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事件和不符合调查与处理程序
27事故事件和不符合调查和处理程序
事故、事件和不符合调查与处理程序1 目的建立有效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调查处理机制,针对已发生的环境与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或不符合,尽快地开展调查和做好相关的控制工作,防止事故(事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公司/项目部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环境与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和对不符合的纠正控制。
3 术语和定义本程序采用《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有关术语和定义。
4 职责4.1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4.1.1 负责对重大及以上事故(事件)、职业病调查处理方案的讨论确认。
4.1.2 负责大事故及以上事故(事件)的批复结案。
4.2 质量安全保证部4.2.1 质量安全保证部是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上报,监督各类事故(事件)的报告与处理。
4.2.2 负责集团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发生各类死亡、大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4.2.3 负责对集团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发生死亡、大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纠正和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实施跟踪、验证。
4.2.4 负责对管理体系中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4.3 机电物资部4.3.1 负责机电设备事故(事件)的统计、报告;4.3.2 主持重大及以上机电设备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4.4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火灾,爆炸,有毒有害、放射性及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4.5 人武保卫部4.5.1协助有关部门对消防、爆炸、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泄露事故(事件)的统计、报告;4.5.2 负责组织消防、爆炸、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泄露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
4.6 科技管理部4.6.1 参与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与调查,提供技术分析结论。
4.6.2 指导拟定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施工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跟踪实施。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1、事故报告:1.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部门经理或安全主任。
1.2安全主任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
情况紧急时,可以直接向僮侨安全生产监督行政部门报告。
同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 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行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报告。
同时组织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
1.4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1.5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2、事故调查:2.1按事故的类别落实事故调查责任部门。
下列事故由总经理、安全主任和事故部门主管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1)火灾、爆炸事故;(2)设备事故;(3)生产事故;(4)人身事故;(5)职业病危害事故。
2.2按事故级别分类落实事故调查责任部门。
(1)轻伤事故:由安全主任组织生产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2)重伤事故:由总经理组织安全、事故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3)死亡事故和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总经理、安全主任协助调查。
2.3 当公司的专业技术力量不能满足事故调查的要求时,事故调查可委托或聘请安全中介机构进行调查。
2.4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3)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德。
2.5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作为企业的管理者,我们应该对如何报告、调查、处理企业中发生的事故有很全面的了解。
事故是不可预知的,但是我们应该尽一切可能去避免它们的发生,如果事故发生了,我们也应该马上采取适当的措施去处理它们。
本文将向您介绍关于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的紧急情况处理指南。
1. 事故报告
首先,如果发生了重大事故,处理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必须立即向紧急联系人员报告。
紧急联系人员包括企业领导和工安部门内部紧急联系人员。
他们需要收集事故的相关信息,例如人员受伤情况、物品损失情况等等。
在进行信息收集的同时,他们应该也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来避免进一步的损失。
2. 事故调查
如果事故发生,很有可能是由于工作操作不当,机械设备的故障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
此时,我们需要对事故进行调查来发现真正的原因。
调查人员应该了解所有涉及此事故的人员,包括现场的证人,同时应该对现场进行勘察,收集相关的证据,以便确定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并对问题加以纠正。
3. 事故处理
最后,当我们确定了问题的原因,我们需要对其进行处理以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这可能需要更改工作方式、再次对员工进行培训、购买新设备等等。
在处理措施方面,企业应该有一个清晰的计划,明确分工与职责,避免处理措施拖延。
同时,在处理措施确定后,应该及时向所有与此事故有关的员工、客户、供应商等相关方沟通,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关于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的简要介绍。
渴望工作环境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才可以让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事故事件不符合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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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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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b) 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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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6 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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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非因工事故)以及分包工程的外部劳务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因违章施工造成铁路行车事故、新建铁路临管运输发生行车大事故、铺架作业事故,在立即报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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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b)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地方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应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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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7 事故单位应尽可能地为事故调查组提供方便和相应的资料,不得阻挠和干涉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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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相关部门备案,必要时也要组织调查组调查,提交调查报告,召开现场会,通报。
6.6 不符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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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伤亡事故报表
CRESSJL33-01
填报单位:年月
1、本月(年)职工人数人,死亡率‰,重伤率‰,轻伤率‰,损失工作日天,直接经济损失元。
2、自办集体企业数个,集体企业职工人数人,伤亡事故件,其中死亡人,重伤人,轻伤人,损失工作日天,直接经济损失元。
单负责人:部室负责人:制表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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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伤亡事故快报登记表
CRESSJL33-02 第页/共页
保存期: 3 年386
388。
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对事件进行记录、调查和分析,确立根本的、可能导致或促使事件发生的职业健康安全缺陷和其他因素进行识别,处理实际和潜在的不符合,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的发生或再发生。
2、范围适用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事件和不符合的处理以及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控制。
3、职责3.1总经理/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纠防措施的制定及实施(重大事故指:死亡、重伤事故/引起投诉或政府过问的OHS 事故)。
3.2质安处负责组织对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分析和处理结果。
3.3责任部门(单位)负责对发生的事故、事件、不符合和潜在不符合及时报告、处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程序4.1事故、事件、不符合的识别和判定:4.1.1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与工作相关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无论严重程度),或者死亡的情况。
4.1.2不符合——未满足要求,如:未满足标准、法规、工作程序、体系文件等。
4.1.3各部门(单位)除了在体系运行过程中识别所发生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包括潜在的不符合)外,还应通过内外部审核、管理评审、日常的OHS 工作检查发现存在和潜在的不符合。
4.2事故、事件(事故隐患)的调查、分析和处理4.2.1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事故发生后责任部门(单位)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作详细记录。
质安处负责组织对事故调查并记录调查情况和结果。
事故分析按其性质分别由总经理/管理者代表或质安处主持,相关部门(单位)参加,通过分析,对事故作出处理。
事故的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深刻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不放过。
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后,责任部门(单位)三日内写出《事件、不符合调查及处理报告》交质安处。
对因公负伤或致病的人员,工会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4.2.2事件(事故隐患)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火灾、爆炸、坍塌、中毒、溺亡、车祸、跌落等突发事件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情况。
为了确保生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及时有序地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各企事业单位都应该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
一、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以了解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在现场调查过程中,需要采取以下步骤:1. 确保现场安全:确保现场的安全,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佩戴安全帽、防护服等。
2. 保护现场证据:保护现场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便后续的事故分析和处理工作。
拍摄现场照片、收集相关物证等。
3. 进行现场勘查:对现场进行认真勘查,包括对受损设备、建筑物、物品等进行检查,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
4. 采集证言和资料:与现场人员进行交流,获取目击证言,了解他们对事故的看法和了解。
同时,收集与事故有关的文件、记录等资料。
二、事故调查报告的编制在完成事故调查的基础上,需要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进行分析、总结和阐述。
报告的编写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客观公正:事故调查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反映事故的真实情况和责任问题。
2. 详实完整:报告中应包含事故调查过程、调查结论、责任认定等内容,详细描述事故的经过和原因。
3. 指导意义:报告中应明确提出针对性的改善和防范措施,为类似事故的防范提供参考。
4. 严密合理:报告的逻辑性和结构性应合理,以保证全文表达流畅,阅读体验良好。
三、事故责任的追究和处理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的调查结论和责任认定,需要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追究和处理。
具体步骤如下:1. 定罪定责:依据调查结论和调查报告,确认事故责任人,并对其进行定罪定责。
2. 处理措施:根据责任人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纪律处分、行政处罚等。
3. 整改措施:针对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改善和防范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处理制度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处理制度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针对和静县新疆华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巴音布鲁克铁矿及所属施工队/班组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进行报告、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矿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一、事故等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和静县安监局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工伤事故分类(按照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将工伤事故分为16类)三、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和静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和静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2 事故报告内容伤亡事故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经过、简要原因、伤亡情况(伤亡人数)及受伤害人员情况(姓名、年龄、性别、工种、工龄、文化程度、伤害程度等)。
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处理控制程序
1 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有效的事故、事件处理机制,使发生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得到及时的控制和处理,减少事故、事件和不符合生产的影响,,公司特制定《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处理控制程序》。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发生的事故、事件、不符合的控制、报告、调查、纠正与处理。
3 相关文件3.1《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WYLY-LX-283.2《纠正措施控制程序》—WYLY-CX-313.3《预防措施控制程序》—WYLY-CX-324 职责4.1工程管理部4.1.1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订、归口及管理。
4.1.2负责制定并组织贯彻实施本程序;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
负责轻伤事故的处理,协助重伤以上工伤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负责施工安全生产内不符合的纠正和处理。
4.2 综合办公室4.2.1负责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4.2.2负责卫生防疫、职业病防治、消防、交通安全不符合的处理。
4.2.3负责工伤、职业病的医疗鉴定及工伤保险工作。
4.3 机械设备管理部----------------------------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4.3.1负责化学危险安全事故的调查,对物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进行处理。
4.3.2负责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对物资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进行处理。
4.4 项目经理部负责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不符合进行处理,配合上级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5 程序5.1 事故的报告5.1.1发生事故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安全员或领导,事故单位安全员或领导应立即报告工程管理部或公司领导,设备的事故、化学危险品事故应同时报告机械设备管理部。
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为了及时报告和处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件和不符合,积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
适用于xx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服务和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及质量、环境污染、人身伤害职业健康等事件。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1 运行与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人身伤害、交通和火灾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统计分析,并按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4.2 科技创新部负责对公司质量管理问题及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有效控制,组织对发生的不合格或潜在的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再发生。
4.3 事件、不符合的发生单位和目击者负责事故的报告,配合调查和处理。
各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分工范围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1 质量、环境污染及人身伤害等事件及不符合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5.2 质量、环境污染及人身伤害事故的报告5.2.1 发生人生伤害事故后,单位或目击者首先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伤者,现场抢救、送往或通知医院 (医疗急救电话:120)。
5.2.2 人生伤害事故发生后,事件的目击者,必须立即向单位负责人和运行与安全管理部报告;事故单位采取措施,减少因事件带来的人身伤害,及时撤离无关人员,划定警戒线,做好现场标识,隔离处置危险物料,防止二次灾难发生。
5.2.3 发生质量事件及不符合,视情况报单位负责人或质量员,由共 5页第 1页单位报科技创新部;发生环境污染、人身伤害等事件及不符合,视情况报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员,由单位报运行与安全管理部。
5.2.4 发生轻伤事故,事故所在单位必须立即报告运行与安全管理部,不得延误。
5.2.5 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后,由发生单位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不得延误。
由相关的职能部门报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
5.2.6 发生重伤以上的事故,单位要主动地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司事故调查组处理,因抢救伤者确需要移动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防止事故扩大和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事故、事件处理和调查程序
事故、事件处理和调查程序1 目的和范围对事故、事件、不符合进行调查、报告、处理,并通过实施纠正/预防措施,避免或减少类似事故、事件、不符合的发生。
本程序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EHS事故调查、报告与处理的控制。
2 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程序。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程序。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XXXX-CX-20《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3 定义3.1 事故是一种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
3.2 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健康损害或人身伤害(无论严重程度)、或者死亡的情况。
3.3 生产安全事故的4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职责4.1 总经办4.1.1 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指标及计划。
4.1.2 负责组织公司生产安全、火灾和交通安全事故、事件的处理、调查、报告。
4.1.3 负责组织开展工伤事故的管理、督导、检查、考核,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并管理。
4.1.4 负责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工伤事故申报材料。
4.1.5 负责向劳动鉴定部门提供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报材料。
4.1.6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负责办理工伤保险。
某公司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范本
某公司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范本为了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我公司制定了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以应对发生的意外事故。
以下是此程序的范本:一、事故报告程序1. 任何员工在发现事故发生后,须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或上级报告。
2. 上级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并按照事故级别进行报告。
3. 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组织相关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初步调查,确保事故现场安全,并采集相关资料。
4. 初步调查完成后,安全管理部门应填写事故报告表,并将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等人员列入报告对象,确保及时和准确传达事故信息。
二、事故调查程序1. 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一个调查小组来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
2. 调查小组应向相关人员发送调查通知,并确保通知到位。
3. 调查小组在调查前应提前收集事故相关的资料和证据。
4. 调查小组应准备一个调查方案,明确调查目标、范围和方法。
5. 调查小组应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结果,进行事实核实和分析。
6. 调查小组进行整理分析后,应编写事故调查报告,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汇报。
三、事故处理程序1.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结论和建议,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并将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 确定事故责任和追究责任的范围和程度,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对事故负有责任或涉及事故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4.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公司现有的安全管理体制进行总结和改进。
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此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范本是我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制定的,具有一定的针对性。
在实际操作中,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希望此范本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处理控制程序
5.5.4如存在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要求填报《企业伤亡事故登记表》,报送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3.2调度人员并负责现场记录或拍照,同时通知行政部派保安协助进行现场保护;
5.3.3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或值班副总,在伤员抢救期间(指未脱离生命危险期),事故发生部门须指定专人陪护。
5.3.4工伤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可直接要求小车班派车,迅速送伤者到医院治疗;为确保工伤事故发生时小车随叫随到,对于工伤事故小车班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出车,违者除名。若伤者有生命危险,则迅速送至开发区医院抢救,待脱离生命危险后,立即将病人转至东莞市社会保险局指定的工伤定点医院。
4.职责
4.1行政部安全办负责事故(事件)厂内处理程序中的各项工作(如调查、分析、总结及反馈)的牵头、组织工作,并负责完成总结分析报告和拿出处理意见,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
4.2人事部负责处理救治事务、向社会保险部门进行事故(事件)的申报,工伤等级鉴定及工伤费用索赔的办理工作,并配合其调查、处理。
4.3行政部负责保证随时满足事故(事件)的急救用车及后勤方面的相关需求,在接到重大工伤事故发生通知后,应立即派安保队员赶往现场,与事故(事件)发生部门共同做好现场的保护和见证工作。
b、忽视安全生产,强迫他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而造成事故的。
c、发现事故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d、对事故隐患出现判断明显失误者。
e、不听上级指令,违章作业者。
f、本人违章作业,造成他人伤害者。
事件、事故、不符合控制程序
1目的和适用范围为对已发生的和潜在发生的事故建立有效的处理机制﹐尽可能快地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和分析﹐做好善后处理或预防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恶化,减少危险风险和降低损失﹐特制定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范围内环境/安全的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2相关文件和术语2.1相关文件2.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1.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2.1.4《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2004-7-12.1.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1987-2-12.1.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第75号令)1991-3-12.1.7《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2.1.8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010版)》2.2术语2.2.1事件、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伤害、疾病(不论严重程度)或死亡的与工作相关的事件。
注1 :事故是造成人员伤亡、职业病、财产损失、环境和污染的事件。
注2:未遂事故(含可记录事故、可记录伤害)是指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发生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含放射伤害)、环境污染(含放射污染)、财物损失,或直接经济损失低于1000元,但事故性质比较严重的事件。
注3:可记录伤害是指员工在生产、检修活动中,无违章情况下造成的轻微伤害,经医务部门简单处理后即能参加工作的,不够轻伤标准的伤害事件。
注4:紧急情况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事件。
2.2.2体系:在本程序中,若无特殊说明,则专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0) 。
2.2.3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2.2.4重伤: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2.2.5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2.2.6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2.2.7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职责管理3.1安全环保部:是事故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本企业相关部门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1.目的为加强事故、事件的管理,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事故、事件情况,认真吸取教训,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登记、统计和处理的管理。
3.术语3.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3.1.1.损时事故(损工事故)根据医院医生诊断,伤者需要在医院24小时内接受手术治疗或药物治疗的事故,如比较大的截断事故、骨折事故等;如果伤者只是在医院留院观察而不需要接受任何治疗的事故则不能计算为损时事故。
3.1.2.可记录事故(非损时事故)根据医院医生诊断要求伤者需要在医院接受一定的治疗(24小时内),经过治疗后伤者可以在正常的下一班次返回到原岗位或其它岗位工作的事故。
如一些小的缝针、包扎事故等。
3.1.3.急救事故(轻微伤害事故)在医务室或医院经过医生简单治疗处理或包扎后就能重返岗位的事故。
3.1.4.未遂事件(隐患事故)未遂事件是发生在工作场所的事件,但未导致:员工受伤、生病或死亡;产品或财产受损失(损失价值小于1万元人民币);爆炸、火灾、化学品倾覆或泄漏;停产。
3.2.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3.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职责4.1.所有员工的职责:所有在工厂工作的员工都有责任迅速向其上级主管报告所有发生的事故,包括可记录事故、急救事故和未遂事件、职业病和疾病。
来访者及相关方的陪同人员(或对口接待单位)应告知来访者或相关方发生的上述事故。
4.2.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工伤、设备、火灾爆炸、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统计与分析、事故、事件回顾及安全员事故档案的管理;对发现不符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事故、事件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验证。
4.3.安全分管领导负责事故、事件信息的传递和报告,并负责抢救过程的协调指挥、现场处理及生产恢复的确认。
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1目的和范围本程序规定了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的职责、工作内容和管理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运行中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管理。
2引用文件信息交流和沟通、参与和协商管理程序文件控制程序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3术语和定义本程序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3.1事件指发生或可能发生伤害或健康损害(无论严重程度)、或死亡的与工作相关的情况。
注1:事故是指造成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
注2:紧急情况是特定的事件。
3.2不符合指不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操作规程、管理体系绩效及工作惯例等要求的问题。
3.3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注1:一个不符合可以有若干个原因。
注2: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再发生,而采取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发生。
3.4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不符合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注1:一个潜在不符合可以有若干个原因。
注2:采取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发生,而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再发生。
4职责4.1安全环保质量部负责下达《事件调查分析表》、《不符合项报告》和《限期整改单》,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事件(事故)调查并监督各部门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并进行验证。
负责职业病防治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情况、能源使用检查中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的管理。
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4.2生产部负责本部门、车间事件(事故)调查、不符合项原因调查与处理,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组织有效实施。
5工作程序和规定要求5.1事件调查5.1.1事件调查主要针对公司生产活动中隐含的和可能导致事件发生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风险、缺陷和其他因素,也包括已发生过的事故原因(事故的调查处理见本程序5.2)。
5.1.2事件调查的主要内容:a)潜在的或隐含的可能导致事件发生的职业健康安全缺陷和其他因素,如:危险源、风险、活动、过程等;b)针对性纠正措施经验做法、方案和解决办法;c)针对性采取预防措施的经验、方案及做法;d)改进的方案和计划、要求;e)与员工和相关方沟通的结果;f)其他要求。
2020年(最新)事故、事件、不符合调查处理控制程序
事故、事件、不符合调查处理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尽可能快地开始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3职责3.1工程部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管理、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工作,确保该程序的有效运行。
3.2事故发生单位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程序要求,尽可能快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并确保工作有效。
3.3总经理、副总经理、工程部、行政部、安全员负责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作业程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事实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4.1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员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1.1 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4.1.2 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报告工程部等相关部门。
发生重伤事故,除应立即报告工程部、各项目经理部、行政部、公司领导外,除按上述要求报告外,应在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等分管领导报告。
4.1.3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在报告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4.1.4 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向消防中队报警;发生设备伤人事故后,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工程部和其他相关部门,必要时,应报告公司外部上级领导。
4.1.5 发生触电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工程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工程部和其他相关部门。
4.1.6 当公司职工确认患有职业病,工程部应按有关规定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4.2 事故调查4.2.1 轻伤事故及一般事故由工程部负责调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并于三日内将调查报告报公司主管领导。
4.2.1 重伤事故由公司管理者代表或其指定人员组织施工、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事故是指突发的事件,其发生结果可能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环境等造成损害。
在日常生活、工作和生产中,事故的防范与处理非常重要。
在遭遇事故后,要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避免事故造成的损害扩大和加重。
下面将介绍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一、事故报告程序遭遇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事故报告程序分为如下步骤:1.首先保护现场,防止放大损失。
对于突发事件,现场人员应迅速采取紧急措施,如进行现场灭火、隔离现场等。
2.报告信息的准确和及时。
企业、机构或组织应制定事故报告方案并在事故后立即启动。
事故报告必须提供准确的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损失程度、影响范围以及对环境、人身等造成的威胁等。
3.呈报部门。
当事故发生时,一般应该向上级主管部门、行政机关、消防部门或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
4.随时更新报告问责人。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随时更新报告问责人的信息来确保他们可以快速的接收关键信息。
二、事故调查程序事故调查是为了找出事故的原因、责任方、过错、以及其他因素,从而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纠正。
事故调查程序分为如下步骤:1.确定事故类型。
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损失范围等确定事故的类型,以便于制定相关的调查计划。
2.收集事故资料。
收集事故的现场照片、视频、证言记录等,建立事故调查档案,以便进行后续分析。
3.挖掘事故原因。
重点探讨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人为原因、技术原因等。
调查应当细致、全面、客观、公正,并由专门人士进行,调查过程应当遵循法律程序。
如果调查责任人暂时找不到,可以采用委托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4.编写调查报告。
调查结果应编写一份详细的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方、制定的纠正措施等。
三、事故处理程序事故处理程序是在调查出事故原因后,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以及处理责任人。
事故处理程序分为如下步骤:1.制定纠正措施。
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QEOHSMS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1目的通过实施本程序,对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运行和保持过程、内部审核过程、管理评审过程、检查等监控过程发生的事故、事件、不符合进行监控,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防止再次发生,达到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和保持过程、内审过程、管理评审过程、检查等监控过程发现的事故、事件、不符合或潜在的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3术语3.1事故: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等意外事件。
3.2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事情。
3.3不符合:未满足作业标准、惯例、程序、规章、管理体系等要求。
3.4纠正: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3.5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6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的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4职责4.1运营中心负责对组织重大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报告和评审、处置;提出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参与措施的评审,并跟踪验证其实施效果。
4.2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发生的、事件、不符合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并实施。
4.3项目经理部负责事故、事件的统计、上报,负责本项目一般及轻微不合格品、一般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和不符合项的评审和处置,制定、实施本项目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5工作程序5.1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识别本程序要求的纠正、预防措施,包括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运行和保持的过程、内审、管理评审过程、检查方针、目标考核、顾客满意度调查等监控过程所发现的事故、事件、不符合的纠正、措施或潜在的事故、事件、不符合的预防措施。
5.1.1 质量问题的识别包括:a) 重大的顾客投诉问题;b) 在日常工作中可以预见的、潜在发生的问题;c) 日常工作中多次出现的共性问题;d) 开发过程监控、评审中发现的问题;e) 在体系运行过程中根据数据统计分析或以往的纠正预防报告发现的问题隐患;f) 内、外部审核、过程检查、管理评审中收集的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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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建立有效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调查处理机制,针对已发生的环境与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或不符合,尽快地开展调查和做好相关的控制工作,防止事故(事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子(分)公司/直管项目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生产环境与安全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和对不符合的纠正控制。
3 术语和定义本程序采用《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有关术语和定义。
4 职责4.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4.1.1 负责对重大及以上事故(事件)、职业病调查处理方案的讨论确认;4.1.2 负责办理相应事故(事件)的批复结案手续和下发通报。
4.2城区管理处负责组织对基地环境管理不符合进行调查、分析产生原因,并采取措施。
4.3质量安全处4.3.1 质量安全处是公司安全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上报,监督各类事故(事件)的报告与处理;4.3.2 负责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发生各类死亡、大事故及以上生产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4.3.3 负责对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发生死亡、大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纠正与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实施跟踪、验证和监督控制;4.3.4 负责对管理体系运行中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4.4 机电物资处4.4.1 负责机电设备事故(事件)的统计、报告;4.4.2 主持重大及以上机电设备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4.5 人武保卫处4.5.1 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消防、爆炸、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泄露事故(事件)的统计、报告;4.5.2 负责组织消防、爆炸、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泄露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4.6 总工程师办公室4.6.1参与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性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与调查,提供技术分析结论;4.6.2 指导拟订生产经营中发生死亡事故,大事故及以上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性事故(事件)的施工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跟踪实施。
4.7 人力资源处4.7.1参与在生产经营中发生大事故及以上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性事故(事件)、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4.7.2 参与重大及以上环境与生产性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4.7.3 负责职业病或职业危害的统计和报告;4.7.4 负责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善后工作的处理;4.7.5 负责职业病或职业危害调查和处理工作;4.7.6 拟订职业病或职业危害的技术纠正与预防,并实施跟踪。
4.8 工会4.8.1 参与在生产经营中发生死亡、大事故及以上生产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职业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或建议;4.8.2 参与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重大及以上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性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4.8.3 负责监督工伤人员和职业病患者善后工作的落实。
4.9 纪委监察处4.9.1参与生产经营中发生死亡、重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性事故(事件)、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有严重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环境与生产性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性事故的有关领导人员进行立案调查。
4.9.2负责对造成严重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性事故的领导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办理处理手续。
4.10子(分)公司/直管项目部经理4.10.1协助公司对本单位生产经营中发生死亡事故、重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4.10.2负责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性事故(事件)应急救援指挥和所需物资、设备、设施的调度。
4.11子(分)公司/直管项目部总工程师4.11.1参与重大及以上事故(事件)、职业病的调查;4.11.2 指导本单位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审查批准、指导实施。
4.12 子(分)公司/直管项目部质量安全(环保)部门4.12.1 负责本单位各类事故(事件)的统计、上报;4.12.2 负责组织一般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4.12.3 负责协助主管领导组织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4.12.4 负责组织责任单位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实施跟踪。
4.13 子(分)公司/直管项目部各相关职能部门4.13.1 负责接受并积极配合事故(事件)的调查;4.13.2 负责与本部门有关的不符合纠正,组织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实施跟踪。
4.14 调查组4.14.1 收集事故(事件)现场的证据与资料;4.14.2 查明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4.14.3 分析原因、界定事故(事件)的性质、责任者和相关责任者的责任;4.14.4 提出事故(事件)的处理意见或纠正措施建议;4.14.5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提出建议;4.14.6 负责编制事故(事件)的调查报告。
5 工作程序5.1 事故(事件)、不符合的管理见事故(事件)、不符合管理流程图。
5.2 事故(事件)分类5.2.1 环境事故按一般、较大、重大事故分类。
5.2.2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的规定进行分类。
5.3 事故(事件)分级各类事故(事件),按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分级(见附录)5.4 事故(事件)报告5.4.1 发生突发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性事故(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应及时组织并指挥应急救援。
5.4.2 生产经营中发生各类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重大及以上生产性事故或事件,责任单位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电报、传真等),将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当前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发生死亡事故时,责任单位同时报告质量安全处。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不符合处理管理流程图5.4.3对发生的各类事故、事件,国家或地方政府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
5.4.4 责任单位在报告事故(事件)的同时,应严格保护现场,并按相应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应急预案等规定,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5.4.5发现员工患有职业病时,人力资源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地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负责填写职业病报告卡,按规定报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质量安全处备案。
5.4.6子(分)公司/直管项目部每月(年)应按时向质量安全处报送“员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5.5 事故(事件)调查5.5.1 一般性机电、火灾、爆炸、车辆运输事故或轻伤、重伤3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的各类环境与生产性事故,由子(分)公司/直管项目部分管领导主持,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调查组,责任单位积极配合完成调查工作。
5.5.2 发生无人身伤亡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30万元,小于100万元的各类生产性事故及重大以上环境事故,由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调查。
5.5.3 发生各类死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0万元的各类环境与生产性事故(事件),由集团公司和公司各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5.5.4 各专业归口的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或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成立调查组,以快捷方式赶往事故(事件)发生地,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
5.5.5 调查组至少应有3人以上(含3人)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5.5.6 事故(事件)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对事故(事件)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b专业范围应尽可能满足事故(事件)调查工作的需要;c与事故(事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d敢于坚持原则,能够公平、公正、秉公办事。
5.5.7 事故(事件)的调查原则a 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取证时,至少应保持两人一同开展工作;b 事故(事件)的调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尊重科学的原则。
5.5.8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为事故调查提供方便,不得阻挠或干涉调查组的工作。
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环境、安全管理部门应向事故单位下发“监督检查(事故、事件、不符合)整改通知书”(FeHA452-3),事故单位应及时整改,并申请验证。
收到事故单位验证申请后,环境、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进行验证,并填写“监督检查(事故、事件、不符合)整改情况复查验证意见书”(FeHA452-4)。
5.6 事故(事件)处理5.6.1 各类事故(事件)的处理,均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责任单位按《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制定实施防止类似事故(事件)重复发生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各归口部门对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跟踪、验证。
5.6.2 子(分)公司/直管项目部质量安全、机电、保卫、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负责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发生的一般性机电、火灾、爆炸、交通运输事故(事件)或轻伤、重伤事故及一般环境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在30日内将调查报告报公司质量安全处和专业归口的主管职能部门,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批复结案。
5.6.3 对死亡1人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0万元的各类事故(事件)的处理,由责任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先向公司安委会“说清楚”,安委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葛洲坝集团第五五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结案。
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6.4 公司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或纠正措施建议,由责任单位负责执行,子(分)公司/直管项目部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评价,并将验证、评价结果报公司专业归口的主管职能部门备案。
5.6.5 人力资源处组织对职业病或重大职业危害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职业病或重大职业危害发生原因、病情、应急措施或纠正、预防措施等,经审查批复后按相关规定上报。
5.6.6 工伤、职业病患者的待遇5.6.6.1 人力资源处对工伤与职业病患者应享受的待遇,按国家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办理相关手续;5.6.6.2 工会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工伤或职业病患者有关待遇的落实。
5.6.7 事故单位应认真填写“伤亡事故基本情况卡片”(FeHA452-5)和“伤亡事故结案卡”(FeHA452-6),作为事故材料上报和存档。
5.7 不符合的控制5.7.1 各单位对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发生的不符合,按《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规定,制定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并跟踪、验证实施情况。
5.7.2 子(分)公司/直管项目部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检查发现的事件、不符合,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跟踪、验证实施情况。
5.7.3 子(分)公司/直管项目部对本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生产条件、环境因素、物流状况等,按《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程序》进行辨识与评价,对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并建立记录,做好监测,报公司质安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