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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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级别评定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级别评定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级别评定及
代码
摘要
本文档旨在介绍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级别评定及代码的相关内容。

该评定标准用于确定人身保险中的伤残级别,以便进行赔偿和理赔的计算。

简介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级别评定及代码是一套用于评定人身保险中伤残程度的标准。

该标准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将伤残分为不同的级别,以便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代码说明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级别评定及代码包含了一系列代码,用于描述不同的伤残程度。

这些代码可以用于记录和识别各种伤残情况,以便进行相应的评定和计算。

评定流程
评定人身保险伤残级别的流程如下:
1. 收集伤残相关信息,包括伤残类型、伤残程度等。

2. 根据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级别评定及代码,匹配相应的伤残代码。

3. 根据伤残代码确定伤残级别,并计算相应的赔偿金额。

注意事项
在进行人身保险伤残级别评定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评定过程应独立进行,不应寻求用户协助。

- 采用简单的策略,避免法律复杂性。

- 不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

结论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级别评定及代码是一套用于评定人身保险中伤残程度的标准。

通过该标准,可以确定伤残级别,并计算相应的赔偿金额。

评定过程应独立进行,采用简单的策略,避免法律复杂性,并且不应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判定标准与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判定标准与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判定标准与
代码
背景
JRT0083(2013)是人身保险伤残判定标准与代码的文件标准。

该标准于2013年发布,旨在为人身保险领域中的伤残判定提供统
一的准则和代码。

目的
JRT0083(2013)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在人身保险索赔中,对于被
保险人的伤残程度判定具有一致性和公平性。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提
供一个客观的评估体系,以便确定被保险人是否符合伤残赔偿的条件。

内容
JRT0083(2013)包含了一套详细的伤残判定标准和对应的代码。

这些标准和代码涵盖了各种常见的伤残情况和程度,如肢体残疾、
感觉功能障碍、智力障碍等。

标准和代码的制定参考了相关的医学知识和专业意见,以确保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应用
JRT0083(2013)的判定标准和代码适用于所有人身保险公司和相关机构。

在进行伤残赔偿评估时,这些标准和代码应被全面参考和遵循,以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结论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判定标准与代码是人身保险领域中一个重要的规范文件。

它为伤残判定提供了统一的准则和代码,以确保评估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在实施伤残赔偿时,人身保险公司和相关机构应当全面遵循和应用该标准和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残障判定规则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残障判定规则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残障判定规则及
代码
简介
本文档旨在介绍JRT0083(2013)人身保险残障判定规则及代码
的内容和要点。

该规则和代码的目的是为保险公司提供一个简单且
没有法律复杂性的策略,以独立决策人身保险残障的判定。

规则和代码的特点
- 独立决策:根据该规则和代码,决策应该是独立的,不依赖
于用户的协助或帮助。

- 简单策略:规则和代码鼓励采用简单的策略,避免法律上的
复杂性。

- 无法确认内容:不引用未经确认的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目标
本文档的目标是提供关于JRT0083(2013)人身保险残障判定规
则及代码的详细说明,以帮助保险公司理解和应用该规则。

文档内容
1. 引言
2. 规则概述
3. 判定标准
4. 代码示例
5. 实施指南
6. 相关法律条款
7. 常见问题解答
8. 参考资料
结论
JRT0083(2013)人身保险残障判定规则及代码为保险公司提供了一种简单且没有法律复杂性的策略,以独立决策人身保险残障的判定。

本文档旨在帮助保险公司理解和应用该规则,以达到保险业务的顺利进行。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鉴定规则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鉴定规则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鉴定规则及代码目标:本文档旨在介绍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鉴定规则及代码的内容。

内容: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鉴定规则及代码是一份关于人身保险伤残鉴定的规则和代码的文档。

该文档包含了以下主要内容:1. 背景:介绍了人身保险伤残鉴定的背景和意义。

背景:介绍了人身保险伤残鉴定的背景和意义。

2. 鉴定原则:详细说明了人身保险伤残鉴定的原则,包括公正、科学、准确、客观等。

鉴定原则:详细说明了人身保险伤残鉴定的原则,包括公正、科学、准确、客观等。

3. 伤残等级:列举了不同伤残等级的定义和标准,以便进行伤残鉴定。

伤残等级:列举了不同伤残等级的定义和标准,以便进行伤残鉴定。

4. 伤残评定方法:介绍了不同的伤残评定方法,例如医学评定法、功能评定法等,以便进行伤残鉴定。

伤残评定方法:介绍了不同的伤残评定方法,例如医学评定法、功能评定法等,以便进行伤残鉴定。

5. 伤残鉴定流程:详细描述了伤残鉴定的流程和步骤,包括申请、资料准备、评定、鉴定结论等。

伤残鉴定流程:详细描述了伤残鉴定的流程和步骤,包括申请、资料准备、评定、鉴定结论等。

6. 伤残鉴定代码:提供了一份关于伤残鉴定代码的列表,以方便进行鉴定过程中的记录和分类。

伤残鉴定代码:提供了一份关于伤残鉴定代码的列表,以方便进行鉴定过程中的记录和分类。

结论: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鉴定规则及代码是一份重要的文档,对于人身保险领域的伤残鉴定具有指导作用。

通过遵守该规则和代码,可以确保伤残鉴定的公正、科学和准确。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害评定规则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害评定规则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害评定规则及代码1. 总则1.1 制定目的为确保人身保险合同中关于伤害保险部分的正确和公平理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的人身保险伤害理赔案件。

1.3 评定原则1. 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评定伤害程度。

2. 分级评定:根据伤害的严重程度,将伤害分为不同的等级,以便于理赔计算。

3. 合理理赔:根据评定结果,给予投保人合理的理赔金额。

2. 伤害评定标准2.1 伤害等级划分根据伤害的严重程度,将伤害分为以下十个等级,等级越高,伤害程度越严重:1. 死亡2. 植物人状态3. 重度残疾4. 中度残疾5. 轻度残疾6. 重伤7. 中等伤8. 轻微伤9. 擦伤、挫伤等10. 无伤害2.2 伤害评定代码为了方便理赔工作的进行, each injury grade is assigned a corresponding code, as shown in Table 1.3. 伤害评定流程3.1 提交申请投保人或受益人在发生伤害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提交伤害评定申请。

3.2 提交材料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材料:1. 保险合同及保单;2. 投保人身份证明;3. 受益人身份证明;4. 伤害事故证明;5. 伤害程度相关医疗资料;6. 其他必要的材料。

3.3 评定过程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提交的申请及材料后,应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伤害评定。

3.4 评定结果评定结束后,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出具伤害评定报告,报告中包含伤害等级及对应的理赔金额。

3.5 理赔流程投保人对伤害评定结果无异议的,保险公司将按照评定结果进行理赔。

投保人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诉,保险公司将进行复评。

4. 附则4.1 解释权本规则的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4.2 生效时间本规则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为全面、系统、规范、详细地评定由于意外伤害因素引起的伤残程度,确定意外险产品或包括意外责任的保险产品中伤残程度的评定等级以及保险金给付比例,改善保险公司理赔实务的可操作性和准确性,提高行业理赔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制定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 0083-2013),并通过了审查。

按照《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目录1 1 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精神功能2 1.1 脑膜的结构损伤3 1.1 脑的结构损伤,智力功能障碍4 1.2 意识功能障碍5 2 眼,耳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6 2.1 眼球损伤或视功能障碍7 2.2 视功能障碍8 2.3 眼球的晶状体结构损伤9 2.4 眼睑结构损伤10 2.5 耳廓结构损伤或听功能障碍11 2.6 听功能障碍12 3 发声和言语的结构和功能13 3.1 鼻的结构损伤14 3.2 口腔的结构损伤15 3.3 发声和言语的功能障碍16 4 心血管、免疫和呼吸系统17 4.1 心脏的结构损伤或功能障碍18 4.2 脾结构损伤19 4.3 肺的结构损伤20 4.4 胸廓的结构损伤21 5 消化、代谢和内分泌22 5.1 咀嚼和吞咽功能障碍23 5.2 肠的结构损伤24 5.3 胃结构损伤25 5.4 胰结构损伤或代谢功能障碍26 5.5 肝结构损伤27 6 泌尿和生殖系统28 6.1 泌尿系统的结构损伤29 6.2 生殖系统的结构损伤307 神经肌肉骨骼和运动317.1 头颈部的结构损伤327.2 头颈部关节功能障碍337.3 上肢的结构损伤,手功能或关节347.4 骨盆部的结构损伤357.5 下肢的结构损伤,足功能或关节367.6 四肢的结构损伤,肢体功能或关节377.7 脊柱结构损伤和关节活动387.8 肌肉力量功能障碍398 皮肤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408.1 头颈部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418.2 各部位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1.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精神功能1.1 脑膜的结构损伤1.1 脑的结构损伤,智力功能障碍1.2 意识功能障碍2.眼,耳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2.1 眼球损伤或视功能障碍2.2 视功能障碍2.3 眼球的晶状体结构损伤2.4 眼睑结构损伤2.5 耳廓结构损伤或听功能障碍2.6 听功能障碍3.发声和言语的结构和功能3.1 鼻的结构损伤3.2 口腔的结构损伤3.3 发声和言语的功能障碍4.心血管、免疫和呼吸系统4.1 心脏的结构损伤或功能障碍4.2 脾结构损伤4.3 肺的结构损伤4.4 胸廓的结构损伤5.消化、代谢和内分泌5.1 咀嚼和吞咽功能障碍5.2 肠的结构损伤5.3 胃结构损伤5.4 胰结构损伤或代谢功能障碍5.5 肝结构损伤6.泌尿和生殖系统6.1 泌尿系统的结构损伤6.2 生殖系统的结构损伤7.神经肌肉骨骼和运动7.1 头颈部的结构损伤7.2 头颈部关节功能障碍7.3 上肢的结构损伤,手功能或关节7.4 骨盆部的结构损伤7.5 下肢的结构损伤,足功能或关节7.6 四肢的结构损伤,肢体功能或关节7.7 脊柱结构损伤和关节活动7.8 肌肉力量功能障碍8.皮肤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8.1 头颈部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8.2 各部位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为全面、系统、规范、详细地评定由于意外伤害因素引起的伤残程度,确定意外险产品或包括意外责任的保险产品中伤残程度的评定等级以及保险金给付比例,改善保险公司理赔实务的可操作性和准确性,提高行业理赔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制定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 0083-2013),并通过了审查。

按照《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目录1 1 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精神功能2▪1.1 脑膜的结构损伤3▪1.1 脑的结构损伤,智力功能障碍4▪1.2 意识功能障碍5 2 眼,耳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6▪2.1 眼球损伤或视功能障碍7▪2.2 视功能障碍8▪2.3 眼球的晶状体结构损伤9▪2.4 眼睑结构损伤10▪2.5 耳廓结构损伤或听功能障碍11▪2.6 听功能障碍12 3 发声和言语的结构和功能13▪3.1 鼻的结构损伤14▪3.2 口腔的结构损伤15▪3.3 发声和言语的功能障碍16 4 心血管、免疫和呼吸系统17▪4.1 心脏的结构损伤或功能障碍18▪4.2 脾结构损伤19▪4.3 肺的结构损伤20▪4.4 胸廓的结构损伤21 5 消化、代谢和内分泌22▪5.1 咀嚼和吞咽功能障碍23▪5.2 肠的结构损伤24▪5.3 胃结构损伤25▪5.4 胰结构损伤或代谢功能障碍26▪5.5 肝结构损伤27 6 泌尿和生殖系统28▪6.1 泌尿系统的结构损伤29▪6.2 生殖系统的结构损伤307 神经肌肉骨骼和运动31▪7.1 头颈部的结构损伤32▪7.2 头颈部关节功能障碍33▪7.3 上肢的结构损伤,手功能或关节34▪7.4 骨盆部的结构损伤35▪7.5 下肢的结构损伤,足功能或关节36▪7.6 四肢的结构损伤,肢体功能或关节37▪7.7 脊柱结构损伤和关节活动38▪7.8 肌肉力量功能障碍398 皮肤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40▪8.1 头颈部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41▪8.2 各部位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1.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精神功能1.1 脑膜的结构损伤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10级1.1 脑的结构损伤,智力功能障碍1级颅脑损伤导致极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20),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处于完全护理依赖状态2级颅脑损伤导致重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34),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处于完全护理依赖状态3级颅脑损伤导致重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34),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处于大部分护理依赖状态4级颅脑损伤导致中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49),日常生活能力[1]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处于大部分护理依赖状态1.2 意识功能障碍颅脑损伤导致植物状态1级2.眼,耳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2.1 眼球损伤或视功能障碍双侧眼球缺失1级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盲目5级1级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盲目4级2级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盲目3级3级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低视力2级4级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低视力1级5级一侧眼球缺失7级2.2 视功能障碍双眼盲目5级2级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5°2级双眼盲目大于等于4级3级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10°3级双眼盲目大于等于3级4级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20°4级双眼低视力[2]大于等于2级5级双眼低视力大于等于1级6级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60°6级一眼盲目5级7级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5°7级一眼盲目大于等于4级8级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10°8级一眼盲目大于等于3级9级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20°9级一眼低视力大于等于1级。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判决指南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判决指南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判决指南及代码一、文档概述本文档主要介绍了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判决指南及代码,为人身保险公司在处理伤残案件时提供参考和指导。

文档内容包括伤残等级划分、判决依据、代码释义等,旨在帮助保险公司准确、公正地判定伤残情况,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益。

二、伤残等级划分根据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判决指南,伤残等级分为十级,具体如下:1. 十级伤残:指身体器官功能轻度损伤,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2. 九级伤残:指身体器官功能中度损伤,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3. 八级伤残:指身体器官功能重度损伤,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4. 七级伤残:指身体器官功能丧失,需要依赖辅助设备维持生活;5. 六级伤残:指身体器官功能丧失,无法自理生活,需要他人照料;6. 五级伤残:指身体器官功能丧失,无法自理生活,需长期住院治疗;7. 四级伤残:指身体器官功能丧失,无法自理生活,需长期住院治疗和护理;8. 三级伤残:指身体器官功能丧失,无法自理生活,需特殊护理;9. 二级伤残:指身体器官功能丧失,无法自理生活,需特殊护理和医疗康复;10. 一级伤残:指身体器官功能丧失,无法自理生活,需特殊护理和医疗康复。

三、判决依据保险公司根据以下判决依据来判定伤残等级:1. 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手术记录等,反映受伤部位、损伤程度、治疗过程等信息;2. 医学鉴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学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对伤者的伤残程度进行评估;3. 伤者陈述:伤者应提供受伤经过、治疗情况、生活受到影响等方面的陈述;4. 第三方证明:如目击者证言、邻居证明等,证实伤者受伤情况及伤残程度;5. 保险公司调查:保险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了解伤者受伤及治疗情况。

四、代码释义本文档提供了伤残等级对应的代码,以便于保险公司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

代码释义如下:1. A001:十级伤残;2. A002:九级伤残;3. A003:八级伤残;4. A004:七级伤残;5. A005:六级伤残;6. A006:五级伤残;7. A007:四级伤残;8. A008:三级伤残;9. A009:二级伤残;10. A010:一级伤残。

JRT0083(2013)人身保险损害评估准则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损害评估准则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损害评估准则及代码一、前言本文档主要介绍了JRT0083(2013)人身保险损害评估准则及代码。

该准则为人身保险公司在进行损害评估时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保险行业内的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了参考。

二、评估准则2.1 总则- 本准则适用于人身保险公司进行损害评估的所有情形。

- 人身保险损害评估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

2.2 评估流程- 收集信息:收集与保险事故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记录、诊断证明、事故报告等。

- 确定损害程度:根据收集到的信息,确定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害程度,包括身体损害、精神损害等。

- 评估费用:根据损害程度,评估被保险人所需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护理费用等。

- 评估赔偿金额:根据损害程度和相关费用,计算应赔偿的金额。

2.3 评估方法- 人身保险损害评估应采用客观、科学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问卷调查、医学评估、经济损失评估等。

- 评估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被保险人的个人情况,如年龄、性别、职业等。

三、代码解释3.1 代码结构JRT0083(2013)代码由四部分组成:JRT表示规范代码,0083表示文件编号,2013表示发布年份。

3.2 代码含义- JRT:表示该文件为规范性文件。

- 0083:表示该文件的编号。

- 2013:表示该文件的发布年份。

四、结论JRT0083(2013)人身保险损害评估准则及代码为人身保险公司进行损害评估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流程,有助于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保险公司和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准则,以确保被保险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知。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以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公司意外险相关产品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全面采用新伤残标准,本激活卡使用的是旧伤残标准,为保障您的利益,若按新的标准给付金额大于条款约定的旧伤残标准,我公司将按照新伤残标准为您提供给付服务。

新伤残评定标准在伤残评定等级、伤残数目等方面拓展的范围远大于原标准,大幅增加了您的保障利益。

由此给您带来的困扰敬请谅解,详询95519。

新伤残标准如下:(见本文档附录)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表)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当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本公司仅按其中一处的伤残等级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不完全相同且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只有一处,本公司按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完全相同或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有两处或两处以上,本公司将该伤残等级在原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并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能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说明:1.本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2.本标准中出现的“以上”,均包括本数值或本部位。

1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精神功能1.1脑膜的结构损伤1.1脑的结构损伤,智力功能障碍注:○1护理依赖:应用“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来判断护理依赖程度。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以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公司意外险相关产品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全面采用新伤残标准,本激活卡使用的是旧伤残标准,为保障您的利益,若按新的标准给付金额大于条款约定的旧伤残标准,我公司将按照新伤残标准为您提供给付服务。

新伤残评定标准在伤残评定等级、伤残数目等方面拓展的范围远大于原标准,大幅增加了您的保障利益。

由此给您带来的困扰敬请谅解,详询95519。

新伤残标准如下:(见本文档附录)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表)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当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本公司仅按其中一处的伤残等级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不完全相同且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只有一处,本公司按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完全相同或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有两处或两处以上,本公司将该伤残等级在原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并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能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说明:1 •本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2•本标准中出现的“以上”,均包括本数值或本部位。

1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精神功能1.1脑膜的结构损伤10级1.1脑的结构损伤,智力功能障碍注:①护理依赖:应用“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来判断护理依赖程度。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评级标准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评级标准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评级标准及
代码
1. 评级标准: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评级标准主要根据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进行评级。

评级标准分为以下几个等级:评级标准: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评级标准主要根据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进行评级。

评级标准分为以下几个等级:
- 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二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50%以上
- 三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25%以上但不满50%
- 四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10%以上但不满25%
- 五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1%以上但不满10%
- 六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1%以下
2. 代码说明: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评级标准还包括相应的代码说明。

每个伤残等级都有一个对应的代码,用于在保险合同和索赔文件中标识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

代码说明提供了对每个等级的具体描述和定义。

代码说明: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评级标准还包括相应的代码说明。

每个伤残等级都有一个对应的代
码,用于在保险合同和索赔文件中标识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

代码说明提供了对每个等级的具体描述和定义。

该文档提供了一套简单明了的人身保险伤残评级标准及代码,方便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在理赔和索赔过程中使用。

这些标准和代码的使用将有助于减少法律复杂性,并确保独立决策的准确性。

请注意,本文档的内容是基于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评级标准及代码,如有需要,请查阅原始文件以确认内容的准确性。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判定标准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判定标准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判定标准及
代码
简介
本文档旨在介绍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判定标准及代码。

该标准和代码是用于确定人身保险中的伤残程度的依据,确保保险
理赔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标准内容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判定标准及代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伤残程度分类:根据伤残的程度和影响,将伤残分为不同等级,便于确定保险赔偿金额。

2. 判定依据:详细列出了各种伤残情况的描述和相应的代码,
以便保险公司和医疗专业人员进行准确的判定。

3. 代码解释:对于每个代码,提供了相应的解释和说明,以确
保判定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4. 评估方法:介绍了评估伤残程度的方法和步骤,包括体格检查、医疗记录分析等。

使用建议
为了正确使用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判定标准及代码,以下是一些建议:
1. 熟悉标准内容:保险公司和医疗专业人员应仔细研读标准内容,了解各种伤残情况的描述和判定依据。

2. 严格执行标准:在进行伤残判定时,要按照标准中的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改变或扭曲判定结果。

3. 统一理解标准:保险公司和医疗专业人员应保持对标准的一致理解,避免主观因素对判定结果的影响。

4. 客观记录和分析:在评估伤残程度时,应客观记录和分析患者的体格检查结果和医疗记录,确保判定结果的准确性。

总结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判定标准及代码是保险理赔中的重要依据,它的正确使用可以确保保险赔偿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保险公司和医疗专业人员应仔细研读并正确执行该标准,以提供准确的伤残判定和保险赔偿服务。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等级划分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等级划分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等级划分及
代码
背景
JRT0083(2013)是一项关于人身保险伤残等级划分及代码的标准。

该标准的制定旨在统一人身保险行业对伤残等级的定义和代码,以便在索赔和理赔过程中更加准确和一致地判断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

目的
该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简化人身保险理赔过程,确保被保险
人在发生伤残时能够便捷地得到合理的赔偿。

通过统一的伤残等级
划分和代码,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标准,
从而减少争议和纠纷。

内容
JRT0083(2013)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 伤残等级划分:该标准将伤残等级划分为多个级别,根据被保险人的伤残情况进行分类。

每个级别都有相应的定义和描述,以便评估人员可以根据标准准确地确定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

2. 伤残代码:为了方便记录和识别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该标准还包括了一套伤残代码。

每个伤残等级都对应一个唯一的代码,可以在索赔和理赔过程中使用。

使用建议
在使用JRT0083(2013)标准时,以下建议可能会有所帮助:
1. 熟悉标准的内容和定义,确保正确理解各个伤残等级的含义和描述。

2. 在索赔和理赔过程中,根据被保险人的伤残情况,准确地应用对应的伤残等级和代码。

3. 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可参考该标准的相关解释和指南,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

结论
JRT0083(2013)人身保险伤残等级划分及代码标准的制定旨在统一人身保险行业对伤残等级的定义和代码,简化理赔过程,确保被保险人能够便捷地得到合理的赔偿。

合理应用该标准,可以减少争议和纠纷,提高人身保险行业的服务质量。

JRT0083(2013)人身险伤残评定准则及编码

JRT0083(2013)人身险伤残评定准则及编码

JRT0083(2013)人身险伤残评定准则及编

1. 背景:介绍人身险伤残评定的背景和目的。

2. 伤残评定准则:详细说明了不同类型的伤残以及其评定标准。

准则根据不同的身体部位和功能进行分类,并提供了具体的评定方
法和编码。

3. 伤残编码:给出了不同类型伤残的编码系统,以便在保险索
赔和理赔过程中使用。

4. 评定过程:描述了伤残评定的具体步骤和流程。

包括收集必
要的医学证据、评估伤残程度,并确定伤残等级。

5. 伤残等级:根据评定结果,将伤残程度分为不同等级,用于
确定保险赔偿金额。

6. 附录:包含了一些相关的表格和示例,以帮助理解和应用伤
残评定准则。

JRT0083(2013)人身险伤残评定准则及编码是一份重要的指导文件,旨在为人身险伤残评定提供统一的标准和方法。

通过遵循这些准则,可以确保评定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同时提高理赔效率和准确性。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对JRT0083(2013)人身险伤残评定准则及编码的简要介绍,具体细节和内容请参阅原文。

JRT0083(2013)人身保障伤残评定准则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障伤残评定准则及代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障伤残评定准则及代码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JRT0083(2013)人身保障伤残评定准则及代码的内容和目的。

该准则和代码为评定人身保障伤残提供了指导,并确保评定过程简单、公正、无法律纠纷。

准则和代码概述JRT0083(2013)人身保障伤残评定准则及代码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其主要目标是确定伤残程度,以便为受伤人员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障。

准则和代码明确了评定的标准和程序,并提供了评定所需的相关信息。

评定标准准则和代码详细列出了各种伤残类型及其对应的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根据不同伤残类型的严重程度划分为不同等级,以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评定标准主要考虑了伤残对个体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影响。

评定程序准则和代码规定了人身保障伤残评定的程序。

评定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 提交评定申请:受伤人员或其代表向相关部门提交评定申请,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和医疗证明材料。

2. 评定调查:评定机构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

可能包括面试、体检、医疗记录等。

3. 评定结果:评定机构根据准则和代码的规定,确定伤残程度,并向受伤人员发出评定结果通知书。

4. 申诉和复核:如果受伤人员对评定结果不满意,可以提出申诉并要求复核。

评定机构将重新评估并作出最终决定。

评定结果的影响根据准则和代码的评定结果,受伤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的人身保障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工伤赔偿等。

评定结果对于确定受伤人员的权益和福利具有重要意义。

结论JRT0083(2013)人身保障伤残评定准则及代码为评定人身保障伤残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保证了评定过程的简单性和公正性。

准则和代码的实施对于保障受伤人员的权益和福利具有重要作用。

JRT0083()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之欧阳结创编

JRT0083()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之欧阳结创编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以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公司意外险相关产品将于1月1日起全面采用新伤残标准,本激活卡使用的是旧伤残标准,为保障您的利益,若按新的标准给付金额大于条款约定的旧伤残标准,我公司将按照新伤残标准为您提供给付服务。

新伤残评定标准在伤残评定等级、伤残数目等方面拓展的范围远大于原标准,大幅增加了您的保障利益。

由此给您带来的困扰敬请谅解,详询95519。

新伤残标准如下:(见本文档附录)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表)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当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本公司仅按其中一处的伤残等级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不完全相同且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只有一处,本公司按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完全相同或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有两处或两处以上,本公司将该伤残等级在原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并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能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说明:1.本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2.本标准中出现的“以上”,均包括本数值或本部位。

1 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精神功能1.1脑膜的结构损伤1.1脑的结构损伤,智力功能障碍注:○1护理依赖:应用“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来判断护理依赖程度。

JRT0083()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之欧阳理创编

JRT0083()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之欧阳理创编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以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公司意外险相关产品将于1月1日起全面采用新伤残标准,本激活卡使用的是旧伤残标准,为保障您的利益,若按新的标准给付金额大于条款约定的旧伤残标准,我公司将按照新伤残标准为您提供给付服务。

新伤残评定标准在伤残评定等级、伤残数目等方面拓展的范围远大于原标准,大幅增加了您的保障利益。

由此给您带来的困扰敬请谅解,详询95519。

新伤残标准如下:(见本文档附录)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表)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当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本公司仅按其中一处的伤残等级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不完全相同且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只有一处,本公司按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完全相同或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有两处或两处以上,本公司将该伤残等级在原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并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能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说明:1.本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2.本标准中出现的“以上”,均包括本数值或本部位。

1 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精神功能1.1脑膜的结构损伤1.1脑的结构损伤,智力功能障碍注:○1护理依赖:应用“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来判断护理依赖程度。

JRT0083(2013)人身保险残疾评估方法及编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残疾评估方法及编码

JRT0083(2013)人身保险残疾评估方法及编码简介JRT0083(2013)是一份关于人身保险残疾评估方法及编码的文件。

该文件旨在为人身保险公司提供一套简单的策略,以评估被保险人的残疾程度,并为其提供相应的保险赔偿。

目标JRT0083(2013)的目标是确保人身保险公司在评估被保险人残疾时能够独立作出决策,而不依赖于用户的协助。

文件强调了使用简单的评估方法,并避免涉及法律复杂性。

内容JRT0083(2013)的内容包括以下要点:1. 独立决策:人身保险公司在评估残疾时应独立作出决策,不依赖于用户的协助或意见。

独立决策:人身保险公司在评估残疾时应独立作出决策,不依赖于用户的协助或意见。

2. 简单策略:评估残疾时应采用简单的策略,避免涉及法律复杂性。

简单策略:评估残疾时应采用简单的策略,避免涉及法律复杂性。

3. 可确认内容:在评估中引用的内容必须是可以确认的,不应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

可确认内容:在评估中引用的内容必须是可以确认的,不应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

4. 目标导向:评估方法应围绕实现目标展开,不应涉及冗长的描述或概述。

目标导向:评估方法应围绕实现目标展开,不应涉及冗长的描述或概述。

5. 编码系统:文件还提供了一套编码系统,用于对被保险人的残疾进行分类和记录。

编码系统:文件还提供了一套编码系统,用于对被保险人的残疾进行分类和记录。

结论JRT0083(2013)是一份关于人身保险残疾评估方法及编码的文件,旨在为人身保险公司提供简单的策略,并确保独立决策能力。

文件强调了使用简单的评估方法,并避免涉及法律复杂性。

评估方法应该以实现目标为导向,并使用提供的编码系统对被保险人的残疾进行分类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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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以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公司意外险相关产品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全面采用新伤残标准,本激活卡使用的是旧伤残标准,为保障您的利益,若按新的标准给付金额大于条款约定的旧伤残标准,我公司将按照新伤残标准为您提供给付服务。

新伤残评定标准在伤残评定等级、伤残数目等方面拓展的范围远大于原标准,大幅增加了您的保障利益。

由此给您带来的困扰敬请谅解,详询95519。

新伤残标准如下:(见本文档附录)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表)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当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本公司仅按其中一处的伤残等级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不完全相同且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只有一处,本公司按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完全相同或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有两处或两处以上,本公司将该伤残等级在原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并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能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说明:1.本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2.本标准中出现的“以上”,均包括本数值或本部位。

1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精神功能1.1脑膜的结构损伤1.1脑的结构损伤,智力功能障碍注:○1护理依赖:应用“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来判断护理依赖程度。

○2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3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均需护理者;(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三项或三项以上需要护理者;(3)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一项或一项以上需要护理者。

1.2意识功能障碍意识功能是指意识和警觉状态下的一般精神功能,包括清醒和持续的觉醒状态。

本标准中的意识功能障碍是指颅脑损伤导致植物状态。

注:植物状态指由于严重颅脑损伤造成认知功能丧失,无意识活动,不能执行命令,保持自主呼吸和血压,有睡眠-醒觉周期,不能理解和表达语言,能自动睁眼或刺激下睁眼,可有无目的性眼球跟踪运动,丘脑下部及脑干功能基本保存。

2眼,耳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2.1眼球损伤或视功能障碍视功能是指与感受存在的光线和感受视觉刺激的形式、大小、形状和颜色等有关的感觉功能。

本标准中的视功能障碍是指眼盲目或低视力。

2.2视功能障碍除眼盲目和低视力外,本标准中的视功能障碍还包括视野缺损。

注:①视力和视野如果中心视力好而视野缩小,以中央注视点为中心,视野直径小于20°而大于10°者为盲目3级;如直径小于10°者为盲目4级。

本标准视力以矫正视力为准,经治疗而无法恢复者。

○2视野缺损指因损伤导致眼球注视前方而不转动所能看到的空间范围缩窄,以致难以从事正常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

2.3眼球的晶状体结构损伤注:外伤性白内障:凡未做手术者,均适用本条;外伤性白内障术后遗留相关视功能障碍,参照有关条款评定伤残等级。

2.4眼睑结构损伤注:眼睑显著缺损指闭眼时眼睑不能完全覆盖角膜。

2.5耳廓结构损伤或听功能障碍听功能是指与感受存在的声音和辨别方位、音调、音量和音质有关的感觉功能。

2.6听功能障碍3发声和言语的结构和功能3.1鼻的结构损伤3.2口腔的结构损伤3.3发声和言语的功能障碍本标准中的发声和言语的功能障碍是指语言功能丧失。

注:语言功能完全丧失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的四种语言功能中,有三种以上不能构声、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并须有资格的耳鼻喉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但不包括任何心理障碍引致的失语。

4心血管,免疫和呼吸系统的结构和功能4.1心脏的结构损伤或功能障碍4.2脾结构损伤4.3肺的结构损伤4.4胸廓的结构损伤本标准中的胸廓的结构损伤是指肋骨骨折或缺失。

5消化、代谢和内分泌系统有关的结构和功能5.1咀嚼和吞咽功能障碍咀嚼是指用后牙(如磨牙)碾、磨或咀嚼食物的功能。

吞咽是指通过口腔、咽和食道把食物和饮料以适宜的频率和速度送入胃中的功能。

注:咀嚼、吞咽功能丧失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5.2肠的结构损伤5.3胃结构损伤5.4胰结构损伤或代谢功能障碍本标准中的代谢功能障碍是指胰岛素依赖。

5.5肝结构损伤6泌尿和生殖系统有关的结构和功能6.1泌尿系统的结构损伤6.2生殖系统的结构损伤7神经肌肉骨骼和运动有关的结构和功能7.1头颈部的结构损伤7.2头颈部关节功能障碍注:张口困难判定及测量方法是以患者自身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并列垂直置入上、下中切牙切缘间测量。

正常张口度指张口时上述三指可垂直置入上、下切牙切缘间(相当于4.5cm 左右);张口困难I度指大张口时,只能垂直置入食指和中指(相当于3cm左右);张口困难II度指大张口时,只能垂直置入食指(相当于1.7cm左右);张口困难III度指大张口时,上、下切牙间距小于食指之横径。

7.3上肢的结构损伤,手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注:手缺失和丧失功能的计算:一手拇指占一手功能的36%,其中末节和近节指节各占18%;食指、中指各占一手功能的18%,其中末节指节占8%,中节指节占7%,近节指节占3%;无名指和小指各占一手功能的9%,其中末节指节占4%,中节指节占3%,近节指节占2%。

一手掌占一手功能的10%,其中第一掌骨占4%,第二、第三掌骨各占2%,第四、第五掌骨各占1%。

本标准中,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的程度是按前面方式累加计算的结果。

7.4骨盆部的结构损伤7.5下肢的结构损伤,足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注:①足弓结构破坏:指意外损伤导致的足弓缺失或丧失功能。

②足弓结构完全破坏指足的内、外侧纵弓和横弓结构完全破坏,包括缺失和丧失功能;足弓1/3结构破坏指足三弓的任一弓的结构破坏。

③足趾缺失:指自趾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7.6四肢的结构损伤,肢体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注:①骺板:骺板的定义只适用于儿童,四肢长骨骺板骨折可能影响肢体发育,如果存在肢体发育障碍的,应当另行评定伤残等级。

②肢体丧失功能指意外损伤导致肢体三大关节(上肢腕关节、肘关节、肩关节或下肢踝关节、膝关节、髋关节)功能的丧失。

③关节功能的丧失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7.7脊柱结构损伤和关节活动功能障碍本标准中的脊柱结构损伤是指颈椎或腰椎的骨折脱位,本标准中的关节活动功能障碍是指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

7.8肌肉力量功能障碍肌肉力量功能是指与肌肉或肌群收缩产生力量有关的功能。

本标准中的肌肉力量功能障碍是指四肢瘫、偏瘫、截瘫或单瘫。

注:①偏瘫指一侧上下肢的瘫痪。

②截瘫指脊髓损伤后,受伤平面以下双侧肢体感觉、运动、反射等消失和膀胱、肛门括约肌功能丧失的病症。

③单瘫指一个肢体或肢体的某一部分瘫痪。

④肌力:为判断肢体瘫痪程度,将肌力分级划分为0-5级。

0级:肌肉完全瘫痪,毫无收缩。

1级:可看到或触及肌肉轻微收缩,但不能产生动作。

2级:肌肉在不受重力影响下,可进行运动,即肢体能在床面上移动,但不能抬高。

3级:在和地心引力相反的方向中尚能完成其动作,但不能对抗外加的阻力。

4级:能对抗一定的阻力,但较正常人为低。

5级:正常肌力。

8皮肤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8.1头颈部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功能障碍皮肤的修复功能是指修复皮肤破损和其他损伤的功能。

本标准中的皮肤修复功能障碍是指瘢痕形成。

注:①瘢痕:指创面愈合后的增生性瘢痕,不包括皮肤平整、无明显质地改变的萎缩性瘢痕或疤痕。

②面部的范围和瘢痕面积的计算:面部的范围指上至发际、下至下颌下缘、两侧至下颌支后缘之间的区域,包括额部、眼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和腮腺咬肌部。

面部瘢痕面积的计算采用全面部和5等分面部以及实测瘢痕面积的方法,分别计算瘢痕面积。

面部多处瘢痕,其面积可以累加计算。

③颈前三角区:两边为胸锁乳突肌前缘,底为舌骨体上缘及下颌骨下缘。

8.2各部位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功能障碍注:①全身皮肤瘢痕面积的计算:按皮肤瘢痕面积占全身体表面积的百分数来计算,即中国新九分法:在100%的体表总面积中:头颈部占9%(9×1)(头部、面部、颈部各占3%);双上肢占18%(9×2)(双上臂7%,双前臂6%,双手5%);躯干前后包括会阴占27%(9×3)(前躯13%,后躯13%,会阴1%);双下肢(含臀部)占46%(双臀5%,双大腿21%,双小腿13%,双足7%)(9×5+1)(女性双足和臀各占6%)。

②烧伤面积和烧伤深度:烧伤面积的计算按中国新九分法,烧伤深度按三度四分法。

III度烧伤指烧伤深达皮肤全层甚至达到皮下、肌肉和骨骼。

烧伤事故不包括冻伤、吸入性损伤(又称呼吸道烧伤)和电击伤。

烧伤后按烧伤面积、深度评定伤残等级,待医疗终结后,可以依据造成的功能障碍程度、皮肤瘢痕面积大小评定伤残等级,最终的伤残等级以严重者为准。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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