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填方路基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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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填方路基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2、《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3、《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
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004
5、《河北省胶泥湾至西洋河(冀晋界)公路第SG3标段设计文件》
6、《河北省胶泥湾至西洋河(冀晋界)高速公路标准化实施细则》
二、工程概况
合同段工程(K42+550-K64+084.566)位于河北省胶泥湾至西洋河(冀晋界)公路第SG3合同段内,是河北省高速公路“五纵六横七线”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长度为21.535公里。该地区地形较为复杂,属河流山溪性季节河流,因此造成该地区冲沟纵横交错,深度较深,且雨季时汇水量较大,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合同段内共计包含9处高填方路基,大部分为冲沟所处段落。由于该地区土质多为湿陷性黄土、膨胀岩土,为此设计上采用了强夯及铺设土工格室的处理方案以减少工后沉降。具体段落及工程数量如下:
起讫桩号路基类型处理
方案
长度
最大填
土高度
强夯面
层数
平均处
理宽度
处理面积
土工格室
面积(m)(m)(层)(m)(㎡)(㎡)
K45+610-K45+829 整体式强夯219 19.5 5 75.8 83384.3 16709.7 K48+561-K48+722 整体式强夯161 20.2 5 78.2 63273.0 12284.3 K49+620-K50+020 整体式强夯400 33.6 9 101.1 364760.0 30520.0 K50+609-K50+786 整体式强夯177 21.2 6 75.7 80747.4 13505.1 K51+544-K51+650 整体式强夯106 14.4 4 60.3 25779.2 5341.0 K56+450-K56+601 整体式强夯151 12 3 58.5 26802.5 5341.0 K56+910-K57+001 整体式强夯91 18.9 5 73.7 33692.8 6943.3 K58+142-K58+229 整体式强夯87 14.2 4 59.7 20932.2 5341.0 K62+653-K62+700 整体式强夯47 11.1 3 55.6 7930.1 5341.0
三、施工准备工作
1、人员准备:
施工人员姓名职责与责任
技术责任人负责总体施工技术指导
道路工程师施工管理与组织安排
质检工程师负责施工质量监督与质量管理
测量工程师负责施工测量管理与指导工作
试验工程师负责原材检验与试验检测工作
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安全监督与施工安全管理现场负责人现场施工技术工作及具体工作安排
设备名称型号数量技术情况
挖掘机大禹300 2 良好自行式平地机PY180 2 良好洒水车东风140 3 良好
自卸车东风 5 良好
压路机徐工25t 2 良好
强夯机8 良好
推土机TY220 1 良好
装载机徐工50 12 良好
用作路基填方的材料,按招标文件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试验,试验方法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进行,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4、测量准备:
根据设计院所给定的导线点、水准点,我项目经理部测量工程师复测加密,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无误后,利用其进行路线中桩、边桩的测量放样。路基直线段每20m一点,曲线段每10m一点。
路基清表前必须首先检测原地面标高,测绘路基横断面,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复。
四、路基施工工艺
1、路基填料应满足的要求:
(1)含草皮、生活垃圾、树根、腐殖质的土严禁作为路基填料。
(2)泥炭、淤泥、冻土、强膨胀土、有机质土及易溶盐超过允许含量的土,不得直接用于填筑路基;确需使用时,必须采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经检验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3)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含水量不适宜直接压实的细粒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堤填料;需要使用时,必须采取技术设施进行处理,经检验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4)粉质土不宜直接填筑于路床,不得直接填筑于浸水部分的路堤及冰冻地区的路床。
2、场地清理的一般要求:
(1)有机物残渣及地面以下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地表土采用推土机清除,经监理确认后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区域范围内。
(2)砖石与其他砌体结构采用推土机配合人工进行拆除,运往指定区域堆放。
(3)拆除与挖掘
路基用地范围以内所有的树墩、树根和其他有机物都必须彻底掘除,运至指定地点处理。
(4)原地面坑(洞)穴处理
若原地面存在坑(洞)穴时,采用规定的材料分层回填夯实、经监理工程师检测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
3、施工取土的一般规定:
(1)路基填方取土,应根据设计要求,结合路基排水和当地土地规划、环境保护要求进行,不得任意挖取。
(2)施工取土应不占或少占良田,尽量利用荒坡、荒地,取土深度应结合地下水等因素考虑,利于复耕。原地面耕植土应先集中存放,以利再用。
(3)取土方案还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①地面横向坡度陡于1:10时,取土坑应设在路堤上侧。
②桥头俩侧不宜设置取土坑。
③取土坑与路基之间的距离,应满足路基边坡稳定的要求。取土坑与路基坡脚之
间的护坡道应平整密实,表面设1%—2%向外倾斜的横坡。
④取土坑兼作排水沟时,其底面宜高出附近水域的常水位或与永久排水系统及桥涵出水口的标高相适应,纵坡不宜小于0.2%,平坦地段不宜小于0.1%。
⑤线外取土坑等与排水沟设施连接时,应采取防冲刷、防污染的措施。
⑥对取土造成的裸露面,应采取整治或防护措施。
4、路基填筑
(1)一般要求:
①当路堤铺筑到结构物附近或铺筑到无法采用压路机碾压的地方时,应使用机夯、夯锤或其它有效夯具予以夯实。严禁采用人工夯实。
②监理人签认的压实层数不得少于总填方高度除以规定的每层最大压实厚度所得层数。
③填方作业要求实行“划格上土,挂线施工,平地机整平”;每三层进行一次精确放样,使填筑面满足设计纵、橫坡要求,在要求的超填边缘洒灰线,随填随人工整坡,保持边坡整洁。每层填筑前必须湿润工作面。
④借土场的有机腐蚀残渣及地面以下的草皮、农作物根系和表土层应予以清除后再进行取土,清除后的表土应集中堆放、妥善保管,主要用作复耕时使用。借土场的土质应尽量均匀,如不均匀时应采用分层取土。
(2)施工要点
①路堤填筑时必须根据设计断面水平分层填筑和压实。分层最大松铺厚度不应超过30cm;分层最小压实厚度不小于10cm。最小压实宽度应大于设计路基宽度的10cm。
②性质不同的填料应分段填筑,同一水平层路基的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填。每种填料的填筑层压实后的连续厚度应不小50cm。
③路堤填筑时,应从最低处起分层填筑,逐层压实;当原地面纵坡大于12%或横坡陡于1:5时,应按设计要求挖台阶,台阶宽度大于2m并设置4%内倾斜的横坡。
④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接头部位应交替填筑,否则先填路段应按1:1坡度分层填筑,每层碾压至边缘,逐层收坡,待后填段填筑到位时,再把交界面逐层挖成不小于3m的台阶,分层填筑碾压;如能交替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替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3m。
(3)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