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辛家庵小学贯彻落实《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

规定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赣教师字﹝2006﹞14号)颁发以来,全县各中小学校认真组织教师贯彻执行“八不准”规定,强化教师管理,规范从教行为,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师德建设年活动,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以身垂范、以德施教、关爱学生的良好风气初步形成,和谐向上、充满爱心和生机活力的安义教育正在显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在个别教师中违反“八不准”规定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突出表现为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搞有偿家教、歧视侮辱或体罚学生,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提升我县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树立安义教师和教育的良好形象,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经局行政会研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通知如下: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校要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通知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

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八不准”作为学校的一项长期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

2.广泛宣传,深入学习。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八不准”的内容、要求和重要意义;要以教师为主体,组织各种座谈会、报告会或师德论坛;要开展“八不准”专题学习,把学习“八不准”作为今年教育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八不准”,让每位教师都牢记并自觉遵守“八不准”。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3.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把教师执行“八不准”的情况记入教师档案,将其作为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师德舆论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布教师职业道德违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进行监督和评议,县教体局将不定期地抽查并通报各学校教师师德建设情况。

4.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学校校长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师德建设负首要责任。对违反“八不准”问题突出且屡禁不止的中小学校,将严肃追究所在学校校长和有关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校长应引咎辞职或者予以免职。对违反“八不准”的教师,要及时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行政诫免、告诫、核减绩效工资、调整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失职的,撤消其教师资格,影响恶劣的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