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同法案例分析习题答案

合集下载

法律案例解析题及答案(3篇)

法律案例解析题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某某(以下简称张)和李某某(以下简称李)于2019年3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将位于某市的某套房屋出租给李,租赁期限为两年,租金每月人民币10,000元。

合同中约定,李应于每月的1日前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应向张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每日租金的1%。

合同签订后,李按时支付了前五个月的租金,但从第六个月开始,李未能按时支付租金。

张于2020年5月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支付自第六个月起至诉讼之日止的租金及滞纳金,共计人民币30,000元。

李辩称,自己因家庭原因导致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租金,请求法院判决免除滞纳金。

二、案件焦点1. 李是否应承担逾期支付租金的滞纳金责任?2. 法院是否应免除李的滞纳金责任?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与损失赔偿额应当相称。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与损失赔偿额应当相称。

四、案例分析1. 关于滞纳金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李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按时支付租金的义务。

李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已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李应向张支付滞纳金。

因此,李应承担逾期支付租金的滞纳金责任。

2. 关于免除滞纳金责任关于李请求法院免除滞纳金责任的主张,法院应考虑以下因素:(1)李的经济状况:李在诉讼中辩称,自己因家庭原因导致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租金。

法院应审查李的经济状况,判断其主张的真实性。

(2)合同约定: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滞纳金的计算方式,李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了解合同条款。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题目,购房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案例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购房款,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然而,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导致合同未能履行。

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请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和案例判例,分析甲方和乙方在购房合同违约责任问题上的法律责任,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受让人因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终止合同的,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
付的定金。

因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综上所述,甲方应当承担购房合同违约责任,并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为了解决此问题,建议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合同法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合同法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21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总价款为1000万元。

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设备的生产和交付,甲公司应在收到设备后15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合同中还约定,如乙公司未能按期交付设备,应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5%。

2021年6月30日,乙公司未能按期交付设备。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交付设备,但乙公司以生产延误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2021年7月1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乙公司收到通知后,认为甲公司无权解除合同,遂拒绝支付违约金。

二、案例分析1. 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期交付设备,已经构成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交付设备,但乙公司拒绝履行,且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因此,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2. 乙公司是否应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在本案中,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5%。

因此,乙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

3. 乙公司以生产延误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是否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期交付设备,并非因不可抗力导致,而是由于自身生产延误。

因此,乙公司以生产延误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不成立。

三、结论综上所述,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乙公司应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50万元违约金。

法律案例分析答案(3篇)

法律案例分析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甲乙双方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而引发的诉讼。

甲乙双方于2019年3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名下的房产出售给乙,价格为2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支付了50万元定金。

然而,在交付房屋的过程中,乙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于是要求甲退还定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认为房屋不存在质量问题,拒绝退还定金。

双方协商不成,乙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2.甲是否应当退还乙的定金;3.甲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一)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房屋的质量要求。

乙在交付房屋后,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证据充分。

因此,可以认定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二)甲是否应当退还乙的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作为出卖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房屋,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对方有权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退还定金。

因此,甲应当退还乙的定金。

(三)甲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乙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失,甲作为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可以根据乙因房屋质量问题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确定。

四、判决结果根据以上分析,法院判决如下:1. 甲退还乙定金50万元;2. 甲赔偿乙因房屋质量问题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维修费用、搬迁费用等,共计10万元;3. 本案诉讼费用由甲承担。

五、案例分析总结本案中,甲乙双方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而引发诉讼。

通过对案件的详细分析,法院认定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甲作为出卖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房屋,构成违约。

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答案(3篇)

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规模较大,员工人数众多。

2019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裁员以降低成本。

在裁员过程中,公司发现员工王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存在违法条款,遂与王某产生纠纷。

王某于2013年1月入职该公司,担任研发部工程师。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王某的月薪为8000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7000元。

合同中还约定,如王某在试用期内离职,需赔偿公司培训费用5000元。

2019年3月,公司因经营困难,决定裁员。

在裁员名单中,王某被列入其中。

公司通知王某,要求其办理离职手续,并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培训费用5000元。

王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 王某是否应赔偿公司培训费用?三、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四、案例分析1. 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

本案中,公司虽在裁员前向全体职工说明了情况,但未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且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王某,因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 王某是否应赔偿公司培训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本案中,王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虽约定了培训费用,但并未约定服务期,因此王某无需赔偿公司培训费用。

五、仲裁结果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王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律案例题库解析及答案(3篇)

法律案例题库解析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一:甲乙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甲租乙房屋,租期一年。

租赁期间,甲将房屋转租给丙。

乙发现后,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甲认为,乙作为出租人,无权干涉其转租行为。

请问,乙是否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租赁合同订立后,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

”因此,甲在未得到乙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给丙,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二、案例二: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将一辆汽车卖给乙,总价款为1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将汽车交付给乙,但乙未支付全部价款。

后甲以乙未支付价款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乙认为,甲在未通知其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无权解除合同。

请问,甲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甲与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乙应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全部价款。

但乙未按约定支付价款,违反了合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甲有权要求乙支付价款。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甲在乙未支付价款的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

答案:甲有权解除合同。

三、案例三:甲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乙公司货款50万元。

后甲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在破产程序中,乙公司作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请问,乙公司能否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破产财产分配前,破产债权人有权依法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

最新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最新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案情: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1号房),价格80万元。

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

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买。

甲告其已与乙签订合同的事实,丙说愿出90万元。

于是,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丙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

2月11日,丙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2月12日,当乙支付第一笔房款时,甲说:房屋已卖掉,但同小区还有一套房屋(以下称02号房),可作价100万元出卖。

乙看后当即表示同意,但提出只能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

甲、乙在原合同文本上将房屋相关信息、价款和付款方式作了修改,其余条款未修改。

乙支付首付20万元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乙不再具备贷款资格。

故乙表示仍然要买01号房,要求甲按原合同履行。

甲表示01号房无法交付,并表示第二份合同已经生效,如乙不履行将要承担违约责任。

乙认为甲违约在先。

3月中旬,乙诉请法院确认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甲应履行2月5日双方签订的合同,交付01号房,并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则要求乙继续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

3月20日,丙聘请不具备装修资质的A公司装修01号房。

装修期间,A公司装修工张某因操作失误将水管砸坏,漏水导致邻居丁的家具等物件损坏,损失约5000元。

5月20日,丙花3000元从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热水器,B公司派员工李某上门安装。

5月30日,李某从B公司离职,但经常到B公司派驻丙所住小区的维修处门前承揽维修业务。

7月24日,丙因热水器故障到该维修处要求B公司维修,碰到李某。

丙对李某说:热水器是你装的,出了问题你得去修。

维修处负责人因人手不够,便对李某说:那你就去帮忙修一下吧。

李某便随丙去维修。

李某维修过程中操作失误致热水器毁损。

合同法相关案例及答案

合同法相关案例及答案

合同法相关案例及答案案例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例情况。

小张有一套闲置的房子,他把房子租给了小李,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每月租金1500元,押一付三。

小李住了三个月后,突然跟小张说他要去外地工作,不能继续租这个房子了,要求小张退还剩下的押金和预付的租金。

小张觉得小李这是违约行为,不同意退还,还说按照合同规定,如果小李提前解约,要赔偿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小李觉得这个违约金太高了,自己才住了三个月,不应该赔这么多。

答案分析。

首先呢,小张和小李之间是有一个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的。

小李提前解约,这确实是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关于这个违约金呢,虽然小李觉得高,但在合同里已经明确约定了提前解约要赔偿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这个约定是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都同意的。

不过呢,小张也不能就这么强硬地拿着钱一点都不退。

按照公平的原则,小李已经住了三个月,他付的租金是这三个月的使用费用,而押金是为了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等情况的。

小张可以扣除小李应付的违约金之后,把剩余的押金和多付的租金退还给小李。

比如说,小李押了1500元,付了三个月4500元,总共交了6000元。

违约金是3000元,那小张应该退给小李3000元。

所以呢,小李违约是事实,但小张也要按照合理的方式处理押金和租金的退还。

案例二:买卖合同中的货物质量问题。

案例情况。

小王开了一家咖啡店,他从一家供应商老赵那里购买了一批咖啡豆,合同里约定咖啡豆是一级品质,新鲜烘焙。

结果小王收到咖啡豆后发现,很多咖啡豆都有虫蛀的现象,而且烘焙的时间看起来比较久了,不像是新鲜烘焙的。

小王就联系老赵,要求老赵换货或者退款。

老赵却说是小王储存不当才导致的这些问题,拒绝换货退款。

答案分析。

这事儿呢,得看证据和合同规定。

小王和老赵签的合同明确说了咖啡豆是一级品质、新鲜烘焙的。

现在小王收到的货明显不符合这个标准。

老赵说是小王储存不当,那老赵得拿出证据来啊。

要是老赵拿不出证据,按照合同的约定,他就得负责。

合同法律制度案例题解题(3篇)

合同法律制度案例题解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设备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租赁一台大型设备,租赁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租金为每月10万元,租赁期满后设备归乙公司所有。

合同中还约定,若甲公司未按时支付租金,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向乙公司支付了首期租金,但随后因经营困难,甲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后续租金。

二、案例分析1.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符合合同法的基本要求,双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2. 租金支付合同约定甲公司每月支付租金10万元,甲公司未按时支付租金,违反了合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甲公司未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构成违约。

3. 解除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若甲公司未按时支付租金,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此,乙公司有权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

4. 设备返还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设备归乙公司所有。

由于甲公司违约,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公司返还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有权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设备。

三、解题步骤1. 确认合同效力首先,我们需要确认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案中的合同符合合同法的基本要求,因此是合法有效的。

2. 分析违约情况其次,我们需要分析甲公司未按时支付租金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有义务按时支付租金,而甲公司未履行该义务,因此构成违约。

法律案例分析答案(3篇)

法律案例分析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总价款为1000万元。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甲公司按约支付了部分货款,但乙公司未能按期交付设备。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两点: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三、案例分析(一)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1. 违约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符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法有效。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付款期限和交付设备的时间,乙公司未能按期交付设备,已构成违约行为。

2. 违约事实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期交付设备,已构成违约事实。

综上所述,乙公司已构成违约。

(二)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1. 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在本案中,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因此乙公司不承担违约金责任。

2. 实际损失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因乙公司未能按期交付设备,导致项目延期,给甲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

根据公平原则,乙公司应承担实际损失赔偿责任。

3. 损害赔偿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出售一栋位于市中心的商业楼,乙方支付购房款1000万元。

在签订合同后,甲方发现该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款。

乙方拒绝退款并要求甲方履行合同。

问题:1. 根据合同法,甲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2. 若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应如何操作?3. 若乙方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甲方应如何应对?答案:1.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因合同标的存在瑕疵,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2. 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在通知中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和依据。

3. 若乙方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甲方可依法拒绝履行,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

案例二,劳动合同纠纷。

甲公司与乙员工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乙员工每月工资为8000元。

乙员工在工作一年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甲公司认为乙员工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违约金。

问题:1. 根据劳动合同法,乙员工是否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违约金?2. 若乙员工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应如何应对?3. 若乙员工无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应如何应对?答案: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但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经过三十日通知。

2. 若乙员工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应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离职手续。

3. 若乙员工无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可拒绝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员工履行合同直至期满。

以上是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如需更多合同范本或法律咨询,请随时与我联系。

最新的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最新的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最新的合同法案例分析题1.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

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元写为598元。

赵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CD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196元购买了两台CD机。

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

由于赵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CD机货款,找到赵某,提出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CD机,商店退还1196元。

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

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返还4000元或CD机。

请问:(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答:商店的请求具有法律依据。

合同法五十四条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识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本案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条件,所以应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应如何处理?答:商店在本案中虽属于受损害一方,但是主要原因还是自己工作的疏忽。

在要求法院帮助自己返还之后,应该给予赵某一定的补助,以表达应工作疏忽给赵某带去不变的歉意。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

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

3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企业生产所需的核心芯片的价格居高不下,会导致企业采购成本上升,利润减少,这属于市场风险(商品价格风险)。

请问:(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答: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以何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甲方要求按5000元/月的标准支付,乙方只同意按800元/月的标准支付。

法律条例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篇)

法律条例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2019年6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货款总额为100万元。

合同中约定,乙公司应在货物到达后10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然而,在货物到达乙公司后,乙公司以市场行情下跌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甲公司提供了以下证据:1. 双方签订的合同;2. 货物已送达乙公司的证明;3. 甲公司向乙公司催收货款的录音。

乙公司则辩称:1. 市场行情下跌,货物价格已经大幅下跌,因此拒绝支付货款;2. 甲公司提供的催收录音存在篡改,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二、案例分析(一)甲公司是否能够证明其与乙公司之间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书面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可以认定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二)甲公司是否能够证明货物已送达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未按照约定的地点和方式交付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本案中,甲公司提供了货物已送达乙公司的证明,因此可以认定甲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交付货物的义务。

(三)甲公司是否能够证明其向乙公司催收货款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证明事实真实;(二)证明内容合法;(三)证明手段合法。

”本案中,甲公司提供的催收录音经过双方同意,且未经过篡改,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可以认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催收货款的合法性。

(四)乙公司拒绝支付货款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律制度案例及答案(3篇)

合同法律制度案例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与乙市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约定货到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

乙公司收到定金后,却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货。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公司无奈,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二、案例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3. 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返还定金?三、案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依法成立,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乙公司未能按时交货,已构成违约。

2. 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构成违约,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合同,按照约定交货;(2)赔偿甲公司因乙公司违约所造成的损失;(3)支付违约金。

3. 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返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案中,甲公司已向乙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乙公司未能履行合同,构成违约。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双倍定金,即60万元。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如下:1. 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按照约定交货;2. 乙公司赔偿甲公司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3. 乙公司支付甲公司双倍定金,即60万元。

法律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法律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合同纠纷引起的民事案件。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于2019年5月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到付款,乙公司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将货物送达甲公司。

然而,乙公司未能按期交货,导致甲公司生产进度受阻,遭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二、案情分析1. 合同效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成立有效。

2. 违约责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期交货,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3.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本案中,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同时,乙公司违约导致甲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甲公司还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合法有效,乙公司未能按期交货,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支付违约金。

同时,乙公司违约导致甲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具体判决如下:1. 乙公司支付甲公司违约金10万元。

2. 乙公司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

四、案例分析及答案1. 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案例分析中的应用本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决。

首先,确认合同效力,判断甲乙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合法有效。

合同法律案例分析题答案(3篇)

合同法律案例分析题答案(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物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时支付了定金10万元。

然而,在货物交付期限届满时,乙公司未能按约定交付货物。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3. 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三、案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已经构成违约。

2. 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约定交付货物,导致甲公司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因此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 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1)返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定金。

”本案中,甲公司已支付定金10万元,乙公司违约,应当返还甲公司定金。

(2)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本案中,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乙公司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3)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违约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应当赔偿甲公司损失。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未能按约定交付货物,构成违约。

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具体判决如下:1. 乙公司返还甲公司定金10万元。

(完整版)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完整版)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完整版)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供销社在1个月内向甲油料厂供应黄豆30吨,每吨单价1000元。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找到供销社表示愿意以每吨1500元的单价购买20吨黄豆,供销社见其出价高,就将20吨本来准备运给甲油料厂的黄豆卖给了乙公司,致使只能供应10吨黄豆给甲油料厂。

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按照合同的约定供应剩余的20吨黄豆,供销社表示无法按照原合同的条件供货,并要求解除合同。

甲油料厂不同意,坚持要求供销社履行合同。

试分析:1.甲油料厂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2.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甲油料厂如果要求供销社继续履行合同有无法律依据?3.供销社能否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答案:法理分析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内容,这三种违约责任形式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适用,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适用两个或全部责任形式。

(1)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是有法律依据的。

因为,双方合同约定由供销社供应甲油料厂黄豆30吨,现黄豆只供应了10吨,所以甲油料厂有权要求继续供货。

(2)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是否继续供应黄豆,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油料厂有权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订立合同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履行合同获取预定的利益,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就无法实现权利。

如果违约方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对方(受损害方)认为实现合同权利对自己是必要的,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违约方不得以承担了对方的损失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受损害方在此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案例及分析题及答案(3篇)

法律案例及分析题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乙公司支付相应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乙公司也按照约定支付了货款。

但在货物交付过程中,乙公司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于是要求甲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公司对此表示异议,认为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拒绝承担责任。

乙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案例分析1. 合同解除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案中,乙公司认为甲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符合上述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 货物质量问题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在安全、使用性能、使用寿命、外观等方面满足规定要求的能力。

在本案中,乙公司认为甲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两点:(1)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2)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两点,法院需要根据相关证据进行认定。

若认定货物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则甲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赔偿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若法院认定甲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应承担以下责任:(1)退还乙公司已支付的货款;(2)赔偿乙公司因货物质量问题遭受的损失。

4. 合同解除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法律案例题库解析答案(3篇)

法律案例题库解析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将货物交付给乙公司,但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案例分析:(1)合同效力根据《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成立并生效。

(2)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诉讼请求甲公司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3. 案例解析:(1)合同效力: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成立并生效。

(2)违约责任: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规定,乙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3)诉讼请求:甲公司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二、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某市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丙公司将一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丁公司,转让价格为5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丙公司按照约定将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丁公司,但丁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

丙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案例分析:(1)合同效力根据《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法案例分析习题答案合同法案例分析习题答案分析习题(一)[答案](1)部分医用手套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应由A公司承担。

因为A公司同意D 厂只发一种规格货物,应视为A、C之间的合同已变更。

(2)部分医用手套已过期的责任,应由A公司对B承担,其后向C公司索赔,再由C公司向D厂索赔。

因为D厂对手套过期有过错。

(3)医用手套全部报废责任应由A公司承担,B公司验收时发现货物规格与合同不符,且部分医用手套过期,因此B公司有权拒绝接受,货物风险责任应由A 公司承担,承运人火车站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理由免于承担责任。

(4)不予支持。

因为B公司怠于通知货物质量不合格的情形,应视为货物质量在交付时合格,A公司不负违约责任。

[解题思路]本题设问不多,但每个问题暗藏玄机,都可拆开分作几个小问题加以考查。

在五个民事主体关系中,其中A、B、C、D的关系均为供货关系,可用图简单表示为:D→C→A→B〓(图中"→"表示供货)在这个连环供货关系中,恪守合同的相对性规则是解答本题的第一关键点。

本题的另一个关键点是正确把握A公司经理赵刚向D厂表示只发一种规格手套的行为的法律意义。

注意到以上两点,本题已解矣。

[法理详解](1)在A、B、C、D四者的关系中,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A向B发货,C向A 发货,D向C发货,因而A与D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

但A公司经理赵刚越过C公司,直接向D厂表示只发一种规格的手套即可,对此C公司一直未持异议。

那么,赵刚的行为具有何种法律意义呢?我们认为,赵刚作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的意思表示即是A公司的意思表示。

赵刚此举意味着A公司变更了A、C之间的合同,而C公司明知此事而未持异议,说明A、C之间的合同已予变更。

当然,在A、B公司的合同关系中,B公司只能要求A公司承担部分医用手套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的责任,而不得要求与其不存在合同关系的其他民事主体承担违约责任,这是由于合同效力的相对性所决定。

上面我们之所以不遗余力地分析A公司与C公司、D厂之间的关系,意在说明:A公司对B公司承担了违约责任后,不得向C公司,更不得向D厂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2)至于手套过期的责任,属于标的物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亦应遵循合同相对性规则,先由A向B负责,尔后由C向A负责,最后再由D厂向C负责。

所谓合同相对性规则,简言之,就是合同效力仅及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概无约束力。

所以,合同一方当事人不能依据一个合同要求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人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依此规定,买受人基于合法理由拒绝接受标的物的,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由出卖人承担。

本案之情形,应适用第148条之规定,由A公司承担标的物风险负担。

那么,A公司承担风险负担后,可否向火车站追偿呢?《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依此,承运人可由不可抗力而免责。

本案中洪水爆发应属不可抗力之范畴,火车站应予免责。

(4)《合同法》第158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担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本案之情形,应适用第158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约定有检验期间,但买受人怠于通知标的物质量不合格的事实,而出卖人又不具备第3款所规定的情形,故该标的物质量应视为合格,出卖人A公司不应承担该批货物的违约责任。

分析习题(二)[答案](1)张兴可以在租赁期内出卖出租房屋。

且张兴已将此事通知了李奋,房屋也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因此,张兴转让房屋行为有效。

(2)李奋转租行为无效。

必须征得房主王启同意。

(3)有权。

因王买得房屋后,林与张的房屋租赁合同对王继续有效,王享有出租人的一切权利。

(4)有效。

该约定系当事人订立合同自由的表现,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150元的差价应归王启所有。

因为李奋转租行为无效,150元的差价属不当得利,应归房主所有。

(6)于法有据。

林凡对王启负有侵权责任,应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7)应向林凡要求赔偿损失。

因为林凡是房屋的管理人,应对建筑物上的悬挂物坠落致人损害的责任负责。

(8)应由王启对鲁达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王启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应对房屋的倒塌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解题思路]本题共8个设问,可分为两部分,第(1)~(5)问为第一部分,意在考查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关知识点,包括转租、买卖不破租赁、房屋维修费用承担等,其中难点有二:一是"买卖不破租赁"原理;二是转租行为的效力。

第(6)~(8)问为第二部分,意在考查建筑物致人损害的特别侵权责任及损坏他人房屋的一般侵权责任。

[法理详解](1)出租人将房屋出租后,并不丧失对房屋的处分权,所以当然可以将房屋出卖。

但应注意,此时承租人有优先受让权。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民通意见》第118条也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本案中,张兴出卖房屋时已经依法履行了通知义务,李奋听说后未表示异议,意味着李奋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所以张、王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2)《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可见,承租人转租需经出租人的事先同意,否则是无效的。

本案中张兴与李奋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转租,李奋后来在转租时又未经张兴同意,故转租行为无效。

(3)《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此即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现王启为新的房屋主人,故亦应为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这是合同权利义务发生法定移转的结果。

既然为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王启自然有权要求李奋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规定典型体现出合同法条款的任意性特征,即当事人若特别约定,维修义务原则上应由出租人承担,但允许当事人作出特别约定。

当事人作出特别约定的,从约定,而不再适用该条规定。

所以,本合同的约定并不违法。

(5)如前引《合同法》第224条之规定,若转租行为合法有效,我国法并不禁止承租人通过转租而牟取租金差价。

但是,如果转租行为本身无效,那么承租人所获取的差价即为不当得利,应交付给出租人所有。

(6)《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参照该规定,本案中林凡擅自改造他人房屋,属侵权行为,侵犯了王启的房屋所有权。

王启得以物上请求权请求林凡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我们并不能直接适用第223条的规定,因为林凡不是王启的承租人,王启无法依租赁合同要求林凡承担违约责任,王启是以物上请求权要求林凡承担侵权责任的。

(7)、(8)《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这就是关于建筑物致人损害的特别侵权责任的规定,采用了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

对该条规定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如何理解?我们认为,在许多情形下,如房屋租赁场合下,所有人与管理人并非一人,究竟是由所有人还是管理人承担责任,还要看对具体侵权行为的发生,谁负有看管、照顾的责任。

在房屋租赁场合下,承租人往往在建筑物上放置搁置物,悬挂悬挂物,因而应对搁置物、悬挂物致人损害负责。

但是对建筑物的倒塌,尤其是由于建筑物建筑质量等原因而致的倒塌,应由房屋所有人而非租赁人承担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正是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得出了第(7)、(8)问的答案。

至于致人死亡的赔偿责任范围,见于《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

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本题题干中交待鲁达当场死亡,所以,只需赔偿后两项费用即可。

分析习题(三)[答案](1)隆兴服装公司的要求不合法。

因为亚星百货商场可因发生不可抗力为由解除合同,并部分或全部地免除责任。

(2)亚星百货商场的答辩也不合法。

因为本合同并不因亚星百货商场要求解除合同而当然终止效力,也不能因发生不可抗力而当然免除全部责任。

(3)亚星百货商场对于2001年9月16日以后发生的隆兴服装公司的损失不负任何赔偿责任;对于此日之前的隆兴服装公司的实际损失,亚星百货公司可部分或全部地免除赔偿责任。

(4)合同履行地为亚星百货公司所在地的广东省某市。

(5)亚星百货公司应在隆兴服装公司所在地的江苏省某市履行付款义务。

[解题思路]本题可分为两部分,第(1)~(3)问为第一部分,为本题的难点所在,意在考查基于不可抗力发生的合同解除及其效力。

其中,难点有二:一是合同解除的时间;二是不真正义务问题。

第(4)~(5)问为第二部分,附带考查买卖合同的履行地问题,比较简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