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发现老公赠与小三财产,该怎么处理?
关于出轨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婚后不久,李某发现王某出轨,且王某在与他人通奸期间,赠与情人大量财物。
李某深感婚姻破裂,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王某的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争议焦点1. 婚姻关系是否应当解除?2.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3. 王某赠与情人的财物是否应予返还?三、法院判决1. 关于婚姻关系是否应当解除的问题法院认为,婚姻是建立在夫妻双方相互忠诚、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出轨行为严重破坏了夫妻之间的信任,损害了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有权请求离婚。
因此,法院判决准许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离婚。
2.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法院认为,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本案中,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的共同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
考虑到原告李某在婚姻关系中未尽到对家庭的责任,法院酌情判决原告李某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40%,被告王某分得60%。
3. 关于王某赠与情人的财物是否应予返还的问题法院认为,王某在与他人通奸期间赠与情人财物,该行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非法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返还。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将赠与情人的财物返还给原告李某。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出轨、婚姻忠诚、财产分割等法律问题。
以下对本案进行详细分析:1. 出轨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有权请求离婚。
出轨行为严重破坏了夫妻之间的信任,损害了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
因此,出轨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
2. 财产分割的原则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本案中,法院考虑到原告李某在婚姻关系中未尽到对家庭的责任,酌情判决原告李某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40%,被告王某分得60%。
对付小三的最好的七种方法
对付小三的最好的七种方法面对婚姻中的小三问题,让人感到痛苦和无奈。
小三的出现不仅破坏了原本的家庭和谐,还给夫妻双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因此,对付小三成为了许多受害者的首要任务。
下面将介绍对付小三的最好的七种方法,希望可以帮助到受害者们。
首先,要冷静面对。
当发现丈夫出现了外遇的迹象时,第一时间要冷静下来,不要惊慌失措。
冷静的头脑更容易采取理性的行动,避免做出后悔的决定。
其次,要与丈夫进行沟通。
沟通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要与丈夫坦诚相待,了解他的想法和态度,找出问题的根源,寻求解决的办法。
接着,要寻求专业的帮助。
如果自己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寻求心理咨询师或者律师的帮助,他们会给予专业的建议和支持,帮助你度过难关。
然后,要保持自己的魅力。
在对付小三的过程中,要保持自己的魅力,不要因为问题的出现而忽视了自己的形象和内在修养,这样更容易赢得丈夫的心。
此外,要寻找支持的人群。
在面对困难时,可以向亲朋好友倾诉,寻求他们的支持和鼓励,这样可以让自己更加坚强。
再者,要加强自己的内心修养。
在对付小三的过程中,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保持内心的平静,不要因为小三的存在而影响自己的心情和生活。
最后,要考虑自己的未来。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要为自己的未来做打算,不要因为小三的出现而放弃自己的生活和事业,要为自己的未来做好规划。
总而言之,对付小三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但只要我们保持冷静,寻求帮助,保持自己的魅力,寻找支持的人群,加强内心修养,考虑自己的未来,就一定可以度过难关,重建自己的生活。
希望以上方法可以帮助到所有面临小三问题的受害者们。
男子出轨将数百万财产赠与小三,原配起诉追回引发三起诉讼
男⼦出轨将数百万财产赠与⼩三,原配起诉追回引发三起诉讼男⼦出轨将数百万财产赠与⼩三,原配起诉追回引发三起诉讼近⽇,深圳龙华法院受理了⼀男⼦与妻⼦、及其第三者之间情感纠纷所引发的多件民事诉讼案件,不仅涉及了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忠诚义务、抚养费⽀付标准等内容,更是涉及合同效⼒认定等法律问题。
第⼀案丈夫出轨赠房产,妻⼦起诉追回谢某(丈夫)与郑某(妻⼦)结婚三⼗余年。
婚内谢某在外结识了另⼀⼥⼦万某,长此以往⼆⼈发展成了恋爱关系。
随后2012年,第三者万某产下⼀⼥,万某称孩⼦是谢某的,并以此为由向谢某索要钱财,谢某慷慨地转账百余万全款购买湖南的⼀处房产,并登记在万某其⼥名下。
然⽽谢某的妻⼦郑某在发现谢某出轨赠房事实之后,将谢某、万某及其⼥⼉三⼈诉⾄法庭,要求返还全部购房款111余万元及利息12万余元。
更是令⼈惊讶的是,在郑某起诉后,谢某与“⼥⼉”进⾏了亲⼦鉴定,结果显⽰“⼥⼉”并未谢某亲⽣。
(此处应该有绿⾊)最后,郑某起诉返还房款及利息案在龙华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万某将其⼥⼉名下房产过户给谢某夫妻。
然⽽,这才是这⼀连串案件中的第⼀个!第⼆案百万财产赠⼩三,赠与认定⽆效紧接着在2021年,郑某再次诉⾄法庭,要求万某返还谢某赠与的财产,共计⼈民币547万余元及资⾦占⽤利息181万余元等。
随后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谢某对万某及其⼥⼉之间的赠与合同⽆效,并判决上述三⼈共同向郑某返还款项547万余元等。
在此值得公众关注的法律问题是:妻⼦不予认可的情况下,男⼦赠与第三者⾏为⾃始⽆效。
这⼀结论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五⼗三条、第⼀百五⼗五条、第⼀百五⼗七条等法律规定,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为⾃始⽆效,对当事⼈均⽆法律约束⼒,当事⼈因该⾏为所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本案中,谢某在其与郑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与婚外第三⼈发展成恋情,明显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与社会公序良俗。
婚外情期间给予小三的财物能否要回
婚外情期间给予⼩三的财物能否要回⼀些⼈在婚后可能出轨在外养⼩三,甚⾄还会赠送⼩三⼀些财物,那么婚外情期间给予⼩三的财物能否要回,关于婚外情期间给予⼩三的财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为店铺⼩编整理了关于婚外情期间给予⼩三的财物的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婚外情期间给予⼩三的财物能否要回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除有特殊规定外,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利。
夫妻⼀⽅擅⾃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为,应为⽆效⾏为。
⽆偿赠与“⼩三”财产属于⾮因⽇常⽣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损害另⼀⽅财产权益;⽽且由于第三者是⽆偿取得财产,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甚⾄多数情况下这种赠与是违反公序良俗、挑战道德底线、需要谴责的⾏为。
因此,赠与“⼩三”财产⾏为理当认定⽆效。
还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在共有关系没有解除的情况下,⼀般情况下是不应该分割的,对于出轨⽅擅⾃⽆偿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为,除⾮⽆过错⽅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求,过错⽅是⽆权主张分割的。
所以,⽆过错配偶⽅完全有理由要求“⼩三”返还受赠的全部财产,以维护⾃⼰的合法权益,法院也应当⽀持全部返还。
⼆、婚外情的法律责任单纯的婚外情只受到道德的谴责,不受法律调节的。
但是如果以夫妻名义与他⼈同居的,或者是配偶⼜与他⼈结婚或者明知他⼈有配偶⽽与之结婚的⾏为。
这是涉嫌构成重婚罪的。
《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百五⼗⼋条规定:“有配偶⽽重婚的,或者明知他⼈有配偶⽽与之结婚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起诉离婚的话,有外遇的属于有过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该给⽆过错⼀⽅补偿,财产要少分,这是民事上的责任。
综合上⾯的介绍,婚外情期间给予⼩三的财物能否要回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相信⼤家看了上⾯介绍后,对于婚外情期间给予⼩三的财物的法律知识有了⼀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店铺律师,他们会为你进⾏专业的解答。
对付小三的最好的七种方法
对付小三的最好的七种方法
一、坚定自己的立场。
在面对小三的时候,首先要做的就是坚定自己的立场。
不要被对方的言语或行为所动摇,要清楚地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立场,让小三知道你不会轻易退让。
二、与伴侣沟通。
与伴侣进行深入的沟通是解决小三问题的关键。
要坦诚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听取伴侣的意见和看法,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增进彼此的信任和理解。
三、保持自信和魅力。
面对小三的挑衅和诱惑,保持自信和魅力是非常重要的。
要注重自己的形象和内在修养,让伴侣看到你的优点和魅力,增强对你的吸引力。
四、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小三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你的权益,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是保护每个人权益的有力武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保持冷静和理智。
面对小三的挑衅和破坏,保持冷静和理智是非常重要的。
不要被情绪左右,要理性思考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
六、寻求家庭成员和朋友的支持。
在面对小三问题的时候,可以寻求家庭成员和朋友的支持和帮助。
他们可以给予你情感上的支持和建议,让你不再感到孤单和无助。
七、重塑自己和伴侣的关系。
最后,要重塑自己和伴侣的关系。
通过共同的努力和沟通,重新建立起彼此的信任和感情,让小三无法再在你们之间制造隔阂和矛盾。
总之,对付小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只要你保持冷静和理智,坚定自己的立场,与伴侣进行深入的沟通,寻求法律援助,保持自信和魅力,寻求家庭成员和朋友的支持,重塑自己和伴侣的关系,就一定能够有效地解决小三问题。
希望以上方法能够帮助到每一位面临小三困扰的人。
丈夫有婚外情,并给小三转账怎么办?原配可起诉小三返还财产(赠与合同纠纷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生于xxxx年xxx月xx日,住xxxxxxxx,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被告一:姓名,性别,民族,生于xxxx年xxx月xx日,住xxxxxxxx,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被告二:姓名,性别,民族,生于xxxx年xxx月xx日,住xxxxxxxx,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确认被告二向被告一赠与xxxx元的行为无效。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返还xxxx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利息以xxxx 元为本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x月xx日,原告与被告二依法于xxxxx民政局登记结婚。
近日原告才得知,被告一与被告二于xxxx年开始有不正当的婚外情关系,据原告不完全了解,被告二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各种方式赠与被告一财产至少xxxx元。
原告认为,被告二赠与被告一的财产属于原告与被告二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告对该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且被告二与被告一之间的赠与行为有悖公序良俗,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认定被告二向被告一的赠与行为无效,故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一返还被告二赠与被告一的全部财产。
因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1。
处理小三最好的方法
处理小三最好的方法
处理小三是一件让人感到烦恼的事情,但是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冷静处理,不能被情绪左右。
下面我将分享一些处理小三的最佳方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首先,要冷静分析情况。
当你发现自己的另一半出现了小三,第一时间要冷静下来,不要做出冲动的举动。
要学会分析问题的根源,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自己在感情上出现了问题,还是对方出现了变心。
只有明确了问题的根源,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其次,要沟通和理性对话。
在处理小三的问题时,不要轻易选择逃避或者冷战的方式,而是应该选择和对方进行理性的沟通和对话。
要坦诚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同时也要倾听对方的意见和想法。
通过沟通和理性的对话,或许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再者,要寻求外部帮助。
如果自己无法解决小三问题,可以寻求外部的帮助。
可以找一些有经验的朋友或者专业的心理咨询师进行咨询,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
有时候外部的帮助和意见能够给我们带来新的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最后,要坚定自己的立场。
在处理小三问题时,要坚定自己的立场,不要被对方的言语或行为所左右。
要清晰地表达自己的底线和原则,不要妥协自己的原则。
同时也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让自己受到更多的伤害。
总之,处理小三的问题是一件比较棘手的事情,但是我们要学会冷静分析,理性对话,寻求外部帮助,坚定自己的立场。
希望以上的方法能够帮助到你,让你能够处理好小三问题,重建自己的幸福生活。
应该怎么向“小三”要回钱
Prevention is the best way to solve a crisi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应该怎么向“小三”要回钱想要向小三要回钱的唯一办法就是以对方侵犯自己财产权的这种办法向出轨一方索要,假如说是丈夫出轨,对于丈夫赠与给小三的一些钱财,妻子不能直接和小三索要。
而且,丈夫如果是用自己的财产赠与的小三,其实这也和妻子没有关系,但丈夫如果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允许的。
一、应该怎么向“小三”要回钱?虽然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一方做出的赠与没有法定撤销事由是无法追回来的。
但是,在没有另外约定财产分配协议中的夫妻财产就不受这个限制。
丈夫出轨赠与小三的钱财,可以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单方赠与权利受限来追回。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
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做的处分夫妻财产的行为在没有取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是效力待定的行为,赠与钱财的合同不能当然有效。
二、小三破坏他人婚姻是否犯法?在我国《婚姻法》中没有明确提出做小三、二奶破坏别人家庭犯法的规定。
只有道德上的谴责。
如果小三、二奶不是犯重婚罪,拥有两个结婚证,在法律中是没有明确规定的。
只是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和传统习俗,此种行为极为不道德。
三、原配打小三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原配打小三达到罪的标准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如果没有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则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罪。
罪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
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赠与第三者财产返还律师代理词
赠与第三者财产返还律师代理词(原创实用版)目录一、引言二、赠与第三者财产的法律规定三、律师代理词的主要观点四、具体案例分析五、结论正文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婚姻关系中的财产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尤其是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夫妻财产问题的处理显得尤为重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擅自将财产赠与给第三者的现象屡见不鲜,由此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结合律师代理词,探讨赠与第三者财产的法律规定及其返还问题。
二、赠与第三者财产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在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独处分。
三、律师代理词的主要观点针对赠与第三者财产的问题,律师代理词认为,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严重损害了夫妻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
这种赠与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应视为无效。
夫妻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
四、具体案例分析以李某与宋某某的案例为例,原告李某与丈夫宋某某于 1998 年 4 月 10 日登记结婚,婚后共同创办公司并经营。
2011 年 5 月,宋某通过朋友介绍与被告杨某发展为情人关系。
2011 年 11 月 8 日,宋某为履行对杨某的承诺,通过招商银行将 66 万元转账到杨某账号上。
原告李某发现后,多次找杨某索要未果,故向法院起诉。
根据上述案例,律师代理词认为,宋某背着李某私自将 66 万元钱支付给与其有情人关系的杨某,违背了公序良俗,严重损害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因此,要求杨某返还该笔财产。
五、结论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这种赠与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应视为无效。
丈夫赠与“小三儿”的财产能追回吗
已婚人士有第三者,并豪爽地把夫妻共同财产拱手送人的案件越来越多,原配与“小三儿”对财产的争夺战也愈演愈烈。
然而由于法律适用及各方当事人的证据各有不同,同类案件的判决结果也不尽相同。
作为原配或“小三儿”,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案例1:原配告“小三儿”铩羽而归李毅很有经商头脑,这么多年,他带着妻子陆佩做过很多生意,夫妻俩拥有资产上千万。
他们的婚姻安然走过了两个七年之痒,但半路突然杀出了个程咬金―李毅有外遇了。
毫无悬念,这个女孩比陆佩年轻很多。
她叫石婷,是酒店的服务员。
认识李毅后就办理了辞职并和李毅同居。
为了哄石婷开心,李毅用自己的信用卡刷卡11万元,给石婷买了辆车。
同居期间,李毅陆陆续续向石婷的账户汇款65万元。
为了稳住地位,绑住财神爷,石婷为李毅生了个男孩,这让一直苦于没儿子的李毅喜出望外。
于是他彻底搬出了自己的家,公然和石婷住在一起。
陆佩得知这一切后,对婚姻心灰意冷,向法院提起了离婚。
与此同时,她还分别以石婷和李毅为第一、第二被告,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李毅向石婷赠与财产的行为无效,并要求石婷返还原告夫妻共同财产共计76万元。
法院认为,陆佩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李毅和石婷之间的经济往来属赠与行为;另外,从李毅和石婷的账单结算情况看来,石婷已将涉案款项汇入李毅的账户,即便存在赠与行为亦已返还。
因此法院判决驳回陆佩所有诉讼请求。
陆佩认为法院未将二被告的不正当关系作为争议焦点,有失妥当,何况石婷汇出的所谓还款资金极有可能来源于李毅,因此判决后陆佩向中院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补充指出,在婚姻存续期间,两人所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
现在陆佩已经提起离婚诉讼,若陆佩认为李毅对涉案钱款的处分侵犯了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可在离婚诉讼中一并主张。
因此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2:夫妻齐上阵“小三儿”完败王刚是一个私企老板,妻子陈云赋闲在家。
2006年,王刚在一次民间骑行活动上结识了何婧。
小三赠与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小三赠与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报告范文一、案例概述。
在这个充满戏剧性的案例中,男主(已婚人士)和小三之间产生了一系列涉及赠与合同的纠葛。
男主在与原配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小三出手那叫一个“大方”。
他给小三送了豪车、名牌包包、高档住宅,还有不少现金转账,这赠送的价值加起来可不是个小数目。
纸包不住火,男主的这些行为被原配发现了,于是原配就像一位捍卫家庭领土的勇士,毫不犹豫地把小三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男主对小三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让小三返还所有财产。
二、法律分析。
# (一)赠与合同的一般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都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在财产交付或者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就生效了。
但这个案子可没那么简单,因为它涉及到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处分问题。
#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男主送给小三的这些财产,大部分可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男主未经原配同意,就擅自把这么多共同财产送给小三,这就侵犯了原配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就好比一个锅里的饭,男主自己一个人把大半锅饭都偷偷送给别人吃了,这对原配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 (三)违背公序良俗原则。
男主这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小三之间的赠与行为,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这种包养小三、背着妻子给小三送大量财产的行为,是社会大众所不认可的,是违背基本道德观念的。
在法律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这就好比做坏事还想得到法律保护,那可不行。
三、法院判决及理由。
# (一)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男主对小三的赠与行为无效,小三必须返还所有的财产给原配和男主(这里财产要回归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状态)。
这就像是一场正义的审判,让那些破坏家庭、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的人美梦破灭。
# (二)判决理由。
1.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
发现老公赠与小三的财产如何处理
发现老公赠与小三的财产如何处理01.夫妻俩人私下签的协议有效吗?答:只要不涉及欺诈、胁迫情形,内容不限制人身自由、不违背公序良俗,一般都是有效的。
02.老公把钱给小三和她儿子,然后我找他要,老公说是给他儿子的,请问这个钱也能追回来吧答:要从数额上判断是否属于抚养费,以及有没有抚养费协议。
课程内容讲到上海中院的案例,法院认为给私生子的抚养费协议2万一个月,是男方能力范围内,不超30%,属于有效的协议。
在婚内有财产的情况下,建议直接在离婚案例主张男方赔偿一半以上的款项。
03.如何合理合法转移自己名下财产?答:我们后续第18节课程《常见转移财产的手段》会涉及到部分内容。
04.公证可以女方一人偷偷去吗答:公证得赠与人和受赠人一起去。
05.离婚协议书约定涉及两个省的两套房归女方,现男方不履行,女方应到哪个房子对应的法院起诉?答:女方可以向男方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地法院起诉。
06.假如双方约定了一个财产协议,约定丈夫把某处房产给女方,也去公证了,但等女方去过户的时候发现男方把房子转到了他妈妈名下,且这个过户时间在公正时间之后,请问,这个房产女方可以拿回来吗?答:财产协议经过公证后,男方再将房子过户给其母亲的行为就属于无权处分。
男方母亲不属于善意取得,女方可以起诉要回来。
07.男女双方约定写一个财产协议,谁婚内出轨谁就净身出户,但不把净身出户四个字写出来,而是是以写一个赠与协议的形式约定:倘若谁婚内出轨,谁就把个人财产(如某处房一栋,某车牌号车一部,多少存款现金等)赠与对方,您看这个赠与协议有没有效?如果没效的话,去公证处把这个赠与协议公证一下,打官司的话这赠与协议是否有效?答:此类性质的条款就是“忠诚条款”,课程中已经有讲解。
忠诚协议,公证处是不会公证的。
第1页共1页。
对付小三的最好的七种方法
对付小三的最好的七种方法1、面对情妇,保持坚定的态度。
小三说得更好,是恋爱中的傻瓜,说得不好是破坏感情的失败者,对付小三,首先要坚定自己的立场,那就是我的男人,只有我说了算。
很多女人一听到情妇的出现,就开始恐慌,总是担心男人的放弃和婚姻的结束。
事实上,这些都不用担心。
情妇看不见光,更害怕女人的感情。
因此,保持一个好女人的主动地位对处理情妇有很大的优势。
2、不能用暴力来解决。
男、找小三,不管初衷是什么,可以肯定的是,女人在生活中并没有真正征服男人,而是给了小三一个机会。
所以,有了小三之后,首先要反思自己是否做得不好,然后以平和的心态面对男人。
这个时候,男人有愧疚感,而不是女人,但一旦女人的过度行为,就会让女人从主动变成被动,把自己的努力变成男人的无聊。
3、此时的交流比任何时候都更有用。
无论是证据还是遐想怀疑,一定要和男人摊牌说清楚。
心理越隐藏,时间越长,对女性的被动对待就越多。
男人有情妇,对男人的态度,必须清楚地理解,不是所有的男人,情妇会离婚,男人依靠下半身思考,所以会冲动,虽然情妇,一定是男人错了,但此时,是恢复更多的责任,女人必须区分优先事项。
当然,从内心来说,我不希望这样的事实发生在你身上。
毕竟,有小三的男人很难回到相爱的时候。
4、不要低三下四祈求爱情。
面对男人有情妇的事实,不要强迫,更不用说妥协了,因为你的妥协不一定会让男人人认为你慷慨,可能会让男人变得更肆无忌惮,肆无忌惮的男人,是你不能得到幸福的妥协,所以女人应该理解真相,不妥协不委婉,冷静的解决方案是女人应该做的。
5、不要表达任何情绪。
当你丈夫把你放在心里时,他可以忍受你的小脾气,但现在这个位置已经被情妇取代了,所以你不能以前发泄你的不满。
因为既然他选择作弊,他就否认了你,你所做的一切在他眼里都是你的不合理。
所以你应该做的是不要表现出任何情绪,这不仅可以减轻你之间的压力,而且不会那么快地警惕你。
虽然你有更多的情绪知道如何在这个时候把它们放在一起,但你可以有机会恢复。
老公和小三签订的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公和⼩三签订的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公和⼩三签订的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前不久,湖南省某县⼈民法院受理了⼀起赠与合同纠纷。
因丈夫的⼀段婚外情,妻⼦周某某将“⼩三”孙某某和丈夫杨某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两被告签订的《协议书》中补偿约定⽆效,返还赠与的财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周某某与被告杨某某于1993年1⽉1⽇登记结婚,婚后⽣育⼀男孩。
杨某某与被告孙某某于2012年相识随后发展了不正当男⼥关系,后因种种原因关系破裂,双⽅闹得很不愉快。
2017年8⽉,杨某某与被告孙某某签订了⼀份协议书,其中有⼀项约定就是杨某某⼀次性补偿孙某某各项损失五万元,双⽅互不伤害骚扰。
法院认为: 本案系赠与合同纠纷。
赠与⾏为中,赠与⼈处分的财产应当是其个⼈所有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存在⽽产⽣的。
在夫妻双⽅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产财产形成共同共有。
本案中,被告杨某某与原告周某某并未约定分别财产制,故被告杨某某在本案协议中约定赠与被告孙某某的财产并不是个⼈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常⽣活需要⽽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均有权决定,⾮因⽇常⽣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决定的,夫妻双⽅应平等协商,取得⼀致意见。
本案中杨某某在与妻⼦周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将⼤额的夫妻共同财产⽆偿赠与被告孙某某,未经与周某某协商⼀致,另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及当事⼈的陈述,可认定被告孙某某知晓杨某某有配偶的事实,本案协议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严重损害了原告的财产权益,遂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为⽆效”的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判决确认被告杨某某对被告孙某某的赠与⾏为⽆效,被告孙某某于判决⽣效后⼗五⽇内向原告返还五万元。
后被告孙某某向Z市中级⼈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审理查明后,Z市中级⼈民法院维持了某县⼈民法院的原判决。
⽼公和⼩三签订的赠与合同是否有效?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
赠与“小三”的财产能否要求返还?
赠与“⼩三”的财产能否要求返还?
关于赠与“⼩三”的财产能否要求返还?有什么法律规定?也许很多⼈都还不清楚,接下来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些知识供⼤家参考⼀下,⼀起来看看下⾯的内容吧。
赠与“⼩三”的财产能否要求返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任何⼀⽅⽆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有配偶者赠与或约定赠与第三者财物,赠与后反悔主张返还或第三者要求履⾏赠与的,不予⽀持,但合法婚姻配偶⼀⽅以赠与⾏为侵犯其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般应予⽀持。
《民法典》
第⼀千零六⼗⼆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资、奖⾦、劳务报酬;
(⼆)⽣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千零六⼗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因⽇常⽣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致,任何⼀⽅⽆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超出⽇常⽣活需要擅⾃将共同财产赠与他⼈,这种赠与⾏为应认定为⽆效;夫妻中的另⼀⽅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民法院应予⽀持。
小三赠与返还案例解析
上海杨浦法院判决“小三”全额返还“男友”配偶107万判决书全文“近日,一则上海杨浦区法院判决“小三”全额返还“男友”配偶107万的报道,在微博上又引起了法官、学者及律师的热议,事实上这个问题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一直就是一个争议极大的问题。
清官难断家务事,在每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审理民事一审案件情况统计表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比重一直居高不下,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起草过程中,几经反复,但在公布的正式稿中还是删除了“为解除婚外同居关系约定的补偿”条文。
(2008年12月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形式确定补偿金,一方起诉主张另一方支付该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0年5月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方因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要求支付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方支付补偿金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亦不予支持,但配偶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主张返还的除外(2010年6月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同居一方起诉要求支付该补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配偶者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亦不予支持,但配偶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向同居一方主张返还的除外。
(210年11月征求意见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在《婚姻法解释(三)》起草制定过程中,受社会公众关注度最高的就是有关婚外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如何处理的问题,为什么正文删除了这条?社会现实中的婚外同居情况十分复杂,有些是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同居的,而由于我国目前婚姻登记信息未能全国联网且并不对个人查询,造成有些是不知道对方有配偶,也就是“被小三”情况也普遍客观存在。
在结束同居的财产协议中,有些人以个人财产解决偿还问题,多数情况是隐瞒手段以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如果是该笔补偿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支付,则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另一方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权,因此,“小三”应当返还。
怎样对付小三有效方法
怎样对付小三有效方法小三问题是现代社会中一个比较敏感和普遍存在的现象,很多家庭都会因为小三问题而出现矛盾和纷争。
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都在寻找解决的方法,那么怎样对付小三才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呢?下面我将分享一些有效的方法。
首先,要理性对待小三问题。
面对小三问题,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被情绪左右。
要明白,小三并不是问题的根源,而是问题的表现。
因此,要以理性的态度来解决问题,不要对小三产生过于情绪化的反应。
其次,要与丈夫或妻子进行沟通。
在发现小三存在的情况下,首先要与自己的丈夫或妻子进行深入的沟通,了解彼此的想法和感受。
通过沟通,可以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进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接着,要寻求家庭成员或朋友的支持。
在处理小三问题的过程中,可以寻求家庭成员或朋友的支持和帮助。
他们可以给予你情感上的支持和理性的建议,帮助你更好地应对小三问题。
此外,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小三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自己的家庭和婚姻关系,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小三问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要重建家庭关系。
在解决了小三问题之后,需要与丈夫或妻子共同努力,重建家庭关系。
可以通过夫妻关系的沟通和调解,重新建立起夫妻之间的信任和感情,共同走向美好的未来。
总之,对付小三问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我们保持冷静理性,通过沟通和寻求帮助来解决问题,同时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重建家庭关系。
希望以上方法能够帮助到正在面临小三问题的人们,让他们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个困扰家庭的难题。
丈夫出轨了女性该怎样维权呢?
丈夫出轨了女性该怎样维权呢?
核心提示:面对丈夫出轨等违反夫妻之间忠诚义务的行为,从法律层面上看,作为女性一方往往需要懂得的维权就包括该如何去索回丈夫赠送给第三者的财务以及如果因丈夫出轨而离婚,自己应得到的赔偿等。
详细内容由小编为您介绍。
一、丈夫出轨,并私自赠送给第三者大量财物
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永远属一方所有,但婚姻中的财产是合法的夫妻双方共有。
在婚姻中,男方出轨,包养小三,让小三将钱物归还的情况并不鲜见。
妻子要明确的是,由于婚姻关系没有破裂,男方包养小三所花的钱物,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妻子可以把丈夫为小三置办的这些东西争取过来。
现实中,无偿赠与小三财产往往是属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
而且由于第三者是无偿取得财产,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甚至多数情况下这种赠与是违反公序良俗、挑战道德底线、需要谴责的行为。
因此,赠与小三财产行为理当认定无效。
因此,各位面对丈夫出轨的女性可以勇敢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因丈夫出轨而离婚,怎么维权?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如确认你老公与他人同居,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离婚必然涉及到分割财产,建议你查明双方财产以保障自身权益。
丈夫送“小三”的礼物能要回来吗
案例二
案件简介
一直以来,张某都以为自己是个幸福的女人。结婚
十多年来,膝下已有两个孩子,自己尽心尽力操持家务,丈夫陈某
家想买,为了保险他想签订一个书面合同。 这类问题的特点是 : 可能触犯法律。律师常和法律打交道, 对这类问题极其敏感。曾经看到一个笑话说 : “不知道如何赚钱? 看看刑法。最赚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 ” 这种问题,律师不是不想回答,是不敢回答。 法律咨询,从问对问题开始。能自己轻易解决的问题,不仅
不要问律师,也不要轻易麻烦别人 ; 咨询问题,尽量在工作时间, 不管对方是律师,还是其他人 ; 如果你不尊重律师的工作,律师 也不会认真对待你的咨询 ; 不属于法律的问题,还是自己决定或 者咨询专业人士吧; 有些事情,律师真的不能决定; 律师也有隐私; 可能触犯法律的问题,说说可以,真让律师去做,对不起,这个 真的做不到。 (文 / 律政通)
结局
由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 整体。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 双方应当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现陆某将大额钱款赠与小芳,既非日 常生活需要,又未取得共有人周某同意,严重损害了共有人周某的 财产权益,亦有违公平原则,故陆某所做的的赠与行为应属无效。 更何况,陆某与小芳间的赠与是建立在明知陆某有妻子,有 悖公序良俗的婚外情基础上,小芳属非善意的不法取得。2011 年 10 月,法院做出终审判决, “第三者”小芳需返还 38 万余元。
丈夫送“小三” 的礼物能要回来吗
男人出轨,常常会赠与“第三者”财物,妻子能否通过诉讼要回这些财物呢? 来看看下面两个案例就知道了。
案例一
案情简介
结婚十多年后,已有点“审美疲劳”的陆某认识了
致力于公司经营,事业有成,家底日丰。谁料几年前,丈夫陈某在 生意场上搭识了一名姓刘的女子后,对自己逐渐冷漠,还经常恶 语相加。2011 年,张某发现了陈某的婚外情,并得知,2008 年至 2010 年间,丈夫陆续给刘某钱款 8 万元,供其日常花销。气愤的 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不当得利。
给小三赠予承诺书
1.男方给小三写的赠与财产是否有效《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中,当遇到配偶将财产赠与小三,致使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积极收集证据,以小三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根据婚姻法规定,赠送给小三的钱款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未经对方同意便擅自做主,事后也没有得到对方的认可,所以这样的赠与协议无效,小三应当全部返还钱款。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赠送小三的股权协议有效吗《公司法》对股权转让做了明确规定:首先,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必须书面征求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才可以转让。
其次,公司其它股东不同意转让的,由不同意的股东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因此,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必须要履行法定的程序,并不是一件随意的事,这是由公司人合性的特点决定的。
那么,具体到本案中情况,首先,该股东未经其它股东书面同意而私自转让股权,构成了对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侵犯,该股权转让协议可能会因其他股东申请而被撤销。
其次,股权转让必须要完成交付的特定手续,这个特定交付手续就是要办理股权过户和工商变更登记,在上述手续没有办理完毕以前,我们认为该股权协议转让并未履行完毕,任何一方均有可能随时违约而导致转让不能。
因此,股权转让程序的要求非常严格,必须要履行相应法律手续,仅仅一纸协议和承诺是无法完成该项转让手续的,因此,做为股权的受让方来说,必要的谨慎是应该,要做好“小三”,必要法律知识看来是不能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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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发现老公赠与小三财产,该怎么处理?
(4)拓展学习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7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 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 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 的,不予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 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从上述法条可总结出以下几点: 1.即使对方出轨了,但不提离婚只提精神损害赔偿的,法 院不支持; 2.如果双方都出轨了,那都不能提精神损害赔偿; 3.离婚后才提精神损害赔偿的,得在1年内提出,逾期无效。 (这个1年,法律专业术语叫“除斥期间”。过了期间,这项权 利就相当于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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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发现老公赠与小三财产,该怎么处理?
(4)拓展学习
咱们再看看相关地方性司法文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中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婚姻法〉的暂行意见》(沪高法[2001]263号) 三、…… 23.婚姻法第46条“损害赔偿”,主要是指精神损害 赔偿,也包括实施其他人身伤害造成的实际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的 数额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 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7号)有关规定确定。 当事人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要求损害赔偿,经审查不 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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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发现老公赠与小三财产,该怎么处理?
(1)相关法条
《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 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物权法》第106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 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 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3.起诉小三返还财产,有几大难点:(1)情人是谁?名字,身份证号? 没有具体对象,起诉都难;(2)得有证据证明老公给了钱小三,给了多少 ;(3)得有证据证明他们是情人关系或包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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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发现老公赠与小三财产,该怎么处理?
(2)课程中案例分析
主要提示点:
4.高级的包养关系中,男方不会简单粗暴地给小三钱,可能会以借款合同 、有偿服务合同或者给现金的形式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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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发现老公赠与小三财产,该怎么处理?
(4)拓展学习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9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 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 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 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25.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 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 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7 号)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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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发现老公赠与小三财产,该怎么处理?
(4)拓展学习
《江苏高院民一庭婚姻家庭案件疑难问题法律适用研讨会综述(2005)》 (六)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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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发现老公赠与小三财产,该怎么处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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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发现老公赠与小三财产,该怎么处理?
(4)拓展学习
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出轨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这个问题在法律上并无争议。咱们先看看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 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8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 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 有关规定。
第15节 发现老公赠与小三财产,该怎么处理?
(1)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 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 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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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发现老公赠与小三财产,该怎么处理?
(4)拓展学习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粤高 法发[2001]44号)
…… 9.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与自己配偶重婚、同 居的第三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以自己配偶和第三者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 讼,要求第 三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 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 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 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 提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 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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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发现老公赠与小三财产,该怎么处理?
(4)拓展学习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 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 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 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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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发现老公赠与小三财产,该怎么处理?
(2)课程中案例分析
主要提示点:
1.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财产AA制,那么男方赠与小三的财产可以起诉 全部要回来(注意,是起诉小三全部返还,不是打离婚官司哦)。
2.如果男方自己买了房子再过户给情人,赠与的就是房屋。如果男方只 是代付了房款,赠与的就是房款。相应的,就知道可以起诉小三返还什么了 。
(1)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 的意见(试行)》第89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 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 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5.锁定小三身份,女方有几种方式: (1)找人跟踪老公,找到情人是谁以及住在哪里。这个做法动作有点大 ,既要付出较高的调查费用,还有可能被发现,打草惊蛇。 (2)回家仔细找下,看是否能找到其它单据。这要碰运气。 (3)上老公的淘宝、京东、邮箱,看是否有快递地址和收件人姓名。 (4)找到老公的通话记录。 6.收集财产信息和处置自己的财产,必须在和男方摊牌之前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 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 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 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 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 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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