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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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申请书
检验机构名称(盖章):
申请日期: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
填表须知
1.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清楚。
2.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页,共页。
3.“主管部门”是指食品检验机构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若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食品检验机构需由直属检验检疫局审核盖章。
4.本《申请书》所选“□”内划“√”
5.本《申请书》须经食品检验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于首次、复查和扩项评审的申请。
1.食品检验机构概况
1.1 食品检验机构名称: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机构负责人:职务: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手机:联络人:职务:电话:手机:质量负责人:职务:职称:
技术负责人:职务:职称: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食品检验机构是法人单位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4 食品检验机构设施特点:
固定□临时□可移动□多场所□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1.5.2食品检验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2.申请类型及证书状况
2.1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首次□扩项□复查□其他□
2.2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授权
首次□扩项□复查□其他□
2.3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验收
首次□扩项□复查□其他□
2.4 获取证书情况: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
授权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
验收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
3.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专业类别:
4.食品检验机构资源:
4.1食品检验机构总人数:名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名,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名,占%;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名,占%;其他名,占%
4.2食品检验机构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仪器设备总数:台(套)
产权状况:自有□% 租用□% 合资□%
4.3食品检验机构总面积m2
检验室面积:m2温恒面积:m2户外检验场地面积:m2办公面积:m2
4.4多场所名称地点(适用时):
5.附表:
附表1:申请资质认定检测能力表。
附表2.1:授权签字人申请一栏表
附表2.2.授权签字人申请表
附表3:组织机构框图
附表4.1:食品检验机构参加能力验证一览表
附表4.2:食品检验机构参加机构间比对一览表
附表5:食品检验机构人员一览表
附表6: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一览表
6.随《申请书》提交的附件:
6.1申请项目的检测报告清单
6.2质量手册(1份)
6.3程序文件(1套)
6.4其它证明文件:
6.4.1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
法人地位证明文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6.4.2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
所属法人单位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法人授权文件
食品检验机构设立批文
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
6.4.3股本资金投入证明材料(验资报告)(股份制的检验机构提供)
6.4.4新增审查认可(验收/授权)项目批准文件(适用时)
6.4.5人员聘用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6.4.6分包协议及分包方能力证明(若有分包项目提供)
6.4.7从事特殊检测/校准人员资质证明清单(适用时)
6.4.8内审员证书清单
6.4.9原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授权)证书附表(扩项、复查时提供)
7.食品检验机构声明:
7.1本食品检验机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7.2经对照相关规定,本食品检验机构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规定要求。
7.3本食品检验机构保证所提交的申请内容均为真实信息。
7.4本食品检验机构按规定交纳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所需费用。
食品检验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
食品检验机构被授权人签名:日期:
(非法人食品检验机构填此项)
8 希望现场评审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9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无主管部门此项不填):
年月日(盖章)10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意见:
年月日(盖章)
附表1:
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检验能力表
名称 (多名称且不同场所时填写):
第页,共页
地址(多场所的分别填写):
①“检验产品/类别”按领域类别、产品类别、产品,或领域类别、参数类别、参数分类排序。如申请项目既有产品又有
参数须分别填表;如申请项目既有产品又有参数须分别填表,按参数排列在前、产品在后依次排列。第一栏“序号”为流水号,并且与第三栏项目一一对应。第三栏“序号”为检测项目的参数序号,当“名称”为“全部项目”时,对应的“序号”内填写“/”。
②在“检验项目/参数”栏内填写“全部项目”或“全部参数”,不必注明所检参数;只具备检验产品部分参数能力的,必
然以参数形式填写;
③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检验能力,依据标准一般为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其他标准或方法应在“说明”中予以
注明;
④“限制范围或说明”指对采用的标准、方法、量程、客户等的限制,在“限制范围”中注明“只测xxx”或“不测xxx”。
⑤扩项项目应在“说明”栏中注明“扩项”租用设备、设施或其它需说明的情况,填写在“说明”栏。
⑥多场所的食品检验机构,应按地点分别填写本表。
⑦在填制本表时,本“填表说明”可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