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安全检查要求(通用版)
气瓶安全使用规定模板
气瓶安全使用规定模板1. 前言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气瓶的安全使用,保护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维护生产场合的正常运行,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员工和相关工作人员。
2. 安全责任2.1 企业管理负责人应确保本规定的宣传、培训和执行,并落实安全责任。
2.2 每位员工和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乐观参加安全培训并合理使用、维护和保护气瓶。
3. 气瓶的分类和使用3.1 气瓶应依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和编码,并由特地的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和管理。
3.2 气瓶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确保使用的气瓶符合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检查气瓶的外观和密封性能,如发现损坏应及时报废或送修;—在气瓶上明确标注气体名称、压力、容量等信息;—使用气瓶前应检查相关阀门、管道和连接部位的安全性,并保持通风良好的场合;—全部气瓶都应配备防护装置,确保安全使用。
4. 气瓶的储存和搬运4.1 气瓶的储存应符合以下要求:—依照类别分别储存,布置特地的气瓶储存区域;—储存区域应通风良好、干燥,并阔别火源和易燃物;—气瓶应垂直放置,避开碰撞或倾倒造成损坏。
4.2 气瓶的搬运应符合以下要求:—搬运者必需经过特地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使用特地的搬运设备,如叉车或手推车;—搬运过程中应注意稳固和平衡,避开严重震动或撞击;—搬运途中不得从高处抛下或扔掷气瓶。
5. 气瓶的检测和维护5.1 气瓶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做好相应记录。
5.2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气瓶,应立刻停止使用并进行修理或报废处理。
5.3 员工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气瓶安全培训,了解正确的操作方法和维护要求。
6. 突发情况处理6.1 如发生气瓶泄漏、爆炸等突发情况,应立刻采取以下应急措施:—尽快撤离人员并拉响火警报警器;—消防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停止相近的火源和电力设备;—使用合适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6.2 发生气瓶突发情况后,应进行事故调查并订立相应的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气瓶检验站检验作业指导书
气瓶检验站检验作业指导书1. 引言本指导书旨在规范气瓶检验站的检验作业流程,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指导书的要求,并负责任地执行检验作业。
2. 检验作业流程2.1 接收气瓶1.确保接收到的气瓶是合法、合规的,并检查相应的检验日期。
2.在接收时进行气瓶的外观检查,包括检查气瓶是否有明显损坏、锈蚀或变形等问题。
2.2 清洁气瓶1.使用适当的清洁工具和清洁剂,对气瓶进行清洁。
2.清洁气瓶时需要注意安全,避免划伤或破损气瓶的表面。
2.3 检测气瓶1.进行气瓶的外壁测厚,使用合适的测厚仪器进行测量,并记录测得的数据。
2.使用合适的方法检测气瓶的内部压力,确保气瓶能够正常承受工作压力。
3.检测气瓶是否存在泄漏问题,可以使用泡水法或其他合适的方法进行检测。
2.4 进行充装/排空1.对通过检测的气瓶进行充装或排空操作。
2.在充装/排空过程中,确保操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3.充装时,应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并按照规定的充装压力进行操作。
2.5 进行标记和记录1.在气瓶上进行相应的标记,包括检验日期、检验人员信息等。
2.记录检验过程中的数据和结果,包括外观检查、厚度测量、压力测试等。
3. 安全注意事项•气瓶检验站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气瓶的相关知识和操作规程,遵循安全操作程序。
•在进行任何检验作业前,必须对相关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严禁在没有适当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操作气瓶。
•检验站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4. 总结本指导书详细介绍了气瓶检验站的检验作业流程,包括接收气瓶、清洁气瓶、检测气瓶、充装/排空等环节。
同时,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确保检验工作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以保证气瓶检验的质量和安全。
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中容积
12<V<100L15只
小容积
0.4L≤V≤12L10只
V:气瓶公称容积
2.每批气瓶必须写成《监检项目表》中规定的该品种气瓶的全部监检项目。
3.监检中,若发现不合格项目,应对该项目再增加检验数量,增加的数量应符合标准的规定;标准中未规定的,可由监检单位作出规定。必要时,监检单位可在《监检项目表》之外增加监检项目。
第二章 监检项目和方法
第七条
对气瓶产品安全质量实行按批监检。具体监检项目用语要求见附件1《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项目表》(以下简称《监检项目表》)及监检项目表说明;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按附件2《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检查项目表》以下简称《检查项目表》),每6个月向地市级和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填报一次,填报的具体要求由省级劳动部门确定。
5.多次提出监检意见但改进不力或拒不改进。
第二十七条
受检单位应为监检员在招待监检中签署工作见证提供方便条件。监检单位应与受检单位联合制定签署工作见证的具体方法,并报地市级或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受检单位应向监检单位缴纳监检费用。监检收费应按省级劳动、财政、物价等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经常发生监检失职,长期得不到应有的充实,不采取切实措施纠正失职行为;
2.监检力量不足,长期得不到应有的充实,难以按本规则规定进行监检;
3.监检工作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4.向无《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单位,或向超出许可证批准范围非法制造的气瓶产品提供监检证明文件。
第四章 受 检 单 位
第十八条 受检单位应对气瓶的制造质量负责,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转。受检产品未经监检单位出具《监检证书》并打监检钢印标记,不得出厂。
瓶装液化气石油供应站安全管理的量化检查与评价(通用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瓶装液化气石油供应站安全管理的量化检查与评价(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瓶装液化气石油供应站安全管理的量化检查与评价(通用版)液化石油气是目前国内广泛使用的一种城镇燃气,燃气企业通过设立供应站将瓶装气出售给用户,2009年底,经武汉市燃气管理部门批准,中心城区设立供应站368个,周边城区设立供应站89个。
这些供应站分布于市民生活居住密集的区域之内,是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气体有危险因素的固定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将直接危及到周边的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是城镇燃气供应的重要设施。
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需要经常性地对供应站安全运行进行管理和检查。
安全检查的内容不仅涉及建筑、消防、燃气、压力容器、通风、防爆、电气、漏气报警等方面专业知识,还需要检查人员熟悉和知晓多个相关的安全管理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往往取决于检查人员的工作经验和技术水平,人为因素影响较多,不同部门和不同的人员检查可能发现的问题不一样,甚至会出现“走马观花”搞形式的现象,不能做到彻底全面地排查安全隐患,对其安全状况做出准确科学的评价。
为了采取标准化、规范化的方式对供应站安全进行全面地检查,最大限度地找出安全上潜在的危害和薄弱环节,防患于未然,科学地对供应站安全状况做出等级评价,武汉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燃气企业和燃气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过两年时间深入研究探讨,起草制订《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安全检查评价标准》,广泛公开地征求省、市相关燃气安全管理部门和瓶装燃气供应企业意见后,通过专家评审,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批准发布为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560—2009),从2009年11月15日实施。
气瓶安全使用规程(通用版)
气瓶安全使用规程(通用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26
气瓶安全使用规程(通用版)
1气瓶应放在荫凉、干燥、无明火、无热源的场所,如放室内,室内不得设开关,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2氧气、乙炔不得混放,相距应不小于5m。
减压气不得混用。
3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
应避免碰、摔、敲击或剧烈振动。
搬戴好气瓶安全帽,气瓶体上必须有两个防振橡胶圈,搬运应用抬架或吊框。
4使用气瓶时,气瓶应直立固定放置,气瓶应远离明火和高温物体10m以上。
5安装减压器时,应瞬间开启瓶阀,吹除脏物和水分。
6气瓶和减压器严禁接触油脂。
7开启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气瓶出口的侧面,并缓慢开启。
8瓶内气体不得用完,应保留不小于0.2mpa的余压。
9气瓶与电焊在同一工作地点工作时,气瓶应垫以绝缘物。
10夏天不应将气瓶直接置于阳光下,冬季气瓶结冻时,严禁用火烘烤或敲击。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气瓶安全检查要求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458气瓶安全检查要求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气瓶安全检查要求通用版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定期对气瓶进行试验检查,剔除强度降低的气瓶是很重要的。
可燃性和助燃性的气瓶不得混放在一起。
各种气瓶应按规定分开存放。
有底座的气瓶,若底座损坏,歪斜或者已经松动的,应禁止充装。
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加强气瓶安全管理是可以避免气瓶伤害事故的。
1 设备检查1.1 气瓶必须经当地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或国家级劳动部门审查同意,方可生产;高压气瓶还须送国家劳动人事部锅炉局备案后方可生产。
1.2 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钢印标记齐全,其它漆色字样符合规定。
1.3 气瓶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纹和重皮。
1.4 气瓶附件。
1.4.1 瓶阀应有防护装置(如气瓶配带瓶帽,瓶帽必须有泄气孔)。
1.4.2 瓶阀侧面接头的连接机构,能防止可燃气体与非燃气体错装。
1.4.3 气瓶上应配带两个防振圈。
1.5 气瓶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事先妥善处理,否则禁止充装;1)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
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气瓶使用安全规定篇1:气瓶使用安全规定气瓶使用安全规定1、氧气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
2、乙炔瓶必须立放,严禁横、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3、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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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禁将氧气瓶、乙炔气瓶靠近热源和电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
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以上。
5、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
6、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7、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8、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减压后的压力应该在压力表的绿色指示范围内。
9、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高压切割氧进行切割。
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10、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
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1、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
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12、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气,严禁用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氧气瓶的安全防护措施(通用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氧气瓶的安全防护措施(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氧气瓶的安全防护措施(通用版)1.防热。
在运输、贮存和使用气瓶时,都要预防气瓶直接受热。
反夭用车辆运物或在室外使用气瓶时,应该加以盟盖,避免阳光曝晒。
贮存气渐的库房和气瓶使用时都应当远离高温、明火、熔您2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爆物质等。
一般规定应当距离1。
爪以上。
气瓶充气时,气体流速不能过快,否则能引起气体过热,压力剧增,造成危险。
2.防震。
气瓶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应iFF免剧烈震动和撞冲击。
尤其是冬天,瓶体金属更易发生脆裂爆炸或着火事故。
气瓶应戴有安全rAl助止捧断瓶阀,造成事故。
搬运气瓶时,必须生用专门的抬架或小推车,不得直接用肩膀扛运或用手直接搬运。
碳硫分析仪车辆运输时,应该用浪形瓶架等将气瓶妥善定,最好垫上软物,以减小震动。
轻装轻卸,严禁从高处滑下或在地土滚动。
气瓶在仓岸贮存和使用时,应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扎牢,以防突然倾倒,发生碰撞冲击。
3.氧气瓶内气休不能全部用尽,应留有剩余压力(1一2kg/cm')。
应关紧截门,防业漏气,使气瓶保证正压,以便充气时检脸。
也可防止可燃气体倒流入氧气瓶,或空气进入。
氧气瓶使用时,首先要作检查.检查的重点是4.(1)检查减压器。
装上减压器之前应首先缓慢地打开瓶阀门,吹除污物,以防灰尘和水分份入减压器e装上减压器后应检查与气瓶的接头是否漏气,表针指示是否灵活。
减压器螺母在气瓶嘴上至少拧5扣,且螺丝接头应拧紧。
气瓶预检管理制度
气瓶预检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对气瓶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气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气瓶的作业以及气瓶使用单位。
三、主管部门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气瓶预检管理制度的实施。
四、工作内容1.气瓶预检的定义气瓶预检是指对气瓶进行定期的、周期性的安全检查,以发现气瓶中的主要瑕疵和缺陷,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
2.气瓶预检的周期(1)钢瓶:每年进行一次预检。
(2)铝瓶:每半年进行一次预检。
(3)复合材料瓶: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周期进行预检。
3.气瓶预检的内容(1)检查气瓶外观,包括气瓶表面是否有变形、磕碰、裂纹等情况。
(2)检查气瓶阀门及附件是否完好,操作是否灵活。
(3)检查气瓶的标志牌是否清晰、完整,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气瓶的充装压力是否正常,压力表是否准确。
(5)检查气瓶的保护措施是否到位,包括防护帽、防滚环等。
(6)检查气瓶的使用期限,是否到期。
(7)其他相关内容。
4.气瓶预检的程序(1)安排专业人员进行预检。
(2)填写气瓶预检记录表,记录气瓶的基本情况、预检结果等。
(3)对预检合格的气瓶进行标识,可继续使用。
(4)对预检不合格的气瓶进行整改或淘汰处理。
(5)定期对气瓶进行重新预检。
5.气瓶预检的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对气瓶预检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等工作负全面责任。
气瓶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气瓶预检工作,确保预检工作的及时、准确、有效。
六、处罚措施对于未经预检的气瓶,或者预检不合格的气瓶,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扣款、警告、停工等。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其他遗漏的规定,另行制订补充。
气瓶预检管理制度从气瓶的预检周期、内容、程序、责任、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公司对气瓶的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导,确保了现场作业的安全。
同时,公司将加强对气瓶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气瓶管理的重视程度,从而更好地保障气瓶使用安全,促进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气瓶的安全检查内容范文
气瓶的安全检查内容范文气瓶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不仅涉及使用者的人身安全,还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为了确保气瓶的安全性,每个气瓶都应该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
下面是一份关于气瓶安全检查的内容范例,供参考:1. 外观检查:1. 检查气瓶外壳是否有明显的破损、变形、锈蚀等情况。
如果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修理或更换。
2. 检查气瓶阀门和连接部件是否有松动、渗漏等问题,特别注意O型圈和垫片是否完好无损。
2. 标志检查:1. 确认气瓶上的标志是否完整清晰,包括压力标志、制造日期、制造厂商标识、安全阀安装标志等。
2. 确认气瓶上的标签和标志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例如容量标识、适用气体种类标识等。
3. 液位检查:1. 对液化气体储存瓶进行液位检查。
首先将瓶体放置在竖直位置,然后用水平尺测量液位高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如果液位异常,应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
4. 气体检查:1. 对充装气体进行检查,包括气体成分、纯度和压力等。
确保气体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2. 检查气瓶内是否有异物或杂质,如果有应及时清洁。
5. 储存环境检查:1. 检查气瓶的存放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包括通风、防潮、防晒等。
避免将气瓶放置在高温、火源、湿度较大等环境中。
2. 确认气瓶周围是否有易燃和易爆物品,如果有应及时清理。
6. 使用记录检查:1. 检查气瓶使用记录,确保气瓶的使用和维护记录完整和准确。
包括使用时间、使用地点、使用者等信息。
2. 检查气瓶的定期检查记录,确保检查记录及时进行,并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
7. 压力试验:1. 对新的气瓶或长时间未使用的气瓶进行压力试验,确保气瓶能够承受规定的工作压力。
2. 压力试验应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测试结果应及时记录并保留。
8. 废弃气瓶处理:1. 当一个气瓶无法继续使用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废弃处理。
2. 废弃气瓶应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确保气瓶内的气体得到充分释放和安全销毁。
2024年气瓶存瓶储存单位安全通用检查内容及方法(3篇)
2024年气瓶存瓶储存单位安全通用检查内容及方法气瓶存储单位是指存放、使用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等气瓶的场所,其安全通用检查内容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气瓶存储环境检查1. 气瓶存放场所是否通风良好,有无防火、防爆设施;2. 气瓶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有无火源;3. 气瓶存放区域是否有明确的标识,以及应急避难通道是否畅通;4. 气瓶堆放是否稳定,是否与墙壁、机器设备等保持一定的间距。
二、气瓶本体检查1. 气瓶外观是否有明显划痕、凹陷、漏气等;2. 气瓶的出厂日期、检验日期及周期是否合规;3. 气瓶上的标志、标识是否清晰、完整;4. 气瓶的材质、标称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三、气瓶阀门检查1. 气瓶阀门是否完好无损,丝扣是否清洁;2. 气瓶阀门处是否有气体外泄、漏气现象;3. 气瓶阀门是否固定牢固,阀帽是否完好;4. 气瓶阀门与管道接头是否紧密连接,有无松动或泄露。
四、气瓶管道连接检查1. 气瓶与管道连接处是否有明显泄漏迹象;2. 气瓶与管道连接处的密封垫片是否完好无损;3. 管道连接处是否有锈蚀、松动或裂纹。
五、气瓶用户使用检查1. 气瓶用户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具备操作气瓶的基本知识和技能;2. 气瓶用户是否按照规定使用气瓶,并正确存放、搬运、操作;3. 气瓶用户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气瓶使用记录,包括气瓶的使用时间、使用量等;4. 气瓶用户是否按时对气瓶进行检验和维护。
综上所述,气瓶存储单位安全通用检查内容及方法主要涵盖了气瓶存储环境、气瓶本体、气瓶阀门、气瓶管道连接以及气瓶用户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内容。
检查时需要用到专业的检测仪器,例如气体泄漏检测仪、瓶身测厚仪等。
此外,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气瓶存储单位的安全运营。
2024年气瓶存瓶储存单位安全通用检查内容及方法(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需要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工艺安全操作规程,检修安全规程,危险化学品购销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工程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制度。
气瓶预检管理制度
气瓶预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气瓶的安全使用,预防事故的发生,在气瓶装运前进行全面的检验和测试是非常有必要的。
为此,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气瓶的预检工作,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气瓶的单位,包括气瓶生产单位、气瓶装运单位、气瓶使用单位等。
三、管理要求1. 气瓶预检工作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有效。
2. 气瓶预检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检测工作的合法合规。
3. 气瓶预检工作应记录详细的检测数据,包括气瓶的标识信息、外观检查结果、内部检查结果等。
4. 气瓶预检工作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确保气瓶的安全性。
5. 气瓶预检工作应及时处理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气瓶,确保不合格气瓶不会再次装运或使用。
四、管理流程1. 申请预检气瓶使用单位在需要进行气瓶预检时,应向预检单位提交预检申请,包括气瓶的种类、数量等信息。
2. 接收气瓶预检单位按照申请信息准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接收气瓶进行预检。
3. 外观检查对气瓶外观进行检查,包括检查气瓶的外壳是否有明显的损坏、腐蚀等情况。
4. 内部检查对气瓶内部进行检查,包括检查气瓶的内部结构是否完好、气密性是否良好等情况。
5. 检测数据记录对气瓶的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并保存在气瓶的档案中。
6. 处理不合格气瓶对于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气瓶,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不合格气瓶不再使用。
7. 发放检测报告对于检测合格的气瓶,发放检测报告,并在气瓶上加盖检验标志。
五、责任分工1.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气瓶预检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测工作的进展。
2. 预检单位负责具体的气瓶预检工作,确保检测的真实有效。
3. 气瓶使用单位负责配合预检工作,保证气瓶的安全使用。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实施。
以上为气瓶预检管理制度,希望各相关单位认真遵守,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
气瓶管理安全规定模版
气瓶管理安全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气瓶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根据《气瓶安全技术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涉及气瓶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气瓶的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气瓶管理员和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接受专门的培训,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
第五条气瓶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保证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气瓶的分类和标识第六条气瓶按照其用途和容积等特点,分类为压缩气体气瓶、液化气体气瓶、气体混合物气瓶等。
第七条气瓶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应当包括气瓶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压力、充装介质等。
第八条气瓶标识必须清晰、可靠,不得涂改、迁移或磨损。
标识应当与气瓶的容器相接触,不得遮挡或隐藏。
第九条气瓶标识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新,如有损坏或变质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第三章气瓶的生产和检验第十条气瓶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生产。
第十一条气瓶生产企业应当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严禁使用劣质材料和设备。
第十二条气瓶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由气体性质、使用环境等因素决定。
第十三条气瓶的检验应当由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结果应当及时记录并报告给相关单位。
第四章气瓶的储存和运输第十四条气瓶的储存应当选择安全、通风、干燥的场所,远离明火、高温和易燃物品。
第十五条气瓶的储存场所应当符合相关的消防标准,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
第十六条气瓶的运输应当遵循国家相关的运输规定和安全标准,确保不会发生泄漏、爆炸等意外。
第十七条气瓶的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驾驶员应当持有相关的驾驶证和操作证书。
第五章气瓶的使用和维护第十八条气瓶的使用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防护措施。
瓶装燃气供应站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瓶装燃气供应站安全检查制度范文1. 检查目的瓶装燃气供应站是涉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燃气供应站的安全运营,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检查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瓶装燃气供应站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供应站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性,为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的燃气供应。
2. 检查范围本检查制度适用于瓶装燃气供应站的安全检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供应站的设施设备、消防设施、作业操作规范等内容的检查。
3. 检查内容3.1 设施设备的安全性检查3.1.1 燃气储存设备:检查储罐、瓶储装置等设备的泄漏情况,确保密封性良好,无渗漏现象。
3.1.2 配送设备:检查气体管道、阀门、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等设备的完好性和运行状况,确保气体分配无误,防止泄漏。
3.1.3 供应设备:检查供气设备的安全阀、减压阀等功能是否正常,确保安全可靠。
3.2 消防设施的安全性检查3.2.1 灭火器:检查灭火器的存放位置、数量和有效期限,确保灭火器可及时使用。
3.2.2 灭火系统:检查灭火系统的操作性能,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3.2.3 防火设施:检查防火门、防火墙等设施的完好性,防止火灾蔓延。
3.3 作业操作规范的检查3.3.1 储存操作:检查储罐的存储操作是否符合规范,防止操作不当导致事故。
3.3.2 配送操作:检查瓶装燃气的配送操作是否符合规范,防止瓶颈燃气磕碰、摔落等情况。
3.3.3 供应操作:检查供气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防止供气过程中发生事故。
4. 检查要求4.1 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记录检查结果。
4.2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查确认消除。
4.3 定期对供应站进行安全检查,建立检查记录档案。
4.4 对于严重的安全问题,应立即停工整改,确保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后方可恢复生产。
5. 检查频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根据具体情况可适时增加检查频次。
6. 检查报告检查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包括检查日期、检查项目、安全隐患描述、处理措施等,由检查人员签字并报告给相关负责人。
氧气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021版)
氧气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021版)Standard text of safety management( 安全管理规范 )单位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适用于工作计划/工作汇报/新年计划/全文可改氧气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021版)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气瓶的安全监察,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保护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10-30Pa(表压,下同)、公称容积为0.4—1000L、盛装永久气体或液化气体的气瓶。
本规程不适用于盛装溶解气体、吸附气体的气瓶,灭火用的气瓶,非金属材料制成的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第3条本规程的规定,是对气瓶安全的基本要求,气瓶的设计、制造、充装、运输、储存、使用、检验和改装等,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本规程,各级劳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4条研制、开发气瓶产品,其技术要求如与本规程不符合,应在试验研究并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产品试制。
试制时应连续生产不少于四个批量。
试制品经省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劳动部门审查同意后,在指定范围和规定时间内试用,同时报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全监察局备案。
试用期满后,按本规程附录3《气瓶技术鉴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鉴定。
有关产品试制和鉴定,以及制造资格认可的要求,应符合劳动部的有关规定。
第5条进口气瓶的管理按国家商检局和原劳动人事部颁发的《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6条气瓶盛装的气体,按其临界温度分为三类:1.临界温度小于-10℃的为永久气体;2.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为高压液化气体;3.临界温度大于70℃的低压液化气体。
液化气瓶管理规定(通用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液化气瓶管理规定(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液化气瓶管理规定(通用版)为规范公司液化气石油气瓶充装、使用、存放、检验和报废的管理,依据国家质检总局[2003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结合公司气瓶使用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YSP-15和YSP-50型液化气石油气瓶(以下简称:气瓶)充装、使用、存放、检验和报废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条职责1.生产运行部为气瓶的主管部门,组织气瓶检验和报废鉴定工作。
2.安全环保部为气瓶安全监督部门,负责气瓶安全使用、运送和充装、贮存等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
3.器材部门负责气瓶的采购、验收工作。
4.市场开发部负责《气瓶充装许可证》审验工作。
5.使用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气瓶台帐,负责气瓶安全使用、维护、检验、贮存、报废、新购等具体管理工作。
6.供气中心负责在用气瓶充装,备用气瓶(空瓶)存放和报废气瓶处置工作。
第三条气瓶购置与验收1.气瓶按实际需求购置,需用单位执行物资器材需求计划上报程序,物资部门实施采购。
2.气瓶验收:气瓶到货后,物资部门组织主管部门、使用单位和供应商共同验收,合格后方能签字确认。
3.验收资料:供应商交验气瓶量,需具备以下资料:(一)首检检验合格报告和检验标识;(二)使用说明书;(三)出厂合格证;(四)制造质量证明书。
4.验收实物:每只气瓶配2只防碰胶圈,气瓶本体颜色为灰(或灰蓝)色,外观质量全新,无碰撞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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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安全检查要求(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02
气瓶安全检查要求(通用版)
定期对气瓶进行试验检查,剔除强度降低的气瓶是很重要的。
可燃性和助燃性的气瓶不得混放在一起。
各种气瓶应按规定分开存放。
有底座的气瓶,若底座损坏,歪斜或者已经松动的,应禁止充装。
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加强气瓶安全管理是可以避免气瓶伤害事故的。
1设备检查
1.1气瓶必须经当地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或国家级劳动部门审查同意,方可生产;高压气瓶还须送国家劳动人事部锅炉局备案后方可生产。
1.2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钢印标记齐全,其它漆色字样符合规定。
1.3气瓶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纹和重皮。
1.4气瓶附件。
1.4.1瓶阀应有防护装置(如气瓶配带瓶帽,瓶帽必须有泄气孔)。
1.4.2瓶阀侧面接头的连接机构,能防止可燃气体与非燃气体错装。
1.4.3气瓶上应配带两个防振圈。
1.5气瓶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事先妥善处理,否则禁止充装;
1)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
2)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3)未判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
4)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
5)钢瓶超过检验期限。
6)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
7)氧气瓶或强氧气剂气瓶的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
1.6气瓶充装压力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设计压力。
1.7充装液化气体
1.7.1严禁过量充装,严格实行充装重量复检制度。
1.7.2必须认真填写充装记录。
1.7.3称重衡器应保持准确。
1.7.4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
1.8气瓶应专用,要将气瓶改装
盛装其它气体时,须取得充气单位同意,这种气瓶的设计压力不低于改装后的气体使用气瓶的压力,并进行专门清洗,换装相应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1.9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
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1.10气瓶承压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
1.11气瓶技术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降压使用或报废:
1)瓶壁有裂纹、渗漏或明显变形。
2)经测量最小壁厚进行强度校核,不能按原设计压力使用。
3)高压气瓶的容积残余变形率大于10%。
1.12气瓶经检验后,必须在规定的位置打钢印。
2行为检查
2.1制订和贯彻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管理、操作和运输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
2.2气瓶使用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敲击,碰撞;
2)瓶阀冻结不得用火烘烤;
3)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
4)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5)夏季防止日光曝晒;
6)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7)盛装易起聚合瓜的气体气瓶,不得置于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
2.3运输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撞击。
2)气瓶装车应固定,横向放置时,气瓶头朝向同一方向,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3)夏季有遮阳设施,防曝晒;
4)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有毒气体气瓶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5)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同车运输;
6)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2.4储存有气的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应防止滚动,气瓶头部朝同一方向。
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
2)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互相接触后能引燃爆炸的气瓶,必须设有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
4)储存气瓶的仓库建筑,应符合TJ16—7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