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社区制度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三条学生住宿由学生处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宿管中心)统一安排,住宿学生根据所安 排的宿舍和相应的床位对号入住,不得私自调换。 学生不得擅自占用宿舍,不得拒绝他人入住本宿舍。 如需调换宿舍,需向宿管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换。 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责令改正,视情节可以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四条任何单位、个人如需使用、调换学生宿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宿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并由所在院系的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学生毕业、出国或休学、退学时,应按规定的 日期和程序办理退房手续;办理退宿手续后继续占用住房者,可责令其立即迁出。 第五条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或调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 规定处理。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丢失钥匙要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失登记。
葛璐璐
女,吉林磐石人,中共党员。曾从事对外汉语教师工作。现为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学生社区辅导 员办公室)主任助理,负责办公室内勤、财务、档案、住宿费及教师公寓工作。
金颖
女,吉林省长春市人,中共党员,工学学士、测量工程师。现为粤华苑2、4、5、6栋辅导员,负 责指导学生社区心理辅导工作。
张晓
男,山西省沁县人,1982年生,经济学硕士,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数篇。现为粤华苑1、3、 17、19、20栋辅导员,负责办公室制度建设,辅导员培训和工作研究。
何磊
女,浙江奉化人,学士学位。曾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北潜江支行、中国石化集团江汉油田工作。现 为海华苑8、10栋辅导员,负责办公室与后勤及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服务及维修事宜。
王英澎
女,黑龙江省鸡西市人,中共党员,学士学位。东北师范大学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现为燕华 苑08栋辅导员,负责社区活动室建设与维护,学生综合素质拓展。
研究生宿舍文明公约
研究生宿舍文明公约1. 爱护环境: 我们应共同保护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持房间的整洁和安静,避免随地乱扔垃圾和吸烟。
爱护环境: 我们应共同保护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持房间的整洁和安静,避免随地乱扔垃圾和吸烟。
2. 保持安静: 为了保证大家的研究和休息,我们应保持宿舍的安静。
尤其在晚上和早晨,避免大声喧哗和播放音乐、影视等噪音。
保持安静: 为了保证大家的学习和休息,我们应保持宿舍的安静。
尤其在晚上和早晨,避免大声喧哗和播放音乐、影视等噪音。
3. 遵守作息时间: 我们应尊重彼此的作息时间,尽量避免在深夜时分打扰他人休息。
如果需要熬夜研究或使用电子设备,请尽量采取静音模式。
遵守作息时间: 我们应尊重彼此的作息时间,尽量避免在深夜时分打扰他人休息。
如果需要熬夜学习或使用电子设备,请尽量采取静音模式。
4. 互相尊重: 我们应互相尊重和理解,避免言语和行为上的侮辱、歧视和攻击。
尊重他人的隐私,不擅自进入他人房间或擅自使用他人物品。
互相尊重: 我们应互相尊重和理解,避免言语和行为上的侮辱、歧视和攻击。
尊重他人的隐私,不擅自进入他人房间或擅自使用他人物品。
5. 节约用水用电: 我们应节约用水用电,切勿浪费资源。
离开房间时,请确保关闭电灯、插座和水龙头。
节约用水用电: 我们应节约用水用电,切勿浪费资源。
离开房间时,请确保关闭电灯、插座和水龙头。
6. 禁止违法行为: 我们禁止在宿舍内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例如吸毒、赌博等。
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禁止违法行为: 我们禁止在宿舍内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例如吸毒、赌博等。
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7. 共建和谐社区: 我们应共同维护宿舍内外的和谐氛围,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团结友爱,相互帮助。
共建和谐社区: 我们应共同维护宿舍内外的和谐氛围,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团结友爱,相互帮助。
8. 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我们应遵守学校制定的宿舍管理规定,落实上级部门的安全要求,维护宿舍设施的完好和安全。
师范大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师范大学生宿舍的安全与和谐,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学校设立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宿舍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 各学院设立宿舍管理小组,负责本学院宿舍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
3. 宿舍楼设立宿舍楼长,负责宿舍楼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宿舍安全管理规定1. 住宿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宿舍秩序,爱护公共财产。
2. 住宿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办理入住手续,并按时缴纳住宿费。
3. 住宿生应按时作息,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4. 住宿生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5. 住宿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定期清理垃圾。
6. 住宿生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不得在宿舍内进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和使用。
7. 住宿生不得在宿舍内从事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
8. 住宿生不得在宿舍内擅自改变室内结构,不得随意拆除、损坏宿舍设施。
9. 住宿生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商业性活动,不得擅自出租、转借宿舍。
10. 住宿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
四、宿舍安全管理措施1. 加强宿舍楼的安全巡查,确保宿舍楼内设施设备安全、消防通道畅通。
2. 定期对宿舍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 对宿舍内发生的盗窃、打架斗殴等事件,宿舍管理人员应立即上报,并协助学校进行处理。
4. 加强宿舍内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住宿生安全意识。
5. 对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的住宿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宿舍管理委员会所有。
3. 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宿舍管理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研究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研究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研究生公寓是我院研究生住宿、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
为加强对住宿研究生的管理,创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文明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研究生住宿由医院统一安排,每人缴纳住宿押金100元。
二、住宿研究生不得在公寓内留宿非住宿研究生、异性研究生;非住宿研究生不得私自在公寓内留宿,否则将按照公寓有关规定和医院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三、住宿研究生须服从住宿安排,不得私自调换、转让房间。
违者除令其搬回原处外,并给予通报批评;不服从安排及违纪情况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
四、住宿期间,遇宿舍调整、合并时,应服从医院管理部门住宿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完毕。
不服从调整、严重影响管理工作者,取消住宿资格。
五、研究生因故退宿者,须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由医院管理部门检查核对室内物品无损坏、丢失等现象,方可退回押金,办理退宿。
六、住宿研究生因故长期不住宿者应及时办理退宿手续,不住宿时间超过1个月视为自动退宿。
七、住宿研究生应注意保持公寓室内外卫生的干净整洁。
宿舍内不得乱扔烟头、纸屑、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宿舍、过道乱写、乱画、乱张贴。
接受管理人员的定期检查。
八、为保证住宿研究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寓内严禁使用明火和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等发热的大功率电器,禁止私接乱拉电线等,一经发现电器予以没收,并按照公寓有关规定和医院有关规章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九、爱护并保管好宿舍室内外的公共设施,如有人为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还将按照公寓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设施损坏或不能使用时,应及时报修,研究生个人不得擅自修理。
十、保持公寓内良好的生活秩序,严禁在公寓内打架斗殴、燃放鞭炮、经商、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严禁播放、收看或查阅黄色淫秽影碟、网站等不健康内容,违反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一、研究生应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若发生偷盗事件应及时报告。
出入研究生公寓的物品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检查,否则门卫有权阻止物件进出公寓大门。
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育人的重要阵地。
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应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把学生公寓建设成管理规范、文明安全、整洁舒适、环境优雅的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阵地。
第三条高校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应做到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学生工作部门、保卫部门、财务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及院系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
学校对已委托社会物业企业管理的学生公寓负有监管责任,学生在公寓内的思想教育与日常行为管理仍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统筹负责。
第四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公寓工作的领导,确保投入到位,提供与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住宿资源和条件。
学生公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均按照《北京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执行,积极创建标准化学生公寓,使本校全部学生公寓尽快达到标准化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高校校内和校外建设和使用的学生公寓,以及高校在校外统一租用的学生公寓。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六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本校学生公寓。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一般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由学生工作、后勤管理、保卫、财务等部门领导以及院系领导代表、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还应包括本校校外建设或租用的学生公寓或其他校区学生公寓负责人。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及成员工作或职务变动时,应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半年内以文件形式予以确认。
第七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对学生公寓齐抓共管的职责;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对学生公寓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监督检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和收费工作;协调解决学生公寓相关部门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研究生宿舍规章制度
研究生宿舍规章制度随着研究生教育的持续发展和普及,研究生宿舍也逐渐成为研究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
为了维护研究生宿舍的正常秩序,促进研究生成长成才,制定和执行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宿舍管理原则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研究生宿舍管理,加强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共同营造良好、和谐、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2. 重视培养研究生的独立自主、自觉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和帮助他们形成规范守纪的良好习惯。
3. 加强管理与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宿舍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每一位研究生成长成才。
二、宿舍生活管理1. 遵守宿舍入住及离开管理规定,办理入住手续和退宿手续,不得私自出租、转让宿舍。
2. 遵守宿舍生活纪律,不得晚归、夜不归宿,不得擅自将陌生人进入宿舍内。
3. 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在宿舍内吸烟或酗酒。
4. 合理利用公共设施,不得私自拆卸或破坏设备,不得在宿舍内擅自改动电线或安装电器。
5. 尊重室友私人空间,不得擅自借用或损坏室友物品,共同维护和谐的宿舍氛围。
6. 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不得在宿舍内充电放置易燃物品。
7. 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自烧烤、煮饭等易引发火灾的行为,确保宿舍内消防通道畅通。
8. 安全防护有关规定,不得私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将养宠物带入宿舍,不得留宿非研究生人员。
三、宿舍安全管理1. 加强对窗户、门禁等安全措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宿舍内外安全可控。
2. 开学前对宿舍内设施进行安全排查,摸清消防设备、煤气设施等使用情况,及时处理漏洞。
3.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安全教育活动,提高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对宿舍内电器及用火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防止火灾及电器事故的发生。
5. 针对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危机管理能力培训。
四、宿舍卫生管理1. 每周对宿舍内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清洁,包括室内卫生、床铺换洗、公共区域清扫等。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宿舍区治安管理篇一一、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二、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闹、传阅内容不良书刊或音像制品等。
三、对在宿舍区内活动的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员,学生要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并协同值班员一起处理,防止坏人混入宿舍作案,确保宿舍区的安全。
四、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
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随身携带宿舍钥匙。
如需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必须在门岗处登记,经保安批准后,方可进入。
发现可疑人员或失窃要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五、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宿舍区的,应自觉接受门岗检查。
凭身份证、住宿证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准往宿舍区外搬迁家具等公有物品。
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七、禁止在宿舍区存放液化气瓶等危险品: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煮食,确有需要者(如煮药),可在宿舍中心指定的服务地点处理。
八、严禁学生在宿舍区内生火、焚烧废纸及点蜡烛等容易引起火灾的行为。
九、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阳台栏基上站立、行走、坐卧等。
十、严禁在宿舍阳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不得在无防盗网的阳台、走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
十一、凡拒绝、阻碍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按章执行公务不听劝告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篇二为了使学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校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
2、学生应严格按学院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宿舍财物,学期结束前将钥匙、遥控器,由舍长统一上交宿舍管理员处。
3、就寝后严禁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熄灯后不得到其它宿舍串宿、留宿。
研究生宿舍文明公约
研究生宿舍文明公约
一、宿舍生活规范
1. 尊重他人:互相尊重,不干扰他人正常休息和研究。
不大声喧哗,不搞宵禁,不打扰他人的私人物品。
2. 爱护环境: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整洁和安全,不乱扔垃圾,妥善使用共用设施和物品,节约用水用电。
3. 文明用语:言论文明,不使用粗俗、侮辱、歧视性语言,积极传递正能量,友善和善解人意。
4. 合理作息:保持良好的作息惯,不熬夜影响他人,尽量减少在宿舍内吸烟,不饮酒。
二、宿舍安全规定
1. 入宿登记:研究生应按时办理入住手续,居住注册时提供真实信息。
2. 门禁管理:严格遵守宿舍的出入制度,保持宿舍大门关闭,不随意放开或借给他人。
不轻易将宿舍钥匙借给他人,不擅自更换宿舍门锁。
3. 着装要求:进入宿舍楼必须着装规范、文明,不得穿拖鞋、
睡衣等不适宜的服装。
三、公共设施使用规定
1. 洗浴设施:按时预约使用洗浴设施,不占用其他同学的使用
时间。
2. 厨房使用:保持厨房的整洁,垃圾要分类投放。
用完后及时
清理,遵守厨房使用规定。
3. 公共区域:保持公共区域的干净整洁,垃圾要分类投放。
不
在公共区域堆放个人物品。
遵守公共设施使用的时间规定。
四、违规处理及责任
对于违反宿舍文明公约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警示教育、停宿、调离宿舍等
处罚措施。
请研究生们自觉遵守研究生宿舍文明公约,共同营造一个良好
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处罚细则-大庆市第四中学
亲爱的同学们,欢迎你们来到大庆四中。
希望你们尽快适应高中生活,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成为具有健全人格、良好心理品质的四中人。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
3、穿戴整洁、朴素大方。
头发干净整齐,不烫发、化妆、佩戴首饰。
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不吸烟、喝酒。
5、举止文明。
不打架骂人、说脏话。
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6、情趣健康。
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影视片,不听不唱不健康的歌曲。
7、不进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酒吧和音乐茶座等不适宜种学生活动的场所。
8、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受利诱,不失人格。
二、真诚友爱、礼貌待人9、要讲普通话。
使用礼貌用语。
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
10、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
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
遇见外宾,以礼相等,不卑不亢。
11、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
回答教师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给教师提意见态度诚恳。
12、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3、待客热情,起立迎送。
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14、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动用他人物品、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5、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别人要道歉。
16、惜时守信。
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
珍惜时光。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17 、按时到校,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下课时,起立向教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18、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19、认真预习、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合理安排课余生活。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宿舍住宿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宿舍住宿管理规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宿舍住宿管理规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宿舍住宿管理规定1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的学生宿舍的管理,保证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维护学生宿舍文明、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住和退宿第一条学生宿舍入住床位分配由研究生院根据招生情况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
第二条新生入校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缴纳住宿费及钥匙押金,领取钥匙、门禁卡后方可入住。
第三条个人钥匙及门禁卡等应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
丢失钥匙或门禁卡时要即时登记,申请补发。
严禁私自配钥匙、配门禁卡或调换门锁。
第四条研究生按指定的房间入住,未经研究生院批准不得私自调换。
学生宿舍内的空房间、空床位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研究生不得擅自占用。
如遇研究生院调整学生宿舍的入住房间安排时,研究生须予以配合。
第五条研究生因进入课题学习阶段、毕业或休学、退学等原因搬离学生宿舍时,应及时办理退宿手续,退还房间钥匙和门禁卡等后方可领回钥匙押金。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学生宿舍内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第七条研究生应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
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切断电源,随身携带宿舍钥匙。
第八条为了确保宿舍区内用电安全,严禁在宿舍内做饭,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水器、热得快、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磁炉等,不得将电源插线板放置于地面或床铺上。
第九条宿舍区内严禁生火、点蚊香等易引起火灾的行为,禁止肆意遮蔽、破坏烟雾报警器等危害安全管理的行为。
第十条禁止在宿舍内和宿舍公共区域乱拉电线、网线、日常生活用线绳等。
第十一条对于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人员应主动询问,如发现来者的身份不明,应及时报告,并相互提醒,确保宿舍区安全。
第十二条严禁在宿舍区内存放治安管制器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液化气瓶等危险物品。
第十三条不得在窗户外台摆放花盆等物品,以防坠物伤人。
第十四条如遇重大突发安全事件,应保持冷静,认清形势,及时报告,立即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必要时报警求助。
研究生宿舍规章制度
研究生宿舍规章制度为了维护研究生宿舍的秩序与安全,促进研究生学习与生活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研究生宿舍,包括研究生公寓和研究生楼。
第一条:宿舍管理1.研究生应按照规定在规定时间搬入宿舍,不得私自调换宿舍。
2.宿舍内禁止各类违规物品,如易燃易爆物品、大件家具等。
3.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私拉乱装电器设备。
4.宿舍内严禁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行为,禁止吸烟、酗酒以及进行赌博等活动。
5.研究生应当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不得故意损坏宿舍内的物品。
第二条:宿舍卫生1.每位研究生应保持宿舍内的清洁与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
2.个人使用后的厕所、洗手台、淋浴器等设施应保持清洁,勿污损宿舍设施。
3.研究生应按指定时间与其他宿舍成员共同打扫卫生,保持厨房、浴室、公共区域的整洁。
第三条:宿舍安全1.每位研究生进入宿舍前,应通过刷卡等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确保宿舍内的安全。
2.进出宿舍门时应注意关闭门窗,确保宿舍内外的安全。
3.严禁将宿舍的门窗用作其他非法用途,如晾晒衣物、垃圾填埋等。
4.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刀具等危险物品。
5.研究生应加强宿舍安全意识,如遇到陌生人闯入或异常情况,应迅速向楼班报告。
第四条:宿舍用电1.宿舍内的电器设备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应按规定使用电线电缆。
2.每位研究生应合理使用电器设备,节约用电,严禁恶意浪费电力资源。
3.离开宿舍时应关掉所有用电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第五条:宿舍客人1.研究生的亲属和朋友来访需事先登记和得到其他宿舍成员的同意。
2.宿舍内的旁观者应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和学习。
3.访客不得在宿舍内过夜,离开宿舍后应及时离开校内。
第六条:违规处理1.一经发现违反宿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校纪校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轻则警告,重则追究责任。
2.严重违规行为将记入个人档案,影响学生的评优评奖以及出国留学等事项。
总结研究生宿舍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维护研究生宿舍内的秩序与安全,促进研究生学习与生活的顺利进行。
研究生住宿标准
研究生住宿标准研究生住宿标准是指研究生在大学校园内或校外租住的房屋标准。
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生住宿标准直接关系到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质量,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研究生住宿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研究生住宿标准的必要性、目标、内容和实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研究生住宿标准的必要性研究生住宿标准的制定是基于以下几点必要性的考虑:1. 提高研究生的生活质量。
优质的住宿环境可以提高研究生的生活满意度,有利于其学习和科研工作的开展。
2. 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制定住宿标准可以保障研究生的居住权益,防止租房过程中出现诸如欺诈、侵权等情况。
3. 促进学校和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合理规范研究生住宿标准,可以更好地利用大学和社会资源,促进资源的平衡配置。
二、研究生住宿标准的目标制定研究生住宿标准的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确保住房的基本安全和卫生条件。
要求住房符合基本安全、卫生、防火等的相关要求,保障研究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提供符合学生身份和经济能力的住房选择。
制定多样化的住宿标准,满足不同经济水平和需求的研究生选择。
3. 促进研究生的学术交流和成长。
鼓励建立学院或学科的研究生学术社区,提供相对集中的住房配置,有利于研究生之间的学术交流和成长。
三、研究生住宿标准的内容研究生住宿标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住房基本条件。
包括住房的面积、采光、通风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住房的基本质量。
2. 设施标准。
包括床具、家具、厨房、卫生间等基本设施的标准规定,保障研究生的基本生活需求。
3. 环境要求。
包括住房周边环境、安全、交通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研究生生活、学习的便利和安全。
4. 租金标准。
明确住房的租金标准,合理控制租金水平,保障研究生的经济利益。
5. 管理要求。
明确住房的管理规定,包括租房合同、维修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保障研究生的合法权益和居住质量。
四、研究生住宿标准的实施研究生住宿标准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学校、政府及房主等多方合作共同推进:1. 制定标准。
研究生宿舍管理制度
研究生宿舍管理制度为打造文明宿舍,为研究生们营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宿舍管理制度。
店铺为你整理了研究生宿舍管理制度,希望你喜欢。
研究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本一为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设,使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创造“文明、整洁、适用、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床位安排调整管理第一条新生入学时,住读生必须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家具押金,按分配的房号、床位住宿。
未经后勤集团公司和研究生部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床位。
走读生原则上不安排床位。
特殊情况需安排床位者,须经所在学院同意,报后勤集团公司审批,并向后勤集团公司交纳住宿费后方可入住。
学生宿舍由后勤集团公司统一安排调配。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排走读生或校内其他人住进学生宿舍区内,或改变学生宿舍用途。
凡擅自占住床位(房间)者,除责令其搬出外,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条住宿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校、学院关于宿舍调整的安排,在规定期限完成调整搬迁工作,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须到后勤集团公司办理退家具和退房手续。
查验无损坏、无丢失家具设施和无拖欠其他费用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条学生在办完毕业、休学、退学手续后,应在一周内搬离学生宿舍。
毕业生因特殊情况需继续住宿的,须报学院、研究生部和后勤集团公司同意,并交纳有关费用,由后勤集团公司集中安排住宿。
但最长只能续住15天,到时应无条件搬离学生宿舍。
第二章内务卫生管理第五条研究生学生会的自律部长组成的宿舍卫生检查组,负责检查、监督研究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每个房间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
第六条每天早上上课前各房间值日生应将本房间及门前走廊清扫干净,将垃圾装入胶袋拿到垃圾清运点。
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日生应再扫一次。
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胶袋丢入垃圾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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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环境,保证宿舍的安全和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1. 新生入学须先缴纳住宿费,之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住宿手续后方可住宿。
每学期开学后须按规定缴纳住宿费,不得拖欠。
2. 毕业、休学、退学的学生应在办理离校手续后三日内离开宿舍。
逾期将由宿舍管理中心强制搬出,并按每天10元标准(新公寓每天20元)收取住宿管理费。
3. 住宿学生必须按照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安排的房间和床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
入学后在外租房的学生必须获得院系的批准和备案。
4. 学生宿舍内不准留宿外人,更严禁留宿异性。
违者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并缴纳住宿管理费每天10元(新公寓每天20元)。
5. 自觉爱护楼内的一切公共设施。
严禁拆卸或搬走宿舍内的各种家具、电话、电扇等设施。
毕业时经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检查验收宿舍内家具电器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6. 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棒、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杯、电饭锅等电热器及酒精炉、煤油炉等灶具。
一经查出没收器具;造成损失者,除赔偿外,还将给予处分;造成严重损失者,追究法律责任。
严禁配置洗衣机等大型电器和影响宿舍空间的家具。
7.学生应做好防火工作,爱护消防器材。
严禁移动或拆卸消防箱、消防水龙头、水龙头带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严禁在宿舍内燃烧纸张等物品;禁止在床上点燃蜡烛;严禁公寓楼内吸烟或点燃明火;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蚊香和明火卫生香。
夏秋季可使用电驱蚊香,但要注意安全,使电驱蚊香远离易燃物品。
8.离开宿舍前要锁好门窗,关闭电源。
假期离校前要整理好宿舍物品,妥善安置贵重物品,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不得私自转借、复制宿舍钥匙。
9.遇有坏人侵扰、偷盗、破坏等,要敢于斗争,及时报告保卫处、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并保护好现场。
综合报警电话:58806110。
10、学生患传染性疾病时,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1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居。
宿舍楼内禁止打架斗殴、酗酒、摔酒瓶、打麻将、赌博等行为;禁止张贴标语、广告、大小字报;禁止迷信活动。
熄灯后禁止打牌、喝酒、聚会、大声喧哗、吹拉弹唱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12.学生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整理内务,保持室内整洁。
垃圾按指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禁止乱放乱倒垃圾,禁止向窗外泼水。
13.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14.宿舍内严禁经商,包括出售电话卡、衣物、化妆品等。
15.宿舍、门厅、走道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乱堆物品,宿舍内也禁止存放过多的私人物品,侵占宿舍内的公用空间。
16、严格遵守会客制度,在许可的时间段内,持有效证件登记后在会客室会客,男女生不得进入异性公寓楼。
如因公进入,需获得宿舍管理中心的批准。
17.学生宿舍楼楼管员和前台值班人员有权检查进出宿舍楼人员的证件,如发现非本楼学生或可疑人员有权询问和查验。
被查验人员必须主动配合,不得无故阻挠,更不得恶语顶撞、辱骂甚至殴打管理人员。
以上规定,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学生宿舍维修电话:
水、电24小时维修:58808257;电扇家具维修:58808291;
电话维修:号码前4位为6220的,拨打62206411;前4位为5880的,拨打10000。
电视机维修:58806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