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人和被背书人
背书的相对记载事项
背书的相对记载事项
背书是指有一方为另一方担保据的行为,也叫背书担保。
背书是票据的一种确认方式。
被背书人可以是持票人、被担保人或债权人,背书人可以是被担保人或债权人,而背书书写者则可以是被担保人、持票人或债权人。
背书是金融贸易中常用的抵押品,它可以作为担保票据的一种确认方式,一般由被担保人或债权人写在票据上,以确认持票人的权利和义务。
背书是一种金融交易的手段,用于担保贷款,并可以作为票据的一种确认方式。
背书的相对记载事项包括:
1、被背书人的姓名:被背书人应当在背书中清楚地标明
其身份。
2、被背书人的地址:背书中应该清楚地标明被背书人的
地址,以便背书人在必要时可以向被背书人发出通知。
3、背书人的姓名:背书中应当标明背书人的姓名,以便
背书人可以向其提出相关责任。
4、背书人的地址:背书中应当清楚地标明背书人的地址,以便背书人可以收到有关票据的要求。
5、背书的范围:背书中应当清楚地标明背书的范围,包括背书人所背书的票据的种类、数量和金额等。
6、背书的期限:背书中应当清楚地标明背书的期限,即背书的有效期限,以及背书的有效性是否受背书人的有效期限的限制。
7、背书的限制:背书中应当清楚地标明背书人的责任范围及其是否受限。
背书是金融贸易中常用的抵押品,它不仅可以确认票据,也可以作为担保贷款的一种手段。
背书的相对记载事项为担保票据的有效性提供了可靠的依据,背书人为被背书人担保时,必须清楚地标明上述内容,以便能够有效地担保票据。
转账支票背面怎么填写
转账支票背面怎么填写转账支票背面一般有三个栏,左起第一栏是附加信息:空着,不用管。
第二栏是被背书人,在大方框内盖上收款单位的财务章和法人名章,注意两个章一点也不要重叠,也不要超出框线外。
(注意:如果收款人是个人的,不需盖章,只要收款人在此框内签名即可。
)第三栏也是被背书人,空着。
在现实生活中,支票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但是很多人还是不太明白支票是如何使用的,比如转账支票背面怎么填写?小编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一、转账支票背面怎么填写转账支票的背面记载的是支票的背书事项,如果转账支票没有发生背书的情况是不用填写的。
背书是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
因此转账支票的背面填写应注意:1、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
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转账支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2、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转账支票到期日前背书。
3、转账支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转账支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4、以背书转让的转账支票,背书应当连续。
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转账支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转账支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转账支票权利。
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转账支票的背书人与受让转账支票的被背书人在转账支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5、以背书转让的转账支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后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之后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
6、背书不得附有条件。
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转账支票上的效力。
将转账支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转账支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7、背书人在转账支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8、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转账支票权利。
票据行为—背书
票据行为——背书
例题:
背书是一种要式行为,背书记载的事项包括( )。 A. 背书人的签章 B. 被背书人的名称 C. 背书用途 D. 背书日期 答案解析: 【答案】A,B,D 【考点】背书的相关内容 【解析】背书是一种要式行为,背书记载的事项包括:①背书人的签章;②被背书人的名称;③ 背书日期。前两项为绝对记载事项,后一项为相对记载事项。故收款背书 质押背书
委托收款字样
背书人、被背书人签章 质押字样 质权人、出质人签章
不得再转让 票据权利
取得质权后, 可以行使票
据权利
票据行为——背书
一、背书概述 3、票据背书通俗的说法也就是把这张票据转让给别人 背书人=转让票据的人 被背书人=收到票据的人
票据行为——背书
考试原题:
1、多项选择题:甲公司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以质押背书方式向W银行取 得贷款。贷款到期,乙公司偿还贷款,收回汇票并转让给丙公司。票据到期后,丙公司作成委托 收款背书,委托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背书中,属于非转让背 书的有( )。
A.甲公司背书给乙公司 B.乙公司质押背书给W银行 C.乙公司背书给丙公司 D.丙公司委托收款背书 正确答案:B, D
票据行为——背书
二、背书记载:
2、票据背书不得记载的事项: 票据法第33条规定了背书不得记载的事项。具体包括: (1)条件背书:背书不得附有条件,依第33条第1款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 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因为附有条件的背书,无论是停止条件还是解除条件,都会使背书的效力不确定。 效力不确定的背书,会严重影响票据的流通。 举个例子来看这一条:
票据行为——背书
二、背书记载:
_票据法_第18条适用疑难之解析.
第20卷第6期2007年12月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ocial Sciences EditionVol. 20No. 6December 2007《票据法》第18条适用疑难之解析李前伦(武汉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2摘要:利益返还请求权之当事人可作文义解释, 其权利人为票据权利丧失时的持票人, 其义务人一般为出票人和承兑人; 利益返还请求权之性质可作目的解释, 其性质为票据法上的特殊请求权权利和转让以持有票据或经除权判决为必要; , 项欠缺”宜解释为“手续欠缺”“, 得的利益”。
关键词:利益返还请求权; 当事人; ; 中图分类号-6477(2007 06-0823-05我国18“:持票人因超过据权利的, 仍享有民事权利, 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学界通说认为, 此即为票据法上利益返还请求权之规定, 但对其具体适用却不无疑问。
这些疑问大致包括:其一, 利益返还请求权之当事人是谁? 其二, 利益返还请求权到底属于何种性质之权利? 其三, 成立利益返还请求权须具备哪些构成要件? 等等。
考虑到我国《票据法》的修改远未提上议事日程, 笔者拟就《票据法》第18条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疑难, 从解释论的角度, 并参酌其他国家和地区之立法例作如下解析。
有票据的情形。
日本的判例和学说认为, 即使票据被盗的人在票据权利丧失时已不再现实地持有票据, 而且未经除权判决, 在公示催告期间没有善意取得人主张权利, 被盗人仍是票据的真正权利人, 可以行使利益返还请求权[1]。
至于期后背书, 虽然背书人对持票人不负票据上的责任, 但由于此种情形具有一般债权转让的效力, 因此, 该项持票人仍得为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权利人。
上述持票人应为实质上的权利人, 即使是因背书不连续而欠缺票据权利形式要件的持票人, 若能证明自己是实质的权利人, 也应是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权利人。
被背书人什么意思
被背书人什么意思
背书人是金融概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也是信用贷款、票据、行政贷款、金融租赁、
贸易融资及各类财务管理的重要交易角色之一。
背书人是担保人的一种,也可以说是第三方参与者,他们被要求担任特定内容的书面背书,以此为证明此内容拥有价值。
背书人可以是任何收入和资源估计具有可靠价值的人,比如
是拥有财产和信誉的企业或者个人等。
他们在提供背书之前,必须根据贷款融资的有关文
件进行充分的评估,确保把握此交易的合法性及经济性。
背书有三个主要功能,它使贷款融资的相关当事人更加安心,以保障双方债权。
首先,提
供了资产担保,因为背书人愿意承诺担任第三方债权人,以捍卫借款人在拖欠还贷时,债
权人的权益。
再次,背书人可以帮助借款者获得更高的信用,因为他们可以更仔细地评估
借款者的信用和资产,从而减少风险。
最后,背书人可以减少融资经济资本的审批时间,
减少审查的成本,帮助交易顺利实施。
背书人通常受限于抵押物和背书囐的价值,他们承担的责任不能超过抵押物或背书额度的
价值,他们也可以作为交易债务担保人,负责有关交易的文件确认以及吰项义务违约时的
赔付。
背书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背书人也是重要的担保和理财管理的责任者。
他们的工
作不仅需要拥有一定的资产,而且需要具备经济杂质、专业背景和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
以确保行动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
票据法律制度——背书
第二单元 票据法律制度七、票据行为——背书(★★★) 1.2.(1)必须记载事项(未记载背书行为无效):背书人签章,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还应当记载“委托收款”、“质押”字样。
(2)相对记载事项(未记载适用法律推定):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3)可以补记事项:被背书人名称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粘单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4.背书连续(1)所谓“背书连续”,是指票据上第一背书人为票据收款人,最后持票人为最后背书的被背书人,中间的背书人为前手背书的被背书人(前一个转让背书的被背书人是后一个转让背书的背书人);即在票据转让中,转让票据的背书人与受让票据的被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2)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案例5.附条件背书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背书依然是有效的)。
6.部分背书部分背书是指将票据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票据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部分背书属于无效背书。
7.限制背书(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1)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2)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例题1·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该第一记载人是()。
(2015年)A.粘单上的第一手背书的被背书人B.票据上最后一手背书的背书人C.票据持票人D.粘单上第一手背书的背书人【答案】D【解析】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为粘单上第一手背书的背书人。
被背书人什么意思
被背书人什么意思被背书人是什么意思“被背书人”这个词在小说或电影里经常出现。
在《哈利·波特》中,赫敏和罗恩都是“被背书人”。
而这部著作的作者J·K·罗琳女士也曾经表示:“书不是为我写的。
而是为你们这些读者写的。
所以,我不会为我自己写书。
我为你们写。
如果你们喜欢,那这本书就是成功的。
我会很高兴。
我没有任何要求。
它对我来说,并不是很重要。
”当她写出《哈利·波特》这本书后,人们才发现原来自己从未真正懂过。
于是人们开始去读其他作家的书,但不知为何又读不懂。
最后便把这些书称之为“被背书人”的作品。
被背书人的意思就是当你正在和一个朋友在玩耍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个同学向你请教问题,并希望你能够帮助他的时候,你要答应他。
在帮忙别人的同时,你还可以从他身上得到乐趣,使双方达到心灵的共鸣。
就好像海明威说过的:“优秀的文章源于好的图片,好的图片则出自好的想法。
”从某种程度上讲,“被背书人”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的人”,它让阅读更加有效率、更有质量。
无论从内容还是装帧设计上,被背书人都值得每位读者收藏。
这套书保持了罗琳女士创作风格的一贯水准,插图精美绝伦,排版错落有致,字体刚劲优雅,内容丰富充实,故事跌宕起伏,语言幽默风趣,令人欲罢不能。
它是欧美最受欢迎的魔幻小说,也是青少年必读的成长励志经典。
精选世界各地华丽壮观的地标景点,全面展现欧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历史、地理、宗教等方面,将欧美最富盛名的城市一一呈现给读者。
名校大学生真实演讲稿,关注社会热点话题,涉及内容广泛,在追寻梦想的路上总会遇到挫折,学会坚强,微笑着面对人生。
被背书人系列丛书中,还包括《不要打开那扇窗》《生命之旅》《秘密花园》《穿越死亡线》《女巫扫帚》《纳尼亚传奇》《偷心小妖》《游走在危险边缘》等11册,无一不彰显着这位欧美文坛天后的非凡魅力。
背书的种类
背书的种类
背书的种类有5种:
(1)记名背书,或称特别背书(Special Endorsement):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加上背书人签字。
(2)空白背书,或称不记名背书(Blank Endorsement):不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只有背书人签字。
经不记名背书的票据如继续转让,方式有三:①仅凭交付转让;②继续作不记名背书转让;③转作记名背书转让。
我国《票据法》不允许汇票作空白背书。
(3)限制性背书(Restrictive Endorsement)。
限制性背书能禁止被背书人继续转让汇票。
凡做成限制性背书的汇票,只能由指定的被背书人凭票取款,而不能再行转让或流通。
(4)条件背书(Conditional
Endorsement):是指背书时附带一定的条件。
附带条件只对背书人和被背书人有约束,与其他当事人无关。
由于汇票是无条件支付的命令,因而我国《票据法》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但背书行为本身有效,即该汇票权利转让仍然有效。
英国《票据法》则规定允许背书附有条件。
(5)委托收款背书
(Endorsement for
Collection):是指背书人在背书时通过记载“委托收款”字样委托被背书人以代理人的身份行使汇票权利的背书。
委托收款背书具有两个特点:①背书人没有转让汇票的权利,只是赋予被背书人代理
权;②被背书人没有背书转让汇票的权利,但是可以继续进行委托收款背书。
支票背书的方法是什么
⽀票背书的⽅法是什么
我们很多⼈对于题⽬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起往下⾯看看吧。
⽀票背书的⽅法:
(1)记名式背书→指定被背书⼈。
(2)空⽩式背书→⽆指定被背书⼈。
⽀票的统⼀格式上都会印有“凭票⽀付”等字样。
这是指谁拿了这张⽀票去银⾏兑现时,银⾏就要付款给这个⼈的意思。
由于⽀票可以⽴即兑换成现⾦,所以通常不太转让给他⼈,如果是见票即付的⽀票转让,只要直接将⽀票转交给对⽅就可以了。
如果发票⼈在“凭票⽀付”后填写上个⼈姓名或公司全名时,此张⽀票就是记名式⽀票,在转让时就必须先背书。
有的⽀票在背⾯会印有背书栏,如果没有的话,可在⽀票背⾯空⽩处签名、盖章。
转让⽀票时,记名式⽀票必须由指定被背书⼈在背⾯背书,空⽩式⽀票则必须由⾃⼰签名盖章后才能转让。
空⽩式背书,只要任何⼈拿到⽀票就能兑现。
但记名式背书的话,其背书就有连续性,付款只付给最后背书的⼈。
若⽀票拒付遭退票时,背书⼈对持票兑现⼈就产⽣⽀付记载⾦额的义务。
如果是不记名⽀票,特意在⽀票背⾯背书后转让,假若发⽣退票时,就产⽣了⽀付的义务,所以⽀票的背书应⼩⼼注意才⾏,不要轻易背书。
承兑汇票转让背书操作流程
承兑汇票转让背书操作流程一、啥是承兑汇票转让背书呢?咱先得搞清楚这个概念哈。
简单说呢,承兑汇票转让背书就像是你把自己的一个好东西(承兑汇票)转手给别人,但是呢,你得在这个汇票背面写点东西,告诉大家这个汇票现在归谁啦。
这就好比你送别人一个小宠物,你得告诉周围的人,从现在起这个小宠物就是他的啦。
这个写东西的过程就是转让背书啦。
二、准备工作。
1. 汇票得是完好无损的。
你可不能拿个破破烂烂的汇票去转让背书呀。
就像你要送别人一本书,书要是缺页少角的,别人肯定也不乐意要对吧?所以要先检查汇票有没有破损、污渍之类的,要是有啥问题,赶紧联系相关的人处理一下。
2. 背书人的印鉴得准备好。
这个印鉴就像你的小印章,是非常重要的。
你想啊,这是代表你身份的东西。
要是没有这个印鉴,就好像你要送东西给别人,但是你却没有表明自己是谁,这可不行。
所以一定要确保印鉴清晰、完整,而且是合法有效的哦。
三、开始背书操作。
1. 找到汇票的背面。
这就像是找到你要写字的小本子的背面一样。
汇票的背面有专门用来背书的地方,不要乱写乱画到别的地方去哦。
一般那里会有一些格式啥的,就按照那个来就行啦。
2. 填写被背书人的信息。
被背书人就是你要把汇票转让给的那个人或者那个公司啦。
你要把他们的名称、账号等信息准确无误地填写上去。
这可不能马虎呀,要是填错了,就像你把快递的地址写错了,东西可就送不到正确的地方啦。
要一笔一划地写清楚,最好再检查几遍呢。
3. 背书人的签章。
这时候就用到我们之前准备好的印鉴啦。
在指定的地方盖上你的印鉴,要盖得清晰、端正。
这就像你在自己的作品上签上大名一样,是一种很正式的认可,表示你同意把这个汇票转让出去啦。
四、背书后的检查。
1. 信息准确性检查。
背书写完了,可别着急松口气。
要再仔细检查一遍所有填写的信息和盖的章有没有问题。
就像你做完一道数学题,要再检查一下计算过程有没有错误一样。
如果发现有错误,能修改的赶紧修改,要是修改不了,可能就会比较麻烦啦,所以这个检查环节很重要呢。
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是一个自学会计的初学者,看书看不明白背书人和被背书人,还有承兑人,保证人都是什么意思?背书是由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
这里的持票人称为背书人,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
背书人是被背书人的债务人,被背书人是背书人的债权人承兑人:票据是远期票据时,收款人或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该付款人就是承兑人。
保证人: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对票据付款加以保证的人。
开始,开出支票的人叫出票人,支票开给收款人后,收款人A(就是支票持有人)可以背书给下手B,这时候A就是背书人,B就是被背书人,也就是新的支票持有人。
然后可以一直往下背书。
别人给我一张转账支票,我去银行入支票时,被背书人应该写什么啊?在背书人栏里填你公司开户行的名字如“XX银行XX分行”在下方盖印鉴的大格内填“委托收款”即可。
注意:委托收款的字不要与印鉴重叠。
印鉴要清晰明了。
背书人,和被背书人A公司给B公司转账支票,B公司再转给C公司支票,背面B公司就是被背书人,C公司就是被书人,C公司转给D公司,那么C公司就是被背书人,D公司就是背书人是这样的吗?汇票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如果光是A公司转给B公司,B公司去银行取款的时候背后就不用盖章的吧?楼主表述有误。
“A公司给B公司转账支票,B公司再转给C公司支票”,明显的B是C的前手,B做成背书转让票据给C,B为背书人,而作为B后手的C是被背书人。
汇票的背书也是如此。
如果A开票给B,B获得票款的方式有两种(假设A、B不在同一家银行开户):1、B持票到A的开户银行提示付款;2、B持票到B的任意一家开户银行向A的开户银行发起委托收款,由A 开户行收到票据后付款,在这种情况下,B要在票据背面做成委托收款背书,加盖B印章。
注:开出转账支票的叫开票人;第一收款人叫背书人;如此张支票由第一收款人转给其它收款人,则其它收款人叫被背书人,以此类推就有第一被背书人,第二被背书人等转账支票怎么用如果别人给我单位开转账支票,我们的章应该盖在哪?是不是拿着转账支票去我们的开户行存到银行存款?可以直接换成现金么?你们要将自己单位的预留银行的印鉴盖在支票背面“持票人签章”栏内。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不论是个人,单位,企业或政府间因为商品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国际借贷而需要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的外汇首付业务。
国际结算实质上是货币的跨国收付活动,是一项及其重要的跨国经济行为,是保障与促进国际间各项活动与交往正常进行的必要手段。
国际贸易结算:由国际贸易活动发生的货款结算,以结清买卖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称之为国际贸易结算。
推定交货原理的实质就是货物单据化,以货物单据代表货物所有权。
国际贸易结算的实体和依据就是货物单据。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普遍实行“推定交货”。
所谓“推定交货”,又称象征性交货。
汇款方式(International Remittance):过银行的汇兑赖实现国与国之间的债权债务的清偿和国际资金的转移。
托收方式(Collection):口方委托本地银行,通过进口地银行向进口方提示单据,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方式(Letter of Credit) :行应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开给信用证的受益人(出口商)的一份有条件的书面付款承诺。
票据的定义:广义:是指商业上的权力单据,它作为某人的,不在他实际占有下的金钱或商品的所有权的证据。
通常,广义票据泛指一切有价证券和各种书面凭证。
狭义: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证券,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无条件的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个人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
包括汇票,本票,支票。
其中,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票据行为表现最完全的,作用发挥最充分的是汇票。
出票人(Drawer):是开立,签发和交付汇票的人。
他在承兑前是主债务人,承兑后是从债务人。
背书人:指收款人不拟凭票据取款,而已背书交付的方式,转让汇票,卖给他人。
收款人背书后称为第一背书人。
被背书人:接受背书的人,是汇票的债权人。
承兑人:票据是远期票据时,收款人或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该付款人承兑后就是承兑人,承兑人是汇票的债务人。
参与承兑人:当票据提示被拒绝承兑或无法获得承兑时,由一个第三者参加承兑汇票,并签名于票据上,他就成为参加承兑人,也是汇票债务人。
背书情况及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背书,作为票据法中的重要制度,是指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背书作为一种便捷的票据权利转让方式,被广泛运用。
然而,背书行为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一旦操作不当,将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详细阐述背书情况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背书概述1. 背书的概念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以转让票据权利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的行为。
2. 背书的种类(1)转让背书: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背书。
(2)质押背书:持票人以票据权利作为质押物,向他人提供担保的背书。
(3)委托背书:持票人委托他人代为行使票据权利的背书。
三、背书情况分析1. 背书连续性背书连续性是指票据上的背书按照时间顺序依次排列,前一次背书人的后一次背书人应当为同一人。
若背书不连续,持票人将无法行使票据权利。
2. 背书方式(1)记名背书:持票人在票据背面记载被背书人姓名或名称,并由背书人签章。
(2)空白背书:持票人在票据背面记载“转让”字样,不记载被背书人姓名或名称,并由背书人签章。
3. 背书记载事项(1)被背书人: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记载的受让人姓名或名称。
(2)背书日期: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记载的背书时间。
(3)背书人签章: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记载的签章。
四、法律后果分析1. 背书连续性法律后果若背书不连续,持票人将无法行使票据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持票人取得票据后,应当在票据上记载自己的姓名或者名称,并按照票据的记载行使票据权利。
若背书不连续,持票人将无法证明自己是票据权利人,因此无法行使票据权利。
2. 背书方式法律后果(1)记名背书:记名背书具有转让票据权利的效力,被背书人成为票据权利人。
(2)空白背书:空白背书具有转让票据权利的效力,但需被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记载自己的姓名或名称,否则无法产生转让票据权利的效力。
3. 背书记载事项法律后果(1)被背书人:被背书人成为票据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
票款解行名词解释
票款解行名词解释票款解行,就是在收到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扣去规定金额和手续费,将余额退给委托收款的银行。
(一)按期结算汇票的付款人在接到持票人提示付款的通知后,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无条件支付票款。
逾期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并在付款期限内向付款人提交汇票。
逾期不提示的,持票人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三)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四)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五)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六)持票人未按照上述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但对持票人的赔偿责任停止。
(七)付款人对向其提示付款的持票人的支付密码必须保密。
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当同时提交汇票和支付密码。
(八)已经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可以行使追索权。
(九)持票人因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十)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
付款人对持票人的支付承担保证责任和返还票款的责任。
(十一)持票人对持票人的赔偿责任,以汇票金额为限。
付款人及其前手的责任以汇票金额为限。
(十二)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十三)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持票人应当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持票人应当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十四)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拒绝支付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十五)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十六)汇票中特定付款日期或者提示付款日期未被记载于汇票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汇票背书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A man is not old until regrets take the place of dream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汇票背书的相关规定有哪些?经过背书,票据的所有权由背书人转给被背书人。
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背书、多次转让。
背书有限定性背书、空白背书、特别背书、有限度背书和有条件背书5种方式。
背书是转让票据权利的重要方式和手段,而背书连续性对于票据权利人是证明其权利的一个重要因素。
汇票背书是汇票转让、承兑和抵押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因为汇票一般涉及的金额都比较大,为了防止中间过程中出现伪造和欺骗行为,我国相关法律对于票据背书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那么,汇票背书的相关规定有哪些?背书定义承兑汇票背书经过背书,票据的所有权由背书人转给被背书人。
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背书、多次转让。
背书有限定性背书、空白背书、特别背书、有限度背书和有条件背书5种方式。
商业行为含义背书是转让票据权利的重要方式和手段,而背书连续性对于票据权利人是证明其权利的一个重要因素。
背书在商业行为中的意思:支票在转让的过程中有一种是转让支票出去的人要在支票背后签名(或盖章),称为背书。
背书的人就会对这张支票负某种程度、类似担保的偿还责任,之后就引申为担保、保证的意思。
即为你的事情或为你说的话作担保、保证。
比如说:我为这句话的真实性背书。
背书的形式:背书是一种要式行为,因此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即其必须做成背书并交付,才能有效成立。
背书不得记载的内容有两项:一是附有条件的背书;二是部分背书。
背书应当连续。
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票据的背书人与受让票据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连接。
如果背书不连续,付款人可以拒绝向持票人付款,否则付款人得自行承担责任。
背书连续主要指背书在形式上连续,如果背书在实质上不连续,比如有伪造签章等等,付款人仍应对持票人付款,但是付款人不得在明知持票人不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的情况下付款。
背书连续的涵义有多种界定,一些法学界学者认为,背书连续仅以形式上连续有效的背书存在为前提,至于实质上该背书是否有效,在所不问。
电子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电子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电子汇票业务的操作和管理,保障电子汇票业务的安全、高效、有序开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电子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二、电子汇票的基本规定(一)电子汇票的种类包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二)电子汇票的出票、承兑、背书、保证、付款等业务必须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
(三)电子汇票的票据号码由 30 位数字组成,具有唯一性。
(四)电子汇票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 年。
三、电子汇票业务的参与者(一)电子汇票业务的参与者包括出票人、收款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
(二)参与者应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开通相关业务功能,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
四、电子汇票的出票(一)出票人应按照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签发电子汇票。
(二)出票人在签发电子汇票前,应确保其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的账户状态正常,资金充足。
(三)电子汇票的出票信息应包括票据种类、票据号码、出票日期、到期日、出票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金额、承兑人名称等。
五、电子汇票的承兑(一)承兑人应在收到提示承兑的电子汇票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承兑或者拒绝承兑的决定。
(二)承兑人承兑电子汇票时,应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记载承兑信息,包括承兑日期、承兑人名称、承兑人账号、承兑人开户行等。
(三)承兑人承兑电子汇票后,即承担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
六、电子汇票的背书(一)背书人应在电子汇票背面记载背书事项,并将电子汇票交付给被背书人。
(二)背书事项应包括背书人名称、被背书人名称、背书日期等。
(三)背书应当连续,且背书人的签章应当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预留的签章一致。
七、电子汇票的保证(一)保证人应在电子汇票上记载保证事项,并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作出保证的意思表示。
背书人和被背书人什么意思
背书人和被背书人什么意思
很多一开始听到背书,可能会不太理解,会认为就是我们在学校上面的背书。
其实背书在不同环境下,理解的含义是不一样的,用于票据上就是转让的方式,那么在背书中,背书人和被背书人什么意思呢?
一、背书人和被背书人什么意思
1、背书人是在票据背面签章或书写文字、身份证号码,转让票据所赋权利的当事人。
背书人的责任因背书方式的不同而有区别。
普通背书方式的背书人的责任是:证明其前手背书真实无误;承担以后票据持有人的合理合法要求。
2、被背书人是指在背书活动过程中,接受背书票据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
对于被背书人而言,所有背书人及原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都有保证票据付款人到期付款或承兑的责任。
二、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的区别
1、背书人是被背书人的债务人,被背书人是背书人的债权人。
2、被背书人是汇票的受让人,他有权取得背书人对票据的一切权利。
被背书人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向付款人要求承兑、付款,也可以将汇票再经背书转让他人。
3、背书人,为没有背书前的收款人。
被背书人是背书后的收款人。
就是说,背书人将收款的权利让渡给被背书人。
三、背书人与被背书人的关系
背书人是被背书人的债务人,被背书人是背书人的债权人。
被背书人是汇票的受让人,他有权取得背书人对票据的一切权利。
表现为:
1、被背书人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向付款人要求承兑、付款,也可以将汇票再经背书转让他人。
2、当汇票遭到拒付时,被背书人有权向其直接的背书人以及曾在汇票上签名的其他背书人直至出票人进行追索,直到得到兑付或付款。
支票背书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注意事项
There is always something lacking in life. What you gain is what you lose. The important thing is that you should know what you want.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支票背书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注意事项导读:背书指的是在票据上签名,票据所规定之权利由背书人转让给被背书人。
支票在转让的过程中有一种是转让支票出去的人要在支票背后签名(或盖章),称为背书。
背书的人就会对这张支票负某种程度、类似担保的偿还责任. 之后就引申为担保、保证的意思.即为你的事情或为你说的话作担保、保证。
现代社会,交易支付金额可以用现金、刷卡银行转账、现金支票等等。
当您遇到了现金支票,在需要背书转让时,您对于支票背书是什么意思清楚吗?支票背书有什么注意事项您又是否清楚?如果您不是很清楚,很乐意为您解答。
一、支票背书概述背书是一个法律术语,指的是在票据上签名,票据所规定之权利由背书人转让给被背书人。
是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
背书时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的,称记名背书;未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的,称不记名背书。
经过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人负有担保票据签发者到期付款的责任,如果出票人到期不付款,则背书人必须承担偿付责任。
支票出票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收款人出票的,背书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被背书人转让票据的,区域外的银行不予受理,但出票人、背书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
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
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
支票背书的方法有哪些
支票背书的方法有哪些
支票背书的方法:
(1)记名式背书→指定被背书人。
(2)空白式背书→无指定被背书人。
支票的统一格式上都会印有“凭票支付”等字样。
这是指谁拿了这张支票去银行兑现时,银行就要付款给这个人的意思。
由于支票可以立即兑换成现金,所以通常不太转让给他人,如果是见票即付的支票转让,只要直接将支票转交给对方就可以了。
如果发票人在“凭票支付”后填写上个人姓名或公司全名时,此张支票就是记名式支票,在转让时就必须先背书。
有的支票在背面会印有背书栏,如果没有的话,可在支票背面空白处签名、盖章。
转让支票时,记名式支票必须由指定被背书人在背面背书,空白式支票则必须由自己签名盖章后才能转让。
空白式背书,只要任何人拿到支票就能兑现。
但记名式背书的话,其背书就有连续性,付款只付给最后背书的人。
若支票拒付遭退票时,背书人对持票兑现人就产生支付记载金额的义务。
如果是不记名支票,特意在支票背面背书后转让,假若发生退票时,就产生了支付的义务,所以支票的背书应小心注意才行,不要轻易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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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书人和被背书人
背书是由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
这里的持票人称为背书人,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
背书人是被背书人的债务人,被背书人是背书人的债权人
承兑人:票据是远期票据时,收款人或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该付款人就是承兑人。
保证人: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对票据付款加以保证的人。
开始,开出支票的人叫出票人,
支票开给收款人后,收款人A(就是支票持有人)可以背书给下手B,这时候A就是背书人,B就是被背书人,也就是新的支票持有人。
然后可以一直往下背书。
别人给我一张转账支票,我去银行入支票时,被背书人应该写什么啊?
在背书人栏里填你公司开户行的名字如“XX银行XX分行”在下方盖印鉴的大格内填“委托收款”即可。
注意:委托收款的字不要与印鉴重叠。
印鉴要清晰明了。
背书人,和被背书人
A公司给B公司转账支票,B公司再转给C公司支票,背面B公司就是被背书人,C公司就是被书人,C公司转给D公司,那么C公司就是被背书人,D公司就是背书人是这样的吗?汇票是不是也是这样的?
,如果光是A公司转给B公司,B公司去银行取款的时候背后就不用盖章的吧?
楼主表述有误。
“A公司给B公司转账支票,B公司再转给C公司支票”,明显的B是C的前手,B做成背书转让票据给C,B为背书人,而作为B后手的C是被背书人。
汇票的背书也是如此。
如果A开票给B,B获得票款的方式有两种(假设A、B不在同一家银行开户):
1、B持票到A的开户银行提示付款;
2、B持票到B的任意一家开户银行向A的开户银行发起委托收款,由A开户行收到票据后付款,在这种情况下,B要在票据背面做成委托收款背书,加盖B印章。
注:开出转账支票的叫开票人;第一收款人叫背书人;如此张支票由第一收款人转给其它收款人,则其它收款人叫被背书人,以此类推就有第一被背书人,第二被背书人等
转账支票怎么用
如果别人给我单位开转账支票,我们的章应该盖在哪?是不是拿着转账支票去我们的开户行存到银行存款?可以直接换成现金么?
你们要将自己单位的预留银行的印鉴盖在支票背面“持票人签章”栏内。
然到到开户银行,填写一式三联的进账单。
如果出票人(就是开支票给你单位的单位或个人)和你们单位不在一个银行开户,这张支票还要进行委托收款背书,由银行通过票据交换将这张支票提到出票人的开户银行审核后付款。
你们应该在支票的背后盖章,到你们的开户银行填写进账单.因为此支票是转账支票,所以不能换成现金.
注:12月13日,看不太明白要到银行具体询问操作,如何将转账支票转到公司账户中去。
农行转账支票背面如何填写
如果是新支票,对方的账户全称写在正面收款人栏,加盖出票人(你们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背面不用填写。
如果是你们收到的其它公司开给你们的支票,支票的收款人是你们公司,现在需要转让给第三方,就要做背书。
就是在支票背面左起第一背书栏,写收款人名称,加盖你们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
转账支票如何填写
1、填上日期(要大写),1月要写零一,1日也是这样,比如,1月1日,就是:零壹月零壹日,11月11日,就是:壹拾壹月壹拾壹日。
如果是10号20号的要写零壹拾或零贰拾
2、写上收款单位
3、如果付款行和出票人帐号有的就不填,没有的就填上;
4、写上转帐金额(大写、小写都要)
5、写上用途
6、盖上公司财务章和法人私章
7、将支票存根处填好就可以了
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找了一个样本:
年月日要用大写填写。
收款单位要写你把这笔款给谁的单位名称,注意,一个字都不能错,否则作废。
再就是填写支票金额,分大小写,要顶格写。
小写的地方要有现金符号羊字开头。
用途,就随你填写。
盖好你们单位的银行预留监章,要盖的清楚。
以上就是填写支票的方法,填写时要用黑色炭素笔,不能用油笔,不得涂改任何文字,这样的支票才能有效!
支票的填写:
1、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举例:2007年8月5日:贰零零柒年捌月零伍日。
2006年2月13日:贰零零陆年零贰月壹拾叁日
(1)壹月贰月前零字必写,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
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月)。
(2)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写,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伍日)。
2、收款人:
(1)现金支票收款人应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一般情况下,须由本单位持结算证的人前去提款,如有特殊情况须本单位开据证明加盖公章,并由提款人持证明前往)。
(2)转帐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
转帐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
收款单位取得转帐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进帐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3)转帐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此时转帐支票背面不盖任何章,收款人在转帐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转帐支票存入个人在开户银行开的个人结算帐户内。
最新规定,个人存入的转帐支票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以内。
3、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即为本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必须小写。
4、人民币(大写):数字大写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亿、万、仟、佰、拾。
注意:“万”字不带单人旁。
举例:
(1)289,546.52 贰拾捌万玖仟伍佰肆拾陆元伍角贰分。
(2)7,560.31 柒仟伍佰陆拾元零叁角壹分
此时“陆拾元零叁角壹分”“零”字可写可不写.
(3)532.00 伍佰叁拾贰元整
“整”写为“正”字也可以。
不能写为“零角零分”
(4)425.03 肆佰贰拾伍元零叁分
(5)325.20 叁佰贰拾伍元贰角整。
角字后面加“整“字,但不能写“零分”,比较特殊。
5、人民币小写:最高金额的前一位空白格用“羊”字头打掉,数字填写要求完整清楚。
6、用途:
(1)现金支票有一定限制,一般填写“备用金”、“差旅费”、“工资”、“劳务费”等,。
(2)转帐支票没有具体规定,可填写如“货款”、“代理费”等等。
7、盖章:
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为红色,印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将本张支票作废,换一张重新填写重新盖章。
反面盖章与否见“2、收款人”。
8、常识:
(1)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本支票作废。
(2)受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不能涂改。
(3)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
节假日顺延。
(4)支票见票即付,不记名。
心挂失。
(5)出票单位现金支票背面有印章盖模糊了,此时支票作废。
(6)收款单位转帐支票背面印章盖模糊了(此时票据法规定是不能以重新重新
日期问题:
一张开好的转账支票的有效期是几天?
按照开票日期起计算,有效期10天,如果第十天是节假日的话,则顺延(支票签发次日开始算有效期,节假日顺延)。
异地转账支票多长时间可以到账
我公司是在河北廊坊工行开的账户。
对方是北京交通银行开的账户。
这月15日我拿对方开出的转账支票到我工行投,到现在也没有到账。
前两天我去问银行的工作人员,他说有的要等10天或半个月。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跨地区支票业务需要廊坊工行扫描支票信息然后传递给廊坊交行的清算中心集中处理。
报送材料需要一段时间,交行处理还需要一段时间。
他告诉你的应该是所需最长时间,一般情况3-5天应该可以到帐。
既然是异地怎么不用电汇呢异地转账支票的真没接触过。
转账支票多长时间到账?
首先确定支票收、付款方在同一城市,异地支票不算(支票已经在全国通用了)。
如果你到支票的付款银行提示付款,付款银行通过同城交换系统提出,一般可以实时到账(“一般”是指你所在城市使用的同城交换系统为自动化的网络交换系统);
如果你到收款银行(即你的开户银行)提示付款,需要等待退票时间(同城交换系统实行次场抵用),这个各地规定的时间不同,一般在半天到一天时间。
转账支票多少时间到账
建行转账支票多少时间到账
应该三天内
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签发支票,不能超过银行存款的余额,超过的即为“空头支票”,银行将予以退票,并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注:不是不填写是空头支票而是超过银行存款余额的为空头支票。
表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