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薪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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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部薪资考核方案

一、目的

为充分调动制造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建立起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把员工的薪酬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实现薪酬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制造部副经理以下所有从事非计件制及计件制工作岗位的员工。

三、薪酬总额发放及控制原则

1.本方案薪资总额是指公司以月度为薪酬支付周期,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2.非计件制岗位人员编制应根据因事设人原则设置,经公司审批后,按照部门考核实施细则,由公司统一计发薪资;

3.计件制岗位人员编制应根据核定产能设置,在员工完成劳动定额基础上,由制造部根据各工序定额、计件单价和员工个人当天产量核算其当天及月度计件工资额,并经生管部汇总、核对后由公司统一发放;

4.制造部于每月底汇总当月计件工资总额,公司则依据制造部当月实际交库计件总产量来核算计件工资成本,对计件工资实施总额控制(原则上计件工资总额控制的浮动值范围为±3%,具体浮动值表由生管部会同制造部制定);

5.因各工序计件产量与制造部实际交库产量不一致,造成的当月计件工资总额与应发计件工资总额不一致之情形,则根据实际情况放在次月调剂。

四.员工薪酬构成及考核原则

依据公司《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相关规定,本部门员工薪资构成结构图如下所示:

基本工资

职级工资

基准内工资考核工资

岗位任务考核工资

病假工资非计件制岗位薪资构成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公假工资

工龄工资

基准外工资交通补贴

津贴、补贴

学历(学位)与职称津贴

全勤奖

基本工资

职级工资

基准内工资计件考核工资

计时工资(点工)

病假工资计件制岗位薪资构成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公假工资

加班加点工资

工龄工资交通补贴

基准外工资

津贴、补贴夜班补贴

学历(学位)与职称津贴

全勤奖

注:试用期员工薪资待遇规定另见本方案相关规定。

1.职级工资

职级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组成,两者各占50%。其作为本部门所有员工薪资主要构成部分,由部门结合岗位标准、个人工作能力(或操作技能)等考量因素制定内部员工薪资定级评价指标体系,参照公司《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之2.10《各制造部岗位、职级及薪资范围表》中对应岗位职级确定。

1.1基本工资

作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之效用,其计发数额仅与员工当月个人出勤状况挂钩。

1.2考核工资

以是否从事计件制岗位为依据,分为非计件制、计件制两种考核方式。

1.2.1非计件制岗位考核原则

原则上结合部门月度考评分,由部门依据岗位标准设立定性业绩指标予以实施。如表所示:

1.2.2计件制岗位考核原则

为体现多劳多得原则,对计件制岗位员工以产量为依据径直实施计件工资考核,该部分上不封顶,不以职级工资总额的50%为限。具体考核原则如下:

(1)在员工完成8小时劳动定额前提下,其8小时内超定额部分按照计件单价的1.5倍核算;

(2)因生产任务紧迫需加班加点完成的,在员工完成8小时劳动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其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标准参照本方

案有关规定执行;

(3)员工未能及时完成8小时劳动定额的,其加班加点期间完成剩余劳动定额部分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直至该员工完成劳动定额后方可遵照有关标准执行。

2.岗位任务考核工资

仅适用于非计件制岗位。其依据各岗位标准,考量产量、质量、客诉率、设备可动率、原辅材料消耗率等定量业绩指标对部门工作的

注:本表中,月度产量、品质、设备类考核定量指标由生管部负责汇总后下发制造部执行。

3.计时工资(点工)

仅适用于计件制岗位。当制造部接受公司暂无明文规定的计件单价工作及其他临时突击性工作任务时,在合理安排工时定额前提下,以工时报酬形式计发工资。该部分在计件工资外单独报批,涉及加班

加点部分参照本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4.加班加点工资

仅适用于计件制岗位。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因生产任务紧迫而延时加班加点工作而又无法安排补休、调休的,则在完成劳动定额基础上,由公司统一予以发放加班加点工资。

加班加点工资计发标准为:

5.工龄工资

与员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挂钩,其以员工出勤率为考核发放依据,凡符合工龄工资发放条件者均可享受,其工龄最早起算时间一律从本公司注册成立法定时间-2002年起算(工龄工资计发实行封顶制,以司龄5年为上限标准),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公司《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之第二部分---2.2《工龄工资调整实施方案》(2007年3月颁布)。

6.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因病假、公假等原因履行请假手续的,可依公司相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待遇。

7.各项补贴、津贴

7.1交通补贴

公司对制造部从事计件制工作员工及从事跟班工作的非计件制工作员工,给予发放每月30元的乘车补贴,缺勤者除按章考核全勤

奖外,按1元/天扣发本项补贴。

7.2学历(学位)与职称津贴

与员工出勤率挂钩,参照公司《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相关规定执行,但碍于制造部计件制岗位原则上不录用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故非因公司人才培养需要招聘进用的本科及本科学历以上人员,均不享受此项津贴待遇。

7.3生活补贴

仅适用于计件制岗位试用期员工。在试用培训期间,依员工熟练程度,参照试用培训阶段各月度渐进考核制劳动定额予以制定月度津贴标准。

7.4夜班补贴

由制造部发放,适用于从事计件制工作夜班员工,具体补贴标准为:凌晨1点后3元/班,凌晨4点后5元/班。

8.全勤奖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鼓励出满勤,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制造部员工实行全勤奖考核制度。该项津贴额度为30元/月,按公司规定每月分解为上、下两半月考核,凡因事假、病假请假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五、试用期员工薪资构成及考核原则

本部门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工龄工资和全勤奖,但从公司内其它部门调入本部门试用培训、此前已通过进厂试用的情形除外。

1.非计件制岗位试用期薪资构成及考核原则

通过考察期后,员工试用期薪资级别原则上依据其个人工作能力及拟聘用岗位参照公司《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之2.10《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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