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辅导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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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辅导协议
篇一:新三板辅导协议
新三板挂牌上市辅导顾问协议
甲方:
乙方:
日期: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新三板上市辅导顾问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其在全国股份
转让系统公司(新三板)挂牌上市事宜提供咨询顾问服务,双方在平等互惠、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1合作内容
1.1 甲方在新三板挂牌业务咨询辅导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甲方愿意向乙方
提供相关咨询辅导服务并向乙方推荐有相关资质及经验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挂牌服务机构。
1.2乙方愿意聘请甲方为其提供相关新三板挂牌业务咨询辅导服务以及接
受甲方推荐的挂牌服务机构,并向甲方支付服务报酬。
2 服务内容及范围
2.1服务内容
应乙方要求,甲方向乙方提供上述内容的咨询辅导服务,协调证券公司、会
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针对乙方股改、重组、财务方面、律师
方面、资产评估方面等持续指导梳理一年,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
2.2服务范围
2.2.1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关新三板挂牌咨询服务。
2.2.2甲方为乙方提供咨询,为乙方的相关营销业绩、财务规范、法律合规、
公司股权理顺、资产评估以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辅导、梳理以达到新三板挂
牌上市标准。
3.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费用包涵新三板挂牌服务相关的的股权清晰合规、财务会计合理满足、法
律合规性等达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标准,服务费用(不含乙方企业
不规范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将分二次总计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29.8万元(大写
人民币金额:贰拾玖万捌仟元整),作为服务费。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14.9万元(大写人民币金额:壹拾肆万玖仟元整)用于乙方公司的新三板挂牌上市辅导前期费
用;余款14.9万: 壹拾肆万玖仟元整,服务满一年后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
后7日内支付完成。同时,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正式新三板挂牌上市合同后进入
挂牌阶段,此一年的辅导服务费全部冲抵挂牌上市合同金额。
4甲方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4.1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4.1.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介绍与服务事
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4.1.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因工作需要接触
到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守秘密;
4.1.3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
突,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乙方的最大利益。
4.1.4向为乙方提供新三板挂牌上市前的各类咨询,为乙方的相关营销业绩
流水、财务规范、法律合规、公司股改股权架构设置、资产评估等以及人员提供
必要的培训、辅导、梳理以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
4.1.5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
突,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乙方的最大利益。
4.2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4.2.1认真全面配合甲方工作,在工作中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守
秘密;
4.2.2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利益,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4.2.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提交项目需要的资料。
5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6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如因上述任何一方无故违约或者解除合同,则违约方应以合
同总标的的20%作为支付守约一方的违约金。
7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
权向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补充或修改必
须以双方签署书面同意的形式作出。
9其他
9.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
律法规执行。
9.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
地址:址:
电话:电话:
签字代表:签字代表:
20XX年_月_日 20XX年_月_日
篇二:新三板总服务协议
【】
公司
与
【】
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
公司
改制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
之
总服务协议
【】
年
【】
月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
月
【】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签署:甲方:
【】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乙方:
【】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甲方作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其公司发展需要,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下称“本次挂牌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将聘请乙方作为其本次挂牌转让的唯一财务顾问机构、推荐挂牌转让主办券商;
2、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
3、甲方应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乙方有关人员有权查阅包括甲方发起人会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及公司的会计报表和账目等相关
原始文件;
4、甲方应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