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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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特别提示:除死亡销户支取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业务外,其他提取住房公积业务应由缴存职工本人办理,如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加盖提取人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三个工作日到帐。
一、销户提取: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提取情形需提供的资料
离退休1、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离休、退休有效证明原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
调离本市不需转到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1、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调动证明原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
需转到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1、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调动证明原件;
3、异地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原件(需注明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开户银行、账号、开户名称);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1、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
出国、出境定居的1、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和当地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外国、港、澳、台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1、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填写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余额低于20000元(含)由死者所在单位按规定格式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如死者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明原件;余额高于20000元的,出具公证书或法院相关文书原件;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死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5、死者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证明可为医院的死亡通知书、殡葬费收据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
6、提供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受遗赠人或受遗赠权应经公证部门公证或法院判决
二、部分提取: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部分提取手续:
提取情形需提供的资料
购房商品房
(凭产权证)1、或、契税发票或不动产销售发票、增值税发票原
件;
2、需将契税、物业维修基金计入购房总价款的还需提供契税、物业维修基金发票原件;
3、车库(车位)提取的,需提供车库(车位)的或、或合同 (协议)、税务发票或全额收据原件;
4、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或证系配偶名字登记或夫妻双方均需支取,还需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
提示:①2010年7月1日后取得或的本人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2010年7月1日之前的只能提取一次;
②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含契税、物业维修基金、同一小区购房车库或车位);
③缴存职工的子女(或父母)在2010年7月1日后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一次,需提供子女(或父母)身份证和子女与父母关系相关证明;
④同一套房先取后贷的,提取后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少于5000元,且提取总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商品房
(凭备案合同)1、已备案的原件、首付款收据(或不动产销售发票、契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原件;
2、需将契税、物业维修基金计入购房总价款的还需提供契税、物业维修基金发票原件;
3、车库(车位)提取的,需提供车库(车位)的或、或合同 (协议)、税务发票或全额收据原件;
4、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合同系配偶名字登记或夫妻双方均需支取,还需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
提示:①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②同一套房先取后贷的,提取后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少于5000元,且提取总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③凭网签备案购房合同提取的只能提取一次。
拆迁安置房1、拆迁安置协议、增加面积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原件;
2、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拆迁协议系配偶名字登记或夫妻双方均需支取,还需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
提示:提取额度不超过增加面积总房价款。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1、已取得产权的:或、房款收据原件;
2、未取得产权的:、、、、、、购房合同(协议)以及房款收据原件。
3、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登记系配偶名字登记或夫妻双方均需支取,还需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
提示: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房改购房1、或原件;
2、产权部门出具等房款证明文件、房款收据原件;
3、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登记系配偶名字登记或夫妻双方均需支取,还需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
提示: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物业管理费1、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或原件;
2、物业管理费收款收据原件;
3、缴存人身份证(如购房人系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系未成年人的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
提示:①提取额度不超过近12个月物业管理费之和;
②只能提取本人及配偶的账户余额,
③物业管理费收款非税务收据的按实际发生费用金额核定且最高月提取限额为每平方元。
建房
1、已取得产权的:或、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原件;
2、未取得产权的:或(翻建职工提供)、、、、、在建工程项目立项批复、总平面图、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原件;
3、村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未取得产权的:应提供乡镇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