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规定
八个一律不准心得体会
八个一律不准心得体会篇一:8个禁止52个不准心得体会“八个严禁,52条不准”心得体会任庄子小学史盈盈《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以来,本人积极参与学习,通过学习深刻的认识到在新形势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学习基础上,对照“八个严禁,52条不准”严格要求自己,并进行自我剖析。
现将个人学习心得汇报如下:一、加强思想教育,落实责任制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风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在实践工作中,我库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同日常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按照“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制。
细化任务,使从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我局召开了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和工作总结,安排部署了20XX年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长,明确了主要工作职务与相关要求。
加强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以夯实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开展工作制度是规范行为的依据,规范是行为的准则,通过建立健全党纪创新有关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从而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力度,根据上级领导部门关于党政机关厉行廉洁从政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库实际,在收购中明码实价,销售中做到账务分明,经费支出中严格控制成本,力争少花钱多办事;在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不设“小金库”,自觉接受职工的监督,认真规范开展廉政建设工作。
三、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工作中实践中,对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并且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疏于学习,在遇到困难时,总是浅辄止,一知半解。
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就降低了搞好党纪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
认为自己身上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
从客观上进,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师德师风管理制度
师德师风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师德师风管理制度(通用7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师德师风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师德师风管理制度篇1一、学习制度1、每周三教研会为师德、师风学习时间,其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2、实行领导包组,包组领导必须在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利用一切可利用时间给老师做专题辅导。
3、学习形式多样化,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辅导和组员讨论相结合,采取个人撰写心得体会与集中交流相结合。
4、每位教师认真做好笔记,按要求撰写师德论文和心得体会。
5、教师个人学习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并纳入教师综合评定。
二、师德师风评估奖惩制度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师德建设领导小组,使师德建设各个环节均落到实处。
2、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广泛听取学生、家长、群众、社会各届人士对教师师德师风的意见和建议,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对教师师德鉴定的过程性评价,每期段考后要组织一次学生测评,家长测评和教师互评,期未要组织一次教师自评和师德领导小组考评,为学年度考核提供依据。
4、严格按程序、按标准、按时间、按指标对教师的师德作出客观公正的鉴定,并依据《三门峡市教育局师德考评奖惩条例》实施奖惩。
5、学校每学年要评选出占教师总数5%的师德标兵,并在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6、实行师德上访案件及师德重大案件一票否决制,发生案件的教师本年度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并取消评优、评先、评模、晋级资格。
7、强化监督考核,完善师德师风考核评估制度和师德建设约束机制,建立师德档案,坚持教学成绩和育人成绩双向考核,形成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校长、社会评学校活动。
三、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和经费保障制度1、教师个人师德师风学习情况纳入教师专业成长档案,做会教师专业成长发展的依据之一。
2、把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评纳入教师专项考核,并载入学校档案,成为教师评模、评先、晋级和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
(5)处分决定单位印发处分决定,并在决定中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6)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教师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7)将处分决定存入受处分教师的档案。
3.申诉与复议:
(1)受到处分的教师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申诉。
5.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应当包括原处分的种类或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依据,以及该教师在受处分期间的表现情况等内容;
6.处分解除后,考核、竞聘上岗和晋升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受处分前的岗位等级和工资待遇。
九、其他
1.本实施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4.教师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被立案调查并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
六、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1.处分权限:
(1)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2)按照处分决定权限,学校或者有关部门对受处分教师在受处分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形成书面报告;
(3)按照处分决定权限,作出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
(4)印发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
(5)将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在原宣布处分的范围内宣布;
(6)将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存入该教师档案。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本实施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包括国家举办和社会举办教育机构的在编教师和聘任教师,下同)。
二、处分种类和期限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撤消教师资格、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三、处分的责任主体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是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的责任主体。
-四、受处分的违纪行为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5.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10.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五、处分的原则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师德师风八不准
3.教师应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十三、不准擅自改变教育教学计划
1.教师应按照教育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不得擅自改变课程设置和教学进度。
2.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注重教学目标和学生实际需求,合理调整教学方法和策略。
3.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学生评价。
七、不准懈怠教育教学工作
1.教师应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懈怠、敷衍塞责。
2.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教师应关爱学生,关注学生成长,不得忽视学生的教育引导。
八、不准参与迷信活动
1.教师应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不得参与迷信活动。
2.教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传播迷信思想,影响学生身心健康。
3.教师应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抵制迷信活动。
九、不准歧视或偏袒学生
1.教师应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得因个人喜好、性别、民族、家庭背景等原因歧视或偏袒学生。
2.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保证机会均等,为所有学生提供平等的学习和发展空间。
2.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
3.教师应树立廉洁从教意识,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贿赂行为。
六、不准规参与学生评价
1.教师应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品行表现。
2.教师不得违规参与学生评价,不得泄露评价标准及评价结果。
3.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学生评价。
十一、不准违反职业道德规范
1.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2.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树立良好的师德榜样,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教师八不准心得体会
教师八禁止心得领会【篇一:学习八禁止心得领会】【篇二:教师廉洁从教心得领会】教师廉洁从教心得领会人们都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敬的职业”。
教师是受人尊敬的,因为他是人类文化、文明的流传者,因为他的职业是神圣的,担负着培养下一代的艰巨任务,因为他是人师,是人之模范。
但是,近年来,因为社会中不行防止地有腐败现象和拜金主义思想的存在,教育行业这块净土也随之遇到了影响,出现了一些为师不廉的现象。
教师要遵守自己崇高的职业道德,保持廉洁从教,遇到了亘古未有的挑战。
作为一名教师,要抵制各样诱惑,建立崇高师德,做到廉洁从教,第一要从我做起。
第一、要弘扬奉献精神,淡泊名利,把教育工作作为一种崇敬的事业放在首位人民教师固守崇高情操,弘扬奉献精神,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明确要求。
教师工作的性质是教书育人,而不是厚利的商人,应当是甘于贫困和淡泊名利。
如:全国优异教师陕西省延伸县下西渠村王思明,放弃好多可以走出深山、挣大钱、有名的时机,几十年如一日,无怨无悔的扎根山区教育事业。
他为了改变黄土高原几代人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贫困相貌,用自己热忱和道德责任感和学生一同勤工俭学,不只改变了学校的校园环境,并且也教会了学生一艺之长,在劳动中培养了孩子们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意识。
王老师这类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目前,固然教师的薪资水平比起有些行业来还有些差距,但尊师重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荣耀传统,党和国家把尊师重教作为复兴教育的举措,扎扎实实地提升教师的待遇和社会地位。
我们每一位教师都应摆正自己的心态,建立正确的幸福观,提升自己的认识能力,不停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把教育工作作为一种崇敬的事业放在首位,淡泊名利,乐于奉献,为世人做出楷模。
第二、要渗透感情态度,公正执教,用无私的爱关心每一个孩子,教师在教育教课活动中要公正、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做到公正执教,这是廉洁从教的基础。
教师决不可以因学生性别、智能、家庭状况、学生家长等差别而采纳不一样的态度和感情模式。
学校师德师风管理方案
学校师德师风管理方案学校师德师风管理方案(精选6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
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店铺收集整理的学校师德师风管理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师德师风管理方案1一、评价内容: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
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先进文化,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2、爱岗敬业,把教育作为神圣的事业。
甘为人梯,乐于奉献,“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
工作期间不做与教育工作无关之事。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平等、公正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教育做到严而有格、严而有度、严而有恒、严而有方。
4、严谨治学,钻研业务。
以优质教育为已任,主动学习,主动发展,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廉洁从教。
不乱收费、乱办班,不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向家长索取钱物,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6、尊重家长。
认真听取和采纳家长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之间各种关系。
7、自尊自爱,严于律己。
做到言不失师风,仪不失师表,行不失师态,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8、教师间团结合作,互相尊重,与人为善,积极营造和谐氛围。
9、心系学校,顾全大局,发扬主人翁精神,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与评价方法:1、考评组由校党政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2、学年末每位教职工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认真总结一年来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找出差距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3、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进行家长、学生评议活动。
4、考评组考核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位教职工客观地给出评语。
经认真考核后,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给出每位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归入个人档案。
三、教职工师德师风评价成绩的作用1、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评结果,根据奖优罚劣原则,在教职工年终考核、职务晋升、评优评模等各方面得到体现。
中学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内容(7篇)
中学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内容(7篇)中学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内容精选篇1一、将师德建设工作与常规的园务工作,与“本溪精神”、与“校园文化建设长效机制”等紧密结合,做到常规化、日常化,坚持长效管理。
二、积极采用各种形式宣传、发扬园内的好人好事,注重对教师树立良好师德形象的精神鼓励。
三、将师德建设工作列入每月工作的考核中,做到良好的师德形象及时发扬,违背师德的现象及时指正。
四、采用园长接待日、家园信箱,每学期一次教师师德情况问卷调查等形式,定期听取家长对园内教师的建议与意见,帮助教师树立良好师德形象。
五、严格执行师德“三不准”,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准对学生实施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等实物和旅游、娱乐等服务。
六、对违反师德条列者,由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做出具体情况的分析与处罚,对情节严重者,有权采取“一票否决制”的处罚。
即年度、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终止其岗位合同。
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主要内容融入到具体规定之中。
中学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内容精选篇2为了落实素质教育,贯彻以法治校、以德治教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教育,严禁违犯《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现象发生,全体教职工特作如下承诺:一、加强师德修养,注重师表形象。
真正做到学为人师,行为示范。
二、坚持每周学习当今重大时事政策和《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师德师风教育方面的法规和文件,提高认识,增强依法治教、以德治教的自觉性。
三、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各项工作争先创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到与家长友善沟通。
五、不在校内外组织或参与赌博和带彩娱乐活动。
六、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不乱收费或对学生提供有偿服务。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9.06•【字号】赣教发〔2015〕9号•【施行日期】2015.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通知赣教发〔2015〕9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师范教育学院:现将《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入学习,认真领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将《实施办法》迅速传达至各中小学(幼儿园)。
要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实施办法》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坚守师德红线,提高师德修养,优化教师队伍,规范职业行为。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实施办法》划出了师德“红线”,包括体罚学生、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等行为均被列为教师禁止行为。
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撤消教师资格、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院校、师训机构和中小学校要广泛宣传,使广大教师熟知《实施办法》的内容,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栏、开展师德论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办法》,形成教师自律和社会监督的良好育人环境。
三、加强管理,严格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与教师培养培训相结合。
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学习八不准心得体会》
《学习八不准心得体会》师德师风心得体会——学习《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萍乡市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萍乡市经济开发区师德规范“十不准”》萍乡经济开发区田中小学钟淑芳近日,学校组织我们全校教师学习《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萍乡市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萍乡市经济开发区师德规范“十不准”》。
我们教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长期以来,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
但在改革开放环境下,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教师以教谋私,不注重师德修养,有些行为损害了人民教师形象,给教育事业带来不良影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中提到的不准讥讽、歧视学生,在我们的教学过程中,老师们很容易忽视这样的问题,随便一句伤人的话可能给学生造成很大的心理伤害。
所以,对自己的行为教师要时时刻注意,这也是上级文件对我们的监督,让我们用细节来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萍乡市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中提到的不准在校内上不健康网站、参加打扑克牌等赌博活动。
教师的这些行为似乎对于教育学生没有直接联系。
但细想,教师的日常行为及爱好,不仅被学生看到不好,更是不利于自己的道德修养,一个没有很好的修养的教师,对学生也是无形的负面影响。
我希望即便不是在学校,教师也少做这些与为人师表相违背的行为。
《萍乡市经济开发区师德规范“十不准”》提到的不准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或任何时间酒后进课堂。
这就像国家法律对“酒驾”的严惩一样。
酒后的司机掌握不了方向,酒后的教师一样掌握不了课堂的方向,甚至出言不逊对学生造成的影响,及对自身形像的损坏是无法挽回的。
所以及认为这一点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学习以上文件,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应该严于律己,自己做好表率,才能教育好孩子,我一定牢记这二十八项规定,在工作当中时刻提醒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心得体会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心得体会温芳今天,学校组织了全校老师进行了《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学习,我认真地进行学习了,对此颇受感触。
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人格特征的直接体现。
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因为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的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父母的替身。
他们都把师德高尚的教师作为学习的榜样,模仿其态度、情趣品行、乃至行为举止、板书笔迹等。
通过学习教师职业道德,使我更加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不仅要求我们教师发扬蜡烛的精神,还要求教师自觉服从党和人民的安排,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甘为人梯,做辛勤的园丁。
只有这样才能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终生献身教育,并用自己智慧的钥匙,打开学业生踏入科学知识的大门。
用自己崇高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
通过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让我更加热爱学生。
热爱学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一个教师只有具备了这种道德情感,才能产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强烈愿望。
千方百计的去教好学生,孔子说的:“爱之,能勿劳乎?言之,能勿诲乎?”就是这个道理。
通过学习教师职业道德,使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则。
教师从事的是培养人的工作,教师劳动最有影响力的就是“言传身教”,也就是说教师是用自己的学识、思想品质和人格魅力来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无论哪一层的学生都自觉或不自觉的把教师当成自己的榜样。
教师是学生学习做人的参照对象,所以人们常说“教师是镜子,学生是教师的影子。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本实施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包括国家举办和社会举办教育机构的在编教师和聘任教师,下同)。
二、处分种类和期限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撤消教师资格、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三、处分的责任主体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是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的责任主体。
—1 —四、受处分的违纪行为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5.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10.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五、处分的原则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一、适用范围本标准条件适用于江西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它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次数,应达到申报上一级职称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并至少有1次优秀(正高级教师2次)。
(五)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
(六)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内不得申报:1.凡有违反《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等严重影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当年及次年均不得申报。
2。
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者,当年及次年均不得申报。
3。
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从当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三、正高级教师具体条件(一)学历经历方面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
从教以来,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的任教经历;或任现职以来,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送教下乡活动达到50课时以上。
3.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成绩。
4。
从教以来,有2次以上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3年以上。
(二)教育教学方面1.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坚定的教育信念。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教书育人成果突出.2。
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认.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家长、学生评教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一、不准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或有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讥讽、歧视、侮辱学生。
三、不准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四、不准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
五、不准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六、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七、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或随意拖堂,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
八、不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
《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
一是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谩骂、侮辱、调戏、猥亵学生.
二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为学生有偿补课(含有偿家教).
三是严禁向学生推荐非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公布的教辅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具。
四是严禁参与赌博.
五是严禁违背学生意愿填报、篡改学生报考志愿或有偿招生推介生源。
六是严禁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和酒后进入课堂教学。
七是严禁编造、传播谣言中伤他人危害社会稳定。
师德建设考核制度及细则
师德建设考核制度及细则师德建设考核制度及细则篇1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切实把“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落实到教育教学中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订此项工作的检查、考核及奖励制度。
一、全体教师应当自觉履行教师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治教。
二、自觉形成良好的师德风范,加强师德修养,树立“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形象,以规范的言行参与社会活动,在社会上发挥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
三、育人先育已,教育行为要注重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办公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和教学“六认真”等管理制度,教师应严于律已,以身作则,不擅离职守,上课不使用手机、不吸烟,严谨治学,不弄虚作假等。
四、全体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教学教研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五、全体教师应服从组织安排,乐意接受学校分工,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应保质保量及时完成。
六、全体教师应严格服从学校管理,改正自由散漫的作风,值日要及时到位,值班应履行职责。
七、全体教师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风尚,不以教谋私,不以教谋财,不向学生吃拿卡要,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乱推销资料,不得重利轻教。
八、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教育学生应善于引导,注意方式,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后进生,正确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勤于育人,不致使学生流失。
九、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法规,执行教育收费制度,不搞个人收费,不搭车、不加码、不巧立名目收费,禁止一切乱收费行为。
十、强化安全意识,严守安全底线。
教师不仅要做遵守安全规则楷模,更重要的是要对学生时时讲安全,事事想安全,处处保安全,确保人人安全,安全人人。
十一、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见成效,行政值日领导每天负责督促落实,月月检查,每期评选优秀工作者五名。
十二、上述师德师风及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一律与评优晋职、认资竞聘挂购,实行阶段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1、不准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或有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讥讽、歧视、侮辱学生;
3、不准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4、不准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5、不准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6、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7、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或随意拖堂,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
8、不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
教师八不准师德师风
1.加强与家庭、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营造有利于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环境。
2.定期开展家长开放日、家访等活动,增进家长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3.邀请社会人士参与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十一、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
1.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体系,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3.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损害学生合法权益。
4.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影响教育教学秩序。
5.不准参与赌博活动,损害教师形象。
6.不准在教学活动中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7.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8.不准违反教育教学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三、师德师风建设措施
1.加强师德师风教育:组织教师深入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政策法规,提高教师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素养。
八、师德师风建设的持续改进
1.学校要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方案。
2.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师德师风建设的研究与实践,探索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师德师风建设新途径。
3.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九、师德师风建设与教育教学相结合
2.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引导教师重视职业道德修养。
3.为教师提供更多专业发展机会,鼓励教师参与教育科研和学术交流,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水平。
二十、师德师风建设的总结与展望
1.定期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经验教训,为未来工作提供借鉴。
2.结合教育发展趋势和社会需求,不断调整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策略,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幼教师德师风管理制度
幼教师德师风管理制度幼教师德师风治理制度1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立,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切实把“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落实到教育教学中去,培育有抱负、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立者和接班人,特制订此项工作的检查、考核及嘉奖制度。
一、全体教师应当自觉履行教师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依法治教。
二、自觉形成良好的师德风范,加强师德修养,树立“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形象,以标准的言行参加社会活动,在社会上发挥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
三、育人先育已,教育行为要注意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办公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和教学“六仔细”等治理制度,教师应严于律已,以身作则,不擅离职守,上课不使用手机、不吸烟,严谨治学,不弄虚作假等。
四、全体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教学教研中发挥榜样带头作用,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五、全体教师应听从组织安排,愿意承受学校分工,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应保质保量准时完成。
六、全体教师应严格听从学校治理,改正自由散漫的作风,值日要准时到位,值班应履行职责。
七、全体教师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风气,不以教谋私,不以教谋财,不向学生吃拿卡要,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乱推销资料,不得重利轻教。
八、教师应当关怀、爱惜学生,敬重学生人格,教育学生应擅长引导,留意方式,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卑视、污辱后进生,正确培育学生的道德情感,勤于育人,不致使学生流失。
九、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法规,执行教育收费制度,不搞个人收费,不搭车、不加码、不巧立名目收费,制止一切乱收费行为。
十、强化安全意识,严守安全底线。
教师不仅要做遵守安全规章楷模,更重要的是要对学生时时讲安全,事事想安全,到处保安全,确保人人安全,安全人人。
十一、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见成效,行政值日领导每天负责催促落实,月月检查,每期评比优秀工五名。
十二、上述师德师风及行风建立有关规定,一律与评优晋职、认资竞聘挂购,实行阶段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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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家庵小学贯彻落实《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
规定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赣教师字﹝2006﹞14号)颁发以来,全县各中小学校认真组织教师贯彻执行“八不准”规定,强化教师管理,规范从教行为,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师德建设年活动,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以身垂范、以德施教、关爱学生的良好风气初步形成,和谐向上、充满爱心和生机活力的安义教育正在显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在个别教师中违反“八不准”规定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突出表现为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搞有偿家教、歧视侮辱或体罚学生,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提升我县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树立安义教师和教育的良好形象,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经局行政会研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通知如下: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校要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通知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
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八不准”作为学校的一项长期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
2.广泛宣传,深入学习。
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八不准”的内容、要求和重要意义;要以教师为主体,组织各种座谈会、报告会或师德论坛;要开展“八不准”专题学习,把学习“八不准”作为今年教育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八不准”,让每位教师都牢记并自觉遵守“八不准”。
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3.健全制度,强化监督。
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把教师执行“八不准”的情况记入教师档案,将其作为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要建立师德舆论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布教师职业道德违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进行监督和评议,县教体局将不定期地抽查并通报各学校教师师德建设情况。
4.明确责任,严肃纪律。
学校校长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师德建设负首要责任。
对违反“八不准”问题突出且屡禁不止的中小学校,将严肃追究所在学校校长和有关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校长应引咎辞职或者予以免职。
对违反“八不准”的教师,要及时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行政诫免、告诫、核减绩效工资、调整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失职的,撤消其教师资格,影响恶劣的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