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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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党支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党支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公司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公司党建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基层党支部是党在企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生产经营、技术改造这个中心开展工作。

第三条党支部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对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负责。

第二章党支部委员会第四条凡是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建立党支部。

党员50人以上的单位,可设党总支,下设若干党支部。

基层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建立或撤消由公司党委决定。

第五条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或从党员中直接选举产生。

支部委员会的名额由公司党委决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委员3-5人。

委员缺额时,应在3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经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报公司党委批准。

第六条车间党支部书记可以由生产行政负责人兼任。

第七条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党支部委员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必须进行换届改选。

无特殊情况,未经党委批准,不得提前或延期。

第三章党支部的任务和职责第九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并保证在本公司的贯彻和落实。

(二)参与本车间有关总是的决定,对生产行政工作实行保证监督。

(三)加强对党员和预备党员的管理和教育,组织党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严密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五)领导本车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员工政治思想文化素质,建设一支“四有”员工队伍。

(六)围绕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在项目管理中,党支部的工作对于项目团队的凝结力和凝结力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提高项目党支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和实施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规范项目党支部的工作流程和具体工作内容,以确保项目党支部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工作目标1. 加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2. 加强党员队伍的凝结力和战斗力,推动项目团队的发展和进步;3. 促进项目团队的团结协作,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

三、工作内容1. 党员发展和管理1.1 招募党员为了提高项目党支部的党员数量和质量,组织党支部成员积极开展党员招募工作。

可以通过宣传、推荐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材加入党支部。

1.2 党员管理建立党员档案,记录党员的基本信息和发展情况。

定期组织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

同时,加强党员的日常管理,及时处理党员的问题和难点。

2. 党支部会议2.1 会议召开按照项目党支部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党支部会议。

会议可以采用线下或者线上形式进行,确保党支部成员的参预度和会议效果。

2.2 会议议程制定会议议程,明确会议的主题和内容。

党支部成员可以提前提交议题,确保会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会议记录要详细记录会议的讨论和决策结果。

3. 党支部活动3.1 主题活动根据项目特点和党员需求,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如学习讨论、座谈交流、志愿服务等。

活动内容要密切结合项目实际,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团队意识。

3.2 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党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可以邀请项目领导、专家学者等进行专题讲座,或者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

4. 党风廉政建设4.1 党风建设加强党员的党风建设,强化党员的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

组织党员进行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和约束。

4.2 反腐倡廉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和机制。

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党员积极参预反腐倡廉工作。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在项目中建立党支部是加强党的领导、促进项目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项目党支部的工作,提高党组织的凝结力和战斗力,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组织机构1.项目党支部设立书记一位,由项目领导任命,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党支部的工作。

2.项目党支部设立委员若干名,由项目党支部书记提名,项目领导批准任命。

三、党员管理1.项目党支部要建立健全党员发展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党章和党纪进行管理。

2.党员入党申请应经过项目党支部审查,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项目党支部要组织定期的党员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党支部活动1.项目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讨论项目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2.项目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活动,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3.项目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参预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增强党员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五、党风廉政建设1.项目党支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2.项目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3.项目党支部要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六、党建工作评估1.项目党支部要定期开展党建工作评估,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2.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党支部工作改进的重要依据,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

七、宣传工作1.项目党支部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增强党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认同。

2.项目党支部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宣传项目的党建工作成果和典型经验。

八、奖惩制度1.项目党支部要建立奖励制度,对在党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

2.项目党支部要建立惩戒制度,对违反党纪党规的党员和集体进行批评和处理。

九、工作总结与交流1.项目党支部要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总结经验,分享成功案例,推动党建工作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项目在各个领域中层出不穷。

为了加强党的领导,提高项目党支部的工作效能,制定和实施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成为迫切需要。

二、目的和意义1.明确项目党支部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党的领导在项目中得到有效落实。

2.规范项目党支部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方式,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3.加强项目党员队伍的建设,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4.增强项目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支持。

三、组织结构项目党支部的组织结构如下:1.书记:负责项目党支部的全面工作,组织领导党支部的各项活动。

2.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负责具体的党务工作,如组织会议、纪律检查等。

3.委员:负责协助书记和副书记的工作,参与党支部的各项活动。

四、职责分工1.书记:- 组织召开项目党支部会议,制定会议议程,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 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项目党支部的工作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指导和检查。

- 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 组织开展党员活动,增强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 负责处理项目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纪律问题,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2.副书记:- 协助书记工作,负责具体的党务工作,如组织会议、纪律检查等。

- 负责项目党支部的文件管理和档案整理工作,确保党支部的工作记录完备。

- 组织开展党员组织生活,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 协助书记处理项目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纪律问题,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3.委员:- 参与项目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协助书记和副书记工作。

- 积极参与党员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 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项目党支部的工作情况和党员的意见建议。

- 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工作流程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2.组织会议:项目党支部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研究重大问题,制定相应的决策和措施。

1-党支部工作细则

1-党支部工作细则

党支部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根据《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基层党支部是企业和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部署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

基层支部应建成团结带领党员和职工结合各自的特点做好工作,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实现本企业奋斗目标,争创一流社会主义电力企业的战斗堡垒。

第二章党支部的组织第三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单位应建立党支部。

党员在50人以上的应建立党总支部委员会。

股份制企业、多种经营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都要建立党支部或党总支部委员会。

党员少于3人的单位和部门应建立联合支部。

第四条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由3人或5人组成。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各一人。

纪检委员一般可由组织委员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书记。

党支部书记的配备本着宜专则专、宜兼则兼的原则,人数较多的单位可设专职党支部书记。

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第三章党支部的任务、职责第六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和技术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2、在企业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到急、难、险、重的工作岗位上去做骨干、当先锋,带动职工完成本单位、部门承担的各项生产和工作任务。

3、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生活,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引导职工正确理解企业的方针、目标和措施,纠正错误认识和不良风气,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把职工的注意力集中到完成企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上来。

迁安市总工会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迁安市总工会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迁安市总工会党支部党务公开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行我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工会工作跨越发展、构建和谐机关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

本次党务公开活动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我单位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机关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

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的原则。

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及机关工作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

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

要把机关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

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机关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三、公开内容1、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党组重要决议、决定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机关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机关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机关党的组织管理情况。

机关党组织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机关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党支部工作细则

党支部工作细则

党支部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党支部建设,健全党的生活,严格党的纪律,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特制定支部工作细则。

第二章组织生活制度第一条参加组织生活应遵守的纪律。

1、党员必须编入一个党支部(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2、党支部(小组)每两周过一次组织生活。

3、党员必须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事必须请假。

4、党支部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要严格考勤,认真填报“党员组织生活登记卡”、“支部组织生活汇报表”,定期向党总支上报。

第二条组织生活要求。

1、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有计划、有目标地做好安排,杜绝临时凑合的现象。

2、组织生活要把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作为主要内容。

3、联系实际,过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一些带倾向性的问题。

4、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寓教于乐,培养党员高尚情操和健康的志趣,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形成比学赶帮的生动局面。

第三条党总支成员和校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做出表率,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第三章党员教育汇报制度第四条坚持“三会一课”,开好党小组会、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上好党课,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党性的教育。

第五条党员必须每季度向党支部(小组)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以求得组织的帮助。

第六条各支部(小组)定期向上级组织汇报本支部或小组工作开展情况,党员的思想状况等。

第七条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一次,并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交纳党费制度第八条党员必须每月按标准交纳党费,外出时间长者可延后、提前或委托他人代交。

第九条支部组织委员必须在每月15日前将本支部党费缴党总支的组织部门,做到月清月结。

第十条党员无故不交党费者,应受到批评教育,连续六个月不交者,按党章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第五章联系群众制度第十二条党员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关心群众的学习、生活、工作,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细则

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细则

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党支部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党的工作的基本单位。

为了确保党支部的组织运行和决策程序的科学合理,党支部需要执行民主集中制。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实施细则。

一、明确党支部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1.1 党员的平等权利和义务党支部要保障党员的平等权利,包括党员有参与党支部决策的权利,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党员的义务,包括积极参与党支部活动和工作,服从党支部的决策等。

1.2 党员大会的重要性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决策的最高机构,通过党员大会,可以让党员共同参与决策,表达意见和建议,形成集体智慧,保障党支部的决策科学合理。

1.3 领导班子的民主选举和集体决策党支部的领导班子应由党员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领导班子要进行集体决策,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决策的共识,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加强党支部内部民主管理2.1 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会议是党支部内部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通过会议,可以讨论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工作进展和问题解决等,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

2.2 充分发挥党员委员会的作用党支部要设立党员委员会,充分发挥党员委员会的作用,党员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代表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党支部的决策和工作。

2.3 建立党员互评机制党支部要建立党员互评机制,通过党员互评,可以评估党员的表现和工作能力,激励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可以发现和解决党员存在的问题,提高党支部的整体素质。

三、加强党支部与上级组织的联系和沟通3.1 定期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包括工作计划、工作进展和问题解决等,及时反映党支部的工作情况,接受上级组织的指导和监督。

3.2 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决策和要求党支部要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决策和要求,确保党支部的工作与上级组织的工作保持一致,及时落实上级组织的决策。

党的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的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的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市局直属党委有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结合全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党支部是组织教育党员实践“三个代表”,完成党章规定的任务和团结带领群众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保证执法、监管、服务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

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二章党支部的责任第四条党支部是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其基本责任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市直工委和局党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的状况,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每年向局党组全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二)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制定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业务学习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机关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按照规定设置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并按期、规范地做好换届工作。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政治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完善机关党支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

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以及缴纳党费的情况。

加强对直属单位党组织的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工作。

党支部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工作。

(四)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按照规定的监督内容和方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如实向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反映群众意见,定期向局党组报告党员干部思想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干部的任免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细则

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细则

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负责组织党员开展党内活动、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为了加强党支部的组织管理,确保党内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实施,制定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目的和意义1. 目的:明确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规范党内民主决策和集中统一的程序。

2. 意义:有助于提高党支部的组织效能,增强党员的参预意识和积极性,促进党内团结和协作,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三、实施细则的内容1. 党支部会议的召开1.1 会议召开的频率: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1.2 会议议题的确定: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根据党的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意见提出,并征求党支部委员的意见后确定。

1.3 会议通知的发送:会议通知应提前至少三天发送给党员,并注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和参会人员名单。

1.4 会议记录的保存:会议记录由党支部书记或者会议记录人负责,记录内容应真实准确,会议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

2. 党支部决策的程序2.1 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决策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充分了解问题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意见。

2.2 决策前的充分讨论:决策前应组织党员进行充分的讨论,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党内民主决策的共识。

2.3 决策的表决程序:决策时,应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党员应自由表达个人意见,经过表决确定决策结果。

2.4 决策结果的公示:决策结果应及时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决策的目的、内容、执行计划和责任人。

3. 党员参预党内事务的渠道3.1 党员大会:党员大会是党员参预党内事务的重要渠道,应定期召开,党员应积极参预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3.2 党内组织生活会:党内组织生活会是党员交流学习、共同提高的重要平台,应定期召开,党员应认真参预并积极发言。

3.3 党员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是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应定期召开,党员代表应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出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项目管理的不断发展,项目党支部的作用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发挥项目党支部的作用,制定本细则,明确项目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和具体实施细则。

二、工作职责1. 组织建设:负责项目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包括党员发展、组织生活会、党员教育等。

2. 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党员的廉政意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3. 纪律教育:负责项目党员的纪律教育工作,加强党员的纪律意识,维护党的形象和声誉。

4. 党员活动组织:组织开展各类党员活动,如主题党日、座谈会、学习讨论等,促进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5. 党员培训:组织党员培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党员的综合素质。

6. 党建宣传:负责项目党建工作的宣传工作,包括党建网站、党刊、宣传栏等的管理与更新。

7. 党员关怀:关心和关爱项目党员,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8. 党员监督: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发现并纠正党员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

三、具体实施细则1. 组织建设1.1 党员发展1.1.1 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

1.1.2 定期组织党员发展培训,提高党员发展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1.1.3 审核党员发展申请,确保党员发展程序的规范和公正。

1.1.4 组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庄重而庄重地进行。

1.2 组织生活会1.2.1 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组织党员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

1.2.2 组织生活会议题要紧密联系项目实际,围绕党建工作和项目发展进行讨论。

1.2.3 组织生活会要注重民主,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形成集体智慧。

1.2.4 组织生活会要加强学习,组织专题讲座、学习党的理论等。

1.3 党员教育1.3.1 制定党员教育计划,明确教育内容和方式。

1.3.2 组织党员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1.3.3 定期组织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党性修养。

1.3.4 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理论,增强党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推动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项目党员的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性,特制定本《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二、党支部组织1. 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是项目党支部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

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并决定重要事项。

2. 党支部委员会职责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活动,监督党员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3.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由全体党员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选举原则为民主、公开、平等、竞争。

三、党员教育培训1. 学习教育项目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进行学习教育,包括党的理论知识、党的政策法规、党史和党章等方面的学习。

可以通过集中学习、自学、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2. 培训活动项目党支部要根据党员的实际需求,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高党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项目管理、沟通技巧、领导力等方面。

四、组织生活会1. 组织形式项目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议形式可以是集中开展或者分组进行。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记录由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轮流担任。

2. 会议内容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包括学习教育、民主评议、民主议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

会议要注重党员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提高组织生活会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五、主题党日活动1. 活动内容项目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可以包括参观学习、社区服务、志愿活动等。

活动要与项目党员的实际工作密切结合,提高党员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2. 活动安排主题党日活动的具体安排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的需求和实际情况确定。

活动时间、地点、参预人员等要提前通知并做好组织工作。

六、党员奖惩制度1. 奖励措施项目党支部要建立健全党员奖励制度,对表现突出、先进典型的党员赋予表彰和奖励。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引言:项目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对于推动项目的发展、促进党员的思想建设和团结协作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加强项目党支部的工作,制定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党支部建设、党员管理、组织生活、思想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等五个方面进行阐述。

正文:一、党支部建设1.1 党支部设置:根据项目规模和党员人数,合理设置党支部,确保党的组织体系健全。

1.2 党员发展:制定党员发展计划,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新党员,保证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

1.3 党支部活动: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党员进行集体学习和交流,加强党员思想教育。

二、党员管理2.1 党员名册管理:建立党员名册,及时更新党员信息,确保党员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2 党员考核评价:制定党员考核评价制度,对党员的思想表现、工作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评价,激励党员发挥作用。

2.3 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党员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组织生活3.1 党支部会议: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讨论项目的重大决策和工作安排,加强党组织的集体领导。

3.2 党员大会: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3.3 党员活动:组织党员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志愿者服务等,丰富党员的业余生活,增强凝聚力。

四、思想教育4.1 党员教育计划:制定党员教育计划,根据党员的不同需求,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

4.2 学习教育平台:建立党员学习教育平台,提供各类学习资源和学习交流平台,方便党员进行学习和交流。

4.3 党员培训:组织党员参加各类培训班和学习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五、党风廉政建设5.1 党风建设: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培养良好的党风,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5.2 廉洁自律:建立廉洁自律机制,加强党员的廉政教育,严格党员的自律要求。

5.3 反腐倡廉: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党员的反腐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细则

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细则

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负责党的工作在基层的组织和领导。

为了加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提高党的工作效能,制定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详细阐述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确保党支部的工作能够科学、有序地进行。

二、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1. 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民主决策、集中统一、个别酝酿、集体讨论、个别决策、集中执行。

2. 党支部成员在集体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共识,并通过党支部会议进行表决。

3. 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时,应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的核心作用,确保党的决策得到有效贯彻。

三、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要求1. 党支部会议1.1 党支部会议应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确保党支部成员的参与度。

1.2 党支部会议应有明确的议程,由党支部书记提前通知党员,并将议程发给党员,以便党员提前准备。

1.3 党支部会议应准时开始,党支部书记应主持会议,保证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1.4 党支部会议应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字确认。

2. 党支部决策程序2.1 党支部决策程序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包括酝酿、讨论、表决和执行等环节。

2.2 党支部决策前,应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资料收集,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3 党支部决策应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集体决策的共识。

2.4 党支部决策应通过党支部会议进行表决,党支部书记应当宣布决策结果,并将决策结果通知党员。

3. 党支部执行程序3.1 党支部执行程序应严格按照党支部决策的结果进行,确保党的决策能够得到有效贯彻。

3.2 党支部书记应组织党支部成员按照决策结果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

3.3 党支部成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积极履行职责,完成党的工作任务。

3.4 党支部书记应定期组织党支部成员开展工作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党支部工作细则

党支部工作细则

党支部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建设,使党支部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国土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领导所在支部党员,团结带领党员推进党的事业发展的战斗堡垒。

党支部要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第三条党支部要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市局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完成本科室各项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及其委员会的产生第四条党支部的设置由市局党委批准,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要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原则,主动适应内部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和党员队伍构成的新变化,改进和调整党支部的设置形式,尽可能与组织对应,形成健全严密的组织网络。

第五条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设若干党小组。

党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活动,保证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支委会一般由 3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支委会设书记1人,由支委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委会委员人选须报党总支批准。

第七条支委会每三年改选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提前或延期改选。

选举结果和委员的分工要报市局党委备案。

支部委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出缺,应及时请示市局党委,召开支部大会补齐。

第三章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第八条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调动本支部党员,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工作制度,丰富活动内容,创新工作方式,加强自身建设。

2.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参与本单位重要问题的讨论研究,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加强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建立健全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坚持和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内谈心制度、党员思想汇报制度等,把经常性的党内生活作为教育党员的主要手段,不断丰富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和载体,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员责任感,提升党员能力。

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细则

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细则

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在党的工作中起着重要的领导作用。

为了保证党支部的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二、目的和意义制定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细则的目的在于明确党支部在决策和工作中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内事务的处理流程,提高党支部的组织效能和工作质量。

通过民主集中制的实施,能够更好地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党支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实施细则内容1. 党支部会议制度党支部会议是党支部决策和工作的重要形式,要求党支部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会议的召开和决策的实施:(1)会议召开:党支部会议应定期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会议的召开应提前通知党员,并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2)议程制定:党支部会议的议程应由支部书记提前制定,并与党员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

议程内容应包括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议等。

(3)决策程序:会议决策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即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决策方案,并通过党员大会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表决。

2.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是党员之间交流学习、共同提高的重要方式,要求党支部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组织生活的开展:(1)定期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应按照党组织的安排和要求进行定期开展,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

组织生活的时间和地点应提前通知党员。

(2)主题确定:每次组织生活应确定一个主题,可以是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党的政策解读、党的历史回顾等内容,以满足党员的学习需求。

(3)形式多样:组织生活可以采取座谈交流、专题讲座、小组讨论等形式,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提高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党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决策机构,要求党支部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党员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的实施:(1)召开频率:党支部党员大会应至少每年召开一次,重大事项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党员大会。

《基层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基层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基层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庆**党发[2019]8号附件《基层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层党支部的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有关制度,以及**天然****公司党组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基层党支部工作,要高举**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继承发扬**精神、铁人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组织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固本强基,团结和带领员工群众为推进实施原**持续稳产、整体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矿区三大战略任务而奋斗。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第三条****所属基层单位,根据行政建制、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设立党支部。

第四条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应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可与其他单位组建联合党支部。

第五条**所属各单位在国内市场整建制派出的队伍,保持原有党组织设置;非整建制派出的队伍,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党员人数超过3人的,应建立党组织。

派出到国外市场的队伍,在当地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建立党组织。

第六条外出执行临时性任务、参加短期学习或被抽调参加某一个临时机构,工作时间超过3个月,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第七条非在岗党员较多的**居住小区,可建立**社区党员联系服务站,与非在岗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共同做好其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第八条党员达到或超过7人的党支部,一般应设立支部委员3至7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分工。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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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党委《党的组织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育管理党员最基本的学校,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组织党员、带领群众实现党的总任务,全面完成施工生产和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党支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按照党要管党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保证完成党组织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党支部建设的原则是:必须着眼全面建设的原则;必须紧密结合施工生产的原则;必须立足教育的原则;必须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必须坚持继承创新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党委要求以基层党支部建设为重点,并在强化基础,增强活力、发挥作用上下功夫。

第二章党支部第六条党支部的设置,应本着利于自身建设、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

第七条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方可建立党支部。

因临时任务在一年以内的,可设立临时党支部。

第八条党支部在基层组织中起核心领导作用,对本单位施工生产和各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要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并做出决定,然后分工负责贯彻执行,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制度。

项目机关党支部,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主要负责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联系群众,以及他们的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抓好政治学习,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行政领导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机关业务工作的完成。

第九条党支部必须按照党章规定,根据上级的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其基本任务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证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尊重群众和技术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关心和帮助他们改善物质文化生活;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他们的觉悟;对群众中的错误意见和不良风气,要用适当方法加以纠正;对群众中的矛盾,要妥善加以处理。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和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生产一线的工人、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中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七)抓好政治工作模拟贯标工作。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九)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关心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协调他们与行政和关系,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

第三章党支部委员会第十条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按照党章和上级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实际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党员在五人以上的支部,一般应设立支委会,支委会一般由三到五人组成。

党员人数不足五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立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一人,由支部正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工作。

凡属重要问题,必须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设立支委会的党支部可设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

第十二条党支部委员会的职权(一)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实施措施。

(二)定期听取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施工生产计划、工程承包案、外包队伍的选用、职工工资奖金的分配方案;自有资金使用、机械设备购置、班组设置、人员调动、管服人员的调整与配备;职工奖惩等重要问题;围绕生产经营任务,拟定党组织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措施。

支委会在讨论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时,应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和主人翁地位。

(三)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的请示报告。

(四)制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及落实方法;分析党员、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拟定党员和职工教育计划。

(五)研究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计划;做好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和转正工作。

(六)研究讨论党风建设问题和民主监督党员、党员干部及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

(七)制定修改“创先争优”规划和“创岗建区”制度落实措施,讨论民主评议党员和表彰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意见。

(八)负责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实施支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九)讨论研究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中的重大问题。

(十)其它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

第十三条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都要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支部分工的工作。

(一)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督促检查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决议、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解决在贯彻执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负责抓好支委会和自身建设。

按时组织支委学习;按期主持召开支委(或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督促落实党风责任制,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4、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党支部的各项制度,总结支部工作经验。

5、经常深入实际,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运用各种形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密切配合,发挥各委员作用,协调本单位内部党政工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在位时代行书记职责。

(二)组织委员职责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党支部改选的组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自然状况和思想状况,协同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提出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承办党内评先、奖励的有关事宜。

3、负责掌握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负责支委会、支部大会的记录和党员鉴定、党内统计、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不设纪检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工作,一般分工由组织委员负责。

(三)宣传委员职责1、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提出支部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拟定学习计划。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内外形势。

2、组织干部和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时事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

3、根据上级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紧密结合施工生产和工作实际,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宣传工作,帮助他们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

5、按照党的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四)纪律检查委员职责1、组织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好端正党风工作。

2、负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情况,对违犯党纪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上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

4、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五)青年委员职责1、根据党支部、上级组织关于青年工作的指示和要求,指导团支部工作,并将团支部活动情况定期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

2、指导团支部加强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科学文化学习,提高青年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技术水平。

3、指导团支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独立负责地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在四化建设中建功立业。

4、帮助团支部委员会搞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第十四条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民主选举产生,基层党支部每届任期三年,机关党支部每届任两年,实行差额选举。

选举工作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执行。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时,应报公司党委批准。

党支部的换届改选(含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全代表)应采取召开党员大会的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党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由同级支部委员会负责,其程序是:(一)选举前的准备(1)召开支委会。

会议主要内容:确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时间;大会议程;下届支委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以及准备工作的分工和要求。

(2)向公司党委报告支委会决定的内容。

(3)起草工作报告。

一般包括:A回顾和总结本届支委会任期内工作的成绩、经验和存在问题。

B对下届支委会工作提出建议。

(4)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员权利、义务教育,使党员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5)根据公司党委批准的下届支委会名额和差额选举的有关规定,以及确定候选人的条件,组织党员自下而上酝酿提名,最后由支委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

报公司党委批准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6)起草选举办法。

选举一般应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采用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

再进行正式选举。

(二)召开支部大会进行选举(1)宣布开会。

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2)清点并向大会报告应到会和实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实到会人数超过应致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开会、否则会议无效)。

(3)采取举手表决形式通过会议议程。

(4)由上届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向大会做工作报告。

(5)根据党员多少,分组或集中讨论支部工作报告候选人、选举办法,推选监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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