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储量勘讲义查核实
4-05矿山保有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参考提纲
矿山保有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参考提纲(一)文字说明报告的文字说明共4章12节第一章概况第一节目的和要求简要叙述核实报告编制的目的和要求,编制的主要依据及简要的过程,以及核实的主要结果。
第二节位置和交通简述矿区(矿段、井田、矿井、开采区)所在地理位置、地理座标;按采矿许可证核准的开采四周边界和与相邻矿山(矿井)的关系。
第三节以往地质勘查工作简况矿山采区所在矿区(矿段、井田)以往地质勘查工作简况,工作程度,主要地质成果。
勘查单位,提交报告日期及报告名称,省级主管部门审批结论,批准的矿产资源储量,其中矿山企业占用的资源储量。
矿山企业对矿产资源储量申报情况。
第二章矿床地质特征及矿山开采情况第一节地层、构造简述区内地层层序、含矿地层时代、沉积环境和岩性、岩相组合特征;矿体(层)赋存层位、剖面结构及岩性特征;所在地质构造位置,区内主要构造形态特征,对破矿构造(断层、褶曲等距的性质、规模、产状的查明程度,以及对矿山开采的影响程度。
第二节矿体(层)主要特征简述矿体数量(层数)、层位(或控矿构造)、相互关系;分述各矿体(层)分布起止范围:包括长度、厚度及宽度(延深);矿体(层)的形态、产状、空间分布;矿体内部结构,以及沿走向及倾向矿体(层)厚度的稳定性及连续性。
第三节矿石质量简述矿石主要矿物及化学成份,有益有害组份的含量与变化,矿石结构构造、自然类型、工业类型和加工选矿技术性能。
第四节矿山开采简况叙述建矿日期,设计生产规模,截止何时已采出矿量,平均回采率、已动用资源储量和取得的经济效益;简述各矿体(层)的开采范围及开采程度;依据矿山开采取得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等实际资料,对矿床开采技术条件作出评述。
第三章保有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计算第一节核实的方法和范围及代采用的工业指标简述核实的方法,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和可靠程度;各矿体(层)的具体的核实边界、分布范围,以及采用的工业指标。
第二节计算方法简述采用计算方法的依据和使用的计算公式。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中有关问题探讨
注:表中所用编码(111 一 334),第 1 位表示经济意义:1=经济的,2M=边际经济的, 2S=次边际经济的, 3=内蕴经济的, ?=经济意义未定的; 2 位数表示可行性评价阶段: 第 1=可行性研究,2=预可行性研究,3=概略研究;第 3 位数表示地质可靠程度:1=探明 的,2=控制的,3=推断的,4=预测的。b=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可采储量。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中 有关问题探讨
钟长林
2010.4
探讨的主要内容:
一、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二、资源储量核实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三、对套改前资源储量在本次调查中的应用建议 四、共同交流
一、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1、我国现阶段执行的标准及分类
2、地质可靠程度
3、可行性评价阶段
4、经济意义
5、对主要资源储量类型的理解
3、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视三率(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 收率)的管理
在核实报告中,三率(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 矿回收率)是被忽视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没有人去管, 这部分资料也无从搜集,当我们要求必须编写时,往往也 是估、猜、蒙的数据。
由于上述原因导致了矿山资源储量的不准确性,致使 公布的数据存在一定的差异,也就给矿政管理带来了许多 基础性资料的缺陷。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表
可靠程度 类型 经济意义 探明的 可采储量(111) 经济的 基础储量(111b) 预可采储量(121) 预可采储量(122) 基础储量(12lb) 基础储量(122b) 边际经济的 基础储量(2M11) 基础储量(2M21) 基础储量(2M22) 次边际经济的 内蕴经济的 资源量(2S11) 资源量(2S21) 资源量(331) 资源量(2S22) 资源量(332) 资源量(333) 资源量(334)? 查明矿产资源 控制的 推断的 潜在矿产资源 预测的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共4篇)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共4篇)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资料4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篇1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07.03.08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3. 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
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二)具体要求除收集整理矿区原有资料外,主要利用矿山现有探、采工程,调查矿区地质构造、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重点补充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资料,圈定采空区范围,核实矿区资源储量。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3. 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
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二)具体要求除收集整理矿区原有资料外,主要利用矿山现有探、采工程,调查矿区地质构造、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重点补充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资料,圈定采空区范围,核实矿区资源储量。
视核实工作实际,开展以下主要地质工作:1.地形地质图修测和测量工作应利用原控制网点坐标成果,对发生变化的地形和地质现象进行修测,用全仪器法对采探工程实测。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培训PPT
核实报告培训提纲
什么情况下要做储量核实报告
(1)新建矿山。 (2)矿山的整合。 (3)矿山的转让。 (4)采矿权范围的变更。 (5)采矿权的延续。 (6)其它一些特殊情况。
矿产勘查的四个阶段
• 一、预查:依据区域地质或初步野外观测,极少量工程验证结果,与地 质特征相似的已知矿床类比,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地区,有 足够依据时可估算出预测的资源量,属潜在矿产资源。 • 二、普查:对可供普查的潜力较大地区、物化探异常区,采用露头检 查,地质填图,数量有限的取样工程及物化探方法,大致查明普查区 地质构造,大致掌握矿体的形态、产状、质量特征。大致了解矿床开 采技术条件,最终应提出是否有进一步详查的价值或圈定详查地区范 围。 • 三、详查:是对普查出的详查区通过大比例尺地质填图和各种勘查方 法和手段,比普查阶段更加严格的取样,基本查明地质、构造。主要 矿体形态、产状、大小和矿体质量,基本确定矿体的连续性,基本查 明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圈出勘探范围。 • 四、勘探:对已知具有工业价值的矿床或详查圈出的勘探区,通过各 种采样工程,详细查明地质、构造。主要矿体形态、产状、大小和矿 体质量,详细查明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1.前言(摘要要放在前言前面) 1.1 概况 阐明项目原由,矿业权人(投资人或矿山企业拟建、在建单位)提出的核实目 的、任务及具体要求和地质资料依据。说明工作区(矿区、井田、矿段或××矿 区、井田、矿段的××部分)的位置(位于县城方位、直距)、行政管辖。工作区 矿业权设置情况,包括许可证起止边界拐点号、地理坐标、面积及有效期。
3 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简要叙述勘查期间矿石加工技术试验种类、采样种类、选矿方法、试验 流程和成果、推荐工艺流程。勘查完成后又进行了矿石加工技术试验的矿区 应详细叙述新成果。 已开采矿区应详细叙述生产选矿(或加工)工艺流程、列表反映历年选矿 (加工)成果(包括:矿石入选品位,精矿、尾矿品位、产率、回收率或物性指 标等),对矿石主要组分工业利用和共(伴)生矿产回收进行评述。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矿产资源储量简测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操作规范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矿产资源储量简测(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操作规范一、事项名称、事项类别(一)名称:矿产资源储量简测(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二)性质:公共服务事项二、办理依据《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发[1999]205号)第6条第二款:“前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储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管理评审工作并负责认定。
其中,零星分散矿产资源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制定;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的矿产资源储量,由市(地)、县(市)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管理评审工作并负责认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制定”。
《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36号):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不再进行认定,设立备案管理制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下放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和储量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2]157号)。
三、受理及审批机构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市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备案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县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备案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
四、办事条件(一)评审机构、评审专家资格应合法取得;(二)评审程序应合法、规范;(三)提交相关材料应有效、齐全、规范;(四)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6]8号)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五、申请材料(一)储量评审机构提供加盖印章的评审意见书(原件1份);(二)储量评审专家署名的个人评审意见书(每位专家1份);(三)申请单位提交资料真实性及合法取得地质资料的承诺书(原件1份);(四)有效的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或批准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准文件或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托出让矿业权的文件(复印件1份);(五)包含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探矿权或采矿权范围或划定矿区范围及其拐点坐标的叠合图(原件1份);(六)经评审后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相关材料(纸质原件1份,并附电子文档1份);(七)不属于简单矿床的详查或勘探报告的,附矿床开发可行性评价工作的有关资料(原件1份);(八)勘查单位有效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九)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受理与安排情况表1份(评审机构提供);(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申报表1份(评审机构提供);(十一)储量评审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目录1. 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2)1.1 报告摘要 (3)1.2 方法与数据来源 (4)1.2.1 核实方法 (5)1.2.2 数据来源 (6)1.3 项目概述 (7)1.3.1 项目背景 (8)1.3.2 项目目标 (9)2. 资源储量分析 (10)2.1 地质调查 (11)2.1.1 地质概况 (12)2.1.2 地质类型 (13)2.1.3 地质构造 (14)2.2 矿产资源分析 (15)2.2.1 矿床类型 (16)2.2.2 矿石特征 (16)2.2.3 矿产资源量估算 (18)3. 环境影响评价 (20)3.1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21)3.1.1 生物多样性影响 (22)3.1.2 水资源影响 (23)3.1.3 土壤质量影响 (25)3.2 社会经济影响评价 (26)3.2.1 对当地居民的影响 (27)3.2.2 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28)4. 建议与措施 (29)4.1 建议开发方案 (30)4.1.1 矿山建设规划 (31)4.1.2 环境保护措施 (32)4.2 监管与管理建议 (33)5. 结论与建议 (34)5.1 主要结论 (35)5.2 建议采纳与实施 (36)1. 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本次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旨在详细阐述区域内资源储量的实际情况,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总结,确保资源储量的准确性。
本报告对于区域经济发展及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资源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对区域内资源储量进行核实显得尤为重要。
本次核实工作是在原有资源勘查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新的地质资料和实地调查数据,对资源储量进行重新评估。
本次资源储量核实采用了多种方法,包括地质勘查、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遥感技术等。
在实地调查过程中,对已有数据进行核实,对新发现资源进行初步评价。
结合相关文献资料,对区域资源储量进行综合分析。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编制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编制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各类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编制的技术要求必须遵循国土资源部颁布的相关国标、规范与各项规定,执行中不能超越,也不能降低要求,否则都属质量低劣。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规定,各类勘查(核实)报告必须通过国土资源部或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认定后,才算完成任务,如何符合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要求,正是今天要交流的内容。
对一份勘查(核实)报告,作为一个评估师最为关心的问题,正是报告编制人员应该特别重视的问题。
我国自建立部、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简称:(评审中心)》以来,组织评审各类勘查(核实)报告,促使地勘行业和矿山企业执行国标、规范、规定,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矿产资源储量方面,做出了有目共睹的成绩。
现行国标、固体矿产勘查总则以及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各类矿产行业标准、规范、各项规定,是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中必须遵守的准则。
现仅对勘查(核实)报告在编制中,应该着重注意并解决处理的问题,谈几点意见。
第一部份关于报告类型及报告名称方面一、关于报告的分类问题(一)勘查类1、勘查报告:在获得探矿权以后,分别按照预查、普查、详查、勘探阶段要求,通过正规地质工作后编制的地质报告。
提交:预查地质工作总结(或报告);普查、详查、勘探(普终、详终)报告。
2、补充勘查报告:在获得采矿权以后,在原采矿区范围边沿或深部,分别按照详查或勘探阶段要求,通过正规地质工作后编制的地质报告。
(二)核实类1、核实报告:在获得采矿权以后,因资源储量整合、转让、拍卖或为了查明保有矿产资源储量,进行了一定的核查地质工作后编制的地质报告。
2、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评估报告:对重要工程、水体、建筑物压覆,禁止开采范围内的资源储量,进行一定核查地质工作后编制的地质报告。
储量核实规范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3. 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
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二)具体要求除收集整理矿区原有资料外,主要利用矿山现有探、采工程,调查矿区地质构造、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重点补充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资料,圈定采空区范围,核实矿区资源储量。
视核实工作实际,开展以下主要地质工作:1.地形地质图修测和测量工作应利用原控制网点坐标成果,对发生变化的地形和地质现象进行修测,用全仪器法对采探工程实测。
(红阳煤矿)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红阳三矿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报告申报单位责任表报告名称:红阳三矿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审核组成员:申报日期:年月日报告编制单位责任表报告名称: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单位:红阳三矿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编制人员:提交日期:年月日附图目录附表、附件目录目录1前言 (1)1.1概况 (1)1.2以往地质工作概况 (4)1.2.1 普查、总体、精查地质勘探工作 (4)1.2.2 浅部矿界边动储量核实报告 (5)1.2.3 红阳三矿2006年度矿产资源储量年度报告 (6)1.2.4 红阳三矿矿产资源储量核销报告 (6)1.3矿山设计、开采和资源利用概况 (6)1.4本次工作情况 (8)2.井田地质 (8)2.1 井田地层 (9)2.2 井田构造 (10)2.3 岩浆岩 (11)2.4. 煤层 (15)2.4.1 含煤性 (15)2.4.2可采煤层 (15)2.4.3煤层对比 (17)2.5 煤质 (19)2.5.1 煤的物理性质和煤岩特征 (19)2.5.2 化学性质和工艺性能 (19)2.5.3 矿石风(氧)化特征 (24)2.6 煤类及煤的工业用途 (25)2.7 其它有益矿产 (25)3.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26)3.1 煤的可选性 (26)3.2 生产选矿工艺及成果 (26)4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27)4.1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开采后的变化 (27)4.1.1 含水层特征 (27)4.1.2 隔水层特征 (30)4.1.3 地下水的补给、排泄条件及含水层间的水力联系 (31)4.1.4 地下水、地表水的动态变化 (32)4.1.5 充水因素分析 (32)4.1.6 矿井涌水量及排水情况 (34)4.1.7 矿区供水水源 (35)4.1.8 水文地质条件类型的划分 (35)4.2工程地质条件及开采后的变化 (36)4.2.1工程地质条件现状评价 (36)4.2.2工程地质条件预测评价。
储量核实报告
按新规范要求,除探明的(331)不能外推外,“控制的”可一次性外推“推断的”,再不能连续外推预测的资源量。
8、“探明的”和“控制的”资源量外推问题
“探明的”不能外推,因为“探明的”外推则成为“推断的”,则产生地质可靠程度顺序为探明的→推断的,违反了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顺序。
5、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原则上没有工程间距要求,但要保证工程分布的均匀性,并注意与进一步勘查相衔接。在普查阶段,对矿体(层)分布较稳定的层状矿床,可采用“控制的”工程间距的2~3倍距离估算333类资源量,以便区别于334类资源量。
在沿矿体走向或倾向方向上,常按一定间隔进行取样。当相邻样品工程有一工程样品达不到工业要求,相邻样品之间各种边界点的确定和界限的圈定方法常用插入法进行;当矿体厚度变化比较规律,有用组分分布比较均匀情况下,可采边界线基点计算用内插法、印格法、图解插入法圈定。
对厚度较薄(达不到可采厚度)、品位较高的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体采用米.克/吨值之品位、厚度之综合工业指标圈定矿体。此时,当矿脉厚度有一定变幅,品位变化不均匀时,矿体(脉)不能进行外推圈定。而对厚度较稳定、品位相对均匀的较稳定的薄脉型矿体采用米.克/吨值圈定矿体边界时,可参照前述矿体外推原则进行。
1、矿体外推圈定的起点问题
矿体外推不论是沿矿体走向抑或矿体倾向外推,均应以控制矿体的样品工程为起点进行外推。在已评审的报告中,已发现几例将矿体外推起点置于没有工程控制的矿体(块段)边界上;这种外推相当于对矿体的连续外推,是不允许的。
2、关于外推距离问题
⑴、当实际控矿工程间距小与规范网度时,矿体外推可以实际工程间距为依据,按前述规定比例确定矿体外推距离,不论是矿体倾向抑或矿体走向。
5、多工程控矿的矿体外推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臵、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13. 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
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二)具体要求除收集整理矿区原有资料外,主要利用矿山现有探、采工程,调查矿区地质构造、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重点补充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资料,圈定采空区范围,核实矿区资源储量。
视核实工作实际,开展以下主要地质工作:1.地形地质图修测和测量工作应利用原控制网点坐标成果,对发生变化的地形和地质现象进行修测,用全仪器法对采探工程实测。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地温变化等与开采技术条件有关的条款,都
是强制性的。
②规范
规定的工作量是最低工作量。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二、规范对开采技术条 件的要求
•③资源储量分类不仅与地质工程控制程度有 关,特别是与涉及安全生产的开采技术条件 有重大关系。因此,资源储量类型不能简单 依据勘查工程间距确定,且不应超越勘查阶 段和勘查程度。某一种勘查研究程度降级的, 资源储量类型也相应降级。
•2、资料汇交:勘探转入开采办理采矿证前, 探(采)矿证到期前30(60)日前,等等8种 情况。须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要求的 时间汇交地质资料:不按期汇交的,罚款1-5 万元,并不得申请探矿权、采矿权。伪造地 质资料或弄虚作假的,罚款10万,2年内不得 申请新的探矿权或采矿权,及有关处罚。
汇交的标准规范→《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
•一、送审材料及评审/送 审材料
•材料齐全后,送省厅资源处,由资源处对申 报材料进行复核登记,符合要求的转评审办。 •矿权人与评审办签订评审合同。
•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一、送审材料及评审/评 审过程
•聘请专家,形成专家组,指定专家组长 • 据报告复杂情况及质量情况,对现场检查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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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5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二、规范对开采技术条 件的要求
•执行规范:
•勘查:各矿种勘查规范及〈矿区水文地质工 程地质勘探规范〉
•核实:各矿种勘查规范、《矿区水文地质工 程地质勘探规范》及《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
储量核实规范.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3.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
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二)具体要求除收集整理矿区原有资料外,主要利用矿山现有探、采工程,调查矿区地质构造、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重点补充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资料,圈定采空区范围,核实矿区资源储量。
视核实工作实际,开展以下主要地质工作:1.地形地质图修测和测量工作应利用原控制网点坐标成果,对发生变化的地形和地质现象进行修测,用全仪器法对采探工程实测。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为进一步规范矿产储量管理,适应矿业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以补充完善储量标准规范体系,现印发执行。
请转发有关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
二〇〇七年二月六日附件: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矿山储量检测核查报告主要内容
矿山储量检测核查报告主要内容第一篇:矿山储量检测核查报告主要内容矿山储量检测核查报告主要内容(一)报告正文目录、附图目录、附表目录、附件目录(二)报告正文(三)报告封面、扉页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本次检测工作任务与目的说明测量对象、范围、依据与任务、要求、目的。
第二节自然地理概况简要说明:矿区位置,原勘查矿区范围、坐标及面积;矿山矿界范围(采矿许可证标定的范围)、坐标、面积、深度;本次检测范围、坐标、标高(水平)、面积;上述三者之间在平面及剖面上的套合关系;矿区地形地貌与交通条件等。
第二章地质勘查与采矿第一节以往地质勘查工作评述简述本次检测前矿区的历次地质勘查工作情况(或资源储量核实)及提交的成果、资源储量批准评审备案(认定)机关、审批文号、批准的资源储量和主要结论。
第二节矿产开采现状以往设置的矿山企业名称(或采矿权人),矿山开采设计单位、采选设计规模、建成投产时间、实际达产(采选)能力、开采对象、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拓方案、采矿方法、选矿工艺。
资源储量利用与保护情况(历年采出矿石量、金属量、损失量、矿石贫化率、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回收利用情况)。
矿山现有人员及结构,近年采选实际生产能力,主要产品产量,采选成本,矿产品销售价格,企业生产综合经济效益及评价、企业发展前景等。
第三节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主要影响因素重点叙述矿床开采后开采技术条件及发生的变化情况,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
煤矿还应增加瓦斯地质、煤的自然性和煤尘爆炸危险性等,评价及防治措施建议。
第四节本次工作评述本次测量工作的起止时间,采用的工作方法,投入与完成的各项工作量,工作质量(工程测量质量、工程测量精度、采样与化验分析内、外检情况及质量合格与误差情况等),应用前人(勘查和探矿生产)资料情况,本次检测取得主要成果、各类资源储量的增减变化情况。
第三章矿床地质第一节矿区地质概况简述矿区所处的区域地质构造位置、矿区基本地质(地层、构造、岩浆岩等)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