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变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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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xxx中心支公司2018年度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变更的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xxxxx市中心支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反洗钱各项工作,有效预防洗钱活动,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反洗钱领导小组名单及各部门反洗钱工作职责变更报告如下。

一、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xxx(总经理)

副组长:xxx(副总经理)

组员:各区县支公司、公司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综合管理部xxx、财务部xx、销售管理部xxxx、理赔中心xxxx、个销业务部xxx、银保部xxx、xxxxxxxxxxxxxxxxxxx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反洗钱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部署和开展,指导反洗钱工作小组各项工作的实施和执行。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工作小组工作,并协同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开展各项反洗钱工作。

反洗钱联系人:xxxxxxxxxxxxx,具体负责与人民银行的工作联系及公司反洗钱的推动和实施,联系手机:xxxxxxxxxx,座机:xxxxxxxxxxxxx。

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以下职责。

1.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反洗钱工作;

2.研究制定反洗钱工作规划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研究反洗钱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及对策;

4.定期或临时召集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就公司反洗钱工作如何有效开展、怎样解决问题等进行讨论决定。对工作小组拟定的反洗钱工作制度进行审议;

5.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公司所辖支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反洗钱工作;

6.对公司及所辖机构反洗钱牵头部门与人员给予工作支持并评估成效。

7.协助人民银行、公安、司法机关等反洗钱组织开展工作;

8.落实人民银行、监管部门、总、分公司合规部对反洗钱领导小组其他工作要求。

三、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是负责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公司各部门及辖内分支机构反洗钱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和推动。公司各部门和全辖机构应积极配合,保证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反洗钱工作。

综合管理部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组织公司反洗钱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的起草制定,并向当地人民银行进行报备;

2.负责反洗钱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协调;

3.负责及时向当地人行、总公司合规部报备分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变更情况。

4.负责组织对公司内执行反洗钱规章制度等情况的检查、监督,以及组织反洗钱内部审计工作;

5.负责组织全司员工反洗钱教育和培训;

6.负责组织、落实公司各项反洗钱宣传工作;

7.负责对大额和可疑交易的核实、认定、协查;

8.负责各类洗钱案件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并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对涉嫌洗钱犯罪案件的侦查;

9.负责与人民银行联系沟通,并报告反洗钱工作情况;

10.根据要求对大额和可疑交易报表数据进行分析,为完善相关业务管理流程提出建议;

11.负责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内外反洗钱工作动态,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12.负责完成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公司各条线管理部门反洗钱工作职责及分工。

(一)财务部

负责落实、监督财务环节的反洗钱操作,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财务环节反洗钱工作实施细则,并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对涉及反洗钱工作的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如识别发现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应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要求,在规定时间、按规定办法上报。

(二)销售管理部

1.负责在承保、退保环节开展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并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做好反洗钱客户信息采集表的收集、整理、归档。

2.对承保、退保环节涉及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有效地识别,如识别发现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应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要求,在规定时间、按规定办法上报;

3.负责检查中介代理环节中涉及反洗钱约定及协议的签订情况,并督促各机构渠道管理人员对代理业务中收取反洗钱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

(三)理赔中心

负责在理赔环节开展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及时做好反洗钱客户信息采集,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做好反洗钱客户信息采集表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对该环节涉及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有效的识别,如识别发现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应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要求,在规定时间、按规定办法上报。

五、各区县支公司及本部各销售部门反洗钱工作职责。

1.认真履行反洗钱法赋予的“尽职调查”义务,按照反洗钱法要求对达到识别要求的客户,收集、整理客户身份信息采集;

2.各支公司、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机构、部门监督、检查、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3.负责监督并发现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案件,并及时向公司反洗钱联系人报告;

4.按照中支公司各条线部门要求进行反洗钱工作;

5.负责支公司反洗钱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

6.负责组织支公司员工反洗钱教育、培训、宣传工作;

7.各区县支公司负责与当地人民银行联系沟通,并报告反洗钱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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