。
4.地下室外墙与底板连接构造不合理;外墙钢筋的搭接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根据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修正搭接长度的要求。HiStruct注,地下室外墙与底板连接构造可参考构造手册和李国胜书的分析,一般具体情况应具体分析(比如底板较厚的情形)。
5.地下室外墙设计中应考虑楼梯间,车道等支承条件不同的外墙计算与设计,不能与一般外墙相同。当顶板不在同一标高时,应注意外墙上部支座水平力的传递问题。HiStruct注,适当加强相对薄弱部位的外墙是十分必要的。
6.地下水位较高时,应特别注意只有地下室部分和地面上楼层不多时的抗浮计算,采用桩基时应计算桩的抗拔承载力。HiStruct注,计算抗浮时候,应特别注意(1)地下水位的选取与分项系数,一般各地都有地方规程和经验做法可供参考;(2)对大型项目应特别考虑施工过程的因素,正确最优化设计,以节约不必要的浪费。
7.高层地下室采用独立柱基或条基加抗水底板时,应在抗水板下设褥垫,以保证实际受力与设计计算模型相同。
8.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3.0.2条进行地基变形设计。
9.对以下建筑物的桩基应进行沉降验算:(强条)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桩基。
2)体形复杂、荷载不均匀或桩端以下存在软弱土层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桩基。
3)摩擦型桩基。
桩基础的沉降不得超过建筑物的沉降允许值,并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表5.3.4的规定。
10.对建筑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的变形观测要求,设计人普遍不够重视。变形观测工程范围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10.2.9条(强条),下列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变形观测。a.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b.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c.加层、扩建建筑物;d.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e.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观测的方法和要求,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的规定。
11.沉降缝基础与偏心基础:砌体结构的沉降缝基础需要注意,根据力的平衡,大部分基础存在零压力区的话,所设计基础不能提供设计所需的地基承载力。许多柱边与基础对齐的偏心柱基也同样存在问题。零应力区不能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4.2.4条的要求。HiStruct注,偏心大的基础即使满足承载力的要求,也要适当增加沉降计算。
12.防潮层以下墙体采用水泥砂浆时应注意验算其强度。(因为水泥砂浆对强度的折减)。
13.个别工程的柱基高度不满足柱纵向钢筋的锚固长度要求。基础抗冲切、抗剪不够。HiStruct注,一般情况下柱基高度要满足构造要求,并由抗冲切验算决定基础高度。
14.墙下条形基础相交处,不应重复计入基础面积。
15.砌体结构的基础设计问题。HiStruct注,砌体结构的基础设计应满足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砌体规范和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尤其是软土地基的情况。
16.地基承载力应为特征值。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按下列规定:(《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3.0.4条)
A.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其对应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B.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C.计算挡土墙土压力、基础或斜坡稳定及滑坡推力时,荷载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D.在确定基础或桩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和相应的基底反力,应按承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
17.地下一层墙体能否作为筏板的支座问题,这个问题在砖混及混凝土结构中都存在。HiStruct注,这个问题首先要确认是否满足地基基础规范关于筏板采用倒楼盖法计算的条件。
18.地下室墙的门(窗)洞口应按计算设置基础梁。
19.基础零应力区的面积问题:高宽比大于4的高层建筑,在地震作用下基础底面不宜出现拉应力;其他建筑,基础底面与地基土之间零应力区面积不应超过基础底面面积的15%.在设计轻钢结构时,应特别注意。
20.地下室顶板作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的嵌固部位时,不能采用无梁楼盖的结构形式。
21.位于地下室的框支层,是否计入规范的框支层数的问题:若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则位于地下室的框支层,不计入规范允许的框支层数之内。
22.确定建筑的抗震等级时,如果地下室顶板不作为上部建筑物的嵌固点,建筑物的高度该如何确定?是从室外地面算起还是从基础算起?确定建筑的抗震等级时,建筑物的高度是从室外地面算起。
23.场地采用桩基(包括搅拌桩)不能改变场地的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