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偷税漏税手段有哪些
试论企业偷漏税手段及其防范
试论企业偷漏税手段及其防范
企业偷漏税并非个案,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财务知识欠缺的企业难免会采取相应的手段来避税。
以下提供一些企业常用的偷漏税手段及
建议防范措施。
1. 虚开发票、假借名义抵扣: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通过虚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发票来获得税收优惠,或借助家人、朋友等名义进行抵扣。
防范方法:企业应
该建立起税务风险预警机制,对纳税申报进行定期检查审核,对能够入账的发票开具
及时进行管理,对内部人员千方百计的偿还计划也要加以注意和审查。
2. 公司虚报综合所得以逃避企业所得税:企业虚报扣除项目或管理费用,以达到去税目的;企业通过内部互相转移资产、虚报股份转让价格,避税追责。
防范方法:
企业应建立高效的内部控制机制,进行内部审计,加强资产转移、股权转让的记录管理,以保障公司税收规范的开展。
3. 企业利用资金池缴纳关税:利用境外资金池实现境内间借贷,将利息计入境外公司利润,避税。
防范方法:应该加强对境外汇流、资金调拨的管理,对借贷、抵税
等情况进行逐个审核和把关。
4. 恶性竞争贿赂税务部门:企业为了省去一笔纳税,可能会聚集利益集团,通过贿赂税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来达到实现避税这一目的。
防范方法:重视企业的诚信,
加强对税务系统中工作人员的监督,强化反腐败工作,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
总之,事实证明,企业偷漏税的主要原因是社会责任感不强,经营财务问题存在,因此,加强企业自身建设,强化政策宣传,加强对企业财务、税务的管理是防范企业
偷漏税的有效措施。
公司偷税漏税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
公司在成立初期,凭借优秀的技术团队和良好的市场口碑,迅速在行业内崭露头角。
然而,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其偷税漏税行为也逐渐浮出水面。
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依法纳税,如实申报收入,不得隐瞒、少报、漏报税款。
然而,XX科技在经营过程中,却采取了各种手段逃避税款,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二、偷税漏税行为1. 虚开发票:XX科技在销售业务中,通过虚构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将部分销售收入转移到关联企业,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2. 隐瞒收入:XX科技在财务报表中故意隐瞒部分收入,未在税务机关申报,从而逃避纳税。
3. 虚列支出:XX科技在成本核算中,虚构或夸大各项支出,如虚列工资、福利、招待费等,以达到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的目的。
4. 关联交易转移利润:XX科技通过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到关联企业,降低自身的应纳税所得额。
三、案件调查2018年,税务机关接到举报,对XX科技进行了调查。
经过深入调查,税务机关发现XX科技存在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涉及金额巨大。
税务机关依法对XX科技进行了税务稽查,查实其偷税漏税事实如下:1. 2008年至2018年,XX科技通过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共计1000万元。
2. 2009年至2018年,XX科技通过虚列支出、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等手段,少缴企业所得税共计800万元。
四、法律后果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税务机关对XX科技作出了如下处理:1. 追缴税款:税务机关责令XX科技补缴少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共计1800万元。
2. 加收滞纳金:税务机关对XX科技少缴税款部分,按日加收滞纳金。
3. 罚款:税务机关对XX科技偷税漏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共计900万元。
4. 移送司法机关:税务机关将XX科技偷税漏税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企业偷税漏税常用的60种手段和技巧
企业偷税漏税常用的60种手段和技巧一、销售收入方面〔销项税额〕〔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那么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
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
〔二〕原材料转让、磨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帐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三〕以“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那么把质保金长期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
〔五〕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
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局部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
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帐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局部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
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
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
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八〕返利销售。
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 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 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局部. 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 并按时付完货款, 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
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
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帐外经营。
〔九〕折让收入。
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
按照税法规定,在发票上注明折让数额的,按实际收款记收入,。
企业偷税漏税常用的60种手段和技巧
企业偷税漏税常用的60种手段和技巧一、销售收入方面(销项税额)(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
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
(二)原材料转让、磨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帐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三)以“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
(五)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
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
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帐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
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
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
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八)返利销售。
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 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 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 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 并按时付完货款, 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
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
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帐外经营。
(九)折让收入。
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
按照税法规定,在发票上注明折让数额的,按实际收款记收入,。
企业偷税漏税总结
企业偷税漏税总结引言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法地采取一些手段进行偷税漏税的行为。
这些恶意行为严重破坏了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益性,不仅损害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损害了其他诚实纳税企业的利益。
本文旨在对企业偷税漏税的现象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 企业偷税漏税的常见手段1.1. 虚报成本虚报成本是企业偷税漏税的常见手段之一。
企业可以通过夸大成本金额,减少利润,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虚报成本的方式包括虚构虚报进货、违规采购、虚设费用等。
1.2. 虚开发票虚开发票是企业偷税漏税的另一种手段。
通过与自己串通的发票代开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企业可以减少纳税金额,从而达到偷税的目的。
虚开发票需要与内外部人员勾结,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1.3. 低报利润低报利润是企业偷税漏税的一种常见手段。
企业可以通过低报利润、低报销售额等方式,减少应纳税款的金额。
这种方式在行业中较为普遍,一般是通过在交易过程中,虚设财务账目,不真实记录收入。
1.4. 境外转移定价一些跨国企业通过境外转移定价手段,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地区或者避税天堂国家,以减少应纳税款。
这种行为通常需要大量复杂的交易、资金流动和关联方交易,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2. 企业偷税漏税的危害企业偷税漏税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对社会和其他企业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危害。
首先,企业偷税漏税破坏了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影响了其他企业的正常经营。
在同样的市场条件下,偷税漏税的企业可以通过减少纳税额来降低成本,从而在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
其次,企业偷税漏税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国家依靠税收收入来提供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
企业偷税漏税导致财政收入减少,国家的公共服务能力会受到严重影响。
另外,企业偷税漏税也给经济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税收是建设现代经济的重要支撑,偷税漏税行为削弱了国家财政稳定性,影响了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企业偷税漏税手段及其防范
企业偷税漏税手段及其防范
企业偷税漏税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法:
1. 做假账:企业通过虚构收支、伪造凭证和账单等方式,隐瞒或减少收入、虚增成本等手段来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
2. 跨省结算:企业为逃避高税负地区的税收监管,将业务转移到税负较低的地区进行结算,从而获得不少的税收优惠。
3. 报销发票不实:企业收到一些与实际业务并不符的发票,会将其作为合法的发票入账并报销从而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
4. 转移利润:企业通过将利润转移至海外或其他关联公司,从而实现避税或者减税的目的。
为了防范企业偷税漏税,在税务管理方面,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税收监管力度:政府可以通过增加税务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加强税收监管,预防企业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
2. 制定更加严格的税收政策:政府可以针对企业偷税漏税行为加强惩罚力度,同时制定更加严格的税收政策,将“漏税难度”最大化。
3. 加强税务部门的服务:税务部门可以加强与企业沟通合作,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税务咨询和服务工作,促进企业纳税自觉性的提高。
4. 宣传企业合法纳税意识:政府可以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工作,让企业加强意识,积极主动地合法纳税。
企业偷税漏税的常用手段有哪些
企业偷税漏税的常用手段有哪些企业偷税漏税的常用手段有哪些一、利用税目进行偷税1、残次品、等外品及联产品、副产品销售收入,不作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2、废品及下脚料销售收入,不作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3、自制产品或半成品自用,降价处理或不作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4、企业下属分支机构以及参加展销会、交易会的经营收入不报税5、企业附营、兼营收入不报税6、帐外设帐隐瞒收入二、利用税率进行偷税1、混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界限2、兼营不同税率商品,按低税率纳税3、混淆基本税率、利低税率三、利用税收优惠进行偷税1、个体业户利用集体名义开办私人企业2、虚报残疾人、待业知青人数3、设立假合资企业4、以咨询服务为名,行销售产品之实四、多列支出偷税(一)专用基金支出挤入成本1、转移材料运杂费,加大成本2、自制设备用料,计入生产成本3、固定资产购置运费作外购材料运费挤入成本4、福利金支出列入费用(二)多提固定资产折旧1、提高折旧率2、改变折旧方法3、在建工程提前报决算,提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以达虚增成本、减少利润的目的4、未用固定资产,但仍提折旧5、交用的规定资产,当月计提折旧6、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补提折旧7、变卖固定资产后仍旧提折旧8、对不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提取折旧(三)虚列预提费用,偷逃所得税(四)违规摊销1、改变低值易耗品核算办法2、不正确的摊销开办费3、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挤入待摊费用4、在建工程支出,挤入待摊费用5、缩短待摊费用摊销期限(五)扩大产品材料成本1、变更原材料计价方法2、人为提高成本差异率,增加材料成本的差异3、材料计划价格偏离实际成本4、材料假出库5、基本建设领用材料,计入产品生产成本6、原材料核算,以领带耗7、职工发放奖金,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六)扩大产品工资成本1、扩大工资总额,多提福利费用2、发放奖金,不通过“应付工资”科目,直接列入费用3、虚报职工人数4、滥发加班津贴五、少报收入偷税(一)隐瞒或者少记销售收入1、向预付款单位发出产品,不作销售处理2、已实现销售,不作销售处理3、延期办理拖收承付,调减当年利润4、延期核算销售收入,拖延纳税时间5、在建工程领用产成品,不作销售处理6、来料加工节省材料,不计销售收入7、产品以旧换新,差价计作销售收入8、价外收入不作销售处理9、以产品换材料,作产品报废处理10、逾期包装物押金,不作销售处理11、以实物对外投资,不作销售处理12、捐赠商品,不计销售收入13、转卖销售退回产品,不作销售处理14、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不计销售15、以货易货(二)减少营业外收入1、清理固定资产静收益,不按营业外收入记帐2、转移罚没收入,不作利润核算(三)隐瞒投资收入1、隐瞒长期投资利润2、长期债券投资,截留利息收入3、隐藏联营投资利润,直接转作联营投资4、出售股票收益,不作投资收益处理5、不计当年债券投资利息,拖延交纳所得税6、长期投资转作一般债权,隐瞒对外投资收益7、债券投资只记面值,不记债券溢价8、不提或少提长期投资应计利息(四)隐瞒其他业务收入1、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存入“小金库”2、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挂其他应付款帐户3、转让无形资产,隐瞒收入价款4、隐瞒包装物销售收入,挂于其他应付款帐户五、利用发票偷税1、开大头小尾发票2、移花接木,改变发票用途3、非法买卖发票4、代开、转让发票5、隐瞒冒领发票6、以乙代甲,凭证偷换,弄虚作假7、偷梁换柱,改变发票内容8、盗用、套用发票9、跨地使用发票六、其他手段偷税1、狡兔三窟,多立帐户隐瞒资金2、匿报个人收入所得3、虚列人数偷税4、少计应税利润5、擅自出售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捐赠进口货物货物物品以及假借捐赠名义进口货物、物品。
工程施工企业偷税漏税
一、工程施工企业偷税漏税的表现形式1. 虚假发票部分工程施工企业为了降低税收负担,采取开具虚假发票的方式,虚构业务内容,虚增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这些虚假发票涉及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劳务费等各个方面,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
2. 避免申报一些工程施工企业通过隐瞒收入、降低销售额等手段,规避纳税义务。
如工程项目完工后,不按规定申报收入,或者将收入分散到多个账户,以逃避税务机关的监管。
3. 虚报成本部分工程施工企业在申报成本时,虚报工程材料、人工、机械等费用,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这些虚报的成本往往与实际成本相差甚远,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
4. 利用关联交易避税一些工程施工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进行虚假交易,以降低税负。
如通过转移定价、关联企业贷款等方式,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地区或关联企业,从而规避税收。
5. 避免代扣代缴部分工程施工企业在支付劳务费、材料款等费用时,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导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流失。
二、工程施工企业偷税漏税的原因1. 利益驱动工程施工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往往忽视税收法规,选择偷税漏税。
2. 法规不完善我国税收法规尚存在一定程度的漏洞,部分工程施工企业利用这些漏洞进行偷税漏税。
3. 监管力度不足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导致部分工程施工企业敢于铤而走险。
4. 企业内部管理混乱一些工程施工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缺乏完善的财务制度,为偷税漏税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对策与建议1. 完善税收法规,堵塞漏洞我国应进一步完善税收法规,加强对工程施工企业的税收监管,堵塞偷税漏税的漏洞。
2. 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工程施工企业的税收征管,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
3. 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工程施工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确保依法纳税。
4. 提高税收意识加强税收宣传教育,提高工程施工企业的税收意识,引导企业依法纳税。
企业偷逃税的六种常见手段
企业偷逃税的六种常见手段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湖州账务实务相关内容企业偷逃税的六种常见手段总结如下:偷逃税是指纳税人使用非法手段减轻或逃避自己纳税义务的行为,是造成税收流失的主要原因,那么你是否了解企业偷逃税的手段都有哪些呢?一、利用“四小票”虚假抵扣税款增值税制度缺陷导致专用发票链条断裂,“四小票”担当了接续的“角色”(即纳税人可以凭“四小票”抵扣税款)。
当前,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系统(以下简称“金税工程”)对“四小票”还无法有效监控,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盲区大肆虚抵税款。
在运输发票方面,一些企业虚假抵扣运输发票的“进货额”已经远远超出实际进货额。
2008年,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国税局查处的某商贸公司,在没有购进任何货物的情况下,账面竟有高达6900万元的货运费用,在海关完税凭证方面,有些企业根本没有进口货物却虚假抵扣了许多海关完税凭证;在资发票方面,有一段时间此类案件呈高发态势。
2007年,鞍山、葫芦岛、辽阳市稽查局与警方协作破获的鞍山“2·14”虚开废旧物资发票案就是佐证。
该案虚开废旧物资发票7353组,涉及全国10个省162户企业,案值高达13亿元,造成1.3亿元国家税收流失。
二、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假抵扣税款当前,不法分子获取能规避金税工程监控的专用发票手段主要有三种:一是一些团伙在不同地区开办若干个关联企业,并形成跨地区的“产业链”(造成信息不对称),然后设计“四小票”的企业作源头,这样可以“产生”出随意增减的可抵扣税额,最后“洗”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虚抵废旧物资发票具体流程为例:上游是废旧物资收购企业,以收购名义“制造”出大量“废料”。
中游是金属加工企业,把“吃”掉的上游“废料”作进项,然后把以“废料”为原料生产出的“制成品”作销项。
这样,中游企业就可以产生出随意增减的销项税额,并为下游任何一个企业“名正言顺”地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俗称“真票假开”)。
在整个“产业链”中,不法分子将“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几乎做得天衣无缝;二是克隆增值税专用发票。
查处企业偷税手法60种
查处企业偷税手法60种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它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一些企业为了逃避纳税责任,采取了各种手法进行偷税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财政利益,并扰乱了市场秩序。
为了确保税收的正常征收和企业健康发展,税务部门需要查处企业偷税手法。
本文将介绍60种常见的企业偷税手法。
一、账务方面1. 虚开发票:企业与不存在的单位合作,虚构交易来取得发票,用以抵扣输入税。
2. 漏报销项税:企业别出心裁地不报销项税,以减少应纳税额。
3. 营业收入虚报:企业故意虚报收入,以降低应纳税额。
4. 支出支票冲正:企业在开支付款时冲正支票用以取得应税收入。
5. 提前认购费用:企业在准备收购时提前认购,以冲抵纳税义务。
6. 大量退货:企业通过大量退货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7. 虚构人工成本:企业虚构员工工资,以降低企业应纳税额。
8. 调整进项税额:企业自行调整进项税额,以减少应纳税额。
9. 操纵财务报表:企业虚构或隐瞒业绩,减少应纳税额。
10. 非法资金链:企业通过非法手段注入资金,隐藏利润。
二、资金流转11. 虚构交易:企业与不存在的合作方进行交易,以合理化资金流转。
12. 分账开票:企业将收入分拆到多个账户,以避税和转移资金。
13. 假借债务:企业将合法利益模糊化,掩盖利润和纳税义务。
14. 分利润提取:企业将利润分拆到多个关联企业,降低税负。
15. 虚构购销合同:企业通过虚假购销合同来调节利润和纳税义务。
16. 全球转账:企业通过跨境转账,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地区。
17. 现金流入其他渠道:企业通过非涉税渠道接收支付,隐匿真实利润。
18. 资金去向模糊化:企业通过复杂的资金流转,显著降低纳税义务。
19. 钻税收缺口:企业钻探税收政策漏洞,减少或不缴纳税款。
20. 滥用关联交易:企业通过关联交易操纵价格,减少纳税义务。
三、涉税文件21. 虚构资产减值:企业虚构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偷税漏税手段有哪些
企业偷税漏税⼿段有哪些依法纳税是公民和企业的法定义务,税收是国家进⾏经济建设和各项⼯作的重要⽀撑,如果有偷税⾏为的,是需要受到相应的⾏政处罚的。
那么,企业偷税漏税⼿段有哪些呢?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实施偷税的⼿段有以下⼏种1.使⽤伪造、变造、隐匿、擅⾃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的⼿段。
如,⾏为⼈设⽴虚假账簿、记账凭证;造假账、搞两本账;对账簿、记账凭证进⾏挖补、涂改;将账簿、记账凭证故意隐藏起来;未经税务主管机关批准擅⾃将正在使⽤或尚未过期的账簿、记账凭证销毁处理等。
2.在账簿上多列⽀出或者不列、少列收⼊。
如在账簿上⼤量填写超出实际⽀出的数额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的数额。
3.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段或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拒不申报的。
如,在纳税⼈进⾏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申报资料;应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不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并经税务机关通知,仍拒不申报的。
4.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或个⼈,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出或者不列、少列收⼊,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拒不申报或者进⾏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为。
⼆、偷税的⾏政处罚标准是什么对偷税案件的⾏政处罚,应当根据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依照法律、⾏政法规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作出决定,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纳税⼈采取擅⾃销毁或者隐匿账簿、会计凭证的⼿段进⾏偷税的,处以偷税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纳税⼈偷税有下列情形之⼀的,处以偷税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伪造、变造账簿、会计凭证的;(⼆)不按照规定取得、开具发票的;(三)账外经营或者利⽤虚假合同、协议隐瞒应税收⼊、项⽬的。
纳税⼈偷税有下列情形之⼀的,处以偷税数额0.5倍以上2.5倍以下的罚款:1、虚列成本费⽤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2、骗取减免税款或者先征后退税款等税收优惠的。
逃税的基本方式
逃税的基本方式
一、税收逃避的基本方式
(1)记帐虚假:这是最常见的逃税手段,是指企业为减少缴纳的税款,通过在账册以及账目凭证上记录虚假数额的方式来减少税务费用。
(2)财务生产:这是指企业利用先进的财务技术和手段,将财务账目以及财务部门的管理理念结合起来,运用财务方法,在有效的降低企业税务费用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企业的净利润水平。
(3)不正当竞争:这是指企业利用法律漏洞,利用价格低于市场价的政府认可的低税率政策,进行竞争性报价。
(4)买卖抵消:这是指企业通过购买货物或服务以及提供货物或服务来抵消未应纳税金额的方式,以减少税务费用。
(5)合理置换:这是指企业通过置换企业所有的财产和收入来减少税务费用的方式。
(6)税收减免:这是指企业可以利用政府出台的税收政策,减免税款,以减少税务费用的方式。
二、税收逃避的后果
税收逃避的后果将是极端的。
首先,税收逃避将导致政府无法获得应有的税收,从而影响到政府的运营和发展,影响社会稳定。
其次,税收逃避也会给企业带来负担,因为企业运营成本会受到影响,从而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税收逃避也会危害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使得存在不公平的竞争环境,给社会带来不符合社会公平的结果。
税务稽查中常见的企业偷税60种手法
税务稽查中常见的企业偷税60种手法在日常税务稽查中,纳税人在会计处理上利用多种手法偷逃国家税收。
其手段随经营方式的不同使会计处理方法各异,现选择在工作实践中发现的各类手段、手法录于此文,供税务工作者、公安经济侦查、审计、监察等经济工作者参考。
一、销售收入方面(销项税额)(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
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账,会计不记账。
(二)原材料转让、磨账不记“其他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账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三)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账,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账不转记销售收入。
(五)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
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
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账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账。
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
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
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账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八)返利销售。
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
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
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
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账外经营。
会计经验:企业财务不能触碰的60种偷税方法
企业财务不能触碰的60种偷税方法面对税负和微薄营收的双重压力,许多纳税人会在账务处理中采取一些避税措施.有些方式方法可以做到合理避税.在日常税务稽查中,纳税人在会计处理上利用多种手法偷逃国家税收.以下偷税漏税方法是企业千万不能触碰的:一、销售收入方面(销项税额)(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账,会计不记账.(二)原材料转让、磨账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账款,不计提销项税额.(三)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账,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账不转记销售收入.(五)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账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账.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账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八)返利销售.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账外经营.(九)折让收入.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按照税法规定,在发票上注明折让数额的,按实际收款记收入.另外开具红票的,不允许冲减收入.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往往是用红票冲减收入,将冲减的收入以现金方式给购货员,购货方不记价外收入,造成少缴税款.(十)包装物押金逾期(满一年)不转记销售收入.(十一)从事生产经营和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纳税人记账选择有利于己的方法记账和申报纳税.(十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包括应缴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等,不符合免税规定的,也不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而是直接记营业外收入.(十三)为调节本企业的收入及利润计划,人为调整收入,将已实现的收入延期记账.(十四)视同销售不记收入.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商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十五)母公司,下挂靠多家子公司,涉及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部分的业务全部在母公司核算,其它任由子公司,子公司每年向母公司上缴一定的管理费.(十六)小规模纳税人为了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在认定后,达不到标准将要年检时,采取多家一般纳税人互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也互相支付,但就是一点,几家开具发票,互相之间的业务都不增值,这些就是一些企业税负偏低的一种原因. (十七)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丢失,又开具普通发票,不记收入.二、进项税额方面(十八)商业企业按工业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和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不按付款凭证而按原材料入库单.(十九)购进货物时,工业没有验收入库,或者利用发料单代替入库单,申报抵扣.商业没有付完款,自审抵扣,或者先虚开一张大额现金收据,先增加现金后,以坐支现金的方式让对方开一张现金收据回来办理抵扣,这些业务没有大量的外调取证很难查清楚.(二十)用背书的汇票作预付账款,利用现代技术涂改多次复印充当付款凭证,用来骗取抵扣.(二十一)应税劳务没有付款申报抵扣(委托加工、水、电、运费).(二十二)在建工程等非应税项目,包括购置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或者用作本单位的福利等非应税项目,不作进项税额转出.(二十三)取得进项专用发票,开票方、收款方不一致,票货、票款异地申报抵扣. (二十四)商业企业磨账不报税务机关批准,擅自抵扣税款.(二十五)用预付款凭证(大额支票)多次复印,多次充作付款凭证,进行申报抵扣. (二十六)运输发票开具不全,票货不符,或者取得假发票进行抵扣.(二十七)为达抵扣目的,没有运输业务,去运管办、货运中心、地税局等单位代开发票进行申报抵扣.(二十八)铁路客运发票(行李票)当作运输发票进行申报抵扣.(二十九)最为典型的是个别企业将拉运垃圾的发票当作运输货物发票申报抵扣. (三十)进项发票丢失,仍然抵扣进项税额.三、应缴税金方面(三十一)代扣代缴税金长期挂账不缴.(三十二)稽核评税、税务稽查查补的增值税、所得税补缴后,不作账务调整,该作进项转出的不转出,该调增所得额的不调整账务,造成明征暗退.有的把补缴的增值税再记入进项税额.(三十三)福利企业外购原材料转让或者直接销售,自己没有生产能力,委托加工就地销售、也按自产产品申报骗取退税.(三十四)福利企业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取得,自认为反正是退税,造成税负偏高,退税也多.(三十五)福利企业购进货物使用白条,骗取高税负退税.四、企业所得税方面(三十六)中央与地方企业所得税划分模糊,纳税人为方便,只在地税办理税务登记.特别是2002年实行各50%企业所得税以来,由于国地税信息不共享,致使在2002年新办证的纳税人没有全部到国税办理税务登记.(三十七)企业收取的承包费不记入所得额,长期投资、联营分回的盈亏不在账上反映,始终在往来账上反复.(三十八)购买股票、债券取得的收入不按时转记投资收益.(三十九)未经税务机关批准,提取上缴管理费.(四十)发生大宗装修、装潢费用以及待摊费用不报税务机关批准就摊销.(四十一)多计提应付工资,年终将结余部分上缴主管部门.(四十二)不上缴统筹金的单位,计提统筹金长期挂账不缴.(四十三)购买土地,准备扩建,将土地作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四十四)盘盈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不作损益处理.(四十五)白条支付水电费.(四十六)购买假发票入账.(四十七)应有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进入管理费其它.(四十八)主管部门向下级分摊费用,下级只有记账支付凭证,没有原始凭证.(四十九)邮政、电信行业收取的邮资、话费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用盖邮戳的白条、托收承付票据给客户.(五十)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发票、税票.(五十一)记账凭证报销多,原始凭证数额少.(五十二)购入固定资产列入费用,或者将固定资产分解开票记入费用.(五十三)在建工程的贷款利息记入管理费用或者财务费用.(五十四)财产损失不经税务机关批准,直接在税前扣除.(五十五)流动资产损失在地税批复后,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五十六)补贴收入不并入计税所得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五十七)业务费、广告费超支后放在其它科目列支,如: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有害补助等.(五十八)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在税前列支三新费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费).(五十九)校办企业、福利企业的证书没有年检,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六十)税务稽查审增的所得额,属于时间性差异部分,只补税不调账,造成明征暗退.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查账中发现的偷税手法
查账中发现的偷税手法引言偷税手法是指企业或个人为逃避税收而采取的各种手段或行为。
在进行查账过程中,会发现一些企业或个人使用一些不合法或不道德的手法来实施偷税行为。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偷税手法,并探讨如何预防和打击这些行为。
1. 虚假发票虚假发票是一种常见的偷税手法。
企业或个人制作虚假的购货发票或销售发票,通过虚构的交易来减少实际应纳税额。
虚假发票通常包括以下几种形式:•虚构交易: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的交易被制作成发票,以获取假的购销差额,从而减少利润和应纳税额。
•虚构成本:企业虚构高额成本,以减少利润和应纳税额。
这种手法往往涉及伪造购货发票或其他费用发票。
•虚构购货:虚构购货是指企业虚假申报购货数量或金额,以减少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解决虚假发票问题的方法包括加强审查制度、完善发票管理系统、建立联网查账系统等。
另外,加强对发票真实性的核查和跟踪调查也是必要的。
2. 偷漏税偷漏税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申报税款时故意隐瞒部分收入或虚报费用,以减少应纳税额。
偷漏税的手法包括以下几种:•没有申报全部收入:企业或个人故意隐藏一部分收入,不纳税或少纳税。
•虚报费用:企业或个人虚报费用,将应纳税额减少。
预防偷漏税的方法包括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纳税申报审核,完善税务管理系统,同时也需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率。
3. 转移价格转移价格是指跨国企业在内部交易时以不公允或不真实的价格进行的交易,以逃避税务监管。
通常涉及国内和海外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通过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或地区,从而减少税务成本。
转移价格的手法包括以下几种:•过高定价:在跨国企业内部交易中将产品的价格定的过高,以减少利润和应纳税额。
•过低定价:将产品的价格定的过低,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或地区。
防范和打击转移定价问题的方法包括加强跨国交易的税务监管和协调,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浅议企业偷漏税手段及其防范
浅议企业偷漏税手段及其防范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偷漏税成为了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常常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纳税义务,导致国家税收缺口的出现。
本文将对企业偷漏税的常见手段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防范措施,以期对完善税收管理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有所帮助。
一、企业偷漏税手段的类型1. 财务造假企业可以通过虚增成本、虚报费用、虚构交易等方式来减少利润,从而减少纳税金额。
这种手段需要企业内部的配合,财务部门往往起着关键作用。
2.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指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
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关联公司,将利润转移至关联公司而减少自身利润,从而降低纳税金额。
这种手段需要满足相关法规的规定,例如合理设定价格、交易真实性等。
3. 地下经济活动一些企业将部分经济活动转移到地下经济中进行,逃避纳税责任。
这种手段主要包括违法行为,如偷漏税、逃漏税等。
4. 海外避税企业通过设立境外子公司或将利润转移到境外进行避税,常被称为“避税天堂”。
这是一种全球化背景下,企业利用国家间税收政策差异的手段,避免纳税义务。
二、企业偷漏税手段的防范措施1. 加强税收管理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纳税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税收管理制度。
包括完善会计准则和报税制度,加强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查和核实,提高税务部门的执法能力等。
2. 提高税收透明度政府应加强税收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确保纳税人能够对自身纳税行为进行合法合规的操作。
通过建立在线纳税申报系统、公开企业纳税信息等方式,有效降低企业偷漏税的风险。
3. 强化税收执法税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纳税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大对偷漏税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过加强税务部门的人员培训、建立举报机制等方式,提高税收执法的效率和公正性。
4. 加大国际合作针对企业的海外避税行为,政府可以加大国际合作力度,与其他国家建立信息交流渠道,共同打击跨国企业的税收逃避行为。
通过国际税收合作协议,共同制定全球一致的税收标准和规则,遏制企业偷漏税行为。
查处企业偷税手法60种
查处企业偷税手法60种在日常税务稽查中,纳税人在会计处理上利用多种手法偷逃国家税收。
其手段随经营方式的不同使会计处理方法各异,现择在工作实践中发现的各类手段、手法录于此文,供会计参考。
(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
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
(二)原材料转让、磨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帐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三)以“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
(五)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
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
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帐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
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
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
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八)返利销售。
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 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
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帐外经营。
(九)折让收入。
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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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企业偷税漏税手段有哪些依法纳税是公民和企业的法定义务,税收是国家进行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的重要支撑,如果有偷税行为的,是需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的。
那么,企业偷税漏税手段有哪些呢?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实施偷税的手段有以下几种:1.使用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的手段。
如,行为人设立虚假账簿、记账凭证;造假账、搞两本账;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将账簿、记账凭证故意隐藏起来;未经税务主管机关批准擅自将正在使用或尚未过期的账簿、记账凭证销毁处理等。
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如在账簿上大量填写超出实际支出的数额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的数额。
3.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或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的。
如,在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申报资料;应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不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并经税务机关通知,仍拒不申报的。
4.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或个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行为。
偷税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对偷税案件的行政处罚,应当根据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作出决定,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纳税人采取擅自销毁或者隐匿账簿、会计凭证的手段进行偷税的,处以偷税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偷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偷税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一)伪造、变造账簿、会计凭证的;(二)不按照规定取得、开具发票的;(三)账外经营或者利用虚假合同、协议隐瞒应税收入、项目的。
纳税人偷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偷税数额0.5倍以上2.5倍以下的罚款:(一)虚列成本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二)骗取减免税款或者先征后退税款等税收优惠的。
纳税人偷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偷税数额0.5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一)实现应税收入、项目不按照规定正确入账且不如实进行纳税申报的;(二)销售收入或者视同销售的收入不按照规定计提销项税金的;(三)将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或者不按照规定从进项税额中转出的;(四)超标准列支或者不能税前列支的项目不按照规定申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五)境内外投资收益不按照规定申报补税的;(六)应税收入、项目擅自从低适用税率的;(七)减免、返还的流转税款不按照规定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
纳税人偷税有本标准未列举的其他情形的,处以偷税数额0.5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纳税人实施二种以上偷税行为的,应当根据各偷税数额依照本标准规定的相应档次分别确定处罚数额。
纳税人同一偷税行为涉及本标准规定二种以上情形的,依照较高档次确定处罚。
扣缴义务人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依照本标准有关规定处罚。
扣缴义务人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经承诺代行支付的税款的,依照本标准有关规定处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初次实施偷税行为,但能够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调查并及时补缴所偷税款及滞纳金的,应当根据其偷税手段依照本标准规定的相应档次最低限处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标准规定的相应档次以内从重处罚:(一)因偷税被处罚又采取同样的手段进行偷税的;(二)妨碍追查,干扰检查,拒绝提供情况,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阻挠他人提供情况的;(三)为逃避追缴税款、滞纳金而转移、隐匿资金、货物及其他财产的。
偷税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在损失的,经省以上税务局稽查局批准,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相应档次以上加重处罚,但不得超过《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高处罚限度。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偷税行为一旦被查处的,法律后果是很严重的,会被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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