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的罪犯教育改造
浅谈新时期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几点思考
浅谈新时期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几点思考山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六管区:钮太平摘要:改造罪犯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综合性工程,在新的时期,面临着新的课题、新的挑战,但是,不论条件怎样变化,只要我们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深入调查研究,把握改造罪犯的规律,紧紧围绕罪犯不同时期的心理和行为特点,依法治监,做到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就能顺利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光荣使命。
关键字:罪犯,教育,监狱工作正文:为适应新形势下监管改造工作的发展,结合省未管所工作实际,几年来,笔者通过对监狱罪犯改造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对未管所的教育改造工作有了较深刻的认识,现对罪犯教育改造工作谈几点粗浅体会:一、存在的问题(一)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这一主业未能充分体现教育、监管和劳动改造被监狱法确定为改造罪犯的三大基本手段,教育改造手段这一主业以法律的形式被确定之后,由于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和注重经济效益等多方面原因的影响,教育改造工作被其它工作所削弱,在调查中发现,罪犯的“三课”教育只是流于形式,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没有真正地起到教育、改造罪犯的作用。
现在随着监企的分离,仍然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二)教育观念滞后,对押犯构成的新情况缺乏足够的认识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而相应变化的,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领导和部分民警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思想上墨守陈规,不思进取,工作上创新意识不强,仍习惯用多年的传统教育模式来开展工作,尤其是对“涉黑、涉毒、涉枪”和顽危罪犯增多的趋势认识不足,抱守多年传统的教育经验,致使教育方式、方法、手段和应对措施缺乏针对性,教育效果不佳。
比如:顽危类罪犯的教育与管理只是停留在防止其不闹事即可,至于怎样使其在思想上、行为上真正服从监狱的教育管理,并安心改造,目前还没有好的办法。
这就要求个别领导和部分民警尽快从传统经验型的教育模式中解脱出来,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创新教育工作理念,以应对押犯构成的新情况,全面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对当前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考
对当前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考当前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是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重要环节,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在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其效果、方法和目标。
本文将从这三个方面谈谈对当前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一些思考。
首先,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效果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
教育改造的目的是使罪犯思想认识发生转变,帮助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有意愿改变自己的行为。
因此,我们应该注重教育改造工作的实效性。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高教育改造工作的效果:首先,要提供一流的师资力量。
罪犯教育改造不仅仅是普通的教育教学,还需要具有心理辅导和思想引导等综合能力的教师。
应该通过招募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以提高罪犯教育改造的效果。
其次,要提供多元化的教育内容和形式。
罪犯教育改造应该注重创新和多样性,不应该仅仅注重知识传授。
可以通过组织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开展心理辅导、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使罪犯能够全面发展、多元发展,提高罪犯教育改造的效果。
另外,要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罪犯教育改造需要一个安全、和谐、积极的教育环境,因此,我们应该提供相应的物质设施和教育资源,为罪犯的教育改造提供良好的条件。
第二,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方法也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对于不同类型的罪犯,采用不同的教育改造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教育改造工作的方法:首先,要因人而异,因罪定教。
不同的罪犯有不同的犯罪动因和犯罪背景,因此,在进行教育改造时,应该因人而异,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改造方案,根据罪犯的个人特点、心理需求和思想认识的转变程度,采用不同的教育改造方法。
其次,要注重心理辅导和思想引导。
罪犯教育改造的核心是心理辅导和思想引导。
通过分析罪犯的心理问题,找出罪犯犯罪的原因,帮助他们认识到犯罪的错误和危害,最终改变他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
另外,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罪犯教育改造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职业技能培训。
浅谈新时期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几点思考
浅谈新时期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几点思考随着社会发展和罪犯犯罪形式的多样化,新时期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以往的惩罚手段已经不能满足教育改造的需求,因此,我们需要全面思考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多个方面。
首先,新时期罪犯教育改造工作需要明确教育的目标和定位。
罪犯教育改造的目标应当是帮助罪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通过教育使得罪犯进行自我改造。
因此,在教育过程中,我们需要注重罪犯的自我教育,培养他们的自我认识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
同时,我们也应当关注罪犯的社会适应能力,帮助他们逐步融入到社会中去,避免再度犯罪。
因此,在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中,我们需要注重个体化教育,根据不同的罪犯情况进行分类教育,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内容和方式。
其次,新时期罪犯教育改造工作需要关注罪犯的心理健康问题。
很多罪犯在犯罪过程中存在各种心理问题,比如心理压抑、自卑、焦虑等。
如果不解决罪犯的心理问题,仅仅依靠法律与惩罚手段,很难实现真正的教育改造。
因此,我们需要为罪犯提供心理健康辅导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积极向上的心态。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罪犯的心理状况的观察和了解,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的心理问题,为罪犯进行个体化的心理辅导和治疗。
再次,新时期罪犯教育改造工作需要注重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培养。
罪犯往往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才会轻易地陷入犯罪的困境。
因此,在罪犯教育改造过程中,我们需要注重对罪犯的法律知识的培养,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遵法意识,使他们明白犯罪的后果和法律的底线。
同时,我们还需要帮助罪犯通过学习和培训,掌握一门职业技能,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最后,新时期罪犯教育改造工作需要加强监管和后续服务。
教育改造并非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持续的监管和支持。
因此,在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中,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为罪犯提供监管、帮助和指导。
同时,也需要建立完善的后续服务体系,为罪犯出狱后提供就业、住房等方面的支持,帮助他们在社会中找到归属感和发展机会。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罪犯教育改造方案是为了帮助罪犯在监狱中进行教育和改造,以便他们能够重新融入社会并成为有用的人。
本方案旨在提供全面的教育和培训,并采取各种手段,帮助罪犯改变他们的行为和思维方式。
一、教育与培训1.入监前评估:在罪犯入监前进行综合评估,了解他们的教育背景、技能水平和潜在问题。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教育和培训计划。
2.基础教育:为罪犯提供基础教育课程,包括语文、数学和科学等科目。
这将帮助他们提高阅读和写作能力,增强计算和分析能力。
3.职业培训:根据罪犯的兴趣和潜力,提供各种职业培训课程,如木工、焊工、电工等。
这将为他们将来找到合适的工作提供技能支持。
4.心理辅导:为罪犯提供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处理内心的问题,改变消极的情绪和行为模式。
心理辅导还可以帮助罪犯培养积极的人际关系和情绪管理能力。
5.社会适应培训:通过社会适应培训,教导罪犯适应社会规则和价值观,改变他们对犯罪行为的认知和态度。
这将帮助他们重新思考和重建人生。
二、文化和体育活动1.文化活动:组织艺术展览、文学讲座、音乐会等文化活动,使罪犯能够接触到艺术和文化的精神世界,增强他们的审美和文化素养。
2.体育活动:开展各种体育运动,如篮球、足球、乒乓球等,帮助罪犯强身健体、锻炼意志力。
体育活动还有助于帮助罪犯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和竞争意识。
三、创新教育方法1.互联网技术:利用互联网技术,为罪犯提供在线学习平台,使他们能够通过网络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丰富自己的教育内容。
2.教育游戏:设计教育游戏,让罪犯通过游戏形式学习和掌握知识。
这将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
3.实践教学:将教育与实践相结合,让罪犯参与各种实践活动,掌握实际操作技能,并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当中。
四、社会支持与准备1.社会支持:建立与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合作关系,为即将出狱的罪犯提供就业机会和实习机会。
同时,提供良好的社会支持网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问题。
2.就业培训:为即将出狱的罪犯提供就业培训,包括求职技巧、面试培训和职业咨询等。
关于加强对罪犯教育改造的几点思考
研究展望与不足之处
未来需要进一步深化对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研究,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教育改 造模式和方法。
罪犯教育改造工作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包括政府、司法机关、社会组织等 ,形成合力推动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深入发展。
当前对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评估和监督还不够完善,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建设,建 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指标和监督机制。
研究目的和意义
通过加强对罪犯的教育改造,降低罪犯再次犯罪率,提高 社会安全。
通过探讨罪犯教育改造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为相关部门 提供参考和借鉴。
02 罪犯教育改造现 状及问题
罪犯教育改造现状
罪犯教育改造是罪犯改造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通过教育手段帮助罪犯重新树立 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其改造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
改造效果
通过教育改造,大部分罪犯在思想认识、文化水平和职 业技能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升,重新犯罪率也有所下降 。
案例二:某地区社区矫正的成功经验
背景介绍
01
某地区社区矫正工作起步较早,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社
区矫正体系。
矫正内容
02
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包括对罪犯进行心理辅导、职业培训、社会
救助等多种措施,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
04 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监狱的罪犯教育改造实践
背景介绍
某监狱位于我国中西部地区,关押着各类罪犯。近年来 ,监狱领导班子重视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 成效。
改造内容
监狱开展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等多种形式的 改造活动,旨在帮助罪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 价值观,提高其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
通过心理辅导,罪犯的心 理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有助于降低重新犯罪率。
教育改造罪犯工作总结
教育改造罪犯工作总结引言教育改造罪犯是一个重要的社会任务,旨在通过教育和培训,帮助罪犯改变错误思想和行为,重新融入社会。
本篇文档将对教育改造罪犯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工作内容教育改造罪犯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育课程设计为了有效地改造罪犯,我们需要设计并实施一系列教育课程。
这些课程包括法律知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
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罪犯能够增加法律意识,提升技能水平,并解决心理问题。
2. 培训教师团队教育改造罪犯的成功与否,与教师团队的素质和能力息息相关。
我们需要培训教师团队,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合理利用大学教师、心理学家、律师等专业人士的资源,提供专业的培训,使教师能够更好地完成教育工作。
3. 教育改造计划实施教育改造罪犯需要有一个完整的计划和流程。
我们需要确定教育改造的目标、阶段性的任务和评估指标,确保整个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需要对罪犯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教育方案,确保工作的有效性。
4. 社会支持和资源整合教育改造罪犯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的支持和资源的整合。
我们需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
同时,我们还需要与社会组织、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为罪犯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学习机会。
工作亮点教育改造罪犯工作中存在以下亮点:1. 教育内容丰富多样我们关注教育改造的全面性,为罪犯提供了丰富多样的教育内容。
不仅包括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培训,还注重心理健康的培养。
罪犯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课程,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效果。
2. 教师团队素质高我们注重培训教师团队,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通过培训,我们的教师团队具备了丰富的教育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更好地完成教育工作。
教师的高素质也增强了罪犯对教育改造的信心和认可度。
3. 效果显著教育改造罪犯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司法部教育改造罪犯纲要
司法部教育改造罪犯纲要教育改造罪犯是司法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其目的在于促使罪犯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司法部制定了系统、全面的教育改造罪犯纲要。
一、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意义教育改造罪犯不仅是对罪犯个体的挽救和改造,更是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维护。
通过有效的教育改造,能够降低罪犯重新犯罪的概率,减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同时,这也是体现法治精神和人道主义关怀的重要举措,彰显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二、教育改造罪犯的基本原则1、法治原则教育改造工作必须依法进行,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罪犯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要对其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应有的惩处。
2、因人施教原则每个罪犯的犯罪原因、性格特点、文化程度、家庭背景等都有所不同。
因此,在教育改造过程中,要充分了解每个罪犯的个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改造方案。
3、综合施策原则运用多种教育手段和方法,包括思想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心理健康辅导等,全方位地对罪犯进行改造。
4、注重实效原则教育改造工作要注重实际效果,以罪犯的思想转变、行为规范和重新融入社会的能力为衡量标准,不断改进和完善教育改造方法。
三、教育改造罪犯的主要内容1、思想道德教育通过开展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教育,帮助罪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危害,增强悔罪意识。
2、文化知识教育针对罪犯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的情况,开展基础教育,提高其文化水平,为其接受其他教育和重新融入社会打下基础。
3、职业技能培训根据社会需求和罪犯的自身特点,开展实用的职业技能培训,使罪犯在刑满释放后能够具备一定的就业能力,自食其力,减少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4、心理健康辅导关注罪犯的心理健康,对存在心理问题的罪犯进行心理咨询和治疗,帮助其克服心理障碍,树立积极向上的心态。
四、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和途径1、课堂教育设立专门的教室和课程,由专业的教师或管教人员进行授课。
论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
论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监狱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组织,负责拘禁和改造犯罪分子。
然而,监狱不仅仅是对罪犯进行惩罚,更是提供教育和改造的机会。
本文将深入探讨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的重要性以及实施教育改造的方法和效果。
首先,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具有重要的价值。
犯罪的本质是一种对社会规范和价值观的违背行为,而教育恰恰是提供人们接受正确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的途径。
通过教育改造,罪犯能够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犯罪的后果。
监狱可以为罪犯提供各种教育机会,如基础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辅导等,使他们具备重新融入社会的能力。
其次,监狱教育改造可以帮助罪犯获得职业技能,增加就业机会。
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因为经济困难而无法谋生,通过教育改造,罪犯可以学习到一门职业技能,提高自身的就业竞争力。
监狱可以与企业、技术学校等合作,为罪犯提供技能培训和实践机会,让他们在服刑期间就能掌握一门实用的职业技能,从而增加了他们在出狱后就业的机会。
另外,监狱教育改造还可以帮助罪犯改变自己的行为和思维模式。
罪犯在长时间的监禁中可能形成一种负面的人格特征,如攻击性、疏离感和自卑感等。
通过心理辅导,罪犯可以解决心理问题,重新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并以积极的态度面对未来。
此外,教育改造还可以帮助罪犯学习社交技巧,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培养正确的人际关系,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
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需要有正确的方法和措施。
首先,监狱应该根据罪犯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改造计划。
不同罪犯之间存在差异,因此,监狱要根据罪犯的特点和需求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教育服务。
其次,教育改造应该包括多种形式,如课堂教学、文体活动和实践训练等。
通过多种途径,罪犯可以全面地接受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此外,监狱还应加强对教职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确保教育改造工作的有效性。
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通过教育改造,很多罪犯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重新获得了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监狱中的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
监狱中的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近年来,随着社会问题的增多,监狱中的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针对这一问题,各地监狱系统不断探索创新,努力为年轻罪犯提供更好的教育和改造机会,帮助他们重拾信心、回归社会。
本文将就监狱中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的重要性、现实困境以及解决方案进行探讨。
一、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的重要性在监狱中,年轻罪犯正处于迷茫的阶段。
对于他们而言,强制性的惩罚并不足以彻底改变他们的行为问题。
因此,从根本上解决年轻罪犯的问题,实现他们的教育与改造显得至关重要。
首先,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能帮助他们认识错误。
通过教育的方式,年轻罪犯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与罪责,从而引发内心的悔过之情。
在监狱中开设各类教育课程和活动,如心理辅导、法律常识教育以及职业技能培训,为他们提供多种改正错误的机会。
其次,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有助于提高他们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
这些年轻人的犯罪行为常常与丧失了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有关。
通过系统性的教育,年轻罪犯有机会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并重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培养积极的人生态度。
最后,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有助于他们适应社会。
监狱中的年轻罪犯通常因为家庭背景、教育程度等原因,在适应社会方面存在困难。
为了帮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监狱中应提供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具备更好的就业能力,提高他们重返社会成功的机会。
二、监狱中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的现实困境然而,监狱中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工作面临着一系列的困境。
首先,资源不足是制约工作展开的重要原因之一。
监狱系统通常面临着资金、场地和人力等方面的限制,导致无法为年轻罪犯提供更充分的教育与改造机会。
其次,对于年轻罪犯的社会化需求和阶段特点的认识不足。
年轻罪犯特点鲜明,其需要的教育与改造方式与成年罪犯有所不同。
然而,监狱系统在理解年轻罪犯的特点和需求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盲区,导致教育与改造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最后,监狱中的教育与改造工作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
浅谈新时期罪犯的心理、行为特征及教育改造对策
浅谈新时期罪犯的心理、行为特征及教育改造对策我国监狱是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教育,并将其改造成为新人的场所。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开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变化,思想认识逐步提高。
罪犯与外界虽然有一墙之隔,但是他们通过各种宣传媒体、法律教育、形势教育、书信往来、亲属会见等渠道了解到外面的世界日新月异,而且对国家政策也有一定了解。
他们的思想在任何时候都是活跃的,他们在对待自己的服刑改造、监狱的以及国家的方针、政策上都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从而发生出一系列的心理反映,在这种情况下,罪犯的心理、行为特征也会发生新的变化。
因此,我们在教育改造罪犯的时候只要分析掌握罪犯的心理、行为特征,就能够有效地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教育改造。
一、心理、行为特征(一)心理特征罪犯的心理是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心理现象的总和。
认识和掌握罪犯的心理特点,对于提高改造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掌握了罪犯心理活动的规律,改造工作就可以防止盲目性和被动性,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
经过调查分析,新时期罪犯在心理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无畏悲观心理。
服刑改造,是对犯罪行为的惩治。
罪犯由于失去了自由,丧失了政治权利,在法律上处于被监管的地位,一般情况下,刚入监的罪犯都有疑惧心理,但是从现在入监的罪犯来看,他们都比拟“沉着”,甚至有些罪犯说:“早就知道会挨的。
”真正是“有备而来”。
局部罪犯入狱后,对改造失去信心,对今后生活失去希望,性格呆板,行为机械,有严重的混刑期思想,少数罪犯产生轻生厌世思想。
2、埋怨恐惧心理。
罪犯因罪行败露被判处刑罚后,不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性,反而埋怨自己的手段不高明,埋怨自己“命不好”,特别是那些贪污、受贿的罪犯,说什么:“我才得这点,算什么?得大钱的人多得很,为什么他们又不挨?”,有的那么说:“我的钱是问别人借的。
”到处喊冤叫屈。
局部罪犯对监狱存在恐惧感,特别是刑期较长的罪犯对判决深为不满,对今后的生活就业非常忧虑。
新形势下的罪犯教育改造
新形势下的罪犯教育改造八监区姬阳郑有利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监狱内外执法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以及狱内押犯构成和思想行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给监狱工作特别是对教育改造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近年来,随着押犯增加、狱情犯情日益复杂、监管改造难度进一步加大,监狱管理局对我区监狱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的情况,认真落实司法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监狱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创新教育改造工作,全面推进教育改造的科学化进程,在教育理念、教育制度、教育内容以及实践途径等方面的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理论和实践上的突破。
一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应该包涵的内容(一)围绕“首要标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改造罪犯纲要》。
按照省局的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首要标准”,使广大民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重要意义,明确教育改造罪犯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基本原则以及主要内容和要求。
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着力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的四个转变:教育改造工作格局由教育部门单一向齐抓共管、齐施其责的“大教育”转变;由传统的“三课教育”向管理、学习、劳动、生活等综合施教转变;教育改造的模式由封闭向开放式社会化教育转变;教育改造手段由依赖传统经验向依赖科研和运用现代科技方向转变。
对教育改造工作要提出更高的标准、更严格要求,制定更科学、更严格的考核办法。
(二)突出抓好“法律知识、思想道德”主题教育首先要规范三课教育基础工作,落实教育内容、时间、教材,聘请专职教员授课,建立罪犯学籍管理制度,创新教育内容,加强三课教育内容的针对性。
思想教育要根据罪犯不同时期的思想动态结合时事政治开展法制、认罪悔罪,道德情操、赎罪感恩等各项专题教育,同时引入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进一步提高罪犯的道德素质。
要大力加强法律知识教育,使罪犯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增强认罪悔罪意识,切实树立遵纪守法观念。
要对罪犯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突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诚信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内容,使罪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分清是与非、善与恶、荣与耻、美与丑的界限,成信改造,为重新做人打下基础。
当前社会形势下监狱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中面临的一些新问题
当前社会形势下监狱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中面临的一些新问题摘要:自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国的公安、检察、监察、法院、司法机关加大了对社会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
特别是从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开始,到2020年年底结束。
我们的政法机关根据中央的统一安排,迅雷出击,积极打掉了一批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分子和社会日常生活中的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了一批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这就给我们监狱押犯成分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变化,监狱关押进了一批职务犯罪分子和黑恶势力的罪犯,以及他们的“雨伞”被关押在监狱里。
,这给监狱罪犯的教育改革带来了新的问题。
我们监狱过去那些单一的罪犯教育改造模式与现在的押犯成分已经显得格格不入,我们的监狱管教民警必须从当前的监狱押犯出发,重新认识监狱押犯的构成情况和犯罪特点,积极学习和掌握与现有的押犯情况相适应的罪犯教育改造知识和技能。
关键词:监狱罪犯;教育改造一、监狱中关押的职务犯比以前相对增多,监狱民警要时刻掌握监狱押犯成分的新变化和新特点(一)、职务犯罪的特点1、职务罪犯中犯贪污、受贿罪的居多在当前职务犯罪中,腐败和贿赂是主要表现形式。
据相关数据统计,2018年审结的贪污、贿赂案占同期总数的76%;其次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
2、职务犯罪涉及的社会领域广在我国现阶段,职务犯罪多发生在社会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上。
在人民生活领域,职务犯罪逐年增多。
3、职务犯罪中资金数额巨大的案件层出不群在我国现阶段,涉及巨额犯罪资金的犯罪活动仍在继续。
这些案件往往涉及数千万元,甚至数亿元,涉及面广。
4、职务犯罪的高科技手段和方法目前,我国许多职务犯罪都采用了隐蔽的高科技手段。
他们通过虚假交易、虚假投资和分红接受贿赂,成为我国现阶段职务犯罪的主要犯罪模式,增加了我国司法机关对他们进行查办惩处的难度。
(二)、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1、渎职侵权犯罪的主要表现。
关于加强对罪犯教育改造的几点思考
建立罪犯教育改造的质量评估体系
制定评估标准和方法
制定科学、合理的罪犯教育改造质量评估标准和方法,确保评估 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定期开展评估工作
定期对罪犯教育改造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教 育改造的效果。
加强评估结果的应用
关注教育改造对罪犯家庭和社会的影响
教育改造不仅对罪犯本身有益,也有益于罪犯的家庭和社 会。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探讨教育改造如何影响罪犯的家 庭关系和社会适应能力,以及如何通过教育改造帮助罪犯 更好地融入社会。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提高罪犯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减 少再犯罪率。
通过教育改造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 ,成为守法公民。
02
罪犯教育改造的现状及问题
罪犯教育改造的现状
罪犯教育改造是我国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教育和改造帮助罪犯重 新融入社会,减少再犯罪率。
目前,我国罪犯教育改造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 一步改进和完善。
罪犯教育改造问题的原因分析
理念认识不到位
一些司法机关和工作人员对罪犯 教育改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 乏对罪犯个体差异的关注和关怀 。
制度建设不完善
目前罪犯教育改造的制度建设尚 不完善,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导致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困难 和问题。
03
国外罪犯教育改造的经验与启 示
国外罪犯教育改造的经验
罪犯教育改造存在的问题
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01
目前罪犯教育改造的内容较为单一,缺乏针对不同罪犯群体的
个性化教育方案。
教育方法陈旧
02
传统的教育方法以灌输式为主,缺乏互动和实践环节,难以激
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第一篇: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如何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在新时期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因为,始终坚持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是监狱工作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因素;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是当前监狱工作的客观要求。
所以要求我们进一步端正监狱工作的指导思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做到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进而全面提高监狱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主要方法当前监狱工作已进入了一个新的改革发展时期,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理清思路,探求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一)首先要确立教育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当前,监狱在功能结构上表现为既是执行刑罚的国家机关,又是企业单位,也是一个小社会。
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特别是伴随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监的推进,监狱功能的多元化导致监狱工作重心偏离,增加了监狱的运行难度,削弱了监狱惩罚和改造罪犯的功能,严重影响了改造质量的提高,降低了监狱的行刑效益。
从本质上讲,监狱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通过正确执行刑罚,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
惩罚和改造罪犯,是我国监狱的基本功能。
监狱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就必须强化惩罚和改造的功能,才能最终实现“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宗旨。
因此,打破传统监狱体制,实行监、企、社分离,确立教育改造工作的核心地位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确立罪犯在教育改造中的主体地位,提高教育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罪犯由被迫改造的客体地位向自觉改造的主体地位转化,才能实现“要我改造”向“我要改造”的过渡,才能有效地提高改造质量。
如果只把罪犯当成被改造者,而不促使其由被迫改造的客体地位向自觉改造的主体地位转化,罪犯改造的积极性就不会提高。
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确立罪犯在教育改造中的主体地位的理念,尊重罪犯人格,真正把他们当人看待,把他们作为犯了罪的公民对待,激励他们悔改向上,告别昨天,奔向明天。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于罪犯的教育改造成为了重要的议题。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旨在通过教育和培训,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改变其行为模式,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从而降低再犯率。
本文将探讨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必要性、目标和实施方法。
一、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必要性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实施对于社会治安和人道主义关怀是必要的。
通过教育改造,罪犯可以接受道德教育、职业培训和社会适应训练,从而改变其行为模式。
此外,教育改造还可以为罪犯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减少社会对其的歧视和嫌弃。
二、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目标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目标是使罪犯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调整自己的行为。
具体而言,其目标包括:1. 提高罪犯的自我意识和责任感:通过教育改造,罪犯将被引导去审视自己的行为,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伤害。
罪犯需要意识到他们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2. 培养罪犯的道德意识和价值观:通过道德教育,罪犯可以重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他们应该明白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并在行动中遵守道德规范。
3. 提供合适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罪犯在获释后需要一门生计,否则他们很可能再次陷入犯罪的圈子。
因此,罪犯教育改造方案应该为罪犯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让他们掌握一种有益于社会的技能,以便能够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并为社会做出贡献。
4. 提供社会适应训练:当罪犯服刑结束后重新回到社会,他们需要具备适应社会的能力。
因此,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另一个目标是为罪犯提供社会适应训练,帮助他们重新适应社会、建立社交关系并避免再犯罪行。
三、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实施方法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实施需要有以下几个环节:1. 评估和分析罪犯的犯罪背景和个人情况:在教育改造方案开始之前,对罪犯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了解他们的犯罪背景、个人情况和心理状态。
这样可以为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2. 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根据罪犯的不同情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
对当前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考
对当前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考令狐采学我国监狱工作的基本方针是“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而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是我国监狱的最终目标和任务,在国家文明不断进步,国家法制日趋完善的今天,如何发挥监狱的矫正功能,进一步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不容忽视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就新形势下怎样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近年来,教育手段的淡化、弱化和形式化,是监狱界普遍反映的一大现象,严重影响了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
控制、稳定、改造罪犯的关键举措是加强罪犯的教育,打破他们的犯罪心理结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会必要的谋生技能,获得社会的承认和认同。
因此,作为监狱职能部门,要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着力于教育改造的改革,全方位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积极探索教育改造罪犯的新方式、新方法和新举措,以促进教育改造工作的新发展。
一、当前教育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教育改造的主体地位未能充分体现。
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是三大改造罪犯的手段,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在现实中,其地位和作用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淡化和弱化的倾向依然存在,教育改造工作的法定原则和主体地位被其它工作所削弱。
(二)注重形式,轻视内容,存在着形式主义倾向。
从实际情况来看,教育改造工作的考核机制缺乏活力,考核方法不够科学、严谨,只注重结果的考核,忽视教育过程的量化考核,与实际工作衔接不紧,往往以生产产值作为定量考核。
这种重形式、轻内容的考核方式制约了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现行罪犯教育方法和方式难以适应押犯构成新情况。
近年来,警察通过岗位再培训大练兵等教育,整体素质得到了较令大程度的提高,但面对押犯构成的新情况、新特点的变化,在施教方法和手段上还相对滞后,尤其是将主要精力放在了全力维护监管秩序稳定工作上,加大了工防范工作力度,采取死看死守的方法,换来了暂时的稳定,但对深层次的犯情动态了解甚少,不愿意在教育改造工作中投入过多的精力和时间,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工作方法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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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的罪犯教育改造八监区姬阳郑有利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监狱内外执法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以及狱内押犯构成和思想行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给监狱工作特别是对教育改造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近年来,随着押犯增加、狱情犯情日益复杂、监管改造难度进一步加大,监狱管理局对我区监狱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的情况,认真落实司法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监狱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创新教育改造工作,全面推进教育改造的科学化进程,在教育理念、教育制度、教育内容以及实践途径等方面的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理论和实践上的突破。
一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应该包涵的内容(一)围绕“首要标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改造罪犯纲要》。
按照省局的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首要标准”,使广大民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重要意义,明确教育改造罪犯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基本原则以及主要内容和要求。
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着力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的四个转变:教育改造工作格局由教育部门单一向齐抓共管、齐施其责的“大教育”转变;由传统的“三课教育”向管理、学习、劳动、生活等综合施教转变;教育改造的模式由封闭向开放式社会化教育转变;教育改造手段由依赖传统经验向依赖科研和运用现代科技方向转变。
对教育改造工作要提出更高的标准、更严格要求,制定更科学、更严格的考核办法。
(二)突出抓好“法律知识、思想道德”主题教育首先要规范三课教育基础工作,落实教育内容、时间、教材,聘请专职教员授课,建立罪犯学籍管理制度,创新教育内容,加强三课教育内容的针对性。
思想教育要根据罪犯不同时期的思想动态结合时事政治开展法制、认罪悔罪,道德情操、赎罪感恩等各项专题教育,同时引入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进一步提高罪犯的道德素质。
要大力加强法律知识教育,使罪犯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增强认罪悔罪意识,切实树立遵纪守法观念。
要对罪犯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突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诚信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内容,使罪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分清是与非、善与恶、荣与耻、美与丑的界限,成信改造,为重新做人打下基础。
强化罪犯主题思想教育,积极开展感恩祖国、感恩亲人、感恩社会三个系列专题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因势利导,紧密结合社会发展形势,结合国内国际重大事件,结合监狱实际,深入开展时事政治教育。
(三)、加强个别教育,完善个案分析制度,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个别教育是教育改造罪犯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进攻性改造措施,是监狱人民警察必须掌握的基本功。
落实《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纲要》,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必须加强个别教育工作,监狱要根据每一名罪犯的具体情况,实施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
要严格落实“四知道”、“十必谈”的规定,每月对每一名罪犯至少进行2次以上个别谈话教育,并根据不同罪犯的思想状况和动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措施。
在做好“一般罪犯”个别教育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个案分析制度,对重点犯和顽危犯要综合其成长史、家庭情况,性格特点和心理特征以及犯罪的主观意识和现实改造表现等情况进行分析,找出问题根源,制定教育计划,提出相应的个别化教育转化方案和具体的教育措施,并落实警察专管专教,完善规范重点犯和顽危犯档案,实行跟踪管理。
全面构建罪犯个别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罪犯的针对性。
(四)普遍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要加强对罪犯的心理矫治工作,普及对罪犯的心理健康教育。
要完善罪犯心理测试工作,运用科学手段和方法,增强测试的准确性。
要加强罪犯心理咨询和矫治工作,把加强心理矫治和精神疾病治疗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多种咨询方式,在罪犯中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引导罪犯树立关于心理健康的科学观念,懂得心理健康的表现与判断标准,了解影响心理健康的因素及其关系,对自身出现的心理问题学会自我调节或主动要求辅导和咨询,增强心理承受和自我调控情绪的能力,提高心理素质。
服刑指导中心要利用现有网络,合理安排咨询时间,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矫治工作,特别对有自杀倾向的罪犯,要加强心理辅导和咨询,把防非作为工作重点之一。
(五)不断加强和创新监区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监区文化建设对罪犯的熏陶作用进一步加强监区文化建设。
要为罪犯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要美化环境,整洁监区,要突出监区文化的改造功能,系统安排监区文化体育活动,使罪犯在良好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和影响,促进罪犯积极改造。
围绕以先进的文化为导向,以弘扬改造正气为主旋律,积极构建富有监狱特点与现代文明相结合的监区文化环境;通过开展创建监区文化品牌、举办大型文体活动、组织读书活动、歌咏比赛等活动,用高雅文化熏陶罪犯,缓解罪犯的改造压力,调节罪犯心理,要强化罪犯兴趣小组的作用,全面推动兴趣小组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罪犯的特长,让罪犯人人有兴趣,活动有人参加,从而起到充实罪犯闲余时间、维护监管秩序安定、活跃狱内氛围、矫正罪犯恶习、提高改造质量的效果。
要加强监区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定期举行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组织罪犯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丰富罪犯文化生活,陶冶罪犯情操,使罪犯在文明、人道,有利于身心健康,有利于矫治恶习,有利于重返社会的氛围种得到改造。
二罪犯教育改造的形式(一)切实加强罪犯素质教育监狱教育改造社会化应从构建素质教育体系出发,打破目前“政治、文化、技术”的“老三篇”框架,以道德、文化、技术、心理、伦理等方面,对罪犯实施素质教育。
在“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改造方针指导下,充分发挥罪犯的主观能动性,克服传统的强调服从和接受,注重理解和吸收。
以“转化思想、矫正恶习、增长知识、培养技能、完善个体”为目标,以“分类教育、个别灌输、区别刑期”为手段,根据罪犯人格、心理和个性化需要,从思想素质教育,文化素质教育,职业素质教育,身体素质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入手,形成不同罪犯在不同阶段不同的改造方式和改造要求。
就是说,在个体改造方案中,所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是动态的,要根据上一阶段改造要求的落实和改造目标达到的程度不断提出新的要求。
构建科学规范的罪犯素质教育体系,分节段、有步骤地完成对罪犯的综合素质教育。
(二)改善教育改造方式谈到改造资源,我们首先会想到人才资源,监狱教育改造社会化需要大批的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美学等相关专业人才,组建一支高水准的专业化民警教师队伍,在民警教师队伍中建立激励竞争机制,实行教员岗位责任制和任课目标责任制,推行持证上岗和评定教师职称的制度。
其次是教育经费的投入,以稳定提供足额教育经费为前提,改善办学条件,实现教学设施的现代化,使课程安排、专业设置、多媒体教学、电化教学、图书室、阅览室、运动场地等教育资源能满足教育改造罪犯的需要。
因此,推进教育保障法治化进程也显的至关重要。
再者,要将罪犯每天学习、教育的时间及配套学习、教育资源的使用形成制度化,充分行使教育改造科室对各监区、分监区的检查督促力度,从而为罪犯教育改造提供时间、空间和资源的保障,变强制学习为引导学习,配套必要的行政、经济手段、以适当的奖励和费用资助,激发罪犯的学习热情,克服“我讲你听,我打你通”的灌输式教育观念,确立交互式教育的新模式。
(三) 打造终端教育优化机制打造终端教育优化机制的根本问题,就是解决管教民警的能力问题,因此加快引进培养专业化人才,确保教育改造一线沉淀更多的优质资源显的尤为重要。
再好的改造理论若不能转化为民警的素质,理论还是理论,再好的改造方法,若民警不懂得如何使用,方法还是方法。
民警创造适宜改造环境的能力缺失,是影响和制约教育改造社会化的瓶颈。
实行民警职能分化,可形成明确的分工体系,做到职能单一各司其职,由具有专业技术的人员进行生产管理和生产技术培训,由专业人士对罪犯进行心理、文化、道德、法制教育。
以期使生产改造同时兼顾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互相协调,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可以说,对推行职能分化突破体制障碍,是改善一线教育改造环境,提升教育改造质量的最佳选择。
不拘一格选人才,打破陈规建新制是教育改造罪犯的需要,也是关系教育改造社会化发展的关键问题。
教育改造社会化,既是一项具有开拓意义的系统工程,又是一项集政府、社会、民心为一体的群力工作。
着眼未来,教育改造工作充满挑战。
与时俱进,就要开拓创新,积极营造有利于罪犯重返社会的改造环境和学习氛围,实现改造力量、改造手段、改造内容的社会化和教育改造工作保障的社会化。
实现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与社会大环境的良性互动是教育改造社会化稳步推进、健康发展的保证.坚持“实事求是、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是实现教育改造工作社会化的根本原则。
三探索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有效途径(一)端正思想,树立“教育为本”的理念从监狱工作的实践来看,监狱的行刑活动,实质上是一个以强制为前提条件的教育活动,而且强制也是教育。
监狱改造罪犯的三大手段,即管理、教育和劳动,实际上都体现着教育的功能,管理是基础,教育是根本,劳动是手段,因此,只有寓教于管,寓教于劳,充分发挥教育改造的攻心治本作用,才是真正坚持“教育为本”。
但由于历史原因致使大多数监狱肩负着一边抓生产,一边抓管教的“双重性质”、“双重任务”,严峻的经济形势给教育改造工作带来很大的负面效应,当教育改造遭遇监管安全和监狱生存发展两大要务时,也只能无奈的望洋兴叹,甚至忽视了教育改造人、塑造人、引导人的本能作用,触及实际问题,教育往往让道于监管安全和生产经营,出现了法律地位很高,实际地位较低的现象。
熟不知,适得其反。
由于人的教育工作没有放在第一位,所以教育改造人的工作也不能固本根源,容易触及具体问题时,引发许多负面的影响,从而影响了监管安全。
从目前教育改造工作所处的社会大背景及监狱工作自身发展的趋势看,环境与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关于进一步落实加强罪犯教育改造的决定》、《教育改造罪犯纲要》以及监管工作“首要标准”等文件的出台,党和政府对监狱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社会的关注支持参与加大;监管安全的首位意识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机制大大加强,监管设施明显改善,“向教育要安全,向教育要效益,向教育要质量”已成为监狱工作者的明确共识和统一目标。
(二)加强干警队伍建设,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基础(二)加强干警队伍建设,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基础在监狱工作中,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质量的关键在于人的因素,取决于干警队伍的构建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大环境和监管教育改造形势发展的要求,为了更好的实现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质量这一中心任务,首先必需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大力开发干警人力资源。
提高干警资格准入标准,最大限度地把优秀的专业人才吸收到干警队伍中来。
其次要健全和完善干警的培训制度,加大干警培训力度,进行有重点、分层次、分门类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