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内推优条件
推优的审核要求及流程(最新)
推优的审核(shěnhé)要求及流程(最新)推优的审核要求(yāoqiú)及流程(最新)推优的审核要求(yāoqiú)及流程一.推优〔一〕大一(dà yī)新生开展(kāizhǎn)对象的推荐及要求1、在平日的团生活、学习生活中无记过行为。
2、入党动机端正,积极主动学习党组织思想精神。
3、积极参加团生活,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
4、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且年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
5、品学兼优,学习优良,近半年操行评定为优;6、近一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所在班级的人数的前30%;不在前30%的,假设在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包括校级〕优秀称号或奖励也可以推优。
7、团章考试补考不及格者,必修课、选修课补考者没有推优资格。
8、大一最终被推上去的最多三名。
〔要求反对票小于5票〕9、出席人数>=2/3应到人数且赞成票>=1/2投票人数,当赞成票数一样时看反对票,反对票一样时再看弃权票。
〔二〕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开展对象的推荐及要求1、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且年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个别表现突出的可以半年,另需要附学院辅导员推荐证明〕;注:个别表现突出标准:〔1〕近一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所在班级的前5名;〔2〕获得校级以上的优秀称号;〔3〕群众根底好〔反对票小于或等于2票,弃权票小于或等于3票〕;〔4〕团生活表现积极。
2、一年内无补考科目〔包括选修课〕。
10、3、近一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所在班级的前40%。
不在前40%的,假设在近一年内获得校级以上〔包括校级〕优秀称号或奖励也可以推优。
4、大三如分班第一学期的推优大会以分班前原始班级成员开展。
5、且赞成票>=1/2投票人数出席人数>=2/3应到人数,当赞成票数一样时看反对票,反对票一样时再看弃权票;反对票必须小于5票。
6、大二每个学期最终推上去的名额有4名,大三、大四的名额无限制。
〔三〕凡在校期间曾受过校内处分者,至少一年内不予“推优〞;凡在被“推优〞后受到校级各种处分者,取消“推优〞资格。
推优入团的条件制度
推优入团的条件制度
一.推优入团条件:
1.少先队中的优秀、先进队员
2.年龄在十三岁以上
3.道德修养优良,学习成绩优秀,各方面素质均衡
4.参加团课不少于两课时
5.优先考虑: (i)优秀中队长、优秀少先队员
(ii)三级章、二级章获得者
二、推优入团制度:
1.一年两次推优入团(“12.9”和“5.4 ”各一次)
2.推优入团必须按照严格步骤进行:
(1)参加少年团校学习,增加对团的认识。
(2)写入团申请书。
(3)参加小队、中队评议。
(4)填写入团积极分子表。
(5)在班主任、任课老师、同学中进行调查了解。
(6)班主任推荐、大队核实后,填写入团志愿书。
(7)参加宣誓。
3.推优入团的队员必须参加少先队各项活动,并起到带头作用。
4.推优入团的队员在中队、小队中要起到宣传、讲解团的
知识、团与队的关系的作用。
5.推优入团的队员必须参加团组织的生活。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团组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贡献程度,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和奖励的一种制度。
通过推优制度的实施,可以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活动,提高团员的凝结力和向心力,促进团组织的发展和壮大。
二、推优对象1. 优秀团员:表现突出,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对团组织有重要贡献的团员。
2. 先进团支部:在团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支部。
三、推优条件1. 优秀团员:(1) 必须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正式团员,且团员身份正常有效。
(2) 在团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参预并取得显著成绩。
(3)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团的章程和组织纪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4) 在学习、工作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 具备团组织的推优条件和标准。
2. 先进团支部:(1) 团支部组织建设:团支部组织结构健全,团支部活动规范,团支部工作制度完善。
(2) 团支部活动开展:团支部活动丰富多样,能够满足团员的需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影响力。
(3) 团支部成果和影响:团支部在团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推优程序1. 推优提名:(1) 团组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贡献程度,提出推优提名。
(2) 推优提名应当经过团员本人允许,并经所在团支部或者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
2. 推优评审:(1) 推优评审由团组织组织实施,评审委员会由团组织成员组成。
(2) 推优评审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评审结果应当及时向团员本人和所在团支部通报。
3. 推优公示:(1) 推优结果应当在团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 公示期内,对推优结果有异议的团员或者团支部可以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不少于3天。
4. 推优表彰:(1) 推优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团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
(2) 表彰和奖励方式可以包括荣誉称号、奖金、证书等。
五、推优效益1. 对团员的激励作用:推优制度可以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团员的凝结力和向心力。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和目的团员推优是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发展潜力,通过一系列的评选和推荐程序,将优秀的团员推荐给上级组织或者相关机构,提升他们的发展机会和地位。
团员推优的目的在于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活动,培养和发现优秀的团干部,推动团组织的发展。
二、推优标准1.思想政治表现:团员应坚定信仰,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参预思想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的活动,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热点,具备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思想觉悟。
2.组织纪律表现:团员应遵守团组织的章程和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
3.工作表现:团员应在所在单位或者社区的工作中展现出较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积极参预工作,能够主动解决问题,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社会实践表现:团员应积极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关心社会问题,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能够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提升自身素质。
5.创新创业表现:团员应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能够在工作和学习中提出新的思路和方法,勇于接受新的挑战,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精神。
三、推优程序1.推荐申请:团员可以根据自身的表现和发展潜力,主动向所在团组织递交推优申请。
推优申请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表现和发展计划等内容。
2.初步筛选:团组织将对申请进行初步筛选,评估团员的表现和发展潜力,初步确定推优候选人名单。
3.综合评审:团组织将邀请相关专家和团干部进行综合评审,对推优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和排名。
4.公示和听证:团组织将公示推优候选人名单,并组织听证会,接受有关人员对推优候选人的意见和建议。
5.最终评选:根据公示和听证结果,团组织将进行最终评选,并确定推优名单。
6.推优通知:团组织将向被推优团员发出推优通知,并将推优结果上报上级组织或者相关机构。
四、推优奖励被推优团员将享受以下奖励:1.荣誉称号:被推优团员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先进团员”等,以资鼓励和表彰。
“团员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以及“推优”对象的范围条件
“团员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以及“推优”对象的范围条件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基本具备发展条件的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优”工作程序,有计划的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一般一年进行二次,同时严格控制推荐比例。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办理。
工作程序是:一、团支部对本年度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名,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团员本人具体介绍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情况。
团支部全体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大会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获得超过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即成为推荐对象。
二、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初步确定推荐对象,并写出书面推荐意见连同个人总结,民主评议意见,上报给团总支。
三、团总支在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指定专人进行单独谈话,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表现。
(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各支部建立分册。
(三)各支部依据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条件,定期推荐。
(四)团总支不定期对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五)深入基层进一步核实情况。
(六)要认真征求辅导员对被推荐对象的意见。
四、团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根据各方面意见,全面衡量、讨论确定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并向各支部通报会议决议。
五、被推荐人详细填写《团员入党推优表》,团支部、团总支分别签署意见,由团总支送报系党支部。
六、系团总支定期汇总“推优”名单,并报院团委备案。
团支部和团总支在形成推荐意见和做出推荐决定时,必须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和公示。
如果暂时对推荐对象不能形成统一意见,不宜草率做出决定,应对推荐对象有针对性的继续开展培养工作,待确有明显进步后,再行讨论决定。
推荐有效期限为两年,在有效期限内若出现违纪等不良行为,经系团总支研究,可予以取消。
推荐对象因专业变更、就业、升学、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单位的,其《推荐表》应随同档案一起转到新单位的党、团组织。
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精神、条件以及选举方法
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精神、条件以及选举方法
1、推优工作的执行精神:
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简称推优。
推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级党团组织必须严肃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认真对待,避免片面性、随意性,防止走过场和形式主义,更不允许拉关系,送人情。
2、推优的条件:
(1)十八周岁至二十八周岁的团员青年,本人自愿加入党组织并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
(2)遵守校规校纪,无旷课、迟到、通报批评等现象。
(3)专业课学习成绩优秀,名列前茅,发展前一学期各科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4)优先推选在班级或者学校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且工作积极,能力强,效果好的同学;
(5)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尊敬师长,具有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团结他人的优秀品质。
在处理个人、集体于他人的利益关系上,顾大局识大体,不谋私利,表现出较高的思想境界;
(6)积极承担或配合学院以及班级的工作任务,关心集体,服从组织分配,为组织献计献策,为集体争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绝不拖集体后腿
(7)勇于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正式自己的缺点,虚心听取他人意见,并在言行上逐步加以完善。
(8)团支部民主测评支持人数不过班级总团员数的一半不予推荐。
3、选举方法
(1)首先由每个符合条件的团员自愿上台演讲(每人3-5分钟)。
演讲内容必须包括近阶段自己在学校、班级的工作情况以及个人对未来的工作和学习的态度;
(2)每个团员发挥自己手上的投票权,在纸上写上5个候选人的名字;
(3)团支部大会投票所选出的5位推荐名单将作为第二轮辅导员最终审核的重要依据;
(4)最终由辅导员综合各方面考量并根据每个班级具体情况,从中挑选出优秀团员作为第一批入党积极分子;。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指在团组织中,通过一系列的评选和选拔程序,对具备优秀品德、积极参预团组织活动、具备一定能力和潜力的团员进行表彰和提拔的一项制度。
推优旨在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各项工作,培养和选拔优秀的团干部,推动团组织的发展和壮大。
二、推优对象1. 团员推优的对象为年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
2. 推优对象必须是团组织内注册并正常缴纳团费的团员。
3. 推优对象必须具备较高的品德修养,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潜力。
三、推优程序1. 推优提名a. 团支部书记、团委组织部或者其他团组织成员可以提名推优对象。
b. 推优提名需填写推优提名表,包括被提名人的基本信息、推优理由、推优职位等。
c. 推优提名表需经过提名人签字确认,并提交给团支部书记或者团委组织部。
2. 推优评选a. 推优评选由团支部书记、团委组织部组织进行。
b. 推优评选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包括个人品德、组织能力、团组织活动参预度等方面的考察。
c. 推优评选结果需通过团委组织部的审核和确认。
3. 推优公示a. 推优结果需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b. 公示期间,任何人员均可对推优结果提出异议,异议需书面形式提交给团支部书记或者团委组织部。
c. 异议提交后,团支部书记或者团委组织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回复提出异议的人员。
4. 推优确认a. 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无效,团支部书记或者团委组织部将推优结果进行最终确认。
b. 推优结果确认后,将通知被推优对象,并公示于团支部内。
四、推优奖励1. 被推优对象将获得团组织颁发的荣誉证书,以表彰其在团组织中的优秀表现和潜力。
2. 被推优对象将获得参预团组织活动的优先权,并有机会参预更高层次的团组织工作。
3. 被推优对象将在团组织内享有一定的声望和影响力,有机会代表团组织参加各类活动和会议。
五、推优周期1. 推优周期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团组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贡献程度,对其进行优秀团员的认定和推荐的一项工作。
通过推优,旨在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培养团员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进一步促进团组织的发展。
二、推优条件1.积极参预团组织活动:团员应积极参预团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
2.履行团员义务:团员应认真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参加团组织的组织生活、支持团组织的决策、遵守团组织的规章制度等。
3.突出表现和贡献:团员应在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并为团组织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活动策划、志愿服务工作、团组织宣传等方面。
三、推优程序1.推优提名:团员推优由团支部书记提名,提名团员应符合推优条件,并经过团支部全体团员投票通过。
2.推优审核:团支部书记将提名团员的材料提交给上级团组织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团员的参预情况、履行团员义务情况以及突出表现和贡献。
3.推优公示:通过审核的团员名单将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团员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团支部书记提出。
4.推优确认:公示期结束后,团支部将根据公示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确认通过的团员将被认定为优秀团员,并予以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四、推优奖励1.荣誉称号:被推优的团员将获得“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并获得相应证书和奖章。
2.学习机会:优秀团员将获得参加各类培训、学习交流的机会,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
3.优先推荐:优秀团员将优先推荐参加团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代表团组织参加外部活动、担任团组织职务等。
五、推优效果评估为了评估团员推优工作的效果和推优团员的发展情况,团组织将定期进行推优效果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推优团员的发展情况、参预团组织活动的积极性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团组织改进工作和调整推优政策的参考依据。
六、推优政策的宣传和培训为了确保推优工作的顺利进行,团组织将进行推优政策的宣传和培训。
团内推优工作制度
团内推优工作制度是指在团组织内部,通过民主推荐、评议等方式,选拔优秀团员作为推荐对象,培养他们成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一种制度。
团内推优工作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培养新生力量、充实党的队伍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团内推优工作,提高推优质量,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团内推优工作制度。
一、推优工作的基本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推优工作应当公开进行,确保所有团员了解推优的条件、程序、时间等事项。
对推优对象的评价和选拔过程要公平,确保每个候选人有同等的机会。
最终结果要公正,真正选拔出优秀团员。
2. 民主集中制原则。
推优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意见,形成共识。
在民主基础上,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推优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原则。
推优工作要以团员的实际表现和实绩为主要依据,把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工作能力等方面作为评价标准,激励团员争创先进,全面发展。
4. 循序渐进、注重培养原则。
团内推优工作要注重团员的递进式发展,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确保推荐对象逐步具备党的后备力量素质。
二、推优工作的对象和条件1. 推优对象。
团内推优工作的对象为全体团员,重点是团员中的青年干部、优秀团员、先进分子等。
2. 推优条件。
推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上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2)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团组织纪律,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3)学习能力强,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4)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力,能为团组织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推优工作的程序1. 宣传发动。
团组织要广泛宣传团内推优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激发团员的参与热情。
2. 个人自荐。
团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团组织提出自荐申请。
3. 民主推荐。
团组织要通过座谈会、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团员对推优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团内推优条件
推优对象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为推优候选人
第一条推荐对象为年龄在28周岁以内18周岁以上、自愿申请入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的共青团员。
第二条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明确,态度端正,拥护党的领导,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第三条大一第一学期无旷课、逃课记录及其它违纪情况,学习认真刻苦,学风优良。
从大一第二学期开始的推优,统一要求推优前的上一学期无补考、重修现象,之前该重修的全部重修通过,无违纪现象,且英语必须425分及以上。
同时,大一第二学期推优候选人要求大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年级前30%;大二及以上年级推优候选人上一学年的综合成绩(平均成绩*7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30%)排年级前30%。
第四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热心集体事务。
作为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为同学服务,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较强;作为普通学生,能支持校、院、班级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校园文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对于在集体活动中表现优异者或各级团学组织中表现突出者应给予优先考虑。
同等条件下班干部优先考虑。
第五条注重自身品行修养,严格要求自己;传递正能量,传递负能量的不能推荐参加党校培训;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寝室关系紧张的同学应慎重推荐。
第六条之前党校毕业考核不合格者原则上不能再被列为推优候选人。
第七条名额有限,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应优中选优。
第八条推优候选人经过审查合格后方可正式参加党校学习。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团组织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和激励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规范团员推优工作,提高团员推优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二、推优对象1. 优秀团员:在团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2. 先进团支部:在团组织工作中,团支部在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团员培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为团组织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优标准1. 优秀团员推优标准:(1)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具有较高的活动参与度;(2)在团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助人,关心他人,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4)在学习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的学科竞赛和科研活动。
2. 先进团支部推优标准:(1)团支部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完善团支部章程,定期召开团支部会议,加强团支部的组织建设;(2)团支部活动开展:积极组织各类团组织活动,如主题讲座、座谈会、志愿服务活动等,丰富团员的团组织生活;(3)团员培养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团员培养计划,关心团员的成长和发展,积极开展团员培训和辅导工作;(4)团支部的影响力:在学校和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有效代表团员的利益,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决策和活动。
四、推优程序1. 优秀团员推优程序:(1)团支部提名:团支部根据团员的表现和综合素质,提名优秀团员候选人;(2)团支部评审:团支部组织评审小组对提名的优秀团员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团员名单;(3)团委评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团支部推荐的优秀团员名单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推优名单;(4)公示和反馈:将推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团员和师生的反馈意见;(5)表彰和奖励:对被推优的团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如发放荣誉证书、奖金等。
2. 先进团支部推优程序:(1)团委征集:团委向各团支部征集先进团支部推优申请;(2)团委评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的先进团支部进行评审,评选出先进团支部名单;(3)公示和反馈:将先进团支部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团员和师生的反馈意见;(4)表彰和奖励:对被推优的先进团支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如发放荣誉证书、奖金等。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团员推优是团组织在选拔和培养优秀团员的过程中采取的一种重要措施,通过严格的评选标准和程序,选拔出具有优秀品质和潜力的团员,为团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持。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是团组织在进行团员推优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规定和指导,旨在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
一、选拔标准1.1 优秀品质:被提名团员必须具备团结协作、积极进取、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等优秀品质。
1.2 绩效表现:被提名团员在团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展现出良好的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
1.3 学习成绩:被提名团员在学业上表现出色,成绩优秀,为团组织争光。
二、推优程序2.1 提名推荐:团员推优由基层团组织提名推荐,提名者需详细说明被提名团员的优秀品质和表现。
2.2 评审审核:由上级团组织组织专家评审团对提名团员进行审核评定,确定是否符合选拔标准。
2.3 公示公示:通过公示方式公布被提名团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开透明。
三、奖励措施3.1 荣誉称号:被成功推优的团员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先进团员”等。
3.2 奖励证书:颁发奖励证书作为表彰和鼓励,鼓励被推优团员再接再厉,为团组织继续做出贡献。
3.3 培训机会:为被推优团员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发展空间,帮助其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
四、监督管理4.1 定期评估:对被推优团员进行定期评估,跟踪其发展情况,确保其在团组织中的表现和作用。
4.2 纠错机制:建立健全的纠错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被推优团员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3 公平公正: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避免任何形式的人情、利益等干扰。
五、总结展望5.1 持续改进:团员推优实施细则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以适应时代发展和团组织建设的需要。
5.2 培养潜力:通过团员推优工作,培养更多优秀团员,为团组织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5.3 团结合作:团员推优不仅是选拔工作,更是团队合作和团结发展的体现,希望全体团员共同努力,共同进步。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指在团组织内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团员进行推荐、评选和表彰的一项工作。
通过团员推优,旨在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活动,提高团员的组织凝结力和创造力,促进团组织的发展。
二、推优条件1.积极参预团组织活动:团员应积极参预团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团日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
2.思想政治表现良好:团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团队合作精神:团员应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参预团队活动,与团队成员和谐相处,共同完成团队任务。
4.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团员应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能够在实践活动中提出创新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推优程序1.推荐阶段(1)团员个人申请: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可主动向所在团支部提出推优申请。
(2)团支部推荐:团支部应根据团员的表现情况,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提出推荐名单。
2.评选阶段(1)团支部评审:团支部应组织评审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评选出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
(2)团组织评审:团组织应对团支部评选出的候选人进行再次评审,并最终确定推优名单。
3.表彰阶段(1)公示:推优名单应在团组织内进行公示,接受团员的监督和意见。
(2)表彰大会:团组织应组织表彰大会,对推优名单中的团员进行公开表彰,并颁发相应的奖励证书和荣誉称号。
四、推优奖励1.荣誉称号:被推优的团员将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先进团员”等。
2.奖励证书:被推优的团员将获得一份推优奖励证书,以表彰其在团组织活动中的优秀表现。
3.资金奖励:根据团组织的经济状况和政策规定,被推优的团员还有可能获得一定的资金奖励。
五、推优效果评估为了评估团员推优工作的效果,团组织应定期进行推优效果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推优团员的参预度:评估推优团员在团组织活动中的参预度和活跃度。
2.推优团员的发展情况:评估推优团员在团组织活动中的发展情况,包括个人能力的提升和团队合作能力的增强等。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团员推优是团组织选拔和培养优秀团干部的重要途径,通过推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有效提升团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推动团组织工作的发展。
本文将就团员推优实施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一、推优对象的条件1.1 优秀表现:被推优对象需要在团组织工作中表现出色,具有出色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1.2 热爱团组织:被推优对象应该对团组织有着深厚的感情,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团组织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1.3 学习能力:被推优对象需要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
二、推优程序2.1 提名推荐:团员可以通过提名推荐的方式推荐优秀团干部,提名推荐需要经过团组织的审核和评定。
2.2 组织考察:被提名推荐的团员需要接受团组织的考察和评定,包括个人素质、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评估。
2.3 终审决定:最终的推优决定需要由团组织的领导班子做出,根据被推优对象的表现和综合素质做出最终决定。
三、推优标准3.1 个人素质:被推优对象需要具备较高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能够成为团员的楷模和表率。
3.2 工作表现:被推优对象在团组织工作中需要表现出色,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3 学习能力:被推优对象需要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推优奖励4.1 荣誉称号:被推优对象可以获得团组织颁发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干部”等。
4.2 奖励证书:团组织可以颁发奖励证书给被推优对象,以表彰其在团组织工作中的优秀表现。
4.3 奖金激励:团组织可以给予被推优对象一定的奖金激励,以激励其在团组织工作中继续发挥作用。
五、推优监督5.1 定期评估:团组织需要定期对被推优对象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其在团组织工作中持续发挥作用。
5.2 纠错机制:如果被推优对象在团组织工作中出现问题或失误,团组织需要及时进行纠正和指导。
5.3 教育培训:团组织可以通过开展培训和教育活动,帮助被推优对象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共5篇)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共5篇)第一篇: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附件3: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持之以恒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积极主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在各项社会活动中做团员的表率。
2、热爱专业,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独立思考。
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学习成绩在班级前1/3以内。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3、有创新意识和实践精神,积极参加各项创新实践活动,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在社会实践或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
4、关心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团组织观念强,遵守团的纪律,模范履行团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在参加团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突出。
5、品德高尚,严于律己,为人诚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6、模范遵守团的各项纪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该年度无任何违纪现象。
7、优秀团员的评选比例按照《烟台大学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红旗团支部”和“一、二、三”级团支部评选的“优秀团员”比例(占支部团员数的百分比)级差分别是10%、6%、4%、2%。
第二篇: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申请书优秀共青团员申请书尊敬的团组织:您好!我是2013级水利水电工程班的XXX,一年一度的校级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活动开始了,我向校团委递交这份申请:参加“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
作为一名团员,我积极参加院、班级团会及其他一些团的活动,模范遵守团的章程,正确形使团赋予我的权利,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坚决执行团的决议。
深切的感受到共青团员不止是一个称号,不止是一种光荣,而更是一种使命,一种成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为思想先进的青年的使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
进入大学以来,我时刻铭记自己是一个光荣的共青团员,处处严格要求自己。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团组织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和激励的一种方式,旨在鼓励团员们在团组织的引领下,积极参预各项工作,展现自身的优秀品质和能力。
为了规范团员推优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推优对象的条件1.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定信仰,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 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具备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能力。
3. 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能够为集体作出贡献。
4. 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为人诚实守信,乐于助人。
三、推优程序1. 推优提名团支部书记及团支部成员可以提名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并填写推优提名表,详细说明被推优团员的优秀表现和贡献。
2. 推优审议推优提名表经团支部审议通过后,提交给上级团组织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团支部。
3. 推优公示推优结果经团支部公示三天,接受团员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如有异议,团员可以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4. 推优确定经过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推优结果将最终确定,并通知被推优团员,并将其名单报送上级团组织备案。
四、推优奖励1. 表彰奖励被推优团员将获得团组织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在团支部内进行表彰,以示鼓励和激励。
2. 推优材料归档推优材料将归档保存,作为团员个人发展和升迁的参考依据。
五、推优结果的监督和评估1. 团员监督推优结果将接受团员的监督,如有发现被推优团员在思想、品格等方面浮现问题,将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
2. 推优评估团支部将定期对推优结果进行评估,对被推优团员的发展情况进行跟踪和了解,以确保推优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六、推优工作的宣传和总结1. 推优宣传团支部将通过团委网站、团员大会等途径,宣传被推优团员的先进事迹和优秀表现,以激励更多的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工作。
2. 推优总结每年团支部将对推优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不断提高推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推优入团
推优入团制度各位同学: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为加强学校共青团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保持共青团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校团委特制定本办法,以更好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推优入团。
推优入团条件:1、年龄必须在十四周岁以上、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
2、平时在班中表现优良,学习努力,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3、具有止确的是非观,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与学习态度;思想上积极要求加入共青团组织;5、在班级担任班干部、学生会担任学生干部、志愿者协会公员、国旗班队员根据个人表现优先推优入团。
二、推优入团程序:动员阶段1、班团支部以主题班会、专题会等形式进行充分动员。
2、有入团志向的学生向班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上报推优名单。
3、班级团支部讨论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经班主任审核后上报。
4、各班限报人数5人,非团员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1/2可增报1-2人。
考察培训阶段1、入团积极分子名单公布即进入考察培养期。
2、班级团支部为每位入团积极分子在班内确定两名介绍人,负责考察期内与入团积极分子的考察与引导。
3、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并完成团校学习。
4、班级团支部按照校团委统一安排,召开支委会,从班中团校结业入团积极分子中确定推优入团名单,经班主任进步市核上报校团委.5、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的入团积极分子为新期发展团员,领取并填写《入团志愿书》.6、班级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新期发展团员宣读《入团志愿书》,接受大会评议、表决。
7、新团员名单公示。
8、新团员参加入团宣誓、领取团员证、团徽。
三、有关要求:1、各班级团支部要把此项工作当作对学生进行常规教育与养成教育的重要抓手。
希望全体班主任能以此为契机,认真做好广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2、学校每学期发展一批新团员。
各班团支部要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进行推荐。
推荐名单必须报送班主任签署意见。
3、希望各班团支部正确认识,做好班内动员与优秀青年学生的发掘工作,认真落实推优办法,以共青团为轴心,团结更多的青少年学子。
团支部推优工作流程及要求
团支部推优工作流程及要求团支部推优工作流程及具体要求1、会议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宣传委员记录,组织委员组织选票、唱票及公布结果。
2、每次推优会由学生党支部派两名党员做监督员,负责监督推油过程。
3、监票员由监督员、组织委员和一名普通学生负责,选票结果当场公布4、每班推优的人数为入党积极分子的50%,原则上每年两次推优,即每年的3月份和11月份。
不及格成绩超过一科没有资格列入到候选人名单。
5、推优的有效期为一年,即如果被推优的同学在候选期内没有被发展入党,该入党积极分子重新参加下一轮的推优。
团支部推优工作填写格式经过推优大会讨论,现将我支部投票情况做如下说明,我支部于XX年X月X日,举行推优大会,应到XX人,实到X人,根据投票结果同意以下同学作为我支部推优候选人:例张三18票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格式推荐理由XX同学平时表现(分别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四个方面叙述),鉴于该同学平时表现,我支部推荐XX同学作党的发展对象。
团支书:XX团员大会民主评议情况我支部共有团员XX人,应到XX人,实到X人,经过团员大会民主评议,同意XX同学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组织委员:XX分团委审核意见由于XX同学各方面表现突出,同意XX同学作党的发展对象。
注:1、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的姓名、出生年月、民族、班级、职务(班级和学生会的均可)、入团时间、列为积极分子时间,均有被推荐的本人填写2、推荐理由团支书填写,团员大会民主评议情况由组织委员填写。
3、如果团支书、组织委员为发展对象,本应由团支书、组织委员填写的表格可以相应的由班长和宣传委员顶替。
3、个人推荐表三部分的字体不能有重复。
艺术系团支部“推优”工作操作流程(试行)为了促进团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团支部的制度建设,体现团组织“推优评先”的民主集中制,激励团员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勇于创新,推动我院的校风、学风及校园文化建设,依据《团章》及《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如下:一、推优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熟悉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团组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贡献,对其进行认可和奖励的一项制度。
通过推优,既可以激励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可以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团员推优的实施细则,包括推优条件、推优程序和推优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二、推优条件1.积极履行团员义务:团员应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团日活动、团课学习、志愿者服务等,并主动履行团员义务,如按时缴纳团费、参加团组织的组织生活等。
2.优秀的思想品德:团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守团章,遵守团的纪律和规定。
3.突出的组织能力:团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够组织和协调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团队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等。
4.杰出的工作业绩:团员应在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并取得显著的成绩和成就。
三、推优程序1.推优提名:团员推优由团支部提名推荐,推优候选人应符合推优条件,并经过团支部讨论和表决,确定推优候选人名单。
2.推优审批:团支部将推优候选人名单报上级团组织审批,上级团组织对推优候选人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推优条件。
3.推优公示:经上级团组织审批通过的推优候选人名单将在团支部公示一定时间,接受团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议。
4.推优表彰:根据推优公示期间收集到的意见和评议,团支部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的推优对象,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推优奖励1.荣誉称号:被推优的团员将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先进团员等,以资鼓励和表彰其在团组织中的杰出贡献和表现。
2.奖金或奖品:被推优的团员可获得一定的奖金或奖品,作为对其努力和付出的物质奖励,同时也是激励其继续发展和进步的一种方式。
3.培训机会:被推优的团员将享有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的机会,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为更好地为团组织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五、推优结果的公示和监督1.公示期限:推优候选人名单在团支部进行公示的时间不少于7天,以确保团员和社会公众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评议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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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集中体现。
为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团章》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组通字〔1992〕1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推优工作在校党委组织部、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和校团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二级单位团组织负责组织基层团支部实施,基层团支部负责具体推优工作。
第三条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发展;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团员,必须经过推优程序并已列入推优名单,推优有效期一般为一年。
第二章推优对象条件
第四条推荐对象为年龄在28周岁以内、自愿申请入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第五条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明确,态度端正,拥护党的领导,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第六条大一第一学期推优候选人无旷课、逃课记录及其它违纪情况,学习认真刻苦,学风优良。
从大一第二学期开始的推优,统一要求推优前的上一学期无补考、重修现象,无违纪现象。
同时,大一第二学期推优候选人要求大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平均绩点在2.8以上;大二及以上年级推优候选人上一学年的专业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50%或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名列本班级前50%。
第七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热心集体事务。
作为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为同学服务,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较强;作为普通学生,能支持校、院、班级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校园文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对于在集体活动中表现优异者或各级团学组织中表现突出者应给予优先考虑。
第八条注重自身品行修养,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
第三章推优工作程序
第九条校团委每学期下发推优工作指导意见,统一部署全校的推优工作,并对二级团组织、团支部的推优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条各二级团组织根据学院党委要求和校团委关于推优工作的部署,每学期制定本单位团支部推优工作计划,并组织基层团支部实施。
第十一条每个团支部每学期原则上开展一次推优工作,每次推优名额不超过本支部团员人数的15%。
(本次为本支部团员人数的10%。
)
第十二条团支部推优工作流程:
(一)团支部对照推优对象条件,详细了解支部团员各方面情况,在征求上一级团组织及辅导员、学业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支部推优候选人。
(二)团支部根据上一级团组织的部署,组织全体团员召开推优大会,参加人数不得少于团支部人数的五分之四。
(三)推优大会由团支部书记或委员主持。
主持人介绍推优的有关要求。
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团支部全体成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选。
(四)团支部根据得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填写《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报上一级团组织审核。
第十三条推优理论考试及公示
(一)二级团组织根据校团委的统一部署,组织拟推优人选参加推优理论考试。
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作为本批次推优人选。
(二)二级团组织根据团支部报送的名单,结合推优理论考试成绩,在进一步考察审核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
(三)二级团组织利用本单位宣传栏、网站等载体,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推荐人选个人基本情况、二级团组织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二级团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四)公示结束后,由团支部组织填写《江苏大学团内推优审核表》,在二级团组织签署意见后,报校团委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推优人选经校团委审批后,二级团组织要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推荐。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各级党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要严肃、认真、公开、公正,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准徇私舞弊。
对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除取消相
关责任人被推优资格外,视情节给予党内、团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上报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各级教工团组织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推优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