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避税的案例分析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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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避税案例分析

国际避税案例分析

国际避税案例分析国际避税案例分析[案例1]某跨国公司总部设在A国,并在B国、C国、D国分设甲、乙、丙三家子公司。

甲公司为在C国的乙公司提供布料,假设有1000匹布料,按甲公司所在国的正常市场价,成本为每匹2600元,这批布料应以每匹3000元出售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加工成服装后转售给D 国的丙公司,乙公司利润率20% ;各国税率水平分别为:B 国50% ,C 国60% ,D 国30%。

该跨国公司为逃避一定税收,采取了由甲公司以每匹布2800无的价格卖给D 国的丙公司,再由丙公司以每匹3400无的价格转售给C 国的乙公司,再由C国乙公司按总价格3600000元在该国市场出售。

我们来分析这样做对各国税负的影响:(一) 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甲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600)×1000×50%=200000 (元)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0%×1000×60%=360000(元)则对此项交易,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额合计=200000十360000= 560000(元)(二) 在非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甲公司应纳所得税=(2800-2600)×1000×50%=100000(元)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600000-3400000)×60%=120000(元)丙公司应纳所得税=(3400-2800)×1000×30%=180000(元)则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合计=100000+120000+180000=400000(元)比正常交易节约税收支付: 560000-400000=60000(元)这种避税行为的发生,主要是由于B、C、D 三国税负差异的存在,给纳税人利用转让定价转移税负提供了前提。

[案例2]A国的跨国甲公司在B国和C国有乙、丙两家子公。

乙公司当年盈利3000万元,按5%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3000×15%=150万元;公司当年盈利2000万元,按4%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征收20%的所得税。

国际避税案例精析

国际避税案例精析
公司财务人员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中乔治与史密斯两 人仅就中国分公司支付得所得缴税,而布莱克先生则两项所得均要 缴税。布莱克先生不明白,便问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得答复就是布 莱克先生为居民纳税人,而乔治与史密斯两先生为非居民纳税人。
分析: 本案涉及到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两个概念。
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得纳税义务人,按照国际惯例被分为居民纳税人 与非居民纳税人两种,承担不同得纳税义务。
荷兰政府税收协定中规定,外国公司在本国设置得搜集 信息得办事机构不应视为常设机构,所以该国政府不对其行 使地域管辖权。
本案例中利尔德公司在荷兰设置得办事机构执行得职 能已远远超出了简单得搜集信息得范围,明显地从事经营活 动,并为利尔德公司获得了经营收入。可见,利尔德公司用 “假办事机构”得办法逃避了荷兰政府对其得地域管辖权, 逃避了应向荷兰政府缴纳得税款。
根据上述证据,法庭认为克罗出具得证据不能证明其不存在 避税目得,从而判定征税。
大家学习辛苦了,还是要坚持
继续保持安静
案例4、巧用常设机构进行筹划
1997年,西班牙利尔德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在荷兰鹿特丹建 立了一个机构,其目得就是为该公司搜集北欧国家纺织服务信 息。根据西班牙政府与荷兰签定得双边税收协定,这种专门着 手搜集信息、情报得办事机构不属于常设机构,因而不承担纳 税义务。然而,该机构仅1997年一年根据荷兰纺织服装市场 提供得信息,为利尔德公司成交了两笔生意,成交总额为 2 120万元。之后适销产品很快运入荷兰鹿特丹市,并且成为 该市当年得主导产品。
在本案中,乔治等三人均习惯性居住在美国,而且其户籍与主要经济利 益地也为美国,中国只不过就是临时工作地,因而均不能被认定为在中国境 内有住所。
这里得“居住满一年”,就是指在中国境内居住满

避税法律案例(3篇)

避税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的投资和经营活动日益增多。

在这个过程中,部分跨国公司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采取了一系列避税措施。

本文将以某跨国公司为例,分析其在中国的避税行为,以及其面临的法律后果。

二、案例概述某跨国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该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了多家子公司,涉及电子、通信、生物医药等多个领域。

为了降低税负,该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避税措施:1. 转移定价:该公司通过在境内外的子公司之间进行不公平的内部交易,人为地抬高或降低交易价格,以达到转移利润的目的。

例如,将高利润的产品以低价销售给境外子公司,将低利润的产品以高价销售给境内子公司。

2. 滥用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利用中国境内某些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业务转移到这些地区,以享受更低的税率。

3. 虚开发票:该公司通过虚开发票、虚构业务等方式,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4. 利用关联交易避税:该公司通过境内外的关联公司进行交易,人为地调节利润,以达到避税目的。

三、法律分析1. 转移定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避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合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不得利用关联交易逃避税收。

该公司通过不公平的内部交易转移利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2. 滥用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不得滥用。

该公司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转移业务,属于滥用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

3. 虚开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不得虚开发票。

该公司通过虚开发票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属于违法行为。

4. 利用关联交易避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避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利用关联交易逃避税收。

适用法律标准的避税案例(3篇)

适用法律标准的避税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许多跨国公司开始利用国际税收筹划手段进行合法避税。

本案例以某跨国公司为例,探讨其在遵守国际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何通过税收筹划实现合法避税。

二、案例简介某跨国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总部位于我国,并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近年来,该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但税负也逐年增加。

为了降低税负,该公司在遵守国际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采取了一系列税收筹划措施。

三、案例分析1. 选择低税负国家设立子公司该公司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各国税制差异,选择了税负较低的B国作为其海外子公司的注册地。

B国对企业所得税实行较低的税率,且对外国企业在本国的所得不征收预提税。

通过在B国设立子公司,该公司可以将部分利润转移到B国,从而降低整体税负。

2. 利用转让定价策略该公司在跨国交易中,通过转让定价策略调整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利润分配。

具体做法是,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交易时,设定较低的内部转让价格,使得利润主要集中在税率较低的B国子公司。

这种做法在遵守国际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现了合法避税。

3. 利用税收协定该公司在海外投资过程中,充分运用了国际税收协定。

例如,与B国签订的税收协定中,对跨国公司转移利润和资本收益等给予了优惠。

该公司利用这一协定,降低了在B国的税负。

4. 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在B国投资时,充分利用了当地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B国对高新技术产业给予税收减免,该公司抓住这一机遇,加大在B国的研发投入,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5. 合理利用会计政策该公司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合理运用会计政策,降低税负。

例如,在固定资产折旧方面,该公司采用了加速折旧法,加快了固定资产的折旧速度,从而降低了当期税负。

四、案例分析结论通过以上税收筹划措施,该公司在遵守国际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现了合法避税。

国际税收跨国公司避税案列

国际税收跨国公司避税案列
3. Section 367(d) 在美国税法典Section367(d)下,如果母公司把无形资产转移到新设立的国外子公司换取子公司的股权,该交易将会被视同母公司销售无形资产,应就该无形资产在未来二十年间产生的所有特许权使用费在美国纳税
双爱尔兰荷兰三明治税收筹划结构解释
第二步,荷兰设立荷兰子公司
苹果的利润最终去了哪里?
公司一般来说属于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也税法上一般也只就自己的所得纳税。子公司的利润在进行股息分配汇回给母公司之前,母公司一般不需要就子公司的利润进行纳税。为了防止跨国公司把利润囤积在避税天堂长期不汇回利润,各国税法一般均有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受控外国公司(如子公司)所得需要立即当期在母公司所在国纳税。受控外国公司规则的立法始于美国,后纷纷被各国效仿。
与避税相关的美国税法体制
2
1. 受控外国公司规则SubpartF
在Subpart F规则下,符合一定条件的受控外国公司所得要当期归属于美国母公司缴税。其中最重要的SubpartF所得类别是国外基地公司所得(ForeignBase Company Income, FBCI)。FBCI又可以分为四个类别,国外私人控股公司所得(Foreign Personal HoldingCompany Income, FPHCI),国外基地公司销售所得(Foreign BaseCompany Sales Income, FBCSI),国外基地公司服务所得(Foreign Base Company Services Income,FBCSI), 国外基地公司石油所得(foreign Base CompanyOil-related Income, FBCOI)。美国Subpart F所得有些重要的例外如“同一国家所得排除”(same countryexclusion)规则,生产制造例外(manufacturing exception) 具体而言,和本案例相关是FPHCI和FBCSI的两个重要例外:受控外国公司进行积极营业活动收取来自非关联人的特使权使用费不属于Subpart所得,受控外国公司自己制造产品然后销售获得的所得不属于SubpartF所得

【案例】跨国公司运用国际税收筹划避税被查??补税479万

【案例】跨国公司运用国际税收筹划避税被查??补税479万

【案例】跨国公司运用国际税收筹划避税被查补税479万【案例】跨国公司运用国际税收筹划避税被查补税479万2015-05-28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一家跨国公司运用国际税收筹划,在香港注册公司,据此享受《内陆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规避中国税收义务。

青岛市国税局稽查局办案人员精心准备,与外方代表多次谈判,重新确认了该企业的非受益所有人身份,最终补缴税款479万元。

1479万元来自香港的一笔巨额税款2015年2月28日,春节过后,青岛市国税局稽查局正在进行全员培训。

这时,一架大型民航客机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起飞,机上一位年轻女子神情凝重,1个小时后,飞机降落在了青岛流亭国际机场。

一辆黑色别克轿车早已在此等候,女子迅速上车,向着青岛市某企业疾驰而去。

这位衣着干练的女子就是A香港公司驻上海亚太总部的代表张丽,这是她第五次来青岛。

就在张丽抵青的前一天,青岛市国税局稽查局办案人员接到上海方面的通知,一笔巨款从香港的汇丰银行汇入青岛市某银行,要求该局办案人员与银行方面核实确认。

办案人员迅速忙碌起来,来自案源科、检查科和执行科等科室的6名工作人员组成临时办案小组,案源科负责准备有关该案件的初始资料以及案件选取等事宜;检查科负责与企业财务人员核对证据材料,确认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盖章签字等事宜;执行科负责与张丽到青岛市某银行协调入库。

因受外汇管制的规定,A香港公司无法在境内直接缴纳税款,只能自境外汇入外币并按规定汇兑成人民币后用于缴纳。

时间很快接近中午时分,春训会议已经结束。

银行方面传来消息,479万元税款成功缴入国库,这是该局春节过后入账的第一笔数额较大的税款。

办案组人员春节前后的辛苦忙碌,终于有了结果,他们脸上都绽放出了舒心的笑容。

2受益所有人一个让很多税务人感到陌生的概念时间回到春节前,加班加点的忙碌和紧张的氛围冲淡了青岛市国税稽查局办案人员过节的兴奋劲儿。

反避税案例与解析

反避税案例与解析

反避税案例与解析反避税案例分析:案例一:跨国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避税某跨国公司通过与其子公司进行价值高估的关联方交易,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的国家,以避免高税率国家对其利润征税。

该公司在高税率国家的主要业务活动包括研发、销售和市场推广,而在低税率国家的子公司则主要从事生产和分销等低附加值的业务。

通过高估关联方交易的价格,该跨国公司将大部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减少了在高税率国家的应纳税额。

解析:该案例中的行为属于利用关联方交易的方式进行避税。

该跨国公司通过设立关联方交易,将高价值的活动和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从而减少了税负。

这种做法可能会引起高税率国家税务机构的关注和审查。

针对这种情况,高税率国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反避税:1. 加强监管:高税率国家可以加强对关联方交易的监管,明确交易价格和交易对象的公平性,避免通过高估或低估价格来转移利润。

2. 制定反避税法规:高税率国家可以制定反避税法规,明确哪些行为被视为避税,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追溯调整交易价格,防止利润的转移。

3. 加强国际合作:高税率国家可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

可以通过信息交换和合作调查等方式,互相提供支持和协助,共同应对跨国企业的避税行为。

案例二:个人逃税案某个体工商户为了逃避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故意隐瞒一部分收入,不进行报税,或通过虚构支出减少应纳税额。

解析:该案例中的行为属于个人逃税行为,个体工商户故意隐瞒收入或虚构支出,以减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针对这种情况,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反避税:1. 加强监管:税务机关可以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访查和查账,核实其收入和支出情况,避免隐瞒收入和虚构支出。

2. 提高税收意识: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纳税道德,使其自觉遵守税收法规,履行纳税义务。

3. 重罚逃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以对逃税行为进行严厉罚款,并追回逃避的税款,起到警示作用,遏制逃税行为的发生。

国际避税案例

国际避税案例

案例二:美国的时利莱公司在中国和日本有五州、九州两家子公司。

五州公司当年盈利3000万元,按5%的固定股息利率,年终应向时利莱公司支付股息:3000万×5%=150万元;九州公司当年盈利2000万元,按4%的固定股息利率,年终应向时利莱公司支付股息:2000万×4%=80万元。

中国、日本两国政府规定对汇出本国的股息征收20%的预提所得税。

为逃避这部分税收,五州公司、九州公司将市场价值400万元和200万元的商品分别以250万元、120万元卖给了时利莱公司,以代替股息支付。

1.正常支付股利时的税负五州公司应纳预提税税额=150万×20%=30万元九州公司应纳预提税税额=80万×20%=16万元共应纳预提税税额:30+16=46万元2.以商品代替股息支付时的税负五州、九州公司将商品以低价售给时利莱公司,时利莱公司从中获得与股息等值的回报,五州、九州公司因支付方式改变,且无盈利,既可避免所得税,又不必纳预提税。

案例三:美国内税法规定,对汇出境外的股息、利息等所得须征收20%的预提税;法国税法则规定对汇出境外的股息、利息等所得征收30%的预提税。

同时为协调美、法两国税收利益,两国签订税收协定,规定发生在两国之间的同类所得只征收5%的预提税。

今有德国莱希德公司贷款给美国克林娜公司,每年克林娜公司需向莱希德支付200万美元的利息。

为减轻预提税负,莱希德公司在法国租用一个邮箱,冒充法国居民,使利息的预提税税率由20%降为5%。

这是利用邮箱方式滥用税收协定避税的一种方式,按莱希德公司在两国的正常身份,200万美元利息应预提税40万美元;冒充法国居民后,仅负担预提税10万美元。

案例四:美国奥利特公司拥有一项专利权,研制费用为20万美元,有效年限为20年。

奥利特公司欲将此项专利转让给中国的亚联公司,因为美国、中国市场上无同类专利可比价格,双方将转让价格定为6万美元,转让期为10年。

“美国公司避税案”评析及启示

“美国公司避税案”评析及启示

3、加强国际合作: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具有全球性的特点,因此需要各国 政府加强合作,共同应对。通过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共同制定反避税措施,可以 有效遏制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维护全球税收秩序。
总之,对于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需要各国政府共同应对。通过加强税收监 管、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和加强国际合作等措施,可以遏制避税行为的发生,维 护税收公平原则,从而促进全球经济的健康发展。
针对BEPS,企业应该重新审视其税收筹划方案。首先,企业应税收协定和税 收优惠政策的变化,避免滥用避税天堂。其次,企业可以通过在低税率国家设立 真实经营场所,而非仅设立导管公司或壳公司的方式,来降低BEPS的风险。此外, 企业还可以运用财务工具如无形资产、租赁、特许权使用费等来优化税收筹划。
BEPS对企业和税收政策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对于企业而言,BEPS可以帮助其 降低税收负担,提高盈利能力。然而,如果企业过度依赖BEPS,也可能面临税收 风险和信誉损失。对于国家而言,BEPS可能导致税收流失,破坏税收公平原则。 因此,国家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税收制度,以遏制BEPS现象的发生。
其次,我们也需要加强对税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地执行 法律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最后,我们还应该鼓励企业建立合法的财务管理体系, 以便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和保护公众利益。总之,公完善法律、加强监管、提高意识等 措施才能有效防范和解决此类问题。
感谢观看
对于这个案例带给我们的启示,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
1、加强税收监管:美国政府需要加强对跨国公司的税收监管力度,确保他 们遵守美国的税收法规。通过完善税收法规、加强税务审计和严厉打击避税行为, 美国政府可以维护税收公平原则,避免国家税收收入的流失。
2、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面对财政赤字的压力,美国政府需要对企业所得 税制度进行改革。改革的方向可以包括调整税率、减少税收优惠、增加税收来源 等。通过改革,可以提高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从而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跨国公司税务筹划的案例分析

跨国公司税务筹划的案例分析

跨国公司税务筹划的案例分析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国公司逐渐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参与者。

为了提升利润和竞争力,跨国公司往往会利用税务筹划来降低税务负担。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探讨跨国公司税务筹划的实施及其影响。

案例描述某跨国公司A总部位于国家X,其在国家Y设有子公司B。

公司A 通过一系列税务策略,试图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在国家Y的税务负担。

公司A和子公司B的税务筹划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利用税务天堂公司A将其利润转移至位于税务天堂的子公司C。

税务天堂通常为欠发达国家或地区,其税收法规相对宽松,税率极低甚至为零。

通过将利润转移到税务天堂,公司A能够有效避免高税率的国家Y税务负担。

2. 避免双重征税公司A和子公司B利用双重征税协定,避免同一笔收入被两个国家同时征税的情况。

双重征税协定是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协议,规定了如何确定收入来源、避免双重征税以及解决争端等方面的内容。

3. 控股架构优化公司A通过调整在国家Y子公司B的控股结构,来最小化其在国家Y的纳税义务。

例如,公司A可以将子公司B先由自有股权转变为债务关系,再将这些债务关系转移到其他国家,并在该国家享受更低的税率。

4. 跨国资金流动公司A通过跨国资金流动进行内部转移定价,即在跨国子公司之间以特定价格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交易。

通过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的子公司,公司A能够降低整体税负。

对于公司A而言,通过实施这些税务筹划方案,其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最大程度地降低税务负担,提高其竞争力和利润。

税务筹划的影响跨国公司税务筹划对各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包括经济、法律和社会方面。

首先,税务筹划可对国家税收收入产生负面影响。

跨国公司通过利用税务天堂等手段,将其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地区,从而减少在高税率地区的纳税义务。

这给高税负国家造成了税收损失,削弱了国家财政收入。

其次,税务筹划可能导致竞争扭曲和市场失衡。

跨国公司通过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地区,使得本地竞争者难以与其竞争。

跨国企业利用税收筹划的案例

跨国企业利用税收筹划的案例

跨国企业利用税收筹划的案例
以下是一些跨国企业利用税收筹划的案例:
1. 某跨国公司在欧洲设立控股公司,将欧洲子公司的股权纳入控股公司范围内。

这样,在收购时可以避免对欧洲公司进行多次征税,从而减少税负。

2. 某跨国公司在亚洲设立管理公司,将多个子公司的管理职能集中到管理公司。

这样,公司只需要向管理公司缴纳税款,而不需要向每个子公司所在的缴纳税款。

通过这种方式,公司成功降低了税收成本。

3. 某跨国公司在美国设立子公司,并将所有客户的费用都转移到子公司。

由于美国的税收政策比其他国家更加友好,该公司成功降低了税收成本。

4. 某跨国公司在非洲设立分支机构,将多个子公司的业务转移到分支机构。

这样可以更好地利用非洲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

5. 某跨国公司利用中国和美国签订的双重税收协定,在其中申请优惠待遇,避免重复征税。

同时,该公司将利润通过分红等方式转移至美国,从而获得更低的税率。

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决策。

请注意,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近年跨国企业所得税避税案例

近年跨国企业所得税避税案例

近年跨国企业所得税避税案例近年来,跨国企业在国内外不同地区经营,以获得市场份额和财务利益为目的,也使其面临困境,如何解决跨国企业所得税避税问题,这一问题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许多企业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

其中最值得研究的是苹果公司的避税案,苹果在全球拥有大量的税收居民,同时具有极大的海外营收。

在过去的十年中,苹果公司避税行为引起了英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的强烈质疑。

据报道,该公司合法地将税收分散到英国、加拿大和爱尔兰,从而避免在欧盟付出较高的税款。

从2013年到2014年,该公司在欧洲的收入达到37亿欧元,但它只交纳了约200万欧元的税款,这一比例只有0.5%。

此外,德勤国际的研究也显示,苹果在爱尔兰的子公司之间的技术许可和技术开发服务费转移定价,导致该公司在爱尔兰无需交税。

该研究还发现,苹果在爱尔兰利润只占收入的2%,而实际利润占比超过60%,可以看出苹果公司将大量利润移到了爱尔兰,以避开其他更高税率和税率水平的国家。

第三方机构估计,总体而言,苹果公司在过去的六年间保留了超过1000亿美元的利润,将在大多数国家交纳的税款减少了约150亿美元。

苹果的避税案暴露出一个至关重要的事实,即全球范围内跨国企业普遍存在避税行为。

由于税收能够给社会带来财政收入,政府也将采取更严格的措施,以防止企业避税。

例如,美国国会曾通过了“全球税收公平法案”,要求跨国企业す包括苹果、微软、谷歌和施乐在内的跨国企业提取存放在海外的财富,以交纳国内企业所得税。

该法案也为美国税务部提供了更多的税收工具,以确保跨国企业无法逃避税收责任。

此外,欧盟也正在加强企业避税行为的监管,扩大跨境企业的税收基础,强化欧盟企业税收信息共享机制,以确保企业支付应得的税款。

综上所述,跨国企业承担的所得税避税行为已成为全球范围内重大问题,企业避税行为必须得到有效地监管和打击,以促进全球范围内税收合理。

同时,凡是实施更严格的税法,以最大限度地阻止企业避税的国家,也必将收获更多的税收利益。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汇报人:日期:•跨国公司转让定价概述•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制度•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税务审查目录•跨国公司转让定价调整与惩罚•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的建议与措施•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案例分析01跨国公司转让定价概述0102转让定价是一种经济行为,其核心是价格转移,即通过价格调整实现经济利益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移。

转让定价是指跨国公司内部关联企业之间在交易过程中,为了实现避税或其他目的,对产品或服务定价进行人为干预。

商品交易跨国公司通过人为调整商品交易价格实现避税。

例如,将高价值商品以低价出售给关联企业,从而减少所得税。

服务交易跨国公司通过人为调整服务交易价格实现避税。

例如,将高价值服务以低价提供给关联企业,从而减少所得税。

贷款跨国公司通过人为调整贷款利率实现避税。

例如,将高利率贷款以低利率提供给关联企业,从而减少利息预提税。

特许权使用费跨国公司通过人为调整特许权使用费实现避税。

例如,将高价值特许权以低价授权给关联企业,从而减少特许权使用费预提税。

01020304跨国公司通过转让定价手段,将利润从高税率国家转移到低税率国家,从而降低整体税负。

避税跨国公司通过转让定价手段,规避高外汇管制的国家对外汇流出的限制,从而确保资金和利润的自由转移。

规避外汇管制跨国公司通过转让定价手段,调整国际业务结构,从而优化全球资源配置和业务布局。

调整国际业务结构02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制度制定过程反避税法规的制定通常由立法机构完成,经过公众意见征集、专家讨论和审查等环节,以确保法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背景与目的为防止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进行避税,维护税收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各国制定了反避税法规。

法规框架反避税法规通常包括转让定价的定义、纳税人的义务、税务机关的权力、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处罚规定等部分。

纳税人义务纳税人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文件和资料,并按照规定调整转让定价。

跨国集团佣金支出转移利润反避税案例分析

跨国集团佣金支出转移利润反避税案例分析

跨国集团佣金支出转移利润反避税案例分析一、案例简述1992 年9 月,日本B、C 两家外资企业出资组建境内某服装A 公司,其中B 公司投资比例90%,C 公司投资比例10%.A 公司主要经营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和整理加工,国标行业属于机织服装制造行业,有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

A 公司成立当年即进入获利年度,开始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

2010—2014 年期间,A 公司与香港D 公司、E 公司签订佣金协议,约定D 公司、E 公司负责为其扩展客户,佣金比例随销售金额变化,分为3% 和5% 两档。

A 公司与两家香港公司签订的协议内容完全一致。

A 公司经营情况见表1,佣金支付明细见表2.二、案件处理(一)疑点分析1. 本案中佣金支付根据A 公司销售合同的金额提取,持续时间较长,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佣金支付一般是介绍一次业务后支付,或是按年支付。

主管税务机关认为A 公司以支付给两家公司佣金的形式将应属于A 公司的利润转移到了境外关联方,存在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嫌疑。

2.A 公司从2001 年起就向法国客户销售产品,但从2006 年11 月起才开始支付佣金。

面对质疑A 公司表示,第一,支付佣金的对象为香港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机构,且与A 公司不是关联关系,不存在利润转移的动机与可能性;第二,佣金支付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用于发展客户;第三,佣金提取比例为3% 或5%,并未超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限额且均已按照合同扣缴了营业税税款。

鉴于目前基层征管手段无法核实A 公司的交易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很难凭上述疑点直接否定其佣金支付的真实性或是商业目的的合理性。

在此情况下,我国启动了国际税收情报交换调查程序,就A 公司佣金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相关支付费用的情况,分别向法国和香港主管税务当局发出国际税收专项情报请求。

(二)情报交换回函2015 年8 月,我国收到了法国主管税务当局的情报回函,回函中明确了2011—2012 年期间A公司与法国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是直接进行的,与香港E 公司无任何联系,也未通过其他中间机构。

4个简短的国外避税案例

4个简短的国外避税案例

1、特斯拉利用税收优惠说起特斯拉,相信很多车友都会为之疯狂,可是你们知道特斯拉是如何合法利用税收优惠的吗?2014年9月,特斯拉宣布将在美国内华达州建成了50亿美元的千兆锂电池工厂,通过这次建厂特斯拉获得了一项长达20年、合计12.5亿美元的税收减免优惠。

这一切得益于美国的“两税制”。

在美国地方政府可以在不违反联邦税法和联邦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享有无限的税收主权。

把握区域税收优惠做到合理合法节税,你学到了吗?2、Amazon的节税手段喜欢海淘的朋友一定很熟悉Amazon,可是他们的节税手段同样Amazing。

作为一家知名的跨国公司,在美国亚马逊公司每年基本上都是零缴税。

现在就让我为大家说明一下亚马逊是如何做到的。

2005年,亚马逊开始发展欧洲业务,那时美国还是全球征税,联邦税率是35%。

亚马逊为了逃避税收,在避税天堂卢森堡成立了一个空壳公司——亚马逊欧洲控股技术公司。

这家壳公司先与亚马逊美国公司签署了一份“成本分摊协议”,然后亚马逊美国给通过向欧洲公司支付相关知识产权费用,从而将欧洲销售利润率降至了1%,远低于美国原定税率35%。

通过转让定价合理节税,就连特朗普也束手无策。

如果你还有其他节税的问题,欢迎随时私信我。

3、美国购物的免税省钱方法每个到美国旅游的朋友,都离不开shopping的环节。

在美国购物是需要交纳消费税的,税率通常在4%~12%之间。

消费税是由州消费税和地方消费税两部分组成。

美国有5个州是免州消费税的,不过由于地方消费税的原因,所以这5个州也并不是完全不收消费税。

在美国,波特兰、波士顿、华盛顿这几个旅游城市的消费税率是相对比较低的。

而国人常去的四大城市洛杉矶、旧金山、西雅图、纽约税率都是很高,可不是购物的好去处。

了解节税免税政策,让你在美国潇洒购物。

4、特兰普家族的避税还记得去年特朗普家族涉嫌逃税5亿多美元的新闻吗?的确有很多的超级富豪选择在法律的边缘游走逃税,但是也有许多合法的方式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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