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12《煤矿安全规程》部分修改条款专家解读
解读《煤矿安全规程》修订内容
解读《煤矿安全规程》修订内容2016年2月2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签署第87号总局令,颁布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
新《规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1、《规程》修订后由原来的四编增加到六编;原《规程》共751条,本次修订后变为721条,减少30条,字数由11.2万字变为11.3万字。
修订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七个方面:一是突出了《规程》在煤矿安全及煤炭行业的主体地位,注重妥善处理《规程》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相衔接。
对照并满足《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教育培训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等要求,增加了应急救援等内容。
二是强化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与依法监察并重,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
严格限制各类矿井的采深、同时生产水平数、矿井通风方式、突出矿井和冲击地压矿井开采,严禁非正规开采,提高了矿井通风、提升、运输、排水、压风、供电、监控、通信等系统的要求,严格机电设备选型和安全防护等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矿井安全避险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和井下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要求;在修订过程中,要求每一条款尽量明确、具体,删除了“可靠的”、“确保”、“保证”等表述,进一步增强新《规程》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和可监察性。
三是调整了《规程》的框架结构,由四编扩增为六编,结构更趋合理。
将煤矿救护拓展为应急救援,单独作为一编,从法规层面进一步要求企业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救援队伍、装备的建设和配备;增加了地质保障一编,注重强化煤矿灾害地质因素探测,从预防事故出发,在煤矿建设、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提供基础保障。
四是突出以人为本,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
明确当瓦斯超限达到断电浓度时或发现突出预兆时,班组长、瓦斯检查工、矿调度员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停电撤人。
完善了职业病危害防治内容,突出做好防降尘和职业健康保护工作,提高了采掘设备内外喷雾工作压力,增加了井下热害防治、作业场所噪音和有害气体监测和防护的要求,增加了职业健康监护和管理内容。
第三讲 对《煤矿安全规程》修改的诠释
(四) 煤层赋存较浅,采放后采空区有可能与 地表导通产生漏风。 (五) 煤层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放后有可能 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通。 (六) 冲击地压危险性严重的煤层。 顶煤硬度f>2.5且不易冒落的煤层,以及回采 工作面倾角大于20°或煤层倾角大于30°时, 禁止采用单体支柱放顶煤开采。
•
七、修改后的内容
修订后(9月26日局长办公会通过,10月25日 公布,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十八条 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遵守下 列规定:
•
(一)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在煤层(瓦 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 必须进行顶板、煤层、瓦斯、自然发火、水文地质、 煤尘爆炸性、冲击地压等基础参数的测定,编制开 采设计,并组织专家对开采设计进行论证或委托具 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评价,并将开采设计(附专家 论证报告或评价报告)报请集团公司或者县级以上 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高瓦斯工作面和坚硬顶板(煤)工作面分别占 23.9%和29.6%,这两方面的问题是放顶煤开 采所带来的较难以解决的难题,需要特别重视。 通常这两类问题又互相关联,从而使工作面生 产所面临的困难更为严重。 综采放顶煤工作面的比例占49.7%,这为开采 所面临的矿压和坚硬顶板处理带来一定有利条 件。
为吸取放顶煤开采发生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完 善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加强对放 顶煤开采的监察和管理,有效防范放顶煤开采 事故的发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就放顶煤开 采相关问题组织开展了调研,对加强放顶煤安 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 同时,对《煤矿安全规程》第68和158条进行 修订,在放顶煤开采上将增加若干条技术性限 制。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
目录第一编总则 (4)第二编井工部门 (12)第一章开采 (12)第一节一般规定 (12)第二节井巷掘进和支护 (17)第三节回采和顶板控制 (51)第四节采掘机械 (72)第五节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 (80)第六节冲击地压煤层开采 (82)第七节井巷维修和报废 (87)第八节防止坠落 (90)第二章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 (91)第一节通风 (91)第二节瓦斯防治 (158)第三节粉尘防治 (192)第三章通风安全监控 (209)第一节一般规定 (209)第二节安装、使用和维护 (211)第三节甲烷优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215)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224)第一节一般规定 (224)第二节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232)第三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245)第四节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253)第五章防灭火 (272)第一节一般规定 (272)第二节井下火灾防治 (281)第三节井下火灾管理 (301)第六章防治水 (308)第一节一般规定 (308)第二节地面防治水 (310)第三节井下防治水 (315)第四节井下排水 (328)第五节探放水 (332)第七章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 (341)第一节爆炸材料贮存 (341)第二节爆炸材料运输 (364)第三节井下爆破 (372)第八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412)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412)第二节立井提升 (442)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454)第四节提升装置 (469)第五节空气压缩机 (497)第九章电气 (500)第一节一般规定 (500)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 (508)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515)第五节照明、通信和信号 (524)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528)第七节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 (533)第十章煤矿救护 (537)第一节一般规定 (537)第二节救护指战员 (542)第三节救护装备与设施 (544)第四节抢救指挥 (548)第五节灾变处理 (550)第四编职业危险 (568)第一章管理和监测 (568)第二章健康监护 (573)附则 (578)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版《煤矿安全规程》变更解读矿井建设
4
增加条款
第五十五条 向井下输送混凝土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混凝土强度 等级大于C40或输送深度大于400m时,严禁采用溜灰管输送。
• 【解析】 本条文是对向井下输送混凝土的规定 • 为新增条款。
向井下输送混凝土,一般采取底卸式吊桶、溜灰管、侧卸式矿车等 方式,为防止混凝土在输送过程中出现离析、泌水等问题以及坠落、堵 管等事故,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 【解析】本条是井架安装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以及采用扒杆起立井架的相 关要求。
• 为新增条款。恶劣气候一般指大雨、大雾、大风(五级以上)、大雪、雷电、高温、冰冻等气 候。遇恶劣气候进行吊装作业时,由于自然环境恶劣,视野受限、严重影响作业人员的注意力 ,大风等自然因素还易形成各类附加载荷,容易出现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高温灼伤、冻伤、 雷电伤害、机械伤害、提升运输、起重、触电等安全事故。
• 【解析】 本条是对使用抓岩机时应遵守的规定。 • 为新增条款。 • 目前在立井施工中普遍使用的是中心回转抓岩机,中心回转抓岩机是安装固定在吊
盘上的,抓岩时会产生较大的震动和作用力,中心回转抓岩机与吊盘的连接是否可 靠,关系到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中心回转抓岩机与吊盘的连接出现问题可能发生 抓岩机坠落事故。为了防止中心回转抓岩机工作时与吊盘连接失效而发生坠落,必 须设置专用的悬吊钢丝绳做为保险绳,并与中心回转抓岩机可靠连接。
年来大量斜井井筒冻结施工实践总结出来的经验值,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
3
增加条款
• 第四十九条 采用装配式金属模板砌筑内壁时,应严格控制混凝土配合比 和入模温度。 混凝土配合比除应满足强度、坍落度、初凝时间、终凝时间等设计要求 外,还应采取措施减少水化热。 脱模时混凝土强度不应小于0.7MPa,且套壁施工速度每24h不得超过12m 。
关于《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条款的解读
关于《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条款的解读最近,《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了一些修改,针对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做出了一些调整。
这些修改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升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首先,修改条款中对煤矿安全管理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这一点对于提升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其次,修改条款中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进行了细化和规范,要求煤矿企业要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加强对危险源的排查和控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升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能力。
这些规定的实施将有效提升煤矿生产中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修改条款中还对煤矿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进行了进一步规定,要求煤矿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技能和意识,强化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
这对于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人为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条款的出台,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和管理措施。
煤矿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的安全生产。
煤矿是一个特殊的生产领域,其生产环境复杂,安全风险高。
因此,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对于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至关重要。
《煤矿安全规程》的修改条款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的,目的是更好地适应煤矿生产中的实际情况,提出更为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
在修改条款中,对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了进一步加强。
煤矿企业是安全管理的主体,负有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安全责任。
规定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这一点对于煤矿企业来说是一种压力,也是一种督促,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
《煤矿安全规程2022专家解读》--第一遍总则
《煤矿安全规程2022专家解读》--第一遍总则《<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编委会编(2022年修订版)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编写说明新中国成立以来,《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从制定到修订共经历8个版本。
目前在用的《规程》自2022年11月1日之日起施行,能源部1992年颁布的《规程》、1993年颁布的《规程》(露天煤矿)和煤炭工业部1996年颁布的《小煤矿安全规程》同时废止,全国所有煤矿不分大小、不分办矿性质和隶属关系,凡是煤矿一律执行一个规程,一个标准。
在《规程》2001版的基础上,又经历了2004、2006、2022、2022、2022年5次局部修订。
为了全面满足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现代企业管理水平、管理模式的提升和完善的需要,2022版《规程》进行了整体性、全局性和框架性修订,是十多年来修订范围较大、内容较广的一个版本。
《规程》修订后由原来的四编增加到六编;原《规程》共751条,本次修订后变为721条,减少30条。
修改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七个方面:一是突出了《规程》在煤矿安全及煤炭行业的主体地位,注重妥善处理《规程》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相衔接。
对照并满足《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教育培训以及职业病危害等要求,增加了应急救援等内容。
二是强化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与依法监察并重,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
严格限制各类矿井的采深、同时生产水平数、矿井通风方式、突出矿井和冲击地压矿井开采,严禁非正规开采,提高了矿井通风、提升、运输、排水、压风、供电、监控、通讯等系统的要求,严格机电设备选型和安全防护等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矿井安全避险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和井下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要求;在修订过程中,要求每一条款尽量明确、具体,删除了“可靠的”、“确保”、“保证”等表述,进一步增强《规程》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和可监察性。
关于《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条款的解读
2021/7/11
白杨河煤矿机运队
归纳总结 4道"保险"保煤矿安全
第一、严控同一采区采掘工作面数量
随着我国经济形势总体企稳向好,工业增长速度逐
月攀升,煤电油运趋于紧张,煤矿企业扩大规模、增加 生产的内在冲动比较强烈,使得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突
击生产现象在一些地方有所抬头,造成了事故隐患。
针对这一现象,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对煤矿
2021/7/11
白杨河煤矿机运队
三、第一百三十二条
第一款修改为:“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应当设在进风风流中;该硐室采用扩散通 风的,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 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涌出。”
第二款修改为:“井下个别机电设备 设在回风流中的,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并 具备甲烷超限断电功能。”
四、第一百三十六条 删除第二款。
原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分别
改为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第七款。
2021/7/11
三款修改为:“采煤工作面所有 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 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 不得小于20m;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 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 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 低于1.6m。安全出口和与之相连接的巷 道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支架断梁折柱、 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更换、清挖。 ”
“(四)利用瓦斯时,在利用瓦斯的系统中必须 装设有防回火、防回风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
“(五)抽采的瓦斯浓度低于30%时,不得作为 燃气直接燃烧;用于内燃机发电或作其他用途时,瓦 斯的利用、输送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制定安全 技术措施。”
2021/7/11
白杨河煤矿机运队
七、第一百六十八条
《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条文对照表-《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意见
第一百零四条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
第一百零四条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11
第一百零七条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13
第一百一十六条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
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巷时,应采取防止从巷道的两帮和顶部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
水采工作面由采空区回风时,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新鲜风流,工作面及其回风巷的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和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
2
第三条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第三条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七条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一百一十六条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
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巷时,应采取防止从巷道的两帮和顶部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二条解读
规程第十二条解读
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解读:本条是关于煤矿必须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
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是根据矿井的灾害情况编制的安全管理计划,是煤矿生产建设活动必不可少的安全管理措施,所以《规程》规定必须每年编制、修改。
其内容应包括:矿井可能方式的灾害事故分析及预防措施;根据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特点制定出的抢救措施;处理事故的组织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及其领导人的任务、职责;处理各种事故必背的技术资料及有关图纸。
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与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内容、技术措施相统一;要符合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灾害预防和处理要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
煤矿要重视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工作,将其列入工作日程。
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技术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编制,并有矿山救护队参加。
必须在每年开始前一个月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因为在矿井生产过程中,随着开采情况的变化,各种灾害因素也发生变化,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情况,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
计划批准后,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要立即组织全体职工(包括全体矿山救护队员)学习,熟悉避灾路线,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计划应分别送交矿长、副矿长、矿总工程师,调度、生产、地测、机电、通风、运输、安全、救护等业务部门及驻矿机构等,有上级企业的,还应报上级企业的技术负责人、调度室及安全、计划等相关部门。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
第十六条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矿井供电、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24h值班制度。
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条文解释】本条新增条款,是对井工煤矿停工停产期间和复工复产前的规定。
井工煤矿具有非常复杂的自然条件,不管正常生产期间,还是停工停产期间,瓦斯照常排放,矿井水依然涌出,必须时时刻刻不停地通风排放瓦斯、开启水泵排除涌水,维持安全监控系统运转,为此必须正常供电,以保矿井供电、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同时,要坚持矿井24h值班制度,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停工停产期间井下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如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加,巷道支护失修变形等,这些都会影响安全生产,所以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恢复生产安全。
【典型事例】2012年2月3日,四川省宜宾市某煤矿在未履行节后复工复产程序,未向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上报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情况下,自2012年2月1日起安排人员入井进行维修作业。
因为对封闭火区管理不到位,维修矿井通风设施时引发瓦斯爆炸,造成13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12人受伤。
【解读】本条是关于井工煤矿停工停产期间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井工煤矿停工停产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停工停产的原因很多,时间有长有短。
有的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停工停产进行整顿;有的是受煤炭市场影响,矿井不能正常组织生产;有遇节假日或因气候条件影响等实行停工停产。
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一般分停工前、停工期间和开工前3个阶段。
停工前,要对矿井的各生产系统进行检查,针对检查的情况,制定管理措施和整改方案。
停工期间,重点保证矿井正常供电、供风、排水和安全监控,建立正常值班制度。
开工前,要制定矿井开工安全措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矿井通风、供电、顶板管理、设备运行和安全监控等。
根据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安全监管等部门的要求,矿井停工停产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接受监督管理。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
说明其实,我也是煤矿行业领域中其中的一员,在技术上,尤其是“一通三防”上略有研究,所以,只要出了煤矿领域相关书籍,我就喜欢去一看究竟,说真的,原先的《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说的不怎么样,废话连篇,说明专家,应该是“砖家”才对,好了,言归正传吧,在本人认真斟酌了2011年新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后,大有收获,首先是新改的防治水内容吧,还不错,再有就是“第二章通风瓦斯及粉尘防治”写的很充实,看来新的出来些的很有成效,并还加了【名词解释】,更使人懂得里面各条规定的含义。
在感觉到不错之余,我就想要份电子版,但在网上真的很难找,号不容易找见了,却是关于介绍本书籍的出版社和价钱的介绍,我狂晕,净都是没用的,扯淡呢!我就想我应该把它打下来,打成电子版供同行门参阅(不是免费的喔(*^__^*) 嘻嘻……),由于本书籍共六百多页,工作量实在是太大了,我把它的章节全部分开了。
同行们可看自己的喜好去下载。
最后,感谢大家对本人主页文档的支持,有好的文章、资料,本人还会通过百度、豆丁网、道客巴巴三个平台与大家共分享。
为了满足大家的好奇心,本页可免费为大家提供《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第一篇。
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名词解释】煤矿事故、《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事故——煤矿生产建设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导致生产中断、财产损失危害环境的意外事件。
井工矿井还存在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自然灾害因素,始终威胁煤矿的生产安全。
《煤炭法》——1996年12月1日施行,共8章81条,为煤炭的生产、经营活动确立了基本原则。
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
《矿山安全法》——1993年5月1日施行,共8章50条。
目的是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障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健康发展。
一、《煤矿安全规程》
(2).严格了采掘工作面通风管理措施。
一是为了推进煤矿瓦斯先抽后采、抽采达 标工作,对回采工作面回风巷最高瓦斯 浓度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取消了《规 程》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款关于在特定 条件下回采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最 高允许浓度可以放宽到1.5%的规定,统 一适用最高瓦斯浓度1.0%的上限规定。
本条是关于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依据和 具体划分方案的规定。
12、第十五条 矿井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下列 防治水图件: (一)矿井充水性图; (二)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 态曲线图; (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四)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五)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本条是矿井必备的五种防治水图件和数字 化规定。
一、《煤矿安全规程》 修改条文解读
1、《规程》的意义。 《煤矿安全规程》是有关法律、法规在煤 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煤 矿生产、建设活动必须遵守的重要规 则和依据,是各级监察监管人员和广 大职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2、《规程》的沿袭。
现行《规程》在2010年1月21日,国家 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局长骆琳签署总 局第29号令,颁布了《关于修改<煤 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自 2010年3月1日起实施。
二是对专用排瓦斯巷的设置提出更加严格 的限制条件。明确规定了专用排瓦斯巷 必须是在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之外单独 设置,并编制专门设计和制定专项安全 技术措施,严禁将工作面回风巷作为专 用排瓦斯巷管理。同时,将专用排瓦斯 巷进行巷道维修工作时的瓦斯浓度上限 由1.5%的规定降到1.0%。
回风行
专用排瓦斯巷
3、第二条 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 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等 有关防治水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 依照本规定执行。 本条是适用范围及与现行有关标准的关 系。
煤矿安全规程(2012版)(带注释)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目录第一编总则 (6)第二编井工部分 (8)第一章开采 (8)第一节一般规定 (8)第二节井巷掘进和支护 (10)第三节回采和顶板控制 (16)第四节采掘机械 (23)第五节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 (25)第六节冲击地压煤层开采 (26)第七节井巷维修和报废 (27)第八节防止坠落 (28)第二章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 (29)第一节通风 (29)第二节瓦斯防治 (37)第三节粉尘防治 (43)第三章通风安全监控 (44)第一节一般规定 (44)第二节安装、使用和维护 (45)第三节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46)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48)第一节一般规定 (48)第二节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50)第三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52)第四节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53)第五节安全防护措施 (54)第五章防灭火 (56)第一节一般规定 (56)第二节井下火灾防治 (58)第三节井下火区管理 (61)第六章防治水 (63)第一节一般规定 (63)第二节地面防治水 (63)第三节井下防治水 (64)第四节井下排水 (67)第五节探探放水 (69)第七章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 (71)第一节爆炸材料贮存 (71)第二节爆炸材料运输 (75)第三节井下爆破 (77)第八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83)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83)第二节立井提升 (91)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96)第四节提升装置 (101)第五节空气压缩机 (108)第九章电气 (108)第一节一般规定 (108)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 (111)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112)第四节井下电缆 (113)第五节照明、通信和信号 (116)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117)第七节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 (118)第十章煤矿救护 (120)第一节一般规定 (120)第二节救护指战员 (121)第三节救护装备与设施 (121)第四节抢救指挥 (123)第五节灾变处理 (124)第三编露天部分 (128)第一章一般规定 (128)第二章采剥 (129)第一节台阶 (129)第二节穿孔 (129)第三节爆破 (130)第四节采装 (134)第三章运输 (137)第一节铁路运输 (137)第二节汽车运输 (142)第三节带式输送机运输 (143)第四章排土 (145)第五章滑坡防治 (147)第六章防治水和防灭火 (148)第一节防治水 (148)第二节防灭火 (149)第七章电气 (149)第一节一般规定 (149)第二节变电所(站)和配电设备 (150)第三节架空输电线和电缆 (150)第四节电力牵引 (152)第五节电气设备保护和接地 (153)第六节照明、通信和信号 (155)第七节电气设备操作、维护和调整 (156)第八节爆炸材料库和炸药加工区安全配电 (158)第八章设备检修 (159)第四编职业危害 (160)第一章管理和监测 (160)第二章健康监护 (162)附则 (163)附录一本规程主要名词解释 (163)附录二本规程使用的计量单位及数学符号说明 (172)第一编总则第1条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之总则
(1)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不得与 其他机构合并设置。
(2)配备5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职务。 (4)煤矿企业应当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设置安全生产工 作助理,协助主管负责人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5)安全生产工作助理应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担任。 (6)煤矿的“一通三防”、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防突、电气设 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明确专门人员负责。
1.煤矿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同时,煤矿企业也必须依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其中包括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障安全生 产的义务。
2.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是为防止煤矿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重要制度,主 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事故隐患排查 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和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等,煤矿企业必须以制度的 形式加以规范,并以强制力保证它的实施。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 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 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版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
版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Revised on July 13, 2021 at 16:25 pm说明煤矿安全规程出来电子版了;同行们可免费下载出本文档;进入后登陆这网站去下载其实;我也是煤矿行业领域中其中的一员;在技术上;尤其是“一通三防”上略有研究;所以;只要出了煤矿领域相关书籍;我就喜欢去一看究竟;说真的;原先的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说的不怎么样;废话连篇;说明专家;应该是“砖家”才对;好了;言归正传吧;在本人认真斟酌了2011年新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后;大有收获;首先是新改的防治水内容吧;还不错;再有就是“第二章通风瓦斯及粉尘防治”写的很充实;看来新的出来些的很有成效;并还加了名词解释;更使人懂得里面各条规定的含义..在感觉到不错之余;我就想要份电子版;但在网上真的很难找;号不容易找见了;却是关于介绍本书籍的出版社和价钱的介绍;我狂晕;净都是没用的;扯淡呢我就想我应该把它打下来;打成电子版供同行门参阅不是免费的喔*^__^* 嘻嘻……;由于本书籍共六百多页;工作量实在是太大了;我把它的章节全部分开了..同行们可看自己的喜好去下载..最后;感谢大家对本人主页文档的支持;有好的文章、资料;本人还会通过百度、豆丁网、道客巴巴三个平台与大家共分享..为了满足大家的好奇心;本页可免费为大家提供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第一篇..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名词解释煤矿事故、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事故——煤矿生产建设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导致生产中断、财产损失危害环境的意外事件..井工矿井还存在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自然灾害因素;始终威胁煤矿的生产安全..煤炭法——1996年12月1日施行;共8章81条;为煤炭的生产、经营活动确立了基本原则..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矿山安全法——1993年5月1日施行;共8章50条..目的是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障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健康发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000年12月1日施行;共5章50条..目的是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和健康发展..条文解释本条是制定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目的和依据..规程制定目的: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我国煤矿绝大多数是井工开采;井下作业环境特殊、条件艰苦;工人劳动强度大;职业危害严重;煤矿地质条件复杂;经常受到顶板、瓦斯、矿尘、水、火等多种自然灾害的威胁;井下生产系统复杂;多工种、多系统交叉作业;生产工艺复杂;煤矿企业存在安全装备水平和工人素质偏低等不安全因素..导致我国煤矿事故多发;人员受伤亡、职业病危害困扰的局面依然存在..煤矿企业在建设、生产过程中..这是保护和发展生产的重要任务、也是对煤矿生产的一项基本要求..规程制定意义:加强对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和促进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和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规程制定依据:一要符合上述法律和条例要求;二要结合煤矿生产实际状况;三要努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引入先进管理理念;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也是我国煤矿管理方面较为全面、权威和具体的一部基本规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条文解释本条是对规程使用范围的规定..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域..领域包括领土和领海..从事煤矿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的主体;包括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所有煤矿企业..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所有煤炭生产建设活动都必须遵守本规程的相关规定;依法组织生产和建设..第三条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名词解释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队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条文解释本条是关于煤矿企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1煤矿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同时;煤矿企业也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其中包括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障安全生产的义务..2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防止煤矿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重要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和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等;煤矿企业必须以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并以强制力保证它的实施..3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责任明确;分工负责;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再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从制度上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4本条将“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改为“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技术范畴包括基础理论、应用技术研究;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等开发与应用等;内容较多..作为规程;只能规定对煤矿企业保证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不能将社会或政府的职能强加给企业..5本条增加了要求建立设备、设施检修制度的内容..目的是确保设备性能稳定、设施运行良好;实现安全高效生产..随着煤矿采掘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机电设备的使用量也越来越多;对安全生产影响也越来越大..据统计;因电火花引发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比例较大;而产生电火花的主要原因就是对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维护和使用不当..另外;为准确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必须对事故前设备、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确认;保留检修记录十分重要..第四条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条文解释本条是对煤矿企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装备配备的规定..安全生产机构是指煤矿企业内部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或部门..安全生产机构主要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煤炭行业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参与或主持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以及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本条把煤矿企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纳入规程规定;其目的是防止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无人管理、无人负责..煤矿企业能否实现持续安全生产;可能会影响到一个地区甚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把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人员和装备纳入规程规定十分必要..第五条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名词解释群众监督群众监督——指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依法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这是安全生产方针所规定的;也是建立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制度的客观需要..条文解释本条是关于安全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全力的规定..1群众监督是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职责;主要包括: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权;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权;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建议撤离危险场所权;有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权等..2违章作业是指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冒着危险进行作业的行为;违章指挥是管理人员违反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规程、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职工生产活动进行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都违背了“安全第一”的方针;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也是直接导致煤矿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规定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对于维护正常生产秩序;有效防止煤矿事故发生;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职工突然遇到危机人身安全的险情;如瓦斯超限;如果不停止作业或撤到安全地点;就可能因为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本条赋予职工在险情没有排除的情况下可以停止作业即使撤到安全地点的权利;体现对保证职工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第六条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矿务局公司局长经理、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名词解释安全培训安全培训——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提高安全素质的一种手段;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条文解释本条是对煤矿企业职工进行安全培训的规定..1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主要内容..煤炭法第40条规定:“煤矿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实践证明;安全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只有经过安全培训;才能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能力;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三大规程”;这是煤矿职工必备的基本素质..2局、矿长是煤矿企业的决策者和指挥者;他们的安全意识、安全生产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发生事故后的救援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他们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3由于煤矿井下作业环境比较特殊;危害因素较多;国家对煤矿企业可能引发事故的岗位和工种非常重视..矿山安全法第26条规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操作的内容等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对其本人、他人以及周围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如果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差、技术素质低;就有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因此;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加强培训;严格考核;要求其持证上岗;才能保障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煤矿企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第七条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名词解释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确认煤矿矿用产品符合行业安全标准;准许生产单位出售和使用单位使用的凭证..由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标志标识两部分组成..安全标志由国家煤矿监察局统一监制..条文解释本条是对煤矿矿用安全标志和试验及安全生产新技术等的规定..1煤矿使用的矿用产品;必须具有安全标志..无安全标志的产品未经检验合格;不得使用..许多乡镇或个体煤矿;购置无安全标志矿用设备、器材;引发煤矿事故..典型事例 1989年4月28日;湖南省嘉禾县某煤矿;工人在井下使用自制土矿灯三节手电池;用铁板夹紧;以铁丝连接产生电气火花;引发瓦斯爆炸事故;导致17人死亡..2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顾名思义;就是未经检验合格的“试验品”;不应盲目使用..因为它们的安全性能没有得到实践检验;如何加以控制;往往了解不多;认识不足;若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容易造成事故..因此;本条规定是确保试验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第八条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名词解释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根据煤矿企业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根据安全技术发展规划;针对生产中存在的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职业危害制定的年度计划..条文解释本条是对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规定..为了使煤矿安全工作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有计划地建立正常的安全工作秩序;创建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克服只抓生产而消减或忽视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造成大量安全欠账的严重问题..为确保安全生产;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投入是保障煤矿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为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煤矿企业应建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资金;并列入财务、供应计划;专项存储、专项核算;统筹安排;保证重点、有效合理地使用..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名词解释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为了防止灾害的发生和在一旦发生灾害后及时进行处理;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它是煤矿生产建设活动必不可少的安全管理措施..条文解释本条是对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煤矿企业每年至少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方案;组织一次矿井救灾实战演习;对演习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采区有效措施;立即整改;不断补充、完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增强其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典型案例 1985年9月20日;四川省莫煤矿轨道上山因岩溶裂隙透水;泥浆和砾石将上山下口堵住;7名矿工被困在上山..抢救过程中;因无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抢救人员盲目行动;造成重大失误;致使61名救援人员死亡..因此;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是非常必要的..第十条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名词解释入井检身制度、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入井检身制度——是对入井人员违章违纪行为采取的重要防范措施之一;从“井口”源头抓起;杜绝危险源入井..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既是对职工的考勤;也是为预防井下一旦发生事故;便于查询和落实人员下落;既是进行应急救援..名词解释本条是对入井人员安全行为和出入井制度的规定..入井人员不戴安全帽、不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入井前喝酒和穿化纤衣服等违章违纪行为;都是导致事故的危险源..矿工入井前喝酒;工作中容易出现差错;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一旦摩擦起火或吸烟;不仅容易发生火灾;遇有瓦斯、煤尘超限;还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引爆电雷管;遇有火灾事故时;还会加重对人体的伤害;当发生火灾、瓦斯爆炸事故时;因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容易造成人员知悉或中毒;因此规程规定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还要会正确使用..典型事例 1997年11月13日;安徽省淮南矿务局某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其中8名工人正确佩戴自救器而脱离灾区逃生;另外44人由于没有及时和正确佩戴自救器;因吸入大量CO中毒死亡..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有创伤急救系统为其服务..创伤急救系统应配备救护车辆、急救器材、急救装备和药品等..名词解释本条是对煤矿企业建立创伤急救系统的规定..创伤急救系统是指保证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对创伤急救规定所做的具体落实;是所需要的组织、人力、物力以及协调等方面的总和..煤矿创伤急救系统一般包括急救指挥、急救通讯、急救运输、急救医疗和急救培训;创伤急救系统应能及时启动;对负伤人员实施创伤急救;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为适应创伤急救工作的需要;应对创伤急救人员进行培训和必要的演练;确保煤矿发生事故时;能够立即投入创伤急救工作..急救车辆、器材、装备和药品是创伤急救不可缺少的工具和手段;平时就应配备齐全;满足急救工作的需要..为确保急救器材、装备在煤矿发生事故时发挥作用;还应对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第十二条井工煤矿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一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二井上、下对照图..三巷道布置图..四采掘工程平面图..五通风系统图..六井下运输系统图..七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八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 九井下通信系统图..十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十一井下避灾路线图..第十三条露天煤矿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一地形地质图..二工程地质平面图、断面图;综合水文地质平面图..三采剥工程平面图、断面图..四排土工程平面图..五运输系统图..六输配电系统图..七通信系统图..八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九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图、断面图..十井工老空与露天矿平面对照图..名词解释矿图、矿井测量图、矿井地质图矿图——反映煤炭企业生产建设工程相互位置和相互关系的图纸;它是根据地面和井下坑下测量结果;按一定的比例尺和国家统一规定的图例、符号绘制而成的..生产矿井必备的图纸主要有两大类;即矿井测量图和矿井地质图..矿井测量图——是根据地面和井下实际测量的资料绘制的;并随采掘不断变化逐步测量并填绘的图纸..主要反映矿井地面的地貌、地物情况;井下各种巷道的空间位置关系;每层产状和各种物质构造;井下采掘工作面及井上下相对位置关系等情况..矿井地质图——在矿井测量图的基础上;将生产过程中收集的地质资料和原有的勘探资料;经过分析推断绘制的图纸..主要反映矿井煤层的产状、地质构造、地形地质、水文地质、每层空间分布等情况..条文解释第十二、十三条是关于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填绘图纸的规定..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都要借助相关矿图了解矿井自然条件的变化和工程进展情况..规程中要求及时填绘图纸是指挥生产建设活动和进行事故救援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和依据;应跟踪测量;及时填绘;以准确反映实际情况..为保证图纸及时、准确、无误;必须建立制图、绘图、审图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同时;要注重对测量、绘图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绘图技能;确保图纸及时填绘;准确无误..典型事例 2003年7月26日;江西省吉水县某煤矿;由于没有对主上山掘进工程及时跟踪测量、填绘图纸;掘进穿透隔水煤柱;又没按规定安排探放水;结果爆破后引起老空透水;死亡12人..第十四条煤矿发生事故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条文解释本条是对煤矿事故抢救和报告制度的规定..煤矿发生事故后;立刻组织抢救时煤矿企业的首要任务;以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生产法第42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主要责任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这是一项法定职责..事故抢救时一项任务紧、难道大、涉及面广的工作;只要统一、有效地组织起来;才有可能做好..企业主要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对矿井的具体条件比较熟悉;对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调动更为有力;所以规程依据法律规定;赋予了煤矿企业主要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相应的义务和权力..煤矿一旦发生事故;矿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的有关情况..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上级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如实掌握事故的情况和进展;以便迅速组织救援和调查处理事故..典型事例 2001年7月22日;江苏徐州贾汪区某下煤窑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92人..事故发生后;矿长躲藏起来;救护队由于没有及时获得井下详细资料;无法开展初期救援;对救护工作的成效影响极大..后面的内容请同行们登陆网站下载:。
版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
说明《煤矿安全规程》出来电子版了,同行们可免费下载出本文档,进入后登陆这网站去下载其实,我也是煤矿行业领域中其中的一员,在技术上,尤其是“一通三防”上略有研究,所以,只要出了煤矿领域相关书籍,我就喜欢去一看究竟,说真的,原先的《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说的不怎么样,废话连篇,说明专家,应该是“砖家”才对,好了,言归正传吧,在本人认真斟酌了2011年新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后,大有收获,首先是新改的防治水内容吧,还不错,再有就是“第二章通风瓦斯及粉尘防治”写的很充实,看来新的出来些的很有成效,并还加了【名词解释】,更使人懂得里面各条规定的含义。
在感觉到不错之余,我就想要份电子版,但在网上真的很难找,号不容易找见了,却是关于介绍本书籍的出版社和价钱的介绍,我狂晕,净都是没用的,扯淡呢!我就想我应该把它打下来,打成电子版供同行门参阅(不是免费的喔(*^__^*) 嘻嘻……),由于本书籍共六百多页,工作量实在是太大了,我把它的章节全部分开了。
同行们可看自己的喜好去下载。
最后,感谢大家对本人主页文档的支持,有好的文章、资料,本人还会通过百度、豆丁网、道客巴巴三个平台与大家共分享。
为了满足大家的好奇心,本页可免费为大家提供《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第一篇。
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名词解释】煤矿事故、《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事故——煤矿生产建设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导致生产中断、财产损失危害环境的意外事件。
井工矿井还存在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自然灾害因素,始终威胁煤矿的生产安全。
《煤炭法》——1996年12月1日施行,共8章81条,为煤炭的生产、经营活动确立了基本原则。
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煤矿在学习研究国外厚煤层开采经验的基础上, 在20世纪80年代初,引入了放 顶煤开采技术,将缓倾斜厚 煤层分层开采改变为一次采全高的整层开采。经过20多年 的 发展,放顶煤开采已成为我国开采厚煤层(尤其是特厚 煤层)的矿井实现安全高效生产 的最有效方法之一。目前, 我国放顶煤开采技术已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煤尘——放顶煤开采工作面放煤期间,放煤口附近及 整个工作面的煤尘产生情况十分严重。
水灾——由于放煤引起的导水裂隙范围加大二与含水 层水、老空水、地 表水等水体沟通的可能性增大。
煤炭自燃——当瓦斯、易自燃煤层采用放顶 煤开采时,两方面灾害的防治措施存在矛盾,增 加了灾害防治的复杂性。例如,采用专用瓦斯排 放巷,可以有效地解决回风隅角的瓦斯超 限问 题,但同时也加大了采空区的漏风,增加了煤层 自燃的危险性。
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三)必须针对煤层的开 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开采工 艺的特点,对防火、防尘、 防瓦斯、放煤步距、放煤顺 序、采放平行关系、顶板控 制、支架选型、端头支护、 切眼扩面、支架安装、初次 放顶(煤)、工作面收尾及 支架回撤等制定安全技术措
施。
(四)大块煤(矸)卡住 放煤口时,严禁爆破处理; 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时, 严禁挑顶煤爆破作业。
按机械化程度和使用的支护设备可分为综采放顶煤 和简易放顶煤两大类。简易放顶煤指的是使用滑移顶梁 液压支架放顶煤开采、单体液压支柱配H型钢梁放顶煤。
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及相应的采煤工艺,放顶煤长壁 采煤技术可分为以下三种主要类 型:一次采全厚放顶煤 开采、预采顶分层网下放顶煤开采和倾斜分层放顶煤开 采。
{典型事例】2004年11月23日,陕西铜川某煤矿某 采用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平巷侧 放顶爆破后,在上隅角采 空区发生瓦斯爆炸,发现有明火并伴随大量青烟。24日 12时10 分发生瓦斯燃烧。在瓦斯爆燃事故发生后,没有 彻底消除火险前,自24日开始恢复生产 作业。28日7时 06分,由于瓦斯浓度积聚达到爆炸界限,采煤工作面下 隅角采空区侧进 行强制放顶时违章爆破产生明火,发生 特别重大的瓦斯爆炸事故,导致166人死亡。为了 进一 步加强对放顶煤开采的管理,确保放顶煤开采过程中的 安全生产,特对本条文进行了 重要修改。
二、放顶煤开采技术主要危害
顶板——由于顶煤的大量冒放造成大范围的围岩移 动和集中应力变化,使顶 板管理难度加大,尤其是坚硬 顶板、顶煤,必须采取有效的预裂措施才能正常开采。
瓦斯——放顶煤开采工作面的绝对瓦斯涌出量大幅度 增高,瓦斯涌出的不均 衡性和上隅角瓦斯超限几率大大 增加;在放煤区域常产生瓦斯积聚的空洞。
1. 无煤(岩)与瓦斯 (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性;
2.顶煤和煤层顶板能随 放煤即行垮落或在采取预裂 爆破等措施后能及时垮落, 且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 度大于采放煤高度。
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域采 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根据 顶板、煤层、瓦斯、自然发 火、水文地质、煤尘爆炸性、 冲击地压等地质特征和灾害 危险性编制开采设计,开采 设计应当经专家论证或委托 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评价后报 请集团公司或者县级以上煤 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煤矿
(二)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件 和放顶煤开采工艺的特点,必 须对防瓦斯、防火、防尘、防 水、采放煤工艺、顶板支护、 初采和工作面收尾等制定安全
技术措施。
(三)采用预裂爆破对坚硬顶板 或者坚硬顶煤进行弱化处理时, 应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 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严 禁在工作面内采用炸药爆破方 法处理顶煤、顶板及卡在放煤 口的大块煤
回收率——由于放顶煤工作面放煤工艺和煤 炭块度等条件的影响,回收率 比分层开采减少 5% -15%,如果放煤参数及放煤工艺不合理,回 收率将更低。。
目前,厚煤层放顶煤开采技术已基本成熟,在我国 得到了迅速发展和推广使用,已成 为厚煤层开采的一种 主要采煤技术,为煤炭生产规模的发展和煤矿企业效益 的提高发挥了 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放顶煤开采出现 了"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的趋势,普 遍忽视该采煤方法带来的安全生产、资源浪费等方面的 问题,并发生了多起放 顶煤开采过程中的特别重大恶性 事故。
2010 《煤矿安全规程》 部分条款修改专家解读
2004版条文
2010版条文
第六十八条 采用放顶煤
第六十八条采用放顶煤开
开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根据煤层地质特
(一)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
征编制放顶煤开采设计。
煤开采,或在煤层(瓦斯)
(二)工作面必须符合以下 条件:
综采放顶煤技术在我国应用以来,基本形成了以下 三种主要支架类型:单输送机高位 放顶煤支架、双输送 机中位放顶煤支架和双输送机低位放顶煤支架,其中应 用最广泛的是 双输送机低位放顶煤支架架型。根据对我 国15个采用放顶煤开采重点省、398个工作面 的调研, 综采放顶煤工作面有198个,占49.7% ,生产能力通常在 50万-500万t/a,工作面倾角最大24°,采高2.0-4.5 m, 采放比1:O.5 - 1:1.0 ;单体液压支架放顶煤工作面有 200个,占50.3% ,产量15万-50万t/a,工作面倾角最大 32°,采高一般为1.82.0 m,采放比1:0.5 -1:3。
(矸)。 (续)
(四)高瓦斯矿井的易自燃煤层, 应当采取以预抽方式为主的综合抽 放瓦斯措施和综合防灭火措施,保 证本煤层瓦斯含量不大于6m3/t或 工作面最高风速不大于4.0m/s。
(五)工作面严禁采用木支柱、金 属摩擦支柱支护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 单体液压支柱放顶煤开采:
(一)倾角大于30°的煤层(急倾 斜特厚煤层水平分层放顶煤除外)。
(六)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复杂,采放后有可能与地表 水、老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 通的。
第六十八条完全解读
名词解释:放顶煤采煤法——在煤层底部或煤层某一厚 度范围内的底部布置一个采高为2 -3 m 的长壁工作面,用 常规的采煤法进行采煤,并利用矿山压力作用或辅以松动 爆破等方法, 将上部顶煤在工作面推进后破碎冒落,并将 冒落顶煤用放顶煤支架予以收回,由工作面后 部刮板输送 机运出O利用此法可开采煤层厚度在6 -12 m的特厚煤层 。
(二)冲击地压煤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 放顶煤开采: (续)
(一)煤层平均厚度小于4m
的
。
(二)采放比大于1:3的。
பைடு நூலகம்
(三)采区或工作面回采率 达不到矿井设计规范规定的。
(四)煤层有煤(岩)和瓦斯 (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
(五)坚硬顶板、坚硬顶煤 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 放性仍然较差,顶板垮落充 填采空区的高度不大于采放 煤高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