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种安全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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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类安全目标责任书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丹阳小学

门卫安全目标责任书

甲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丹阳小学

乙方:门卫人员

乙方:

1、来客先办好登记手续,离校时填写离校时间。

2、各类物资需经学校有关部门证明或同意,方可出校门。

3、未经学校同意,外来人员不得在校内闲逛、游玩等。阻止商品促销员进校推销商品。

4、按时开关门,外来人员进出一律走边门(除车辆出入外),晚上8:00准时关校门。

5、发现有可疑之人在学校门口周围逗留,找学生衅事,应及时阻止,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处理。

6、晚上关校门之前必须巡视校园一周,做最后的安全检查。

7、节假日要严防不法分子破坏或损害学校公物。

8、工作期间,因擅自离岗而发生安全事故,须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责任期限:2013年8月23日至2014年8月23日

甲方(校长签字):乙方(门卫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丹阳小学

班主任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更好地执行学校安全管理细则,明确学生安全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认真学习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无故旷课或不明原因早退,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去向,并在10分钟内报告学校并及时通知家长。

三、教育学生课外活动(包括课间休息)不许追逐嬉闹、攀高下低或出校会客。保护自我,确保人身安全。

四、班主任应经常和家长沟通,了解学生表现、思想状况和身体状况,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进行特殊照顾,防止在各项活动中出现问题。

五、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状况,建立严格的班级点名制度,一旦发现学生缺勤,立即弄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六、本班学生在校内、放学、上学路上的安全管理,班上要有措施,有落实,尤其能确保本班学生不做诸如玩火等危险的事。

七、经常注意观察教室、卫生区、所辖范围内的电路是否安全,有无安全隐患,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学校进行处理。

八、密切观察教室动向,若发现异常(如墙壁倾斜或出现裂痕,房基下陷等)立即上报学校处理。紧要关头要挺身而出,沉着冷静,果断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学生安全。

九、参加学校或者班级组织的活动,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不能放任学生而不顾。

十、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遇不安全事故发生,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上报学校,若因班主任失职而有不安全事故发生,要追查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校长和各班主任签字后生效。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由班主任备查。

责任期限:2013年8月25日至2014年7月18日

校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丹阳小学

2013年8月25日

安全目标责任书(教导处)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堵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教导处制订本目标责任书:

(1)抓好教师教育观念转变和教育方法改进,力避教师不良行为造成的学生出走、心理畸变造成学生伤害等恶性事件。

(2)抓好学生教学实验安全,做好学校实验仪器室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

(3)严禁教师在教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重地焚烧易燃品。

(4)认真研究做好学校计算机校园网络安全的防护工作。

(5)对贵重物品存放重地等重要部门的门锁钥匙要专人掌管。

(6)及时巡查图书室、实验室、微机室等辖区内的用电及其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7)经常检查体育器械和设施的安全隐患,要求体育教师按规范对学生进行施教。

2.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如失火、失窃、师生伤亡等,对直接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年度考核不得参与评优。

3.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期限:2013年8月25日至2014年7月18日

校长(签字):教导主任(签字):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丹阳小学

2013年8月25日

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签订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教师自身安全责任

1、教师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酒后驾驶各种机动车辆。

2、教师外出时,要维护教师形象,注意人身安全。

3、教师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电,不擅自拆卸或安装各种电器设备。

4、教师在实验中,做到正确操作,按照实验室规章制度办事,切实保障师生的安全。

5、教师要安全上网,凡利用网络传播病毒、反动信息、色情信息等都是违法行为。

6、教师在业余时间,应不酗酒、不赌博,不参加不健康的活动。

二、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教师有责任向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2、教师在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3、课堂上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教育,防止意外发生。具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要予以特殊照顾。

4、任课老师是该堂课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责任期限:2013年8月25日至2014年7月18日

校长(签字)任课教师(签字):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丹阳小学

201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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