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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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总结和下年意见

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总结和下年意见

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总结和下年意见摘要:本文对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了总结和评估,并提出了下一年需要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主要包括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

一、引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为夫妻提供节育和生育的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

准确、安全、便捷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推动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总结了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经验和问题,并提出了下一年需要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二、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总结1.加强宣传教育在2024年,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了对计划生育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册、交流会等形式向广大夫妻介绍了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

同时,还开展了多种宣传活动,如讲座、培训班等,提高了夫妻的计划生育意识和相关知识水平。

2.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在2024年,各级医疗机构加强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能力建设,提高了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通过引进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提供多种计划生育方法的选择,满足了不同夫妻的需求。

同时,还加强了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了技术服务的专业水平。

3.加强监督管理在2024年,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加强了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了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监测体系。

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进行了定期的考核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加强了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投诉举报处理,保障了夫妻的合法权益。

三、下年改进意见和建议1.加强宣传力度下一年应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夫妻普及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

可以利用社交媒体、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吸引年轻人的关注,提高他们的计划生育意识。

2.提升技术服务水平下一年应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水平,引进更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提供更多、更好的计划生育方法选择。

同时,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素养提升,提高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3.加强监督管理下一年应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更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监测体系,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考核力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总结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总结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总结一、引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工作,旨在引导和协助人们合理规划生育,维护人口平衡发展与家庭幸福。

本文将对我所在单位进行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工作概况1. 工作内容和范围在过去一年中,我所在单位开展了多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包括宣传教育、咨询指导、避孕服务、不孕不育诊治等方面。

我们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已婚夫妇、准备结婚的年轻人、特殊群体(如病残人士)等。

2. 工作成绩通过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我所在单位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其中,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扩大,咨询指导服务不断增加,避孕服务的覆盖面逐步扩大,不孕不育治疗方案得到优化。

三、存在问题1. 宣传力度不够尽管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但仍然存在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

有的市民对计划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了解不深,存在误解和疑虑,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2. 咨询指导服务不够个性化目前,我们的咨询指导服务主要是一对多的方式,无法满足部分市民对私人问题的咨询需求。

我们应该探索机制,提供更个性化、专业化的咨询服务。

3. 避孕服务不够细致在避孕措施方面,我们的服务主要集中于宣传普及和提供一般性的避孕方法,对于部分需要特殊避孕措施的人群关注不够,需要加强这方面的服务。

4. 不孕不育诊治方案待优化虽然我们已开展不孕不育诊治服务,但在诊断和治疗方案上仍存在不足。

我们应拓宽技术渠道、提供高品质的不孕不育服务,同时加强与医院的合作,提升诊疗水平。

四、改进建议1.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开展专题讲座、制作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对计划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的宣传力度,为市民提供更全面、准确的信息,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观念。

2. 推进个性化咨询服务拓展咨询方式,包括电话咨询、在线咨询等,提供专业人员指导,为市民解答疑问和提供个性化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建议。

3. 拓宽避孕服务渠道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等的合作,提供各类避孕措施的咨询和服务,推广特殊人群的避孕方法,确保避孕服务全面细致地进行。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提供包括避孕、妊娠确认、人工流产、人工授精、辅助生殖技术等多种技术手段和服务,使人们能够有意愿、有能力地控制生育并保障健康。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质量提升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于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人口结构优化、实现人口红利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人口增长对能源、环境、粮食安全等方面带来很大压力。

而通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可以帮助人们做好生育计划,避免超生和负担过重的家庭经济压力,从而实现人口增长控制。

此外,通过优化人口结构,可以促进人口红利发挥。

优化人口结构指的是通过优生优育、引导人们逐渐提高生育观念,实现男女比例平衡、降低新生儿死亡率、推广留守儿童照护等方式,促进社会发展,实现人口长期稳定。

其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于保障妇女健康、促进妇女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妇女在生育方面承担着很大的家庭和社会压力。

而通过提供科学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可以使女性避免妊娠风险和生育不良后果,保障妇女身体健康和生育权利。

此外,来自社会各界的解释和宣传也非常必要,让大众了解到男女平等的重要性,并且早期预警提醒也是不可缺失的。

最后,要注意强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科学性、稳定性、可持续性。

首先,科学地推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需要根据人口统计和生育策略实际情况,确定避孕措施和生殖方式的选择、人群流动性和流向、服务站布点和覆盖面积等具体问题。

其次,可以通过重视人力资源建设,为夫妇提供专业的咨询和诊疗服务,从而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稳定性。

最后,要抑制假冒伪劣、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可持续性。

总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于人口问题的解决,尤其是妇女健康和平等问题,为人口质量提升、推动以人为中心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这也提醒我们在保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前提下,要进一步强化完善配套政策和法规、科学地开展宣传教育,以及进一步提高人口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当前家庭健康管理中对保证婴儿健康发育,提高夫妻性服务质量,实现理想生育情况的有效技术服务。

它主要包括精液分析、辅助生殖技术、优生保健、产前筛查和孕期管理等多种服务内容。

一、精液分析精液分析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最常用的服务。

它针对夫妻中精子数量及质量状况进行有效检测,可以为夫妻选择科学合理的生育方案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精子数量、活动力及形态等多方面指标,可以准确鉴定夫妻达到最佳生育状况所需要的措施。

二、辅助生殖技术随着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也在不断完善。

辅助生殖技术有助于帮助治疗不孕症的夫妻,是男性或女性不育症患者获得子宫的一种有效方法。

辅助生殖技术还可以实现个体的自我繁殖,从而达到计划生育的目的。

三、优生保健经过优生保健技术服务可以显著提高孩子的身体、智力及心理素质,使孩子在新时代社会竞争中脱颖而出。

优生保健服务一般包括孕前和孕期健康管理、新生儿体格检查,便秘、肥胖或遗传性疾病等等,能有效保障夫妻及婴儿健康,实现理想怀孕计划。

四、产前筛查产前筛查可以有效诊断婴儿是否存在不良遗传家系情况、出生缺陷及其他可疑情况,并及时提供救治和建议。

与此同时,它还可以通过皮肤触诊法或是B超等技术,发现胎儿可能存在的畸形或病变情况,作出相应的治疗诊断。

五、孕期管理孕期管理也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重要的一环。

它既可以帮助夫妻掌握孕期的饮食、锻炼以及心理和情感状况的变化,有助于引导两人面对宝宝出生的激动心情,又能为宝宝到来做好准备,有利于宝宝健康发育。

综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可以有效的帮助夫妻规划生育状况,保障宝宝健康发育,同时给夫妻提供更好的性服务质量,从而实现理想的生育计划。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是指国家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

它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促进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内容。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通过科学技术手段,为夫妇提供生育控制、生育保健、生育指导等服务。

其中包括生育咨询、生育检查、生育手术、避孕药具的提供和使用指导等内容。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为夫妇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服务,保障其生育权益。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关执业资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服务质量和安全。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宣传。

政府部门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的宣传,普及生育知识,提高夫妇的生育意识和避孕意识。

同时,要积极引导夫妇科学合理地进行生育规划,推动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

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保障。

国家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投入和支持,建立健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同时,要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具备专业的技能和道德素质。

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服务质量不达标的机构,要依法进行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

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发展。

国家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政策支持和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多元化发展。

同时,要加强科研力量和技术创新,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水平和效果。

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意义。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保障人民群众生育权益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努力,推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健康发展。

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

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

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促进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相互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人员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坚持科学、合法、安全、自愿、全面的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

第四条国家鼓励并支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促进计划生育技术的进步与应用。

第五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主体是妇女和家庭,他们有权参与并决定自己的生育计划,有权知情、自主选择和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第六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登记。

第七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加强风险管理,确保服务过程中不造成妇女和家庭的身体和心理伤害。

第八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严禁泄露、非法收集或滥用个人信息。

第九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服务收费制度,明确收费标准,公示服务项目和费用,不得乱收费、加价或变相收费。

第十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和监测,接受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三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第十一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服务对象的权益。

第十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不断提升专业素质,接受岗位培训和教育,保持与时俱进的知识和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到技术操作精准、服务态度亲切、语言表达准确、信息发布及时。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和滥用。

第十五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自身健康状况符合从业要求,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社会进步,计划生育成为了现代社会中一个重要且必不可少的话题。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作为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口控制和家庭规划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意义、发展现状以及面临的挑战。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意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意义在于确保人口数量和质量的协调发展,促进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进步。

首先,通过提供科学、合理的避孕措施和性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够帮助家庭实现合理的生育计划,避免因人口过多而导致的社会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恶化。

其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够提高妇女的身体健康和生育安全水平,减少因流产和生育所带来的健康风险和困扰。

此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还能够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和教育发展,为下一代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发展现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发展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存在差异,但总体趋势是不断向着科技化和全面化发展。

首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已经从传统的避孕措施,如避孕药物和避孕套,发展到更加科学和高效的各种避孕方法,如宫内节育器和避孕植入剂等。

其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还涉及到生育的各个环节,包括生育前的婚前保健、生育期间的产前检查和孕期保健,以及生育后的产后护理和优生优育指导等。

此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还逐渐融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医疗保险和相关补贴,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和覆盖范围。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面临的挑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普及和推广仍然存在一定的难度,需要通过加强对人口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认识和接受程度。

其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覆盖范围和质量不均衡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些偏远地区和贫困家庭往往缺乏必要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供应。

此外,一些非法的人口控制手段和乱象也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需要加强监管和法律保护。

总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作为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人口控制和家庭规划至关重要。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是为了规范和促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维护国家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的合理结构和数量控制而制定的。

本条例适用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范围。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生育咨询、生殖健康检查、生育指导、生育技术操作等服务内容。

生育咨询是指对婚育年龄夫妇进行生育政策宣传、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等相关工作;生殖健康检查是指对夫妇进行生殖系统的健康检查,评估生育风险;生育指导是指对夫妇进行生育意愿的调查、分析,提供合理的生育指导建议;生育技术操作是指对夫妇进行生育技术手术操作,包括不育症的治疗、生育手术等。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要求。

1.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生育咨询、生殖健康检查、生育指导、生育技术操作等专业人员,保证服务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2.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生育政策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生育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依法履行生育义务。

3.服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生育政策,不得擅自进行超生手术或其他违法违规操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生育技术操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避免对夫妇身体造成不良影响。

5.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一位接受生育技术服务的夫妇进行详细记录,保障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

1.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其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2.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公开服务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

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法律责任。

对于违法违规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服务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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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条件(试行)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准入基本条件。

按相应的条件、职责和任务分二级,应用麻醉镇痛技术终止早期妊娠吸宫,因其特殊要求,单独制定基本标准。

一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条件《一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条件》适用于申请开展基本计划生育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一级计划生育技术:终止早期妊娠(负压吸宫),安取宫内节育器。

一、机构条件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含妇产科或计划生育。

二、人员配备技术人员配备2—4名。

其中至少有一名医师,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乡镇卫生院可为执业助理医师),持有执业医师证(妇产科或计划生育),并取得《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合格证》,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具体项目与机构申请许可的项目一致。

护士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三、工作场所和工作用房基本要求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设有门诊、手术区、术后休息室等。

(一)门诊独立设置诊断室,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负责计划生育咨询、避孕节育医学检查工作。

(二)门诊手术区1.三区划分有明确的标志和物理隔断,由外向内依次设:非限制区:手术病人入室区、工作人员更衣更鞋区、术后休息间、卫生间、污物间(用后物品处理间)等;半限制区:办公室(区)、清洁库房;限制区:洗手间(区)、手术室、无菌物品存放间(或无菌物品存放柜)。

手术室,面积16平方米以上,设一张手术床,双通道出入(有条件的设置单独的污物通道);如设置两张手术床,则面积大于20平方米。

水磨石或地砖地面,墙面和天花板及边角光滑便于清洁消毒;空气流通,光线充足;活动门。

手术区远离茅厕、垃圾堆、畜厩、污水沟等污染源5米以上。

四、基本设备(一)诊断室1.诊断桌、椅、检查台、妇科检查床。

2.妇科检查用品:清洁臀垫、手套、窥阴器、冲洗及消毒用品;生理盐水、载玻片、棉签、宫颈刮片及试剂等。

3.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表、登记表册、病历等。

(二)门诊手术间妇科手术床(一张)、会阴冲洗设备、单头冷光手术灯、空气消毒设施、无菌物品器械柜、移动器械台、电动吸引器、手术圆凳、污物桶、筛网、量杯、污物桶及污物处理设备、取暖和降温设施、放置宫内节育器包和人工流产包(各2个以上,包括布类、器械)(三)必备抢救设施和药品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注射器、输液器具氧气瓶(袋)、急救药品箱(柜)。

急救药品:缩宫素注射液、米索前列醇片、卡前列甲酯栓、羟乙基淀粉注射液或琥珀碱明胶注射液、酚磺乙胺注射液、氨甲苯酸注射液、硫酸阿托品注射液、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盐酸多巴胺注射液、去氧(去甲)肾上腺素、地西泮注射液、盐酸氯丙嗪注射液、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碳酸氢钠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10%葡萄糖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维生素C注射液、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盐酸异丙嗪注射液等。

五、规章制度1.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各科室工作制度。

2.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手术常规》和受术者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3.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各种登记制度,使用全市统一的病历登记本。

4.抢救、会诊、转诊及登记制度。

5.差错事故报告、登记、讨论制度。

6.定期消毒及登记制度。

以上制度都有相应的组织保证措施六、技术要求1.严格掌握手术禁忌症和适应症。

2.按照规范做好术前准备和术中、术后监护。

二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条件《二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条件》适用于申请开展基本计划生育服务的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未评等级的县级医疗机构等。

二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终止早期妊娠(负压吸宫、药物流产),安取宫内节育器、输卵(精)管绝育术、皮下埋置避孕术、终止中期妊娠手术、输卵(精)管吻合术。

一、机构条件1.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含妇产科或计划生育。

2.具有成都市血液中心批准的临床用血资格3.如申请开展终止中期妊娠手术的机构,尚需同时取得《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证》(助产技术)资格。

二、人员配备技术人员至少配备4名,其中至少有2名医师,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持有执业医师证(妇产科或计划生育,男扎可以为泌尿外科),并取得《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合格证》(计划生育),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具体项目与机构申请许可的项目一致。

护士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三、工作场所和工作用房基本要求(一)门诊独立设置诊断室,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负责计划生育咨询、避孕节育医学检查工作。

(二)门诊手术区1.三区划分有明确的标志和物理隔断,由外向内依次设:非限制区:手术病人入室区、工作人员更衣更鞋区、术后休息间、卫生间、污物间(用后物品处理间)等;半限制区:办公室(区)、清洁库房;限制区:洗手间(区)、手术室、无菌物品存放间(或无菌物品存放柜)。

手术室布局流程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设一张手术床,面积16平方米以上。

如设置两张手术床,则面积大于20平方米。

水磨石或地砖地面,墙面和天花板及边角光滑便于清洁消毒;空气流通,光线充足;活动门,有纱窗。

手术区远离茅厕、垃圾堆、畜厩、污水沟等污染源5米以上。

(三)开展节育术手术,需有住院标准消毒手术间。

(四)开展终止中期妊娠手术,需有产房。

四、基本设备(一)诊断室1.诊断桌、椅、检查台、妇科检查床。

2.妇科检查用品:清洁臀垫、手套、窥阴器、冲洗及消毒用品;生理盐水、载玻片、棉签、宫颈刮片及试剂等。

3.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表、登记表册、病历等。

(二)门诊手术间妇科手术床(一张)、会阴冲洗设备、单头冷光手术灯、空气消毒设施、无菌物品器械柜、移动器械台、电动吸引器、手术圆凳、污物桶、筛网、量杯、污物桶及污物处理设备、取暖和降温设施、放置宫内节育器包和人工流产包(各2个以上,包括布类、器械)(三)必备抢救设施和药品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注射器、输液器具氧气瓶(袋)、急救药品箱(柜),开展无痛人流应具备相应气管插等心肺复苏设备。

急救药品:缩宫素注射液、米索前列醇片、卡前列甲酯栓、羟乙基淀粉注射液或琥珀碱明胶注射液、酚磺乙胺注射液、氨甲苯酸注射液、硫酸阿托品注射液、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盐酸多巴胺注射液、去氧(去甲)肾上腺素、地西泮注射液、盐酸氯丙嗪注射液、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碳酸氢钠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10%葡萄糖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维生素C注射液、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盐酸异丙嗪注射液等。

(四)住院消毒手术间:面积大于20平方米,布局和设置符合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室内应有调温、控湿设备,足够的电源接口,便于使用。

(五)住院产房:要求同助产技术基本条件中产房的要求。

五、规章制度1.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各科室工作制度。

2.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手术常规》和受术者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3.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各种登记制度,使用全市统一的病历登记本。

4.抢救、会诊、转诊及登记制度。

5.差错事故报告、登记、讨论制度。

6.定期消毒及登记制度。

以上制度都有相应的组织保证措施六、技术要求1.按照国家计生委、卫生部手术分级管理要求开展相应手术。

2.严格掌握手术禁忌症和适应症。

3.按照规范做好术前准备和术中、术后监护。

应用麻醉镇痛技术开展终止早期妊娠负压吸宫的基本条件《应用麻醉镇痛技术开展终止早期妊娠负压吸宫的基本条件》适用于申请开展应用麻醉镇痛技术开展终止早期妊娠负压吸宫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在符合《二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并同时符合以下要求:一、人员配备(一)施术医师至少2名医师,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持有执业医师证,并取得《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合格证》(计划生育),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其中至少1名医师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二)麻醉医师至少1名以上专职麻醉医师,持有麻醉专业执业医师证书。

能独立承担全身麻醉,能对受术者进行术中全程监护,术后麻醉恢复期的监护。

能独立处置术中、术后突发的麻醉意外的抢救。

(三)护理人员至少2名以上,取得护理执业资格,熟悉抢救药品的使用,能配合麻醉医师进行急救。

二、设备要求除常规计划生育技术常规设备外,尚需以下设备:(一)麻醉机(简易呼吸囊、面罩)(二)喉镜(三)人工气道(气管导管、口咽通气道、喉罩、鼻咽通气道)(四)供氧设备(中心供氧或氧气瓶)(五)吸痰器(或负压吸引器)、吸痰管(六)心电监护仪(必含氧饱和度监测)(七)自动测血压装置(或血压计)(八)心脏除颤仪三、麻醉药物和抢救药品要求(一)麻醉药品麻醉药品储备和使用应符合国家麻醉药品的相关规定。

不推荐吸入麻醉制剂。

建议静脉麻醉药和镇痛药物联合使用。

推荐丙泊酚复合芬太尼或舒芬太尼。

不推荐使用氯胺酮、地西泮和哌替啶。

(二)抢救药品除常规抢救药品外,尚需配备纳洛酮、氟马西尼、10%葡萄糖酸钙、麻黄碱、去甲肾上腺素、硝酸甘油、氧化琥珀胆碱、氨茶碱、甘露醇、50%葡萄糖等四、规章制度1.术前麻醉评估制度。

2.严格执行麻醉受术者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3.严格执行术前禁食、禁饮制度。

4.严格执行术中麻醉监护制度,严禁1名麻师同时监护多台手术。

5.严格执行麻醉术后评估制度。

以上制度都有相应的组织保证措施五、技术要求1.按照国家计生委、卫生部手术和麻醉分级管理要求开展相应手术。

2.严格掌握手术禁忌症和适应症。

3.按照规范做好术前准备和术中、术后监护。

4.具备心肺复苏急救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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