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简析创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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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简析创新的价值
摘要: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在人类历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以马克思主义劳动理论具体考察劳动与创新劳动的关系。常规劳动和创新劳动是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范畴,并分析创新的过程参与、社会效果和社会供求关系等度量创新价值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劳动理论;常规劳动;创新劳动;创新价值马克思主义的劳动理论内容十分丰富,劳动作为人所特有的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方式,为人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依据和可能。按照劳动的内容和实现形式的不同,马克思的劳动理论将劳动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等,都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重要范畴,为劳动价值论在人类经济史上的确立与发挥的巨大作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在马克思那里,还有一类关于劳动的范畴没有涉及,即常规劳动与创新劳动。有学者认为,实际上马克思已经在关于科学技术及其作用的研究中涉及了创新
劳动的问题,但他并没有专门对此进行深入研究。今天,创新劳动作为一个在实践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化认识和探讨。
一、劳动与创新劳动辨析
在马克思的论述中,“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劳动过程……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劳动的过程,作为一种有目的创造使用价值的活动,从劳动结果的角度看,实际
上包含了两种类型:一种是劳动的结果(物化与非物化成果)是以前就出现和存在了的,并且就劳动中的方式、手段与过程环节而言,与过去相比是一种重复性的常规生产劳动,并无质的区别即创新之处,这种劳动就是常规劳动;另一种是劳动的结果(物化与非物化成果)是过去未曾出现过,是超越了人的认识能力与水平、处于某领域前沿和领先地位的,也就是对劳动中的方式、手段与过程环节而言,都包含了不同程度的创新的成分,以至于在劳动过程结束时,劳动所制造的使用价值必然会超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衡量尺度,这种劳动就是创新劳动。
常规劳动和创新劳动是一对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范畴。它们的区别主要是:(1)常规劳动是以前有过的某种劳动,具有可模仿和重复的性质,某种常规劳动在社会生产中常常会受到较好地普及和推广;创新劳动是从未有过的某种劳动,具有独创、首创、不可模仿和重复等性质,某种创新劳动之所以成其为创新劳动,一定是因为它是独一无二的、不可复制的。(2)常规劳动从观念开始,到劳动的方式、方法、途径、手段一直到劳动结果的实现,都是事先就可以预见或准备好了的,具有预知性、确定性;而创新劳动的上述过程,往往是事先无法预计和确定的,具有复杂性、超验性、反复性。
(3)就劳动的具体过程来说,常规劳动具有程式化的特点,便于总结、重复、推广和提高;而创新劳动具有偶然性、不固定的特点,很难被复制和扩散。(4)常规劳动的时间规定性体现在,某种劳动被模仿和重复的次数越多、时间越久、范围越大,它的常规性就越
突出;创新劳动的时间规定性则划分了它与常规劳动的界限,即创新劳动是否在何时被模仿和重复,决定了它在那时是创新劳动还是常规劳动。
二、关于创新价值的度量
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指出,劳动的价值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凝结,价值量的大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多少决定和计量的。由于创新劳动是独创、首创、不可模仿、从未有过的某种劳动,是独一无二和不可复制的,它实际上也就失去了“同种的许多不同的个别量”这个前提,那么创新劳动的价值就不能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
创新的价值一方面要以创新必要劳动时间即创新活动本身的实现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的最少值(此时,不存在社会平均劳动时间,因为创新劳动是单一的)为重要的计量参考,另一方面,又不能把它作为唯一的衡量依据,而要特别综合考察创新的过程参与、社会效果和社会供求关系这几个因素。
(1)创新必要劳动时间因素。相对于常规劳动而言,由于创新劳动具有复杂性、超验性、反复性、偶然性和不固定的等特点,就决定了创新劳动一定会付出一些试验性或曲折性的“多余的”时间,这个时间会因创新的具体条件、过程和创新主体的不同而不同。
(2)创新的过程参与因素。任何创新活动都是人的有目的的综合动态的过程,往往一种创新活动包含了多种过程参与,创新过程参与要素在创新活动中虽然是动态的,但是它们整合和相互容纳的程
度将直接影响到创新的质量,它们对于创新价值的实现,同样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3)社会效果因素。就创新的效果而言,它一定是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独创性、稀有性成果呈现出来的,一定是在社会发展的某个方面具有特殊的功能。在不同的创新成果中,它们的特殊功能、独创性和稀有度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可以转换到创新的价值。很大程度上,社会效果因素是衡量创新价值的根本依据。
(4)社会供求关系因素。创新的社会供求关系与社会的发达程度和生产力的发展紧密相关,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刺激着创新的社会供求。合理的社会供求关系是创新价值实现的必要前提和重要参考依据。
恩格斯说:“既然我们自己能够制造出某一自然过程,使它按照它的条件产生出来,并使它为我们的目的服务,从而证明我们对这一过程的理解是正确的。”这使我们确信,既然我们已经有能力通过一定的过程使创新成为现实,我们也有必要让这种能力和过程体现在其应有的社会认可和价值之中,以便适应和回答实践发展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