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
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实施意见
(六)扶持商贸业提升发展。对注册地在市区,固定资产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大型专业市场及其他生产性服务业项目,采用“一事一议”的供地办法。对注册地在市区,且整体经营期在10年以上,实际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新办或提升改造商贸服务企业(含专业市场),正常营业(或项目完工)后,按新办企业地方财政贡献或提升改造企业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前2年全额资助,后3年50%的资助;对实际投资额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新办或提升改造商贸服务企业(含专业市场),正常营业(或项目完工)后,按实际投资额给予2.5%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实际投资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新办或提升改造商贸服务企业(含专业市场),正常营业(或项目完工)后,按实际投资额给予3%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50万元。
(三)鼓励发展低碳经济。对光伏、风力发电应用基地和绿色建筑、新能源示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成效显著并具有推广价值的,分别给予一定的资助(实施细则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经贸委、市建管局参与制订)。
(四)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对市外引进的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按企业地方财政贡献额给予80%的资助,并对引进部门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本地产生的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以该企业上年地方财政贡献额为基数,其增长超过10%以上部分给予80%的资助,具体政策按市委发〔〕47号、政办发〔〕3号、政办发〔〕12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对新引进的企业总部,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报经地税部门批准,酌情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二)提升优势特色产业。鼓励纺织、机械电子、节能环保、医药化工、食品饮料、铜加工和珠宝首饰产业提升发展。具体政策按政发〔〕18号、政办发〔〕23号、政办发〔〕2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的通知-浙政发〔2015〕5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的通知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的通知浙政发〔2015〕5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2015年12月31日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制造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转型升级的主战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要求和《中国制造2025》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建设制造强省,特制订本纲要。
一、阶段特征和现实基础(一)我省制造业发展正逐步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我国经济“三期叠加”阶段性变化与浙江经济转型升级交汇,我省制造业发展步入新常态。
既面临市场格局变化、国际竞争加剧、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低端产能严重过剩等挑战,又存在创新能力亟待增强、融合发展亟待深化、集群效应亟待提升、新兴产业支撑作用亟待加强、企业适应新常态步伐亟待加快等突出问题。
同时,供给侧改革深化,产业技术进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大规模应用,制造与服务进一步融合,也给制造业发展提供了新空间、新动力。
在这样的深刻背景下,我省制造业增长速度正逐渐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变,制造业增长动力正逐渐从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制造业结构正逐渐从中低端为主向中高端为主转变,制造业生产方式正逐渐从传统生产方式向智能制造、协同制造、绿色制造等先进生产方式转变。
(二)我省已具备建设制造强省的良好基础。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05•【字号】浙政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24〕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2024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在2024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抓好十方面工作:一、聚焦聚力提升政策引导保障成效准确把握政策取向,加强政策工具创新和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度、实效性。
(一)迭代升级“8 4”经济政策体系。
优化8个政策包和4张要素保障清单,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023.6亿元,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精准落实惠企政策,为市场经营主体减负2500亿元以上。
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幅压减论坛、展会、节庆等活动,把更多财力用在帮企业、促发展、惠民生上。
(二)积极争取和用好国家政策。
统筹做好项目甄选、申报等工作,积极争取并高效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充分发挥其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拉动作用;争取100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能耗单列清单。
(三)发挥“4 1”专项基金撬动作用。
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完成专项基金组建和运行机制建设,制定尽职免责细则,完善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投资风险防控体系,年度计划投资200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000亿元,并扩大省科创母基金规模。
坚持“投早、投小、投科技”,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催生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的高成长企业。
(四)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切实提升服务理念、能力和质效,力争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01.15•【字号】浙财企〔2019〕4号•【施行日期】2019.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9〕4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为规范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运作,落实政府产业基金2.0版,我们重新制定了《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主题基金组建方案框架浙江省财政厅2019年1月1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三章运作模式第四章职责分工第五章投资原则和要求第六章投资管理程序第七章费用和收益第八章基金退出第九章风险防控和绩效考核第十章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第十一章附则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的运作与管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以下简称“省转型升级基金”或“基金”)是由省政府主导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基金,其设立宗旨是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实现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的有效结合,加快推动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第三条省转型升级基金按照“聚焦战略取向、突出政策引导、坚持市场运作、合理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运作管理,加强省市县联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产业战略重点部署,支持浙江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实施,推动八大万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第四条省转型升级基金作为省本级政府投资基金,资金来源为省财政预算安排,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反映政府出资形成的资产和权益,视运作和管理情况经省政府批准后增加财政预算资金后续投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26•【字号】浙政办发[2013]118号•【施行日期】2013.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1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和全省个体经济及小微企业提升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规模以下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以下简称“小升规”),鼓励和引导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推进全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集约发展、提升发展,再创发展新优势,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一)深刻领会“小升规”工作的重要意义。
积极促进“小升规”工作,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进一步落实国发〔2012〕14号文件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发展规模经济,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序推进。
(二)明确“小升规”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小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500―2000万元规模以下的小微企业为重点,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通过积极培育扶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导促进一批,全面完成3年培育10000家“小升规”企业的目标任务。
二、加大税费政策扶持(三)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已出台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鼓励各市、县(市、区)在权限范围内研究制订有利于“小升规”的税费优惠政策措施。
(四)“小升规”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扶持。
《浙江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浙江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切实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潜力,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激发个体工商户内生动力为着力点,通过简化优化注册审批、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全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全面推动我省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经营主体结构整体跃升,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到2023年底,全省“个转企”动态培育库基本建成。
到2027年,全省企业占经营主体总量比例持续提高,经营主体类型分布更加优化。
二、基本原则(一)政策引导、主体自愿。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自身意愿,不得强制要求转型升级、不得增加主体负担。
要通过优化审批服务,强化政策供给,引导有意愿的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努力做到让转型主体多受益。
(二)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要遵循市场规律,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根据各地产业特点和主体实际情况,按照“培育一批、转型一批、壮大一批”的思路,有序推进“个转企”工作。
对实力较强、条件较成熟的个体工商户,加快引导转型;对有一定实力但转企有顾虑的,加大引导扶持力度;对规模较小但潜力较大、成长性好的,加强关注和培育。
(三)部门联动,协同发力。
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协同联动,将“个转企”工作与三个“一号工程”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建立转前、转中、转后服务机制,充分整合利用政策资源、信息资源和市场资源,形成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工作合力,推动“个转企”工作顺利实施。
三、支持对象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结合生存周期、经营收入、从业人员、税费缴纳、融资情况等数据,将注册登记两年以上、已在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较大产值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和较大规模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等列为重点支持对象,并建立动态培育库,积极引导其升级为私营企业(包括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10•【字号】浙政办发〔2021〕15号•【施行日期】2021.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1〕1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文件精神,推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国家高新区、省级高新区、省级创建高新区,以下统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担当科技自立自强使命,坚持“又高又新”,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打造现代化经济体系,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提升自主创新力、产业竞争力、引领辐射力和国际影响力,为浙江率先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战略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新发展格局支撑平台,勇当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
———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
汇聚一批高层次人才、平台,实施一批战略性重大科技项目,攻克一批支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新增一批自主可控、国际领先的高新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企业,形成一批标志性高新产业链和创新型产业集群。
高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8%左右。
———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高新区亩均税收达到42万元/亩左右,高新区规上工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企业数占全省比重均超过5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区内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80%,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50万元/人左右。
提升产业层次 推进转型升级
江河 ( 、 、 ) 湖 海 渠 淤泥 ” 废 渣 , 产 能 耗 低 , 能 优 成型机 , 等 生 性 配备 自动 电子 配料 系统 。 良. 符合 建筑节 能要 求 的新 型墙体 材料 产 品。积极 引 进各类新 型墙体材 料生产应 用与技 术研究 开发 。二是 坚持 “ 量 投入 和存 量 调 整并 举 . 展优 质 产 品 与提 增 发
材 料总体 发展规 划 , 理 布局 、 合 发展 提升 , 引导 产业 转 多功 能 混凝 土 多孔 砖 成 型机 . 高设 备 激 振 力 : 持 提 支 型升级和 区域 协调发展 鼓 励骨 干生产企业 跨 区域 建 研 制轻 质板 材成 型工 艺专 用装备 . 规范板 材 的生产 技 立 销售 网络 . 障市场 供应 保 术与设 备标准 , 提高轻质 板材生 产工艺 技术水平 。
展一批骨干企业 , 为引领行业发 展的龙 头企业 充分 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和 《 成 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 料条例》 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调控作用 . 积极落 实税 收 规定 , 工艺技 术落后 、 装备水平低 , 品质量不符合 建筑 产
21 1 00年 期
・1 ・ 3
工作在缳i i 誊
转 型 升级 基 本 原 则
《 意见》 出 , 指 加快墙 体材 料产 业转 型升 级应 坚持 以下 基 本原 则 : 是坚 持 “ 展新 型 墙体 材 料 与促 进 一 发
“ ( ) 废 渣 、 煤 灰 、 筑 垃 圾 、 水 处 理 污 泥 和 采 选 矿 粉 建 污
推广 : 重点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和工艺装备 。 发展 以采 ( ) 废渣 、 选 矿 建筑 垃 圾 、 煤 灰 等废 渣 粉
为主要 原 材料 生 产 的混 凝 土砖 、 压 灰砂 砖 ( 蒸 蒸压 粉
关于浙江产业转型升级的几个问题
元 , 占 比重 为 8 所 c k: 但 是 , 业 发 展 巾 的 一 产
题 远 未 解 决 : 要 产 业 尤 其 是 主
低技 术 、 附加 值 向 高 技 术 、 附加 值 化 低 高
的演变趋势。以制造业为例 , 至少隐含 方面 内容 :1 ( 生产要素密 集化 , 1 产业发展
子 和 化 工 产 品 ,其 所 占 比重 约 占 6 %( 6 见 下 表 ) 因此 , 大 对 科 研 的投 入 , 实 提 。 加 切 高 企 业 自主 创 新 能 力 和 核 心 竞 争 力 , 打造 自主 品牌 , 目前 的 比较 利 益 优 势 转 向谋 由 求 竞 争 优 势 ,逐 步 替 代 其 中 的进 口设 备 , 其 转 型 升 级 的 天地 是 十分 广 阔 的 。
低端 , 以贴 牌 生 产 为 主 , 成 低
受 到 前 所 未 有 的挑 战 ; 贸依 外 加, 国际 贸易 摩 擦 增 多 ; 源 资 载 压 力增 大 , 发展 空 间 缩 小 :
封面文章
Co e p r v r Re o t
要 求 我们 找 准 产业 结 构 转 型 升级 的方 向 ,
局在 形 成 了“ 、乏 一 ” 基 础 上 , 始 向 二 j、 的 开
电 产 品 就 首 次 超 过 纺 织 和 服 模 , 居 出 口商 品 大 类 第 1 跃 位 计 ,07年 ,机 电 产 品 出 口褪 20 美 元 ,占商 品 总 出 口额 品 口额 达
呈 现 出 “ 动 密 集 一 资 本 密 集 一技 术 密 劳 集 一 知识 密集 ” 的发 展 态 势 ;2 高加 工 度 () 化 , 业 加 工 过 程不 断 延 续 , 业 链 拉 长 , 产 产 产 品 附加 值 主 要 来 自于 精 密 加 工 和 系 统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34号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现就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工业是我省经济的支柱。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工业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是,由于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落后产能在一些行业和地方较多存在,一些企业生产工艺简陋、产品单耗高企、环境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加剧资源环境约束,增加信贷风险隐患,也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不仅是促进产业和产品结构优化,推动工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也是降低金融风险,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为先进生产力腾出空间,推进节能减排,构建集约发展新格局的迫切需要。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两创”总战略,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确保按期实现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目标,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目标任务。
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努力,逐步淘汰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建立比较完善的淘汰落后产能政策体系、标准认定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具体目标任务是:钢铁行业: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取缔生产地条钢、钢锭或连铸坯的工频炉和中频感应炉。
建材行业:2012年底前,淘汰直径3 0米以下的水泥磨机(生产特种水泥的除外)。
轻工业:2011年底前,淘汰年加工20万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生产线;淘汰单条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生产线。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01•【字号】浙政办发[2009]72号•【施行日期】2009.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09〕72号)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浙委〔2008〕88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80号),着力推进我省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增强工业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块状经济已成为支撑我省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组织形态。
以制造业为主的块状经济已占我省全部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在强化专业化分工协作、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吸纳劳动力就业、提高产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块状经济长期发展过程中累积的一些素质性、结构性矛盾,尤其是产业层次低下、创新能力不强、规划引导缺失、平台支撑不力、转型升级缓慢等问题也逐渐显现。
产业集群化是当今世界产业发展的总体趋势,是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有利于培育区域和产业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形成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联动发展的新模式,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水平,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目标和原则(一)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2年,全省形成10个左右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20个左右300-1000亿元、60个左右100-300亿元的产业集群。
集群内形成功能完善的专业化分工协作体系、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支撑体系,创建一批知名度高的区域产业集群品牌。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试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04•【字号】浙政发[2012]49号•【施行日期】2012.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试行)(浙政发〔2012〕4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腾笼换鸟”工作,有力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为进一步加大“腾笼换鸟”力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全省经济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腾笼换鸟”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这一中心任务,着力扶优汰劣,着力挖潜资源存量,着力形成“腾笼换鸟”长效工作机制,为产业转型升级腾出新的发展空间,努力推动产业梯度转移、结构优化和竞争力提升,力争在“十二五”末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有效投资较快增长。
(二)工作目标。
土地利用效率和节能减排水平明显提高。
2012年全省盘活存量土地2万亩;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达到0.667吨标煤,腾出用能空间100万吨标煤。
到2015年,全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比2010年下降28%;累计腾出用能空间350万吨标煤;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均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三)基本原则。
一是盘活存量,优化增量。
坚持存量调整提升与增量优化做强相结合,为产业转型升级腾出用地、能耗、环境容量等空间。
严格新上项目准入标准,加快引进和落地一批“高新优特”项目,努力扩大有效投资。
二是市县主导,稳步推进。
坚持以市县政府为“腾笼换鸟”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园区,加强产业规划布局和行业准入管理,稳步推进“腾笼换鸟”工作。
问策浙江制造业转型升级——浙江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成效、问题和对策建议
重 要 的 效 率 来 源 。一 般 来 说 , 头 企 业 的 整 产 品 自制 率 只 有 3 % 龙 0 左 右 , 实 现外 同 产 品 自制 率 的最 小 化 , 并 企业 内外 部 发 展 出超 细 密 的 专 业 化 分 工 ,可 分 割 的 功 能 操 作 或 T 序 不 断 从 企 业 内部 分 离出去 ; 企业 内 部 规 模 不 足 的环 节 或工 序 , 能 达 到 最 小 规 模 经 也 济 ; 通 过 同类 企业 在 空 间 上 的流 动 和 调 整 , 成 日趋 完 善 的地 并 形 方 生 产 配 套体 系 。
高 的产 业 转 型
链 升 级 走 出 了一
— —
大企业 已将 产业延伸至主业上下游 , 实现多样化经营 , 大企业集
团不断 涌现 。全省大企业集 团单体规模不 断扩大 , 生产经营总量
稳步增长 , 创利能力不断提 高。随着大企业在行业 中地位的迅速 提升 , 大企业控 制价格 和产量 的影 响力有所 显现 。据对 5 O家大
地 区扩 张 和 多 囝经 营 。 现 代 大 企 业 的 大 规 模 生 产 和 分
销过 程是全国性的 , 而且 在 大 国经 济 条 件 下 , 种 扩 张 过 程 应 该 这
是 先 国 内再 国 际 。只有 依 托 国 内 市场 , 品 牌 、 发 、 销 网络 和 在 研 营
大 企业 的 大 规模 生产 和经 营 。 材 料 、 备 制 造 业 等 重 原 装
“ 出 去 ” 国际 垄 断 势 力 挑 战 。 走 向
济 。 大 企 业 的 大 规 模 生 产 和 经 营 , 为 了 构 筑 进 入 壁 垒 , 高 企 是 提 业 市 场 集 中 度 , 少 市场 无 秩 序 恶 性 竞 争 , 成 大 企 业 边 际 成 本 减 形 以上 定 价 的能 力 , 确立 起 行 业 产 量 和价 格 领 导 。领 先 的 企 业 获 取 规模经济是衡量制造业转型升级成功与否最重要的标志之一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17•【字号】杭政函[2010]276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0〕27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34号)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低碳城市的决定》(市委〔2009〕37号)等政策法规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确保按期实现落后产能淘汰目标,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二、主要原则(一)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原则。
立足于新一轮国际竞争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腾出空间;突破资源、环境等要素的瓶颈制约,尽快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实现“关小上大引新”的目标。
(二)节能环保与低碳发展优先的原则。
按照节能、环保和建设低碳城市工作的要求,逐步淘汰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超环保排污核定等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强力推进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改造和转型升级。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4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快推动个体工商户提升发展,鼓励引导其向现代企业转变,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更好地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引导、主体自愿。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主动破除条框束缚,优化审批服务,强化政策支撑,积极引导和扶持“个转企”,努力做到让转型主体多受益、不给转型主体添负担。
在具体工作中,要切实尊重主体意愿,注重激发个体工商户的内在动力,谨防机械操作、生硬转型。
(二)坚持分类指导、科学推进。
“个转企”工作不搞一刀切,要遵循市场规律,结合当地产业特点和主体自身情况,做到因类因需、科学施策,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对实力较强、条件较成熟的主体,要加快促进转型;对有一定实力、但转企仍有顾虑的主体,要积极引导和扶持;对规模较小、但潜力较大、成长性良好的主体,要加强关注和培育。
(三)坚持公平公正、有保有压。
一手抓繁荣、一手抓规范,通过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等手段,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动依法依规经营,为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和企业提升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扶持对象(四)2012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2013年1月1日后转为企业的。
三、税费优惠(五)“个转企”后属小型微利企业的(不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不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2015年底前,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个转企”后,经认定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浙江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
.加快建设纯电动汽车安全服务体系
加快车联网建设,形成基于物联网的纯电动汽车安全运营管理系统,建成覆盖所有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服务设备的统一服务网络,实现数据实时采集、信息交互和智慧服务
通过对车辆及电池性能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大力发展以市区短途代步出行为目的的纯电动汽车自驾租赁服务系统
积极推动纯电动汽车在景区的示范运营
围绕缓解景区交通压力、优化景区空气环境,采取逐步控制传统汽车通行、加快换乘设施建设、加大外围交通疏导工程建设等措施
积极推进纯电动公交车、乘用车等在有条件的景区的示范运营
加快充换电设施等网络建设
根据能源供应和土地资源状况,将充换电设施等纳入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相关专项规划,科学确定建设地址和规模。支持国家电网公司开展纯电动汽车动力智慧服务网络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建设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运行配套服务体系
内容
目的
建设纯电动汽车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依托具有一定研发基础、较强创新能力的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企业,组建8—10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开展纯电动汽车整车及电池、电机、电控、充换电设备等关键零部件的技术研究攻关
开展纯电动汽车重大技术攻关
。省、市、县(市、区)设立纯电动汽车重大技术攻关专项,实施一批技术难题攻关项目,突破一批瓶颈技术
单个项目补助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
节能环保产业
内容
目的
突破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共性关键技术
重点攻克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置、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方面的关键共性技术
生资源利用方面,加快发展再生金属、再生橡胶、再生塑料、再生玻璃技术,重点发展银、铝、锌、铅等有色金属高纯度循环利用技术
改革开放以来的浙江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的浙江经济发展自1978年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浙江省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领头羊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的浙江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大省转变为经济强省。
本文将从浙江经济的转型发展、外贸的崛起、科技创新的推动以及现代服务业的崛起等方面,探讨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的发展情况。
一、浙江经济的转型发展改革开放初期,浙江经济主要以农业为主,经济基础薄弱,人均收入低。
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浙江经济开始迅速转型发展。
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初期,浙江率先实行了“包产到户”政策,使农村经济得到了解放和发展。
同时,浙江积极引进外资,加快了经济的发展速度。
在这一时期,浙江以制造业为主导,建立了一批以家具、服装、电子等为主导的产业基地,打下了经济转型的基础。
二、外贸的崛起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外贸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浙江的外贸主要以轻工业和电子产品出口为主,发展了一大批外贸企业。
尤其是在2000年之后,浙江外贸发展迅猛,出口规模大幅增长。
浙江企业通过不断拓展国际市场,加强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成功打入了国际市场,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
浙江的外贸发展不仅带动了经济的增长,也促进了全省的就业。
三、科技创新的推动浙江省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成为全国的创新高地之一。
浙江省拥有一大批高校和科研院所,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强大的支撑。
浙江的科技企业也蓬勃发展,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
特别是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浙江科技创新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科技创新带动了经济的增长,推动了浙江经济的转型升级。
四、现代服务业的崛起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的现代服务业得到了迅猛发展,成为浙江经济的新亮点。
随着经济转型的深入,浙江省从传统的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型升级。
特别是金融、物流、旅游、互联网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崛起,为浙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浙江省积极引进外资,吸引了一批国际一流的金融机构,提高了浙江在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浙江产业振兴实施方案
浙江产业振兴实施方案浙江省是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拥有着丰富的产业资源和优越的区位优势。
然而,随着全球经济格局的不断变化和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加剧,浙江省的产业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为了加快浙江产业振兴,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并实施浙江产业振兴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一、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科技创新是产业振兴的核心驱动力。
浙江省应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优化产业结构。
浙江省应着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同时,加强对传统产业的扶持和引导,提高其技术水平和附加值,实现产业升级和转型。
三、加强品牌建设。
品牌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
浙江省应加大对品牌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产业向品牌化发展,提升产品附加值。
四、深化产业融合。
产业融合是提高产业附加值和整体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浙江省应加强不同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实现产业协同发展,形成产业集群效应。
五、推动绿色发展。
绿色发展是未来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浙江省应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推动绿色生产,加快绿色技术创新,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的双赢。
六、加强人才培养。
人才是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
浙江省应加大对人才培养的投入,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产学研合作,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为产业振兴提供人才保障。
七、深化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是推动产业振兴的动力源泉。
浙江省应深化改革,打破体制机制障碍,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吸引更多国际优质资源和市场机遇。
总之,浙江产业振兴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浙江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全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为浙江产业振兴贡献力量,实现产业振兴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
加快浙江产业升级和转移
市区建设整体上还处 于初 级阶段 , 极化作用 、 集聚效应 占主导地位 , 扩 散效应还不显著。因此 , 在加快发展都市
区中心城市现代服务业的同时 , 要积极 引导传统制造业及资金 、 技术从 中心城市 向周边腹地转移 , 这样既可以为 发展现代服务业置换出空间 , 又可以扩大 中心城市的辐射效应 , 带动周边腹地发展 。同时 , 外围地区也应积极抓 住这一有利机遇 , 优化软硬发展环境 , 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 , 促进经济更 陕发展 。
路径 之二 : 加快发展都 市现代服务业 , 着力促进传统制造业 向周边腹地转移
都市区是一个区域的创新源 , 是集聚人 口和产业最重要的空 间组织形态 , 是 实现 区域 备方互利共赢 的有效
平台。浙江正在加快建设杭 州 、 宁波 、 温州 、 金义 四大都市区 , 这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 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具
大力发展战略 『 生 新兴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 , 是浙江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促进可持续发展 的必然选择。
一
是大 力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 , 发挥创新驱动力效应。根据浙江产业基础 和资源环境条件 , 明确战略性新
路径之一 : 加快发展海洋新兴产业 , 着力促进传统产 业从沿海向内陆转移
近年来 , 浙江海洋经济蓬勃发展 , 逐渐威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作为海洋资源大省 , 浙江发展海洋经济具 有得天独厚的资源组合优势与经济 区位优势。2 0 1 1 年, 国务院批复《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 , 标志着浙江 海洋经济 发展进入了一个新 的发展阶段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重心在于 以港航物流服 务为重点 的海洋服务业 , 以及包括海洋工程装备及高端船舶等在内的海洋战略 『 生 新兴产业。
浙江省改革方案
浙江省改革方案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改革已经成为了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
为了紧跟时代潮流和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浙江省制定了一份具体的改革方案,旨在推动经济发展、优化社会结构以及提升人民生活质量。
本文将对浙江省改革方案进行细致论述。
一、经济发展浙江省改革方案的首要目标之一就是推动经济发展,提升浙江省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力。
在这一方面,浙江省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推动产业升级、扶持创新创业、优化营商环境等。
为了提高产业的竞争力,浙江省将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
同时,浙江省鼓励创新创业,提供更多的创业支持和政策优惠,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金进入浙江,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此外,浙江省还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的税费负担,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能,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二、社会结构优化除了经济发展,浙江省改革方案还将重点关注社会结构的优化,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在这一方面,浙江省将加强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
为了提高教育质量,浙江省将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学校设施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针对医疗领域,浙江省将推动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质量,加强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
此外,浙江省还将加强养老服务的建设,提供更好的养老照料,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通过这些改革措施,浙江省将逐步构建起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人民生活质量提升最后,浙江省改革方案还将致力于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让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浙江省将加大城乡发展的平衡力度,推动农村的现代化建设,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
浙江省还将推动环境保护,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提高环境质量,为人民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此外,浙江省还将鼓励文化和体育事业的发展,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通过这些改革措施,浙江省将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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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80号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浙委〔2008〕88号),加快我省工业转型升级,提高工业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实现了从工业小省向工业大省的历史性跨越。
工业成为我省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领域、人民群众创业创新的主要阵地、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但也必须清醒认识,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市场竞争更趋激烈,我省工业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素质性矛盾进一步凸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又亟待解决,原来以低端产业、低附加值产品、低层次技术、低价格竞争为主的发展路子难以为继。
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已刻不容缓,这是有效化解我省工业发展过程中各种困难和挑战的有效手段,是实现工业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治本之策,也是推动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之举。
必须看到,经济形势越严峻,工业发展越困难,同时也蕴藏着转型升级的先机,应当化挑战为机遇,化被动为主动,化压力为动力,把工业转型升级这项紧迫、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放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视野中,放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格局中,放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制造业和服务业互动的大背景下,深刻认识,科学规划,扎实推进。
(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认真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以创业创新为动力,科技进步为支撑,结构调整为主线,节能减排为导向,发展培育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限制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把我省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为全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作出积极贡献。
(三)主要目标。
确保工业平稳较快发展,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明显成效,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为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力争工业转型升级走在全国前列,加快实现工业发展动力从资源消耗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产业结构从低附加值的一般加工业为主向高附加值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转变,企业经营方式从粗放经营为主向集约经营为主转变,产业组织形态从传统块状经济为主向现代产业集群为主转变。
到2012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达1.5%左右,新产品产值率达18%以上,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26%和32%,大中型企业综合经济指标达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国际先进水平,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等指标继续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现代产业集群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明显提高。
(四)基本原则。
——坚持“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方针,既努力化解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着力解决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素质性矛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扩大工业领域对内对外开放,不断增强工业转型升级的动力和活力。
——坚持把自主创新作为工业转型升级的中心环节,加大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广力度,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市场调节、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形成倒逼机制,促进企业主动走转型升级之路。
——坚持增量投入和存量调整并举,既重视增量投入,又重视存量提升,用高水平的增量来激活和带动存量优化调整,增强工业发展后劲。
——坚持发挥政府在工业转型升级中的促进作用,加强规划引导、公共服务和政策扶持,着力营造有利于转型升级的发展环境。
二、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五)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浙委〔2007〕76号),围绕替代进口、扩大出口、增强竞争力,抓住国内外市场机遇,提高核电、水电、火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电站设备以及轨道交通设备、大型石化装备等重要领域装备的制造水平,积极发展先进纺织、轻工、医药、化工、农业等专业机械以及数控精密机床、节能环保装备。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型轿车、中高档客车、专用车、特种车等整车及相关产业,做大做强发动机、自动变速箱、制动器总成及系统、离合器、传动系统等关键零部件。
(六)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按照重点突破、跨越发展、掌握核心技术的原则,加快实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群。
力争到2012年,形成通信与网络设备、生物与新医药、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新能源、新材料、软件服务等7个重点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1倍以上。
高水平规划建设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产业基地以及一批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和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
(七)积极发展先进临港工业。
依托我省沿海岸线优势,有选择地发展先进临港工业,着力在石化、船舶、钢铁三个产业领域实施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强、经济效益好、节能环保的重大项目,培育一批临港工业大型企业和产业基地。
力争到2012年,全省先进临港工业增加值占工业比重达10%以上。
初步形成与下游化工产业协调发展的临港石化产业体系;建成国内重要并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的船舶制造、修理和配件生产基地;建成布局合理、装备先进、产业链相对完整的钢铁生产基地。
(八)加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
围绕传统优势产业的转型升级,继续实施“958”行业龙头企业技术赶超计划、万亿技改促升级计划和企业技术改造“双千工程”,引导和扶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和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现主要行业的技术装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鼓励企业利用现有厂房、土地或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空间开展技术改造。
加强技术改造与技术引进、技术创新的结合,引导企业加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力度,实现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引进技术投入与消化吸收再创新投入的比例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九)提高工业信息化水平。
加强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推广应用,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中信息技术的渗透融合,发挥信息化对工业发展的倍增作用。
着力推进产品研发、设计的信息化,促进工业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附加值和竞争力。
推进生产装备与过程的信息化和自动化,提高工艺水平和生产效率。
推进企业管理的信息化,促进企业资源优化和管理水平提升。
推进产品流通信息化,扩大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实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推进工程,支持中小企业利用我省重点培育的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开展内外贸业务。
(十)推动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提升。
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进一步促进其在块状经济中发挥产品辐射、技术示范、信息扩散和营销网络等方面的核心带动作用。
鼓励企业积极向产业链的上下游扩展,支持企业依托原有产业优势发展相关产业,引导企业围绕主导产品开展专业化分工协作,促进块状经济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和横向拓展,提升块状经济的产业分工地位和整体竞争力。
完善块状经济生产性服务体系,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持、检验检测、金融保险、信息咨询、资质认证、物流仓储、人才培训等服务。
促进产业和企业向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集聚,使各类园区成为产业集群的核心区域。
选择一批块状经济比较发达的县(市、区)作为全省培育现代产业集群示范点。
(十一)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等落后生产能力,采取限制和淘汰措施。
对可以改造升级的,要求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通过改造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难以改造升级的坚决予以限期淘汰,对不按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
三、促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十二)加强技术创新。
充分利用省内外科技和人才资源,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
着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依托大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及重点实验室。
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实验室、研发中心、技术联盟等创新组织。
积极引进大院名校来我省建设创新载体,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建设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行业创新平台、区域创新平台。
引导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开发专利技术,提高发明专利的数量和比重,加强对现有专利技术的利用和产业化,重视对过期专利技术资源的再利用、再开发。
进一步创新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功能,发挥其在信息发布、产学研对接、成果转让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发挥政府的牵头协调作用,密切产学研合作,每年组织实施一批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的联合攻关专项。
加大对专利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十三)加强产品创新。
引导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研究开发并投产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自有知名品牌、有较高附加值、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尤其是高新技术新产品和重大装备国产化首台(套)产品,促进我省产品由产业链低端向产业链高端提升、由价值链低位向价值链高位提升。
重视传统产品的二次创新,引导企业以技术创新为支撑,提高研发设计水平,在技术、工艺、款式、性能、品种、品牌、包装等方面开展差别化竞争,提高非价格竞争力。
(十四)加强品牌创新。
深入推进品牌战略,支持企业创建全国乃至国际知名品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托品牌优势,采取收购、兼并、控股、联合以及委托加工等方式,整合众多无牌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
依托块状经济,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牵头或由中小企业合作,共同打造专业商标品牌基地,推广应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努力培育知名区域品牌。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购买国外品牌。
深入推进质量振兴战略,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夯实创建名牌的质量基础。
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鼓励并支持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制(修)订工作,争取为主承担更多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引导企业制定并执行严于推荐性标准的产品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力争到201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重提高到95%以上。
加强质量、标准、认证等公共平台建设,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争创名牌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十五)加强管理创新。
发挥企业家在企业管理创新中的核心作用,引导企业家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带领企业构建以创新为核心的企业文化。
引导企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适应本企业实际和发展需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和法人治理结构。
引导企业全面提高战略规划、生产组织、技术开发、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基础性管理水平,夯实管理创新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