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表函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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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评估中心评审环评报告表的函

委托评估中心评审环评报告表的函

委托评估中心评审环评报告表的函以委托评估中心评审环评报告表的函为标题,写一篇文章:尊敬的评估中心:我方拟在某地区开展一项新的建设项目,涉及到环境影响较大,因此特向贵中心委托评审我们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现将相关报告表函送达,请贵中心对此报告进行评审。

该环评报告是我公司经过精心编制的,用于评估项目对环境产生的潜在影响。

报告中包含了对项目的背景介绍、环境基线调查、环境风险评估、环境管理措施等内容,旨在全面了解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

在编制该报告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同时,我们还积极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考虑公众关切和意见,确保项目在环保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评审过程中,我们希望贵中心能够对报告中涉及的环境问题进行详细评估,并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我们非常重视贵中心对报告的评审意见,将认真对待,并积极采纳贵中心的建议,以确保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达到最佳效果。

在评审过程中,我们也希望贵中心能够关注以下几个方面:评估报告中提出的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估方法是否科学、可靠,是否完备全面。

我们希望贵中心能够对这些方法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评估报告中提出的环境管理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是否能够有效减少环境影响,并保障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希望贵中心能够对这些措施进行评估,并提出修改意见。

评估报告中涉及的环境风险评估是否准确可靠,是否能够充分反映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

希望贵中心能够对这些评估结果进行审查,并提出必要的改进意见。

为了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将提供报告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以便贵中心对报告进行评审。

同时,我们也愿意提供任何您需要的附加信息和资料,以便贵中心更全面地了解项目情况。

十分感谢贵中心能够抽出时间对我们的报告进行评审,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我们期待着与贵中心的合作,共同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再次感谢贵中心的支持和协助!此致敬礼!。

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秀洲环建函[2016]203号关于王江泾镇青荷路桥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嘉兴市闻川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你公司《王江泾镇青荷路桥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的申请》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现将我局审查意见函复如下:一、根据你公司委托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的《王江泾镇青荷路桥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其它上报的材料,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等前提下,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

项目经投资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后,你公司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二、项目总投资197.3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青荷路,工程东西向跨越河道,新建6+8+6m三跨简支架桥梁一座。

三、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移动式厕所收集后纳入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污水管网;建筑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澄清后回用,或经处理达标后纳入管网。

四、施工期应采取限制车速,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施工时不得自行设置沥青拌合站。

五、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

无施工工艺特需,夜间不得施工,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并公告附近居民。

六、加强固废污染防治。

固体废弃物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避免二次污染。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

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锦州港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锦州港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锦州港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09.28•【字号】辽环函〔2021〕147号•【施行日期】2021.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锦州港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锦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7月21日,我厅在沈阳市组织召开了《锦州港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疫情期间函审)。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锦州市交通运输局、锦州市生态环境局、锦州市行政审批局、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审查会议。

由有关部门代表及海洋、规划、环保等相关专业的5位特邀专家,共9人组成审查小组(名单附后)。

修改后的报告书于2021年9月14日报到我厅。

根据审查小组评审结论,形成评审意见如下:一、锦州港位于辽东湾湾顶西部,是辽宁西部、内蒙古东部及吉林、黑龙江两省西部地区便捷的出海口岸,我国地区性重要港口和地区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

随着锦州港货物吞吐量快速增长,货物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液体散货吞吐量呈上升态势,成为锦州港未来发展的重要支撑,急需增加大型原油泊位接卸能力,适应新增外贸进口原油运输需求。

为满足锦州港发展需要,在颁布的《锦州港总体规划》(2007版)基础上进行局部调整,拟在301#泊位东侧再规划一个30万吨级原油透水泊位,相应航道规划调整为30万吨级满载单向通航,兼顾5万吨级双向通航,同时为远期大宗散货船舶来港预留空间。

本次规划调整期限确定为2020—2030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0年。

调整后锦州港规划功能定位与原规划一致。

结合锦州港现有布局和泊位吞吐能力,规划调整方案将更好地满足锦州港的发展需求,实现锦州市“以港兴市”的发展战略,促进锦州地区及腹地经济发展,落实国家关于严禁新增围填海要求,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

关于项目环境保护预审意见的申请

关于项目环境保护预审意见的申请

关于项目环境保护预审意见的申请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尊敬的项目环境保护局领导:我是某某公司的申请人,我在此函向贵局申请项目环境保护预审意见,希望贵局能够审批并提供意见。

我公司计划在某地开展一个新的项目,该项目将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我们深知环境保护在今天的社会发展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希望能够得到贵局的指导和支持。

我公司意识到项目可能对当地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在项目规划初期就积极采取了一系列的环保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我们已经委托专业的环保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调整项目设计方案,确保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确保项目的环保工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

我们将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环保人员,对项目环保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的环保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我们还计划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环保工作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环保问题,确保项目的环保工作持续改进,实现可持续发展。

我们愿意与贵局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环保工作的开展。

我们将定期向贵局提交项目环保工作报告,接受贵局的监督和指导,保证环保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希望贵局能够审批并提供项目环境保护预审意见,我们将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做好环保工作,确保项目环保工作的有效实施。

我们愿意与贵局携手合作,共同为环境保护事业贡献力量。

感谢贵局对我们的关注和支持,期待贵局的审批和意见!谢谢!此致某某公司敬上【申请人签名】【日期】第二篇示例:关于项目环境保护预审意见的申请尊敬的有关部门:我方打算开展一个新项目,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特向贵部门提出项目环境保护预审意见的申请。

一、项目概况我方计划在某地建设一个新的工业园区,主要涉及生产和加工一些化工产品。

项目总投资额约为5000万元,建设占地面积约为100亩,预计未来将带动当地就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0.12.08•【字号】辽环函〔2020〕177号•【施行日期】2020.12.08•【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沈阳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0年10月23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在沈阳市组织召开了《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函审审查会(防疫期间)。

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沈阳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参加了函审会议。

由有关部门代表及生态、环保、规划等相关专业的3位特邀专家,共6人组成审查小组(名单附后)。

修改后的报告书于2020年11月26日报到我厅。

根据审查小组评审结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一、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位于沈阳市中心城区北部,2002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晋升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批复》(辽政﹝2002﹞24号)批准晋升为省级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为食品、医药、装备制造。

规划用地面积为240.11公顷,是沈阳市“一主三副”结构中北部副城蒲河新城的核心。

规划期限为2020至2030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0年。

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公告﹝2018﹞年第4号),核准开发区用地面积240.11公顷。

随着时代发展,沈阳市城区面积不断扩大,道义经济开发区已成为沈阳市中心城区的一部分,位于蒲河新城的核心区域,区域内土地主要为居住用地。

为此,本轮规划重新定位为:依托沈阳北部城市副中心优势,借助道义大学城的发展建设资源,以“科创”为理念,引入科技创新产业、创客创业空间,坚持产业复合、产城融合、校城融合的思路,采用校园、家园、科技园、创业园“四园一体”的发展建设模式,打造集科技研发、智慧制造、创业孵化、创客空间、创业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特色经济开发区。

关于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关于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关于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本报告是关于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函。

湖北远安工业园区是位于湖北省某地的一个重要工业区域,近年来工业园区发展迅猛。

为了确保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湖北省环境保护部门要求编制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邀请相关专家组对报告书进行审查。

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对工业园区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的一份重要文件。

它通过对环境影响因素的分析和研究,评估工业园区建设对大气、水体、土壤、噪声、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以减少环境风险和保护生态环境。

本报告的目的是对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审查将从报告书的编制过程、内容要点等方面进行,以全面评价报告书的可靠性和合理性,确保报告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在接下来的文章结构中,我们将先介绍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过程,包括数据收集、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选择等内容。

然后,我们将详细介绍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要点,包括对各个环境因素的评估和防治对策的提出。

最后,我们将总结对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整体评价,并给出相应的建议和审查意见,为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应包括对整篇文章的组织和安排进行介绍。

在本文中,结构如下:1. 引言1.1 概述- 对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的背景和重要性进行简要介绍。

1.2 文章结构- 介绍文章的整体结构和各个部分的内容安排。

1.3 目的- 阐述撰写本篇文章的目的和意义。

2. 正文2.1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过程- 解释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过程,包括调查研究、数据收集和分析等。

2.2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要点- 概述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环境基线调查、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乌苏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乌苏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乌苏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7.04.30•【字号】新环函〔2017〕629号•【施行日期】2017.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乌苏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新环函〔2017〕629号乌苏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12月13日,我厅在乌鲁木齐市主持召开了《乌苏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

由自治区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11人组成的审查小组在听取了《报告书》编制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汇报、审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

近日,《报告书》编制单位将根据审查小组意见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我厅。

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查意见:一、2014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设立乌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新政函〔2014〕243号)同意设立乌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25.51平方公里,乌苏化工园区位于乌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

2016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奎-独-乌”区域城镇协调发展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新政函〔2016〕59号)。

《“奎-独-乌”区域城镇协调发展规划(2015-2030年)》及其批复要求:“乌苏产业园(乌苏化工园)停止发展原油炼化、煤化工、盐化工等化工项目”,“以外围产业园区为依托,逐步实现将城镇集中建设区内具有一定污染的煤化工、石油化工、冶金建材等基础工业逐步向乌西马吉克工业园和五五工业园两大外围产业园区转移”,“乌西马吉克工业园承接乌苏产业园转移的化工、冶金类产业,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纺织服装、新型建材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河北省环保厅关于景县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冀环评函〔2010〕793号

河北省环保厅关于景县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冀环评函〔2010〕793号

河北省环保厅关于景县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正文:----------------------------------------------------------------------------------------------------------------------------------------------------河北省环保厅关于景县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景县工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所报《景县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

结合审查组的审查意见和衡水市环境保护局的预审意见,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查意见:一、景县工业聚集区位于景县城区南部,聚集区规划范围东至东外环,南至南外环,西至西外环,北至景新大街,规划总面积11.47平方公里。

聚集区主导产业为橡塑管业、汽车零部件产业、电子材料产业、新型板材业,配套发展现代服务业。

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0~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二、环评报告书在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识别区域开发中的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资源制约因素,重点预测了规划实施对区域内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等的影响,分析了聚集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提出了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环评报告书采用的评价方法正确,对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程度、范围等分析和预测较合理,提出的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切实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三、规划基本符合国家现行规定,与有关环境保护规划等基本协调。

在依据报告书结论和审查组审查意见进一步调整优化规划,认真落实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的基础上,该规划的实施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

四、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强化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理念,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原则,坚持聚集区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确保产业发展方向与循环经济产业链延伸相协调,将聚集区建设成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现代产业园区。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公主岭市怀德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公主岭市怀德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公主岭市怀德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8.03.26•【字号】吉环函〔2018〕117号•【施行日期】2018.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公主岭市怀德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吉环函〔2018〕117号公主岭市怀德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11月28日,我厅在长春市组织召开了公主岭市怀德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由8名专家和有关部门代表共同组成审查小组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

根据审查结论,现将审查意见函告如下:一、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情况公主岭市怀德工业集中区(以下简称集中区)是吉林省政府开发办于2006年6月批准备案的省级开发区。

2008年,集中区编制了《公主岭市怀德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08-2020年)》,2011年,我厅对该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复函,但规划至今未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

(一)规划范围及规划年限。

集中区规划面积为19.8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西起公怀路,沿长郑路向东6公里,至永发乡交汇处,南北以长郑路为轴,向南延伸1公里,规划面积经实际测量后调整为18.83平方公里。

规划年限:2008年-2020年,近期为2008年-2015年,远期为2015年-2020年。

此次跟踪评价四至范围与集中区规划范围一致。

(二)集中区功能分区和产业定位。

集中区主要包括绿色食品加工园、汽车零部件加工园、农畜产品加工园、新型建材加工园、文化生活服务区。

主导产业规划为机械制造、建材加工、农副产品综合利用等相关产业。

根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结论,目前集中区入区企业13家,其中包括已建成企业9家,在建企业4家。

入区企业环保制度执行情况:13家入区企业均已取得环评手续;除吉林省博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公主岭市福正木业有限公司外,其他企业尚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重庆涪陵工业园区龙桥组团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重庆涪陵工业园区龙桥组团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重庆涪陵工业园区龙桥组团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7.08.21•【字号】渝环函〔2017〕593号•【施行日期】2017.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重庆涪陵工业园区龙桥组团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渝环函〔2017〕593号龙桥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重庆涪陵工业园区龙桥组团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评审。

根据审查小组评审结论,现将审查意见函告如下。

一、《报告书》的总体审查意见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书》总体上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要求,基础资料数据较详实,评价方法适当,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预测,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总体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可以作为《规划》修改和实施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规划的基本情况(一)规划范围及规模。

重庆涪陵工业园区龙桥组团规划范围包括南岸浦、石塔、苏家湾、新石片区等地的部分区域,用地面积共15.2622km2。

(二)规划定位及目标。

规划定位:以原油加工及石油品制造、化纤纺织、临港加工贸易、物流、装备制造及电子信息等产业作为园区产业发展方向。

规划目标:实现2020年园区产值达到1200亿元。

(三)规划布局。

规划从空间结构上形成“一轴四片区一园”。

“一轴”为园区产业发展轴,由国道348(原茶涪路)串联各大片区形成的产业发展轴。

“四片区”包括南岸浦片区、苏家湾片区、石塔片区、新石片区。

“一园”为太极退城入园,布置太极集团中成药制造区域。

三、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及总量管控上限规划区所在区域的土地资源、水资源、大气环境、水环境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资源条件总体满足规划区开发建设的需要。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

神木市鑫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60MW解析气发电(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受神木市环保局委托,榆林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019年3月15日在榆林市主持召开了《神木市鑫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60MW解析气发电(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技术评估会。

参加会议的有:榆林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神木环境保护局、神木市鑫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共11人,会议邀请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和环评单位对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报告书技术评估会专家组意见如下:一、项目概况为更好地综合利用煤干馏装置荒煤气提氢后的解析气,不造成浪费资源,公司决定在厂区预留用地内建设2×30MW解析气发电项目。

该项目已经在神木市发展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018-610821-44-03-045544)。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该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设1台30MW发电装置及配套工程,一期建设的30MW发电装置采用厂区现有解析气作为气源进行发电,部分解析气27600m/h目前作为2台35t/h供热锅炉燃料为现有装置供热,剩余解析气13500m/h送火炬点燃排放,为将多余解析气全部利用,本项目拟建160t/h高温高压锅炉,采用抽凝式发电机组发电,同时将停用现有2台35t/h供热锅炉。

项目分期建设由神木市发展改革局在神发改函〔2019〕8号文中同意该项目分期建设。

本次评价只针对一期30MW 解析气发电装置进行评价。

(一)项目组成与建设内容项目组成与建设内容见表1。

表1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组成(二)主要原辅料本项目的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2和表3。

二、环境质量现状和环境保护目标(一)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本次环评收集了2018年榆林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全年常规监测24小时平均值数据。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8.07.24•【字号】吉环函〔2018〕368号•【施行日期】2018.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吉环函〔2018〕368号前郭尔罗斯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5月17日,我厅在长春市组织召开了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会议由10名专家和有关部门代表共同组成审查小组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

根据审查结论,现将审查意见函告如下:一、规划概述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于2002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开发区位于吉林省西部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境内,2010年10月由前郭县人民政府确定其行政管辖区域及四至范围。

管辖区域四至范围为:东至查干湖旅游景区东大门,西至查干高娃广场,南至查干淖尔草原赛马场,北至青山头(含青山头),该区域内的相关水域面积和青山头西侧的夹芯岛也属于规划范围,总面积157.6836平方公里,其中规划核心景区面积23.825平方公里,核心区域范围包括旅游服务中心区、青山头、夹芯岛和查干淖尔草原赛马场。

主要发展定位为以渔猎文化、蒙古民族文化、宗教文化为特色的西部湿地特色旅游、生态宜居度假区和东北水乡、有机渔业生产基地。

规划年限为2016-2030年,近期至2020年,中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0年。

二、对规划环境可行性的审查意见该规划基本符合我国现行产业政策、前郭县城市总体规划,其选址、定位、产业结构、产业布局、规模等内容与前郭县城市总体规划、宏观发展、公众意愿基本协调。

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与吉林查干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重叠规划不合理,在规划将位于查干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规划区域调至保护区实验区或保护区外,同时在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规划优化和调整建议,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的前提下,该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安徽富晟矿业有限公公司刘寺铁矿300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安徽富晟矿业有限公公司刘寺铁矿300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安徽富晟矿业有限公公司刘寺铁矿300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9.01.23•【字号】皖环函[2019]129号•【施行日期】2019.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安徽富晟矿业有限公公司刘寺铁矿300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安徽富晟矿业有限公司:报来的《安徽富晟矿业有限公司刘寺铁矿300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018-341522-08-02-001698)收悉。

项目位于霍邱县周集镇,设计开采-320米~-680米矿体,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嗣后充填法开采,采矿规模为300万吨/年。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井、副井、进风井、回风井、井下井巷与硐室、充填站、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干选车间等主体工程,矿石堆棚、粉矿仓、废石仓、表土堆场、皮带廊等储运工程,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等公辅助工程,粉尘治理、废水处理利用、噪声控制、固废处置、生态恢复等环保工程。

结合六安市环保局初审及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意见,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一、项目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等相关规划要求。

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措施及本审批意见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加强项目环境管理,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项目设计、建设、运营期及服务期满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制定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计划,坚持边开发边治理,建立地表错动变形观测网,并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等规定,及时对工业场地、表土堆场等进行综合生态治理和恢复。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榆横工业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榆横工业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榆横工业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7.08.28•【字号】陕环函〔2017〕637号•【施行日期】2017.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榆横工业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陕环函〔2017〕637号榆横工业区管委会:2017年7月25日,我厅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名单附后),在西安市召开了《榆横工业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审查会。

根据修改后的报告书和审查小组的评审结论,提出审查意见如下:一、榆横工业区包括榆林经济开发区、榆阳区部分区域和横山区部分区域,总面积为914平方公里。

规划核心区包括榆林高新区和榆横工业园区两部分。

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近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二、《报告书》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识别了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开展了规划区开发回顾性调查与分析、规划协调性分析,预测和评价了规划实施可能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以及社会环境等带来的影响,开展了环境承载力分析和公众参与等工作,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以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报告书》基础资料基本详实,评价方法总体适当,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初步的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三、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榆林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2015-2030)》、陕西省和榆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榆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等相关规划基本协调一致,发展目标、布局、结构和规模基本合理。

区域水环境容量有限,且已成为园区发展的制约因素,应按照报告书要求和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提高废水回用量,降低园区废水排放量。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舒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舒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舒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8.05.02•【字号】吉环函〔2018〕181号•【施行日期】2018.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舒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吉环函〔2018〕181号舒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3月15日,我厅在长春市组织召开了舒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由8名专家和有关部门代表共同组成审查小组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

根据审查结论,现将审查意见函告如下:一、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情况舒兰经济开发区于2005年9月24日经吉林省政府开发办批准成立的省级开发区。

2012年6月,舒兰市人民政府对《舒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25年)》进行了批复,省环保厅于2013年1月出具了《关于舒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吉环行审字〔2013〕4号)。

(一)规划范围及规划年限。

2007年经吉林省政府开发办批复,同意舒兰经济开发区区划面积由原来的10.5平方公里调整为28.85平方公里。

调整后的四至范围为:东至舒开路,南至舒兰市外环路,西至鹿场及铁路线,东北至光复屯。

规划年限:2010年-2025年,其中近期为2010-2015年,远期为2015-2025年。

此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四至范围和规划面积与开发区总体规划一致。

(二)功能分区和产业定位。

开发区主要包括舒兰城区组团(东北区主要为林特产品加工区;西北区主要为医药产品产业园区)、吉舒组团(主要分为农副产品加工及畜禽产品生产产业园、食品加工产业园区、物流园区和矿产接续产业园区)、东富组团和天合组团(功能分区均为机械制造产业园)。

开发区重点发展林特产品加工、医药、食品加工、物流、矿产接续及机械制造等产业。

环建函[2016]62号

环建函[2016]62号

环建函…2016‟62号关于安庆市欣荣塑料加工厂废旧塑料清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安庆市欣荣塑料厂:你单位报来的《安庆市欣荣塑料加工厂废旧塑料清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

经研究,现将项目审查意见函告如下:一、原则同意《报告表》所述内容。

安庆市欣荣塑料加工厂废旧塑料清洗项目位于安庆市集贤北路646号禾丰农资公司5号仓库,购置传送、清洗等设备5台(套),对回收废旧塑料进行物理清洗。

项目使用面积800平方米,厂房属于承租,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建设该项目。

- 1 -二、项目建设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回用站处理后回用,保证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依托禾丰农资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锅炉废气通过湿法除尘脱硫,各污染物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浓度限值。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控制措施,各类产噪设备必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并加强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洗后随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被拦截的废塑料碎片、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废塑料碎片全部回用于生产。

污水处理站污泥每半年清理一次,送垃圾填埋场填埋。

员工生活垃圾在厂区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本次项目实施后,生产废水部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无需设置总量。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G42S上海至武汉高速无为至岳西段(岳武东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G42S上海至武汉高速无为至岳西段(岳武东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G42S上海至武汉高速无为至岳西段(岳武东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7.11.15•【字号】皖环函[2017]1362号•【施行日期】2017.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安徽省环保厅关于G42S上海至武汉高速无为至岳西段(岳武东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皖环函[2017]1362号安徽省岳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G42S上海至武汉高速无为至岳西段(岳武东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016-000052-48-02-000230)收悉。

该项目主线起于北沿江高速石涧枢纽,顺接芜湖长江二桥接线,向西南方向延伸跨S208,经龙骨山与响山垭口向西跨越兆河,经庐江县城北侧于马堰枢纽接G4212合安高速。

路线在马堰至范岗段与G4212合安高速共线,由北向南布设,对既有的G4212合安高速进行八车道改建;在范岗东南设置范岗枢纽后折向西,路线开始由东向西布设。

路线跨越龙眠河后,在范岗南跨越G206并设置双喇叭互通,在江屋北跨越合九铁路,在胡家圩北跨越大沙河,经和平桥、皂畈北,在刘家新屋接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G42S)的岳西至武汉段。

主线全长177.780公里。

项目设置安庆支线1条,支线起点位于古塘村与主线交叉设置青草枢纽互通,由北向南布设,在育儿村北设置马庙互通连接S209,在安至村跨越合九铁路后经平塘、汪家大屋,在王屋跨越G206并设置怀宁双喇叭互通连接G206,终点接现状鸽子墩枢纽互通,支线全长19.045公里。

全线(含安庆支线)设特大桥9560米/5座,大桥7903.9米/24座,中小桥4421米/108座,分离立交5843.5米/45座,设置隧道19920米/8座,互通立交15座,管理分中心2处,养护工区3处。

工程建设总工期为3年,投资估算总额为169.367亿元。

委托评估中心评审环评报告表的函

委托评估中心评审环评报告表的函

委托评估中心评审环评报告表的函
尊敬的评估中心:
您好!我们是某公司,现计划开展某项目,为了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我们特此委托贵中心对我们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进行评审。

特向您呈交环评报告表,并希望贵中心能对报告进行审阅和评估,并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环评报告表是我们为了满足环境保护要求而编制的一份重要文件,其中包含了项目的详细信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评估中心作为专业的机构,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对我们的环评报告进行全面、客观的评审,从而确保我们的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在评审环评报告表时,请贵中心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项目概况:对项目的规模、位置、主要工程等进行全面介绍,以便了解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2. 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大气、水、土壤、生态等方面,确保项目在施工和运营阶段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合理控制。

3. 环境保护措施:评估项目在施工和运营阶段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污染防治、废弃物处理、生态保护等方面,确保项目能够
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4. 环境风险评估:评估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以确保项目在环境风险方面的可控性。

5. 专家意见:请贵中心的专家对环评报告表进行详细的审阅和评估,并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能够进一步完善环评报告。

我们非常重视贵中心的评审意见,将认真对待每一条意见和建议,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以落实。

我们相信,在贵中心的帮助下,我们的项目将能够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并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再次感谢贵中心对我们的支持和合作,期待您的评审意见!
此致。

金环建东〔2019〕14号

金环建东〔2019〕14号

金环建东〔2019〕14号关于《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800吨高品质电机及工艺品磁条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委托杭州一达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800吨高品质电机及工艺品磁条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悉。

经研究,我局提出审查意见如下:一、原则同意环评意见,同意该技改项目在横店镇湖头陆工业区的塑磁一厂厂区内建设。

项目总投资1540万元,淘汰塑磁三厂现有的转子及磁环产品,对企业现有的塑磁一厂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电机磁条3282t/a、工艺品磁条5718t/a、挤出磁条3400t/a的生产能力。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二、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降低单耗,提高原料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

在建设过程应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废水防治方面项目须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横店污水管网,经横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二)废气防治方面加强通风,改善车间环境。

项目配料、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有效收集后,经配套除尘设施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后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标准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噪声防治方面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采取有效减振和消声措施,降低厂界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的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项目所产生的边角料及次品、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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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荣禾仟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吸塑塑料托盘450万个等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函审意见
该报告表评价内容较全面,工程、排污及污染治理情况阐述基本清楚,评价技术路线正确,基本符合环评技术导则总纲关于环评表的编制要求,评价结论原则可信,经修改和完善后可上报审批。

修改建议意见为:1. P7“社会环境简况”一栏中调查本项目处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所划分的那个片区内(中新合作二区还是三区),简要描述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环保部环审[2015]197号)对该片区的相关规划内容,包括产业结构定位及环保管理要求等,调查当地基础设施情况、项目地及周边的规划功能,在环评表结论中进一步明确项目与区域总体规划、规划环评、环评审查意见等的环境协调性。

产业政策部分应补充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版(发改委商务部发改经体[2018]1892号)》的符合性分析。

P16提出“本项目不位于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区的一级、二级、准保护区内”是错误的,根据本项目的位置,所在地属于“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区”的准保护区内,请分析项目建设与《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8年修改)关于准保护区要求的符合性。

本栏目中其它内容可适当简化。

2.按新的大气导则要求P18应明确项目所在区域是否属于达标区域,属不达标区域的应调查区域达标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核实噪声测点位置,按附件中租赁协议,项目租赁“1号厂房西部二层”,请明确是否在1号厂房四周布设还是按P19“本项目租赁车间边界”四周布设。

完善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表3-4中应进一步调查周边的大气环境保护对象。

明确本项目地属于《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8年修改)划定的准保护区。

3.P5“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一栏中:
明确厂房出租方“恒正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企业行业类型、环保手续执行情况、目前生产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该公司华虹街29号厂区内已建建筑情况(列出各建筑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层数、建筑高度、已有租赁单位等),给出整个厂区平面布置图,明确恒正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使用的厂房位置、其它租赁单位租用的建筑位置。

反映本项目租赁厂房周边情况。

本项目仅租赁“1号厂房西部二层”,应调查1号厂房各层的用途,明确该厂房内其它单位情况。

调查出租方“恒正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华虹街29号厂区内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情况,污水、雨水排口设置情况。

调查本公司项目租赁厂房用、排水是否可单独计量,生活污水进入厂区管网前能否单独取样。

核实厂区内可提供本公司项目使用的公辅设施,明确本公司有无与其它单位共用的公辅设施。

4.完善本项目工程分析、产污环节、污染治理、影响分析:
(1)完善产品方案,明确吸塑塑料托盘、纸质纸盘、纸质纸带的规格、指标及用途。

(2)完善原辅材料,分别列出PS及PET片材的用量,核实是否使用色母粒子等。

补充各种原辅材料的包装规格。

核实本项目是否使用空压机油、设备润滑油等物料。

补充吸塑托盘生产中使用的模具情况。

完善主要生产设备及空压机等规格,核实并补充涂胶设备等。

完善附图3平面布置图,标出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化学品仓库、因废暂存场所、排气筒等位置。

(3)完善生产工艺描述,明确三种产品生产过程中各工序所用设备(或工具)、物料及主要工艺条件。

核实单独使用PS及PET片材还是混合使用二种片材生产吸塑塑料托盘,生产中是否添加色母粒子。

明确生产过程中冷却产品使用的冷却水使用方式(是否循环使用),核实其用量(片材
480t/a生产的产品用5t/a冷却水)是否可行。

明确纸质纸盘生产中P25所列的“小圆片”是表1-1中那个原材料?说明“小圆片”、“纸管的横截面”上“沾白乳胶”的方式,使用表1-3中那个设备。

P26“包装机上扯出缠绕膜……”,请补充表1-1中PE袋的用处。

核实纸质纸带生产中使用“贴合分切机”的方式,补充贴合过程,明确是否使用胶水贴合?
明确空压机使用环节。

(4)完善排污环节分析,核实“吸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比例约为原料的0.5‰”的具体来源依据,明确吸塑过程废气收集方式,核算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量。

根据白乳胶的成份,核实白乳胶使用过程中的挥发性污染物排放。

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核实水量平衡数据。

核实本项目固废种类及产生量,进一步调查、核实是否有危废产生(如
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灯管、废催化材料等)。

(5)进一步核实项目污染物排放“三本账”。

(6)核实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的废气处理机理,P27表5-1等处均为“光氧催化”,P28提出“利用高强度纳米紫外线断裂废气分子链并对其进行裂解、氧化、分解、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化学、物理变化将大分子物质转化成小分子物质,……”,请说明什么是“纳米紫外线”?明确是否使用催化剂?什么样的催化材料。

图5-5中又表明使用“C波段激光”、“O3强催化氧化”、“羟基自由基催化氧化”、“超强微波破坏、裂解、穿透系统”,紫外线、激光、微波是完全不同的东西,O3只是强氧化物质,不存在催化问题,羟基自由基具有强氧化性,也不存在催化作用,请不要乱写概念、名词,实事求是调查本项目采用的废气处理装置情况,明确装置的主要规格、总功率、设计的处理废气量及废气浓度范围,可以达到的处理效率,评述本项目使用该装置处理废气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7)完善估算模式测算结果,核实表7-5中二个点源是否正确?按表7-4的数据,表7-5中右侧几列应为面源估算结果!
核实表7-5中所填的“下风方向最大落地浓度”出现距离。

按表7-5左侧点源“下风方向最大落地浓度”出现距离为20米,右侧面源“下风方向最大落地浓度”出现距离为44米,明显是错误的,请核实排放条件后重新测算。

7. P37“环境风险分析”部分主要应简要分析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因素,除了乳胶的风险性外,应考虑“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装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明确出现环境风险时与厂区内(同一建筑内、相邻建筑内)其它单位的互相影响,描述主要环境风险类型,分析应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设施建设要求。

调查出租方厂区内已建的、可依托的环境应急设施,提出与厂区内其它单位在环境风险方面的协同防范要求,明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内容。

评述本项目环境风险的可接受性。

201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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