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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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三年的新规定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三年的新规定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三年的新规定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金融机构借贷对当事人的条件限制是很严格的,所以很多人急需用钱时会选择民间借贷,那么你知道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三年的新规定是什么吗?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三年的新规定(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二、民间借贷最长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何时起算在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起算点的问题上,借条和欠条存在着一定的不同。

常用法律知识案例解释

常用法律知识案例解释

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是指法律规定由特定的当事人 所承担的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 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证明其诉 讼主张成立的,将承担败诉或不利后果的 法律制度。
意义


第一,行政诉讼承担举证责任的主体, 是特定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 人。 第二,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不能提供 证据时,承担的法律后果是败诉或不利法 律后果,是一种风险责任。
(2)私力救济

俗称“私了”,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 己力量解决纠纷,没有第三者协助或主持 解决纠纷,其典型方式是和解、调解,还 包括武力、决斗等方式。

“当私力救济作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现象从人 类文明史中消失后,诉讼便成为遏制和解决社会 冲突的主要手段,这一现象表征着一个极有进步 意义的社会进步:人类不再依靠冲突主体自我的 报复性争取来矫正冲突的后果,尤其不得使用私 人暴力杀戮式的冲突来平息先前的冲突。”但是, 这种依赖国家权威的正式纠纷解决体制在克服自 决式纠纷解决机制的暴力性弊端的同时,也失去 了自决式纠纷解决机制的自主性优点,从而使得 “诉讼表面上排除了冲突所引起的社会障碍,但 并不能消除主体心里对抗,不唯如此,诉讼中的 对立地位有时还增加了彼此间的对立情绪,由个 别事实引起的冲突,经过诉讼后反而扩展或衍变 为主体间长期的对抗。”
6、借条与欠条


(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 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 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 息等原因产生。 (2)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 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 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 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 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 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 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干货民事案件中诉讼时效裁判规则及经典案例汇总

干货民事案件中诉讼时效裁判规则及经典案例汇总

干货民事案件中诉讼时效裁判规则及经典案例汇总一、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计算裁判规则:对没有注明履行期限的欠条,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如对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向法院起诉的时间一般不受两年限制(《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二、超过诉讼时效后主动偿还部分借款,是否不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裁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FON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173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由此可以认定,该条规定的适用有一个前提,即诉讼时效的中断职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内。

此时权利人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同意履行的行为当然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且无次数限制。

据此,超过诉讼时效后主动偿还部分借款,并不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三、未约定履行期限买卖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裁判规则: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或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四、同一债务分期履行应与定期给付债务相区分,诉讼时效也应相应分别计算裁判规则:同一债务分期履行应与定期给付债务相区分,定期给付债务是继续性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定期发生债务,比如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债权债务是在合同履行中不断产生的,承租人支付的每一期租金都是其在一定时期使用租赁物的对价,在使用租赁物之前,租金债务并未发生,因而在各期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出租人对承租人的债权都是独立的,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因每笔债务的独立性而分别计算。

一、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计算裁判规则:对没有注明履行期限的欠条,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性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性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性区别在涉及到债务的时候大多人都建议借钱时最好出具借条,其中有什么深层原因呢,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下面xx整理了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性区别,供你参考。

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性区别1、欠条与借条的时效性内容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

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

依据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

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

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

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

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

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

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xx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2、欠条与借条的时效性不同欠条:(一)双方当事人在欠条中约定了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2年内主张;(二)双方当事人没有在欠条中约定履行期限,其诉讼时效为欠条出具日期的2年内,债权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主张。

借条:(一)双方当事人在借条中约定了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2年内主张;(二)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借条中约定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借条签字之日起20xx年内主张;从以上可以看出,欠条与借条时效性的区别在于: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0xx年。

但对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只有2年。

另外法律对已经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的规定都是一样的2年。

所以,欠条与借条的时效性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的时效性只有2年,而借条的时效性长达20xx年,所以,x建议在一般的借款中,最好由出借人写借条。

未标注还款日期借条的有效期

未标注还款日期借条的有效期

未标注还款日期借条的有效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书写借条时,一般应当约定好还款日期,欠款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偿还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就比较麻烦。

那么未标注还款日期借条的有效期是多长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未标注还款日期借条的有效期如果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出借人(贷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对于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借条,如期间向借款人主张过借款,那么一般自向借款人主张之日或者借款人明确拒绝还款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为3年,最长为20年。

如果超过3年诉讼时效,出借人仍然可以起诉。

但是如果借款人以诉讼时效已经届满抗辩的,且没有任何诉讼时效中断或者中止事由的,法院将不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二、一般借条的法律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借条是没有有效期限制的,但是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借条起诉有效期几年借条起诉有效期: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3年。

借条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3年。

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总的来说,若是没有规定还款的时间的话,法律的最长保护期是20年。

以上就是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未标注还款日期借条的有效期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我们会有法律为您解答疑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作如下规定。

一、民间借贷的界定第一条【民间借贷的界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协议。

经政府金融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小贷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及其分支机构,通过担保、租赁、典当、小额贷款等形式进行贷款业务,引发的纠纷适用本规定。

经政府金融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一十条)二、民间借贷纠纷的受理与管辖第二条【民间借贷案件的起诉】贷款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条(据)、收条(据)、欠条(据)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据证明,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并非真正债权人的,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三条【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借贷双方可以约定借款人所在地、贷款人所在地或者与借贷行为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以贷款人提供借款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三、民间借贷纠纷的当事人第四条【保证人的诉讼地位】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贷款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二条;担保法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某女士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五条【夫妻一方借贷案件的当事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贷款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借款人借款时的配偶为共同被告。

诉讼时效制度解读

诉讼时效制度解读

>>诉讼时效制度解读一、定义。

一定的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发生一定的后果。

三个一定即适用范围、时效长短、不受法律强制保护。

二、立法目的。

最高院民二庭负责人答记者问阐述:诉讼时效制度具有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的立法目的,但其实质并非否定权利的合法存在和行使,而是禁止权利的滥用,以维护社会交易秩序的稳定,进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维护社会交易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是诉讼时效制度的根本立法目的。

权利人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作出的牺牲和让渡;但应注意的是,通过对权利人的权利进行限制的方式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保护应有合理的边界,该边界就是应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进行利益衡量,不能滥用诉讼制度,使诉讼时效制度成为义务人逃避债务的工具,随意否定权利本身,违反依法依约履行义务的诚实信用原则。

因此,在权利人积极主张权利或者因客观障碍无法主张权利的情形下,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诉讼时效障碍制度以合法阻却诉讼期间的继续计算。

如果存在既可以做有利于权利人的理解也可以做有利于义务人的理解的情形,那么,在不违背基本法理的基础上,应做有利于权利人的理解【e.g.最高院认定差旅费票可以认定主张债权的证明】。

三、适用范围。

●债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以财产利益为内容,不具支配性。

若权利人长期怠于行使权利,会使法律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维护社会交易秩序稳定,故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例外一——支付存款本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请求权的实现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如果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则将使民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

●例外二——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如果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有违公司资本充足原则,且不利于对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及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四、诉讼时效法定性。

●不得约定对时效延长或者缩短。

●不得预先约定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五、主张时机——原则上一审期间,有例外。

欠条好还是借条好,他们的区别是什么?

欠条好还是借条好,他们的区别是什么?

欠条好还是借条好,他们的区别是什么?对于借条好还是欠条好,可以根据您自身的情况来判断,怎样做才对自己更有利。

1、借条和欠条的概念上来说是有区别,欠条: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权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

借条:民间借贷关系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就是民间借贷。

2、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上区分也有着极大区别。

当一个人把钱借给另一个人的时候,为了给自己安全感,一般会要求对方写一个借条,或者欠条。

对于在欠条和借条,到底是哪个更好呢?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小编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于您了解对于欠条和借条他们的区别有所帮助。

▲首先,从借条和欠条的概念上来说是有区别的。

借条:民间借贷关系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就是民间借贷。

通俗地说,就是向人借钱,给人出具的借款凭证。

欠条: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权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

例如,借款无能力偿还可以出具欠条,无能力支付货款也可以出具欠条,拖欠劳务费可以出具欠条,分割共有财产时无能力给付现金也可以出具欠条,等等。

总之,欠条可以产生于任何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法律关系中。

(注意:借条≠欠条,然而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将二者混淆,就其法律意义来说二者是不一样的。

)▲其次,从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上区分也有着极大区别。

1、借条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合同法》第206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2年。

2、欠条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

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文件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

欠条有效期几年?

欠条有效期几年?

欠条有效期几年?欠条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还款日期开始之后3年内。

欠条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自最后一次催告后3年内。

无论欠条还是借条,从法律上讲,这都是一份借款协议,只不过欠条一词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我们在司法实践中通说借条,那么,借条的有效期一般是几年?写借条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下。

借条的有效期,是诉讼的有效期,又叫“诉讼时效”。

其诉讼时效按《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行,从借条载明的书写日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不论那种情况借款,只要是债务人到应该还款而不还款时,如果债权人要走诉讼这条路,这才说得上“有效期”三个字。

借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时,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两年内。

民事诉讼的有效期是(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无期限的,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自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两年内提起诉讼,也就是还款时间计算两年。

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力没有高低之分。

欠款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权利人应当在欠款人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借条是借款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两年。

超过两年,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延伸补充:▲欠条、借条的写法应当注意:▲1、借条或欠条的内容应该完善:一张完整的欠条或借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借款(物)、欠款的原因;(2)借款、欠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5)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借条的有效期

借条的有效期

借条的有效期一、借条的有效期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

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

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二、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

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

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无论借条上有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出借人对诉讼时效问题都应该引起重视,如果对诉讼时效存有疑问,建议您咨询一下律师,尽可能早的发现问题去解决,以便错过诉讼时效变得被动,还可能造成自己的债权遭受损失。

三、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在诉讼时效上的区别在于:1、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

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欠条: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债务人开具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延伸阅读:写借条的注意事项1、格式应规范、清晰。

建议使用欠条、收条等字据的规范格式。

一个完整的欠条主要包括四个要件:债权人、债务人、欠款内容以及归还时间,当然还包括签名及时间等内容;收条则应包括五个要件:交纳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内容以及交付时间。

借条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借条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借条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如约定有还款日期,欠条的有效期立字据那日起到还款结束日期,都是有效期,如果到了还款日不还,起诉是3年。

如果未还清,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债务人开具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证明已经借款约定按时还款的凭证。

那么借条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呢?针对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在本文中将会为大家解答借条有效期限的问题,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欠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二.借条和欠条有何区别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

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

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以上有关借条的有效期限和借条与欠条区别的内容就是这些了,小编希望这篇文章对你了解借条的法律知识有所帮助。

:借款人要写全名吗如何写还款协议书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不受保护。

承诺书和欠条的区别

承诺书和欠条的区别

1.协议书和欠条的区别1、欠条和协议书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协议书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条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2、欠条和协议书诉讼时效不同。

协议书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执行。

欠条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

3、欠条和协议书的正规程度不同。

借款协议书一般比较正规,有比较完整的合同条款和内容,借条一般只是用来证明双方有借款欠款的存在。

2.他给我写的是承诺书,这跟借条有区别吗一、双方约定违约金的,则法院庭审时会支持三、承诺书不同于借条,但是承诺书和借条一样可以作为庭审的证据。

被告亲自承诺的则证据有利于原告胜诉。

其次是承诺书和借条一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四、关于你最关心的违约金问题。

违约金在我国合同法规定,双方约定违约金时最高不能超过本金的20%。

这样你可以计算了吧3.协议书和欠条的区别1、欠条和协议书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协议书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条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2、欠条和协议书诉讼时效不同。

协议书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执行。

欠条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

3、欠条和协议书的正规程度不同。

借款协议书一般比较正规,有比较完整的合同条款和内容,借条一般只是用来证明双方有借款欠款的存在。

4.还款承诺书和欠条哪个法律效力大还款承诺书和欠条从法律效力角度讲,欠条效力范围更广。

1、从对人的效力上讲,欠条的法律效力更广,它涉及到借款双方,而还款承诺书的效力只约束承诺人,对方可以不遵守。

法律规定借条有效期是多少年?

法律规定借条有效期是多少年?

法律规定借条有效期是多少年?一、借条和欠条的法律时效是几年法律常识: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

超过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

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手写借条的法律时效是几年法律常识:手写借条本身的法律时效应当是永久的,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产生了民事纠纷,则该纠纷会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而诉讼时效是三年,按照规定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的,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再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钱借条的有效期是几年?一、借钱借条的有效期是几年?借钱借条的有效期是永久的,但是从诉讼时效上来说的话,有三年的诉讼时效规定。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较好能附一个身世分量证号码;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较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1赵先生:我借了几万元给朋友,当时他没写借条,只写了一张欠条,也没写还款日期,请问,借条和欠条有何区别?律师:借条和欠条是有区别的,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在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则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所以你应该在该欠条出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将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朱先生:我买了套房,购房合同已做了公证,房款也付清,就是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现在卖方陷入债务纠纷,债权人已申请法院查封该房产。

请问,法院是否有权查封该房产?律师:根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所以,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并公证后产权未进行变更登记的,不发生所有权转移,在法律上仍然认为卖方是房屋的产权人,作为买方的朱先生仅对房屋享有债权,法院仍然有权查封卖方的房屋。

但朱先生可以依合同向卖方要求赔偿损失。

张女士:我在一家公司工作6年了,合同是两年一签,基本月薪为1000元,但是每个月实际拿到手的有2500元,现在公司想解聘我,请问我的劳动补偿金怎么计算?律师:《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

因此,张女士的工作年限应该是6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2年关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2022年关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2022年关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民间借贷是⽣活中经常出现的情况,很多⼈都清楚当发⽣借贷之后对于还款问题提上债权⼈和债务⼈之间经常会出现纠纷。

通过法律来解决是主要的途径,那么,关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下⾯店铺债权债务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2年关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债务⽽出具没有还款⽇期的⽋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款条的第⼆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明确表⽰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不予还款),则从借款⼈明确表⽰拒绝还款之⽇起适⽤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双⽅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相关知识:民间借贷注意事项⾸先,借贷要有据。

俗语说,亲兄弟明算账。

许多民间的个⼈借贷发⽣在有⼀定关系的亲朋好友之间,借贷前,啥都好说,借贷后,⽭盾百出。

所以为了不致使借贷双⽅的关系恶化,借贷前讲清条款,⽩纸⿊字⽴据是⼀件⾮常必要的事情。

其次,约定好利率。

利率⼀直以来就在借贷⾏为之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借款⼈期望以更少的成本获得更多的借款,放款⼈则向来想从贷款中赚取⼀定的收益。

期望归期望,意愿归意愿,约定的利率还是要约定在合理且合法的区间内。

根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能在银⾏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波动,但不得⾼于⼀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出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再者,借贷款项⽤途要合法。

法律⽀持民间借贷依据贷款去向合理合法之上,所以若贷款⽤途不当,法律也不予保护。

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借条

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借条

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借条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你可以随时向借款人催讨。

你把钱借给别人,打了一张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过了些年,你去找他要钱,他说还不了或是不还了,那么这个就算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也就是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拒绝偿还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不得超过20年。

但如果你钱借出去后一直都不催讨,那么诉讼时效从借贷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通则》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扩展资料: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

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与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的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两者的诉讼时效起算是不同的。

1、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写下借条的日期是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此时没有任何一方权利受到侵犯,故其诉讼时效的起算应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如果权利人主张权力时予以对方宽限期的,期满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即应知道其债权被侵害,则诉讼时效从该宽限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2、对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此时权利人已经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则诉讼时效的起算应自写下欠条的次日起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按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

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也就是你)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按道理说,你现在就是要求他还,他不还,所以你就是已经知道被侵害了,诉讼时效从你要求他还开始计算,2年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间借贷过程中如何避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间借贷过程中如何避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间借贷过程中如何避坑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面临不同的资金周转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人会选择向亲朋好友借款。

相比银行贷款和第三方机构贷款手续复杂、期限长和其他因素等问题,民间借贷具有手续简单、随用随借、随借随还、灵活性强等优势。

但是,民间借贷同时也存在利息高、不确定性大,违约成本低等劣势。

这种掺杂着亲情、友情及多种社会关系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突发情况、个人问题等多种不确定原因,时时刻刻发生在每个人身边,造成一系列违约问题,对个人和家庭生活、财产造成严重困扰和损失。

为了尽量避免这些民间借贷中存在的常见问题,下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民间借贷几个典型问题进行分析,帮助你避开一些常见的坑。

一、没有借条或者借条书写不规范,债权难以保证近年来,因借条书写不规范或是借条约定内容不明确等情况突增,导致借贷双方权益受损,进而引发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民事诉讼的案件越来越多。

因此,我们在民间借贷中,书写规范、内容明确的借条能更好地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68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现实中,亲朋好友之间借款,一般都通过网上转账方式进行,往往碍于情面,采用口头形式,认为有转账凭证,而没有签订书面借款合同,这可能导致在后续还款过程中出现一些纠纷。

在个人借贷中,规范的借条或借款合同是判断借贷关系是否存在的重要依据,也是当事人借款合意的重要外在表现形式。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款项交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汇款单能证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转账的事实,也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基础债权关系的性质及成立,但是因为买卖、赠与、投资等行为同样会产生给付款项的效果。

因此,仅有银行转账凭证,并不能当然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债权方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借条对债权方不利。

一个规范的借款合同应当包括借款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保证人等要素。

借条借据和欠条的区别

借条借据和欠条的区别

借条借据和欠条的区别借条,是标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借条和欠条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这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生活中,我们都少不了向别人借钱或被别人借,一不小心被人钻了漏洞就得不偿失了。

那么借条借据和欠条有什么区别,正规借条怎么写,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借条借据和欠条的区别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实而产生;但是欠条则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后果:譬如买卖、服务等。

3、区别的法律后果:(1)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2)举证责任不同: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

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二、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如何体现1、产生的原因不同。

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2、性质不同。

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3、诉讼时效不同。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

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两年。

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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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王某因做生意周转之需,向朋友张某借款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但未注明还款期限。

借款期间,张某碍于情面,一直未催王某还款。

直到2009年1月,张某因儿子结婚需钱用,才催王某还款,遭王某拒绝,张某诉至法院,王某以张某之债权已逾诉讼时效提出抗辩。

该案中关于张某的债权是否已逾诉讼时效期间,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借款之日起计算,张某的债权已逾诉讼时效期间。

PPkao 考试网第二种意见认为,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张某并未主张过权利,不可能知道其权利受到了侵害,诉讼时效期间还未开始,张某的债权当然未逾诉讼时效期间。

[评析]该案实际上涉及到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的问题。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给予保护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按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

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因而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

但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本案的诉讼时效的起始时间应从张某向法院起诉时起计算,所以本案的债务未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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