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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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的历史沿革

企业会计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一套企业会计制度从1951年一直到1993年以前都是实行分所有制、分行业的会计核算制度。

国有工业企业的会计制度由财政部制定,其他会计制度由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财务报表缺乏可比性。

1993年进行了重要改革,取消了按所有制的分类,缩减了行业类别。

1992年底,财政部发布了两则——《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以两则为基础,陆续发布了13个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财务制度;同时为配合我国股份制改造,财政部在1992年还发布了《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借鉴了国际惯例,企图打破不同行业和所有制企业的界限,1998年财政部颁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财会字〔1998〕7号,2001年1月1日起废止)以取代原来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财会字〔1992〕3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仍单独制定了会计制度,不执行行业会计制度。

13种分行业会计制度具体包括:第一套企业会计制度1.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2〕6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2.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2〕69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3.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1号4.运输(铁路)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8号财政部令第62号,自2011年2月21日失效5.运输(民用航空)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12号财政部令第62号,自2011年2月21日失效6.邮电通信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13号财政部令第62号,自2011年2月21日失效7.农业企业会计制度财农〔1992〕344号财政部令第48号,自2008年1月31日失效8.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2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9.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2〕70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10.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财会〔1993〕3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11.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2〕68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1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11号财政部令第16号,自2003年1月30日起失效13.保险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7号财会字〔1998〕60号,自1999年1月1日起失效;财政部令第62号,财会字〔1998〕60号自2011年2月21日失效十七个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1992年第5号财政部令2006年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财会字〔1997〕21号财政部令第48号,自2008年1月31日起失效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财会字〔1998〕25号财政部令第48号,自2008年1月31日起失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财会字〔1998〕23号财政部令第48号,自2008年1月31日起失效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财会〔2001〕54号财政部令第48号,自2008年1月31日起失效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财会〔2001〕5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财会〔2001〕5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财会〔2003〕12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财会字〔2000〕6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第二套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制度》200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令2011年第62号规定,自2011年2月21日失效)200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11〕17号,自2013年1月1日起废止)财会〔2001〕62号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财政部2000年12月2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

企业会计制度2001

企业会计制度2001

《企业会计制度2001》中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同时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根据上述规定,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时,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将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特别是“可变现净值”是本次会计制度修订过程中首次出现的概念,它是一个很缺乏可操作性的概念,它对于财务人员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同时《企业会计制度》制定了众多的存货项目,在期末时对单个的存货项目计算其可变现净值,将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以原材料为例,“估计售价”可以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考虑原材料的可使用程度合理确定,这个确定的过程不可避免地要带有很大的主观性,而“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则很难进行合理的确定。

同时由于一些大中型企业对存货一般按计划成本进行核算,因而在分项确定其历史成本时还要对材料成本差异进行合理的分配。

“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都与此相类似。

在工业企业中,这几类存货种类繁多管理也最复杂。

因而笔者认为,“可变现净值”在会计工作实务中缺乏可操作性,也极大地增加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根据几年来H股上市公司及境内上市公司的工作经验,我们认为在我国现阶段可参照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先将存货按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再按不同类别对个别存货计算账龄,根据不同的账龄考虑存货的残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某些特殊的存货(如由于技术进步或由于更改工艺路线不再使用的存货等)可根据具体情况计提不同种类的特殊准备。

譬如:对于一般性的存货,可按如下账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月至6月计提1%,6月至12月计提2%,1年至2年计提5%,2年至3年计提10%,3年至4年计提30%,4年至5年计提50%,5年以上计提80%。

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17号

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17号

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正文:---------------------------------------------------------------------------------------------------------------------------------------------------- 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17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同时废止。

为了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保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的正常运行,现将股份有限公司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公司由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导致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发生变更,除以下各项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外,其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一)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处理。

(二)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的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的处理。

三、对于《企业会计制度》施行之日以前发生的投资业务,其会计处理方法与《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不同的,不予追溯调整。

对于《企业会计制度》施行之日以前发生、但在施行之日仍然持有的投资,自《企业会计制度》施行之日起应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即在《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之前,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规定,已确认的投资,不予追溯调整;其后对投资收益的确认和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等,应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在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将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

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实用版3篇)目录(篇1)1.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概述2.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内容3.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特点4.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重要性5.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实施与影响正文(篇1)一、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概述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是我国自 2001 年起实施的一套企业会计报表制度,它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保证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和完整性,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二、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内容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等五个部分。

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利润表反映企业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状况;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附注则是对报表中数据的详细解释和补充说明。

三、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特点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具有较强的普适性,适用于我国各类企业;其次,它具有灵活性,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再次,它具有稳定性,自 2001 年实施以来,一直沿用至今,只是在此期间做过一些微调;最后,它具有可比性,便于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不同时期之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比较。

四、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重要性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工具,也是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等外部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的重要途径。

准确、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对于企业的经营决策、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债权人的信贷决策以及政府的监管决策等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五、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实施与影响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实施,对我国的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产生了深远影响。

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
❖ 自制的存货,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以及加工费、运输
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 成本。 ❖ 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 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应 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 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摊销方法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法或者分 次摊销法。 ❖ 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 ❖ 存货应当在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 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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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要素
❖ (一)资产 ❖ 2、长期资产
❖ (1)长期投资 ❖ 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 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权利 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 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 入。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摊销。摊销方法采用直线 法或者实际利率法。 ❖ 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债权投资账面价 值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 (4)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
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 ❖ 存货应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以及其他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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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要素
❖ (一)资产
❖ 外购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 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 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会计科目

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会计科目

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会计科目
企业会计制度2001是中国规定的一套用于企业会计核算的准则,下面是该制度中常用的一些会计科目:
1. 资产类科目:
- 流动资产: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存货等;
- 非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
费用等;
2. 负债类科目:
- 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交税费等; - 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等;
3. 权益类科目:
- 所有者权益: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4. 成本类科目:
- 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5. 损益类科目: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6. 其他类科目:
- 银行存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等。

这只是其中一部分科目,并不全面,具体的会计科目还需要根
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业务进行调整和补充。

请注意,由于涉及具体
规定和操作事项,建议在实际应用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财会[2001]1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财会[2001]1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11号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起草了《<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财政部二○○一年一月九日《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规定《企业会计制度》发布后,我们收到有关部门、企业等的来信、来电,要求先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

对此,经研究,现就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制度》范围作如下规定: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

同时,为了尽快提高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我们也鼓励其他企业先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

二、国有企业有意先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先行实施。

三、为了便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母子公司,应当尽量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

如果企业集团母公司已经实施了《企业会计制度》,母公司应当要求其子公司也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其子公司未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子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数字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如果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尚未实施《企业会计制度》,而其部分子公司已经实施了《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和其他未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是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由母公司确定(如需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应经批准),但对外提供的合并会计报表,母子公司所采纳的会计政策应当统一。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 (2)第一章总则 (2)企业会计制度第二章 (6)第二章资产 (6)第一节流动资产 (6)第二节长期投资 (14)第三节固定资产 (20)第四节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 (29)第五节资产减值 (34)第三章负债 (41)第一节流动负债 (41)第二节长期负债 (43)企业会计制度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50)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50)企业会计制度第五章第一节——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入 (53)第五章收入 (53)第一节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入 (54)第二节建造合同收入 (56)企业会计制度第六章——成本和费用 (61)第六章成本和费用 (61)企业会计制度第七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63)第七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63)企业会计制度第八章——非货币性交易 (71)第八章非货币性交易 (71)企业会计制度第九章——外币业务 (74)第九章外币业务 (74)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会计调整 (75)第十章会计调整 (75)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第一节——会计政策变更 (76)第一节会计政策变更 (76)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第二节——会计估计变更 (79)第二节会计估计变更 (79)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第三节——会计差错更正 (80)第三节会计差错更正 (80)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第四节——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81)第四节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81)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一章——或有事项 (83)第十一章或有事项 (83)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二章——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85)第十二章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85)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三章——财务会计报告 (88)第十三章财务会计报告 (88)第十四章附则 (90)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1.11.29•【文号】财会[2001]62号•【施行日期】2001.1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62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核算,统一企业的会计标准,我部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请布置所属外商投资企业遵照执行。

《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附件: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财政部2000年12月2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

财政部1992年6月24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92)财会字第33号〕及其相关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现就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外商投资企业由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导致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发生变更,除下列规定要求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外,其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一)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以及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处理。

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与原制度计提数的差额,采用追溯调整法。

(二)对于《企业会计制度》施行之日以前发生、但在施行之日仍然持有的投资,自《企业会计制度》施行之日起应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即在《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之前,按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已确认的投资及投资收益,不予追溯调整;其后对投资收益的确认和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等,应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推荐DOC57)

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推荐DOC57)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政部财会(2000)25号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1.企业会计制度2.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略)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原创版4篇】篇1 目录1.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的概念和作用2.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的编制方法和流程3.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的解读和分析4.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的改进和完善篇1正文一、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的概念和作用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编制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报告。

它是企业与政府、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进行信息交流的重要工具,有助于他们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

二、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的编制方法和流程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的编制包括财务报表和附注两部分。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附注是对财务报表的补充说明。

编制方法主要包括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1.确认:确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含义和范围,并确定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

2.计量: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性质,选择合适的计量属性,如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公允价值等。

3.记录:根据确认和计量的结果,设置账户,并按照交易或事项的发生时间顺序,登记账户和编制凭证。

4.报告:根据财务报表和附注的内容,编制会计报表,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有关部门。

三、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的解读和分析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需要对其进行深入的解读和分析。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资产负债表:了解企业的资产结构和负债水平,以及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和构成。

2.利润表: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盈利质量,以及利润的构成和变化原因。

3.现金流量表:了解企业的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运作情况,以及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原因和影响。

4.附注:关注财务报表的补充说明和重要事项,如或有事项、承诺事项等。

四、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的改进和完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完善会计准则: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会计准则,规范会计处理方法,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

首先,会计核算是企业会计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企业会计核算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企业会计核算主要采用的是成本会计体系。

在核算方法上,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企业应当采用纳税调整法、重置调整法和调整项确认法等方法进行财务核算。

此外,企业会计制度还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核算方法,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财务报告是企业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企业会计核算的结果,企业需要编制财务报告,向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信息。

企业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企业会计制度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内容、格式和披露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保证了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第三,会计监督是企业会计制度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企业会计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会计核算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企业会计监督的主体、监督程序和监督方法。

同时,企业会计制度还规定了内部控制和审计的要求,加强了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

这些措施都有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和真实性。

此外,企业会计制度还对其他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规定。

比如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应用软件和会计人员的职责等。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为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指导。

综上所述,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是财政部制定的一套现代化的会计准则,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会计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要求,加强了企业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有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和真实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企业应当根据这些规定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核算方法,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财务报告编制和会计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可靠。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资产类(30)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资产类(30)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资产类(30)【原创版3篇】目录(篇1)1.2001 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的背景和目的2.资产类会计科目的划分和特点3.资产类会计科目的具体设置和使用说明4.资产类会计科目在企业会计制度中的作用和意义正文(篇1)2001 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资产类 (30)一、2001 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的背景和目的2001 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是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而制定的。

这一制度对于全国各类企业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为企业会计工作提供了统一的规范和标准。

二、资产类会计科目的划分和特点资产类会计科目主要涉及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资产类会计科目的划分具有明确、科学、系统的特点,能够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

三、资产类会计科目的具体设置和使用说明1.流动资产类会计科目流动资产类会计科目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1)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

(2)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短期获得利润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

(3)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收到的未到期的票据。

(4)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应收的款项。

(5)预付款项:是指企业预先支付的货款、费用等。

(6)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应收款项。

(7)存货:是指企业持有的待售商品、原材料、在制品等。

2.非流动资产类会计科目非流动资产类会计科目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1)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持有的股权投资,持有期限在一年以上。

(2)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持有并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如房屋、设备等。

(3)在建工程:是指企业正在进行的建设施工项目。

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摘要:一、企业会计制度简介二、2001年报表概述三、报表主要内容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四、报表分析与解读五、实用性建议与改进正文:一、企业会计制度简介企业会计制度是我国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的规范体系。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是对原有会计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旨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报表的可读性和实用性。

二、2001年报表概述2001年企业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这些报表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三、报表主要内容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反映了企业在某一特定时点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个部分。

2001年报表对资产负债表的项目进行了调整,使之更加科学合理。

2.利润表:利润表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2001年报表对利润表的项目进行了调整,使之更加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现金收支情况。

2001年报表对现金流量表的项目进行了分类,便于企业分析现金流量来源和去向。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

2001年报表明确了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和变动原因,有助于企业分析股东权益的变动趋势。

四、报表分析与解读通过对2001年企业会计报表的分析,可以了解到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在此基础上,企业可以进行财务状况的诊断,发现潜在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五、实用性建议与改进1.加强报表编制人员的培训,提高报表编制质量。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3.加强对报表的分析与解读,提高管理层对财务状况的认识。

4.按照报表使用者的需求,优化报表格式和内容,提高报表的可读性。

企业会计制度讲解2001

企业会计制度讲解2001

企业会计制度讲解2001
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一部关于企业会计制度的法规。

下面是对该制度的简要讲解:
1. 会计主体: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其他经济组织。

2. 会计核算主体: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会计核算主体,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会计期间和会计年度:企业会计期间通常为一个月,连续计算。

会计年度通常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一年。

4. 会计账簿:企业应当建立规范、完整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账户余额汇总表等。

5. 会计制度: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包括核算对象、核算内容、核算方法和核算程序等。

6. 会计要素:企业应当按照会计要素的分类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收入和费用等。

7. 会计处理: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包括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环节。

8. 财务报表: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9. 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企业应当同时进行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以满足内外部信息需求。

以上是对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的简要讲解,该制度规定了企业的会计核算、会计要素、会计处理和财务报表等方面的要求,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企业会计制度2001和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2001和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2001和企业会计准则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是中国企业会计管理的基础性法律法规。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是由国家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该法规主要用于中国大陆地区。

该法规主要规定如何管理和使用企业账户,其目的是确定在处理财务事务过程中的会计原则、会计程序以及可以接受和使用的会计标准。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首先明确了企业在管理企业财务的过程中的会计原则和会计程序。

其次,该法规提供了企业财务记录要求的一些基本原则,包括对数据的精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及及时性等要求。

此外,该法规还规定了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些具体事项,如应该建立何种会计科目、应向公共及内部报告什么信息,以及对报告信息的审查及审计等。

在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框架下,企业应建立自己与国家或地方税收要求有一致的会计原则,并建立一个记录系统。

该系统应确保企业可以合理、及时地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并确保在应用会计准则和会计原则时,企业的决策不会受到不良影响。

同时,企业也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以确保所有的会计活动是真实可靠的,以避免财务信息被非法篡改。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为中国企业财务报表具有较强可比性,使财务报表信息可以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提供了保障。

此外,该准则还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可靠的财务信息报告,以便投资者做出更加明智的投资决策,同时也有利于企业管理者合理审慎地管理企业财务。

总之,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中国企业的会计管理起着重要作用。

它提供了一套健全的法律法规,旨在维护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有效,保证企业财务秩序,以及帮助企业管理者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

2001年新会计准则

2001年新会计准则

2001年新会计准则
摘要:
一、新会计准则的背景
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
三、新会计准则的影响和意义
四、企业应对新会计准则的策略
正文:
2001年,我国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这是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

新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的财务报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的背景
新会计准则的出台,主要是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提高企业的财务报告质量和透明度,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新会计准则的制定,参考了国际上通行的会计准则,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一定的调整。

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
新会计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确立了权责发生制,即只有当收入已经实现和可计量时,才能确认为收入;二是明确了资产和负债的定义,要求资产必须具有未来的经济利益,负债必须有现时的义务;三是规范了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要求企业按照收入实现的进度来确认收入;四是明确了费用的确认和计量,要求企业及时确认和计量各项费用。

三、新会计准则的影响和意义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于提高我国企业的财务报告质量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也使得我国企业的财务报告更加符合国际标准,有利于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

四、企业应对新会计准则的策略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我国企业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企业需要积极应对,制定相应的策略。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准则出台的背景2001年1月1日,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开始施行。

该制度要求计提八项资产减值。

这关于完善我国企业、专门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提高我国财务报表信息质量的一项重大举措。

然而,由于《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预备的计提缺乏可操作的规定,八项资产减值预备的计提交由企业自行决定,这就使资产减值预备的计提掺入了许多主观因素,给某些企业调剂会计数据留下空间。

2004年,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以资产减值装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利用资产减值调剂各期利润,“一次亏足”后再大额转回。

该规定无疑佐证了企业利用资产减值操纵盈余的现实。

新准则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内容。

明确了所有资产减值处理的一样适用原则,并对其具体规范的范畴作了进一步界定,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共同操纵和重大阻碍)以及除专门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

二、准则规范的要紧问题及实务讲解(一)准则涉及的要紧问题1.可收回金额的计量2.引入资产组进行减值处理3.已确认的资产减值缺失转回(二)实务讲解减值是资产为企业带来的以后经济利益的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

1.减值的确认资产减值的依据或判定标准是什么?有关永久性、可能性和经济性三种不同的标准。

(1)永久性标准(2)可能性标准(3)经济性标准我国和国际会计准则总体上采纳了经济性标准。

判定减值的标准被分为外部信息来源和内部信息来源。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刻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估量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阻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差不多提高,从而阻碍企业运算资产估量以后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
一、关于企业投资的借款费用
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可以直接扣除,不需要资本化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
二、关于企业捐赠
(一)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商业企业包括外购商品)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二)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因价值恢复或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准备应允许企业做相反的纳税调整;上述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可按提取准备前的帐面价值确定可扣除的折旧或摊销金额。
(三)企业已提并作纳税调整的各项准备,如因确凿证据表明属于不恰当地运用了谨慎原则,并已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的,可作相反纳税调整。
十一、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的政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结束——
(四)当存货发生以下一项或若干情况时,应当视为永久或实质性损害: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经营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应当视为永久或实质性损害: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二)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转让企业暂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的整体资产转让改组,接受企业取得的转让企业的资产的成本,可以按评估确认价值确定,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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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 (2)第一章总则 (2)企业会计制度第二章 (6)第二章资产 (6)第一节流动资产 (6)第二节长期投资 (14)第三节固定资产 (20)第四节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 (29)第五节资产减值 (34)第三章负债 (41)第一节流动负债 (41)第二节长期负债 (43)企业会计制度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50)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50)企业会计制度第五章第一节——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入 (53)第五章收入 (53)第一节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入 (54)第二节建造合同收入 (56)企业会计制度第六章——成本和费用 (61)第六章成本和费用 (61)企业会计制度第七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63)第七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63)企业会计制度第八章——非货币性交易 (71)第八章非货币性交易 (71)企业会计制度第九章——外币业务 (74)第九章外币业务 (74)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会计调整 (75)第十章会计调整 (75)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第一节——会计政策变更 (76)第一节会计政策变更 (76)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第二节——会计估计变更 (79)第二节会计估计变更 (79)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第三节——会计差错更正 (80)第三节会计差错更正 (80)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第四节——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81)第四节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81)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一章——或有事项 (83)第十一章或有事项 (83)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二章——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85)第十二章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85)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三章——财务会计报告 (88)第十三章财务会计报告 (88)第十四章附则 (90)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它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 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针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 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 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

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设置[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

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份、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十二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经济利益。

第十三条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

企业会计制度第二章第二章资产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金融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进行分类,主要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还应按发放贷款的期限划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第一节流动资产第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它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它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

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有外币现金和存款的企业,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现金的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

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它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3.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短期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成本:(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

如"短期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跌价准备后的净额,为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4.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的短期投资成本:(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二)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企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项目按照减去其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四)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

但是,委托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企业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

期末时,企业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十七条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第十八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一)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带息的应收款项,应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价值)与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增加其账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不再计提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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