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要文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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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文件管理规定
为做好我院机要文件的管理工作,落实机要人员责任制,特作如下规定:
一、收文
1 .收到文件首先检查文件袋有无破损,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
2 .及时拆封,清点、查对文件数量、收文单位与登记是否相符,避免号码和分数出现差错。
3 .对文件进行登记、编号,注明密级、收文日期等。
二、阅文
1 .机要文件履行文件批办手续后,由机要文书负责传阅。各级领导要在办公室或机要室内阅文,全过程注意保密。特别对绝密级文件、电报,除传阅范围内人员和机要人员外,不得外传。绝密级文件、电报要限时传阅,阅完后及时收回,不得在机要室以外过夜。
2 .阅文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漏或公开引用文件内容。传阅过程中文件不得抽离文件夹。阅后要签名、注时,当日送机要秘书,严禁横传或将文件带回家中阅读。
3 .领导出差前请将未阅完的文件返还文书室。领导阅后退回时,对文件要逐一进行核对;领导对所送文件如有批示,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领导阅读文件及批示。
三、借阅
1 .借出机密级以下机要文件须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超过两天,要登记清楚时间、文件名称、文件编号及份数,双方核对清楚,借用人签名后,方可带走文件。借阅者归还文件时,机要文书核对无误后,办理还文手续。确需继续使用的,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办理续借手续。
2 .借阅机密级以上机要文件须经党委书记批准,并不准带出机要室。
四、文件的复制
机密级文件复制须经机要文书审核,机密级以上文件复制须经党委书记批准,复制时不得遮盖机密级标志、保密期限及知悉范围。文件处理完毕请及时将复印件返还文书室。
五、文件的清销
1 .机要文书每月要检查文件的阅读和保管情况,按要求进行分类、清点整理。
2 .需要交还的文件按时上交上级机要处;允许留存的文件,留存在机要室保存,并备
有文件目录以供查阅。
3 .清销的机要文件、内部资料,送指定部门监销。
4 .清点整理文件中,如发现丢失,确认无法找回,要写出书面报告,及时报送办公室领
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