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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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兹有我公司(以下简称“承诺方”)就住所(经营场所)使用事宜,向贵方(以下简称“接收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准确无误
承诺方保证所提供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真实、准确,包括但不限于地址、面积、产权归属等,且该住所(经营场所)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住所(经营场所)用途合法合规
承诺方承诺住所(经营场所)仅用于合法的商业活动,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

三、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无争议
承诺方保证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权无争议,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法律诉讼,承诺方拥有完全的使用权和处置权。

四、住所(经营场所)符合安全标准
承诺方保证住所(经营场所)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标准,承诺方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住所(经营场所)的安全使用。

五、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期限
承诺方承诺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期限符合合同约定,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接收方,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六、住所(经营场所)变更通知
如住所(经营场所)发生变更,承诺方将提前通知接收方,并协助接收方完成相关变更手续。

七、违约责任
若承诺方违反上述承诺,导致接收方遭受损失,承诺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接收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方和接收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接收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市场主体住所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承诺书
尊敬的合作伙伴:
本承诺书由[市场主体名称](以下简称“承诺方”)出具,旨在明确承诺方在与贵方合作过程中,关于市场主体住所的相关承诺。

一、住所信息真实性承诺
承诺方保证所提供的住所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包括但不限于住所地址、联系方式等,且该信息已在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二、住所使用合规性承诺
承诺方保证住所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不涉及任何非法或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

三、住所变更通知承诺
若承诺方住所信息发生变更,承诺方将及时书面通知贵方,并在变更后的住所信息生效前完成所有必要的法律手续。

四、住所安全保障承诺
承诺方承诺确保住所的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因住所问题导致的任何损失或风险。

五、住所使用限制承诺
承诺方承诺住所仅用于合法的商业活动,不用于任何可能损害贵方利益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活动。

六、住所信息保密承诺
承诺方承诺对贵方提供的住所信息保密,未经贵方书面同意,不得向
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违约责任
若承诺方违反本承诺书中的任何条款,承诺方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本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合作终止之日。

承诺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请注意,本承诺书为模板性质,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际使用前,请确保所有条款符合双方的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的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的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的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篇一: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
承诺书
承诺如下:
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的位于号室的房屋用于本公司办公和经营使用。

1、该住所(经营场所)适合本公司经营的业务,没有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房屋租赁协议真实、合法,记载地址完整、准确。

3、该房屋不属住宅,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4、该房屋不属军产。

因租赁协议对房屋地址、规划用途进行虚假记载或者股东进行虚假承诺的,由(或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篇二: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申请将位于市区
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特做出如下承诺:
1、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承诺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约;
3、将该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已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
4、本住所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如已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之内,保证无条件配合拆迁,且不索要经营性等补偿。

以上
承诺属实,投资人愿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接受登记机关对因本承诺不实而导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投资人(股东)签字:
房屋提供者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经营性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经营性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经营性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注:1、本文书适用于市场主体及其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2、企业(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股东、合伙人、投资人或隶属企业签署;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由全体董事签署(签署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签署人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由企业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

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加盖公章。

3、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签字。

4、根据实际情况,在房屋权属和房屋性质栏□的中打“√“。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1)本公司的地址是XXX,并在该地址进行经营活动。

(2)所经营的项目由XXX行业管理部门许可,确保合规合法,
符合当地法律法规。

(3)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各项章程、规章及法律法规,着力建立
诚信企业文化,坚持“诚信为本、客户至上、质量第一”的经营宗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4)本公司按规定妥善保管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及其他隐私,
保证不采取任何形式的泄露,不擅自使用客户信息,维护客户利益。

(5)本公司坚持真实、公正、公开、诚信正当的原则,不干预
任何投诉事项,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对所有客户公平公正,不得以
任何方式部分偏袒。

(6)本公司本着勤俭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优质的服务,实现信誉优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假如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市场主体经营场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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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经营场所承诺书
尊敬的相关部门:
本人/我们作为市场主体,特此声明,经营场所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承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尽最大努力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具体承诺如下:
1. 经营场所已获得相关行政部门的批准,从事正当经营活动,不涉及非法经营或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2. 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符合工商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营场所内的消防设施配备齐全,确保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3. 我们承诺销售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诚信经营的文化氛围。

4. 我们将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社会公益事业,为文明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人/我们对此承诺书的内容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承诺行为,愿意接受部门的处罚和监管。

特此承诺!
经营场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
1.申报注册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为:安徽省
2.市、县(市、区)(乡镇、村)(道路名)
3.(门牌号)(小区楼栋号、房间号)。

4.该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其证件号码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为(自有/租赁/无偿提供)使用,属性为(住宅/商铺/其他)。

5.已依法取得使用权,该住所(经营场所)合法、真实,符合国家安全性规定,不属于违法建筑、经鉴定的危房和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不属于负面清单禁止的行业。

6.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物权法》等规定,遵守公序良俗,产生争议的主动消除不良影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不以本次注册登记作为今后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依据。

8.注册登记部门已经告知相关规定和法律责任。

签名:(全体股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盖章)。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承诺由承诺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勾选。

2、市场主体的类型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的名称或姓名”栏应填写该企业、农民专
业合作社的名称;市场主体的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市场主体的名称或姓名”栏应填写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姓名。

3、市场主体的类型为企业的,其设立登记时,承诺人为出资人,由出资人盖章或签字;市场主体的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其设立登记时,承诺人为全体设立人,由全体设立人盖章或签字;市场主体的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其开业登记时,承诺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由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签字。

4、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时,承诺人为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由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承诺人为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由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签字。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甲方:(甲方全称)乙方:(乙方全称)鉴于本协议涉及的事项,甲方承诺如下:第一条住所(经营场所)情况1、甲方住所(经营场所)位于(详细地址),产权性质为(产权性质),租赁合同编号为(租赁合同编号),租期为(租期)年/月/日至(租期结束日期)年/月/日,租金为(租金金额)元/年/月/日,房屋面积为(房屋面积)平方米。

2、甲方已经取得了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许可证,并已经交纳了相关的手续费用。

3、甲方保证其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第二条住所(经营场所)用途甲方承诺其住所(经营场所)仅用于(使用用途),不从事任何与其用途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法律责任1、甲方保证其住所(经营场所)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如发生违反情况,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承诺在合同期限内不擅自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用途,若需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离开该住所(经营场所)。

2、甲方对于乙方因甲方违约导致的一切损失,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其他约定1、本协议自(起始日期)起生效,至(终止日期)止,届时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迁出住所(经营场所)。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解决。

文档注释:1、产权性质:指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归属情况,包括自有、租赁等。

2、租赁合同编号:指甲方与房屋所有人(或代表)签订的租赁合同编号。

3、手续费用:指甲方在取得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相关许可证时需要缴纳的手续费等。

4、使用用途:指甲方租用该住所(经营场所)的具体用途。

法律名词及注释:1、违约责任:指违反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损失赔偿:指违约方应对因其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范本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范本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范本引言概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确认租赁人将其住所或经营场所提供给他人使用,并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协议。

本文将介绍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的范本,旨在帮助租赁双方确保租赁关系的合法性和保护各方的权益。

正文内容1.承诺提供住所(经营场所)的背景1.1租赁人将其住所/经营场所出租的意愿和目的1.2租赁人对于租赁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拥有权确认1.3租赁人对于住所/经营场所的基本信息描述2.签署的法律义务和责任2.1租赁人承诺住所/经营场所符合当地相关法规2.2租赁人承诺住所/经营场所不存在债权纠纷或法律纠纷2.3租赁人承诺住所/经营场所适用于租赁目的2.4租赁人承诺住所/经营场所的质量和安全问题2.5租赁人承诺提供住所/经营场所的争议解决方式3.使用承诺的期限和条件3.1承诺期限的具体时间范围3.2租赁期满后的续约条件3.3租赁人和使用人应遵守的额外规定和条件3.4住所/经营场所的日常维护责任和义务4.合同解除和争议解决4.1承诺书的解除条件和程序4.2一方违约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4.3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4.4法律适用和司法管辖区5.审阅和签署5.1审阅的时间和地点5.2租赁人和使用人的签署方式和要求5.3相关证明文件的提供和认证文末总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于确认租赁人将其住所或经营场所提供给他人使用,同时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协议。

租赁双方应仔细审阅并确保理解并遵守承诺书中的各项条款和条件。

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通过签署承诺书,租赁双方可以达成共识并确保租赁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范本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范本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范本第一篇_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说明:按照《办法》第4条第四项的规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均须提交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的合法使用的书面承诺。

经营场所,安全,承诺书第二篇_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说明:按照《办法》第4条第四项的规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均须提交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的合法使用的书面承诺。

经营场所,安全,承诺书第三篇_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工商行政管理局:用于申请设立(变更)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不是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

不属于有禁止性规定的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盖章):年月日注:1、设立登记时的承诺人为公司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

2、变更登记时的承诺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3、承诺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

经营场所,安全,承诺书第四篇_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工商行政管理局:用于申请设立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不是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

不属于有禁止性规定的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特此承诺。

声明:承诺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相关说明》的详细内容。

承诺人签字(盖章):20XX年12月8日经营场所,安全,承诺书第五篇_20XX经营场所安全承诺书经营场所安全承诺书××市公安局:按照商务部、公安部20XX年第八号令《典当管理办法》对典当行房屋建筑、经营设施安全的规定和要求,特制订以下安全防范设施规划方案,请贵局审查。

一、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1、营业大厅内在南北(东西)两边分别设置两个自动摄像头。

2。

、摄像头分别朝不同的方位,使大厅处于全方位监控,不留死角。

3、电视监控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了解监控录像设备的性能、作用、特点,熟悉掌握监控操作、保养、保管的方法,学会一般故障的排除,管好用好设施。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_2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_2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11、__X承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申请人对企业经营场所已依法取得使用权,该经营场所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房屋、危险建筑房屋、被依法征收即将实施拆除的房屋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用于住所(经营场所)的其他建筑。

3、申请人承诺,在经营场所不从事危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申请人承诺,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5、登记机关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年月日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2一、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申报住所(经营场所)河南省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____村(路/社区)______________号三、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四、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居民住宅:是□否□五、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还登记有其他企业(一址多照):是□否□六、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取得方式:□自有房产□租赁、租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偿使用,提供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七、承诺内容1、本企业承诺已取得申服所在地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不属于依法确定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的房屋,地址表述真实无误。

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告知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告知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一、市场主体(申请人)基本信息市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时不填):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地址(注:一般应当按照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街(路)、门牌、房号申报。

无门牌号的,应当对地址所处的具体位置进行必要的文字描述):房屋权属情况(在□里勾选):□自有□租赁□无偿使用□其他房屋性质(在□里勾选,“其他”选项据实填写):□工业或商用□住宅□其他使用期限:二、行政机关告知(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市场主体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二)证明事项(证明材料)内容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三)证明事项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22〕8号)等关于市场主体设立、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定。

(四)告知承诺适用对象对于本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仍然按照正常申请程序提交证明材料。

(五)承诺方式1.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市场主体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签字盖章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

市场主体通过网上业务系统申请设立、变更登记的,本承诺书由业务系统自动生成,市场主体在线完成电子验签后提交。

— 1 —2.市场主体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参见市场监管总局制发的《市场主体登记申请文书规范》规定的有权签字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

3.市场主体申请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在“承诺人”处加盖市场主体公章。

4.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由隶属市场主体加盖公章。

5.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本人(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住所(经营场所)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住宅、商业用途的法律
法规要求,不存在任何违反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行为。

二、本人(单位)保证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性质、用途符合国家
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性质和用途。

三、本人(单位)承诺在住所(经营场所)内进行的经营活动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

四、本人(单位)保证住所(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符
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五、本人(单位)承诺在住所(经营场所)内不从事任何扰民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噪音污染、光污染、空气污染等,维护邻里和谐。

六、本人(单位)保证在住所(经营场所)内不存放任何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确保住所(经营场所)的安全。

七、本人(单位)承诺在住所(经营场所)内不进行任何违反社会公
序良俗的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八、本人(单位)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其提出的整改
要求及时响应和执行。

九、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承诺人(单位):_______
身份证号(单位代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承诺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尊敬的[管理机构名称]:本人/本公司[承诺人姓名或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现居住于[详细地址],特此向贵机构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一、住所(经营场所)合法性承诺:1. 本人/本公司承诺所提供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真实、准确,无虚假陈述。

2.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已依法取得相关产权或使用权,且无权属争议。

3.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住所(经营场所)安全承诺:1.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符合安全标准。

2.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不用于任何违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会、非法经营等。

3.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安全状况良好。

三、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1.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仅用于[具体用途],不擅自改变用途。

2.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社区管理规定。

四、其他承诺:1. 本人/本公司承诺如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发生变更,将及时通知贵机构,并办理相关手续。

2. 本人/本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贵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一份,管理机构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管理机构名称](盖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以上内容仅为模板,具体信息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承诺书
二、申请人承诺: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取得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三、申请人承诺:市场主体因住所(经营场所)发生变动的,30日内依法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
四、申请人承诺:确认本次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即为本单位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本次确认的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并清楚知晓承诺和确认行为将发生的全部法律后果。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
申请人已知晓《内蒙古自治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定》及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规定。申请人就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作出如下承诺:
一、申请人承诺:已合法取得该住所(经营场所)的产权(使用权),申请登记的性、合法性负责。
五、申请人承诺:不属于自建房屋、住宅、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等不适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登记的情形。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被实施联合信用惩戒的市场主体和自然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已阅读并执行以上承诺事项。
签字:(全体出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

市场主体住所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承诺书
致:[相关部门名称]
本单位(个人)名称:[单位或个人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住所地址:[单位或个人住所详细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单位(个人)就住所登记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单位(个人)所提供的住所地址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且符合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的相关规定。

二、本单位(个人)承诺住所地址用于市场主体登记,不用于任何非法活动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本单位(个人)承诺住所地址作为市场主体的经营场所,将遵守国家有关市场经营的法律法规,保证合法合规经营。

四、本单位(个人)承诺住所地址信息如有变更,将及时向[相关部门名称]申请变更登记,确保住所信息的持续有效性。

五、本单位(个人)承诺对于因住所信息不实或变更未及时登记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单位(个人)承担。

六、本单位(个人)承诺遵守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本单位(个人)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行政处罚。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单位(个人)留存,另一份提交给[相关部门名称]备案。

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字:
日期:[填写日期]
[单位或个人公章]
[单位或个人签字]。

企业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学习资料

企业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学习资料

企业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学习
资料
一、背景
我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在其住所(经营场所)设立经营场所(暂没有住所的可以在临时住所设立),在经营活动中实施登记注册。

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和方便管理,选择以虚构地址的方式注册,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条例》的规定。

因此,为了规范企业经营场所的使用,加强企业的自律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必要加强相关的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法律依据
《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三、承诺内容
本公司是一家合法经营的企业,根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其住所/经营场所内设立了经营场所/注册登记地址,同时坚决遵守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了合法的经营资质。

同时,本公司郑重承诺:
1. 不使用虚构的住所/经营场所地址。

2. 不进行假冒伪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

3. 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承诺效力
本承诺书签署后即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违反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总结
企业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是保护企业、消费者、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举措。

本承诺书的签署,不仅是对自身合法经
营的确认,也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

同时也是对企业自律意识的提高,促进了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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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登记;
2.设立登记时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分支机构由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

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同时还需加盖公章。

分支机构无论设立、变更(经营场所)均需同时加盖所属企业公章。

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信用承诺书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5〕113号)等有关规定,在申请企业注册登记中,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身份郑重承诺:
1、本企业已经具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设立(开业)、住所变更登记条件,本人已认真阅读了《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内容。

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

2、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等不能用作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

3、所从事的经营项目不在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政府公布的“住用商”禁止类行业清单范围内,并已取得有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承诺在取得有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开展经营活动。

5、本企业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

若违背以上承诺,相关法律后果及责任由本企业或企业相关人员承担,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请仔细阅读承诺条款,并亲笔抄录“我已知晓以上承诺条款”。

□□□□□□□□□□承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手机号码:
年月日
备注:
1、本文书适用于市场主体及其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拟任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签署;申请变更登记时,由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3、市场主体为分支机构的,由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签署,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4、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签字。

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信用承诺书
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省政府关于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3号)等有关规定,在办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中,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农专社法定代表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下同)身份郑重承诺:
本企业已知悉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告知的《江苏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所列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同意登记机关将本承诺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

请仔细阅读承诺条款,并亲笔抄录“我已知晓以上承诺条款”。

□□□□□□□□□□
承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
年月日
备注:
1、本文书适用于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涉及“先照后证”登记。

2、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合伙事务执行人)签署;申请变更登记时,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合伙事务执行人)签署,企业加盖公章。

3、企业为分支机构的,由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远离非法集资活动信用承诺书
(名称)现郑重承诺:
一、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活动,不使用非法募集资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信自律,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二、积极响应政府部门开展的防范非法集资培训和宣传活动,关注和了解防范非法集资知识。

积极参与、支持政府部门所倡导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和打击活动,坚决抵制并检举揭发非法集资活动。

三、自愿无条件接受各级政府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同意有关部门将企业相关情况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

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或发生直接、间接参与非法集资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承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手机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全体投资人(盖章、签名)
年月日
备注:
1、本文书适用于被列入重点监控行业的市场主体办理设立登记和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2、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时,由拟任企业投资者和法定代表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署;申请变更登记时,由法定代表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署,企业加盖公章。

企业名称核准信用承诺书
本企业已认真阅读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通过本级企业名称数据库查询出的企业名称信息,确定选择
作为本企业名称,并承诺如下:
1、已知晓企业名称系统查询出的字号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名称信息,经过慎重考虑,选择申请该名称。

2、如果与上述在先注册的企业名称相近产生了名称争议,或造成了公众误认,本企业愿意服从登记机关裁决和法院判决,对于裁决结果被要求更改企业名称的,将主动申请名称变更登记。

3、本企业愿意承担因名称争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民事法律责任。

4、同意登记机关将本承诺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

企业(盖章、签字)
投资人签字及盖章:
年月日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统一代码/注册号)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所投资的子公司未清理完毕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名称(姓名)及签字(盖章):
年月日注:请将债务清理情况在□中选择一项勾选。

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企业或机构的,加盖公章;投资人为外国(地区)企业或机构的,由外国(地区)企业或机构有权签字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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