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运钞车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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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要求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要求见表。

表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表部位序号设施安装方式或目标要求配置要求参见条款运钞车停靠区 1 摄像机实时监视、记录运钞交接全过程,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整个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应配置b)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2 摄像机实时监视、记录出入营业场所人员情况和营业场所出入口20 m监控范围内情况。

同时,应能够实时监视、记录营业场所出入口50 m监控范围内人员往来情况、体貌特征、车辆颜色、车型等情况应配置a)3 入侵报警探测装置有非法入侵时即时报警应配置防盗安全门门体强度应不低于GB 17565-2007 规定的乙级,防盗锁应符合GA/T73-2015中B级的要求。

供客户进出的出入口门体采用其他材质(旋转门、普通玻璃门等)达不到以上标准的,应加装卷帘门,卷帘门门体强度应不低于GB 17565-2007规定的乙级,加装防盗锁,防盗锁应符合GA/T73-2015中B级的要求应配置客户活动区5 摄像机实时监视、记录人员活动情况应配置d)6 声音复核记录活动区声音宜配置防护装备、防卫器材、保安应急防卫应配置非现金业务区8 摄像机实时监视、记录人员活动情况应配置d)9 声音复核记录交易过程声音应配置现金业务区现金业务区10 摄像机实时监视、记录现金、贵金属等交易全过程应配置c)11 紧急报警装置每个柜台均应安装,报警装置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设置不少于 2路的独立防区,每路防区上串联的紧急报警按钮不得多于4个应配置声音复核/对讲连续记录交易过程对话内容,声音应清晰可辨应配置防尾随联动门发生故障时,应能手动开启。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有双开应急开启和双开强制复位功能。

应配置两道门之间的纵深应不小于1m。

应配置通道内应安装摄像机实时监视、记录人员出入情况应配置e)14 现金柜台主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板结构,采用其他结构形式的,防护能力应满足附录B中的要求应配置橡胶棒等防卫器材应急防卫应配置透明防护板防弹性能应达到GA165-1997中F79型B级的要求;防砸性能应达到GA844-2009中A级要求;宽度应不大于,高度应不小于,单块面积应不大于4㎡,采用整片式安装方式,着弹面应朝向客户活动区;透明防护板上不应开孔。

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押运安全操作规程(试行)

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押运安全操作规程(试行)

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押运安全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押运等工作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安全操作行为,根据国务院及公安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押运操作以保障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为目的,以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及防火灾事故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金融机构,以及为金融机构提供押运、守库、执勤等安全服务的金融押运公司等。

第四条本规程所指临柜人员是指营业场所的会计、出纳、储蓄等一线员工(以下简称临柜员);守库人员是指承担金库守护任务的人员(以下简称守库员);解押人员是指负责押运的持枪护卫人员(以下简称押运员)、运钞车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随车出纳解款员(以下简称解款员)。

第五条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规程,金融机构保卫部门是本单位贯彻实施本规程的主管部门。

金融押运公司等单位法人是组织实施本规程的责任人。

第六条公安机关和银监部门对本规程的贯彻实施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等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并对发生的案件和事故进行查处。

第二章营业场所、守库和解押人员条件及工作纪律第七条临柜、守库、解押等人员属于要害岗位人员,金融机构和金融押运公司必须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安全保卫基本知识、枪支和警械使用技能、擒拿防卫技能和身体素质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方可任用。

第八条要害岗位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无犯罪前科,无社会劣迹,熟悉安全保卫知识和相关工作业务。

.第九条要害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的金融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教育,培训合格并取得《金融安全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13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运钞车安全防范

13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运钞车安全防范

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运钞车安全防护设施规范发表日期:2011年7月24日【编辑录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我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自助银行、自助设备以及运钞车安全防护设施,保障全省金融安全,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和《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金融机构营业场所,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出纳、有价证券、会计结算等业务的物理区域,包括自助服务银行营业场所和自动柜员机。

金库,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贵重物品的库房,包括保安押运公司自建金库。

运钞车,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及保安押运公司承担调运现金、有价证券及金银等任务的专用车辆。

第三条本规范是我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及运钞车防护设施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的重要依据,适用于我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为金融机构提供金融守卫押运服务的公司(中心)。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规范,保卫部门协助执行本规范。

第五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建、改建和扩建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执行《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和《河南省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细则》等。

第六条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若下列文件出现调整,以调整后的新文件为准。

GA38—2004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T16676—1996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GA518—2004 银行营业场所透明防护屏障安装规范GA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B/T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JR/T0003—2004 银行金库JR0001—2000 金库门GA/T73—94 机械防盗锁GA165—1997 防弹复合玻璃GB17565—1998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T143—1996 金库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1998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164—2005 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条件GB 12663—2001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2002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第二章营业场所第七条风险等级的认定(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营业场所定为三级风险单位:1、设在乡、镇(村庄)、农牧区、山区或机关、院校、部队、工厂、商场等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营业场所;2、现金出纳柜台不超过2个(含2个)的营业场所;3、设有现金保管点,存放现金5万元(含5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营业场所。

【2018最新】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实用word文档 (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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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异常情况报告制度篇一: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去年,上海市银行业金融案件时有发生,个别案件涉案金额较大。

因此,落实风险内控,切实防范金融案件的发生,及时处置风险因子是监管机构上海银监局当前十分关注的问题。

”上海市银监局官员近日对本报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为遏制金融案件的发生,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通报重大案情,上海银监局近日修订并发布了《上海市银行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作了详细的规定:确定由上海银监局办公室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明确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对象为上海银监局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内容和报告标准进一步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以规定形式报上海银监局办公室,并在重大事项平息后形成完整的重大事项风险处置报告上报上海银监局;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实行问责制,对迟报、漏报、瞒报、误报重大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依法处理。

上海银监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高度重视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切实加强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明确到个人。

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遇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上海银监局报告。

篇二:安徽省金融机构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安徽省金融机构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掌握安徽省经营稳健状况,及时了解金融机构的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暂行规定-银发[1998]588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暂行规定-银发[1998]588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暂行规定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暂行规定(1998年12月7日银发〔1998〕58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营业场所,是指各金融机构有现金出纳、有价证券业务、会计结算业务的营业场所。

金库,是指金融机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的库房。

第三条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的安全防范工作应实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以“防盗、防抢、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目的。

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应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方便经营、经济实用。

第四条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单位保卫部门或专职保卫人员协助责任人具体落实本规定。

第五条金融机构保卫部门是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主管部门。

公安机关对金融机构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各金融机构在新建和改建营业场所、金库前,保卫部门要对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提出具体方案并报上一级单位保卫部门提出意见,经当地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按图纸施工。

工程竣工后,经当地公安机关、人民银行主管部门共同验收合格,由公安机关发给《安全防护设施合格证》后方可营业或启用。

第七条各金融机构现有营业场所、金库,凡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做出整改计划,逐步达到本规定的安全防范要求。

第八条公安机关应本着“先城镇后农村、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协助金融机构保卫部门按照本规定,研究制订营业场所、金库改造达标规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完整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完整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附录 A(规范性附录)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要求A.1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要求见表A.1。

表A.1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表附录B(规范性附录)柜体检验和验收要求B.1 其他结构形式的柜体的防护能力至少应达到:a)能够承受150gTNT(1.55g/cm³~1.60g/cm³)炸药贴面爆炸,柜体不应产生穿透性孔洞,背面应无飞溅物;b)能够有效防护79式轻型冲锋枪在距离枪口5m处发射51B式7.62mm手枪弹(钢芯)的射击,子弹及其破片不应穿透柜体;c)使用GB10409-2001中A1级规定的工具,在15min净工作时间内不能打开一个38cm2的洞口。

B.2柜体验收前,施工方应提供柜体施工过程中的加工图纸、材料清单、施工过程照片、材料采购证明等资料。

B.3 验收时应用精度1mm的卷尺测量柜体台面的外形尺寸并与图纸比对。

若柜体采用其他结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通过合格检验的柜体型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柜体结构应与上述资料比对一致。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要求前言本标准第5章的5.1.5、5.2.1.2及表A.1中的第20、28项为推荐性条款,其他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银监会案件稽查局(安全保卫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少军、袁鹤、朱玉国、任骥、邓慕琼、边三平、熊自力、肖达、吴宏、鲍世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强制性标准:GA 858-2021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该标准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是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设计、验收、评估的依据。

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押运安全操作规程(

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押运安全操作规程(

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押运安全操作规程( 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押运安全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 营业场所、金库、押运等工作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安全操作行为~根据国务院及公安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 第二条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押运操作以保障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为目的~以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及防火灾事故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金融机构~以及为金融机构提供押运、守库、执勤等安全服务的金融押运公司等。

第四条本规程所指临柜人员是指营业场所的会计、出纳、储蓄等一线员工(以下简称临柜员),守库人员是指承担金库守护任务的人员(以下简称守库员),解押人员是指负责押运的持枪护卫人员(以下简称押运员)、运钞车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随车1出纳解款员(以下简称解款员)。

第五条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规程~金融机构保卫部门是本单位贯彻实施本规程的主管部门。

金融押运公司等单位法人是组织实施本规程的责任人。

第六条公安机关和银监部门对本规程的贯彻实施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等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并对发生的案件和事故进行查处。

第二章营业场所、守库和解押人员条件及工作纪律第七条临柜、守库、解押等人员属于要害岗位人员~金融机构和金融押运公司必须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安全保卫基本知识、枪支和警械使用技能、擒拿防卫技能和身体素质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方可任用。

第八条要害岗位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无犯罪前科~无社会劣迹~熟悉安全保卫知识和相关工作业务。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3)
根据《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3)》,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要求如下:
1. 入口安全控制:银行营业场所应设置安全门禁系统,包括门禁刷卡、人脸识别等技
术手段,以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进入场所。

2. 监控设备:银行营业场所应配备监控摄像头,全天候监控场所内外情况。

监控设备
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工作。

3. 窗口设防:银行窗口应设置防护装置,如强化玻璃、防护网等,以防止抢劫和冲击。

4. 职工安全教育:银行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包括反恐怖袭击、防抢劫、应
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5. 火灾安全:银行应配备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设备,并建立相应的火灾应急预案。

6. 保险安全:银行应加强保险库房和保险柜的安全防范,确保金融资产的安全。

7. 门禁管理:银行应制定门禁管理制度,控制出入人员的身份和权限,确保安全管理
的有效性。

8. 应急预案:银行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抢劫、火灾、恐怖袭击等,以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9. 外部安全:银行应与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保持紧密合作,共同维护银行场所的安全。

10. 定期检查:银行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隐患的及时处理。

以上是《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3)》的一些主要内容,银行在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方面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规范执行,以确保客户和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概述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概述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概述1. 出入管理:银行应建立严格的出入管理制度,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敏感区域,如金库等重要区域。

同时,实施实名制进出,严格审核来访者身份和目的。

2. 防抢劫措施:银行要安装有效的监控系统,包括摄像头和报警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此外,应培训员工如何应对潜在的抢劫事件,并建立紧急应对预案。

3. 现金管理:对于现金的存放和清点应建立明确的规范和程序,保证资金安全,减少内部贪污的可能性。

4. 安全设施:银行应装备有效的安全设施,包括防弹玻璃、安全闸门、紧急报警按钮等,确保在危险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措施保护员工和客户的安全。

5. 员工素质:银行应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他们识别和应对潜在的安全威胁,建立安全意识,提高危机处理能力。

6. 安全巡查:加强对营业场所周边环境的安全巡查,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需要综合运用物理设施、技术手段和人员管理来保障。

只有做好全方位的安全工作,银行才能有效地保护客户、员工和资产的安全。

在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除了上文提到的一些基本要求外,还有许多其他措施也应该被重视和实施,以确保银行的安全。

以下是进一步的相关内容:7. 紧急应对预案:银行应拟定紧急应对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恐怖袭击等各种紧急情况。

员工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并进行定期模拟演练,以确保在危险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

8. 安全宣传教育:银行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和客户的安全意识,帮助他们识别潜在的安全威胁,了解应对紧急情况的方法和步骤。

9. 内部监控制度:银行应建立内部监控制度,包括对员工行为进行监控和审计。

这有助于防止内部人员滥用权限以及其他安全隐患的产生。

10. 客户安全:银行需要为客户提供安全的办公环境,包括设置安全的等待区域和为客户提供安全投放箱等设施,以确保客户在银行办理业务时的安全。

银行营业网点安全防范标准

银行营业网点安全防范标准

银行营业网点安全防范标准营业网点安全防范标准营业网点的安全防范是我行安全保卫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做到人防、技防、物防有机结合,达到“闯不进、打不着、抢不到、报得出、录得清”的安全防范标准,确保“人平安,钱安全,资金财产无风险”,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营业网点安全防范标准。

一、营业网点的风险等级划分对照《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的要求,我行营业网点和现金库,都属于一级风险防护。

各营业网点安全防范必须按照相对应的级别防护标准进行实施和操作,确保达标。

二、营业网点的物防、技防设施安全防范标准(一)营业网点的安全防护标准:1、营业大厅门口应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金属防护门的锁具应符合GA/T73的要求。

2、营业网点二层(含二层)以下窗户应安装金属防护栏等防护设施。

3、营业网点大厅外围有围墙的,应设置防止爬越的障碍物或周界报警装置。

4、现金出纳柜台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等结构,柜台高度应≥ 800㎜、厚度应≥500㎜。

5、现金出纳柜台上方应安装透明防弹复合玻璃,符合四玻三膜、不低于F79B级的防弹要求,宽度≤ 1800㎜,高度≥ 1500㎜,单块面积不大于4㎡。

防弹玻璃以上未及顶部分应封至顶部或封至离地3500mm处。

采用防弹玻璃横向分体错位式安装时,外层朝下,交接部位长度≥ 100mm,两块防弹玻璃的间隙≤ 20㎜。

采用防弹玻璃竖向分体错位式安装时,应达到GA518—2004安装规范要求,防弹玻璃错位尺寸≥100mm,两块防弹玻璃的间隙≤ 20㎜。

6、现金业务柜台的台面应设置300mm(长)× 200mm(宽)× 150mm(高)底部为弧形的收银槽。

7、现金业务区的出入口应安装防尾随用缓冲式电控联动门,门体上的锁具应符合GA/T73的要求。

8、现金业务区应安装不少于2路独立防区的紧急报警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应能立即向公安110报警服务台报警,同时应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
针对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视频监控系统:银行营业场所应设置高清摄像头,并覆盖所有关键区域,如出入口、柜台、ATM机等,以监控并记录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

2. 门禁系统:银行应采取有效的门禁措施,如设置刷卡、指纹、人脸识别等准入机制,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敏感区域。

3. 报警系统:银行内部应设置报警按钮,以便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报警并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4. 钞票防护设施:银行应使用具有防护功能的现金柜台、防护墙以及防弹玻璃等材料,以防止抢劫事件的发生。

5. 安保人员:银行应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他们需要接受相关培训,具备处理突发事件和危险情况的能力。

6. 灭火设备:银行营业场所应配置适当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7.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银行应制定针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员工的应急处理流程,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8. 安全培训:银行应定期开展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风险的认识,教授应对抢劫、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基本应急知识。

9. 安全巡查:银行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检查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灭火设备等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情况。

10. 制定安全制度:银行应制定具体明确的安全制度和规章,明确员工的安全职责和行为准则,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实际上,银行在安全防范方面可能还会根据其所处的具体环境和区域特点有所差异,因此,具体的安全防范要求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制定。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1. 引言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承载着大量的金钱和贵重物品,因此其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的要求和措施。

2. 周边环境安全要求银行营业场所的周边环境安全是保障银行安全的重要前提。

以下是银行营业场所周边环境安全要求:•交通便利性:银行周边应有便捷的交通,方便员工和客户的进出流动。

•防止堵塞:禁止在银行周边停放车辆或摆放物品,以防止发生堵塞现象。

•夜间照明:银行周边的道路照明设施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夜间可见度。

3. 大厅及柜台区安全要求大厅和柜台区是银行与客户交互的重要场所,以下是对大厅及柜台区的安全要求:•监控设备:大厅和柜台区应安装监控设备,确保对区域内的活动进行监督和记录。

•防弹玻璃:柜台应采用防弹玻璃,以防止抢劫等安全事件发生。

•安全门禁:大厅和柜台区应设置门禁系统,只允许授权人员进入。

•安全巡逻:银行应派遣安全巡逻人员定期巡视大厅和柜台区,确保安全情况。

4. 客户身份验证要求客户身份验证是保障银行营业场所安全的重要措施,以下是客户身份验证的要求:•有效身份证件:客户在办理业务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工作人员应核对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指纹识别:柜台区应安装指纹识别设备,以增加客户身份验证的安全性。

•安全密码:对于电子银行自助设备,客户应使用安全密码进行身份验证。

5. 现金管理要求银行营业场所涉及大量的现金管理工作,以下是银行现金管理的要求:•现金柜台安全:现金柜台应设置防护设施,如防弹玻璃、安全门等,以保障现金管理的安全。

•现金存放措施:银行应有专门的安全存储室,对现金进行分类和存放,并进行定期盘点和核对。

•现金配送安全:银行现金的配送应安排专门的安全交通工具和人员,确保现金的安全运输。

6.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银行保障营业场所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以下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灾害事件:银行应制定针对火灾、地震、洪水等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和培训。

练兵比武技能考试试卷答案

练兵比武技能考试试卷答案

金融安全防范技能练兵比武技能考试试卷(守库员押运员提解员管库员出纳员运钞车驾驶员A卷)一、判断题(共15题,每题2分)1、银行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3、配备公务用枪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应年满18周岁。

(×)4、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受到暴力袭击危及生命安全或者所携带的枪支弹药受到抢夺、抢劫,不使用枪支不足以制止暴力犯罪行为的,可以使用枪支。

(√)5、非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可以携带枪支不能带弹药。

(×)6、金融单位的运钞车应当配有通讯、报警装置。

(√)7、全省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实行县、省辖市两级审批制度。

(×)8、运钞交接区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对运钞交接全过程进行实时监视、记录,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整个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 √ )9、专用运钞车是指银行(含农村信用社)、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邮政储蓄机构、印钞造币企业承担金融护送业务的专业公司等单位,用于现金、金银、珠宝、有价证券、重要凭证及其他重要物品运输的专用车辆。

( √ )10、守库员、押运员培训合格,取得《金融安全上岗资格证》和持枪资格后方可上岗。

(√)11、在执行任务期间,押运员、驾驶员与解款员可以兼岗、换岗和串岗。

(×)12、押运人员可以参与清点、搬运现金和押运物品。

(×)13、监控守库员应实施24小时不间断、有效的报警信息接收、实时图像核实、应急处置等各项防范操作。

(√)14、在押运物品出入库时,守库员两人都应在守库室进行视频监视。

(×)15、执行押运任务时,到达营业网点时运钞车要熄火,驾驶员不准离开驾驶位置,并锁闭车门。

银行市分行安全保卫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题

银行市分行安全保卫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题

##银行市分行安全保卫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题一、判断题(对打“√”,错打“X”)1、按照银行业务的风险程度,银行营业场所划分为高度、中度、低度三级风险区。

(√)2、报警控制器有可编程和联网功能。

应设置用户密码,密码不少于4位。

(√)3、库房内应安装2种以上探测原理的入侵探测器,振动报警防区应24h不可撤防。

(√)4、在行式自助银行不要求实现报警、图像、声音、对讲广播等信息的远程传输和监控功能。

(X)5、现金业务区和运钞交接区的回放图像均应是实时图像。

(√)6、入侵探测器,安装的高度在1.8—2.2米之间,覆盖的面积在6米以内的扇形区域内。

(√)7、现金出纳柜台上方应安装透明防护板,其宽度应小于等于1800毫米,高度大于等于1500毫米,单块面积不大于4平方米。

(√)8、银行营业场所二层(含二层)以下窗户应安装金属防护栏等防护设施。

(√)9、营业场所安全防范隐蔽工程建设应用国标钢材。

(√)10、安装防弹玻璃要“四面生根”,即左右各伸入槽钢40mm,上方嵌入角钢40 mm,下方嵌入柜台40mm。

(√)11、业务库门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CA/T143-1996中规定的B级或JR/T0001-2000中规定的2级金库门。

(√) 12、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要求应将自助设备与安装地面牢固连接,不易被拆卸。

(√)13、现金柜台立柱是“上通顶、下通地”,与钢板底座牢固焊接。

(√)14、营业场所内所有与外界相接的加气砖墙体应加装钢网。

(√)15、银行营业场所外围有围墙的,应设置防止爬越的障碍物或周界报警等防护装置。

(√)16、安全评估必要性是细化《内保条例》的需要(×)。

17、评估的方法突击检查和抽查(×)。

18、成立评估小组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19、由公安、银监部门、人民银行和各省级金融安全防范专家库中来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人员组成(×)20、现金出纳柜台未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或柜台高度、宽度不达标的扣3分(√)。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工作流程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工作流程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工作流程一、受理1、条件:金融机构新建、改建营业场所、金库前,应到当地主管公安机关经文保部门申领并如实填写由公安部制定省公安厅印制的《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资料:(1)金融监管机构及银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批准营业网点、金库建设的文件;(2)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3)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4)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5)安全防范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安防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6)施工人员身份证和技术职称的复印件;(7)运钞车停靠位置及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8)房屋租赁或产权合同复印件,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

2、工作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合法。

3、本岗位的责任人:受理民警。

4、岗位职责及权限:受理人员应面见申请人,按照上述条件当场查看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对材料齐全,内容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告知单,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5、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二、评定风险等级1、工作标准:严格执行《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评定记录清晰、结论准确。

2、岗位职责及权限:由县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民警在专家库抽签,确定专家组(专家组由四人以上人员组成)。

专家组根据《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提出评定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风险等级及对应的防护级别。

3、岗位责任人:专家组人员。

4、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三、审核、审批1、工作标准:审核受理、风险等级评定工作情况,对金融机构提出安全防范工程建设方案审核,做出是否准予施工的决定。

2、本岗位的责任人:负责审批工作的民警。

3、岗位职责及权限:(1)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退回补充。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

郑州市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郑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的安全,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等相关许可工作,根据公安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86号令)和《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2004)、《银行金库》(JR/T0003—2000)、《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郑州市区域内新建、改建盒局部该造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的,其安全防范设施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工作实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制度。

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营业场所,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出纳、有价证券、会计结算等业务的物理区域,包括自助服务银行营业场所和自动柜员机。

本办法所称金库,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贵重物品的库房,包括保安押运公司自建金库。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郑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警察支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在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郑州市公安局负责实施。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警察支队负责对全市一、二、三级风险金融营业场所、金库和在行式、离行式自动柜员机(简称ATM)、自动存款机(简称CDM)和自动存取款机(简称CRS)等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进行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一级风险等级的金融营业场所、金库和在行式、离行式自助银行等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警察支队组织专家组进行先期审查和验收后,报河南省公安厅治安故那里总队核准。

第五条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警察支队负责组织专家组,依据《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2004)、《银行金库》(JR/T0003—2000)、《安全技术规范》(GB50348—2004)、《安全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等标准,参与本市金融营业场所、金库和在行式、离行式自助银行等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工作。

练兵比武技能考试试卷答案

练兵比武技能考试试卷答案

金融安全防范技能练兵比武技能考试试卷(守库员押运员提解员管库员出纳员运钞车驾驶员A卷)一、判断题(共15题,每题2分)1、银行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3、配备公务用枪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应年满18周岁。

(×)4、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受到暴力袭击危及生命安全或者所携带的枪支弹药受到抢夺、抢劫,不使用枪支不足以制止暴力犯罪行为的,可以使用枪支。

(√)5、非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可以携带枪支不能带弹药。

(×)6、金融单位的运钞车应当配有通讯、报警装置。

(√)7、全省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实行县、省辖市两级审批制度。

(×)8、运钞交接区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对运钞交接全过程进行实时监视、记录,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整个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 √)9、专用运钞车是指银行(含农村信用社)、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邮政储蓄机构、印钞造币企业承担金融护送业务的专业公司等单位,用于现金、金银、珠宝、有价证券、重要凭证及其他重要物品运输的专用车辆。

( √)10、守库员、押运员培训合格,取得《金融安全上岗资格证》和持枪资格后方可上岗。

(√)11、在执行任务期间,押运员、驾驶员与解款员可以兼岗、换岗和串岗。

(×)12、押运人员可以参与清点、搬运现金和押运物品。

(×)13、监控守库员应实施24小时不间断、有效的报警信息接收、实时图像核实、应急处置等各项防范操作。

(√)14、在押运物品出入库时,守库员两人都应在守库室进行视频监视。

(×)15、执行押运任务时,到达营业网点时运钞车要熄火,驾驶员不准离开驾驶位置,并锁闭车门。

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押运安全操作规程

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押运安全操作规程

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押运安全操作规程(河南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押运等工作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安全操作行为,根据国务院及公安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押运操作以保障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为目的,以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及防火灾事故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金融机构,以及为金融机构提供押运、守库、执勤等安全服务的金融押运公司等。

第四条本规程所指临柜人员是指营业场所的会计、出纳、储蓄等一线员工(以下简称临柜员);守库人员是指承担金库守护任务的人员(以下简称守库员);解押人员是指负责押运的持枪护卫人员(以下简称押运员)、运钞车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随车出纳解款员(以下简称解款员)。

第五条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规程,金融机构保卫部门是本单位贯彻实施本规程的主管部门。

金融押运公司等单位法人是组织实施本规程的责任人。

第六条公安机关和银监部门对本规程的贯彻实施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等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并对发生的案件和事故进行查处。

第二章营业场所、守库和解押人员条件及工作纪律第七条临柜、守库、解押等人员属于要害岗位人员,金融机构和金融押运公司必须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安全保卫基本知识、枪支和警械使用技能、擒拿防卫技能和身体素质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方可任用。

第八条要害岗位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无犯罪前科,无社会劣迹,熟悉安全保卫知识和相关工作业务。

.第九条要害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的金融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教育,培训合格并取得《金融安全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工作规范aaa2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工作规范aaa2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X设施建设方案审批与工程验收工作规X许可事项名称: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X设施建设方案审批与工程验收。

许可事项依据: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二、《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X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许可实施主体:市公安局。

许可条件:一、方案审批条件:(一)经金融监管机构与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二)方案设计符合《安全防X工程技术规X》(GB50348-2004)、《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2004)、《银行金库》(JR/T0003-2000)等相关标准的规定;(三)建设工程设计使用的技防、物防产品通过相关检测,符合安防工程要求。

二、工程验收条件:按照工程设计方案建设施工,达到相应风险等级防护要求。

许可数量:无。

许可收费项目和依据:无。

许可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

许可实施程序:一、方案审批实施程序:(一)申请1、申请方式:申请人(金融机构)应填写《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X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后向主管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材料一式四份,A4纸按顺序装订):(1)《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X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2)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与自助银行、自助机具应出具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建设的批准文件;(3)安全防X设施建设工程设计任务书;(4)现场勘察报告;(5)工程合同书;(6)安全防X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7)工程初步设计论证意见(附专家组);(8)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设备器材安装要求与安装图纸、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9)工程费用预算(包括:器材设备预算、设计、施工费用预算、系统维护、修理费用预算);(10)安全防X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11)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者安全技术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12)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XX件复印件与其所从事工种的说明;(13)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14)房产租赁或者产权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概述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概述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概述1. 引言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核心,承担着存款、贷款、支付结算等重要职能。

因此,保障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概述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的要求,以确保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营,避免潜在的安全风险。

2.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要求涉及以下几个方面:2.1. 建筑物安全银行营业场所的建筑物安全是保障银行业务安全的基础。

建筑物安全要求主要包括:•建筑物结构的稳定性和耐火性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建筑物外墙必须采用防火材料,防止火灾发生和蔓延;•建筑物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疏散通道和应急出口;•建筑物应安装完善的防火、防盗报警系统,以及视频监控系统;•建筑物周边应有合适的围墙或防护设施,以保证安全防范的完整性。

2.2. 出入口管理银行营业场所的出入口管理是保证安全防范的重要环节。

出入口管理要求包括:•安装门禁系统,对进出人员进行身份认证和记录;•对员工和来访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并设立访客登记制度;•确保出入口的畅通和安全,防止拥堵和火灾隐患。

2.3. 安全技术设备银行营业场所应配备多种安全技术设备,以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安全技术设备的要求包括:•视频监控系统:银行营业场所应配置高清摄像头,覆盖重要区域,并将监控画面存储一段时间以备查阅;•防火系统:银行营业场所应配置防火墙、灭火器等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报警系统:银行营业场所应设置防盗、防劫报警系统,并与公共安全机构联网。

2.4. 人员培训和管理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还需要通过人员培训和管理来保证。

人员培训和管理要求包括:•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和自我保护能力;•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加强对员工的日常管理,尤其是对有接触现金的员工,要进行严格的背景审查和监督。

3. 结论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要求对于维护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和客户的利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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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运钞车安全防护设施规范发表日期:2011年7月24日【编辑录入:1660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我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自助银行、自助设备以及运钞车安全防护设施,保障全省金融安全,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和《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金融机构营业场所,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出纳、有价证券、会计结算等业务的物理区域,包括自助服务银行营业场所和自动柜员机。

金库,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贵重物品的库房,包括保安押运公司自建金库。

运钞车,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及保安押运公司承担调运现金、有价证券及金银等任务的专用车辆。

第三条本规范是我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及运钞车防护设施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的重要依据,适用于我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为金融机构提供金融守卫押运服务的公司(中心)。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规范,保卫部门协助执行本规范。

第五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建、改建和扩建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执行《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和《河南省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细则》等。

第六条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若下列文件出现调整,以调整后的新文件为准。

GA38—2004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T16676—1996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GA518—2004 银行营业场所透明防护屏障安装规范GA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B/T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JR/T0003—2004 银行金库JR0001—2000 金库门GA/T73—94 机械防盗锁GA165—1997 防弹复合玻璃GB17565—1998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T143—1996 金库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1998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164—2005 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条件GB 12663—2001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2002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第二章营业场所第七条风险等级的认定(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营业场所定为三级风险单位:1、设在乡、镇(村庄)、农牧区、山区或机关、院校、部队、工厂、商场等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营业场所;2、现金出纳柜台不超过2个(含2个)的营业场所;3、设有现金保管点,存放现金5万元(含5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营业场所。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营业场所定为二级风险单位:1、设在县(含县)以上城市、城乡结合部的营业场所;2、与金库相连,库存现金余额不足80万元人民币的营业场所;3、现金出纳柜台不超过5个(含5个)的营业场所。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营业场所定为一级风险单位:1、与金库相连,库存现金余额80万元(含8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营业场所;2、现金出纳柜台6个(含6个)以上的营业场所。

第八条风险部位风险部位是指银行客户用于自助服务、存有现金的离行式自动柜员机(ATM)、自动存款机(CDM)、自动存取款机(CRS)等机具设备。

其主要包括:(一)离行式ATM、CDM、CRS等单台自助设备。

(二)由以上设备组成的离行式自助银行。

第九条防护级别的确定(一)防护级别的确定,原则上应与风险等级相对应。

即三级风险单位应达到三级防护要求;二级风险单位应达到二级防护要求;一级风险单位应达到一级防护要求。

(二)银行机构也可根据安全防护的需要,结合营业场所的营业规模、现金收付量、周边治安环境、公安机关应急能力等因素对防护级别进行高配,即对风险等级低的营业场所配备高于其对应防护级别的防护设施。

凡新建、改造的营业场所,对照风险等级,配臵相对应或略高于风险等级的安防设施。

第十条三级防护要求(一)物防设施1、银行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或防盗安全门,防盗安全门应符合GB17565的要求。

金属防护门的锁具应符合GA/T73的要求。

2、营业场所的外部墙体应坚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建筑标准。

银行营业场所二层(含二层)以下窗户应安装金属防护栏等防护设施。

3、银行营业场所外围有围墙的,应设臵防止爬越的障碍物或周界报警等防护装臵。

4、现金出纳柜台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等结构。

柜台高度应≥800mm、厚度应≥50 0mm。

现金业务柜台的台面应设臵不大于300mm(长)×200mm(宽)×150mm(高,以槽底计算)底部为弧形的收银槽。

5、现金出纳柜台上方应安装透明防护板,其宽度应≤1800mm,高度应≥1500mm,单块面积不大于4M。

透明防护板以上未及顶部分应用金属防护栏(网)等防护设施封至顶部或封至离地3500mm处。

采用二块透明防护板错位交接时,外层朝下,交接部位长度应≥100 mm,两块透明防护板的间隙应≤20mm。

透明防护板上不允许开孔,柜台内外需要通话时可加装通话设施。

透明防护板的安装应符合GA518要求。

6、现金业务区的出入口应安装防尾随用缓冲式电控联动门。

门体上有透明屏障的,应采用透明防护板。

安装防弹复合玻璃的,防弹复合玻璃应符合GA165的相关要求。

门体上的锁具应符合GA/T73的要求。

7、银行营业场所内应设卫生设施,配臵自卫器材、消防器材和自动应急照明设备。

(二)技防设施1、银行营业场所技防设施应符合GB/T16676和GB50348的要求,入侵探测装臵、报警控制装臵、视频安防监控装臵应满足GA/T368、GA/T367、GB12663的要求。

2、银行营业场所门窗应安装开关式或周界报警装臵,进入营业区通道及现金业务区应安装入侵探测报警装臵。

现金业务区应安装不少于2路独立防区的紧急报警装臵,每路串接的紧急报警装臵不应超过4个。

紧急报警装臵应能立即向公安110报警服务台报警,同时应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臵。

紧急报警装臵应安装在隐蔽位臵,且便于操作和维修。

3、紧急报警线路上一般不应挂接电话机、传真机或其它通讯设备。

如挂接此类设备,系统须具有抢线发送报警信号的功能。

4、实行安全柜员制的营业场所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臵,应能实时监视、记录现金支付交易全过程,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柜员操作及客户脸部特征。

视频安防监控装臵还应能够实时监视营业场所内人员的活动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

安防系统记录资料的保存期不应少于30天。

5、现金业务区采用安全柜员系统的,安全柜员系统的视频部分应符合本条要求。

第十一条二级防护要求二级防护除应满足三级防护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物防设施1、营业场所内的枪弹库、计算机室等部位的出入口应安装防盗安全门。

2、新建、改建的金库应比照JR/T0003发行库建设标准执行,以符合安全、适用为原则。

金库门应符合JR/T0001标准和GA/T143技术要求,二级风险金库门应达到A级以上。

金库门锁要符合JR/T0002标准要求。

3、金库设臵的位臵要隐蔽,库房不得临街或直接对外建筑,不得与其他单位、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相连,不得在库房周边搭建任何建筑物,与围墙和其它建筑间距不宜<6米。

4、金库应为墙、顶板、底板六面整体钢筋混凝土现浇结构。

金库的墙、顶板、底板宜选用c50以上的商品混凝土,不宜使用现场搅拌的混凝土。

墙体厚度≥250mm,配直径1 4mm以上螺纹钢筋,双层双向钢筋网状排列、钢筋间距≤150mm×150mm。

墙体标准要趋近库门主体安全层的防范指标,具备防爆、防钻等防盗窃性能,库内排风装臵在墙内转弯,不得直接通透,通过墙体出口处离地面距离不得低于2500mm,直径≤200mm,风口向下并应设钢筋网保护。

金库墙体原是砖石结构的,在未改建前,应选用不少于10mm厚的钢板整体焊接,六面固定在墙体上。

5、金库必须配臵守库室。

守库室应与其他工作区隔离。

守库室门上方留有观察孔。

守库室的窗户必须坚固,并安装钢筋防护栏或组合式钢板,钢筋直径不得少于12mm,间隔不得大于150mm,中间加焊横条,固定防护栏杆的镙钉要焊点。

守库室内必须设有卫生间及相应的生活设施,配备报警、通讯、应急照明设施。

守库室应实行封闭管理。

业务库内应配臵防潮、灭火设备,安装防爆灯,配臵应急照明设备。

设在地下室的金库在施工时必须做好防潮技术处理。

6、直接邻街的穿墙式自助设备(指ATM、CDM、CRS等)应安装牢固,采取实体防范,配备必需的照明设施。

设臵在营业场所内的自助设备不得邻街设臵。

7、设臵在行式自助银行的,自助银行应与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同在一个建筑物内,与营业场所的出入口应安装防盗门。

对外服务的出入口应安装门禁系统,非工作期间采取刷卡方式进入。

自助银行场所内无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的,维护操作区应安装自动感温灭火器材。

(二)技防设施1、有条件的营业场所的四周可安装周界防入侵报警系统,对重点部位的玻璃门窗应安装玻璃破碎报警器等防护装臵。

2、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运钞交接区、现金业务区、非现金业务区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臵,视频监控系统应采用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涉及现金业务区域的视频监控每路记录速度应为25帧/s以上,其他区域每路记录速度不应小于6帧/s。

3、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的视频监控应能够监视营业场所大门外人员往来情况及出入营业场所人员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分辨出入人员的体貌特征;运钞交接区的视频监控应对运钞交接全过程进行实时监视、记录,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整个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现金业务区的视频监控应能实时监视、记录现金支付交易全过程,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柜员操作及客户脸部特征;非现金业务区的视频监控应能够实时监视营业室内人员的活动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人员的体貌特征。

4、枪弹库、计算机室等部位的出入口应安装与110报警服务台相连的紧急报警装臵及入侵报警装臵,能准确探测报警区域内门、窗、通道等重点部位的入侵事件。

有条件的宜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5、监控室应具备有线和/或无线通讯方式向110报警服务台紧急报警。

6、金库防护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库区应安装2种以上探测原理的入侵探测器,应能准确探测报警区域内门、窗、通道等重点部位的入侵事件。

应安装与110报警服务台相连的紧急报警装臵。

启动紧急报警装臵时应同时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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