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术馆展览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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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术馆展览协议书

甲方:浙江美术馆

乙方:

第一条展览项目要点:

1、展览名称:

2、展览场地:

3、展览面积:

4、展览类别:个展□联展□外展□其它□

5、作品件数:

6、主办单位:

7、承办单位:

8、双方承诺展品内容及宣传方式必须尊重中国国情并符合中国法律有关规定。

第二条展览时间

展期共天,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展览场地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协议、收回场地:

1、乙方擅自将场地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甲方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有损坏展览场地行为的;

4、乙方未在展览前支付展览实施费的。

展期满后,应按时撤展。如乙方逾期不撤出展品,甲方有权代为撤展并存放相应仓库,并收取滞留代管费用。期间展品若有损耗,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项目申报

1、需要申报的展览项目,乙方应先向文化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

实施展览。

2、如由甲方申报,乙方须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供作品

清单、图像资料及相关文字材料(展览背景、展览图片、艺术家简介)。

3、如乙方自行申报,有关材料需交甲方备案。

4、乙方要确保展出作品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展品运输

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要求甲方代为解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于展期结束之日将展品运离甲方。展品运输途中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展品保险

甲方在展览期限内对展览作品的安全负责。运输途中及展览期间保险由乙方负责。参展作品如遇人力不可抗力或保险契约项目外之事而导致损坏者,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设计制作与布展、撤展

1、乙方委托甲方负责该展览的请柬、图录、展标、展签、广告、吊

旗的设计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提供制作资料。乙方若自行制作,须于年月日前提交样稿由甲方审查后实施;

2、该展展品于年月日起进场布展,闭幕后于年

月日前完成撤展;

3、乙方将派遣名工作人员监督展品开箱、布展、撤展和装箱工

作,甲方将提供必要的人力协助和技术条件,以确保上述工作的顺利进行;

4、乙方须确保展品及相关内容均与申报材料一致,不作任何变更。

如有特殊的技术要求,须在本协议签署前向甲方声明并完成协商。

5、甲方承诺展览区域使用现有温湿度控制系统、照明系统、安防系

统,确保展品安全。

6、甲方承诺展示区域保持良好的秩序和整洁的环境。

7、甲方对场地进行维护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

第七条新闻发布与宣传工作

1、方负责召集新闻发布,甲乙双方共同制定议程并做好资料准备;

2、新闻发布:

时间:年月日时

地点:设备:

其他:

3、甲方负责在美术馆网站发布免费展览信息。

第八条开幕仪式

1、召集开幕仪式,甲乙双方共同制定议程并做好资料准备工作;

2、开幕仪式时间:

地点:

设备:

其他:

第九条教育推广

1、甲乙双方同意开展与展览相关的教育推广活动;

2、乙方委托甲方组织相关的讲座、研讨和导览;

3、乙方自愿授权甲方开发必要的衍生产品,代售相关图录和纪念品;

4、乙方未经许可不得在甲方区域内擅自开展其他活动或摆设销售摊

位;

5、为研究推广及教育所需,乙方提供的作品图像与文字数据,甲方

有权用于宣传、研究和相关出版物、衍生纪念品开发制作。

6、乙方向甲方提供展览画册本/套。

第十条展览实施费用项目(在相关项目“□”内打“√”,并填写相应费用):

□1、场地使用费:

□2、展标前言制作费:

□3、作品展签设计制作费:

□4、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费:

□5、户外吊旗设计制作费:

□6、请柬设计印刷费:

□7、导览图录编辑印刷费:

□8、设备器材使用费:

□9、作品装裱费:

□10、镜框租用费:

□11、展品运输费:

□12、陈列布臵劳务费:

□13、保险费:

□14、保卫费:

□15、新闻发布会务费:

□16、开幕礼仪费:

□17、学术研讨会费:

□18、展墙及展柜、展台制作费:

□19、展览服务费:

□20、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费用支付:

1、展览实施费项,共计元,在本协议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先支付40%,另外60%乙方于年月日一次性支付完毕。如未按此协议付款,本协议无效,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相关损失。

第十二条变更事宜

1、甲方变更展览时间和场地,须在一个月内通知乙方。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场地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场地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乙方若未按时付清展览实施费,除仍应在展品运出场地之前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相应违约金。

3、乙方在展览实施过程中造成甲方场地及设备设施毁坏的,应予以赔偿并支付修复费用。

4、场地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展览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浙江美术馆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XXX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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