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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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模版)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模版)
4、被拖欠工资时,请扫描XXX市农民工工资维权二维码(见下图),填写欠薪信息,在线反映情况。扫描二维码也可实时查询农民工劳动合同、考勤、工资发放情况等信息。
(二维码粘贴处)
依法合理维权杜绝工资拖欠
公示栏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总承包企业
项目经理姓名
联系方式
行业主管部门
举Hale Waihona Puke 投诉电话劳资专管员联系电话
属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电话
属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联系电话
司法援助
联系电话
维权提示
广大农民工朋友:
感谢你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请你在务工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进场前进行实名制管理登记,进场后一个月内,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务工过程中,请收集并保存以下材料:本人劳动合同、工资银行卡、工作牌或上岗牌、工资条及其它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考勤卡。
3、被拖欠工资时,应及时向项目部负责人或劳资专管员反映,三日内未能解决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维护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得采取违法过激行为,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和社会稳定。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5.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违法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在务工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银
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收取押金的凭据、被拖 欠工资的结算单或欠条、健康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4.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专职劳工管理员反映;专职劳工管理员2日内未能解决拖欠问题的,可 向劳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诉。项目部未能及时解决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及上述相关证据材料向当 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维权告示牌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总承包 单位名称
单位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单位名称 位名称 地址
投诉电话
当地劳动保 单位名称
障监察机构
地址
投诉电话
维权提示
亲爱的农民工朋友: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进场后请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

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可编辑).doc

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可编辑).doc

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可编辑)长江县XXX建筑工地农民工权益保护标志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总承包商施工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项目部经理联系电话劳务人员联系电话劳务公司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负责工资支付者联系电话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投诉电话当地劳动监察部门长江投诉电话长江县建设现在农民工权益保护指南、选择具有就业主体资格和施工资质的企业从事劳务人员;积极要求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和时间等。

、注意收集材料和信息,如劳动关系证明和具体欠薪证明,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建设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

施工企业(项目部)如不支付工资,应直接向施工企业提出要求,如不支付,应及时向施工现场工资拖欠结算领导小组报告,进行协商。

协商不成的,应当及时向职工所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或者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工资应通过正常渠道向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如果你接受过多和不当的投诉,你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投诉时应提供有效证明,如劳动合同、结算清单、身份证明、出具单位名称注明项目名称、地址、施工(合计、分包)、工作类型、工作时间等。

长江县施工现场责任方义务通知、总承包单位领导和项目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用工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成立领导小组,解决企业施工现场拖欠工程款问题。

领导小组由双方现场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

如果出现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应首先进行干预。

、施工单位应及时与劳务人员办理月度书面工作量和工资结算手续,并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以备工资支付表,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严禁将农民工工资分配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劳务承包商(班组长)等组织和个人,由此造成的拖欠工资由用人单位负责。

XXX施工现场企业领导小组组长:电话号码:副组长:电话号码:电话号码:成员:电话号码:电话号码:电话号码:施工现场工资支付时间和地点:每月的时间和地点:由施工现场劳动管理处长江县劳动监察队监督要求:、设立地点:施工现场入口或作业区人员入口等显著位置。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工程全体农民工:为保证您在本工程劳动期间得合法权益,帮助您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农民工劳动保证权益主要内容: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得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合同法?得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得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证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特别提醒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治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保证监察机构投诉.为有效维护您得权益,您应妥善保存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施工企业劳工治理员:联系:分包企业劳工治理员:联系: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联系:劳动保证监察机构:联系:地址:农民工花名册工程名称:用工单位名称〔盖章〕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工种工作岗位进场时间签名离场时间签名工程名称:章〕序 号姓名身份证号工作量 工资计算标准 应得 工资借支预 支金额实得工 资金额领取人 签字备注计时计件 计时计件用工单位负责人: 用工单位劳工员: 间:年 月农民工工资表班组名称:制表人: 年 月 日〔用人单位印注:1、领取人签字后即表示当月工资已足额领取.2、以上情况属实,签字人愿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工程名称:时间: 年注:此表为每季度末后5天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劳动与社会保证 行政部门报送.联系人:联系 : :用工变动情况 工资支付情况其她当月 离场 人数 〔人〕当月 新增 进场 人数 〔人月末 农民工 人数 〔人〕应付工资总额 〔元〕 应付 工资 人数 〔人〕实付工资总额 〔元〕 实付工资人数〔人〕签订 劳动 合同人数〔人〕本季 度第 一月本季 度第 二月本季 度第 三月季度合计季度用工单位负责人:用工单位劳工治理员:填表时间:。

维权信息告示牌

维权信息告示牌

市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门
维权提示
亲爱的工人朋友们: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进入工地工作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录入实名制系统,并办理工资卡。 2、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工地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每天进行电子考勤。 3、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当理性维权,及时向劳资专管员或项目经理反映,经反映未能解决的,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
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总包单位
项目经理
劳资专管员
每月工资 发放日期
XX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属地建设主管部 门
地址:
电话:
工程地址
开竣工日期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联系电话
发放方式
总包单位工资专户发至职工工资卡
XX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属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门
地址:
电话:
料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样式)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样式)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投诉电话
考勤告示栏
工资告示栏
1.与项目总承包单位或劳务分包企业的项目负责人联系,协商解决。2.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3.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4.对工资支付方面有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5.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6.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可拨打劳动保障维权咨询服务热线“12333”。
附件
附件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样式)
工程名称
致所有农民工朋友: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劳动保障权益
1.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将农民工信息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并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按月公示。
2.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应开设农民工工资卡,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严禁将农民工工资发给施工班组长或承包人。如遇特殊情况,农民工工资需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须提供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
3.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向农民工收取担保金、合同保证金等各种形式的押金;不得收取培训费,或者扣留农民工的居民身份证。
三、特别提醒: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违法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总
承包单位
单位名称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维权告示牌范本

维权告示牌范本
3、工人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发放给农民工,经本人签字后领取,并每月张榜公布工资表。
பைடு நூலகம்4、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5、做好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满足相关要求。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1、选择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且有建筑资质的企业从事务工,主动与用工单位签定用工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
2、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书面工作量及工资额结算手续。
3、工资以货币形式领取,工资被拖欠1个月以上,应及时向劳动部门投诉。
4、务工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5、恶意讨薪,蓄意闹事,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
6、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元。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建筑工人权益保障告知牌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电话
监理单位
总监
电话
施工总承包单位
项目经理
电话
劳务分包
单位
负责人
电话
投诉电话
劳动监察部门:12333建设主管部门:






1、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等有关政策法规,确保不出现拖欠工资及投诉情况发生。
2、主动与工人签定劳动合同,制定用工管理制度。做好施工班组工人进场实名登记和每日考勤管理工作。

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2020年参考样式)

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2020年参考样式)

备注:维权信息公示牌规格统一要求为:宽1.8米,高1.0米,张贴于工人休息区或工人进出处。
的书面委托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不得向农民工收取担保金、合同保证金等各种形式的押金;不得收取培训费,或者扣留农民工的居民身份证。 二、维权方式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请你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与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联系,协商解决。 2.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3.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 4.对工资支付方面有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 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或拨打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进行法律咨询。 6.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可拨打劳动保障维权咨询服务热线“12333”。 三、特别提醒 1.施工单位欠薪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的,请推选3至5名代表进行维权。 2.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依法及时维权,切勿采取堵路、围攻、跳楼、爬塔吊等非法措施或极端行为讨薪。
法律援助
当地法律 援助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单位名称 地址
例:XXX工程项目
例: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Xபைடு நூலகம்X
联系电话
139XXXXXXXX
例:XXX建筑工程公司
例:XXX路XXX号
XXX
联系电话
139XXXXXXXX
XXX
联系电话
138XXXXXXXX
例:XXXX建筑劳务公司
例:XXX路XXX号
XXX
联系电话
138XXXXXXXX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综合行政执法局

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

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
3、现场施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项目现场考勤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考勤,每月签字确认当月的考勤情况及工资支付情况。
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参考文本)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名称
总承包
单位
名称
地址
地址
项目部
名称
项目部
地址
总包单位劳资
专管员
姓名
电话
分包单位1
名称
分包单位2
名称
地址
地址
工程建设
主管部门
名称
地址
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
日期
维权机构
服务热线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
人社部门
12333
法律援助/法律服务
12348
特别维权提示:
1、招用施工人员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法与所有现场参与施工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如您的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请及时向总包单位劳资专管员反映。
登记(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考勤登记手续和提供用于收取报酬的银行卡。未办理实名制登记,不得进入本工程项目施工。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投诉电话:0777--2862153
地址:三沿路11号
备注:维权信息公示牌规格统一要求为:宽米,高米,张贴于工人休息区或工人进出口处!
一、劳动保障权益
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二、特别提醒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有关单位劳工专管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名称
考勤公示栏
建设单位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上岗考勤表)
施工总承包单位
名称
地址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务公司
名称
地址
劳资管理员
联系电话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工资发放表)
维权提示
致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本项目(合同段、工区)所在地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本项目(合同段、工区)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 25 日。
三、举报投诉方式
施工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资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投诉电话: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57号劳动大厦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名称
考勤公示栏
建设单位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上岗考勤表)
施工总承包单位
名称
地址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务公司
名称
地址
劳资管理员
联系电话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工资发放表)
维权提示
致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பைடு நூலகம்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投诉电话:0777--2862153
地址:三沿路11号
备注:维权信息公示牌规格统一要求为:宽米,高米,张贴于工人休息区或工人进出口处!
本项目(合同段、工区)所在地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本项目(合同段、工区)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 25 日。
三、举报投诉方式
施工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投诉电话: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57号劳动大厦
一、劳动保障权益
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二、特别提醒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有关单位劳工专管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农民工权益告知牌

农民工权益告知牌
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工程名称
维权提示
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单位名称
施工总承包 单位
联系电话
企业负责人 项目经理 劳务管理员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当地建设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单位名称 地址 考勤公示栏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当地劳动 保障监察机构
工资示栏
亲爱的农民工朋友: 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务工和维权过 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一、进场后请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 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 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三、在务工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并妥 善保管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银 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 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与 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书面材料。 四、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专职劳工管理员反 映,专职劳工管理员项目部办公室负责人两日内未 能解决拖欠问题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据材 料向当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 五、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 不要以过激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的规约定或劳动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工资支付协调不成的情况下,请及时向所属区政府清欠追薪办公室或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联系电话:
区政府清欠追薪办公室联系电话: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街道协调办联系电话:
街道社保所联系电话:
处理一下网址标记
在建工程效果图。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在务工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
银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收取押金的凭据、 被拖欠工资的结算单或欠条、健康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4.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专职劳工管理员反映;专职劳工管理员2日内未能解决拖欠问题 的,可向劳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诉。项目部未能及时解决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及上述相关证据 材料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5.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违法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考勤公示栏 工资公示栏
-5-
附件1
湛江市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来自单位名称施工总承包 企业负责人
单位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劳务管理员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当地建设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地址
投诉电话
当地劳动保 障监察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投诉电话
维权提示
亲爱的农民工朋友: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进场后请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资监督员或劳资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城乡建委及总工会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投诉渠道
(建设单位)劳资监督员姓名:联系电话:
(施工企业)劳资管理员姓名: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资管理员姓名:联系电话:。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维权告示牌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总承包 单位名称
单位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当地建设 主管部门
单名称 地址
投诉电话
当地劳动保 单位名称
障监察机构
地址
投诉电话
维权提示
亲爱的农民工朋友: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进场后请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
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在务工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银
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收取押金的凭据、被拖 欠工资的结算单或欠条、健康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4.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专职劳工管理员反映;专职劳工管理员2日内未能解决拖欠问题的,可 向劳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诉。项目部未能及时解决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及上述相关证据材料向当 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5.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违法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建设施工现场劳务工维权告示牌(样表)

建设施工现场劳务工维权告示牌(样表)
1.进场后请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在务工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收取押金的凭据、被拖欠工资的结算单或欠条、健康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建设施工现场劳务工维权告示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
总承包单位
名 称
地 址
无欠薪项目
劳务管理员
联系电话
当地行业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地 址
投诉电话
当地劳动保障
监察机构
单位名称
地 址
投诉电话
维 权 提 示
亲爱的劳务工朋友: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4.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劳务管理员反映,劳务管理员2日内未能解决拖欠问题的,可向无欠薪项目部工作小组组长提出申诉。项目部未能及时解决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及上述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5.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违法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6.对采取非法手段追要工资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考勤公示栏
工资公示栏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001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001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注:告示牌材料为: KT板尺寸为:1200mm×90O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60 Y:100)
标题文字: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38mm×36mm
内容文字: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223mm×20mm。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样式)
一劳动保障权益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建立用工花名册并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按月公示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样式)
工程名称
考勤公示栏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农民工维权须知
Hale Waihona Puke 致项目全体农民工: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劳动保障权益
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建立用工花名册,并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按月公示。
二、维权方式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约定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请你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与项目总承包单位或劳务分包企业的项目负责人联系,协商解决。2.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3.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4.对工资支付方面有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5.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6.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可拨打劳动保障维权咨询服务热线“12333”。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总承包单位
单位名称
地址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务公司
单位名称
地址
工资表公示栏
本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为 元/月;本项目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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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57号劳动大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投诉电话:0777--2862153
地址:三沿路11号
备注:维权信息公示牌规格统一要求为:宽1.8米,高1.0米,张贴于工人休息区或工人进出口处!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名称
考勤公示栏
建设单位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上岗考勤表)
施工总承包单位
名称
地址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务公司
Hale Waihona Puke 名称地址劳资管理员
联系电话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工资发放表)
维权提示
致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一、劳动保障权益
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二、特别提醒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有关单位劳工专管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本项目(合同段、工区)所在地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本项目(合同段、工区)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 25 日。
三、举报投诉方式
施工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投诉电话: 0777-2828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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