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危险化学品
监控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监控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前言化学品是生产和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物质,但也是一种危险物质。
为了防范和控制化学品事故,保障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国家不断加强化学品的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其中,监控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保证化学品安全的关键环节之一。
监控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监控化学品的范围监控化学品的范围包括:生产、销售、存储、运输、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化学品。
为了保证监控化学品的准确性,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化学品清单,并对清单进行动态更新。
同时,要督促企业自行建立化学品清单。
监控化学品的目的监控化学品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防止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对社会、人民和环境造成的损失。
•做好化学品的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抢险救援。
•提高化学品的管理水平,加强对化学品的监管,确保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和使用。
•加强对化学品生产、销售、存储、运输、使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防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化学品。
监控化学品的方式监控化学品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化学品的标识和标签化学品标识和标签应详细标明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危险性、作用、防护要求等信息。
这样,其他人员在使用、搬运化学品时能够根据标识和标签来正确进行防护措施,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化学品的存放和储存在化学品的存放和储存过程中,要注意化学品的稳定性,防火、防热、防潮、防漏等要求。
对于易燃、易爆、有毒的化学品,应当采取专门的存放储存措施。
化学品的运输化学品的运输应当根据化学品的性质、危险性质、运输路线等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同时,运输车辆和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避免运输中发生化学品事故。
化学品的使用在使用化学品时,要慎重选择化学品,严格遵循化学品的使用说明,正确掌握化学品的性质和危险性,事先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
化学品使用过程中,必须穿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以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监控化学品管理制度
监控化学品管理制度
是一种对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它的目的是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减少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监控化学品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化学品注册和核准:对于生产、进口、销售化学品的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册和核准。
只有经过注册和核准的化学品才能在市场上流通。
2. 化学品标识和包装:化学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明准确的化学名称、危险性符号和警示语,以提醒用户注意安全使用。
包装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保证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安全。
3. 化学品储存和运输控制: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
储存必须在专门的化学品库房或容器中进行,避免与其他物质发生不安全反应。
在运输过程中,需采取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以减少事故风险。
4. 化学品使用和处理: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员工必须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化学品的性质和危害,并用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
使用后的化学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5. 监测和检测:相关部门会进行定期的监测和检测,以确保化学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如果发现不合规的情况,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
监控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化学品事故和危害发生的风险,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健康。
AQ3035_2024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设计规范方案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方案。
一、监控范围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和运输环节应安装监控系统。
1.2监控系统覆盖重大危险源的重要区域,包括装卸区、储罐区、生产车间等。
1.3监控系统应能实时监控危险化学品存量、温度、压力等关键参数。
二、监控设备2.1监控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2监控设备包括监控摄像头、传感器、监控终端等。
2.3监控设备应具备高可靠、高精度的性能。
三、监控功能3.1实时视频监控功能监控系统应能实时监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现场,提供高清晰度的视频图像。
3.2环境监测功能监控系统应能监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环境参数,如温度、湿度、气体浓度等。
3.3报警功能监控系统应能及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以提醒人员注意危险情况。
3.4数据分析功能监控系统应能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四、网络通信4.1监控系统应支持局域网和互联网通信。
4.2监控系统应能与相关部门的监管系统进行数据交互。
4.3监控系统应具备数据传输加密功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系统运维5.1监控系统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5.2监控系统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5.3监控系统应设置权限管理,确保数据的隐私安全。
六、应急预案6.1监控系统应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相配合,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支持。
6.2监控系统应具备远程控制功能,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措施。
6.3监控系统应设有灾害告警装置,方便应急人员的及时处置。
七、培训与考核7.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监控技术培训。
7.2监控系统的使用人员应进行技能考核,并定期进行岗位培训。
7.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对监控系统的应急操作流程应熟悉。
以上就是2024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设计规范方案,希望能够通过这些规范方案的实施,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控与监测技术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控与监测技术危险化学品在生产、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对其进行有效的安全监控与监测,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控与监测技术,并探讨其在实际应用中的意义和挑战。
一、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控技术1. 视频监控技术视频监控技术通过安装摄像头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运输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对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通过视频监控技术,可以对危险化学品的存放环境、装卸作业、运输车辆等进行全方位的监控,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可以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2. 环境监测技术环境监测技术主要通过在危险化学品周边区域布设传感器,实时监测空气中的有害气体浓度,温湿度以及其他环境参数。
一旦监测到有害气体超标或环境异常,系统会自动发出报警信号,提醒相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3. 火灾监测系统危险化学品常常与火灾密切相关,因此火灾监测系统对于保障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火灾监测系统通过红外线、烟雾和温度传感器等监测火灾热点,一旦检测到火灾迹象,系统将立即触发报警装置,并迅速启动灭火装置,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对危险化学品的影响。
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测技术1. 安全标识与标志在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上标明明确的安全标识和标志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监测技术。
通过在容器上标示出危险性等级、警示符号和禁令标志等,能够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危险品的性质、存在和操作要求,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 传感器监测技术传感器监测技术是通过将传感器安装在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或相关设施中,实时监测容器内化学品的温度、压力和浓度等参数。
一旦超过预定的安全阈值,传感器将发出警报信号,通知相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
3. 无线传输监测技术无线传输监测技术可以将监测数据通过无线方式传输到监测中心或相关人员的移动设备上,实现实时数据的监测与传输。
这种技术不仅减少了人工收集数据的工作量,还提高了监测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监控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监控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监控化学品安全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了更好地管理化学品安全,在不使用分段语句的情况下,制定了以下监控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化学品安全的监控,提高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
二、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化学品安全管理应以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确保安全第一的原则得到贯彻。
2.预防为主:加强事前预防,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并及时进行事故预警。
3.科学合理:化学品安全管理应科学、合理,依法进行,确保安全管理的可操作性。
4.全员参与:化学品安全管理不仅是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需要全员参与。
三、主要内容1.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所有从事化学品生产的单位必须取得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进行生产。
2.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化学品的储存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储存场所必须具备防火、防爆、通风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所有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符合相关的运输规定,包括包装、标志、标签、运输工具的选择等,确保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性。
4.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所有化学品的使用必须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相关安全规定进行,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5.事故应急管理:建立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并定期进行应急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6.信息共享与监控:建立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及时掌握化学品的运输、使用等情况,对有风险的化学品进行监控和预警。
四、责任和处罚1.政府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并加强对化学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2.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确保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监控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本
监控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本化学品管理是现代企事业单位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
为了做好化学品管理工作,制定合理的监控化学品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份完整的监控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本,内容包括化学品的分类管理、采购管理、存储管理、使用管理、废弃物管理以及监控与报告等方面。
一、化学品的分类管理1. 根据危险性进行分类:将化学品划分为易燃、有毒、腐蚀等不同危险性级别,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2. 根据用途进行分类:根据化学品的用途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不同用途的化学品得到正确的使用和储存。
二、化学品的采购管理1. 制定严格的采购流程:明确采购流程、环节和责任,确保采购过程合规和化学品质量安全。
2. 严格的供应商审查:对供应商进行合格评估和审查,确保所供应的化学品符合相关法规和质量标准。
3. 建立化学品采购档案:对采购的化学品进行登记和管理,包括采购时间、数量、用途等信息,以备查阅。
三、化学品的存储管理1. 制定合理的储存条件:不同类别的化学品需设定相应的储存温度、湿度、通风条件等,以确保化学品的安全性。
2. 建立化学品储存区域:为不同类别的化学品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进行分类储存,防止交叉污染和事故发生。
3. 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检查储存情况,确保储存容器完好无损,防止泄漏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四、化学品的使用管理1. 制定使用标准和操作规程:明确化学品的使用范围、用途和操作规程,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2. 负责人的培训和授权:对使用化学品的负责人进行培训,授予相应的使用权限,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3. 设立使用记录和反馈机制:设立化学品使用记录,及时反馈化学品使用情况,如使用量、使用频次等,以供监控和管理。
五、废弃物管理1. 制定废弃物处理流程:明确废弃物的分类、封存、运输和处理流程,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
2. 委托专业单位处理:将废弃物交由经过批准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废弃物的环境友好处理和符合法规要求。
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
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监控化学品是指在生产、存储、使用及运输过程中,需严格控制和管理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易燃等性质的化学物质,它们除了有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外,还有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我国已经建立了一整套监控化学品的制度,包括监管名录、标识标志、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
以下是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
一、危险化学品清单危险化学品清单是我国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基础。
该清单分为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等4类,共涵盖了近3000种化学品。
这些化学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公安部等部门共同负责管理。
其中,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审批和备案管理,涉及的企业需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才能生产、经营、运输。
二、高毒化学品名录高毒化学品是指能对人体及其器官产生严重危害,一旦误服甚至吸入高浓度气体,可导致死亡的特定化学品。
我国将其分为A类、B类和C类,收入《高毒化学品名录》中。
目前A类有30种,大多为农药和医药原料,B类有13种,主要为有机磷、氰化物等;C类则有6种,主要为剧毒的毒蘑菇和蝎毒。
三、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名录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是指能用于毒品和炸药制造的特定化学品。
我国依法对其进行了严格管理,包括申请、审批、备案、台账管理等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名录收录了155种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名录收录了63种化学品。
涉及到的企业、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备案或审批,并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其他监控化学品名录除了上述三种名录外,还有一些特定化学品被列入其他监控化学品名录中。
如A组和B组致癌物、重金属污染物、卤代烷等化学品。
它们被列入监控名录的原因是它们的严重毒性可能对人体或环境产生危害,需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综上所述,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是我国化学品监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生产、经营、存储、销售和运输这些化学品,涉及企业或个人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备案、审批和安全管理,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防止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具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危险化学品销售特许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和使用单位,以及各类大中型企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工作,包括特许经营物品的选择、派遣、安全责任分配、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通用技术规范。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机构应按照本规范执行技术服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管理工作,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公平客观地履行安全职责。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机构应持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确保安全技术服务技术水准,具备相应的鉴定能力和技术咨询服务能力,并为其服务负责。
第二章技术服务第一节选择特许经营物品第五条对于要求特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国安全监督检查总局统一制定《危险化学品特许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特许经营登记表》,并及时登记危险化学品特许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特许经营登记表。
危险化学品特许经营单位应按照登记表内容,严格履行许可证、合同义务,遵守公安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内容销售登记的特许经营物品,并保证其质量。
第六条勘查特许经营物品的可行性,应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机构具体审查,并将结果记入危险化学品特许经营登记表中,对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物品不予勘查。
第七条销售特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应安装实时监控系统,可随时检测库存数量和温湿度情况,并建立应急计划,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八条对于不用于特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要定期审核其质量,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并保证其安全性。
第二节监督派遣第九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机构应结合当地政府相关职责部门的监督工作,对特许经营派遣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启用和任期不少于两年,以提高派遣人员的技能熟练程度、责任感和客观性,并对其服务质量和有效性负责。
监控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
监控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为了保障企业内部化学品的安全使用,有效防止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在涉及化学品使用的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以确保化学品的正确存储、使用和处置。
二、管理标准2.1 化学品分类与标识1.按照国际通用的化学品分类体系,对企业内部所使用或储存的化学品进行分类。
所有化学品都必须有明确的标识,包括中文标签和符合国际规范的危险品标志等。
2.化学品的标识必须包括以下信息:–化学品名称–化学品危害性等级–化学品成分–化学品供应商信息–化学品储存要求–化学品的适当使用方式和操作注意事项2.2 化学品采购与储存1.根据实际需要,企业应制定化学品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数量、种类及储存位置。
2.在采购过程中,必须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确认其化学品的合法来源,并将采购记录及化学品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3.所有化学品的储存都必须按照化学品的特性和储存要求进行,高危化学品必须单独储存,与其他化学品分开,确保储存环境符合安全标准。
2.3 化学品使用与操作1.所有涉及化学品的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或经过培训合格的员工进行,未经授权人员禁止擅自使用化学品。
2.在使用化学品之前,必须详细阅读化学品的使用说明书,并了解化学品的特性、风险及对应的应对措施。
3.使用化学品时,必须正确配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操作。
4.严禁将化学品带入非指定区域,禁止私自调配、混合化学品。
2.4 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1.发生化学品事故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2.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记录,追溯事故原因,并进行事故的处理和善后工作。
3.员工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指示行事,并配合进行相关调查和检查。
三、考核标准3.1 培训与培训记录1.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化学品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化学品的分类与标识、储存和使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处理等。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防范和化解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存储、生产、使用、运输、销售等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和个人。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界定1. 具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特殊属性的危险化学品或者在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可能形成易燃、易爆、剧毒、有害气体或者有毒物质的危险源。
2. 存储、生产、使用、运输、销售过程中,可能引发人员伤亡、生态破坏、财产损失等具有重大危险性的危险源。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1. 建立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确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专责人员,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危险源的安全稳定运营。
2. 实施事故隐患排查和评估。
定期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以及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
严格按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设备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稳定。
4. 加强现场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指南,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实施应急预案。
制定和实施危险源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中的快速应对和处置。
同时,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
四、违反规定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
对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生态破坏或者财产损失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或民事责任。
五、附则本规定实施后,原有的管理文件和标准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部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管理及监控措施
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管理及监控措施近年来,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危险化学品的不当储存和运输可能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
因此,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管理及监控措施的建立和执行变得至关重要。
首先,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标准,规范企业和个人的行为。
同时,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许可和监管,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
此外,应建立健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减少事故发生后的损失。
其次,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管理需要加强监控措施。
监控措施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使用智能传感器等。
这些设备可以实时监测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此外,还可以利用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进行巡查,提高监控的效果和范围。
另外,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管理还需要加强培训和教育。
企业和从业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特点,学习正确的储存和运输方法。
同时,应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只有通过培训和教育,才能提高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管理的水平。
此外,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管理还需要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合作。
政府应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和运输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公众发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相关信息,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此外,还可以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的宣讲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综上所述,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管理及监控措施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企业和公众应共同努力,加强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我们的环境和生命安全。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建设一个更加安全和美好的世界。
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危险源安全监控通⽤技术规范AQ3035-2010最⼤巡检周期宜不⼤于30s,并应满⾜监控要求。
4.9.4控制执⾏时间控制执⾏时间应不⼤于最⼤巡检周期,异地控制执⾏时间应不⼤于2倍的最⼤巡检周期,并应满⾜监控要求。
4.9.5存储时间⽆报警稳定运⾏期间,重要监测点的实时监控数据应保存7d以上,否则应保存30d以上。
⾳视频信息应保存7d以上。
报警信息应保存1年以上。
4.9.6画⾯响应时间调出整幅画⾯85%的响应时间应不⼤于2s,其余画⾯应不⼤于5s。
4.9.7误码率-8误码率应不⼤于10。
4.9.8系统余量系统所能连接的监测器和执⾏器的数量,应留有⾄少20%的余量。
4.9.9双机切换时间从⼯作设备发⽣故障到备⽤设备投⼊正常⼯作的时间间隔应不⼤于5min。
4.9.10备⽤电源⼯作时间在供电失败后,备⽤交直流电源应能保证系统连续监控时间不⼩于30min,并应满⾜监控要求。
4.9.11⼯作稳定性系统应进⾏⼯作稳定性试验,通电试验时间不⼩于7d。
测试期间,系统性能应符合本标准以及各⾃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
4.9.12抗⼲扰性a)设备应能通过GB/T17626.2规定的3级(接触放电)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其性能应符合各⾃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b)系统应能通过GB/T17626.3规定的2级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其性能应符合各⾃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c)系统应能通过GB/T17626.4规定的3级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其性能应符合各⾃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d)系统应能通过GB/T17626.5规定的3级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其性能应符合各⾃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
4.9.13可靠性系统平均⽆故障⼯作时间(MTBF)应不⼩于5000h,并应满⾜监控要求。
4.9.14防爆性能防爆型设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概述为了保障危险化学品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防范和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及其相关工作。
定义1.危险化学品:具有燃烧、爆炸、助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对人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以及环境构成威胁的物质。
2.重大危险源:指能够引发爆炸、火灾、泄漏等事故的设备、管线、配件、工艺以及其它关键部位。
监控要求1.安全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2.视频监控:对设备、管线等重要部位进行视频监控,实时监测、记录运行状态。
3.报警监控:建立危险源联网报警系统,对报警信号及时响应,组织应急处置。
4.技术措施:采用自动化控制、紧急停机、抽取废气等技术手段,稳定设备运行。
管理措施1.管理机构:成立专门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机构,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及相关工作。
2.管理人员培训:对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3.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危险化学品装置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危险化学品装置进行实时监控。
处罚措施1.违反本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造成事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据相关责任方的职业安全责任如实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危险化学品装置不可不慎,只有严格监控和管理,才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的实施,将更加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完整版)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完整版)随着现代化的进展,危险化学品越来越广泛地被运用在各个领域,生产、科研、农业等行业中都离不开危险化学品。
但危险化学品与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息息相关,因此,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也越来越重视。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国家在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明确了一些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下面就来看看完整版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一、易制毒化学品、炸药前体化学品等重点监管物质1.甲基苯胺,1-苯乙酮等容易制毒的化学品。
2.丙烯醛、碘酸、硫酸、硝酸等用于炸药生产的化学品。
3.硝化甘油、三硝酸纤维素、氢氧化铵、乙炔(醋酸乙炔)等炸药前体化学品。
二、危害性大、危险性高的物质1.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甲基异丙酮、乙酰丙酮等可燃性液体。
2.氯化氢、硫化氢、氧气、氢气、氮气、甲烷等易爆、易燃、易爆散、易挥发的气体。
3.氰化钾、碘酸钾、亚硝酸钾等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品。
4.福尔马林、甲醛、四乙基铅等有毒化学品。
5.氯气、硫酸、硝酸、氢氟酸等腐蚀性强的化学品。
三、生物、辐射、环境污染等类别的物质1.炭疽菌、病毒、细菌、螺旋体等致病微生物。
2.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废物等有放射性的物质。
3.氨基苯磺酸、苯胺、二氧化氮等污染环境的化学品。
四、其它重点监管物质1.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等富集在低处,容易引起中毒的气体。
2.丙酮氰酸、三氟氯氨、氰化物、有机汞等有毒有害的化学品。
3.苯、甲苯、二甲苯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易产生游离热中子,对健康有害。
以上是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完整版,可以看出,重点监管物质种类繁多,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和危害性。
国家对这些物质的监管和管控体系也越发完善,企业和个人要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合理使用和储存这些物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前言本标准第4章的4.1、4。
2 a)、4。
2 c)、4.6.2.6、4.7。
1、4.7。
2。
3、4。
7.2。
4、4.7.2。
7、4。
7.3 a)、4。
7。
4.1、4。
7.5、4。
7。
7.3、4。
7.13、4。
8。
2、4。
9.5、4.9。
11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 288/SC 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华瑞科力恒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本安仪表系统有限公司、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关磊、刘骥、魏利军、马瑞岭、沈磊、董宇、任红军.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监控项目、组成和功能设计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库区及生产场所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扩建或改建系统可参照执行。
其它行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8566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7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12504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 1762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AQ XXXX—XXXX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HG/T 20507 化工自控设计规定(一)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HG/T 21581 自控安装图册总说明、图形符号规定及材料库SH 3005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T 3104 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指在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中,由于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数量、储存方式等因素,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的设施或场所。
3.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指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在线监测、实时预警、事故应急等措施的系统。
3.3监控项目指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的各项指标和参数。
3.4监控组成指监控系统的各个部分,包括传感器、采集设备、通信设备、控制中心等。
3.5功能设计指监控系统的各项功能及其实现方式。
4技术要求4.1监控项目4.1.1应监测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库区周边环境空气中的危险化学品浓度;2)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库区周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中的危险化学品浓度;3)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库区周边环境噪声、振动;4)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库区周边气象条件;5)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库区内危险化学品液位、压力、温度等参数;6)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库区内泄漏、火灾等异常情况的监测。
4.1.2监测项目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储存方式等因素确定,具体监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4.2监控组成4.2.1传感器应具有以下特点:1)能够准确测量监测项目;2)具有良好的线性度、重复性和稳定性;3)能够适应恶劣的工作环境。
4.2.2采集设备应具有以下特点:1)能够对传感器采集的数据进行准确、稳定的转换和处理;2)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和数据传输能力;3)能够适应恶劣的工作环境。
4.2.3通信设备应具有以下特点:1)能够稳定、可靠地与控制中心通信;2)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和数据传输能力;3)能够适应恶劣的工作环境。
4.2.4控制中心应具有以下特点:1)能够实现对监控系统的全面管理和控制;2)具有良好的数据处理能力和显示能力;3)能够适应恶劣的工作环境。
4.6.2.6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事故的类型、级别、可能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3)应急救援措施和方法;4)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5)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和演练;6)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监控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监控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随着化学品的广泛应用和大量产生,其安全管理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保障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的安全,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相应监控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要求重点管理对象监控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针对以下重点对象:•各类有毒有害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剧毒、爆炸危险、腐蚀性、氧化性、放射性、易燃易爆和有毒化学物质等;•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和使用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与化学品相关的实验室、医院、研究机构和学校等。
管理要求为了确保化学品安全,下面是监控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管理要求:1.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重视化学品安全,落实各级负责人和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防止事故发生。
2. 管理人员配备配备专业的化学工程师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对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和使用的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正规、系统的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
4. 作业许可制度建立作业许可制度,对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和使用等环节进行许可,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5. 化学品危险性评估制度建立化学品危险性评估制度,对化学品的危险性进行科学、准确评估,以便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6. 化学品安全标识对化学品实行适当的安全标识制度,标识必要的安全警示语、危险性等级、防护措施等内容,减少事故的发生。
7. 化学品贮存安全建立化学品贮存安全制度,实行专人管理、分区分级、防火、防爆、防腐蚀等措施,确保化学品在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8. 化学品运输安全建立化学品运输安全制度,采用专用车辆、专用容器、专人保障等措施,保障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9.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周全而实用的应急处置方案,对各类化学品事故采取妥善措施,减少损失和危害。
10. 化学品现场检查和监测对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和使用等活动进行现场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化学品活动的顺利进行。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1. 前言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危险化学品已经成为了一个必不可少的物质。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重大危险源。
一旦出现危险源的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应运而生。
2.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如果存在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环境污染以及经济损失的因素,就称之为重大危险源。
3. 管理机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的管理机构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其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管理。
4. 监控要求根据管理机构的要求,企业应当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
监控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环境监测企业应当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危险化学品周围环境的变化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采取措施。
4.2 工艺监测企业应当建立工艺监测系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4.3 系统监测企业应当建立系统监测系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5. 管理要求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过程中,除了实施监控要求外,还应当采取以下管理措施:5.1 安全培训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2 建立管理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规范危险源的监控程序和流程。
5.3 安全应急预案企业应当制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危险源事故时能够做到快速有效的应急处置。
6. 结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企业应当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加强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发生率,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06日】【来源:政策法规司】【字号:大中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令
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顾秀莲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五日
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
附件:
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
第一类: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化学文摘社登记号)
A.
(1)烷基(甲基、乙基、正丙基或异丙基)氟膦酸烷
(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子的碳链,包括环烷)酯
例如:
沙林:甲基氟膦酸异丙酯
(107-44-8)
梭曼:甲基氟膦酸频那酯
(96-64-0)
(2)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氰膦酸烷
(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子的碳链,包括环烷)酯
例如:
塔崩:二甲氨基氰膦酸乙酯
(77-81-6)
(3)烷基(甲基、乙基、正丙基或异丙基)硫代膦酸烷基(氢或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子的碳链,包括环烷基)
-S-2-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酯及相应烷
基化盐或质子化盐
例如
VX:甲基硫代膦酸乙基-S-2
-二异丙氨基乙酯
(50782-69-9)
(4)硫芥气
2-氯乙基氯甲基硫醚
(2625-76-5)
芥子气:二(2-氯乙基)硫醚
(505-60-2)
二(2-氯乙硫基)甲烷
(63869-13-6)
倍半芥气:1,2-二(2-氯乙硫基)乙烷
(3563-36-8)
1,3-二(2-氯乙硫基)正丙烷
(63905-10-2)
1,4-二(2-氯乙硫基)正丁烷
(142868-93-7)
1,5-二(2-氯乙硫基)正戊烷
(142868-94-8)
二(2-氯乙硫基甲基)醚
(63918-90-1)
氧芥气:二(2-氯乙硫基乙基)醚
(5)路易氏剂
路易氏剂1:2-氯乙烯基二氯胂
(541-25-3)
路易氏剂2:二(2-氯乙烯基)氯胂
(40334-69-8)
路易氏剂3:三(2-氯乙烯基)胂
(40334-70-1)
(6)氮芥气
HN1:N,N-二(2-氯乙基)乙胺
(538-07-8)
HN2:N,N-二(2-氯乙基)甲胺
(51-75-2)
HN3:三(2-氯乙基)胺
(555-71-1)
(7)石房蛤毒素
(35523-89-8)
(8)蓖麻毒素
(9009-86-3)
B.
(9)烷基(甲基、乙基、正丙基或异丙基)膦酰二氟
例如:
DF:甲基膦酰二氟
(676-99-3)
(10)烷基(甲基、乙基、正丙基或异丙基)亚膦酸
烷基(氢或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子的碳链,包括环烷基)-2-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酯及相应烷基化盐或质子化盐例如:
QL:甲基亚膦酸乙基-2-二异丙氨基乙酯
(11)氯沙林:甲基氯膦酸异丙酯
(1445-76-7)
(12)氯梭曼:甲基氯膦酸频那酯
(7040-57-5)
第二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
A.
(1)胺吸膦:硫代磷酸二乙基-S-2-二乙氨基乙酯
及相应烷基化盐或质子化盐
(78-53-5)
(2)PFIB:1,1,3,3,3-五氟-2-三氟甲基-1-丙烯(又名:全氟异丁烯;八氟异丁烯)(382-21-8)
(3)BZ:二苯乙醇酸-3-奎宁环酯(*)
(6581-06-2)
B.
(4)含有一个磷原子并有一个甲基、乙基或(正或异)丙基原子团与该磷原子结合的化学品,不包括含更多碳原子的情形,但第一类名录所列者除外
例如:
甲基膦酰二氯
(676-97-1)
甲基膦酸二甲酯
(756-79-6)
例外:地虫磷:二硫代乙基膦酸-S-苯基乙酯
(944-22-9)
(5)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膦酰二卤
(6)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膦酯二烷
(甲、乙、正丙或异丙)酯
(7)三氯化呻
(7784-34-1)
(8)2,2-二苯基-2-羟基乙酸:二苯羟乙酸;
二苯乙醇酸
(76-93-7)
(9)奎宁环-3-醇
(1619-34-7)
(10)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基-2-氯及相应质子化盐(11)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2-醇及相应质子化盐例外:二甲氨基乙醇及相应质子化盐
(108-01-0)
二乙氨基乙醇及相应质子化盐
(100-37-8)
(12)烷基(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2-硫醇及相应质子化盐(13)硫二甘醇:二(2-羟乙基)硫醚;硫代双乙醇
(111-48-8)
(14)频那基醇:3,3-二甲基丁-2-醇
(464-07-3)
第三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
A.
(1)光气:碳酰二氯
(75-44-5)
(2)氯化氰
(506-77-4)
(3)氰化氢
(74-90-8)
(4)氯化苦:三氯硝基甲烷
(76-06-2)
B.
(5)磷酰氯:三氯氧磷;氧氯化磷
(10025-87-3)
(6)三氯化磷
(7719-12-2)
(7)五氯化磷
(10026-13-8)
(8)亚磷酸三甲酯
(121-45-9)
(9)亚磷酸三乙酯
(122-52-1)
(10)亚磷酸二甲酯
(868-85-9)
(11)亚磷酸二乙酯
(762-04-9)
(12)一氯化硫
(10025-67-9)
(13)二氯化硫
(10545-99-0)
(14)亚硫酰氯:氧化亚砜;氧氯化硫
(7719-09-7)
(15)乙基二乙醇胺
(139-87-7)
(16)甲基二乙醇胺
(105-59-9)
(17)三乙醇胺
(102-71-6)
第四类除炸药和纯碳氢化合物以外的特定有机化学品
“特定有机化学品”是指可由其化学名称、结构式(如果已知的话)和
化学文摘社登记号(如果已给定此一号码)辩明的属于除碳的氧化物、硫化物和金属碳酸盐以外的碳化合物所组成的化合物族类的任何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