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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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海花园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昌图建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所购买(租赁)物业基本情况:

房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性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乙方购买济南市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物业一宗,乙方委托甲方对该物业进行物业服务,双方达成以下前期物业服务约定。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政府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相关物业服务规章制度,实施物业服务活动;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住户手册》等;

3、负责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服务档案资料;

4、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5、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住户手册》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6、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7、甲方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专项服务业务并支取费用;

8、甲方不承担乙方人身及家庭财产的保险和保管;

9、接受物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并接受乙方的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的物业服务行为,就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住户手册》及《临时管理规约》;

3、依据本协议缴纳物业服务费等其他应交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时,签订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有关规定,在甲方处填写《装修申请表》提交装修方案且经甲方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5、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楼顶平台、楼梯间等任何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他使用功能;

6、乙方应配合甲方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及公共环境,禁止高空抛物、乱折花木等行为;

7、乙方购买地下储藏室,应遵守《地下储藏室管理规定》,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随时修订上述规定,新规定对乙方均有约束力;

8、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视为继续履行;

9、乙方将房屋出租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同时要求承租人遵守本规约和物业服务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和义务。不得在住宅内办公或商用。

10、乙方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临时管理规约》及《住户手册》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1、购买商铺的业主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及用途。禁止经营饭店、烧烤等毗连其他业主利益的活动或超出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业主自负;

12、为保持商铺房屋整体外观,业主不得擅自在商铺外墙加设檐蓬、烟囱、天线、广告、招牌等物件。乙方若欲立招牌、广告等,必须向甲方申请;

13、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服务;

14、乙方应积极参加人身及家庭财产保险,应对自己财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因自身采取安全措施不够或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损害及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15、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诸如维修等事宜时应给予其他业主或使用人方便;

16、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等的约定和规定;

17、物业服务办公室和开发商提供的经营用房由甲方无偿使用;

18、在政府出台新的法规、政策时,应遵守相应的规定。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物业服务:

(一)制定物业服务制度和《住户手册》、制止违反物业服务制度、《住户手册》及《临时管理规约》等的行为;

(二)为乙方办理入住手续;

(三)当乙方装修物业时,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公共绿地、花木的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院内道路、楼道内公共部位的清扫及垃圾的清运;

(六)协助公安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包括:值班室值班、定时定点巡视、维护车辆及行人秩序;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七)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的日常养护与管理;

(八)物业档案管理;

(九)负责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十)处理小区内的查询、投诉及函件;

(十一)划定车位并按规定收取车位养护费。

第三条、甲方按物业服务标准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绿化及养护管理

1、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清除枯叶。

2、无侵占现象。

(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1、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2、楼梯间、走廊的地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明显灰尘。

3、道路、庭院、绿地、共用场地基本无杂物、基本保持清洁。

(三)房产维修管理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及更新、改造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文件执行。

2、房屋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3、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若乙方委托甲方维修时,甲方可接

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4、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四)小区公共秩序维护

1、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

2、值班巡逻记录详细完整、措施落实。

3、发生刑事案件以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五)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场及车位基本清洁卫生。

2、车辆停放有序,其相关内容按《住户手册》中关于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发生车辆丢失、被盗、损害等情况时:

(1)属于乙方委托甲方看管,乙方须与甲方另行签订车辆停放看管协议,如属甲方过失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负责,过失责任界定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不可抗力除外。

(2)若乙方未委托甲方看管而自行停放或随意停放的,由乙方负责。

4、未参加车辆盗失、损坏等保险业务的,甲方可不看管或制止停放。

(六)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员。

(七)装修管理

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等规定实施装修管理。

(八)业户档案管理

包括物业竣工资料、业主档案等,资料管理规范。

第四条、乙方装修房屋时,除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等实施装修外,乙方应遵守以下事项:

1、禁止拆改梁、板、柱承重墙等房屋承重结构构件;

2、禁止随意增加房屋荷载,尤其是楼地面装修不得使用超重材料,地面非木饰材(贴面)厚度不得超过10mm;

3、禁止拆改水电管线、采暖管线等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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