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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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A 燃烧器型式试验条件和要求……………………………………………………(3) 附件 B 燃烧器型式试验内容和要求……………………………………………………(7) 附件 C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报告…………………………………………………(22) 附件 D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证书…………………………………………………(40)
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提出了制订工作计划。2005 年 03 月,中国特种设备
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组织起草组,在上海召开了起草组首次会议,
确定了起草工作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2005 年 7 月,形成
初稿,并且在北京召开了起草组及有关专家参加的第二次起草工作会议,对初稿进行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B002-2006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
第一条 本规则规定了燃油(气)燃烧器(以下统称燃烧器)型式试验的内容和项 目,以验证燃烧器的安全与技术性能是否能够满足 TSG GB001-2007《燃油(气)燃烧 器安全技术规则》的要求,同时为燃烧器的技术鉴定提供性能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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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GB002-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第六条 对于分体式燃烧器以及输出热功率大于或者等于 4500kW 的燃烧器,可以 在与之匹配的锅炉或者其他需要使用燃烧器的装置(以下统称供热装置)上进行试验, 但必须在试验报告中说明锅炉或者热能设备的型号、参数以及制造单位。
第七条 试验应当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 测机构根据本规则对燃烧器进行试验,应当做好记录,及时出具试验报告,做出结论意 见。结论意见包括试验合格、试验不合格。试验不合格的燃烧器,应当在试验报告中说 明原因。试验合格的燃烧器还应当出具试验证书。
讨论和评审。2006 年 6 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42 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
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06 年 7 月,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
审议。2007 年 月,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针对燃油燃气燃烧器的安全技术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的试验项目和方法等
做出规定,同时对试验报告做出统一要求。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
郭元亮 窦文宇
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
张科傅军
福建集美大学
俞建洪
上海凌云瑞升燃烧设备有限公司 陈尚彬
冀东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王爱洁
上海炬炼热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张文达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B002-2006
目录
燃油燃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1)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B002-2007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
Type Test Rule for Oil and Gas Burner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7 年 月 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B002-2007
前言
2004 年 11 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
试验报告、试验证书的具体格式和内容见附件 C、D。 第八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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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附件 A
燃油(气)燃烧器试验条件和要求
百度文库
TSG GB002-2007
A1 试验燃料要求 A1.1 燃料粘度和氮含量 (1)燃油燃烧器进行试验时,应该使用在燃烧器入口处粘度为 1.6mm2/s~6.0 mm2/s (20℃时)以及氮含量不大于 200mg/kg的燃料油; (2)使用其它燃油时,应该测定其粘度和氮含量。 A1.2 燃料成分及其性能分析 燃烧器试验前应该将燃料取样,由具备化验资格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下内容进行分析 检测: (1)气体燃料,分析项目为气体成分、相对密度、低位热值、华白数; (2)液体燃料,分析项目为元素分析、粘度(20℃)、密度、低位热值。
A2 试验环境与系统要求 (1)燃烧器必须安装在通风良好的空间,适宜的室内环境温度为 5~35℃,在不影响 试验结果的情况下,其它环境温度也允许; (2)试验过程中,实验室内空气中的CO含量应该小于 0.002%,CO2含量应该小于 0.2 %,同时,试验现场不得有影响燃烧的气流; (3)燃烧器系统连接,要求安全、牢固、密封性能好,严格按照燃烧器制造单位提 供的阀组、管路、电气元件的布线图和连接图等警示文件施工,法兰及相关部件的连接 应该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试验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4)试验实验室应当提供燃烧器所需的稳定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的电源。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 TSG GB001-2007《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中规定 的燃烧器,其他用途的燃烧器的试验可以参照本规则进行。
第三条 本规则主要技术要求依据以下规范、标准: TSG GB001-2007《燃油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程》; GB1327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2888-1991《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第四条 试验(以下简称试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具体的试验条件,以及试验 燃料、试验环境与系统、测试炉、试验点的布置、试验仪器设备、过量空气系数等,应 当符合本规则附件 A 要求。 第五条 燃烧器的试验,包括安全技术规范符合性检查、安全性能试验和运行性能 试验,其主要项目如下: (一)安全技术规范符合性检查,包括结构与设计检查、安全与控制装置检查和技术 文件与铭牌检查,主要通过目测、技术文件审查等方法来实现; (二)安全性能试验,包括气密性(对燃气燃烧器)、安全时间(点火安全时间和熄 火安全时间)、前吹扫时间与风量、点火热功率、火焰稳定性、电压改变、耐热性能、 部件表面温度等项目的试验、测试和测量; (三)运行性能试验,包括燃烧器输出热功率范围测试以及运行状态下的燃烧产物排 放、噪声测试,并且应当根据锅炉或者其他使用燃烧器的装置(以下统称供热装置)的 不同要求,进行工作曲线的测试。 安全技术规范符合性检查、安全性能试验和运行试验的内容和要求见附件 B。 燃烧器制造单位提供的工作曲线与试验的实测工作曲线的误差应当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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